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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钟》读后感摘抄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5-04-16 11:20:28
《怪钟》读后感摘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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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钟》是一部探讨时间与生命的小说,主人公在接触到一只神秘的怪钟后,发现自己可以预知未来。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发现这种能力并非如他所想的那样美好。小说通过怪钟的存在,探讨了人生的意义和时间的珍贵,引发读者对生命的思考。

怪钟读后感第一篇

阿婆的一贯风格,但是和阿婆的大作比起来还是觉得一般啊,虽然延续了最后时刻爆料,但是这个料让我提不起来精神啊。。。但是这翻译的十分蛋疼,太拗口,这是看人民文学出版社系列的阿婆小说翻译的最晕乎的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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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钟读后感第二篇

最近连续看了阿婆两本书。感觉个人不是很喜欢这类的侦探小说,怎么都不如当初在法律基础课上看尼罗河边的惨案来的让我着迷了。

个人总结,阿婆总是在故事的开头给你N多的线索,引你误入歧途,最后告诉你一个最最简单的结果。总之,看这小说的后半段基本上就是在磨蹭时间,就等着阿婆最后揭晓答案了。要是那会在看电影,肯定要动手拖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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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钟读后感第三篇

攒足了劲要看一下那几面钟以及4点13的秘密,结果到最后说只是故布疑阵,太坑人了。

另外书里面还有一处不解,断鞋跟的女的没有听到凶手接电话,质问凶手后,居然还听凶手的话去打电话告诉警察。凶手应该知道自己接没接电话吧,这女的傻啊。

58页的图也莫名奇妙,M反着看成W,61却正着看,奇怪。

书的封底还泄底了,而且还泄错了,胡同里只有两个凶手,另一个在外面。

菠萝的洞察能力是唯一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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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钟读后感第四篇

本书围绕怪钟这一贯穿性的元素,在创造出的场景感十足的六栋邻里空间中,通过若干精妙的手法,形成了此本较为连贯顺畅的中篇推理故事。故事推进的节奏明快简单,由第一人称的口吻叙述了系列案件的过程,并且在侦察过程中,将事件发生场所的邻里均加以描写。故事在展开到第二个事件后,已经对事情的结论有了些猜想,因此结尾除了手法和时间线略带惊奇之外,营造的悬念氛围已经不是特别精彩了。不过故事用非常短的篇幅,也为另一个间谍故事埋下伏笔,也算是一个小彩蛋。另外,有个邻居的家人是建筑师,也让我特别留意了一小下。

以上,略微推荐,故事场景感比较完善,只是故事情节略显单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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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钟读后感第五篇

裴珂太太、马婷黛小姐、鄱(po)頔(di)教授、杓(2个音,一个shao,另一biao)橘饭店、詹霓小姐、宓丽深·裴玛煦,还有47页的鄂猊·柯亭、詹穆士、第83页的赖穆熙太太等等……

一开始我刚看完第一页的序幕就有点脑袋疼,实在不明白译者为什么把名字翻译成“那样”,像“詹霓小姐”,“詹穆士”等这样的很常见的英文名字,为什么不用约定俗成的通行的译法,而非要特立独行呢?

另外文中总是“蛮这个”,“蛮那个”的,确实200×年有一阵子大陆人或者看到什么流行音乐颁奖典礼之类的有大陆歌手领奖时常说“我蛮激动”之类的话,可是现在他们痊愈的,精神康复了,因为可能连他们自己也会慢慢感觉到那样说话是非正常的,或者用个温和的说法-显得有点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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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钟读后感第六篇

无意间掌握了关键性线索却因自身智商太低不能领悟其中奥妙偏偏又管不住自己的嘴一定要蠢笨无比地“找人谈谈”结果被凶手发觉进而不明就里糊里糊涂被杀死的打字社女雇员//女仆//侍女//隔壁中年妇女//爱说谎讨人厌的同村小女孩!!!!!

此类情节究竟要在阿加莎的小说里出现多少遍啊请问!!!!!!《万圣节前夜的谋杀案》、《复仇女神》……不止三四本里面出现类似人物设定,看多了就审美疲劳了好吗!!!!!!!

此书里被杀的打字社女雇员,其蠢度堪称举世无双,不死不足以平民愤谢谢!!!!!!!!

看了这么多年的阿加莎,直到前晚看到这本书的第166页,内心突然涌出无法遏制的“看腻了”的感觉,同时有种作为读者被侮辱了的恶心感。显然我的读书品味已然被刷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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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钟读后感第七篇

“花头蛮浓的呀”

“吓人倒怪”

“有数了”

不知道在豆瓣里看这个帖子的人,有多少吃得消这样的“海派翻译风格”,数年之前,南京译林出版社出过一版新译的《福尔摩斯全集》,译者是某个上海人,其“海派文风”已经遭到了网上不知多少读者的口诛笔伐,被传为一时的笑柄。

《怪钟》的翻译当然不像那套书离谱,但还是令我吃不消。

翻开第一页,几个人名地名:

“渭波寒弯月胡同” Wilbraham Crescent ,得了,老北京的胡同给挪到英吉利了。

“裴珂太太” Mrs Packer, Packer和“裴珂”读音不一样吧?

