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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verwhere读后感100字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5-04-03 14:55:28
Neverwhere读后感100字
时间:2025-04-03 14:55:28   小编:

《Neverwhere》是一部充满奇幻元素的小说,讲述了一个普通人Richard在伦敦地下世界的冒险故事。在这个充满怪物和魔法的地方,Richard经历了种种挑战和考验,最终发现了自己内心的勇气和力量。这部小说引人入胜,充满想象力,让人不禁沉浸在其中。

Neverwhere读后感第一篇

尼尔盖曼,无论厌恶也好,喜欢也好,甚至说根本不认识也好,他的书始终很出名,是因为这个时代总有人喜欢看一些假学究的书。并且,在这个按照销量和内涵说话的时代,写一本好书的首先前提是有人看,所以这个时代,又给尼尔盖曼这种作家一个闻名的机会。

关于,尼尔盖曼,他的书,类型广阔。那一本书目可以看到他写的内容题材丰富,开始的时候看过《坟场之书》,之后买了本《美国众神》但是没有看,到了后来又是《Neverwhere》,连中文名字都不知道是什么了,有点看不过来的感觉。然后,我想,既然尼尔盖曼这么出名,不能不能把书闲置不看吧,于是,自己的痛苦就来了。

于是,今天下午这个机会,特意忍住看书不神游,把《Neverwhere》看完了。我就把感想和大家分享一下。

目前我看到的2本尼尔盖曼的书,都是有超现实主义的,其中都集中在英国文化背景中,和英国题材密不可分。

在看过的两本书中,《坟场之书》和《Neverwhere》,都有各不相同的怪诞情节,一本讲述的是鬼怪题材,一本是地下题材。这两个题材都是还算常见的题材。

在这个网络文学的时代,确实使得我所见过的题材数不胜数,特别是起点,晋江等网站,让各种题材的小说丰富起来,大大增加文化层次。

这两本书,其实我都没有看过类似的背景设定。因为,英国作家的小说,我实在看得少。

一般来说,一本还好书,想让读者入迷其实真的很难。在最近一些年来,很少有让我比较投入的小说,按照我的理解是,阅读需求提高了,看的书多了自然要求会高。

尼尔盖曼的书,其实不算平易近人,至少是我这种看了很多书的母语是汉语的读者,但是基于对作者被吹上天的名气的信任度,还是让自己硬生生的看了他的书,并且也不排斥继续看下去。

但是,最重要的问题,一个关于小说核心的问题,这本书真的好看吗?这的是那种让人欲罢不能情节引人入胜的书吗?还是仅仅靠设定的来博人眼球的。

这反而是最大的疑惑,书中的英国式幽默,让人费解,但是不能理解的内容,还是世界性的内容吗?

最重要的是看这种书,可以判定一个人的喜好嘛?读书不是看出一个人的品味吗?但是尼尔盖曼的书代表的是什么?

看似设定不错,但是读下去真的很难。

虽然,看一本小说,也就几个小时,但是浪费几个小时,也是慢性自杀。我之前看过书评,书评说的和我看的书更像是两本书。

我看到的更多是不足,和重复性叙事,蒙太奇式叙事,在文中世界体系的不合理性。在读书的过程中,我就思考,尼尔盖曼设定的世界,运转起来是会崩溃的吧。

不过据我了解,外国人设定的世界一般都是为情节服务的。很大程度是自我为中心。

总之,无论如何,喜欢也好厌恶也罢,在这个时代,他的书的流行,就是为了那些想要看怪诞故事还要看出格调的人设计的。

在这个品味的时代,读者决定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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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verwhere读后感第二篇

今天要写一篇规规矩矩的书评。咳咳。

《乌有乡》(Neverwhere)是我看的第九本 Neil Gaiman小说。对他的路数已经比较熟悉。他的路数包括丰满的笔触,炫丽奇诡的画面感,层叠的语义和意象,三步一小转五步一大折;主角多半是平凡的小人物,踏上的冒险征途却劫难重重,不过最后他一般不会有事。配角亦真亦幻,最是迷人。

