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至未至》是一部以高中生活为背景的青春校园剧,讲述了一群高中生在面临青春期困惑和友情爱情之间的纠葛。剧中通过描绘每个角色的成长历程和心路历程,展现了他们在青春期所经历的烦恼、挣扎和成长。整部剧透露出一种青春的纯真和美好。
《夏至未至》读后感(篇一)
第一次读《夏至未至》是在初三的时候,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接触言情小说,在那之前读的书很多都是19世纪现实主义和批判现实主义的作品,除了情节不错意义不错外,词藻意境基本为零。
当时被《夏至未至》的意境和修辞惊艳到不行,一直觉得郭敬明小说对高中作文写作有着非常大的影响,不管文章内涵如何,塑造一个切题的意境就足以抓住老师眼球了。
现在在看还是很naive,甚至有些搞笑,但是当时还是觉得非常厉害的,可能这就是成长吧 。
1/12页《夏至未至》读后感(篇二)
其实一直以来我都还算是喜欢郭小四的文笔,只是他那个爱抄袭的毛病真的应该接受处罚。而这本《夏至未至》则被很多人认为郭小四是在借塑造傅小司这个人物形象而达到洗白抄袭之名的目的。事实如何,我也不知道。但是这本书本身并非抄袭是事实,那么就单看这本书而来评夏至未至。
不过不管是抄袭还是原创,郭小四貌似都不太喜欢皆大欢喜的结局,永久的都是悲伤收尾。就像这本小说里面的傅小司和立夏最后只能分道扬镳,陆之昂只能在狱中赎罪,遇见和断桥却天人永隔……
最后,希望郭小四同学可以为自己以往的“盗窃”行为道歉和负责人,以后也不要再次“盗窃了”。
2/12页《夏至未至》读后感(篇三)
那时候 不是没有为傅小司 为陆之昂哭过 那时候 大家都讨厌程七七 只有我不喜欢遇见 为段桥不值 后来 郭敬明把柯艾变成了最世 这么多年 《岛》也仍旧停留在第11本 各种周边、电影扑面而来 我不反对作家喜欢赚钱 但前提是他得好好写东西 说过的话都能兑现
夏至未至是梦里花落知多少打官司的时候写的 这个故事里 最大的事件应该就是傅小司的“抄袭”事件了吧 一个画画的天才 沉默寡言的少年 又善良又有情有义 却在成名之后 被一个无良记者陷害成了抄袭小透明的邪恶的巨巨
你不觉得像吗?
陆之昂为了这件事把人打伤,傅小司和立夏被程七七拆散,然后大家各自天涯,曾经的柔情被一次性毁灭。结尾的地方还不忘了把小昂拎出来再虐一把,才总算完成了这个关于爱和成长的故事。
大家是那么的可怜,社会是那么的险恶。
然后,少女们的脑洞就停不下来了。我不知道跟我一样的人有多少,但我那时候是相信“小四和小司一样,都是被所害”的。
现在想想,这简直是一次完美的危机公关。
3/12页《夏至未至》读后感(篇四)
其实是小学时候就知道的书 不是我喜欢的女生的推荐 只记得她跟我说 程七七很讨人厌 不管郭敬明加了多少个人意志在里面 我在意的只是 我走过的这段青春里它的陪伴 让它值得我给满分 很多很多年以后我都没有再看这本书 直到出了电视剧 我不喜欢郑爽不喜欢陈学冬 不认识白敬亭
但是今天看到那个立夏看到傅小司画的场景 我突然在想 走到这一步了 最后一集不管是什么结局 都不会如我心中所愿了 傅小司和立夏 又或者立夏和现在的男朋友结了婚 我都隐隐感觉到不甘
