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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猴子作文二年级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4-05-08 18:02:12
我爱猴子作文二年级
时间:2024-05-08 18:02:12   小编:

我爱猴子,因为它们聪明活泼,喜欢模仿人类的动作和表情。猴子们在树上荡秋千、摘桃子,看起来非常有趣。它们还会互相梳理毛发,展现出友爱的一面。我喜欢观察它们的生活,和它们玩耍是我最快乐的时刻。猴子是我心目中最可爱的动物之一。

第一篇

这本书讲的是一年级大个子正也和二年级小个子秋代的故事。

在我心中,正也和秋代都很有特点。正也是男生,个子大,胆子小,经常掉眼泪,像个“泪人”。秋代是女生,个子小,但非常坚强,就像一位勇士。

秋代和正也是在回家的路上认识的。正也很害怕门前的小路,路旁的松树就像魔鬼一样。正也就把秋代当成了“救命稻草”,死死地抓住她的手。我最欣赏的部分是正也为了给秋代摘很多风铃花,竟一个人勇敢地离家出走,经过了很多困难,终于采到了很多的紫斑风铃花。我发现正也变得真勇敢,和刚开始书中的正也不一样了,这应该是秋代影响了他。我也想有一个像秋代和正也一样的好朋友,可以一起玩,一起探险。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人是可以改变的,好朋友要互相帮助、互相鼓励。妈妈说全世界很多小朋友都在读这个故事,我也觉得它很有趣,希望小朋友们有兴趣可以看一看!

第二篇

一年级大个子二年级小个子读后感

正也是一个非常高大但很胆小的一年级男生。秋代却是一个胆子很大但非常矮小的二年级女生,她非常讨厌自己的个子矮小,然他们却在一个偶然的时刻成为了好朋友。

我觉得这本书最好玩的是正也有一次睡过了头,才喝了一半牛奶,秋代就来了。正也担心如果再吃下去,就要一个人去上学,所以正也匆匆忙忙的跟秋代走了。上课了,正也的肚子也饿了,他哭了。老师问他为什么哭,他说:“我肚子饿了!”引来一阵哄堂大笑。

正也的妈妈和秋代经常对正也说:“正也,你要坚强一点呀!”正也总是想不通“坚强一点”是什么意思。正也忽然想到,妈妈经常说秋代很坚强,照着她的样子做不就行了。于是,正也躲在厕所里看秋代是怎么做的。哈哈!正也发现,秋代一次也没哭过。

因为第一次摘来的紫斑风铃花被碾碎了,正也决定再去给秋代摘紫斑风铃花。一路上,正也害怕过麦田,害怕过狗,害怕过河,可是他克服了这些恐惧,在经过的地方做好记号,终于找到了紫斑风铃花。正也在开满花的地方甜甜的睡了,正也的妈妈很担心他,于是叫上秋代和真理子,顺着正也的标记找到了正也。

正也通过这次经历,正也和秋代都觉得自己长大了。秋代再也不会傻乎乎的去量身高,正也也不再害怕上学的小路了。

通过阅读,我懂得了成长不光指外表上的成长,还指心灵上的成长。

第三篇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一年级大个子二年级小个子》,看完这本书,我知道了正也是一个个子很高,胆子却很小的一年级男生,只要遇到不如意的事情,就爱哭鼻子。另外还有一个个子很小,却很勇敢的二年级女生,秋代。

这本书主要讲的故事要从采摘紫斑风铃花说起。正也很胆小,他想摘紫斑风铃花送给秋代,但他不敢走出森林去采摘。一次次的退缩,一次次的努力,最终他克服了困难,走出森林并且摘到了紫斑风铃花。摘到紫斑风铃花之后,正也太累了,嘴角挂着微笑,昏昏沉沉地睡了。

讲到这里,我联想到自己的一段经历。一天晚上,我和妈妈在广场上散步,突然,一辆炫酷的自行车从我身边闪过。我顿时被它吸引住了,像着了魔一样跟着跑过去说:“小哥哥你好,自行车可以借我骑一骑吗?”“你会骑?”小哥哥用怀疑的语气问。“我想试学一下,尽快还你。”我冲着哥哥害羞地笑着说。没想到,善良的小哥哥答应了我的请求。拿到自行车之后,我就学着哥哥的样子,用一只脚蹬了起来,看起来小小的车子想要把学好却是一个难题,第一次摔倒之后的我喊妈妈,但妈妈不知道去哪儿了,不愿意低头的我咬牙坚持着。在这过程中没人关注,没人扶着,可想而知我摔了一跤又一跤,摔倒了,爬起来,再骑、再摔……也许是借来的自行车让我争分夺秒的坚持着,半个多小时之后,我就掌握了平衡骑了起来。骑着自行车,听着耳边的风声,那一刻我开心极了!

