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坟场之书》,深感人生无常,生死无常。作者以坟场为背景,描绘了生死轮回间的故事,引人深思。作品中充满了对生命的珍惜和对死亡的敬畏,让人感受到生命的脆弱和宝贵。这部小说让人反思生命的意义,珍惜眼前人。
坟场之书读后感第一篇
题材相当好,可惜作者太蹑手蹑脚把异界生物和亡者写得太“人性化”了。鬼父母、死神、死亡舞会、女巫等都一带而过,跑龙套角色太多。另外翻译得有些生硬。
真的只适合做儿童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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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页坟场之书读后感第二篇
本以为是诡异风,没想到故事很温馨,看了感觉心里很平静,是个非常可爱的故事,为什么要140字为什么要140字为什么要140字为什么要140字为什么要140字为什么要140字为什么要140字为什么要140字为什么要140字为什么要140字为什么要140字为什么要140字为什么要140字为什么要140字为什么要140字为什么要140字为什么要140字
2/15页坟场之书读后感第三篇
2019年 第1本
因为2018年的45本看完了。所以本书开始算作2019年的(你这是在作弊)
本书像一个多幕剧。开始引出故事,然后开始的故事一直作为阴影。笼罩的主人公
主人公在后面的剧集中,学习,成长。有矛盾有痛苦有追求有艰难险阻。
最后靠着自己的学习和才智。打到了第一幕中的阴影。最后作为尾声,开启了新的生活篇章
其中的故事相互独立。还算有意思。
只不过不足是篇幅较短。浅尝辄止。
最后的部分还是很感人的。还算是一部不错的小说。
3/15页坟场之书读后感第四篇
无法拥抱的保护人,坟场的守护力量,骑灰马的女人,古怪的骷髅舞,食尸鬼那最最吓人的城市,所有神奇的生物,古墓里的杀戮者等待着主人,一个不明兄弟会,还有逝去的童年与失去的本领……这些东西全都没有交代清楚。我对这个虚构的世界有着无穷的疑问,但是“万事万物都自有其规矩”,尼尔盖曼在他的另一本书里里这么说道,于是我瞬间就释然了。
一个非常壮观庞大的世界在书页上留下了一个投影。一个男孩长大啦,离开啦,然后发生了什么,你自己去想象啦。所以这一切有什么关系呢。虽然我非常希望能看到续集,但是也非常喜欢这个温情而惆怅的结局。只是希望塞拉斯,那个非常酷的保护人,不要再这么寂寞啦,好心疼啦。
4/15页坟场之书读后感第五篇
看的时候总想起秋乃茉莉的恐怖宠物店,诺伯蒂,坟场,赛拉斯之间,就好比CHRIS ,宠物店,D伯爵之间, 人类的小孩来到不属于自己的地方,也就注定了离别时的伤感,但还是渡过了幸福的童年时代,至少我是这样认为,坟场里和死人,鬼怪做朋友,宠物店里和拟人化的动物做朋友,当少年逐渐长大,离别那章很动人,欧文斯夫人在大门口唱起初遇诺伯蒂时的摇篮曲,想起了最后几句
面对生活的痛苦、生活的乐趣
走遍千山万水
很是有感触,或许就像年轻时离家求学时,每每在车站和母亲离别,看到母亲的泪光一样,只是恐怖宠物店中长大后的CHRIS还是拿着伯爵最爱的甜点,再次敲起宠物店的大门,迎接他的是崭新的故事,而尼尔.盖曼会不会给我们机会呢,还是很期待
5/15页坟场之书读后感第六篇
这是一本简单的书。
这里的坟场也许就是儿时避风的港湾,我们都会受到庇护,在自己的“坟场“里,我们也如诺伯蒂一样,享有自由的各种权利。
但人总会长大,总要离开儿时的“坟场”。母亲会在你远行之前,哼起这首歌谣:
“睡吧,我的小宝贝,
一直睡到自然醒来。
如果我没有说错,
长大后你会看到整个世界……
亲吻你的爱人.