我在不甘心什么呢 时间越走越远的时候 我们根本无法控制未来的走向了 不是单单一句“如果能重来”或者“我后悔了”就可以改变的。傅小司看到藏在课桌椅里的纸条,可是又能怎么样呢 等在这个路口不管你会不会经过 我没有办法 永远
这本书只不过是告诉我们终究不存在完全没有遗憾的事情 放大了那种遗憾 那我曾经以为自己从来没有后悔过自己的选择也不过是因为自己还没到低谷罢了 每一个选择都注定了不会完美的 人生总是这样 失去得永远比得到的多太多
4/12页《夏至未至》读后感(篇五)
深深地触动了我 立夏
我都不知道 我们在一起的时光竟是那么短
我曾以为的天长地久 现在却变得面目全非。
若当初知道有那么一天
我一定会买一个大大的旅行袋
装下我们的回忆
装下我和你都有的杯子
装下我们成对的靠枕
装下那些你给我的黄昏下的温暖
5/12页《夏至未至》读后感(篇六)
其实这篇书评是为了凑字数完成自己的to do list,难得这个月初的计划就差一篇书评就完成,所以随便写写也要纪念下,哈哈。
记不清是在高二还是高三的课桌洞里看完的这部小说,只记得应该是一个悲惨的结局。
因为电视剧的热播,让我想再看一遍那时候看的小说,所以又重新再看了一遍。
记忆里那个种满香樟树的城市--浅川,就这样浮现在我的眼前,带着夏至,傅小司,陆之昂,遇见他们的故事。
在我看来,这部小说,爱情只是潜伏线,更重要的是亲情和友情。陆之昂对妈妈离世的不舍,陆之昂和小司如亲兄弟般的友情,甚至可以说比很多有血缘关系的兄弟还要亲的友谊。深深刺痛我的是陆之昂妈妈离世的那些片段,不知道为何,那些场景鲜活的出现在我的脑海里。自从生病之后,对一切带着疾病的电影和书籍都异常敏感。对周遭类似的故事也似有雷达一样能接收到。不知道这样是好还是不好,只希望自己能继续正能量下去吧!对于在陆之昂这个年纪,青春期的懵懂不知,因为遭受失母之痛,尤其是一天天看着母亲的生命被疾病吞噬又无能为力的心痛,一夜之间他就长大了!剩下的日子要为母亲而活。
疾病和死亡是最容易让人成长的。因为在死亡面前人人平等,不会因为你的权势金钱有所变化。阎王让你三更死,不敢留你到五更。所以在死亡面前任何人都脆弱的不堪一击。曾经我也是那么近的接近死亡,也幻想过我的离开会给留在尘世的亲人什么样的伤痛。死去的人得到的是解脱,活着的人得到的是无尽的思念。所以那刻我告诉自己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
6/12页《夏至未至》读后感(篇七)
就这样匆匆看完了《夏至未至》,沉浸在无限的悲哀之中。刚开始的单纯,不谙世事到10年以后对世事淡然的他们。很羡慕傅小司和陆之昂,似乎是一种比爱情更为纯洁的友情。 而小司和立夏,他们都是彼此生命中出现的天使吧。命运就是个捉弄人的东西,立夏面对着暗恋男友7年、还怀了孩子的闺蜜,她只能选择退出。她离开小司后,多么想和他再重逢。 而小司也深深爱着立夏,在他极其灰暗的时刻,立夏只能陪他走一半,到最后竟然哭着哀求遇见帮她找立夏。小司是立夏暗恋好多年的祭司,是只有立夏和之昂懂他的寂寞神奇的小司。 陆之昂有点悲剧的人生。高二那年她的母亲脑癌去世,他开始成熟理智沉默甚至有点封闭自己。