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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读后感1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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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读后感1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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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读后感(一)

老实说,读完《凡人》,下笔写评是一件极不容易的事。反复多次改了写,写了改,均不满意。书中的故事千头万绪,但始终难以找到那个可以切入的点,难以完整概括这本优秀的小说。

这是美国作家莫娜•辛普森以自己的哥哥乔布斯为原型创作的一部类似传记的小说。小说的内容囊括了主人公欧文斯(也就是乔布斯)的爱情、家庭和事业,集中到乔布斯和几个人物的矛盾和斗争上,通过密集的情节冲突和捕捉人性的微妙之处的描述,将乔布斯塑造成了一位反英雄式的人物,更道出了乔布斯被踢出苹果公司的前因后果。在这部作品中,乔布斯是个无情的混蛋,但在最后还是好好地洗白了一把,为我们揭开这个传奇人物的某个侧面,展示出天才的自大、理性的偏执与血浓于水的亲情。

生活中的乔布斯

凡人读后感(二)

1、

有些“成熟的”媒体做新闻爱走极端,如果一位名人已经被别家媒体捧上天,那么他就把此人摔到地上——这样既省成本又能吸引眼球,何乐不为?以商界为例,要报道久负盛名的商业狂人,无新料可写,那就干脆翻出他们的陈年糗事、恶事来博一番关注:

巴菲特年轻时曾经说谎、偷窃、恶作剧;扎克伯格入侵哈佛大学数据库,窃取学生照片才做出了Facebook的雏形;卡兰尼克创立Uber之前经营一家公司,为了节省成本不给员工交个人所得税;埃隆·马斯克加入特斯拉不久,就将两位公司创始人扫地出门。

总之,在这路媒体人的笔下,值得大书特书的人要么是天才、圣人,要么是混球、恶棍,没有中间地带——大众才不要看客观评论,才不要看平凡的故事呢!

说起大众媒体之中出现频率高、拥有两极化评论的名人,史蒂夫·乔布斯绝对算是个中翘楚。美国著名媒体《商业内幕》曾经整理出“足以证明乔布斯是个混球的16个例子”,想尽办法证明他人品差,比如私吞合作伙伴奖金、辞退员工而不给遣散费、上学离家时不对养父母说再见,哦对了,最能说明他是混球的要属始乱终弃——他曾经拒绝承认自己与前女友有个私生女,拒绝支付她的巨额抚养费,即便那时他已经身家百万。多么能让大众获得道德优越感的好素材!尽管现实中乔布斯最终修复了与女儿的关系,跟她变得亲近,但他冷漠无情的恶父形象可是在吃瓜群众心中坐实啦。

然而,在乔布斯的亲友那里,尤其是他的亲妹妹莫娜·辛普森眼中,他的形象却始终没有这般大起大落,他始终是一个人,一个凡人。

1974年,时年19岁的乔布斯赴印度旅行,回国后表示自己看到

凡人读后感(三)

丽萨 ·布伦南·乔布斯(Lisa Brennan Jobs)

我们开着车,母亲坐在驾驶位上,我坐在她的膝上,手握着方向盘,她踩着踏板,保证我们前进的时速不超过15英里。为了防止我高估加州道路的弯度而打过了方向盘,她把双手悬空放在距离方向盘一英尺的位置。路上只有我们两个——母亲和我——所以从来没有人警告她这样做太过疯狂。我的母亲知道: 5岁时我的协调性就已好到足以驾驭汽车。