K·马婷黛 Miss K. Martindale

艾德娜·卜兰特 Edna Brent

建议出版社给这个译本贴一个标签:“民国上海版”,专供上海地区销售,供某些对“海派风格”执迷甚深的人购买;我等普通读者,还是喜欢一个规规矩矩,说标准普通话的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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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钟读后感第八篇

读完了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侦探系列小说《怪钟》。阿加莎.克里斯蒂是英国女侦探小说家,她的最出名的小说《东方快车谋杀案》、《尼罗河惨案》,大家肯定都非常熟悉。

《怪钟》这部小说,我读后有以下以下几点感觉。

1.作家驾驭文字的能力还是很强,每个人物性格都不一样;另外,该小说读起来让人不感到乏味、枯燥,能吸引人一直往下读,我很想知道最后的结果。

2.里面的人物对话稍显罗嗦,有些人物说的话,有些卖弄玄虚,半天不牵扯案情,让人读起来很着急,失去耐心。

3.此案最后匆匆收场,案情没有完全交代清楚,有些细节也没交代。案情叙述过于粗糙。

比如,那辆救护车为什么要开到作案现场,框里装的是什么?谁开的车?白兰德是怎么杀死道古斯科林先生的,怎么把尸体移到渭波寒弯月胡同19号的?为什么要把尸体移到19号院?为什么要安排谢乐.魏玻在那个时间出现在杀人现场?为什么马婷黛小姐要谎称接到一个电话,说裴马煦要谢乐去她家工作?(这个谎言很容易戳穿,对凶手来说,这有些画蛇添足,让那具尸体自然发现不是更好吗!凶手何必自己要急于跳出来?)杀人细节又是什么?麦琳娜.赖福尔是哪个凶手雇佣的,凶手怎么会找到她的?

4.这部小说翻译的还不错,我看的是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译者范白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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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钟读后感第九篇

1、就我个人而言,是比较喜欢这一版的翻译风格的。

书中关于人名、地名的翻译,明显有很严重的中化倾向,人名总是尽量冠以一个中国人的姓氏,如裴玛煦小姐、贺可守探长、赖穆熙太太,不过书中唯一的美丽小姐谢乐·魏玻的名字却为何没有译为“谢乐玻”呢?

至于地名,很有“翡冷翠”风格,案件发生在“渭波寒弯月胡同”,七个字望上去就让人心头一荡,不过想来,“渭波寒”在我们常见的译文里可能就是“韦伯翰”,这一来则完全意境全无了。

文中有说“花头蛮浓的啊”,一看到这,我也觉得,译者极可能是个上海人了,在google上搜“范白泉”,却无所获。想当年《飘》的译者傅东华青年时代也曾在上海呆过多时,虽然想来“郝思嘉”、“白瑞德”、“饿狼陀”这些译名并非上海译者所独享,但现今又看到此类风格译文,却也是让我欢喜的。只是有两点译者是需要改进的:如果能消除掉文中一些过于上海化的土语,或者就更好了;既然译文都打定主意要中化了,那就全部都取个中国名字嘛,怎么又来了些“麦克诺顿”、“沃特豪斯”呢?放在书中,实在象一件丝绒旗袍缝上几颗军装专用的扣铜子,太碍眼。也不能因为人家是配角就这么不上心吧。

2、有一阵没读阿婆的书了,再看《怪钟》,觉得风格仍旧。(哈哈,当然,阿婆都已经仙逝30多年了,风格能再变么?)

阿婆的谋杀案,一开始总要抛给你无数的线索,所以我猜测过裴小姐和私生女谢乐联手杀掉当年抛妻弃女的老男人的可能,猜测过麦家夫妇外表老弱实则健步如飞的可能,猜测过沃特豪斯姐弟联手犯案的可能,但我一边猜一边知道,这些猜测肯定都不是阿婆最后给出的结局,因为阿婆习惯动作永远是引你入歧路。

我当时真的关注过马婷黛小姐,想兴许和她有关,反正犯人肯定就在出场的这几个人里面。但我的头脑一向不是为推理而生的,所以也懒得再深入去思考,慢慢等着阿婆公布答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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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钟读后感第十篇

首先谈谈故事本身。波洛老爹表示“这个案子的线索如此复杂,所以它本身一定非常简单”,真是蛮不讲理又无懈可击的逻辑啊……我一直在想那个4点13分是什么意思,末了儿发现它的含义其实是……好吧我不剧透,但实际上真的没什么可透的。

看到那个被勒死的姑娘茫然地说“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这样说”的时候,我大致就已经锁定了凶手,但我没理解她这句话是指什么,最后波洛揭晓谜底,我仍然觉得这个线索有点耍赖,因为并没有明示给读者。

实际上,谢乐曾经对那个“我”说:“我知道你们的探长怀疑我,他以为那个点名让我去的电话是我自己打的,而××(就是那个被勒死的姑娘)听出了是我的声音。”而这里我有点糊涂了,接电话的人是那个打字社的主人“红毛老猫”,这一点毋容置疑,但谢乐的说法好像说接电话的是被勒死的姑娘才对,不然她怎能听出是谁的声音呢?