到后来他违背与小司儿时的约定,学了理科,去日本学了他母亲想要她学的会计。从日本回来的他,似乎和小司感情更深了。小司被卷入抄袭风波,而之昂为了小司,竟然把抄袭者打了重伤。之昂被全城通缉,他懂得小司内心的愧疚,在监狱里从来不见小司,他害怕小司自责。 对于现在还不太能懂的程七七,从小有着好家庭的优越感。给遇见当评委,却给遇见红灯。因为高中第一次听遇见唱歌,于是从擅长的国画改行做歌手。到最后那样葬送小司和夏至的爱情。 遇见,作为一个孤儿,有着极其敏感的内心。来到浅川一中后,遇见了懂自己的好闺蜜,立夏。同样的家庭遭遇,同样的贫穷,让她俩距离更近。到后来她为了自己的梦想,离开男友。去了帝都。刚开始的半年活的灰头土气,她快撑不下去的时候,就回了一次浅川。遇见了前男友和现任女友。到最后结局是她在帝都很失败,回到浅川,和前男友复合结婚。
期末考前看的。情节曲折,小四式结局。为小四洗白,对于抄袭事件,作为局外人,也不好评价。
但无论发生什么,从初中看他的第一本书时,已经决定为他沉沦。永远挺你
7/12页《夏至未至》读后感(篇八)
郭敬明的书其实没有看过很多,但夏至未至是看过的青春小说里不能说最喜欢却是最深刻最难以忘记的一本。夏至未至算是我看的第一本青春小说,是初中时闺蜜推荐的,也由此打开了我青春小说的大门。告别了杨红樱,饶雪漫,慢慢开始看郭敬明,韩寒,张悦然,笛安``````
在曾经的很多年里,每年夏至那天我都会什么都不做只是找个安静的地方把这本书再看一遍,即使已经知道下一章下下章会发生什么。即使已经知道结局有多么惨烈,小司跟立夏没有在一起,陆之昂向日葵一样的少年变成了阶下囚,上天在段桥和遇见触手可及的幸福前跟他们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等等。第一次看夏至未至的时候,哭了很多很多次,甚至在最后看完结局的时候久久不能走出来,心脏都觉得疼,为什么一切的美好之后是一地狼藉。为什么七七要按下按钮,为什么立夏要接到那个电话,为什么陆之昂要回国要拎起那个酒瓶``````太多太多的不理解,不接受和不懂。
后来再看尤其是看过郭敬明其他更加惊心动魄的作品之后,觉得夏至未至还算是他小清新的作品。从一开始我就更喜欢陆之昂,因为他是向日葵一样的少年,干净,快乐,有活力。以至于无论看多少次,都会为这个骑着单车的白衣少年流眼泪。他是我认为蜕变最大的一个人,曾经的他家庭幸福美满,无忧无虑,阳光快乐,然而妈妈的离开让他一夜长大,我永远都记得妈妈的葬礼上只有他依然穿着白衬衫 在角落里。他告别不羁和任性,为了妈妈的梦想告别朋友留学日本。曾经的他们 是约好了不会分开的呀。所以这个少年又回来了,进了傅小司的公司。在傅小司和立夏面前,他一如从前调皮阳光的孩子,然而他也多了专业和干练。却也为了傅小司他变成了通缉犯,最后在看傅小司画册时被发现被捕,他哭的像个孩子,因为那是他思念守护了那么多年的人呀``````还好即使他不在立夏不在傅小司也学会了坚强,重新光芒万丈。
8/12页《夏至未至》读后感(篇九)
一个表情换走一年,一个笑容换走十年,一个因为年轻而显得没有经验但是充满力量的拥抱就换走了一辈子。
夏天过去很久了,忽然就想起那个夏天你的英俊侧脸。