也许在我们成长过程中,会遇到大小不同的绊脚石,只要我们学会战胜内心的恐惧,越挫越勇,就会收获成功和喜悦。

第四篇

这是我一年级结束后暑假读的第一本书,我仅用了3天的时间就读完了这本小说。古田足日在《一年级大个子二年级小个子》中描写的小男孩正也个子高大,却是个爱哭鼻子的胆小鬼。秋代是个子矮小人却坚强。胆小怕事的小男孩在也在秋代的激励和影响下,走向了成长和自立。同样秋代在正也的激励下,一直盼望长高的她,最后也获得了成长。如今的我就像正也,虽说我并不是爱哭鼻子却是个胆小鬼。同样我又有一点像秋代,我现在虽然很高但还是一直盼望长高。

在读完这本书随后的几天里,我一直把这本书摆在床头,回想着书中的每一个小孩,我虽胆小但我要做新的正也。

第五篇

看见动物园的猴子

我简直挪不动脚步

小猴子的机灵

让我十分羡慕

我真盼望自己

也变成一只猴子

爬上一棵桃树

伸出手去,摘一个又大又红的桃子

放进嘴里

桃汁甜滋滋地流到心底

也不会吃难吃的米饭

也不用听妈妈的唠叨

如果我是一只猴子

免去了默写生字

也不用再考试

更不用因为分数而苦恼

对,和妈妈商量一下

让我也变成一只猴子

整天为妈妈们挠痒痒

为她找虱子

第六篇

海边的大森林里住着猴妈妈一家人。猴妈妈有三个孩子。老大叫猴听话,老实本分;老二叫猴机灵,很爱动脑筋;老三是个女孩,叫猴美丽,长得很漂亮。有一天,猴妈妈把三个孩子叫到跟前,给了他们每人100元钱,叫他们离开家去独立生活,看谁能够过上富足的日子。三个孩子听后都很高兴,他们各自拿着自己的钱去独立生活了。

猴老大离开家后,租了一套大公寓。住了三四天,猴老大只剩下不到20元钱了,心想:只剩不到20元钱了,我该怎么办呢?如果不想办法,我该挨饿了。猴老大静下心来想了想,对呀,我有力气,我应该找份工作来养活自己。于是,他找了一份促销家用电器的工作,一个星期过去了,他已经卖了50多台家用电器。老板看他成绩突出,人又老实肯干,所以就不断地提拔他并不断给他涨薪水,最后他当上了总经理,已经住上了高等别墅。

猴老二刚出家门就直奔公共汽车公司,在那里当上了一名售票员。当他因为工作不认真,每天只能够挣到10多元钱,不到一个月就被辞掉了。他一直在不停的找工作,没有一份做的时间长、挣的钱多的工作。

老三猴美丽高高兴兴的离开了家,首先用妈妈给的100元钱买了很多名牌化妆品,然后又盖了一间小房。一开始她到美容店工作,但没过几天,美容店的老板发现猴美丽经常将店里的美容化妆品带回家自己使用,后来就将猴美丽辞掉了。从那以后,猴美丽就不工作了,每天好吃懒惰,没有吃的就到处去向别人要一些,过着非常贫苦的生活。

一年后,三个孩子相继回到了猴妈妈身边,老大手里拿着挣来的厚厚的一叠人民币;老二拿着仅剩的几千元钱;老三手里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老大、老二的钱是用勤劳的双手挣来的。可老三只知道美丽打扮自己,好吃懒惰,所以最后落了个穷光蛋的下场。哎,记住吧: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

第七篇

猴子虽然和人类很像,但它们毕竟是动物,有些事还是表现出动物的天性。

比如上次我看到的那些猴子妈妈,为了去吃掉到水里的东西,几乎淹死怀里抱着的小猴子,可见动物妈妈还是不具备人类妈妈保护孩子的天性,这也许就是人类是高等生物的原因吧。

第八篇

我爱猴子,这不,一到动物园,我就拉着弟弟朝猴山跑去。猴子全身长着棕褐色的短毛,黑色的爪子上长着指甲,义粗又短的棕褐色的小尾巴,怎么也盖不住没有长毛的红屁股。

这时,弟弟向猴山扔了一袋江米条儿。只见那些小精灵们从瑕山上、树上、秋千上跳了下来一窝蜂似的跑来抢。结果,江米条被一只机灵的小猴子抢到了,可不服气的大猴子朝小猴就是一巴掌,这下把全场的游客逗得哈哈大笑。有一只猴子,大概是大猴子的爷爷吧,它正从假山上飞快地跑下来,不知叽里咕咯地和那只大猴子说了些什么,那只大猴子就乖乖地走开了。小猴呢,拿着江米条就往假山跑,一边跑,江米条一边往地下掉。它吃的时候,看着袋里仅有的儿根不禁发起呆来,游客们又开心地哈哈大笑起来,弟弟笑得更是前仰后合。

猴子真是一种活泼可爱的动物。

第九篇

假如我是一只鸟,

我也应该用清脆的喉咙歌唱:

这披上了丝绸的秀丽的锦绣山河,

这拍打着海浪的激涌着的南海,

这巍峨的屹立的挺拔的青山绿树,

和那遥远的古城里咿呀弹唱的吴侬软语……

——然后我笑了

涅磐重生般从土地上。

为什么我的眼里满含希望?