这本书写于1996年,算是作者比较早期的小说,上述特征刚刚出现,还没有发扬光大。它 本来是一套BBC剧集的剧本,边拍边写,每当他想出什么主意但是电视剧拍不出来时,他就说:没关系,我把它放进书里好了。说太多次了,后来遭到禁止。于是他就把这句话在脑子里说一遍(见前言)。听说那个电视剧不太好,我看的这个版本,显然包含了很多被电视剧枪毙的主意,经过一番大刀阔斧的整理,当然电视剧的结构还是蛮明显的,尤其是场景之间的来回切换,以及某些比较水的对话。

下面是故事简介(规矩的书评么)。一个叫理查的年轻人去伦敦做一份白领工作。他有一个未婚妻,是个碧池,但是他很爱她。他没什么主见,不太会跟人说“不”,过着中规中矩的日子。他很善良。书的开头,一个街边老妇对理查说:“You’ve got a good heart. Sometimes that’s enough to see you safe wherever you go. But mostly, it’s not.”(你心肠很好。有时候心肠好就够保你平安了。不过多数时候,那不够。)好心肠把理查带到一个从所未有的境地,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

一次陪未婚妻去见某大老板的路上,他救了一个穿一身破布的受了重伤的女孩。这个女孩凭空出现,几乎没有人注意到她,但是理查把她抱回了公寓。未婚妻发现他居然不听话,还放她飞机,大怒之下解除了婚约。等理查处理完女孩的事情,以为生活恢复了常态,却发现自己人间蒸发了——其他人要么看不见他,要么转眼就忘了他的存在,连他的公寓也被经纪租给了别人。理查知道关键都在那个女孩身上,于是出发去找女孩,找回原来的生活。他进入了下伦敦。

下伦敦是个极迷人的设定,那是日常的当代伦敦以外的伦敦。下水道里的伦敦。夜晚的伦敦。被遗忘的伦敦。堆积着千百年历史的伦敦。时空常常重叠交错的伦敦。

我猜想,这个故事最初的概念,来自作者对伦敦的热爱,对地名的好奇和想像,尤其是伦敦的地铁站名,显然让他很入迷。他那对文字和词汇高度敏感的脑回路,肯定对着那些名字浮想联翩。在第一章,地铁地图就在一把大伞上出现,作者还借着理查的心理活动,疑惑道:whether there really was a circus at Oxford Circus: a real circus with clowns and beautiful women, and dangerous beasts(牛津马戏团站是否真的有一个马戏团:有小丑、美女和危险的野兽?)。往后的章节里,各种地名纷纷扮演着重要的角色。Earl’s Court真的有一位Earl,统领着一个Court。HMS Belfast是“漂浮集市”的一站。Islington则是一位天使的名字,真的住在Angel Islington那一站,而通往那站的重要关口:大英博物馆和Down Street两个地铁站,则已经关闭。这些都是构成情节的重要关窍。书中还出现很多其它伦敦街道和地区,像《哈利波特》一样,把奇幻空间与日常空间平行安排。对我来说,这本书对伦敦的描写,绝对比《Notes from a Small Island》(Bill Bryson)有趣得多。故事中也的确有一个机智勇敢的小丑类配角,若干非常不省油的美女,和一头危险的野兽。

下伦敦生活着各种生灵:折翼天使、落魄贵族、阴沟族、鼠语族、野兽、杀手、老鼠…… 他们有的是原住民(比如老鼠,因此地位很高),很多则是在历史长河中从上伦敦的缝隙里不小心或不幸掉了下去,从此生活在下伦敦。来到下伦敦,甚至沾了下伦敦的人或事(比如理查),就不再属于上伦敦,那里的人就很难再看到你,就算你对着他大喊,他也只是暂时注意一下,转头就忘了你。这里面的寓意,我认为是在说那些流落街头无家可归的最底层伦敦居民。在其他社会阶层眼里,他们几乎是不受注意的,旁人避之唯恐不及,一旦落到那步田地,就很难再爬起来。这个意思,书中通过第一章的街头老妇、理查未婚妻的态度、鼠语女孩的不幸身世,表达得相当明显。

但是Neil Gaiman是Neil Gaiman,他不会停留在同情流浪汉这个层面,这只是开头,进了下伦敦,脑洞才是大开,比Door能打开的大门还要大的脑洞。然后,然后我就不剧透了。(其实是我困了)

总的来说,比较喜欢这一本的故事,虽然有些读者觉得理查最后成长得不够拽,某些情节也比较旧,猜得到,比如大boss我是在大概一半的时候猜到的,不过还是喜欢。因为这是一个很正宗的Quest类的故事。而且实在喜欢下伦敦的气氛。

下面剧透!!!!!!!!!!!!!!!!!!!