跳着优美的舞蹈,
找寻你的名字
和埋着的宝藏……
面对生活,
面对生活的痛苦、生活的乐趣,
走遍千山万水。”
终于要“结识新朋友,会重逢老朋友,会犯错误,会走过许多道路,然后,最后,他才会回到坟场,或者和那位骑灰马的女士—起驰骋。”
6/15页坟场之书读后感第七篇
“武侠小说有几个特色,就结构来讲,故事里一定有个年轻的少侠,而除了《儿女英雄传》里面的十三妹之外,多半是男性。第二,那个少侠都是在很小的时候离开家,而且在 离开家很远的地方会碰到奇遇,比方说一个怪老人,或着一个叫花子,一个僧道徒,可能还会碰到可怖的坏人,奇遇之后就会练成武功。然后一关打过一关,小说五册有四册在挨打。挨打后再经过不断的培养训练,再经过其它的奇遇例如得到武功秘笈、一柄神器,宝剑或着是宝刀。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就是要经过不断的身体或暴力的训练。如果这些事情发生在一般人身上,都已经打成半残了。可是他们不一样,他们会变成大侠,然后除掉武林盟主。不过,他绝对不会当武林盟主,他一定是笑傲江湖,翩然远去,一人一马,仗剑独行,就再见了。 ”——阅读武侠小说 张大春(讲演稿)
伯蒂,也是一个少侠。《坟场之书》《乌有乡》《蜘蛛男孩》,当然还有《星尘》,都是勇气和成长的故事,尼尔的书中总有少侠。就算是影子,也不过是少侠的筋肉成人版。“寻找自己的名字”,寻找自己的江湖,可能是因为我们心有戚戚,所以爱读这样的故事。
7/15页坟场之书读后感第八篇
作为英伦文学的代表人物,活当代的他从骨子里透露出一种古典浪漫的气息
坟场之书算是我真真正正读过的他的第一部作品,而他的影视作品则涉猎的比较多(超级喜欢他的《星尘》),无论是参与编剧的还是直接由他作品改编的
可以说看他的作品就是一次梦境的享受,那些奇幻、浪漫、天马行空的想象让人欲罢不能,而他对于细腻情感的描写也丝丝入扣,例如本书中诺伯走出坟场那段的描写,平静,波澜不惊,但我读时内心的情感却如惊涛骇浪搬上下翻滚,生活了16年的地方就要离开了,所有重要的人可能再也无法见面了,当母亲为他打开坟场的大门,相拥之后渐渐隐去时,我的泪也流下来了……
坟场之书就行尼尔盖满其他作品一样,散发出浓浓的童话气息,这也正是我喜欢他和他作品最主要的原因,好的写给成人的童话越来越少了,难得能有这么体验一次的机会……
据说本作要被改编成电影了,很期待!看书时脑子里就浮现出一幅幅的画面,心想,要是我的话,这部作品该怎么拍,这段该怎么处理,本作很合适改编成电影,内容不是太多,但是时间跨度蛮大的,处理不好容易俗套,希望电影作品不要让我失望……
尼尔盖曼,他是个奇才!有生之日一定把他的作品都补完……
最近在看美国众神,又一段旅程开始了
8/15页坟场之书读后感第九篇
