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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欢作乐经典读后感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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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欢作乐经典读后感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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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欢作乐》是一篇生动有趣的小说,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现出现代社会人们追求快乐的心理和方式。作者巧妙地运用了幽默的语言和描写,让读者在阅读中不断产生共鸣和思考。同时,小说也警示人们要珍惜生命,追求真正的幸福和快乐。

寻欢作乐读后感第一篇

看过的毛姆第五本书寻欢作乐。首先被吸引的是毛姆对于不喜欢的同行作家极尽所能的讽刺与挖苦,那种文化人不带脏字而又从鼻孔里的看不起,也只有毛姆能这样写了,看得我笑死。对于他喜欢的罗西,哪怕私生活混乱,他也可以帮她找一个好的台阶,说是引起亲情,这是她的天性,无损与她的品格,她是那样的真诚、淳朴、天真。我不敢苟同,想说的是,千万不要得罪一个作家

寻欢作乐读后感第二篇

可太喜欢寻欢作乐了 (当时买的时候只是为了凑当当满一百减五十 看到寻欢作乐四个字当时就觉得这本书有点意思 )这四个字好像有魔力一样 毛姆说寻欢作乐是他个人最喜欢的作品 其实在看的过程中完全能够感受到作者的这种喜欢 看的出来毛姆写得很开心 尽管是翻译的 但那种字里行间流露出的快乐是呼之欲出的 或许自己的语言没有办法表达出来这种感觉 但确确实实在读的过程中能够体会到毛姆完全按照自己的思路写作:故事情节连贯流畅 时不时穿插对于文学的独到见地 还不会让人觉得很突兀 对于每一个人物的刻画都酣畅淋漓 好似笔尖流淌出来的一样 绵绵不绝!太绝了!

“你以为自己道德高尚 人家就不能寻欢作乐了吗?”寻欢作乐的是罗西 是阿申登 那又为何不能是毛姆呢?罗西在男女关系方面放荡 甚至在他人眼中是淫秽 但这并不妨碍她在读者最起码在我心中的美好形象 “她的天性是健康和坦率的 她愿意让别人感到快乐 她愿意去爱.....她觉得这是一件快乐的事 而她也愿意把快乐带给别人 这丝毫无损于她的品格 她仍然那么真诚 淳朴 天真”罗西寻欢作乐 而写作的毛姆又何尝不是借由此“把快乐带给别人” ,最起码在我读的过程中 我体会到了一种放肆酣畅的乐趣 不可谓不是一种寻欢作乐!

至于为什么打四颗星 完全是因为内容装帧和校对有些过于粗糙了 明显的字体字号差错和错别字即使没有可以找茬 也会在不经意间发觉不少 实在是给阅读体验大打折扣.....

寻欢作乐读后感第三篇

英文原书名Cake and Ale为《寻欢作乐》平添了一丝朴实的气息。

有意思的是,最开始拿起这本书是因为在阅读底封文字时,不知怎的看成了“与著名作家菲茨杰拉德极其前妻罗西的早年交往”。

对于毛姆的风格并不熟悉,代表作品应该都读过可是印象不深。一段时间前重读了《月亮与六便士》,而《寻欢作乐》与其显然风格迥异。在此处我写下了“风格”一词,可又突然想到几天前读过的桑塔格在《反对阐释》中的表述,因此对这样一个词的使用又有些犹豫了。

如果说全书是由阿申登对与德里菲尔德交往的回忆串起来的,然而在所有重要人物中,对于德里菲尔德的描写却似乎最为寥寥,其更像是一副铺陈开的大背景,沉默地映衬着其他人的光怪陆离。然而最后对其似乎一直未被他人真正了解的描述,又使读者情绪中泛起了一层淡淡的悲伤。

毛姆并不是一个意在批判社会揭露什么的作家,其更着力于描写真实的人性及人与人之间变幻的关系。而在他看来,似乎其中的一切都是可以被接受的,不能也不应该被评价或指责。也因此,其笔下的人物洋溢着动人的活力,真实而饱满,因为毛姆所做的只是将他们还原在了纸上,仅此而已。