在我姑姑莫娜·辛普森的小说《凡人》中,有个名叫简的女孩也开车。她穷困落魄的母亲玛丽·迪·娜塔莉让她自己开着车去找她富有的父亲汤姆·欧文斯。

两年来我从来没有读过这本书。小说发表前,莫娜便将手稿给我看,并且叮嘱我一定要仔细阅一下。我猜想这本书是由鸡尾酒会上的系列谈话构成的,因为我记得多年前她就曾对我透露过这个构想。她告诉我,如果觉得书中内容有何不妥之处,务必提前告知,以便她进行修订。对此我深感荣幸。然而,我仅翻了几页,便发觉这本书跟莫娜原来的设想大不相同,但我鉴于当时并没有读完,所以只建议她修改了少量细节。我不敢对她有更多的要求,因为我觉得自己没有资格对一位成就斐然的作家指手画脚。她早先出版的两部书《在别处》和《失去的父亲》已为她赢得了文学声誉——迄今已被翻译成14种语言。她不仅是怀丁作家奖和古根汉姆奖的得主,而且还被《格兰塔》(Granta)杂志评为「美国最佳青年小说家」之一。可是,我仅读了本书的前几页,就发现书中描述的竟是我的家庭、我的轶事、我的作为和曾经的想法,以及化身为「简」的我。在事实中夹杂的那些虚构的内容于我而言都是不真实的,但由于它们接近事实,所以很容易让人信以为真。简和我的经历离奇地相似,但书中现实和虚构的交织更为紧密。简既是我又不是我,她仿佛和我在玩一场拔河游戏,我代表真实,她代表虚幻,而联系真实与虚幻的纽带便是这部小说。

我有什么理由去抱怨呢?《凡人》毕竟是部小说。现实中——也就是简和我的共同之处——夹杂着一半或者更多的虚构内容。不过,简仍然像极了现实中的我。和我一样,简也是私生女,由单亲妈妈养大成人,搬过13次家,后来才逐渐对其生父有所了解。这是一部以简的生活为主线的小说,充斥着的却是我的生活细节,譬如:我六年级时曾经梦寐以求的长耳坠,我居住过的老屋,以及我在高中时如何竞选班长。我出生在俄勒冈州,母亲是位艺术家,父亲是企业家。这些都和简一模一样。

此外,我猜测还有其他的联系。简在小说中的全名为简·迪·娜塔莉,类似于我阿拉伯裔外祖父的名字,尽管由于命运的捉弄,我并没有继承他的名字。我的家乡位于帕洛·阿尔托,与小说的主要活动场景阿尔塔也十分相似。我家所在的街道叫威弗利,而简住的街道叫做梅伯里。每当我阅读这部书,进入眼帘的总是那些类似的人物、事实、场景和情感,就如同与它们有扯不断的联系。本书开篇时简10岁,结尾时她19岁,正是我现在的年纪。我的姑姑用了6年的时间进行创作,这部小说出版于两年前。

在过去的6年里,我并未发觉莫娜在搜集素材。随着时间的消逝,我记忆中的往事逐渐淡漠,而她却把那些最重要的经历和最微小的细节都搜集了起来。小说中的许多情节恰如昔日重现,总能令我回想起多年前的某种心境或是某段时光。我想这是一种极少有的体验,不经意间你发现有人替自己留存了对往事的记忆。当年幼的我偷偷买来超短裙和化妆品,不声不响地藏在抽屉里,她就在一旁观察着我。后来等到我读初中和高中的阶段,她成了我的闺中密友。当我向她寻求安慰或是征求她的意见时,我并没有意识到:她在付出的同时也在收获。这显然是一场「交易」。她以我的经历为蓝本,加以提炼和创作,成就了「简」,而如今我在简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莫娜曾经送给我一个中国产的药盒,那是从我家附近的古董店买的。当时站柜台的女售货员说,「她太年轻了,不适合用这么好的东西,它很贵重的。」但最终我还是喜出望外地得到了那个药盒。年轻的好处就在于可以不受规则的约束。现在,在《凡人》中我再次看到了它:「街角有家古董店,就是购买中国药盒的那家,不过她已经把那个药盒弄丢了......」这个珐琅药盒莫娜先是送给了我,但后来又回到了她的手里。这个药盒对我来说意义深刻,但书中的描述比实际的要小(只放得下一枚戒指)。莫娜甚至还用上了Ye这个词。我和她一起在蒙大拿州远足时,我担心我们登不上山顶,还怀疑是否真的存在所谓的最高峰。于是,她用巧克力软糖哄我,说我是「没有信仰的Ye」。卷首那句「致现在有了信仰的Ye」,令我回想起了那座高山,那块软糖,那座结了冰的乳白色的湖,湖面上漂浮的密麻麻的臭虫尸体,山路上盘根错节的树根,磨脚的鞋子和在脚上打转的短袜,以及莫娜和10岁的我。

在《悠游小说林》里,安贝托·艾柯回忆起朋友带领他到加利西亚的拉科鲁尼亚科技馆,在天文馆里,朋友让他通过巨幕,观看他出生当晚的夜空。艾柯写道,「但此时此刻,请原谅我,心底不由得萌生了这样的想法:自混沌初开,恐怕唯有自己是有缘与自己的原初重聚的那个人了。」通过《凡人》,我也得以有机会观察自我,或者说观察某个像极了我的人演绎我的人生。不同的是,莫娜并没有原封不动地照搬当晚的夜空,她对现实进行了再创作。