一直觉得《夏至未至》里面的小司,四姑娘写的是自己的影子。可能在发生《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门的时候,他也希望有人大声的说“是不是一不小心画了橄榄枝,就是抄袭了毕加索?”来为他辩护一下,说实话,就算抄袭门愈演愈烈的时候,我都没有很讨厌他,就算现在黑他的人那么多,我也没有很讨厌他。
《夏至未至》描写了一个我喜欢的夏天,就像我自己生活的一样。炎热的天气,我穿着裙子,牵着他的手走着,一般我手里总是拿着一个冰激凌,一般他总是给我打着伞。悠悠的走在烈日炎炎的校园里,学校马路太宽,树木永远也不够茂密,永远也躲不过的太阳。
小司画画很好,他也是。手指骨骼细长,有过一段时间,他晚上天天画画到很晚,我先在宿舍玩,等着他快画完的时候,去画室等他。我翻翻画室的书,他画着画着就忘记时间了,对我说“再等一下好不好”,我的回答永远是娇嗔抱怨带一丝甜蜜的说“好”,然后继续等着。整个工程学院都没有几个人了,我等着等着,然后一起回家,被他抱着亲吻一下就无限满足。
小司不喜欢大吵大闹的女生,他也是,偏偏我就是喜欢大呼小叫的女生。夏天不知道从哪里跑来那么多的青蛙,晚自习后总是在路上潜伏着等着吓我。我看到青蛙总是忍不住大叫,被他说了很多次,没有淑女形象,没有教养。他真的不喜欢大声说话的女子,偏偏我就是这样的女生,一直唧唧咋咋的绕着他。开心是他,难过是他,一直以他为中心的转着,像立夏,一直以小司为中心。
因为小司给的风景太过美好,此后再也没有超越。我也是,因为他那么帅,那么让我沦陷,耗费了我大学绝多的精力,于是此后再也不会有人让我那么疯狂,让我整夜整夜的睡不着为他痛哭,让我放下一切,一心只为寻他,再也没有立夏的傅小司,再也没有阿霞的琨弟。
那个夏天让我感谢你,赐我空欢喜,记得要忘记。
PS:他送我的第一份生日礼物就是《夏至未至》。看来我现在还是处于重度失恋中。
9/12页《夏至未至》读后感(篇十)
感谢你在我十四岁时就这样闯进了我的生命,《夏至未至》给予了我永远的感动和冥想。
那些年,我们都还很年轻,站在黄昏下,站在操场上,就这样看见太阳一点一点沉沉落下,突然间心头就涌起了感动。那时候我总会幻想十八岁的我会是什么样,看见绕着操场不断奔跑的少年,站在飞扬的红色尘土里,眼前像是模糊了,仿佛看见了这些少年以后的模样,原来我们都会老的,细细的皱纹会缠上我们,给予我们无尽的烦恼,不管是今朝蓬勃的少年还是今日青涩的少女,想在时间的漩涡中就这么站下去,永不见到时间的尽头,可是我还是看见天黑了,我还是来到了十八岁的尾巴了。立夏,傅小司,陆之昂,程七七,遇见,段桥,看着你们远去的背影,我只想哭啊,像孩子一样大声的放纵自己的感情,你们老了,那些翱翔在天空的飞鸟也飞不动了,那些随四季变化而变化的叶子已永远沉睡。
《夏至未至》给了我对青春无尽的向往和怀念,那些女孩教会我成长,那些男孩教会我去爱,谢谢你们,让我浸在感动中。飞鸟飞过了,来到了世纪的末端,而我也站在选择的十字路口,现在我没有和朋友在学校的食堂中饕餮也没有在爸爸的后座上撒娇,我不是过去的我,我已经成熟了,山谷的风从地底里打旋着,飞腾到了我的面前,卷起黑色的秀发,细数着每一根的孤独。蝴蝶般绚烂的梦染上了现实的色彩,写一首青春祭给我的青春,被伤害过被欺骗过,那些伤口慢慢结痂又慢慢痊愈,原来没有什么事情是可以记得一辈子的,在我记忆里只剩下了感动的瞬间了,你们的哭你们的笑,你们的稚嫩面庞,深深镌刻在了我的心中。
