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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下离歌》读后感1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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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下离歌》读后感1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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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下离歌》是一部关于爱情与牺牲的小说,描写了主人公为了拯救爱人而不惜牺牲自己的故事。在水下的世界里,他们的爱情经历了考验和挑战,最终以一种悲壮的方式结束。小说通过细腻的情感描写和跌宕起伏的情节,展现了爱情的伟大和牺牲的意义。

水下离歌读后感(一)

的确,有点像是悲伤结局版的《恋恋笔记本》。

但是,像《恋恋笔记本》这样的结局终究事少之又少,现实大多都是像朱迪丝和威力一样。

女主小时候面对父母感情的破碎,父母分局的事实,让她从小心中埋下了对爱情不信任的种子。诚然,他的父母是因为爱情而结婚,而后也是破碎收场。爱情不等于婚姻美满,从我看来,女主是现实而理智的。

她住在父亲那里的时候,遇到了爱情,遇到了威利,她拥有了一个美好甜蜜的夏天,然而她只是短暂的把威利放在了他的未来计划中,后来也排除在计划之外。当然,也许如果后来没有意外,朱迪斯最终和威利在一起,也并不一定会一定幸福吧,但是至少她不会念念不忘,不会在一次次工作之余怀念从前吧~

其实,朱迪斯那时候还很年轻吧,而威利已经相对成熟了,太美的承诺因为太年轻吧~

水下离歌读后感(二)

初次看这本书还是在15年的时候,可能是由于过于年轻,看完只觉内心堵得慌,无法言喻的难受与遗憾。时过多年,已经能理解年轻威利和朱迪丝之间纯粹的青涩感情,才明白为何几十年过去了,他们彼此之间依旧对这份年少时期的感情难以忘怀。

最是少年时,素衣惊流年。那个夏天的美好就像一场梦,到朱迪丝去大学之后结束。看似是人为选择造就了他们的分离,却不想是必定之事。若没有这场遇见,朱迪丝和威利注定是两个世界的人。一个是对人生前路充满期待的乖乖女,一个是随性的小镇少年。朱迪丝对美好前路的向往和威利的安然截然不同,从她之后的选择可以看出,她希望自己的生活就像模范的中产阶层一样,不想发生任何“偏离”,而威利的思维却完全不同。之所以在多年后,朱迪丝对威利依然念念不忘,在我看来是因为她的生活并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么美好,那么,这场青春年少时的美好的梦,就显得格外诱人,与威利在一起的这个选项,与现实中的一地鸡毛相比,就无比美好。但是,若他们俩真的在一起,由于彼此眼界的巨大差异,结果可能并不会令人满意。

结果注定是悲情的,就算威利没有生病,他们也无法再续前缘。他能做的,就是在生命的尽头,为朱迪丝,为他自己,把自己,写进这首离歌中。

To be sung underwater.

水下离歌读后感(三)

每个人心中都有两朵玫瑰,选了白的,红的变成心上那颗硃砂痣。选了红的,白的变成窗前明月光。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那一段曾经轻易放弃的感情总在午夜梦回时纠缠于脑海中。谈不上对于错,毕竟社会教会人们选择最适合的,哪怕不是最爱的。向现实妥协总是那样容易而理所当然。只是当现实落入窘境,回忆就更加汹涌澎湃,将人淹没其中。

十九年前那段甜蜜时光,回忆起来都像带着动人当芬芳。十九年后,几乎失散在人海中的"恋人"再次相见,只看到岁月如刃。那些曾经历历在目的青春,那段曾经深入骨血的爱恋⋯⋯真的就在这岁月中被打磨得面目全非。简单,冷漠,残忍。威利说:"有些事,我们必须面对,要接受。我只是你生命中的一个章节,也许是美好的一章,甚至可能是你最爱的一章,但只是一章而已。而对于我,你却是整本书。"而朱迪丝知道,威利占据了书的大部分,只是她太粗心太大意,或者说太自私,改变了结局。

果然是回忆越美越可怕⋯⋯为了一个看似更加光鲜的未来,人们都得到了些什么,又失去了些什么。世界不会永远是那个等待我们成长的美好花园。遗失了美好,就真的再也找不回来了。向世界妥协的代价,也许就是一颗残破的心灵。

爱总是难分高下,也许是对自己残忍,也许是对别人残忍。但是相比之下,威利的确是更加痴迷对一方,几乎用尽一生的时间沉溺,缅怀。楔子里那个欣喜若狂甚至歇斯底里的人,虽然无名无姓,但必定是他,无疑。倒回来看,几乎让人落下泪来。为这无果的爱恋,为这十九年的痴情,为这一生的挚爱。

为了稳妥的生活,抛弃矢志不渝,值得吗?值得吗?真的不后悔吗?⋯⋯应该舍弃的,值得守护的,是现实还是爱?⋯⋯

水下离歌读后感(四)

感谢你赠我一场空欢喜,我们有过的美好回忆,只是给泪水染得模糊不清了。偶尔想起,记忆犹新,就像当初,我爱你,没有什么目的,只是爱你……只是爱你,没什么目的……

曾经有那么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沉醉在失恋的阴影里——思考着人生应该怎样度过?我因何而生?又因何而战?等类似于《水下离歌》中的主角朱迪丝一直都没能弄明白的那些问题。几乎跟她差不多的是,在恋爱之时,我也相信“天涯海角、矢志不渝”这样的爱情故事,并对爱情生活充满着无限遐想。但往往也就在这个时候,现实就会莫名其妙的串出来,给你来一记当头棒喝,几近残酷地告诉你:这些东西是根本就不存在的!

