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蟋蟀》是一篇描写养蟋蟀乐趣的文章。作者通过生动的语言描述了蟋蟀的特点和习性,以及养蟋蟀的方法和注意事项。文章中充满了对蟋蟀的热爱和对大自然的敬畏之情。养蟋蟀不仅可以增添生活乐趣,还可以带来心灵的慰藉和放松。
《养蟋蟀》的作文篇1
蟋蟀,勇猛好斗,古人称其为人间第一虫。从皇亲国戚、文人学士到庶民百姓,爱虫者不乏其人。贾攸道写下了著名的《蟋蟀经》,对蟋蟀的品相、习性、鉴别、饲养作了很深的研究;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促织”篇中,对玩蟋蟀而引发的社会问题作了极为形象和生动的描述;唐明皇、宋徽宗以及苏东坡等都十分爱玩蟋蟀,且有文章及诗词传世。
我小时候也爱玩蟋蟀,每年金秋时节,家中便养了许多蟋蟀,常邀一些小朋友一起斗蟋蟀玩。记得有一次因认不清各自的蟋蟀与人发生争执,一怒之下摔碎了蟋蟀盘。读中学时,曾写过一篇名为《捉蟋蟀》的作文,深得老师的好评,当作范文在各班上朗读。去了农场后,农闲之余也会捉些蟋蟀来玩,增添生活的乐趣。
蟋蟀分早蟋和晚蟋两种,也就是黄种和黑种两类。黄种蟋蟀较早熟,大致在白露前,这时是黄种的天下。此时,黑种蟋蟀刚长成,口齿较嫩,若与黄种蟋蟀相遇格斗极易受伤,就像小孩与成人角力必败无疑。白露过后情形正好相反,这时的黄种蟋蟀已显老态龙钟,而黑种蟋蟀正当年青力壮,气势正盛。此时的黄种蟋蟀即便是名种,也不是黑种蟋蟀的对手,即便是再平庸的黑种蟋蟀,也能轻易取胜。蟋蟀的俊品有“青衣”,“青麻头”是黑种蟋蟀中的佼佼者,颇受蟋蟀爱好者的垂青。
蟋蟀有一奇特的禀性:即是能胜不能败。胜者能继续保持其勇猛凶狠的势头,威风凛凛,惟我独尊,不可一世;败者却从此一蹶不振,虽有时也能斗上一二个回合,人称“二先生”,但其勇猛程度与未败时相比已大打折扣。所以,善养者捉到好虫一般要养到白露后才“开毛钳”。
蟋蟀叫声清脆耐听,是著名的鸣虫。但善鸣、鸣声洪亮的未必是好虫。真正的好虫是不常叫的,偶尔才振翅鸣叫一二声,不怎么悦耳,所以要捉到一只真正的好虫并不容易。好虫的价格十分昂贵。记得香港有一份报纸记载,一只“青麻头”竟可换一头大牯牛,那还是10多年前的行情。令我们工薪族为之咋舌!
斗蟋蟀,原本是人生一大乐趣,但不知从何时起演变成赌博的一种工具,斗性正盛的蟋蟀从此伴随着赌兴正炽的人们,常常可见盆内虫斗,盆外人斗,甚而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上演人间一幕惨剧,不亦悲乎!欲以斗蟋蟀致富的功利主义者,能不慎欤?
《养蟋蟀》的作文篇2
今年热那么久长的日子,直到现在方秋风送凉。清爽的秋意额其人间,这秋天的当儿,有一件玩意儿许是不少小朋友喜欢的,就是养缝辑记得在我幼年的时候,每到秋天,便很起劲地提路蝶,毒虫也不了。那时我捉经鲜的本领,自知并不高明,因为:一则要听清所要提的责只路妹,在哪堆瓦每里鸣叫;二则要以敏捷的身钱,希心铜又细心:不能向它,轻轻地提任。我时常提到的,是一只断了组或折了罐的腿球,出正技高求别人代提,我在一旁帮忙。提了回来,当然便整举行她样的?斗了,怪有味的。
她夫自相残杀,弄得断头折腿,未免不忍。因止提来了,便养在天并中的水缸底下,到晚间听它清量的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