第一次看《夏至未至》,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是瞬间的震撼吧,原来是带血带泪的历史,是我们永远回不去的记忆,是我们不断缅怀不断想念不断为之疯狂的岁月,给我再一夏的时间,我愿给我的青春全部的灿烂与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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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段写于2012年十八岁末尾。2006初读,2008再读,2010再读,2012再读。此后,再未读过。
青春文学总是和年龄挂钩,在中国大环境下衍生出的校园文学虽让人觉得矫情但也算是真实。在十三四的年纪,女生细密的心思总会藏着点儿自己的秘密。青春文学是最好的窗口。虽然现在想来这些记忆已经化成嘴角浅浅的笑,但那时确是赚人热泪。
我们可以选择相信或是不相信,但是很多记忆却依托这本书存续。当过了初恋绽放的年纪再回头展望,只能想起来那些呆呆的片段。你不喜欢可能是因为你没有这样的过去或者,你忘记了自己有这样的过去。
现在读来也觉得乏善可陈,辞藻过于华丽。但关于人物的记忆还是这么青葱玲珑。
2015.2.16
10/12页《夏至未至》读后感(篇十一)
“我都不知道 ,在一起的时光竟那么短 。我曾以为的天长地久 ,现在却变得面目全非。若当初知道有那么一天 。我一定会买一个大大的旅行袋, 装下我们的回忆 。
“ 装下我和你都有的杯子,
“装下我们成对的靠枕,
“装下那些你给我的黄昏下的温暖。”
最后的最后,立夏要结婚了,对象却不是填满她整个青春的小司;遇见终于嫁为人妻,却不是和深爱过她的段桥;陆之昂守护了小司,却是用自己的一生为代价;小司只剩下一个人,独自面对这个复杂的世界。
《夏至未至》是我在小学毕业那年看过的书。也是一个夏天,夜晚安静的可以听到虫鸣鸟叫的声音。我拿到那本厚厚的书,就在那样的晚上,一口气熬夜看完的。
小四的书,从我小学三年级第一次接触《幻城》开始,就沦陷了。可以说,是《幻城》,让我开始爱上文字。现在想来,可能由于是早期的作品,《幻城》其实有很多地方都不够成熟。可是那样的构思,那样的情感,却真真实实的可以打动人心。而《夏至未至》,在我看来,可以说是小四的巅峰之作。书中很多东西其实都是带入了他的真情实感。记得喜欢他的那段时间,我把他所有的书都看了,除了《梦里花落知多少》,因为很多地方都没有卖的,一次去新华书店问起时,店员不屑的说“不卖,这是抄的!”那一刻我很难过,替小四感到难过,因为那个店员的语气是那样的轻蔑。那样的,充满了恶毒。
随着年岁的长大,不记得什么时候开始,不再屑于看他的书了。也不知何时开始,他被打上了标签,成了仿佛和琼瑶一个level的作家,写的都是些无聊的东西。
曾经喜爱的,感动过我的作者,失去了他让我喜爱的地方。在他以后的作品中,商业气息太过浓重,斧凿痕迹太过刻意。