确实,纵观这个世界,以及许多的文学作品,丢失的爱情和迷失的婚姻比比皆是!以至于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开始暗下决心,动什么都不会动感情,一定要更加稳妥地经营自己的生活!

也正是在这个思想的主导下,“好基友”这个非常神秘的关系进入了我的视野。因为男生之间的友谊一般都很简单:为兄弟两肋插刀,赴汤蹈火在所不惜,这次你帮了我,下次我一定帮你。所以相对于与女生相处,跟好基友一起那是异常的轻松。而且几乎在所有感人的友谊故事里面,干出一番事业的男生总会用心良苦的给家乡一起长大却为生活所迫的哥们些许好处。但却从没听过成为富婆的女生去救济自己的苦姐妹,除非有恩。对此,我想可能是因为女生容易多疑多想,即使接受也会觉得对方是别有用心,所以最好的办法还是什么都不要做比较保险。

于是,我突然就有了一大帮好基友。

但时间久了,就会发现即便再深厚的“基情”,也不及那若有若无的爱情更加能吸引人。就像书中威利说的那样:人生没有什么比相爱更有意义,得到爱人的心,你就不会彷徨,即便过着清苦的生活。所以,爱情还是相当重要的。

而现在所要做的,就是多等等那个迷了路的猪一样的队友,等她在繁华都市的人海中,一眼就认出我,等她贴近我的胸膛,辨识我的味道,数着我的心跳……

哈哈哈,光是想想都有点小激动了~

水下离歌读后感(五)

岁月是个偷不走痛的小偷

漫长而残酷,有太多的东西失去就不会再回来。

《水下离歌》就是这样。给我们太多的柔美和感人。故事中总是巡回来说:岁月这个小偷,多么无敌。

昨天已然消失

在日出与日落之间

黄金般的两小时

钻石般耀眼的一百二十分钟

我无以回报

因为他们已经永远离去

---贺拉斯.曼

在《母亲的礼物》章节中作者引用了这首诗。主人公朱迪丝很喜欢。实际上,我也喜欢,总觉得这首诗就是书的主旨的点睛应用。

全书过去与现在穿插交织描写,网友这样评述他们的见面:威利与朱迪丝初次见面时,威利就说,朱迪丝是个“危险人物”。开始看时,没理解到为何说她危险。现在看完,终于明白,对于一个你深爱的人,你在表达你对她所有的爱时,对方也信誓旦旦的说爱着你的人却后面背弃自己,而你却一直保持着对她的爱。威利对朱迪丝就是如此。朱迪丝的父亲一直反对朱迪丝与威利在一起。他也曾经对朱迪丝说过,威利对于朱迪丝也是“危险人物”。对朱迪丝的父亲所说的这句话,我一直在文中找到底威利怎么是个“危险人物”?答案作者没有明说,但是在后面的故事情节中慢慢的找到。我在想,对于每一对恋爱的人而言,彼此都是对方的“危险”人物。但就是因为对方“危险”才时时刻刻的惦念着彼此。

这种危险实际上是一种痛。生命中所有刻骨铭心的爱与痛,都会使我们失去生活的完美。丢失了爱情的婚姻比比皆是。再次相遇的,谁能保证不受伤害?马克斯.苏萨克说:长久以来读过的最新颖、最美丽的作品。我觉得,《水下离歌》是在小说中,是我所有近8年以来阅读过的外国作家用文字描述人性爱与痛之处,最能深入我心的作品,颤抖着我的神经,久久不能自已。

掩卷深思,发现,哪些模糊的,哪些清楚的,哪些记忆犹新的,哪些遗忘在角落里的,都在岁月这个小偷面前没了,但是唯有留下的关于爱的痛没有被偷走,换句话说,岁月是个偷不走痛的小偷。这是《水下离歌》的魔力所致!

水下离歌读后感(六)