虚构和现实之间的那层隔膜到底是如何地薄如蝉翼?看看简和我就知道了。作为我的化身,简过着我的生活,想到这里我内心不时为之震颤。莫娜对简的描述,甚至比我对自己的描述还要准确。当然,也有与事实不符之处。但是就像表现主义画家那样,小说作家拥有偏离事实的权利。当塞尚夫人屡屡被画成一个衣着邋遢、体态臃肿、表情呆板的女人,她心里是什么感觉呢?她让塞尚画自己,或许是因为这是他表达爱的方式,抑或是她就喜欢自己被画成那样扭曲的模样。

有些扭曲是可怕的。将现实生活与虚构的内容融合在一起,会产生扣人心弦或者说危险的后果——使读者错将虚构视为现实。小说中,欧文斯和玛丽是简的生身父母。欧文斯对简的存在几乎漠不关心,玛丽则穷困潦倒。我想说我的父母不是这样的。但是那些熟悉我们家情况的人,会发现我和简在生活中的相似之处,并进而错误地将玛丽等同于我的母亲。我的母亲不想看《凡人》。又有谁愿意直面自己人生中最惨淡的时光,或者直视自己的弱点呢?在这部小说中,玛丽经历了诸多悲惨的时刻,她的愧疚、悲痛和无望在浑然不觉中被摄像机的镜头无情地记录了下来。比如,她恳求欧文斯借辆车给她时,「挤出了一个惨淡的笑容,这笑容,就如同一个蹩脚的踢踏舞者的面部表情,连她都觉得自己无法取悦于人。」母亲一定经历了许多艰难的时刻,然而这些都是莫娜亲眼所见吗?正如玛丽一样,我的母亲是位艺术家,她独自将我抚养成人,但是她并没有「放任我毫无规律地睡眠」,也没有看护无方而导致我「被小松鼠抓得伤痕累累」,或是「让我忍饥挨饿」,更没有让幼小的我独自开着卡车翻山越岭去寻亲。她不会按手相算命师的说辞来决定自己的行动,对我的父亲也没有像小说中描述的那样痴心苦恋。玛丽躲在女儿身后,就像人们藏在面具之后。对她而言,「为女儿的权益而抗争远比说『我自己想吃大个的草莓』更容易。」。但我的母亲从不躲藏。

一旦点破了虚构的内容,人们便不会把这部小说当作纪实来读。于我而言,这部书跨越了小说的界限,改变了我对简以及对自己的看法。莫娜还使我的记忆重心发生了变化,她着重突出了简的生活与我的生活的交集,现在这些情景总会出现在我对往事的记忆之中。整部小说中不乏类似于「药盒」的事实。我发现,这些细枝末节较之我和简的人生的相似之处更令人感到惊讶。许多人都能杜撰出一个单亲母亲将孩子抚养成人的经历,却很少有人能够描绘出我曾经拥有过的古董药盒,我卧室窗外的风景以及我的阿拉伯血统。我过去认为在人生中出现的每个重要细节都是偶然的,就如同圣诞节时我们在大学宿舍里装饰的小白灯泡一样。但是莫娜却赋予了简栩栩如生的性格。通过她的描述,我对自己过去的想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白纸黑字的描述毕竟比经年累月沉寂的情愫更易于探究,但也容易让人们据此来揣摩我的生活,因而忽略了我记忆中的其他经历,或者过于关注那些并不太重要的细节。父亲曾经对我说,「丽萨,你要记住这个。」但是我记住的只是他说这句话时的声音。

简上六年级时,过度热衷于化浓妆,于是欧文斯对她说:「你知道,英格丽·褒曼从不化妆。」我的父亲也曾对我说过同样的话。他列举的论据令人信服:我认为褒曼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今天大家都已知道,《卡萨布兰卡》拍摄时剧本一直悬而未定,无论是褒曼本人还是其他剧组人员都不清楚故事的结局,英格丽·褒曼在银幕中的魅力和神秘,以及那种温柔而迷离的笑容,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并不知道自己最后会选择哪个男人。在《凡人》中,简同样也面临选择,只不过是在自己的父亲和母亲之间。这部小说的字里行间,令我忆起和发现自己的往事,甚至头脑中还会闪现出未来的场景。