记得当时学了一个成语:江郎才尽。
在我刚上初中看到他其他作品时,这个词就会在脑海里挥之不去。以至于我都不忍心看下去那些刻意的文字。那种不忍,是深深的遗憾,也是对小四逝去的灵感才气的最后的尊重。
无论是《小时代》还是《爵迹》,都再也无法带给我当年的震撼和感动。
而《夏至未至》,哪怕在很多很多年以后,重新看到这些文字,还是会被震撼,心像是下了一场滂沱的大雨,整个世界在被冲刷。
所有的过去,所有的岁月,所有离开的人,所有归来的人,所有溃烂在雨水里的落叶,所有随着河流漂远的许愿瓶,所有黑夜里唱起的歌,所有白天里飘过的云,所有的幸福和泪水,所有的善良和自由。都在很多年前的那个夏天里,一起扑向了盛大的死亡。
也许我们一辈子也不会遇到一个傅小司或者陆之昂,可是并不认为这就可以成为编派这本书的理由。 它真的和其他的校园小说青春文学不同。
因为每个人都会走过这样的岁月,明媚而脆弱。
有过那样一些肝胆相照的朋友,曾经以为会一直陪伴,却一不小心就散落天涯。
有过很多不可复制的记忆,连同着终将逝去的青春一起,被掩埋在心底深处。
小司,立夏,之昂,遇见,段桥,青田。在我心中,你们都是那么可爱的人。哪怕是做了很多错事的七七,我也从来无法真正讨厌。
我甚至都觉得自己曾经陪你们走过了一个完整的十年。
看过了十年的夏至。
在一个叫做浅川的城市。香樟繁盛地蔓延过每个角落。
一同经历了那样厚重的一辈子只有一次的感情,那样绚烂的如同燕尾蝶的年少的友情,那样不舍到希望还有下辈子的羁绊。
恍惚的希望你们还是和当年一样好,一直都陪在彼此身边,从来没有离开过。
希望即使你们不在一起了,也要像在一起一样。
希望那些现实生活中不可避免的遗憾,不要发生在你们身上。
因为我多想,你们可以得到幸福,因为你们都是那么好的人。 你们惹哭了那么多人。
当年,真的是个很美好而伤感的词。
当年你们的笑容还未曾染上悲伤。
世事变迁,斗转星移。那些男孩女孩,终于走远。
那时候,站在黄昏下,站在操场上,就这样看见太阳一点一点沉沉落下,突然间心头就涌起了感动。
会幻想十八岁的我会是什么样?原来我们都会老的,不管是今朝蓬勃的少年还是今日青涩的少女,想在时间的漩涡中就这么站下去,永不见到时间的尽头,可是我还是看见天黑了,我还是走过了18岁的尾巴了。有时候看着一届又一届的学弟学妹们,会忆起曾经的自己。那些散发着油墨味的试卷,教室里老旧的桌椅,头顶的悠悠旋转的电风扇扇叶,那样的夏日午后,安静的能听见风吹过的声音。
然后很久很久以后的一天,我独自走在曾经一起走过的廊下,仿佛你们的音容笑貌就在眼前。
——仅以此文,祭奠给我带来永远感动的《夏至未至》
11/12页《夏至未至》读后感(篇十二)
曾和很多朋友说起我好喜欢香樟树,这种莫名的喜欢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仔细想想好像就是读了《夏至未至》以后。小四笔下的浅川,有着遮天蔽日的香樟,这浓郁的盛大的无边的绿色彻底淹没了我。从此我的心中就长了一棵香樟树。也是那时候才发现,从宿舍到教学楼的小路上生长着好几棵高大挺拔的香樟,好像有三四棵的样子,挨得很近,枝繁叶茂,连调皮的阳光都很难钻进去。当时一下子就觉得自己学习生活的校园好美,是不是很傻呢?