一天半的时间,读完了这本小说。

唯一的感觉是:隐隐悸动,隐隐作痛。

开始惊艳于美国作家也能够写出这样潺潺流水似的文字,没有激情的碰撞,也没有喧嚣的呐喊。

出场的朱迪斯和马尔科姆是那么完美的一对儿,斯坦福大学同学,电影制片人和银行家,精英人士,中产阶级,保养得当,感情和蜜,加上一个聪明美丽的女儿。

然后,朱迪斯偶然发现了马尔科姆的外遇,没有刺破。

然后,朱迪斯回忆年少时的恋情,带着父亲的鸟眼枫木家具自己给自己搭建了一个世界。去回忆,也是去逃离。

开始的每一章节,就是交织着十几岁的朱迪斯和已经不惑的朱迪斯。

十几岁的时候,关键词是:父亲、农场、热恋、威利、迪娜

四十几岁的时候。关键词是:剪辑、怀疑、回忆、马尔科姆、卡蜜儿

实话说,当回忆的章节定格在朱迪斯和威利的恋情时,我并不喜欢。

朱迪斯是一个骄傲又出挑的女孩子,父亲又是知名的大学教授。

威利是一个高中辍学,开着一辆二手皮卡,以给他人作工为生的屋顶工。

我不喜欢粗糙的爱情,也不喜欢混杂汗水和锯木削的二手皮卡的描述,不喜欢野餐惊喜,也不喜欢夺命逃亡,更不喜欢不停开玩笑的威利……

我是水瓶座,但我不是颜控,而是气质控。

其实这实在是个简单的故事,一丝波澜都没有,朱迪斯然后被斯坦福大学录取,然后在讲座和咖啡里已经记不得农场和野炊。最后找到了一个各方面都匹配的人相爱结婚。就是这样。

就是因为平凡如你我,才走进心里。

谁年轻的时候不曾爱过不该爱的人,不曾因为外力而分散。

千万不必再贸然找寻,一定会失望的,除非能够保有当年的曼妙身姿和迷人笑容。

其实还埋着许多条线。直言不讳的母亲,深沉冷静的父亲,不得不承认,汤姆·麦克尼尔作为加州大学的写作研究员,技巧是炉火纯青的。

有些句子,总让我动容。

“你以为自己会从此不同,但没有,你还是你”

“所以现在我只能坐在过去不想去的地方,和现在不想去的地方之间。”

过去的就过去了吧,千万不要再找寻。未来的别去过虑吧,人生苦短别再和人渣纠缠。

总之,我不喜欢威利,即使他帅。但我喜欢这个故事,我喜欢这种淡淡的感觉,清新的文风。

水下离歌读后感(七)

岁月漫长而残酷,有太多的东西失去就不会再回来。你以为只是暂别,没想到却是一生。以为再相逢可以桃花依旧,不想却是物是人非。人们都知道很多事情都回不去了,那些往事和故事就如沉入海底的宝石,都已经只能存在于在回忆之中。

水下离歌,我很喜欢这个名字,看上去总有些悲剧的色彩,如同那书封面的颜色一样,深蓝、悠远、绵长还带着以往的憧憬。女主朱迪丝从小备受离异父母的宠爱,青春时期有 有着美好的爱恋,只不过随着她入学,爱情也悄悄画下了句号。书中是用倒叙的手法来写,一开始是读者疑惑的,可是随着故事的展开,那些以前的故事也都出现在了读者的眼前。人们在难过时候,脆弱的时候总是会想起心里美好的地方以寻求慰藉。朱迪丝也是如此,于是她开始寻找多年前的那个他。相隔二十七年重逢后,威利在与朱迪丝却早已不是当年的模样了。当年的青涩和现在的温柔,现实却生生的掐断中间的联系,就如最后的最后朱迪丝还是回家了一样。即便头痛着,也割舍不开的只能回归。

婚姻和爱情总是不一样情感。青春年代只是想和对方在一起所以就在一起了,一些平常的琐碎的事情也变成了小幸福。可是如果婚姻不是从爱情里走过来,那么总会有些摩擦和隔阂。也许人们会怀恋以前的日子,也许会幻想如果当时怎样会不会有另一种结局。而生活却是一场无法回程的旅行,我们没法暂停、倒退、甚至重来。那些过去的值得收藏缅怀,却是无法从头再来。我们生命中的每一场遇见邂逅都是一道道的风景。有人成为过客,有人却成为了一生的遗憾。多年之后威利告诉她说:也许我对你来说,只是一本书中的一章,而你对我而言,就是整本书。 那是怎样的痴情和遗憾,会让一个男人如此的度过一生。

爱情、婚姻,怎么选择才会完美?在人生的十字路口上怎样选择才会不偏离最初的愿望?生命中的选择会让人明白什么改守护什么可以舍弃。情感的归宿如何,生活如何继续,这是朱迪丝的选择,也是每个人的选择。那些生命中的爱与痛,愿她不在让人迷失,不再遗弃在冰冷的水下。

水下离歌读后感(八)

爱情的令人念念不忘,其原因常常在于多年前未完待续的美好。当所有的随遇而安换不回继续做绮梦的权利,午夜梦回不期而至,这仿佛是每个在爱情中迷失又不放弃追寻的女子必经的梦魇,朱迪丝也不例外。

文章采用独特的插叙方式,层次分明地铺陈着朱迪丝生命里的前世今生。少女时期父母有意而为之的异地分居生活,对她的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夹杂在双方互不相让的对立态度与此后迥然而异的生活方式之间,也让朱迪丝在希望与失望之间不断摇摆,她使出了浑身解数希望弥合父母的裂痕,但最终却只能是发现越来越多关于父母生活的真相。毫无意外地,父亲和母亲的身边相继出现了替代者,朱迪丝与威利的邂逅仿佛开启了她生活中的另一扇窗,于是一场炙热的爱恋就此迫不及待地展开了。。。 。。。很多年以后的朱迪丝,脑海深处还不断闪回着父母的故事,并仿佛在枕边人身上发现了类似的端倪,对于生活的失望,带来的是对曾经美好的怀念,于是,追寻。但,那爱情,已经千疮百孔,那爱人,已经别来有恙。

再见威利,威利已是一个病入膏肓的老人,执着地守护着当初那片带来欢愉的净土,威利说:“我只是你生命中的一个章节,也许是最美好的章节,甚至可能是你最爱的章节,三只是一章而已。而对于我,你却是整本书。”最终,他用自己的方式放逐了自己的爱人,就如当时在学校门口威利看到朱迪丝毫不在意的眼神时,灵魂被放逐一样。这样的归宿也好,至少可以将朱迪丝那断断续续侵扰的旧梦彻底治愈,心会痛,头却不会疼了。