PS. 2013年BBC又根据这书排了一个广播剧,阵容相当豪华,主角理查是一美,天使则是BC。(不过这样一来,你可能就知道反派是谁了。。。)

PPS. Marquis de Carabas一开始让 Old Bailey帮他保管的盒子,真的不是一个魂器么?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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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verwhere读后感第三篇

今天要写一篇规规矩矩的书评。咳咳。

《乌有乡》(Neverwhere)是我看的第九本 Neil Gaiman小说。对他的路数已经比较熟悉。他的路数包括丰满的笔触,炫丽奇诡的画面感,层叠的语义和意象,三步一小转五步一大折;主角多半是平凡的小人物,踏上的冒险征途却劫难重重,不过最后他一般不会有事。配角亦真亦幻,最是迷人。

这本书写于1996年,算是作者比较早期的小说,上述特征刚刚出现,还没有发扬光大。它 本来是一套BBC剧集的剧本,边拍边写,每当他想出什么主意但是电视剧拍不出来时,他就说:没关系,我把它放进书里好了。说太多次了,后来遭到禁止。于是他就把这句话在脑子里说一遍(见前言)。听说那个电视剧不太好,我看的这个版本,显然包含了很多被电视剧枪毙的主意,经过一番大刀阔斧的整理,当然电视剧的结构还是蛮明显的,尤其是场景之间的来回切换,以及某些比较水的对话。

下面是故事简介(规矩的书评么)。一个叫理查的年轻人去伦敦做一份白领工作。他有一个未婚妻,是个碧池,但是他很爱她。他没什么主见,不太会跟人说“不”,过着中规中矩的日子。他很善良。书的开头,一个街边老妇对理查说:“You’ve got a good heart. Sometimes that’s enough to see you safe wherever you go. But mostly, it’s not.”(你心肠很好。有时候心肠好就够保你平安了。不过多数时候,那不够。)好心肠把理查带到一个从所未有的境地,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

一次陪未婚妻去见某大老板的路上,他救了一个穿一身破布的受了重伤的女孩。这个女孩凭空出现,几乎没有人注意到她,但是理查把她抱回了公寓。未婚妻发现他居然不听话,还放她飞机,大怒之下解除了婚约。等理查处理完女孩的事情,以为生活恢复了常态,却发现自己人间蒸发了——其他人要么看不见他,要么转眼就忘了他的存在,连他的公寓也被经纪租给了别人。理查知道关键都在那个女孩身上,于是出发去找女孩,找回原来的生活。他进入了下伦敦。

下伦敦是个极迷人的设定,那是日常的当代伦敦以外的伦敦。下水道里的伦敦。夜晚的伦敦。被遗忘的伦敦。堆积着千百年历史的伦敦。时空常常重叠交错的伦敦。

我猜想,这个故事最初的概念,来自作者对伦敦的热爱,对地名的好奇和想像,尤其是伦敦的地铁站名,显然让他很入迷。他那对文字和词汇高度敏感的脑回路,肯定对着那些名字浮想联翩。在第一章,地铁地图就在一把大伞上出现,作者还借着理查的心理活动,疑惑道:whether there really was a circus at Oxford Circus: a real circus with clowns and beautiful women, and dangerous beasts(牛津马戏团站是否真的有一个马戏团:有小丑、美女和危险的野兽?)。往后的章节里,各种地名纷纷扮演着重要的角色。Earl’s Court真的有一位Earl,统领着一个Court。HMS Belfast是“漂浮集市”的一站。Islington则是一位天使的名字,真的住在Angel Islington那一站,而通往那站的重要关口:大英博物馆和Down Street两个地铁站,则已经关闭。这些都是构成情节的重要关窍。书中还出现很多其它伦敦街道和地区,像《哈利波特》一样,把奇幻空间与日常空间平行安排。对我来说,这本书对伦敦的描写,绝对比《Notes from a Small Island》(Bill Bryson)有趣得多。故事中也的确有一个机智勇敢的小丑类配角,若干非常不省油的美女,和一头危险的野兽。

