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阅读《阅读希腊悲剧》,我深刻感受到希腊悲剧作品的深刻哲学内涵和情感表达。作者通过对希腊悲剧的解读,让我对人性、命运和道德等议题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这些古老的作品依然具有启发和震撼力,让我对人类文明和自我认知有了更多的思考和反思。
阅读希腊悲剧读后感篇一
每句话都那么长,那么复杂,那么难懂。过程中感觉不到快乐,为难自己读下去,为难自己放弃。不知道怎么评论。
因为,下面这句话才买的,“对于历史学家修昔底德而言,在瘟疫与人口过多的反常压力下,城邦最明显的一个危机点就是语言发生转变与变形,从而远离了传统的意义和价值:语言本身就是动乱时期城邦病症的考察对象之一。”
好贵的一句话。
阅读希腊悲剧读后感篇二
唔,还是比较好的书,尽管写作风格令人并不是很适应(一星姑且扣在这,很不好意思) 串联所有分析的是悲剧的“双重性”,或者更严格的说,是一种模糊性,不确定性,一种,我称之为“危险”的东西。不过有危险才会有冒险,才会有精彩的故事。 1.语言的秩序与反秩序(logos?) 2.dike的双重性,复仇,裁判?-女性的分析,注意雅典娜这个模糊的形象 3.跨越界限的言辞?语言和城邦的关联,思想和语言相关联,但这种关联很微妙也很脆弱,不稳定的结构,涌动着越界和颠转的潜在力量 4.philos和oikios的关系 5.性别差异,作为边缘的女性,如何把话语推入一种无界或界限模糊的状态 6.悲剧如何与荷马保持对话,思考着古代与当下 7.理智和疯狂,有关天性和人的限度与僭越的话语,变动的社会下精神状态的相互作用(与福柯的亲缘,僭越和疯狂真正显露了人)
8.俄狄浦斯,片面的认识,洞见,盲视。追问人在事物秩序当中的角色和位置。俄狄浦斯的僭越范式:失去了自己的名字,真正成为了自己。
9.Plato要求在文学智者和哲学语言之间做出区分,他需要这样做正是因为它们在前五世纪雅典的世界里相互渗透(p403)
10.悲剧艺术,欧里庇得斯剧作自我意识指涉的戏剧设置也挑战了读者的自我意识。以实验性的方式将体裁的形式性不断推至并超越其极限。分歧,断裂,反讽,不协调-人在社会中复杂的信念和行动态度。(441)
11.表演与文本,表演作为再现对于文本表达的片面性,但正是这种片面性,让文本的解释在表演过程中开放向观众,具有无法被化约的戏剧性的盈余。
阅读希腊悲剧读后感篇三
作者简介:颜荻,重庆人。中山大学博雅学院首届本科生,剑桥大学古典学博士,现为清华大学新雅书院助理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古希腊神话、悲剧和哲学。
原文载于:《上海书评》
我没有见过比戈德希尔更热爱舞台的古典语文学家了。他不仅是剑桥拥有百年历史的古希腊戏剧节的首席顾问,而且还曾把荷马史诗搬上表演舞台:在2015年,他亲自发起,与六十多位英国的名演员合作(其中不乏我们熟悉的本·卫肖[Ben Whishaw]、约翰·西姆 [John Simm]),在大英博物馆当众阅读演绎了长达十六个小时的《伊利亚特》,这场活动阵仗之大可谓名噪一时。更值得一提的是,他本人也极具表演禀赋。他的现场感极强,不仅饶有兴致地参演过好几场剑桥的戏剧节,即便是学术演讲,也自带辨识度极高的话剧腔,让听者进入讲堂如同进入剧院一般。当然,从他的著作中,我们同样能看到他对戏剧舞台的严肃关注,他在2007年出版的《当今如何上演古希腊悲剧》(How to Stage Greek Tragedy Today,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就是最好的证明。
戈德希尔著《当今如何上演古希腊悲剧》
然而,令人惊讶的是,恰恰是这样一位活跃于聚光灯下的学者将他的一部作品命名为“阅读希腊悲剧”(Reading Greek Traged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6)。此标题似乎是说:悲剧是用来“阅读”,而非“演绎”或者“观看”的。这个与戈德希尔热火朝天的舞台事业看上去颇为矛盾的书名不免让人疑惑:他为什么认为希腊悲剧是要被“阅读”的?他对悲剧的“阅读”和他对戏剧作为表演艺术的热衷又有什么关系?