曾看过一篇文章叫《你所不知道的事情》 ,在朱迪丝的生命中就曾有这样不知道的事情。她不知道自己始终难以忘怀的恋人曾在学校门口如此苦苦守候自己并与自己擦肩而过,她不知道自己那一瞬间的擦肩而过给这个男人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她不知道自己的枕边人会与女同事在酒店厮混,她也不知道自己的闺蜜会觊觎自己的恋人。。。 。。。也许生命中应该不知道的事情,还不如真的不知道,所有的真相抽丝剥茧以后,带来的也只是比遗憾更加遗憾了。

最近看过一个电视节目,讲述一个八十多岁的老人执着寻找初恋爱人的故事,当看到老人讲述从前时的潸然泪下,我相信那就是最真的爱情,但是,所有的寻寻觅觅,再回首时的执手相看泪眼,又能否平静的再道一句:别来无恙?请相信时间的魔力,我们所执念着的一切,终将再也回不到曾经。

水下离歌读后感(九)

这是一本优美的散文式小说,每句对话都富有深意,每个句子带有诗歌的韵律,阅读时令人赏心悦目,恍如在翻阅主角朱迪丝的私人日记。

朱迪丝是位敏感、细致、追求完美、多愁善感的女士,她时时刻刻企图使自己和自己的生活更完美,可丈夫马尔科姆却在种种生活细节上粗心大意,以至于婚姻成为她心口的一道疤,在不幸来临前,它无关紧要,可不幸来临时,撕裂的伤疤会流出鲜血。

不幸的起因来源于父亲的遗物——一套鸟眼枫木家具,它古老而陈旧,却在朱迪丝心中有着不可动摇的重要地位。然而,他的丈夫马尔科姆,竟为了庆祝女儿生日而购置了新家具,把旧家具全部搬到了院子里任凭太阳暴晒。朱迪丝一直被蒙在鼓里,直到她见到家具因暴晒而干裂、失去光泽时,才感到内心某物的崩塌。

她觉得她并没有被珍视,他的丈夫并未对她全心全意付出爱情,而是一种礼节性的敷衍。

愤怒委屈与不满终于在丢失储藏室钥匙后达到高潮,朱迪丝开始逃避原有的婚姻与家庭,她情愿在储藏室里营造出一方属于自己的天地。

她用书籍、旧家具、油画、布料营造杂乱而又温馨的气息,她大胆与过去告别,更是为了与另一个人的生活相适应——威利。威利如此贫困而窘迫,与她的身份如此不符,却是一片真心。她疯狂地与他相爱,为他撒谎,为他甘愿降低自己的身份,打破目前的生活轨迹。朱迪丝天真地以为只要自己做好一切,便可以收获完美的生活。

但是,她想错了,实际上,她根本不明白威利心中在想什么。

威利约她去丛林木屋长谈,同居,享受美好童话般的森林隐居生活,却在马尔科姆出现时,以沉入湖底自尽的方式,来与朱迪丝告别。

我没读懂威利自尽的原因,或许他觉得此刻既然已拥有与朱迪丝同处的快乐,那么就不应该在今后的某个时刻里失去。而他又在心里觉得自己远远及不上马尔科姆,毕竟马尔科姆与朱迪丝曾一同生活如此长的岁月,他们甚至有孩子,有一切未曾与他分享甚至一辈子都不能与他分享的秘密。

他害怕马尔科姆会随时将朱迪丝夺走,而他又无力挽留。他觉得马尔科姆才是能好好地给予朱迪丝幸福生活的人。既然如此,便让朱迪丝在美好的时刻永远记得自己吧。

或许他精心安排策划了这数月间与朱迪丝的相遇相知,只为了唤起朱迪丝的爱,也唤起马尔科姆对朱迪丝的重视。

世界上最伟大的爱,不是与最喜欢的人在一起,而是让自己最喜欢的人收获幸福。

生命如此脆弱而短暂,而最浓厚的爱意竟要用生命来表达。

生活总是如此残酷,如果朱迪丝不曾偏离原有的生活轨迹,或许那个完美的梦会一直存在,而不会随着威利的逝去而支离破碎。

如今的朱迪丝享有一切与威利有关的爱情碎片,她可以在此后的余生里随时随地想念这位真正珍惜自己的人,她也终于重新获得了马尔科姆对她的重视,再也不用独自承受那份孤独,然而,她再也拼凑不出梦想中的完美生活。

她与马尔科姆之间的缝隙会随着时间流逝而渐渐消弭,可她或许永远也不会忘记那段美好的如梦的时光。

水下离歌读后感(十)

文/数数。

只有第一场雨会让你浑身湿透。

——意大利谚语

看完,合上书,我居然哭了。之所以会说居然,是因我对于外在宣传严重的书都带着疑虑。不相信它的感染度。但这次我是错了。

在写作方式上,作者在第一部分节采用现在时与过去时穿插的讲述方式。说实话,刚开始看的时候还真没适应过来。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是常见的表述方式。