好吧,我承认我一开始对这本书感兴趣是因为我曾以为这是一本恐怖小说。听说主人公的昵称叫伯蒂——body,尸体,恩,好像有点重口味,我喜欢。
虽然最后发现啊啊是nobody而已跟尸体没有半点关系。但还是乐意看下去,因为开篇的小诗到伯蒂的坟场生活描述都非常有趣。
当我看到伯蒂终于有了个小女孩朋友,觉得异常感动。那种珍惜、维护朋友的感觉又熟悉又遥远,虽然对方的父母只认为伯蒂是虚幻的——一个孩子总有几个想像的好朋友的,他们这样自我安慰。这让我想起了一个西班牙孤儿院题材的鬼片,叫什么忘记了= =当然伯蒂不是鬼。
除了友情,故事的另一个重点就是杰克了。关于杰克为什么要杀伯蒂,还有各种杰克之一,到最后伯蒂怎么又聪明又勇敢地把各种杰克拿下,各种原因、过程和结果都有点小小的无厘头和太简单,没关系,就当成儿童文学看吧,当伯蒂终于战胜了杰克,我竟然也有点为他高兴的感觉,就好像小时候看英文小故事,小男孩终于打败了giant。
但伯蒂也已经不是小男孩了,他终于要开始面对自己真正的人生。当他提着箱子离开坟场,我真有点为他担心,他太重视友情,太聪明,太有正义感,在这个真实的世界一定会遇到很多麻烦吧,到时没有保护人,他也没有父母了,只能靠自己。祝福伯蒂。
这本书是在北京到广州的火车上看的前半段,在广州回北京的车上看了后半段。抱着恐怖小说的猎奇感开始阅读,却满足在励志的儿童文学中,这是少有的阅读体验,谢谢作者。
9/15页坟场之书读后感第十篇
今年最大的惊喜就是知道了尼尔盖曼,知道的有些晚,好在并不迟。
一直以来都喜欢奇幻类的故事,坟场之书就是我喜欢的类型,一个预言小男孩会成为杰克们克星,最后毁灭他们,为了在源头上掐死预言的可能性,他们派出了杰克之一去杀伯蒂,最后才使伯蒂进了坟场,遇到了塞拉斯,学到了一系列平常人不可能接触到的本领。最后预言成真。可如果杰克没有去杀伯蒂,他就不会在坟场生活,也没有机会学到这些本领,最后这个预言会实现吗?类似预言类的故事都有这种宿命般的设定,哈利波特如此,希腊神话亦如此。
小说非常温暖,冰冷可怕的坟场居然这么有人情味,而真正的人间却更可怕。坟场老住户欧文斯夫妇成为了伯蒂的父母,给他唱摇篮曲,为他打开门送他成长;不苟言笑的吸血鬼塞拉斯是伯蒂的监护人,他阴郁沉默,却在伯蒂最危险的时候用身躯为他遮挡;古板无趣的女教师是个狼人,她严厉苛刻,却最后为伯蒂献出了生命。丽萨是个小女巫,她却成为伯蒂的朋友。
这些都不是人类,却给予伯蒂那么多的快乐,而人类呢,学校的同学霸凌抢钱,从小一起玩的伙伴斯卡莉特最后知道他和自己的不一样却惊慌逃离,书中我最讨厌的人物居然就是这个小女孩。
故事最后,伯蒂离开坟场,好比长大的孩子总最是要自己出去闯荡的,他离开爸爸妈妈,离开塞拉斯,离开丽萨,最后他会怎样呢?就像每个成长的少年,必须去走自己的路,可能辉煌夺目,可能落魄潦倒,但总得自己去走,不是吗?
