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斯菲尔德庄园》是简·奥斯汀的经典小说,通过描写英国乡村社会,展现了贵族与平民之间的阶级差距与爱情纠葛。主人公费尼与克劳福德夫人之间的感情纠葛令人动容,同时小说中对社会伦理和道德的探讨也让人深思。整个故事充满了浓厚的英国文学氛围,令人流连忘返。
《曼斯菲尔德庄园》读后感(一)
没有讨厌或者喜欢的人物,只有恍然大悟
有些观念都过时了,道德感早已没有那么强烈
发现一些细微的心理变化,让我心情大好
生活里太多的麻木和不仁,过分的笑料,让生活都没了味道
喜欢兄妹俩的心心相印,喜欢有知音有知己,喜欢这样的安全感
精神需要物质,精神大于物质
那些看上去无可挑剔的姐妹,最终都有各自的弱点,弱点来自教育,来自环境
人生之初到底该吃多少的苦头,才能平衡
1/6页《曼斯菲尔德庄园》读后感(二)
哪有什么确定的呢?到死亡前一瞬间一切都未定,看开头怎么能想出范妮会嫁给艾德蒙呢?可是环境会变化,它有时会变坏但有时也会变好,坚定自己坚定原则有耐心生活也许给人意外的惊喜。 奥斯汀这部作品不仅是爱情还有人生。这个女主确实教人不大喜欢的起来,太过理智,缺少洒脱,但她也是在做她认为正确的事情,有勇气拒绝金钱与安稳的诱惑,能坚持自己的原则,也很不容易。不是每个人生来就有条件让自己的个性自由飞长,环境的制约强大在只有你脱离了一个环境到了新环境才能看清旧环境的影响,但人生经历这一环境,虽然随着时间推移可以变化但却是永远跳不出的。
2/6页《曼斯菲尔德庄园》读后感(三)
相比于傲慢里的伊丽莎白,范妮简直毫无生命力。众人差不多都将奥斯丁早晚期这种风格上的变化归结于年岁渐长,经历增多,心境改变之由。大抵也不过如此,三个世纪后的今天人们还能推敲出什么更好的解释呢?毕竟没有时光机这种东西能一回从前,回到那个绅士淑女,衣香鬓影又彬彬有礼的英国乡绅时代。年轻的时候谁不像作者一样,幻想过有钱有闲又富于智慧人品的完美情人达西先生,谁不想自己就是伊丽莎白,机智幽默款款大方,与理想对象势均力敌不落下风。而多年以后,经历生活的风吹雨打,各种挫折和不如意,这才发现自己不过是各方面都不起眼的弱质女流之辈诸如范妮,闷声不响地扎根角落默默期待着心中理想情人把目光投向自己,给自己提供一个可以依赖庇护之所。小说与真实世界的不同就是,范妮最终如愿以偿等到她的心仪对象,在道德操守上无可指摘却非常沉闷无趣的埃德蒙表哥,而现实是即便这么一个不再如达西先生那般明媚耀眼的差强人意的对象可能都没有。婚姻与幸福,真的只是随机分布。
3/6页《曼斯菲尔德庄园》读后感(四)
人物塑造得好出色。
每个人物的性格脾气教养等都不尽相同,却都有各自的精彩。
简奥斯丁写出了人与人之间相互影响下产生的变化,从微妙到明显,和先天条件相似的人在不同生活环境下产生的差异。他们截然不同却又紧密联系,一个人变化了一点都会影响这社交圈里的其他人,由此为读者带来更多的观察角度。
而能把这些清楚完整的写出来更需要强大的观察能力和把控能力。简•奥斯丁精确细致的描写使每个人物都那么鲜活、每次转变都那么自然。
虽然读到最后都不想再思考、评论个人的命运,但读时几度落泪、多次热泪盈眶 。
(看到一些豆友的评论,说不太喜欢范妮,觉得她不够现代性什么的。我觉得这不是什么大问题。我们立足“现代”对“当时”的范妮不满是不客观的。范妮的这种性格,这种感情,这种婚姻爱情观,反而给我们留下了研究英国当时婚姻观念的材料。但不管怎么说,我即使称赞她喜欢她,但也不会像她这样做。另,想多了解英国历史。)
4/6页《曼斯菲尔德庄园》读后感(五)
因为站在现代人的处境上,所以对于作者对人物内心情感的变化历程的细致描写感到欢喜。但也因为站在现代人的处境上,越往后读,就越能感受到作者被时代所裹挟的程度之重。一度觉得故事要出现两对有情人,但是简奥斯丁不敢,她甘愿继承那种英伦教化传统,而不出奇制胜——人们对于自己所信以为真的事实是不易改变的,索性不改变,于是浪子亨利的回头只是一个动作,而没有后续了。而玛丽的爱情也被奥斯丁注入范妮的思想而活活扼死。于是这个结局就多少有点辜负读书人的期待——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儿,读书人毕竟是来自现代的读书人,又不是泰坦尼克号之前的教养阶层。
所以当时的上层社会只能接受玉人配玉人、无赖配无赖的设定吧。但其实到最后,我所惊奇的是,一向谨慎的英国人,为什么不知道近亲结婚会有很大几率产生基因缺陷而生下弱智婴儿?难道真的为了成全一对青梅竹马而需要设置那种凡俗的陡转直下?太刻意了,上帝之手显形了!