本书中描写威利与朱迪丝初次见面时,威利就说,朱迪丝是个“危险人物”。开始看时,没理解到为何说她危险。现在看完,终于明白,对于一个你深爱的人,你在表达你对她所有的爱时,对方也信誓旦旦的说爱着你的人却后面背弃自己,而你却一直保持着对她的爱。威利对朱迪丝就是如此。朱迪丝的父亲一直反对朱迪丝与威利在一起。他也曾经对朱迪丝说过,威利对于朱迪丝也是“危险人物”。对朱迪丝的父亲所说的这句话,我一直在文中找到底威利怎么是个“危险人物”?答案作者没有明说,但是在后面的故事情节中慢慢的找到。我在想,对于每一对恋爱的人而言,彼此都是对方的“危险”人物。但就是因为对方“危险”才时时刻刻的惦念着彼此。

生活总是有理由让我们心甘情愿的改变自己去适应它。面对朱迪丝的背离,威利做了挽救,可是当他知道朱迪丝自己的决定后,他的内心还一直默默地守着他俩曾经的“蓝月亮营地”。虽然威利这时已经跟朱迪丝的学生时期的好友迪娜结婚,但威利丝毫不减对“营地”的打造。可以说他对“营地”的每一点付出就是对朱迪丝每一点的爱。所以才有朱迪丝再次来到“营地”后,威利对她说,“从一开始迪娜就知道我建这个营地时候,心里想的是你。”威利爱得很深,爱得很真,爱得很纯。对于朱迪丝而言,威利是她的“第一场雨”,最后威利的水下离别,让她更加切身的体会到“只有第一场雨才会让自己浑身湿透”的涵义。

这里不得不感叹下,作者构思是多么的缜密。文题点明了这本书的表达情调和故事结局,书中对威利不会水的多处描写更是对后面人物结局的暗指同时也呼应了书名。书中每一环都扣得如此的完美。这不得不让我后知后觉的竖拇指一赞。

水下离歌读后感(十一)

爱的安全感

偷爱警/文

妻贤子孝,和和睦睦,小家庭理应如此。但有些时候,想法与现实总是有距离,往往越想得到的东西,越是难以得到,越不想拥有的,却无意间落在手里。到底是造化弄人,还是机缘巧合。

一位44岁的女人,始终沉寂在初恋的誓言当中。没错,初恋是一段难以忘却的美好回忆,但回忆替代不了现实,她有家有室,有一份喜欢的工作,但就是无法走出初恋的影子。她知道,在她心里,开车带她出去兜风,激吻,游泳,让她开心快乐的大男孩,已经不在这个城市,男孩早被她丢在了起点,泪水一遍遍洗刷她的无情,似乎只有抑制,不断的抑制情感的外延,让和睦小家一直保持下去,才会得到良心的宽慰。

朱迪丝从小到大没经历过太大波折的意外,但不代表她心里没有“结儿”,她需要关爱,一份来自于家庭的关爱,当父母分居之后,朱迪丝觉得,这个本该在其他人眼里羡煞旁人的和睦之家,居然也会不欢而散,就因为父母的倔强,因为搬家,因为家庭矛盾的僵化,谁也不退让,父亲说为事业,母亲说为安逸。各方选择,理由都很充分。朱迪丝并不知道这一切的发生,到底意味着什么?她特别想挣脱,这份难以平衡的家庭矛盾。一个叫威力的男孩,闯入到朱迪丝的生活,他们相爱,爱的很纯粹,没有欺骗猜测,有的只是彼此深爱的誓言承诺。可以肯定的是,初恋的爱情指数是人生轨迹当中,最高数值,但从初恋到成家立业,没有几对情侣能做到,时间会消磨一个人的意志,会让彼此的缺点一点点袒露,彼此变得愈发疏远,有时候忍无可忍,甚至觉得彼此间的爱情,就是一种错爱,一种不可理喻的爱情碰撞。谁又能保证,两个人在分开之后,不会想念对方,不会陷入到初恋的陷阱当中。

朱迪丝与威力的爱,并没有走的太远,朱迪丝很清楚,两个家庭所接受教育层次不同,即使迈过交流层次的问题,彼此的爱,真的能携手到老么?未知数,无穷的未知数。贫民出身的威力,靠手艺吃饭,朱迪丝出身教育世家,靠脑力吃饭,虽然彼此深爱,彼此可以跨越这层门当户对的差异,但爱的忠诚与执着,能坚守多久,恐怕是微乎其微。朱迪丝一再拖延入学时间,因为她也很难做出一个选择,到底是不是为了爱情,而放弃前途,当得知是父亲托人帮朱迪丝,进到斯坦福大学的时候,朱迪丝又失望又惊喜。

当作者将朱迪丝推入到另一个自我当中的时候,逃离和怀念成了一个新的基调。对丈夫情感的不信任,对父亲偷情的猜疑,都是让朱迪丝患上疑心病的诱因。她没有安全感,找不到爱的照顾,只有那件祖传下来的鸟眼枫木家具,让朱迪丝些许感到一丝平静,然而丈夫的擅作主张,让朱迪丝措手不及,似乎丈夫要掠夺朱迪丝的安全,让朱迪丝失去最后的防线。惴惴不安的她,变得神经兮兮。

聋子听见声音,瞎子看见了颜色。爱就是有魔力的东西,可以把不可能的事情,变得可能,把可能的事情变得不可能。威力也只能满足和填补朱迪丝对爱的想象,却无法给予朱迪丝对家庭现实的需求。爱不能当饭吃,爱不是整天泡在甜言蜜语当中,爱有时候是家庭的重担和责任,是一个做母亲需要孜孜不倦的付出,是默默无闻的忍受和坚持,安全感,恐怕只能透过丈夫的对生活的细心度,来触动,来渗透。让丈夫感受到一个女人的颤抖和需求。即使入驻上流社会,也需要平凡的补给,需要爱的安全感。

水下离歌读后感(十二)

“只有第一场雨会让你浑身湿透。”而这场雨在持续了二十七年之后,终于落下帷幕。

深蓝色的封面,仿若是位于大海中央的空旷房间,一扇窗、一把椅,深远而宁静,透露着忧伤的悲剧。一个漫长的故事,关乎青春、成长、家庭、爱情、婚姻和死亡。你说,怎样的人生才是活过的一生?