10/15页坟场之书读后感第十一篇
我会想你,因为我爱你,我会思念你;因为时间将你烙印在我心底,会尘封,却不会消逝;我会想你,因为我们都会离开,你会离开我,我也会离开你。分离伴随着所有的成长,我们无能为力。
《坟场之书》是一个老少咸宜的故事,一个人类孩子在坟场成长的奇幻故事,新生与死亡之地,这样一种充满了矛盾的设置,幽灵与鬼蜮,杀手与邪咒,这样一些惊悚的元素,似乎并不适合讲给孩子,但作者一支妙笔,却将这些完美地结合在了一个可以讲给孩子听的故事里,故事时而阴森恐怖,时而光怪陆离,却最终被作者归于了一个温情脉脉的主题——成长,是的,这是一个关于成长的故事。
也许作者想通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成长是一件充满魔力的事情,在书中这个充满异能神怪的世界里,平凡如诺伯蒂这样的人类儿童也拥有着神奇的力量,那就是成长,在这种神力的庇佑下,即使屡临险境,也能够化险为夷。我想这就是成长的奇迹,生命的礼物。只是除此之外,成长还有别的东西,无法避免。
我总是认为成长也同样伴随着分离,就像书中的诺伯蒂最终也要离开坟场一样,分离也许就是成长一种仪式。我们离开儿时的玩伴,而成为了学校中的少年;我们离开中学的同窗,而成为大学中的青年;而当你将大学同学一一送上火车,各奔东西之时,你想着我们可能今生不能再见之时,你便要走向外面的大千世界“惹些麻烦,然后从中脱身”。
即使有幸有人走进我们的生活就不再离开,那么时间的魔力依旧会发挥作用,十年后的你还会是现在的你吗?十年前的她便已是现在的她了吗?我们总是要和什么东西告别的,这是成长的一部分,否则它也便不会充满神奇了。
我也总是认为有时人生中的种种都是有账单的,如同信用卡一般,各有透支的额度,不但不会无限供应,而且还要定时还款,否则怎么会欢颜过后,反而加倍落寞;否则怎么会时日一尽,就要转身离去。
就像王菲歌里唱的那样:“相聚离开都有时候,没有什么能永垂不朽”,即使你我真能穷尽一生相守,最终也会被时间分离,到那时我一定会说,我会想你的,永远。
11/15页坟场之书读后感第十二篇
崔健说,小心那些改变你的人。对他昂扬的斗志尊敬的同时,不免有小许低落,那个能改变你的恐怕是你自己。我总是说不想改变,可是在说的时候我就知道已经在改变了。这本书讲的也是一个孩子的改变,他想留下所有美好的,又想去探索新的美好,可是只有放下一部分才能追求新的一部分,这是不成文的天理,可能《天书奇谭》里全是这些道理,所以大可不必再为那把大火烧了无字天书心疼。
主人公诺伯蒂的英文拼写是nobody吗?死去的人们都叫他伯蒂,是body吗?作者在名字上用了小心思,有的人活着可已经死去了,有的人死了却还活着~~~这是我的常规理解。
介绍里说这是一本写给孩子的书,嗯,有些地方用的套路像是写给孩子的,直白又扣人心弦,我真想还像孩子那样“上当”,掉进他挖的小陷阱,害怕心跳又舍不得跳过,恨不能进入书里提醒那个小男孩儿不要玩儿火……可惜现在的我知道这是必须的和必要的设计,没有他做错事,走错路,就没有后面的欢喜和激动。每段人生就是这样被设计的吧?没有难过就没有快乐,没有伤心就没有开心,大道理多是简单的加减法,算得出来结果,算不出长长的算式。
我喜欢这个作家,我喜欢他卖弄聪明,设计读者跟着他设定的情绪走,他在现实世界里会不会是个控制欲很强的人?我还喜欢他把深情的话不经意似地编织在字里行间,他总会在他的书里设计一个不苟言笑沉默有担当的人,这是他想成为的人吧?我还喜欢他总把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写得那么依依不舍和真挚眷恋。让我以为他是个重感情或者感情有缺失的家伙,希望在书里有所印证或补偿。
朋友说我对感情的标准太高了,想想可能是吧,我想我喜欢的人也喜欢我,我们的感情地久天长,永远像在清晨明媚阳光下的花朵……哈哈,花朵也是盛开在黑黑的泥土里,我总是只看到花朵,看不到营养和杂质丰厚的土壤。这不怪我,许多书都有这样的导向。