下伦敦生活着各种生灵:折翼天使、落魄贵族、阴沟族、鼠语族、野兽、杀手、老鼠…… 他们有的是原住民(比如老鼠,因此地位很高),很多则是在历史长河中从上伦敦的缝隙里不小心或不幸掉了下去,从此生活在下伦敦。来到下伦敦,甚至沾了下伦敦的人或事(比如理查),就不再属于上伦敦,那里的人就很难再看到你,就算你对着他大喊,他也只是暂时注意一下,转头就忘了你。这里面的寓意,我认为是在说那些流落街头无家可归的最底层伦敦居民。在其他社会阶层眼里,他们几乎是不受注意的,旁人避之唯恐不及,一旦落到那步田地,就很难再爬起来。这个意思,书中通过第一章的街头老妇、理查未婚妻的态度、鼠语女孩的不幸身世,表达得相当明显。

但是Neil Gaiman是Neil Gaiman,他不会停留在同情流浪汉这个层面,这只是开头,进了下伦敦,脑洞才是大开,比Door能打开的大门还要大的脑洞。然后,然后我就不剧透了。(其实是我困了)

总的来说,比较喜欢这一本的故事,虽然有些读者觉得理查最后成长得不够拽,某些情节也比较旧,猜得到,比如大boss我是在大概一半的时候猜到的,不过还是喜欢。因为这是一个很正宗的Quest类的故事。而且实在喜欢下伦敦的气氛。

下面剧透!!!!!!!!!!!!!!!!!!!

PS. 2013年BBC又根据这书排了一个广播剧,阵容相当豪华,主角理查是一美,天使则是BC。(不过这样一来,你可能就知道反派是谁了。。。)

PPS. Marquis de Carabas一开始让 Old Bailey帮他保管的盒子,真的不是一个魂器么?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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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verwhere读后感第四篇

一直是Neil Gaiman的忠实粉丝,但是这本Neverwhere让我很失望,也许因为是早期作品(?),Neil Gaiman描绘了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但是在情节和人物塑造上显得很一般。应该说Neverwhere有很好的设定和创意,在局部上也有很出色的描写,但是全局而言对情节走向的把握完全辜负或者浪费了这么出彩的创意...

----------------------------------------------------------------------------------------------情节不尽如意之处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铺垫太长,显得整本书虎头蛇尾。我看到chapter 10的时候Door/Hunter/Richard三人小组还在London Below乘地铁找人,其实Richard在第一次去Floating Market之后和Door汇合这段描写已经足够了,Door先回家找父亲的遗物,再去找护卫,寻找Islington,再去找父亲的旧友,再去参加试炼拿钥匙,再回去Floating Market 2.0 和Marquis汇合...描写了如此艰难曲折崎岖的经历后我还没有得到一点Door家族灭门惨案的进展,看到Chapter 14还没有解密的时候我觉得普通读者大概都有点撑不住了。

结果最后3章飞快地揭发出主谋,然后密室对决仅仅描写了一章就结束了。嚣张嘚瑟癫狂了大半本书的C先生和V先生和腹黑天使在半章内就灰飞烟灭了...

同样,标准的主角Richard在前几章屡屡做梦,梦见在地下水道里和怪物搏斗,这是对后文勇者斗恶龙剧情很棒的预示和铺垫。但是在实际上的战斗中Richard并没有起到很大的作用,Hunter的牺牲式地吸引野猪的注意力,然后Richard稀里糊涂地用长矛猛地一扎,一矛刺死了野猪。这结合我之前对这次搏斗的期待来看真的大失所望。Gaiman先生你真的不能让Richard多比划比划几下,闪避几次,来几个生死攸关的危险时刻然后在千钧一发之时捅死野猪吗...?