朱迪丝,故事的主人公,成长于一个并不是幸福的家庭,但却拥有着分别爱着她的父母。家庭破裂的影响一直存在于她的内心,或许正因为如此,威利的出现和这份未圆满的爱情终成为一生的遗憾。斯坦福毕业后,成为一名优秀的剪辑师,与大学同学也是银行家的马尔科姆结婚,并育有一女。如果没有任何的插曲,这样一直走下去,或许,是很多人羡慕的完美生活。然而,故事怎么会无波无澜。

丈夫粗心大意的行为让朱迪丝觉得烦躁,随后被发现的背叛行为,还有最重要的导火索——那套承载了最重要的青春回忆的鸟眼枫木家具,故事就此展开。很好想象的一个青春爱情故事,朱迪丝在努力撮合父母的时候,因选择了和父亲一起生活,在高考毕业时候遇见了曾有一面之缘的威利,坠入爱河,然而,父亲托关系而来的斯坦福录取通知书让两人从此别离,两人都有了各自的婚姻与家庭,直至二十七年后的见面,解开了太多的谜团。

到底是什么让两人真正的分离,是朱迪丝父亲那张故意的录取通知书么,应该不是。如果没有分离,朱迪丝在当地大学完成学业后,会是一起白头的Happy ending么。终究是一段很难走到一起的爱情,然而,这其中,威利却背负太多令人感动伤心的情节。正因为彼此是各自人生中的第一次雨,所以才会浑身湿透,难以恢复;正因为你是我的整本书,而我确实你书中的一个章节,所以才难以成全;正因为无法重头无法挽回,所有才会选择坠入水底,奏一曲离别之歌。

世俗中常见的感情故事,而麦克尼尔这个不同,勾勒的细节那么清楚,父母婚姻的破碎与警告;爱情里的瞎子与聋子;个人婚姻里的完美与意外,遗憾里的美好与无法挽回,终于带来了这样一个结局。二十七年后的见面,让太多沉重的事实浮出水面,爱情的真相,时光的残忍,无法回头的哀伤;唯独将威利留在了水底,倾尽所有、爱而不得、无法圆满、回头相望、无怨无悔。

耗时太长一本书,第一部分时,难以投入,终于在第二部分加快了阅读速度,而在开启第三部分时有着太多的犹豫。似是明白这样一个结局的必然性。这一路读来,最感触的是书中的一些道理,与现在的生活那么相似,对未来有那么多警示。正如页底的那段话,“人生是否可以苛求完美?生命中该舍弃哪些,又该守护什么?朱迪丝一直没弄明白这个课题。少年时期,她相信“天涯海角、矢志不渝”,然而,山高水远、岁月无情,自求学开始,她的人生出现了第一次偏离。之后的她信奉“丢失了爱情的婚姻比比皆是”,更加稳妥地经营自己的生活。可是,生命的际遇再次将她推上十字路口,而她的抉择,改变的不只是一个人的命运。”

如果换做你,你做怎样的选择?

惟愿我们不再迷失于人生的黑夜里。

也愿,那场雨,一直下到白头。

水下离歌读后感(十三)

看完了小说,怅然若失。

朱迪丝从小备受离异父母的宠爱,而母亲悲观的婚姻态度给朱迪丝留下了深刻的印记。青少年时期的乖乖女一样的她认真学习,陪着爸爸看书、看电影,接着遇见了人生里美好的爱情,在丝丝入扣的描写里,初恋男友威利带着朱迪丝度过了刻骨铭心的几个月。

进入大学后的朱迪丝逐渐发现威利无法融入自己的世界,而一切都结束。

二十五年后,在家庭、事业都无法掌控时,和威利的快乐记忆一次次从脑海中冒出来,于是她通过私人侦探找到威利,并陪伴他在年少时的约会圣地独处几天,互相陪伴。

痴心的威利一辈子都没有从这段恋爱关系中走出来,拼命赚钱、酗酒,打造属于他俩的约会圣地,再次相见时,他已不复年轻时的健壮,拖着生病的身体,最后在朱迪丝面前跳水溺亡,成为水下离别的一首歌,从此生离、死别。诚如威利所言,“我只是你生命中的一个章节,而你对于我,是整本书”。

作者通过介绍朱迪丝当下与年少时的生活的交错写作手法,来回介绍,来回拉锯,展开故事情节,让读者从一开始第一部的疑惑与不解,到第二部的释疑与感动,再到第三部时隔二十七年他们再相遇时,每一点滴的话语、动作、场景,作者都不放过描写,每一个小细节的描写与词语的运用都为了特定的目的,为着故事服务,牵动着读者的心。