我观察简,是为了更多地了解自己。简有一些我希望自己也具有的特点,同时莫娜具有我希望自己也拥有的才华。简有时比我更聪明,能想出更好的比喻。第一次吃寿司时,我不喜欢寿司的口感,但不知道原因何在。可是简第一次吃寿司就很清楚它为什么不合自己的口味——因为寿司会黏在她的舌头上。可我为什么就想不到呢?她以更深刻的洞察力丰富了我的体验。在南太平洋度假时,简在海浪中嬉戏,目光追逐着旁边的那个男孩。后来她看到他和一个女孩在海滩上拥吻。我从未有过这样的经历。这个情节丰富了简的特性,但对于我是否也是如此呢?在夏威夷旅行时,我要么编织花环,要么就懒洋洋地晒日光浴。为了情节需要,我的夏威夷之旅被美化了,简的经历远比我的美好。

对简性格的一些描述是非常真实的,而这些正是我不希望别人看到的。在小说结尾时,莫娜以倒叙的形式,描绘了简穿上第一套校服的情形,她穿上白衫衣和羊毛外套,蹬上及膝的长袜,终于回归正统,加入了人群中去。在小说最后几行:「此时,铃声响起,前厅里一片急促的脚步声,一切正如同她多年前想象的一样,她急忙加入了人群。」读到此处,我的脸不由得红了起来,难道莫娜就是这样看我的么?我希望不是。然而对我来说这确实是个恰当的比喻,具有反叛传统家庭中最循规蹈矩的一员。读到简衣着得体地加入人群中,我在欣喜之余,不禁为把简当成自己而产生了一种歉疚感。也许,这是莫娜送给我的礼物。简回到了朋友中间,获得了归属感,而简、Ye和我也最终拥有了信心。

尽管作为第一人称的简令我感到困扰,但她了解我的想法。书中以斜体字记述了那段简唱给自己的歌,我也曾经唱过:「记得简:永远不要放弃你的好运」。这些都是我曾经对自己说过的话,只不过换成了简的名字。简的身上有一些我不甚完美的形象。叙事者讲到:简趁家里没人时在父亲的新居里挑选自己最中意的房间:「……简挑好了自己想要的房间,紧挨着欧文斯的那间。她走进去躺在光秃秃的地板上试了试。」莫娜是如何知道我是这么做的?后来叙述者又提到简在她的大学申请书上仿造了父亲的签名。我也是这么干的。因为那时他恰巧出差在外,而我的申请又必须提交。这些她都是怎么知道的?莫娜还讲到了简对父亲的信任:「坐在欧文斯的车上,简很有安全感,即使他开得飞快。这是她坐母亲的车从未有过的感觉。」我恰巧也是如此。我记得我母亲那辆老款银色本田的副驾驶挡风玻璃上有块圆形裂纹,就像一只眼睛。每当她开车的时候,我经常担心撞车,于是每次睡着以前,我都暗自祈祷那只眼睛帮我们留意路况。而父亲开车时,我就有很强的安全感。在一路沉默的车程后,我也会「在车停下来的刹那觉得意犹未尽」。但是我认为这些只是我个人的记忆而已。这些隐秘的想法和行为莫娜不可能知道,因为我从未告诉过任何人,也没有任何人看见过。难道人生是透明的不成?抑或我的人生是透明的?否则莫娜一定就是我母亲挡风玻璃上那只朝着车内窥探的眼睛。

简最具体和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经历并非都是真实的。在全书开头《开卡车的女孩》中,玛丽煞费苦心地趁着夜色在废弃的路上教会了简开车,然后让她驾车翻山越岭去寻找自己的父亲并与他相认。这是本部小说中想象力最为丰富的场景之一。玛丽还在油门和刹车上加上木块,以便10岁的简能踩到踏板。实际情况是,在取得驾照前,我从未在夜间或是独自开过车。然而,我第一次开始逐渐了解父亲时的心境确实如此。最为重要的是,我需要控制速度和视野,还要拥有第一次在夜间驾驶车的勇气。从吃寿司到独自驾车,都是莫娜的揣测。但即使是在小说最不真实的情景中,我仍然是简。