如毛姆所说,这是一部写起来饶有兴味的书,读起来也同样饶有兴味。

又及,译后记是极为差劲的,让人想起高中的阅读理解题答案。

寻欢作乐读后感第四篇

罗西,与毛姆《面纱》里的吉蒂截然不同的女性形象和命运。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的社会来看,罗西都算是离经叛道的女性。道德规范了社会,也束缚了天性。社会规则、他人眼光使我们成为“得体”的人,我们批判行为不端;我们控诉享乐主义;压抑天性欲望似乎也成为我们的本能之一。 然而道德到底是什么?尼采在《偶像的黄昏》里得出一个结论:“根本不存在道德事实。”“如果某某状况被追溯到意志、目的、承担责任的行为,人就被剥夺了他的无罪的生成……人被认为是“自由”的,以便可以加以判决和惩罚——以便可以成为有罪的。结果,每件行为必须被看做自愿的,每件行为的根源必须被看做有意识的。”在当时的社会,罗西的行为被人所不齿,甚至如今,她的行为也让人嗤之以鼻;女权的觉醒让我们不敢明目张胆地批判,然而内心却仍觉得不她不道德。我们站在了审判者的位置。寻欢作乐,解放天性,释放自然欲望。我们从原始社会走来,社会愈发达,我们身上的道德枷锁却愈重。智人的生理进化使我们的背脊慢慢挺直,而道德规范的叠加又使我们的背脊慢慢佝偻。人类的奉献精神是伟大的:牺牲个人,我们群体铸造了完善的社会体制。那我们因道德获益了什么?答案肯定是有的。只是这个问题的提出不禁让我反思,个人的寻欢作乐作为“正常态”出现的时候,为何会引起如此大的抵触?再引一句尼采:“在一切时代,人们都想“改善”人,道德首先是这个意思。然而,在同一个词下却隐藏着迥异的倾向。野蛮人的驯化和一定人种的培育都被称为“改善”。” 其实也不是在妖魔化道德,只不过在如今这个光速发展的时代,“个人”似乎被忽略了。我们的科技越来越先进了,我们的物欲得到更大的满足了。我们作为个体的存在却被抹灭了。我们是维持这个社会高效运转的螺丝钉,却不再是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可以放肆快乐的“人”。 一起寻欢作乐否?为真正的快乐。

寻欢作乐读后感第五篇

Cakes and ale are synonymous with the good life, like beer and skittles.

这个意义上,寻欢作乐翻译的妙

不可救药的喜欢上了一个人,尤其是青年时期,大概也会认可甚至喜欢她/他的缺点甚至不堪?进而去美化去颂扬?中间自然少不了震惊和诧异,只要这个惊诧没有让自己内心崩溃。

这也是一种病吧,或者只是爱屋及乌?

没看过毛姆的传记,虽然说吃鸡蛋好吃,没必要一定要看看母鸡长啥样,不过连最擅长比喻的村上也说最美妙的比喻也是蹩脚的,赤名莉香一定要去完治的家乡走一走,何况主人公的蓝本的是作者本人刻骨铭心甚至有可能是惟一的异性爱人,和作者一样,非比寻常的人物。

罗西最后说乔治是十全十美的,那么相比其他爱慕者,乔治大抵也是十足幸福的了,只说欢乐层面。

怎么也不由得想去看看传记(赛琳娜的《毛姆传》,不是毛姆的自传,自传不美化不隐藏,鬼都不信),

据说传记比小说更精彩,可惜网络把key point 给剧透差不多了;

这本书历时好长,大概一个星期十天,每天地铁上半个来小时,长篇呢不连贯看总是效率不高;

