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物最相思》是一首唐代诗歌,表达了诗人对爱人的深情思念和无法言说的相思之情。诗中通过描绘梅花、春雨等意象来表达对爱人的深情思念,展现了诗人内心的孤寂和无奈。整首诗情感真挚,意蕴深刻,给人以深刻的感慨和启发。
此物最相思读后感(一)
在豆瓣上看到了大家对这本书评价很高,于是就买了一本来读。和我的想象中相距甚远。书中都是一些所有人都知道的爱情故事没有新意,对诗词的见解也是一带而过,以讲述作者身边的爱情故事为主,女性气息太过浓厚以至压抑。
1/4页此物最相思读后感(二)
嗯,我也在看这本书。
是一个朋友送的,因为是圣诞礼物,刚接到不久。
已经很少有时间和心情这样安安静静看一本书了,书倒是买了不少,总是开个头便被闲置了下来,于是书签总是用掉不少,这本书却成了例外。
可能因为她在通过古典诗词讲爱情故事吧!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
愿君多采颉,此物最相思。
相思这个词,真是美丽到动人的
爱情本来就已经千回百转、缠绵悱恻,要是再糅合到诗词里去
当真是美丽到不能再美丽的事情了
有人可能会说:那爱情里的无限酸楚,你看不到吗?
我也是人,当然看得到,甚至为那称不上爱情的一些情感流泪不已
可是,就是因为太过美丽,这样的情感,才能让人时刻以感恩的心抱着
最美最暖的故事
或许都在这颗红豆上了
承认思念
可是也仅限于思念
去古典诗词里进行一场时光和情感的旅行吧
这本书,值得你去看
2/4页此物最相思读后感(三)
于书摊搜索无果,我决定本年度放弃读这本名为古典诗词的爱情体验《此物最相思》。我想我大概没有资格在这里发表评论,但是我还是要唠叨几句。
我想,一个女人,四十已过,满身疑惑,爱情无果,纵然在古典诗词里解读了二十种唯美的爱情,云淡风轻地享受单身生活,这孑然一身的背后又有谁去解读?
“当我不说,我已诉尽千言”; “相见争如不见,有情何似无情” ;你爱,不爱,你懂,你不懂,不如现实中来得实实在在。
我20岁的时候,和狮子女友人一起在小饭馆吃饭,两位朴实无华的同学坐在我们旁边:他们点两个菜,一晕一素,两碗米饭,一锅汤,你吃你的,我塞我的,偶尔给对方夹两口青菜,平淡之中洋溢着和谐与幸福。我问友人:为什么我不能那样幸福?她答我:把你身上的刺都收起来,把眼睛从头顶上拿下来,幸福就那么简单。
那一年,我20岁,听了之后,撇了撇嘴。
我的这位友人在爱情中有着自己的坚持与等待,也有着妥协与无奈。她的生命中有着一个像西湖龙井般存在的男人,那个男人会坐在她对面,讲诗,讲史,谈人生,谈哲学;又会像风一样,飘走不见,去追寻自己的梦想。她渴望饮这一杯西湖龙井,却在现实中选择了一杯咖啡,那是她每天早上醒来,平淡地,却离不开的。
去年,我们于沪重逢,相谈之间,她丢了一句话给我:一个女人由简单到复杂容易;再由复杂到简单就很难了。我听了之后,撇了撇嘴,不以为然。
在我年轻嚣张的时候,我总是希望自己变得复杂,让人捉摸不透,讨厌被人看透。我凭着一副好皮囊,去勾搭我看上的男人,勾搭勾搭,一勾就搭上了。但是那个时候,我不知爱为何物,我像小孩子得到玩具一样,对着这个玩具的一个缺点无限放大,然后不肯向前再迈出一步。最后,我伤害了别人,自己也弄得遍体鳞伤。好了伤疤忘了疼,然后继续在同一个错误上重复。
我的一个双子欲女友人,每次聊起感情的话题时,会像一个博士后对着一个小学生一样,居高临下地对我说:一个男人,如果眼睛好看,你就只看他的眼睛;个子高,你就只想着他个子高;你不需要爱一个人的全部,估计这个世界上只有做得到爱他的全部。还有,不要指望一个男人能给你下半生的幸福,能给你下半身的性福就不错啦!
她伸伸手臂,叹息道:回去吧!孩子。再去走个十万八千里的路吧!