艾柯说过:「小说中,对现实世界的精确指称是如此紧密地互相连接,如果读者沉浸于小说的世界里,混淆了小说异想天开的元素和对现实世界的指称,必然会产生不知身在何处的错觉。」《傅科摆》出版以后,一位童年时代的朋友曾写信给艾柯,说,「亲爱的安贝托,我都不记得曾经跟你讲过我叔叔和阿姨的悲惨经历了,不过我觉得你擅自把这个故事写进你的小说里就欠妥当了。」事实上,艾柯借用的是他自己的叔叔和阿姨作为书中虚构角色的原型。艾柯的朋友读这个故事时显然太过投入,以至于认定书中描写的就是自己的亲戚。

在读简的故事时,我或许就像艾柯的朋友一样入戏太深。相同的事件发生在不同的叔叔和阿姨身上,当然也会发生在10——19岁的不同的女孩身上。对于虚构的角色的作者而言,他需要把虚构的角色视为现实存在的人,这样笔下的人物才会栩栩如生、有血有肉。简和我是融合在一起了吗?生物学家将不相关的生物之间在外形和举止方面的相同称作「趋同进化」。蝙蝠和鸟类的趋同,体现在面对飞行这同一个生态难题,它们分别采取了相似的生物学解决办法。查尔斯·达尔文写道,「我倾向认为,就像两个人用几乎相同的方式完成了同一个发明,所以自然选择,为了使每一个造物更加完善,有时候也可以通过相同的方式来完善两个有机体的两个部位。」如果说是蝙蝠和鸟类「发明」了飞行,那么或许可以说是莫娜创造了简,只不过简碰巧与我非常相像而已。或许可以说,简和我之所以相像是因为莫娜与我有很多共同点。莫娜的家庭结构和我相似。莫娜能够想象出——当简在父亲的新居里选定了一个房间以后——她会躺到地板上,大概是因为莫娜自己曾经做过同样的事。也许,莫娜只是用我的家庭作为平台讲述了她自己的故事。

接受《沙龙》杂志访谈时,莫娜说,「小说总是令人困惑,因为你知道其中可能会夹杂作者本人的生活经历,但你却无法辨认。我认为作家会栖身于自己创造的角色之内。」。与我相比,莫娜在小说中的痕迹更为浓重。她就是欧文斯、玛丽、简,以及那个无所不知的叙事者。她并未删除书中人物的痛苦和尴尬瞬间,或许其中一些就是她自己的真实经历——相反对这些瞬间施以浓墨重彩。欧文斯、玛丽和简经历的痛苦令这部书拥有了深度和一种悲怆的力量。莫娜其实就像玛丽一样,对别人不愿铭记的往事和感受一直念念不忘。「她知道其他人不会记住这些零星的情景,他们会因为感到痛苦而拒绝承认事实,乃至于自欺欺人。」从这个角度说,她不止是剽窃者,更是个殉道人。

在本书出版后的两年内我都没有读它,尽管我也很好奇简会有怎样的结局。书出版几个月后,有一次我和莫娜在咖啡店讨论起《凡人》,我告诉她我尚未读完,所以也没有什么可说的。她认为我一定会喜欢书中简的结局的。我猜测这部书的结局可能会像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那样:奥雷利亚诺发现羊皮纸上写的正是自己的命运。书写的是未来一百年的家族史,详细到了细枝末节。在黑暗中,他读着照亮的羊皮纸手稿,此时龙卷风摇撼着马孔多小镇,就象望着一面会讲话的镜子似的,他看着羊皮纸手稿上的最后一页,解码过去的生活,现在正经历的命运,并且预见到了自己的未来。我从未有过这样的经历,直到两年后终于读完《凡人》,那年我19岁,正是小说结尾时简的年纪。

在一次访谈中,莫娜解释说,「重要的是,作家必须知道生活中的哪些东西可以转化为文字,哪些又不能,并且明白两者之间的巨大差异。」身为作家,莫娜不仅捕捉住了生活的细节,也发挥了虚构小说应有的想象力——但是生活中最重要的部分却并非如此。感谢莫娜为我保留了生活的片段。虽然我和简有许多相同之处——都有过夜间开车的经历,但是我的经历就是我的经历,我将铭记于心。我想对她说:简,永远不要放弃你的好运。你是一个我永远倾力支持的角色,但你代表的是你自己。

《人物》201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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