2.人物塑造缺乏戏剧性

全书已经创造了这样一个光怪陆离的地下伦敦城,angel,Rat-speaker,warrior,serpentine sister在这里占地为营,各成派系,但是人物性格却相对普通平凡,缺乏与之相称的戏剧性。

Richard:

Richard本该是全书最平凡普通的人物,他也确实如此。末尾几章反复暗示Richard has changed这个主题,但是纵观全书,Richard身上发生的改变不多。最后一章Richard和租房经理争执的时候说,Richard本来会唯唯诺诺地自认倒霉,但是经历过在地下伦敦的几周后他能与别人据理力争,捍卫自己应有的权利了。

这么说呢,男主角如果在经历了几周惊心动魄的历险后就只有和别人讨价还价扯皮的能力得到提高,似乎也太单薄了一点。Richard在经历过取得钥匙的试炼后,思考了人生的意义,舍弃了结束自己生命的懦弱,他应该更勇敢果决,冷静沉着。就像《冰与火之歌》中Jamie和Jon的POV里那样:他杀死了心中的男孩。

而Gaiman在刻画这种转变或者说成长的时候显得太过刻意也没有说服力,他用一些句子类似于“如果是原来的Richard的...他会怎么怎么样...但是现在Richard去怎么怎么样..."或者”Richard感觉更融入Hunter和Door这个团队,不再迷茫“来形容Richard的变化。但是作为一个读者,从Richard此后的行为而言并配不上这种描绘,在寻找Islington的时候他依然屈服于恐高的恐惧,他依旧被Lamia玩弄诱惑险些丧命,他稀里糊涂地杀死了一头怪兽,在最终决战他没有太过出彩的表现和壮举,如此使得他因为Lamia而与Hunter发生的争执显得像一个被绝望和疏远折磨太久的小男孩的情绪失控而非作为一个男人的经过深思熟虑的决定。最后Richard被变成greatest warrior of London Below,被封为骑士,但是他的成长和改变依旧单薄。

Door:

Door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子,善良,勇敢,坚强,聪明,不吵不闹从不无理取闹。正因为如此,她的性格很好,没有缺陷,所以显得她形象很普通平庸,这么说呢,less impressive。因为她的性格很好很普通所以在这个怪诞的地下伦敦世界显得缺少戏剧冲突性。

但是我个人很喜欢这样精灵般的女孩子。

Hunter:

Hunter出场就是冷艳高贵的成熟美女,寡言少语但一说话就一针见血,她执着于猎杀怪物,将自己置身于血腥的战斗,陶醉于战斗,为战斗而生存。

她临终是的片段写的很出彩,“but I did bad thing”她对自己的背叛感到厌恶,牺牲自己帮助Richard杀死野兽的Hunter带着一种悲壮的美感。

Marquis:

个人觉得是本书最出色鲜活的人物。Marquis被反复侧面描写为阴险狡诈,利欲熏心。他表现得确实不讨喜,反复嘲讽Richard,一副奸商派头地做生意,对Door的家庭惨剧也表现的冷漠;很多角色刚看到他就露出一副厌恶的表情“又是这个欺诈师"。

但是笔锋一转,Marquis为了套出情报故意和C先生交易,逃跑失败被C先生和V先生折磨致死,继而借助先前巧妙的筹谋复活自己。Marquis和Old Bailey这条线铺垫充分,互动精彩。

Marquis可以说是最棒的角色了。

V先生和C先生:

杀手。变态。罪犯。疯子。嚣张癫狂嘚瑟窜来窜去了半本书,完全是俩不玩游戏的Joker...

吃花瓶那段看得我很心疼...

Islington:

SPN证明了天使从不是人类的庇护者,它们是天堂的战士。

个人觉得Islington是个出色的角色。它不像一个反派,因为他表现得对人类太漠然了似乎从不觉得自己在犯罪一样。

它在梦中回忆亚特兰蒂斯的灭亡和在囚室里喜不自胜地唱”I am in heaven”两段是全书最有韵味的两个部分。

它似乎相当鄙视Lucifer,渴望回家,回天堂。但是不知道Islington和Gabriel有什么仇什么怨,我对它要回天堂的时候咒骂Gabriel的那句话相当在意啊...莫非Gabriel把它关起来的?还是Gabriel取代了它的位置?我非常好奇Islington的经历,如果有更详细的说明就更好了...