如果不看到最后,很多故事都没法了解,很多内容都没法连接,很多困惑也难以解答。比如,朱迪丝是由于爸爸掏了很大一笔钱找人帮忙才进入斯坦福大学,而爸爸这样做的原因只是为了分开朱迪丝和威利,让朱迪丝避免威利可能给女儿带来的危险。比如,威利曾经不顾一切的跑到朱迪丝的大学,看着朱迪丝从自己面前走过,才知道自己和朱迪丝再无可能。

于是,可以被我几句话叙说出来的简单故事,在作者的笔下落笔生花,引人入胜。

也许婚姻无法从一开始到最后都完全保持最初的美好,也许少年的爱恋记忆总是闯入成年后的生活,也许年少的爱人倾其所有的来缅怀年少时的爱情,但是生活最终还是会随着故事里朱迪丝的结局一样,总还是会被老公马尔科姆从威利失事的现场接走,回到之前陷入偏头痛的家,还是一进门就到女儿卡蜜儿的床头,卡蜜儿房间开着迎接妈妈亲吻的月亮灯……

威利,倾尽所有去爱着朱迪丝,从头到尾也没有责备朱迪丝的背叛,于他而言,与朱迪丝的爱情才是真正的让“聋子听见了声音”,让“瞎子看见了颜色”。每一次约会,每一次亲密无间的相处都会从威利的口中说出这句动听的话,这些记忆和甜蜜时光是幸福的,而耗尽一生去守候也让朱迪丝此后的人生充满怀念与愧疚。

《泰坦尼克》里,杰克死了,罗斯生儿育女,那些不算长的相处时光就是罗斯此后人生回忆和品茗的宝藏,总是在独处时悄悄的潜入记忆。很多人假想如果杰克和罗斯都活着回来,也会步入平常婚姻的琐碎,也许也会在絮絮叨叨的生活里磨光了爱情,最后形同路人而离婚。而故事里总是没有太多如果,诚如生活总没有回头路和后悔药。

生活总是一个过程,一场没有回程的旅行,“我们微不足道,就算有雄心壮志,但其实做不来几件有价值的事,我们就会魂归泥土”,而“人生没有什么比相爱更有意义,得到爱人的心,你就不会彷徨,即便过清苦的生活”。这是威利的选择,也许是作者的选择,也许生活中许多人的选择,包括你我。

水下离歌读后感(十四)

从宣传语来看,《水下离歌》似乎是一本讲婚姻的书,开篇似乎也是。就像朱迪丝母亲的絮絮叨叨:“婚姻就像对着一张地图,然后在上面选择一个接下去五十年要生活的地方。双眼是被蒙住的,而你唯一能相信的只有手里的幸运飞镖。”也像朱迪丝的父亲所言:“我们想弄明白那些我们爱着的,每晚在一个屋檐下入眠的人是否也爱我们。”朱迪丝的母亲还说:“对我来说,霍华德•托米教授看起来像太阳、月亮、星星;对于你,他看上去像个父亲。但迟早你会发现,他也只不过是个骑在自行车上的男人。”

你看到朱迪丝的父母亲对婚姻的想法,也知道了在朱迪丝十四岁的时候他们就分居的事实。而朱迪丝本人的婚姻,如同完满的电影,老公事业有成,女儿健康聪慧,他们夫妻的相处一如世上所有关系良好的夫妻。

但是,你会知道,这些都不是,这些都不是这本书想要告诉我们的话语。埋藏在朱迪丝心底深处的秘密,二十七年后的相见,如同书名《水下离歌》,埋在水面下的故事才是一步步将你的心和感情紧紧攥住的那只手。

致青春。致爱情。关于发生在青葱岁月里的刻骨铭心的爱恋。这些才是本书的作者汤姆•麦克尼尔竭力捧出的真相。

阅读的过程,我一次次被打动,不知为什么,总会不知不觉地想起《山楂树》。那本书是阴阳相隔的再不能追,这本书是二十七年前的青涩爱恋与二十七年后的温柔永诀。是朱迪丝与少年威利在那个夏日的曾经,一见倾心的动情,小心试探的紧张,星空下的浪漫,道别时的凄凉。更是二十七年后再见时的哀伤,是时光永不能回头的凄婉,是威利为自己爱了一辈子的人精心安排的离别。

席慕蓉说:“在绿树白花的篱前,曾那样轻易地挥手道别。而沧桑了二十年后,我们的魂魄却夜夜归来。”朱迪丝为了大学的选择,就那么轻易地挥手道别。在另一个城市,开始了她的另一段爱恋,并从此永不回头。太轻易地予取,是年少时每个人都会犯的通病。总觉一切能够继续,总觉一切可以重来。但事实呢,就像威利所说:“有些女人看见男人的心被卡车碾碎,她们认为自己能把那颗心再拼起来。”“当时我想,你带走了我的血液,留下一具僵尸,但事实不是这样。确切地说,你给了我过去,但带走了我的现在。有那么一刻,我觉得你会追随你的心回到这儿来,那我就有希望了,但是‘现在’已经没了,你带走了它。”

朱迪丝在大学约会的第一晚,回来后,她的室友留给她的电话本子上写着:

你的朋友威利7:00打过电话

8:00

9:00

10:00

最后我拔了电话线。

(醉醺醺的,是他,不是我!!)