好吧,鱼唇的小姑娘。

至于这故事里绞缠的其他乱七八糟的案子,我就没太往心里去,什么间谍还是走私的……我看侦探小说只喜欢俗气的家长里短,“凶手就在你们中间”什么什么的,对国家大事不太感兴趣。(一些所谓的福尔摩斯续集在这一点上简直把我的雷点都戳漏了)

接下来我们来谈谈这本书的翻译……

看了其他读者的吐槽,我觉得已经没什么更多的槽点可以吐了,什么“渭波寒弯月胡同”,什么“宓蝶香”(麻痹的罗斯玛丽不是很好听吗?按民国范儿你音译成若思曼蕊我都忍了,这会又开始先意译迷迭香然后再音译个宓蝶香了= =凸),还有什么是可忍孰不可忍的“老北京胡同饭店”……谁来告诉我这个老北京胡同在原文里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啊!(╯‵□′)╯︵┻━┻

之所以我一直说“被勒死的姑娘”、“红毛老猫”,就是因为我实在是记不住这个败家玩意译的那些人名。是的,翡冷翠是很好听很经典,但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特点嘛,那个时候的习惯就是这样小清新啊,还有什么“你底眼睛是这样底纯”,现在你再把“的”写成“底”看看有没有人来抽你脸,现在你再写“院儿里两棵树,一棵枣树,那棵也是枣树哦耶”,牙给你打掉。

歇斯底里发作了一番之后我也冷静下来,不管怎样,这译者虽然有着欠揍的风格,但行文上很通顺,不能说翻译得烂,至于那个风格,姑且算他自成一家罢了……只不过这种风格不入我这俗人的狗眼而已。

据说译者就是微博上赫赫有名的“文冤阁大学士”,也是才富五车之流,像我这种吃了上顿不知下顿在哪的,也没什么资格鄙视人家。不过人民文学这套克里斯蒂的翻译可真是杂货铺子一样,如果都是怪钟这种译风,我也好直接放弃不是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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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钟读后感第十一篇

阿加莎在1949年发表了《怪屋》(畸形屋)。在1963年又发表了《怪钟》。从小说名称看都描写不正常的事情。作者这样命名也许只是名称。但是岁月的改变,让作者小说中的人物生活发生了很多变化。《怪屋》和那个时期写的小说,描写的都是庄园里的生活,依靠遗产不参与社会活动,生活在相对独立狭小的社会范围。《怪钟》里的人们都是在城市中生活,小说中有的人经营小公司,有的人在公司上班,有的人从事间谍情报工作。现代人生活除了工作,人们的交往不是到庄园住几天,而是经常需要到饭馆吃饭到商店买自己需要的物品。朋友之间是在咖啡厅交谈。

从小说中能体会社会发展人们发生的变化。这些变化不仅体现在生活内容,人们的感情和精神方面也发生了变化。阿加莎以前小说的男女主人公无论富女俊男还是俊女富男,他们对待感情都是仅仅是天真无忧愁享受生活,即使爱情遇到困难,他们很少有思想的内容。很少分析两个人相爱的原因。在这部小说中的柯林-蓝姆算是新类型的男主角。他工作努力,又懂得处理现代人生活问题。面对复杂情况,他既劝说女友直面问题,他自己积极协助承担压力。为了生活他还规划自己的工作和未来的生活。是一位思想成熟的男人。最后他们经历困难之后幸福在一起生活。

小说创作手法中也使用了复线的形式。一条线是柯林-蓝姆作为一名高级情报人员,根据别人提供的线索来到这个社区寻找间谍人员。另一个线是柯林和女主人公雷拉-威伯在一个凶杀现场相遇。他不得不参与案件的调查。同时,他喜欢雷拉-威伯。两个性质的案件发展有重合的内容,增加了读者的疑惑,增加了故事的复杂,对话比较多使读者头脑有些乱。

小说案件发生的地点是一个古老的街区,这个街区房屋建筑布局奇怪,有些相连有些是背靠背那样迷宫一样(不清楚)?为了侦办案件,柯林-蓝姆和侦探走访了周围几户人家。邻居之间并不熟悉也不友好,他们讲述的案件情况,他们的看法都是从他们看到一个点,同时加入他们每家的生活情况,案件看似一片杂乱的现象。

作者小说中的现场发现原来不在这个案件现场的几个钟,总让侦探迷惑认为从钟能发现线索。增加了小说的复杂。后来才发现类似无关道具。为小说添加了一种轻幽默的情节。

当波洛收集各种情况和分析小线索后,案件很快出现结果。当读者面对一个外出盲人的家里发生的奇怪凶杀现场。不知道这个体面正常的死者是什么人从哪里来,周围人没有杀人的原因。读者期望会是奇怪作案目的,作案的人是很不一般的人,出人意料是邻居把尸体运到盲人家里制造凶杀现场。还是邻居贪婪钱财谋杀的模式。

阅读小说的过程是费解纠结想快些知道结果,但是阅读完成后,小说生动描写的人物他们的生活看电影一样,模糊影影绰绰会闪现出来,觉得也是对生活的了解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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