于是乎,我闭门思过,埋头苦读,深情钻研爱情这门功课。我看张爱玲,我看张小娴,我看张曼娟,他们的话语总是那么犀利却又醒世,唯美却又伤感。但是,当我回头看她们的个人感情时,我冷汗了,她们无一不是孤独终老,在感情上困顿执迷,或者止步不前。这么懂得讲感情的女人,却终究没有给自己的感情找到归宿。
我想,女人确实真的不应该想太多,更不应该读太多书,启发了那么多别人,却最终困住了自己。都说,男人比女人理性,因为男人用多一个部位比女人思考,所以女人永远是那个想太多的人。
那个唱着:“我想我会一直孤单,就这样一辈子孤单”的女人也已经结婚了,我想我再也找不到勇气去听这首歌。我想,陈升的那首《风筝》里,手里拿线的人是陈升的老婆;陈升是风筝;还是陈升是手里拿线的人,刘若英才是风筝,都已无关重要。他们的心中都给彼此留了一个位置,《不相爱,才能一直爱下去》大概就在于此了。
做一只风筝好呢?还是做手里拿着线的人好呢?于自己,我一直设定自己是那个苦情的拿着线的角色,等待着一个人;后来,我无意得知,原来我是那天上飘着的风筝,令人没有安全感。其实,做一只风筝更难,心里更苦。
其实一个女人,终其一生追寻的那个人,是亦师亦友亦兄般存在的男人。而男人,一生也在找两个人,一个是妈妈,一个是妹妹,有些幸运地,找到了两个的综合体。
一个女人暂不提爱慕虚荣,终究争强好胜,锋芒毕露也都是错误。一个真正聪明的女人懂得如何收起自己的聪明,又适度地秀出自己的聪明;于这半遮半掩之际,会让男人觉得:她到底知道吗?似乎知道,又似乎不知道。到底知不知道呢?
永远给你一点猜想的空间,却不让你泄气退走。如果你不懂得拿捏这个度,去找一个男人做知己,即男女之间的纯友谊。
这个世界男女之间存在”纯友谊“吗?我的答案是:不存在。
但凡存在的,我觉得一种模式会比较可行:这个男的爱这个女的多一些,曾经爱过,却得不到回应,于是做朋友,一辈子守候的朋友。纵然他会转身去爱,但是内心永远给这个女人留了个位置,而这个位置永远无法被取代的话,那么这个就是所谓的”男女之间的纯友谊“。
如若这个女的爱这个男的多一些,做他的知己,默默守候,大多男人会像风筝一样,落地。因为,男人比女人多一个部位挨不住寂寞;而女人因为宁缺毋滥,坚定坚守。所以说,男人更理性,而女人更理智。
关于我的碎碎念,你管我爱没爱过?爱,不爱,不如不爱。多少年后,我关于爱的最深体会却是那一张饭桌,一荤一素,两碗米饭,一锅汤,不讲话,却平淡,有默契。
3/4页此物最相思读后感(四)
【写在前面】
高二时候的文字,当时在随笔本上随便写写,为了交差给老师,却没想到发表了。
一直很喜欢一句话:老来勿相忘,唯不忘相思。
对于我来说,爱情,过于隐晦又过于热烈,相思,过于甜蜜又过于沉重。在我这样的年纪,我是不懂爱的,但是却知道,爱情是绝句,是挽歌,是故事中最华丽的篇章。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宛如绝句,令得鸳鸯自是多情甚,雨雨风风一处栖。
而我,捧一枝红豆,于相思深处品读朦朦胧胧的爱情。
【浮 木】
“我想,我并没有失去她。”摄影师脸上的线条松弛,“这么真诚地爱过,是永远不会失去的。”
——《因为隐秘,所以炽烈》
又是一段惨淡的忘年恋。
作者一位正值一朵花年龄的成功摄影师与老朋友的女儿相恋,无关年龄、辈分、社会身份,就这么单纯、美好的恋上。应该会是一段甜蜜的恋情,却在事后便发现被打上“乱论”的记号,想来觉得可笑,便也愈发明白,《一帘幽梦》毕竟只是一部通俗小说。
现实哪有这般美好?
我是赞同老一辈观点的,相爱的前提是门当户对。虽然相爱是两个人的事,但相儒以沐的是一个家庭,一个社会。
作者只想告诉我们“奴为出来难,教郎恣意怜”的美好与合情合理,却没有发现上这个发生在她身上的故事才打动人心。尤其是在他们一同仰望星空,看着流星划落,当摄影师轻轻告诉作者女孩现在生活得很幸福并以为自己仍没失去她时,不知有多感人。
就好像一段挣扎在海浪中的浮木,人教海浪的拍打,仍旧选择在海上漂泊。
即使居无定所,也从未后悔过。
因为深深爱着。
【荆 棘】
非常想念一个人,距离却很遥远,我便在梦里见到他。
——《细微又巨大,爱的超感应》
暗恋是一束荆棘。
有征服的快感,也有会流血的挫败。
所以,在我眼中。暗恋不过一株荆棘而已。
张曼娟的这位朋友阿哲便无法自拔地陷入了自己热恋中去了,但他热恋的对象却是表哥的女友。中国有句古话:“朋友之妻不可欺”,何况一同长大的表兄,因此,便也成了无疾的暗恋。
痛苦啊。
但从中阿哲的愚笨也可见一斑。
血染的暗恋不等于自杀式的自我慰藉?你不想伤害对方的恋情,便不如离开亦或给予暗恋的那一方暗示,敲个警钟,便也会有所克制。
即使痛苦了,但因为“长痛不如短痛”你也不会在今后的人生因为相思而被牵制了。
偶尔心里疼痛,便也无妨诗意地哀叹: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半 夏】
江已东流,那肯更西流。
这是秋千的秘密,也是成长与爱情的秘密。
——《恶质的分手,毁坏一切美好》
半夏只是一味小小的中药。
可有段时间我却爱极它美好的模样。
心型的叶子,有股清香。现在想来仍觉得鲜活如左。
只可惜了名字。
半夏半夏,半个夏天,半圆的美好,半份的残缺。
这好像张曼娟的这位朋友的女儿,因为其男友不能接受女友的分手,便将女孩绑架,剃去她的头发,将她折磨地不成人形。被警察带走时,还大喊:“我那么爱她,她为什么不爱我了?我可是优等生,谁会不爱我?”