轻轻地合上这本书,眼角的泪还没完全干,心里的疼痛像潮水久久未曾退去。7年的光阴,有些东西还是最初的样子。依然喜欢立夏,她不像很多小说中的女主角那样闪闪发亮,她和所有普通的女孩子一样,善良、可爱,很认真地念书,安静的时候很安静,八卦起来也会叽叽喳喳得吵死人。让我觉得最温馨的是遇见所描述的立夏每晚熬夜温书时的场景,有时咬牙切齿地背英语词条,有时埋着头拼命演算数理化,功课太难的时候也会发出呜呜呜的抱怨,还不时地骂一两句傅小司陆之昂王八蛋凭什么不下功夫成绩都那么好之类的话。特别的真实,可能每个人的高中都曾有过这样的记忆吧。熄灯了阿姨巡视过后偷偷地打着手电筒继续念书,眼皮一直在打架还拼命地告诉自己不能睡。这么看来,和很多女孩一样,在学习上立夏是个要强的姑娘呢。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傅小司的呢?可能坐在公车上透过玻璃窗第一次看到小司好看的侧脸时就心动了吧。爱情从那一刻就莫名其妙地降临了。
其实看过的描述年少时纯真恋情的大部分小说情节都差不多。小四也没有例外。第一天上课,立夏因为冒失睡过头朝教室狂奔时撞上小司,和七七逛街回学校时被小司女朋友家的司机撞伤腿后小司背着立夏去保健室,去画室练素描成绩下降时每天放学后小司帮立夏补习化学,冒着大雪和小司陆之昂翻墙去美术馆看大学生毕业展,艺术节在台上慌乱无助时小司手心传来的温度,陪着小司去上海参加美术大赛,和小司一起选择了文科考上了同一所大学……类似的故事,却被小四演绎得温柔细腻又清脆动人,小四的文字就像溪水在我的身体里潺潺流动,漾出了一池的阳光与悲伤。
立夏身边的小司,尽管触手可及,却依然显得那么不真实。爱情的最初天平就是倾斜的,立夏的爱除了喜欢还有深深的崇拜,她永远把小司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到最后立夏也依然是那个善良可爱的女孩,依然诚恳地希望小司不要受到伤害,所以她选择一个人背负所有的伤痛,不告而别。就算有再多的不舍与留恋都只能硬生生地掐断。这样的女孩,值得最好地对待。
和立夏一样,遇见也是一个坚强倔强到让人心疼的女孩。她用自己的整个生命在歌唱。所以当七七面容安静不动声色地按下红色灯盏时,当全场哗然,立夏在座位上疯狂地哭喊着“是哪个王八蛋按的”时候,我恨不得立马撕下七七伪善的面具,让所有人都知道她们所崇拜的明星到底有多阴险,多可恨。耳边还萦绕着她在后台拉着遇见的手说的那句“你今天晚上肯定没问题的,因为,我是评委。”想想真让人觉得恶心。没有七七那么好的家庭背景,没有七七的好运气,遇见为了追寻梦想所做的努力,所付出的代价,所受的委屈,所放弃的幸福,在一瞬间都被七七轻而易举地全部摧毁。是的,七七一直都知道,遇见的歌声有多么震撼人心,她所缺的就是一个机会而已。当所有人都以为遇见守得云开见月明的时候,七七扼杀了这个来之不易的唯一的机会。而遇见永远不会知道这个秘密,她真心地为七七高兴,七七成了光芒四射的大明星,她为有这样的朋友觉得骄傲。
一开始还是不由自主地被傅小司吸引。这个干净得像天使一样的男孩子。衣服穿得整整齐齐,书桌里的课本以及桌面上的书摆放得井井有条,无论是课堂笔记还是作业本都是字迹清晰,卷面整洁得无可挑剔。眼睛里终年弥漫着白茫茫的雾气,只有遇到特别的事情时才会一瞬间亮若星辰。平常总是面无表情,一张冷冰冰的扑克脸,但是难得一见的笑容就像穿透厚厚的云层的阳光,让整个世界都闪闪发亮。大多数的时候总是很安静的样子,不怎么讲话。陆之昂说,小司有一个只属于他的世界,好像真的是这样呢。傅小司,离现实生活中的男孩子很遥远,他的身上没有半点人间的烟火味。正是因为这种纯粹、干净、安宁的气质,才格外得吸引人吧。本以为这个故事会以波澜不惊的方式到达终点,小司会和立夏在一起,像普通的年轻男女一样结婚、生子。陆之昂回国后帮小司一起打拼事业,两个人依然和从前一样好。遇见终于实现了自己唱歌的梦想,她的CD永远是销售榜上的冠军。