要回答这两个问题,我们需要先从戈德希尔对悲剧语言的持续关注谈起。从他的第一本书《语言、性别与叙事:奥瑞斯提亚》(Language, Sexuality, Narrative: The Oresteia,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5),到后来的《阅读希腊悲剧》《奥瑞斯提亚》(Oresteia,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2)《索福克勒斯与戏剧的语言》(Sophocles and the Language of Traged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2),语言一直在戈德希尔“阅读”希腊悲剧的过程中占据着核心位置。作为一部整体考量古希腊悲剧的批评性研究,《阅读希腊悲剧》最重要的前三章便浓墨重彩地着笔于语言问题。在其早期作品中,戈德希尔时常庖丁解牛式地探讨戏剧文本中某个具体词汇的复杂语义,它们大都相互矛盾、各有所指,在不同语境中可以发展出完全不同的解释。这种对于近乎琐碎的语文学分析的热爱,与戈德希尔对悲剧语言本身的理解有关。在他看来,语言并非直白的、表意清晰的符号系统。相反,在意义表达和接收的过程中,在能指与所指之间,语言充满着不确定性和含混性。因此悲剧角色彼此对话时,常常发生语义冲突,导致交流的障碍和隔膜,而一旦障碍产生,悲剧的张力便出现了,继而把悲剧推向高潮。换言之,戈德希尔认为,语词含义间的矛盾与冲突是悲剧的灵魂——“对语言及其本身的安全感的缺乏以及确定性的错置,是悲剧文本的关键动力”(《阅读希腊悲剧》,第4页)。对于戈德希尔,研究悲剧语言是理解悲剧意义的关键所在。
戈德希尔著《语言、性别与叙事:奥瑞斯提亚》
戈德希尔著《索福克勒斯与戏剧的语言》
戈德希尔多次谈到的一个例子是埃斯库罗斯《奥瑞斯提亚》三连剧中对dikē一词的使用——戈德希尔似乎特别钟爱这个例子,不仅在《阅读希腊比剧》,还有之后的普及性作品《奥瑞斯提亚》(1992)中都有提及。借助这个例子,戈德希尔向读者详细展现了语言的不确定性如何颠覆性地影响了我们对整部戏剧意义的理解。希腊词dikē通常被译为“正义”(justice)。如果大写,Dikē,就成了我们耳熟能详的正义女神。在传统学者如基托(H. D. F. Kitto)的解释中,《奥瑞斯提亚》三连剧呈现的是关于“正义”的进化论,即由克吕泰莫涅斯特拉、奥瑞斯特斯和复仇女神代表的“复仇正义”,向雅典民主城邦和雅典娜代表的“法律正义”的转向。这个解释最突出的特点是,它假定了语言是一个清晰、确定的符号系统。因为尽管从“复仇正义”转向“法律正义”的过程中,正义的内容发生了转变,但所有角色对“正义”(dikē)一词本身的理解却是相同的。换言之,在戏剧中“正义”本身是一个可以被确切表述和理解的道德语汇。但戈德希尔认为,该词在戏剧中的意义远比传统理解的要复杂、模糊,悲剧文本中的dikē充满了冲突,这些冲突在剧中并没有得到解决,所以《奥瑞斯提亚》的题中之义其实并不是简单的关于“正义”的进化论,而是开放性地追问了何为“正义”。
让我们具体来看戈德希尔笔下dikē面临的复杂局面。戈德希尔注意到,几乎剧中所有人都使用过dikē来为自己的行动辩护,而这些角色口中的dikē意义各不相同,他们每个人都只是将该词挪用到自己的修辞当中,来争夺关于dikē的话语权(即《阅读希腊悲剧》第二章所谓的“挪用的语言”)。克吕泰莫涅斯特拉说她是正义(dikē)的,因为她是作为母亲在为女儿的死报仇。不过她的正义并没有得到奥瑞斯特斯承认,奥瑞斯特斯要为父亲报仇,对他而言,妻子杀丈夫是最大的不正义,他必须为父讨回公道,这才称得上是公正之举(dikē)。然而,奥瑞斯特斯在复仇之后却陷入了复仇女神的追杀,因为后者认为前者的血亲杀戮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是正义的(dikē),只有惩罚他,才能维护古老的正义秩序(dikē)。