试想这样的画面,在朱迪丝无知无觉的背后,是威利多么绝望的创痛。

合上书,威利所说的话一直在我的耳边盘绕:“我只是你生命中的一个章节,也许是美好的一章,甚至可能是你最爱的一章,但只是一章而已。而对于我,你却是整本书。”

威利离开的一刻,“盈满泪水的双眼,孩子般的笑容,微微张开、欲言又止的双唇……”我的泪水在这一刻也渐渐盈满了。

水下离歌读后感(十五)

在说这本书之前,讲一件不足挂齿的小事。

十五年前的冬天,我偶然认识了一个清华的男孩。我管他叫“东东”,他管我叫“小青蛙”。不知怎的,关系就特别特别好了,可能因为觉得对方都是很特别很率真的人。——所以,许许多多个日子,我们一起玩。去雪后的圆明园,去双清路,去三里河路,去昌平,去工体南路,去清华东路……我们有的时候骑自行车(一人一辆,不要以为是文艺片中的男生带女生),更多的时候是走路,漫无目的,就随便看看,说说话,没边没际。他嘲笑我整个冬天都在流的鼻涕,我就奚落他en、eng不分的口音。我们的对白充满机锋,彼此都觉得认识一个聪明的人真是好事。一开始我只觉得,终于有了一个特别的、快活的,也真诚的伴儿,玩伴。可是,他不是这么想。我知道。面对他的试试探探以及后来的大胆示好,我没有拒绝。我以为,只要能在一起,真诚度过青春期的尾巴,或者,把青春岁月再延长一些,没有什么不好的。

也曾悄悄想过和他在一起的将来,也许能把柴米油盐酱醋茶都弄得很童话很萌,也许我们能养头驴,拉着散步,看它吃草,给它念诗。

男孩后来去了美国。他心心念念地给我电话,跟我说他那边的一切。他心心念念地计划等我毕业之后就让我过去,他肯定也心心念念安排过我们的未来。

可我,一直以来,从来没有全身投入,也不敢全身投入。我不是很自信的人,我凭什么成为他的家人呢?我想起他上飞机的那天,我都没有送他(因为他真正的家人都去了)。我想起每次接到他越洋的电话,听他说完拉拉杂杂一堆,而我几乎从来不提我自己。

是我提出的分手。在他去美国的二年后。他异常平静,似乎早些年就料到了。从此后音尘绝。——我本以为,像我这样一个被他称为“聪明”“特别”的女生,会值得他即使不做恋人,也可以当朋友一样联络。可最终他选择了陌路。

我是有一点遗憾的,有一些不甘的。可我的遗憾和不甘如此卑微,难以启齿,不堪一提。这个世界上太多“两个人”之间的故事比我的轰轰烈烈的多,谁也不会在乎谁的经历更多。

好吧,言归正传,回到这本书。原谅我无论如何都要剧透一下:朱迪丝和威利青梅竹马。但一个是常青藤潜力股,一个是憨实的农场小子。朱迪丝被斯坦福大学录取后,就渐渐跟威利断了往来。之后,他们各有各的人生,几乎音尘绝。直到二十七年后,朱迪丝自己的婚姻出现危机,她要寻找少年时代的记忆,寻找失联多年的友伴——当然包括威利。而此时的威利,已早不是当初的阳光少年。他身材走形,面容憔悴,身患重病,也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不如意,包括家庭的不如意。可他爱着朱迪斯的心意从未变化。他们终于重逢,一起度过了静谧美好的数日。这数日里,朱迪丝说过好几次:我们下次……我们明年……可是她不知道,这数日里的每一次,其实都是最后一次。这数日的相依相伴,其实都是永诀的仪式。

威利在与朱迪丝相隔二十七年重逢后,对她认真的说:也许我对你来说,只是一本书中的一章,而你对我而言,就是整本书。

所谓相爱,应该从来不平等,总有人爱得比另一个多得多。威利就是那个爱得多的人,他没有得到回报。而对十几年前的我和东东来说,他就是那个爱得多的人,当然伤得也多。

回到我自己。十五年前的日子始终平淡如水。基本上还是一个人读书,一个人走路,一个人发呆,咕咕哝哝说话——在心里。也会想起人生的另一种可能性:万一当初和东东在一起,我们此刻会走在哪,聊着什么,我们会跨过怎样的大山大水,笑过怎样的落日长风。

朱迪丝也无数次设想过人生的可能性,假如当初没有背弃威利,假如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她的重寻威利之旅,也许就是她想重新规划人生的一场……“体验”呢?

朱迪丝的职业是电影剪辑师。“剪辑”的英文是edit,就是编辑。多讽刺,她以为人生可以像电影那样被编辑的,没有拍好的部分,删掉就行。觉得美妙的画面,重放就行。

回不去了的,其实大家都知道。

但她就是想找回点什么。因为她知道她错了,她必须做点什么。

我也错了,辜负伤害过一个人。却没去找他。回不去了呢。我不会去打扰他现在的生活。

总有那样的人:一心一意要成为别人的整本书。那么你们应该来看看这本书,知晓什么是真正的奉献,不设限的爱。

而我永远记得,我曾经是别人的整本书。

永远珍惜那些对你好的人吧。无论他们是你的章节还是你的整本书,都要好好地对他,用上最足的人间情意,留下最浓的尘世记忆。

那些过去了的怅恨,真的不会再来了。没有离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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