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第十篇

假如我是一只鸟,

我也要用清脆的歌喉歌唱:

这冉冉升起的红日,

这随着机器轰鸣声建起的高楼,

这飞速发展的科技,

和那来自人民的欢呼。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希望?

因为我为这土地感到光荣!

第十一篇

缓缓走进历史的画卷,步入那褐衣蔬食的年代,伴着青灯黄纸,用手指轻轻捻起书页,战国时期的马蹄声又缓缓传来。但当自己开始了解孟子,却发现那时间似乎又多了一份正义,一个坚韧的灵魂。

翻开《孟子二章》,与孟子一起高谈论阔,谈论大丈夫之道。“大丈夫之道,应为仁,义,礼当先,不以顺为道。”他猛然起身,双袖一挥,眉宇间尽是正气。身后的花草也被挥袖带起的风轻轻吹起,望着眼前这位一身傲骨的正人君子,我肃然起敬。

“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谈到为权利而屈服。他端起茶杯,轻抿一口,浅尝辄止,眼中流露出淡淡的不屑。的确,对于人来说,做事应是仁义当先,若是在权力面前就不能坚持以仁义为第一原则,那人生还有什么意义可言?我直视着孟子的双眸,那眼里流露出的尽是坚韧与执着。

“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当我向他询问大丈夫的内涵,他突然严肃起来,脸上显现出对信仰的向往。在他看来,富贵时不会迷惑,穷困时仍不会改变志向,才是内心对仁义礼的坚守。那不畏强暴,坚持正义的志气,闪烁着思想和人格力量的光辉。

见我恍然醒悟,他便微微一笑,起身离去了。掩上书,仍能看见孟子还是那身行头,缓缓走进了历史的长河之中。他的背影挺得笔直,如同一座永恒的凝固了的石雕,留给后人仰望。身为儒学大师的孟子已经走远,不知未来又能否出现更多像孟子一般的人物呢?我沉思着。

第十二篇

人生如一场现场直播没有彩排,没有重播,也没有回放。

生活在13中这个大舞台上,正如一场现场直播……

直播一

“我相信我就是我,我相信明天,我……”猛地一怔,下意识地穿好衣服,跳下床,开始我“充实”的一天。我以闪电般的速度冲下楼,操场上留下了学哥学姐奔向教学楼的身影,我跑到本班的站队位置,拿出操前读争分夺秒的想比别的同学多背一会儿,不一会所有同学都自觉举起操前同学都在“歇斯底里”地读,这使我们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醒了过来,充满了激情。而早上的困意也随之消失了。听……爽主任在做操前动员,这时月亮和星星也在一旁认真听着,在班主任的鼓励下,操场上响起我们嘹亮的口号……

我爱我校

直播二

每天依旧重复着同样的事情,吃饭上课休息,而我的心似乎不似从前那般投入。身边没有往日的好友相伴,笑容便再没在脸上绽放。一天晚上,回到宿舍瘫坐在床上,低头一看自己的手指流血了,却丝毫没有疼痛之感,我没有心思去包扎。一位新同学走过来,递给我一片创可贴我瞪大了眼睛看着她,她连忙说道:“以后我们就是同学了,记得小心点儿手指破了,自己都不知道用这个吧,还好的快点儿,我机械的伸出手接过她的创可贴,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心头的那块儿冰也开始慢慢融化,我开始试着接触我身边的人,就在这一点一滴的交往中我感觉到了温暖,感觉到了让我支撑下去的力量。我心头的乌云被驱散,融入了这个新的大家庭。于是我们一同在风雨中奔跑,一起在追梦的路上命,感谢你们,我可爱的同学们,一路上有你们,我不再孤单,我无所畏惧。

我爱我班

直播三

每节课后,老师带走了满头的汗水和一身的粉笔灰,却给我留下来珍贵的知识,在期末考试前几天,他用尽了所有办法陪我们学习:买来黄亮亮的香蕉,寓意我们考出第一,给我们鼓励……让我们能自信的走入考场。