复仇女神与奥瑞斯特斯的冲突在雅典的审判中,以奥瑞斯特斯的胜诉告终,雅典的法庭支持了奥瑞斯特斯的正义观而否定了复仇女神的正义观。这似乎意味着奥瑞斯特斯的“正义”最终胜出了。然而戈德希尔提请所有读者注意,审判的胜利只是民主投票的结果,六票对七票的微弱差距仅仅说明某一种正义理念险胜,因而即便到戏剧最后,关于“正义”究竟为何还是悬而未决,没有定论。“正义”或dikē在《奥瑞斯提亚》中始终处于一种无解的、矛盾的状态,相互冲突的dikē的意涵以及关于“正义”的理解,完全没有真正和解。这意味着,悲剧不但没有为我们提供一个解决冲突的答案,反而向我们呈现了冲突如何难以被解决。戈德希尔总结道:
戈德希尔强调这种“分裂和碎片化”:语言是被解构、被怀疑、被审查、被思考的对象。
奥瑞斯特斯刺杀克吕泰莫涅斯特拉。古希腊双耳喷口杯,约公元前460年。波士顿美术博物馆藏
《奥瑞斯特斯被复仇女神追杀》(1862)
戈德希尔对悲剧语言的解构性解读是紧跟时代步伐的。在他第一本书出版前的十五到二十年,西方文学批评界经历了从结构主义到后结构主义的历史性更迭。1967年德里达连续发表了《书写与差异》《论文字学》《声音与现象》,掀起了之后风风火火的解构主义浪潮。在戈德希尔的解读中,我们不难看到德里达和德曼(Paul de Man)的影子。尤其是他对老一代悲剧批评家如基托的批评(见《奥瑞斯提亚》第二章和《阅读希腊悲剧》第一、二章),可谓旗帜鲜明地把矛头指向了闭合的、系统的、概念性的结构主义解读。戈德希尔强调语词的开放性、含混性和不确定性,这一切都与他的前辈所理解的悲剧语言背道而驰。正因此,戈德希尔认为,即使是作为表演艺术的戏剧也需要被“阅读”(reading),而不仅仅是观看——这就是为什么他会为自己的第二本书冠上一个看起来既矛盾又挑衅的名字——“阅读”悲剧,他要用一个解构性的概念,破除前人对戏剧语言平白而缺乏深度的理解,促进读者挖掘语言本身蕴涵的张力与意义。
不过,戈德希尔对当代文学理论的青睐绝非单纯为理论而理论,为新潮而新潮。他之所以将现代理论带回古代研究,是因为他发现,两者在时空交融中有十分契合的一面,用一种解构性的方式来解读悲剧可能更符合当时的文化气质。这个文化气质,一言以蔽之,就是雅典民主政治的文化气质。具体而言,它与雅典民主政治的繁荣,以及随之而来的修辞学和智者运动的兴起有着十分密切的关联。在戈德希尔看来,语言在雅典是一个极为政治化和意识形态化的问题。由于雅典的民主政治是直接民主,公民的日常生活便是在议会中你来我往地讨论议题,在法院中就大小案件进行法庭辩论,因而说话在很多时候并不仅仅是闲谈,而是直接影响政治决策的一种行为。会说话,能在辩论中胜出,是政治家基本且必要的技能。修辞学在雅典如此兴盛并非偶然,它能十分有效地提高政治家的演说素养。戈德希尔认为,修辞学具有某种明显的解构性特征:它在绝大部分情况下并不追求言辞的真理,而是通过对语义的操纵和语词的调控来达成论辩效果。不择手段地赢得辩论才是修辞学的目的,而为了赢,一个人可以诡辩甚至撒谎(后者是对语义最大程度的扭曲)。就功用而言,修辞学有时攸关性命:在法庭辩论中,一个罪人很可能因为辩论得当而获得释放,一个无罪之人同样可能因为说话不利而被置于险境(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之死便是例证);在政治决策中,一些人可以因为精妙的修辞而获取更多利益,而战争议题上,政治家的一次煽动性演讲可能决定的是一大群人的生死,甚至一个城邦的存亡。在修辞学下,语言越被赋予力量就越危险。这是戈德希尔看到的雅典民主政治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因此,作为政治参与者的公民必须对语言的力量时刻保持警醒。
2019年纽约布鲁克林一家戏院排演《奥瑞斯提亚》