不过我在怀疑的是一本有了年纪的书,后现代的“破而不立”的观点没法在哪个时代站稳脚跟。所有的人物必须有一个交代。作者瞧不起荒诞,后花园里更不会种出人头(艾略特)。
真是看得很累。英国小说伟大之处在于它的精致,但是其为人诟病之处,恐怕也在它的精致。就是花费大量精力去描写一些起微弱作用的意象——不过总要比钱德勒那种花大功夫描写没用的意象的写作手法好得多——还可以再精简点,向海明威学习——可是《太阳照常升起》的主人公有隐疾,你都没看出来啊——所以这种精致也有精致的好处,读者不需要脑子就能自然地理解——就是太累了!回想起《米德尔马契》。——如果描述能压缩一点,读者所能探索的人生,就能多一些了(多出来的时间可以再看其他书嘛)——英国作家的精致符合他们所广告的绅士礼仪,繁琐细致——德国人的深邃就像二战老兵干瘪的皮肤和满身的伤疤,要仔细听絮叨(老人絮叨的方言宛如进入哲学思维的烧脑)才能理解。
每一种文学流派,也是同质化的一种表现,如何脱颖而出,还是要看作者天赋。劳伦斯也好、卡夫卡也好,都算得上天才。
5/6页《曼斯菲尔德庄园》读后感(六)
看的是灰色封皮由孙致礼翻译 2016年译林出版社出版《曼斯菲尔德庄园》,这本书它的篇幅相较于奥斯汀其他的作品显得略长,总共有三卷。在阅读体验上来看,第一卷它的情节进行比较缓慢,总让人看着有一点烦闷无聊,很难让人专心下来。看到第一卷末尾,主人公去排《山盟海誓》这部戏后,情节到变得紧凑起来。个人不太喜欢两个主角,一个是范尼,另一个是埃德蒙。感觉作者在人物勾画上,反而男二号克劳福德先生都要比爱德蒙好要多,埃德蒙的场景出现总是跟范尼去谈论别人的行为举止是否恰当,自己的一些心事等等,颇有说教的成分,让人觉得很无聊。其次从情节的进展上看到第三卷的最后四个章节,情节进展过快,仿佛是为了推进一个圆满大结局而构思的情节。这个收煞我不是很满意。对于这部作品我比较喜欢的是作者描写曼斯菲尔德庄园与范尼的家乡朴茨茅斯之间的区别,作者的观察上很细致,因此描述地形象生动。在以往的著作中很难看到JA的作品里穷苦人家具体的囧迫与困难。但在这部作品第三卷对于朴茨茅斯的勾勒上,我认为是相当细致且生动的。范尼回到混乱不堪的家乡之后,一心想重返曼斯菲尔德庄里,一心念着姨夫可以派人来接她,里面有很多的心理描写,我总感觉范尼喜欢的并不是爱德蒙这个人,她内心深处最喜欢的是曼斯菲尔德庄园给她的一种舒适感和归宿感。
最后再说一下翻译,我感觉有一些地方的翻译会有点误导读者。例如第二卷第四章的第一段落,谈论到范妮:“在家中这个令人关注的层次上,她本来一直处于一个小三的位置,如今却舍她没有别人了。原文当中说的是:the only occupier of that interesting division of a family in which she had hitherto held so humble a third,it was impossible for her......我认为翻译为“:她在家里的地位一直是不起眼的第三名”,这样应该会更好吧?把third的直接翻译为小三,读者会因自身文化背景陷入错误的理解。还有一部分是在文中的第一章,介绍家庭关系那一部分最开始就提出了范尼 说她又生了一个孩子,难道范尼是弗朗西斯小姐,也就是后面普莱斯太太的名字吗?为什么妈妈和女儿要起一样的名字?这块有点搞不懂 但原文作者写的就是范尼,最后只能这样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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