这不是他最好的书。最喜欢的还是《美国众神》吧,虽然很扯,但扯得很有趣,看他的书像在玩儿一场智力游戏。
记号!这是我用自己的KINDLE看完的第一本书,在KINDLE上看完的第二本书。结尾处塞拉斯和诺伯蒂告别处有泪感,特此标注。
12/15页坟场之书读后感第十三篇
周末在家看完了尼尔·盖曼的《坟场之书》。作为儿童文学,精彩的故事、生动的人物形象、形形色色的冒险和成长历程一定能吸引小读者,跟着主角伯蒂一起体验童年的懵懂和少年的叛逆,被那些冰冷的鬼魂“家人”温暖。
但我想这个故事并不局限于此。相比那些本来应当陌路的鬼魂,身为同族的人类小姑娘斯卡莉特的表现令人失望。鬼魂丽萨给予了伯蒂最单纯的友好和关爱,而人类斯卡莉特则选择了遗忘童年的友谊,在接受了伯蒂的帮助后,非但没有感激,反而表现出了非常人类化的恐惧和疏离。为何童年的斯卡莉特可以和伯蒂成为朋友,不顾家人的反对,一次次来到坟场,而长大后的斯卡莉特不可以?因为她搬家了,长大了,进入了人类复杂的世界,被同化,被迫复杂,变得戒备,在意的东西也多了起来。这时候想起书里说的,鬼魂不能改变任何东西,而人类充满了无限可能,顿时觉得讽刺不已。
故事的结尾让人心酸,伯蒂开始看不到这些朝夕相处的鬼魂,不得不与他们告别,回归人类的族群。我倾向于认为这是一个关于人类“随着成长,幻想和天真都会消失”的隐喻。斯卡莉特的父母曾经觉得伯蒂是她幻想出来的朋友,那么有没有可能关于坟场的一切,离奇的冒险和魔法都只是伯蒂童年的幻想呢?伯蒂超能力的消失,代表着我们最终会走出童年,告别天马行空的幻想,去经历身为人类的必要过程,迈着大步走进“生活”。
生活是生者独享的过程,它充满了复杂的纠葛,跌跌撞撞,危机四伏,时而冰冷,时而温暖,每一个转角都充满了意外,令人措不及防。生活是我们每个人无法逃避的旅途,离开亲人温暖的庇护,一头扎入大千世界,我们会改变世界,也会被世界改变,不论好坏,都无法逃避。
好在人生行至末尾,伯蒂终将和坟场的鬼魂亲人再次重逢,回到他的归宿之地,再次见到当初的一切,而到那时,他也将满载智慧和故事,同时失去改变将来的能力,只能静静地做一个旁观者,静静地存在着。
我想这才是《坟场之书》想告诉我们的,一个人一生的起点,一个人必须要走的路。
我喜欢这个故事,喜欢所有带给伯蒂温暖的“亲人”,也喜欢那些真实却冷漠的朋友——他们总会真实地存在我们身边,不论喜欢与否。我们每个人都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坟场”,它是一切的起点和沃土,也将成为我们历经风雨后永恒的归宿。
13/15页坟场之书读后感第十四篇
对于一部作品而言,如果被贴上“科幻”或者“玄幻”的标签,是有一定风险的——他会让一些严肃的读者(或者说古板的读者吧)避而远之。除非你是凡尔纳、勒奎恩或者盖曼。
和哈利波特之母罗琳相比,盖曼其实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我想这和他的科幻背景不无关系。闲话少说,我们说说这部小说。 因为穿着科幻的外衣(这部书的中文简体版是《科幻世界》引入的),《坟场之书》,正如作者本人,其文学价值在中文读者群中远远被低估了(是啊,你会慢慢发现,其实,类似这样被忽视的作品太多了……)。
好吧,让我们简单地做一个比较,一是拿这本书和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的《丛林之书》比较,另外是和盖曼本人的另外一部《鬼妈妈》比较。
毫无疑问,我们可以说《坟场之书》是《丛林之书》的坟场版。读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想到了吉卜林的《丛林之书》,尼尔-盖曼或许是用这本书向吉卜林致敬吧,他把这个故事重新讲述了一遍。
这是另外一个丛林——阴森森的坟场,有各种幽灵和鬼魂。
还有吸血鬼教父,狼人家庭老师,女巫和魔法,以及青涩的初恋。你得承认,盖曼太会讲故事了,如果换了罗琳,可以写成七本书,盖曼多么克制呀。我认为,这是一种美德……