个人猜测Islington被囚禁的理由:

A.毁灭了亚特兰蒂斯

B.放任亚特兰蒂斯堕落,最后亚特兰提斯在天谴中毁灭

C.heaven想要毁灭亚特兰蒂斯但是Islington反抗了这个命令

D.没有从自然力量中保护好亚特兰蒂斯

总之我对Islington的遭遇浮想联翩。

Anesthesia:

印象深刻的女孩子,柔弱但是勇敢,很遗憾她被黑暗带走了。但是了解Neil Gaiman的我知道Anesthesia在最后结局回来的可能性非常渺茫,事实也确实如此。

她带领Richard去Floating Market的时候和Richard讲述的遭遇很悲伤,像是无数地下伦敦居民的缩影,不被人注意,被地上伦敦伤害,在街边流浪彷徨的时候落入地下,然后终其一生挣扎着仰望地上的城市。

3.留白太多,没有交代的部分太多

London Below和宫老爷子在《千与千寻》里塑造的汤屋很相似,光怪陆离,怪诞奇妙,在现实和灵异世界的夹缝中繁荣起来。可惜的是,这个地下伦敦城的设定很耀眼,描写起来却没有宫老爷子高明。

作者无法解释这种怪诞世界是如何诞生的,由谁领导的,魔法是哪里来的,那些奇怪的路人都是谁,来自哪里。那就索性一笔带过不要解释。

每次看到Richard可怜兮兮的问why,Hunter/Door/Marquis 要么嘲讽要么沉默不语要么回答“就是这样,事实就是这样。"不要说Richard了,作为读者的我也很心塞。Richard前面反复询问得不到回答的桥段太可怜了还屡屡出现。

有些东西要解释,有些东西不值得浪费笔墨解释。

比如说《千与千寻》里不需要解释钱婆婆和汤婆婆姐妹之间为什么不睦,但是必须要解释为什么白龙要帮助千寻。

----------------------------------------------------------------------------------------------涉及主线的,涉及主角的,有发展空间有张力的情节必须要展开啊。

首先,Neverwhere有太多需要解释的地方没有解释,没头没脑的显得很突兀,甚至放在全文没有意义。

比如说serpentine sister为什么要带走Hunter的尸体。

比如说Islington因为什么被囚禁,它雇佣C先生和V先生的代价是什么。

比如说为什么Richard能够看到Door,为什么Richard就是能够帮助Door的人。

比如说Door的家族为什么有如此尊崇的地位,他们有什么特殊的使命,Door的父亲具体要如何统一地下世界?

比如说Marquis欠了Door的父亲什么样的人情债以至于他豁出性命帮助他的女儿?

这些问题很好解释,只要在对话中提一句就可以了。当然他们也没必要全部解释,但是留白这么多没有解密显得整本书伏笔挖坑太多就虎头蛇尾了。

----------------------------------------------------------------------------------------------

其次,有些不需要解释的地方Neil Gaiman又花许多笔墨来描写,这些小片段单看很有味道,但是放到全局就显得没有意义了。

比如说Door和Richard第一次去找angel的时候Jess的老板做的演讲,关于他的成功经历啊Angelus对他的意义啊基本可有可无。

比如C先生和V先生找的那个本来要卧底Door寻宝小组的路人甲。

甚至从全文看找Door父亲的故友的那段都很鸡肋。

某些情节对整个故事的发展有重大的意义,比如说Marquis托付Old Bailey箱子和Door去打挂钥匙的项链的情节,但是有些情节描写太多却作用寥寥,真正能激发读者兴趣的事关前因后果的情节却一笔带过或者始终云遮雾罩,这有些本末倒置了。

有些情节,比如Richard最后是被Marquis而非Door迎接走的,还有天使说的Door的小妹妹还活着的事情,似乎隐隐暗示着Neverwhere可以有第二部。不过从1996年至今未出我看希望渺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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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而言,Neverwhere展现和非常丰富的想象力,构建了一个引人入胜的奇妙世界,但是它的情节发展和人物塑造无疑不尽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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