这样的结局虽然没什么创意,但是很幸福呢,况且小四的语言早已弥补了这种平淡。他的文字不仅有声音,还有颜色,就像是一个个画面在你的脑海里放映。不过小四显然不满足于这样的平淡,在香樟树下穿过的一个又一个夏天,漫长、炎热、琐碎、青春飞扬的时光,以为会无穷无尽,却让一场突如其来的“台风”完全颠覆,一切都分崩离析。无论是《1995-2005夏至未至》,还是之前的《梦里花落知多少》,小四都是让我们彻底地感受到青春的慌张与疼痛,毫不留情。小司和七七的事真的让人难以启齿,一个毫无防备,一个早有预谋。这场突然的意外不管对立夏还是对读者来说都是当头一棒。当七七对立夏说出那句“可能你不知道,我,喜欢傅小司七年了。”程七七,你实在太可怕了。对和自己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说得出口这样的话。是啊,像傅小司这么优秀的男孩,肯定有大把大把的女孩子喜欢。你七年前怎么不说呢?你和立夏相处这么久的时间,当立夏说起小司长小司短的时候,在你眼中是个可笑的傻瓜吧。明明知道立夏和小司的人生在那一刻已经糟得不能再糟了,却偏偏选择那样的时刻和立夏摊牌,无可否认七七从来都比立夏聪明。机会只有一次,让立夏自动从傅小司的生命中消失。七七成功了,逼得立夏绝望地离开,无声无息。程七七,你怎么会变成这样呢?你早已不记得当初的自己是什么样子了?你连自己都快不认得自己了。不知道当她收到立夏的短信“请你照顾傅小司。拜托了。”会笑吗?还是,流泪。那个贴心地为立夏准备生日礼物的七七,那个鼓励立夏继续画画的七七,那个真心佩服遇见的歌声的七七,那个朋友眼中漂亮开朗善良可爱近乎十全十美的七七,是从哪一刻开始转变的呢?难道这就是成长必须付出的代价吗?太过惨烈。我难以接受。
无法原谅傅小司的背叛,因为太喜欢了,所以对这样的事绝对不容许。这一刻才意识到,从始至终,小司都是个比较自我或者说自私的人。他身边的朋友都围绕着他打转。李嫣然如此,立夏如此,陆之昂更是如此。
陆之昂的出生好像就是为了追随傅小司一般,因为他,小司才不会那么无聊,那么寂寞吧。书中有大段的外貌描写,我却还是勾勒不出他的样子。唯一能想像的就是他温暖的笑容。总觉得他应该永远做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屁孩,画画时总是把颜料抹在衣服上,上课总是趴在桌子上睡觉,下楼梯永远用跳的,和女生说话时偶尔会撒娇,冬天会穿很厚的棉衣并戴一顶滑稽的长辫子的毛线帽,喜欢笑眯眯地和MM打招呼,请她们喝可乐,自恋地说着她们都默默地喜欢我之类的话。阳光的大男孩形象比较适合他,所以当他的妈妈离开后安静沉默瞬间成熟长大的他让所有人心痛,却什么都做不了。后来,他帮着妈妈实现了梦想,他学成归来可以大展拳脚,他本来可以很幸福。可是为了小司,他葬送了全部的美好。
小司何其有幸,遇到了善良可爱的立夏,又有陆之昂的守护。他们都宁愿自己受伤,也不希望看到小司难过。虽然一开始陆之昂看上去很孩子气,但我总觉得至始至终,陆之昂都是傅小司的守护神。本该年轻英俊的陆之昂以脏兮兮的乞丐出场时,大颗大颗的眼泪不受控制地滚落。小四太残忍了,为什么所有应该得到幸福的人都没得到幸福呢?
在这场兵荒马乱的青春里,所有的人都输了。立夏最终还是失去了小司,小司对立夏和小昂的亏欠是一辈子的,遇见坚持了那么久的梦想还是破碎了,七七在名利场上迷失了自己。
只能说,所有人的青春都是有遗憾的。正是因为带着这样的遗憾,我们才能一步一步走向更好的自己。
“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些女孩,教会我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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