还有里面的复仇故事,节奏紧凑,氛围的营造,非常有力量。
如果对照盖曼的另外一部作品《鬼妈妈》,你会发现,和《鬼妈妈》不同的,这里的鬼妈妈是那么的善良和温和,还有鬼爸爸,可以说《坟场之书》是《鬼妈妈》的励志版和正能量版。
如果你想讲故事,可以从盖曼身上学到很多东西。 难怪雨果奖的评委和纽伯瑞大奖的评委都看上了《坟场之书》。
从思想层面讲,可以讨论的就更多了,在读过之后,可以从不同的视角多次去解读。
14/15页坟场之书读后感第十五篇
这礼拜看了电影《亚当斯一家》和尼尔的《坟场之书》。
前者是讲一个迷恋死亡的家庭是如何生活下去的,后者则是讲述一个活的男孩如何在坟场间生活的故事。这两者似乎都游走于生与死的边界之间。如果说《亚当斯一家》是披着哥特外衣的治愈系,《坟场之书》就是一披着童话外衣的成长书。
我之前曾经看过尼尔的《魔是魔法的魔》,深深被他的作品所打动,他那种有点奇异有点古怪又色彩斑斓的写作手法,真是太适合拍成光怪陆离的电影了。在《坟场之书》中,尼尔延续了那种风格,在男孩特殊的成长背景下,也描绘了诸如食尸鬼、女巫、上帝之犬、守护者等形形色色的角色。这些角色大多只是寥寥数笔,却令人印象深刻,他们与小男孩一起,构成了这部书最精要的部分。
但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却是男孩的保护者——游走于生与死之前的塞拉斯。他扮演了近似于父亲的角色,在小男孩的成长足迹中,大多是他指引着方向。由于这个原因,事实上作者弱化了真正收养伯蒂的欧文斯夫妇的形象。那个如父亲般存在,照顾、安抚、教养伯蒂的角色,被更多的赋予在塞拉斯的身上。
我相信即使是如伯蒂这种适应力超强的人,如果身居坟场之中,也难免无所适从。事实上从书中我们可以看到,他的许多地方和坟场是有些格格不入的。但是有了塞拉斯,在他和坟场,生和死之间,有了一道坚固的桥梁。
这样一个男人,让伯蒂的在同时面对生与死的时候,可以找到完美的平衡,了解自己的位置。塞拉斯像是一道开启在生与死之前的柔软的门,让这样一个幸又不幸的男孩,可以平安的活下来,开始自己的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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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有用吗?他们死后真的快乐了?”
“有时候是,大部分情况下不是。这就像那些认为搬到其它地方居住就可以快乐的人,如此做了以后常常发现情况并不是这样。不管你到哪里,你仍是你自己。不知你能不能明白我的意思?”(P80)
“一切皆有自己的时节。”塞拉斯说。(P117)
“他们是死人,他们和这个世界基本上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但你不是,你活着,伯蒂。这意味着你具备无穷的潜能,你无所不能。如果你想改变这个世界,这个世界就会改变,这就是潜能。一旦你死了,这种潜能就没有了,结束了。你做了已经做的事情,也做了自己的梦,在世间写下了自己的名字。你可能会被埋在这里,可能还会行走,但那种潜能已经结束了。”(138)
塞拉斯扬起一边眉毛,“你不自私。你想和自己的同类在一起,这很好理解。只不过,活人的世界比我们这里要复杂些,而且我们无法像在这里一样保护你。我希望你绝对安全,”塞拉斯说,“但是,对你们活人而言,只有一个地方是绝对安全的——只不过,你们要等到所有的历险结束、一切都变得不再重要之后,才可以到达那个地方。(P162)
塞拉斯说:“人们希望忘记那些难以置信的事,只有这样,他们的世界才安全。”(P226)
塞拉斯说,“人会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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