于是,好像半夏一样。
半个夏天,半个恋爱,半份残缺,却使女孩遭受到了莫大的恐惧。
江已东流,那肯更西流。
这个人称王子的男孩并没有明白,既然已经找不回的东西,便不要再强求了。
半夏半夏,也可以是半个夏天,半个炽热,半个美好的回忆在你剩下的一半的生命里。
【罂 粟】
保持相爱的距离,才有美感,才展现出恋者的智慧。
——《距离是美感,也是智慧》
爱情是罂粟,是痛。
美好,上瘾却又痛苦。
最近发了疯一样地迷恋上了杨逍。
金庸《倚天屠龙记》里那个飘洒飞逸的明教光明左使。其实每次看电影、电视亦或是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一定是那些邪邪坏坏的男人。尤其是邪佞中又不失儒雅的。
因此爱死了他。
原著中。印象中最为深刻的便是他硬闯纪晓芙的房间,拉她一起看星星,低沉的声音在耳边极有磁性地念道: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
金凤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
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记得有一个中肯的金庸迷如是写道:别说那只是小说,也别说那只是戏言,人生的折影也不过一出令人黯然神伤的折子戏。
就好像杨逍和纪晓芙的爱情。
一出折子戏,戏的起伏决定了在高潮的结局杨逍连纪晓芙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
我想杨逍一定很思念纪晓芙,不然他不会在浓雾弥漫的丛林中吹起颤抖的树叶,想起过往,泪如泉涌,天知道他是多么骄傲。
不可能的相爱。没有人预料到它的发生。杨逍像是一只飘荡而不羁的野马,而晓芙是山脚安静绽放的花蕊。野马狂妄和自信使他从不信世上有什么他是征服不了的,他想征服那朵威严不可怠慢的花,清高而固执——她不肯就这样忘记养育她的泥土和山泉。尽管那泥土、那山泉中充斥着多么蜇人的疼痛。爱情与恩情之间,她左右两难,她拔出荆棘,选择了最疼痛的结局。
杨逍一定不知道当日的《鹊桥仙》会一语道出这段恋情的结局,他也一定不会料想到,世间的所有不可能都可能相爱,但正邪却不能两立。
在罂粟般的爱情中,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便是生与死。
【当 归】
没有前世,也没有来生,当成末世一样,永不知足地相爱。
——《当成末世一样,深深相爱》
当归是很常见的一味中药。
因为常见,所以人们常常无视它。以为它并没有特别名贵,就好像一个无名小卒。
生活中很多的爱情都是这样,往往被电影小说中轰轰烈烈的爱情所感动,却容易忽视身边最动人的爱。
我的外公去世已多年,久到我对他完全没有记忆。我和外公唯一的联系便是外公祭日时由我书写的外公的冥纸。曾经听说外公是相当有才气的男子,加上儒雅风度翩翩,当时有不少女子倾心于他。但年轻的外公心高气傲眼光颇高,谁也看不上,这样一来便到了29岁,是村里的“老男人”了,当年的那些姑娘早已嫁作人妻,太爷爷们着急,外公便也不挑了,经别人说媒,也同意娶了当年19岁的外婆,于年轻时外公的“高标准”看来,外婆长得连小家碧玉也并不上,目不识丁,甚至有些土气。但外婆善良、勤劳,便也这样走了过来。小时侯以为外公外婆没有什么爱,但在初二外公祭日前一天,和外婆一同睡觉,我问外婆喜欢外公不,外婆笑笑,眼中含泪,“喜欢啊”。看看不年轻的外婆脸上露出少女般的娇羞,我恍然有些明白:只愁歌舞散,化作彩云飞。
第二天祭祀完毕,外婆打发我们所有人,自己一人留在老房子里,我偷偷留下,看见外婆一人擦拭着外公的照片,独自低语,竟也觉得悲恸,也似乎刹那间明白:
老来无相亲,唯不忘相思。
打开扉页的时候,张曼娟写有一行小小的字:此物最相思,这个“物”无以名之,曰爱情。
当时我不明白,现在我懂了,爱情就好像一味反反复复的中药,每次煎熬都有不同的味道。
爱情,因相思而美好;而相思,只是淅淅沥沥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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