每天踏着星光回家,又迎着星光回校。他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我爱我师。

第十三篇

一个家,有妈妈,有爸爸才算完整,父亲是这个家的顶梁柱,妈妈是这个家的核心,而他们最爱的是他们的宝宝。

孩子是父亲的动力,母亲的心头肉,孩子也是能让当顶梁柱的父亲劳累时的一把椅子,是母亲伤心时的一句温暖人心的话。当孩子慢慢长大时而养育他的父母却像花一样慢慢枯萎,最后看不见了,时间是转瞬即逝的,我们没有后悔的药,所以我们要珍惜跟父母在一起的每分每秒,我们才能在父母的生命走到边缘时我们不后悔我们以前跟父母在一起的时间,为父母做过的事即使现在我们很小我们也应该懂得什么叫做父母对自己的爱,因为父母心中永远都有一句话’‘我爱你宝宝’‘

父亲是个顶梁柱,把这个家撑起来,所有的苦,所有的累,所有的埋怨所有的委屈,统统都存在心里在没人的角落里哭,他没有想任何人埋怨一句爸爸我想对你说;’‘让我为你擦干你眼角的泪吧,我爱你爸爸’‘

妈妈是这个家的核心,当着各种指挥,当爸爸外出打工时母亲把所有的家活都揽在身上,当父亲回来时她又放下了家活开始忙别的,为了这个家默默的奉献,让无情岁月的痕迹留在你头发上手上时我真正的长成了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是时候我为家为你为爸爸做事情的时候了是我为你们付出的时候了你们歇歇吧,我相信我可以,我也可以说出我内心深处埋藏多年的话;’‘我爱你妈妈’‘。

爱让这个家庭更团结,更和睦,更温暖。因为,我永远爱你爸爸妈妈,而你们却永远爱我这个在他们心中永远的宝宝。

第十四篇

武侠小说大概人人皆知,那么金庸的武侠小说,相信就算没有读过书,通过电视剧、广播等也一定对其故事有所耳闻。金庸迷越来越多,无疑,金庸小说是现代武侠小说的代表。金庸也因此成为大众的热门话题,喜欢不喜欢的,都出来对其发表意见。金庸也因此而成为大具争议的话题,大是大非都拿来往小说上套。因此又有了更多的“反金庸迷”的出现。

我呢,写了这篇东东,自然是作为一个金庸迷来说话的。

前不久,金庸小说>第41回,入选了中学语文课本。金庸先生便因此而招来了劈头盖脸的非议(当然也有些人是出来替金庸说话的,再当然一次:替金庸说话的当然是少之又少了)。多数人借机对金庸先生大加诽谤,大表不屑;有学生、有家长、虾米资深学者、老师、某某校副教授,统统抛投露脸,发表高见。有的说金庸小说入选课文将遗患无穷,戗害学生的心灵。并且有的家长豪不含糊的称其为“毒草”(什么年代啊,晕)。

听了他们的言论,真想马上写点什么反驳一下,解偶心头之恨(再次声明:我是金庸迷)!但看着电视机上的大名流们咄咄逼人、唾沫四溅的喊“垃圾”,偶就不敢提笔了。但忍而又忍,实在忍不过。虽然学历不及你,道理不及你,论调不及你。仅仅用偶可怜而微薄的见识看看大家们的观点学说~~~~也知自己浅薄无学问,并在各位名流面前深感无地自容,自惭形秽。还要拜托大家们大人不记小人过,海涵小人的胡说八道!!!

某学者说:金庸小说实在太俗,难登大雅之堂。这实在是一个为否定金庸小说而找的最蠢的借口,很多人说它俗,但又没听说出哪里俗。一个空幌子而已。即便有一二说出来,也是不能成立的。因为俗或不俗你说了并不算,也许你是不俗的,你品位高,可以读>品>,从不看乱七八糟的东东,但是你没有权力也没有能力让所有人都可以像你一样拥有这么高的品位。另外一种说法:你不屑的东西就叫俗了吗?你不能接受的东西就叫垃圾。你们天天讲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就是叫你们这样看事情的吗?

再说回来,金庸小说,我们看的就是它的俗,通俗而不庸俗。那曲高和寡的阳春白雪到底有多少人去看那?

且放下金庸的俗与不俗不论,倒退个2、300年去看看,今天我们拿来当宝贝,你们奉之若神的“四大名著”在它们最初流行的年代是怎样遭到大名流、学者、思想家们所唾弃、说它们俗?在今天又是怎样被你们捧成“天书”的(说到这里我就不禁要笑一笑了^-^)???

其实,古代四大名著,今天的金庸小说。相通点是它们都是时代的新东西,是文学百花园中的一朵奇葩,你们忍不得它的与众不同,便要掐死它们。试想,万一每次这种“斗争”都以你们胜利而告终,那真要为“四大名著”捏把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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