对于这个问题,雅典城邦有何因应之法?在戈德希尔看来,悲剧为雅典城邦政治的自我批评和自我反省提供了一个十分适宜的场所——悲剧通过对语言(及其失控)解构性的演绎,将危险的语言置于拷问之中。在场的观众(同时也是雅典公民)在悲剧的演绎中邂逅的语言——乃至整个表演——充满着不确定性和模糊性,因此,在观看的过程中,观众不是被动的接受者,而是积极的参与者,他们需要随着演绎的进行,不断解读出戏剧隐含的不同意涵:“观众被放置在了一个特别的位置上。一方面,观众能看到词语如何被诉诸不同的意义,这依赖于谁使用它们,以及如何使用。另一方面,观众能够理解一个词语最广泛的含义,即便某个特定的角色只使用了这个词语的一个特定含义。”(《奥瑞斯提亚》,43页)所以“表演不仅能将一个有结尾的、完整的文本搬上舞台,更是解释文本,并将文本的解释开放给观众的过程”(《阅读希腊悲剧》,473页)。戈德希尔认为,以阅读的方式观看表演恰恰是古希腊悲剧的最引人注目的特征。戏剧文本成了脚本,它可以被多种方式阅读,包括以多种方式被剧场中的观众解读。而在这个解读的过程中,观众充分体验到语言的张力及其背后所蕴含的巨大且令人不安的力量。就此而言,只有与“阅读”相结合的演绎,才是有意义的演绎。对语言的解构性理解,正是悲剧之于民主雅典的意义所在。
《奥瑞斯提亚》三连剧的作者埃斯库罗斯
由此,我们看到了戈德希尔“阅读”悲剧的一个更深层次的考量,即悲剧与雅典民主社会的关系。在他解构主义的框架下,修辞学中危险的语言力量被暴露在悲剧的演绎之中,雅典的观众通过观看,获得了对民主政治潜在危险的警醒。当然,这种警醒不仅限于语言,尽管语言是悲剧叙事中最直接体现的问题。通过叙事语言的错乱与失控,整个悲剧实际上成了一个失控的场域:无论是两性关系的破坏(《阅读希腊悲剧》第五章),还是疯狂、幻象、非理性(同前,第七章),抑或是理智的阴暗面如魔法、诅咒和激情(同前,第八章),如此种种与民主社会紧密相关的议题都得到了深刻的检讨与反省。在每天从早到晚将近一周的密集观看后,观众带着警醒与反思离开剧场,再次投入日常政治活动之中。他们或许在某个政治时刻会记起悲剧中的某个行动,而这正是悲剧在雅典社会真正发生效用的时刻。对戈德希尔而言,古希腊悲剧绝不是孤立的、自治的文本,而是一种社会语言,它不仅包含了文学,还包含了仪式、宗教、政治等多个维度,所有这些维度共同定义并审问了雅典作为一个社会的社会意识与政治意识。于是我们就不难理解,在《奥瑞斯提亚》一书中,为何戈德希尔要从雅典城邦开始讨论,并隆重介绍戏剧节开幕式与城邦政治生活息息相关的四个典礼仪式(《奥瑞斯提亚》第一章)。
雅典的狄奥尼索斯剧场
至此,戈德希尔悲剧理论的另一个面向——结构主义面向——便显现了出来。他将悲剧与社会文化政治关联的做法明显吸收了一系列结构主义学者的思想,包括芬利(M. I. Finley)、韦尔南(Jean-Pierre Vernant)、维达尔-纳凯(Pierre Vidal-Naquet)、罗茹(Nicole Loraux)、德蒂安(Marcel Detienne)、赛特琳(Froma Zeitlin)。初读戈德希尔,我们或许不免会对他混合了解构主义和结构主义的方法感到疑惑,然而在理解了他对悲剧的整体立场之后,这种疑惑是可以迎刃而解的。我认为戈德希尔的研究方式不仅不该被诟病(见西格尔对戈德希尔的批评,Charles Segal, “Review on Reading Greek Tragedy”, Classical philology, 1988-07, Vol.83 [3], p.234-237),反而是其对悲剧研究的真正推进之处。从社会整体来看,古希腊悲剧是对社会现象的反思与批评,而从悲剧的反思对象以及悲剧的呈现方式来看,这种批评是建立在对社会原有秩序的分析与分解之上的。恰恰因为悲剧叙事中的分解,恰恰因为悲剧对分解之后的各个对象充满张力的演绎,悲剧才形成了一个独立于时空的批评场域,得以对处于历史现实中的社会作出一次又一次的检讨与反思。因此,戈德希尔解释中所统御的两种理论非但不是相互冲突的,而且还是自洽且必要的:它们共同构成了戈德希尔对希腊悲剧本质的理解。可以说,戈德希尔为我们回答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为什么直到两千年后的今天,阅读希腊悲剧仍然富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