看看柯林斯高阶一般厚的《人性的枷锁》,开卷都犹豫,

不过应该还是会经不住诱惑的,咋就这么喜欢这个毒舌的“二流”作家哩

甚至有点像镜头前听汉拔尼给史达琳一层一层引导发现野牛比尔,去诱导史达琳一步一步发现进而演示给史达琳怎么去对付维杰一样,

哈,恐怖故事了。

话说回来,恐怖的呢,从来都不是鬼怪

寻欢作乐读后感第六篇

毛姆先生曾说:我自己最喜欢的作品是《寻欢作乐》,因为这是一本饶有趣味的书。处理多年前发生的事情和三十年后发生的事情,而不失去想要抓住读者注意力所必须的连贯性,这颇费心思。克服这个困难是一项很愉快的工作。

作为半个多世纪之后的脑残粉,我觉得每一部都很好。但看《寻欢作乐》时确实感受到了毛姆先生在写作过程中的愉悦。依然是风趣幽默的文风,这本味道更足,处处都是俏皮话。仿佛能看见一个伏案打字的小老头,伴着老式打字机的“咔哒咔哒”声,赞叹自己对文字的把控能力。主人公也是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骂人不带脏字,能时不时逗得我笑出声。

《寻欢作乐》和《月亮与六便士》虽然都是第一人称,以“我”的视线展开多年前的故事,但还是有不同的。《月亮与六便士》中的“我”更多的是一个说书人的角色,记录Strickland 多年的转变,而《寻欢作乐》中的“我”(即威利少爷),是参与到故事中的,还和女主人公罗西有一段情愫。故事时间跨度非常大,从十几岁青春期的小男生到暮年,这也是我觉得比较有意思的一点。想想毛姆先生是1930年写的这本书,当时他已经五十六岁了,写的却是十几岁的初恋,觉得很好玩。书中罗西的原型是作者曾经爱过的一个女人,一直想把她写进小说,但始终没有合适的机会,直到这本书出现。毛姆先生说,我喜欢《寻欢作乐》,因为那个脸上挂着明媚可爱的微笑的女人为我再次生活在这本书的字里行间。通过故事也能看得出来,无论书中主角还是作者本身,对这个人物都是爱的。

除了罗西,书里主要写了两个作家。一个是基尔,对于这位兄台,作者可是极尽嘲讽揶揄,简直看得我又好笑又觉得这人被说成这样太可怜了。比如“在我同时代的人当中,我还想不出有谁凭着如此微薄的才能,竟然取得如此重要的地位。”,这。。。还能更刻薄了吗(笑死了)。另外一位是爱德华·德里菲尔德,开篇的时间点是他已经去世了,基尔找到“我”,想了解一下爱德华的早年经历,准备写一部传记。对于这样一位被当世捧为英国文学殿堂级人物的作家,作者认为他的成功主要取决于“活得长“,哈哈哈也太损了。但其实还是能看出来对于德里菲尔德作者还是有爱护、欣赏和关心在里面的(至于前面那位基尔是不存在的),文中“我”跟爱德华是忘年交,初相识的时候爱德华着装不走寻常路,出身也不好(父亲是某位贵族小姐的管家),做过各种不入流的工作,还娶了一个酒吧女郎,所以小镇上的人都不喜欢他。但偏偏“我”被他吸引了,漫长而无聊的盛夏午后,因为和爱德华、罗西一起骑单车、拓碑变得美好而短暂,开学之后就开始盼望圣诞假。还有之后他最爱的爱德华的一本是不被大众接受甚至招来骂名的那一本,结尾提到爱德华写那本书是基于女儿的去世,看得让人很心疼。

知天命年纪的毛姆结合自己遇见的人事,以及多年的人生感悟写了这本书,信手拈来,对文字的把控已经炉火纯青。但戏谑的文字拨开,里边依然是柔软的情感。我想这也是毛姆作品的魅力。他没有晦涩难懂的大部头,但像极了一个年长你几十岁的老者,一边喝着酒一边跟你闲扯,看似漫不经心,却意味深长。这么好的酒友,这么好的酒,真是让人欲罢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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