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动物的时刻》是一部感人至深的散文,作者通过真实的故事展现了人类与动物之间的情感纽带。文章中描述了作者与动物相遇的温馨瞬间,以及这些瞬间带来的感动和启示。通过细腻的描写和真挚的情感,读者不仅感受到了作者对动物的热爱,也体会到了生命的可贵和宝贵。
《遇见动物的时刻》读后感(一)
午睡前慢慢读了几页,还无法漫谈内容多么精彩文字多么美妙。但他的装帧设计确实值得一提:是近年来遇到的最美的书了。通体沉静的蓝色,外封是一张可展开的海报,内封纯净蓝得醉人,每一页的边沿也印成蓝色。纸质平滑而厚重(讨厌那些看似很厚掂一掂却意外轻的书),排版和字体让人舒适,插画精致像是百科全书里的配图,整本书散发出怡人的味道(这也很重要)。没有需要丢弃的腰封(或者买回来时已经被我扔了?)。最令人惊喜的是,这本书每一页可以完全摊开!你只要试试看一本可以摊平书脊的书,就明白我在说什么。顺带提一句,注释也做得非常用心。在书的第一页印着卡夫卡的话,“让日常阅读成为砍向我们内心冰封大海的斧头。”更喜欢这种形式的用心,质朴的真诚在翻动纸张时闪烁,让阅读时的心都被抚顺。
《遇见动物的时刻》读后感(二)
作者克雷格.查尔兹(Craig Childs)是美国的博物学家,野外探险家,沙漠生态学家;他的生活和工作就是紧密的结合在一起;这本书里所描写的每一个场景,每一个动物都是他真正经历过的,他在森林里,沙漠里,草原上建自己的基地,近距离的观察动物,与动物连接;描写的动物的书应该有很多,如果我也有机会写这样一本书,我想写作的角度应该有很多,比如动物是有灵性的,有情感的;比如凶猛的动物也会有温柔的一面,比如动物的进化历程,生存环境的破坏,与人类的互动等等;但是这些在书里都没有作为主要的东西来描写;作者完全将自己作为观察者,从动物的角度来讲故事;读书的时候,看到作者描写的美洲豹,熊,甚至文字,秃鹫,会有一种强烈的感受,仿佛这个星球上没有人类,他们才是这里的主宰,它们在自己的世界里安静的生存着;人类偶尔窥探到了他们的秘密,但他们并不在乎,他们有自己的生机勃勃节奏和上下几亿年磅礴的历史,过去,现在,未来都在缓缓流淌着;这真是阅读自然文学的最舒适的感受,相信任何读了这本书的人,都会爱上这种奇妙的感觉。这本书的评分是8.6分,我看有评论认为这本书翻译的不好,我感觉还挺好的;因为语言很诙谐有趣,完全能吸引着读者读下去。
《遇见动物的时刻》读后感(三)
初次在豆瓣写书评哈哈哈哈,写得不好请见谅。
此书乃康康推荐,感谢。 克雷格•查尔兹是美国博物学家、冒险家、沙漠生态学家。这本书讲了作者与34种野生动物的遇见:有美国大峡谷的大角羊,有亚利桑那州山区小溪里的虹鳟;他与加拿大育空地区的蚊子展开激战,也试图拯救不列颠哥伦比亚海岸的搁浅的大青鲨。 这本书不是科普类的书。作者的目的并不是要读者记住乌贼在生物学分类上属于管鱿目。正相反,书中更多的是描写,大量的景色描写,动物的神态与动作描写,场景感画面感十足!像我这种想象力不丰富的人,都能脑补出作者和那只站在他胳膊上的螳螂的对手戏。 作者的目的,就像他写在序言里的那样,“希望你去树林里走走,看看小鸟和浣熊……你能拉一把椅子坐下,听听其他野生动物会和你说些什么。” 书中的一个观点,我特别赞同:“人类凭什么认为自己是上帝唯一的孩子?”是啊,还有如此多的野生动物,它们当中有些在还没有人类的时候就已经定居在这颗蓝色的星球。它们的种群可以抵抗十分恶劣的生存环境,却唯独无法经受人类毁灭性的屠杀从而灭绝。“灭绝”一词,仔细想想真的特别恐怖:整个地球上将不再有与这个物种有关的任何痕迹,就像它们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人死了还会留下一些物件供后人凭吊,可是一个物种灭绝了,没有后代传承它们的样貌、它们的习惯、它们的气息,留下的只有断掉的食物链和被扰乱的生态系统。 最后,请满怀敬意与敬畏,翻来这本书。不为了增长知识、提高阅读水平这种功利的目的,只为了单纯地享受阅读,只为了进入森林深处感受遇见野生动物时的惊险与刺激!
《遇见动物的时刻》读后感(四)
前几日有个朋友发了一张照片,在某国旅游的时候,一只梅花鹿旁若无人在路上行走,一点不害怕被抓起来,和人相处就很和谐,然后我们谈论国内的动物都是被圈养的,鸽子小鸟见了我们会飞走的……凡此种种,让我们窥见人类与动物的对立,何谈人与动物和谐?就连我们的小孩子们,从小深受大人的熏染,见到小蚂蚁、小虫子本能地用脚踩死,以一种智慧的高高打上的人类姿态,蔑视小动物的生命,尤其看到这本《遇见动物的时刻》,内心触动很大,作者与各种我们视为“危险”的动物近距离接触,甚至多次身处绝境,却依然保持对自然动物尊重。
这是我看过的最好的动物文章,因为写的是作者的亲历,所以算不上是小说,但所描写的事情在我们普通人看来也只有在小说中才能遇见;可以说是散文,而且语言特别优美,充满感情,让我们感受到作者对动物生命的尊重和热爱;作者还是个不错的画家,里面动物插图并不多,但每一张都会说话,不同的眼神流露了内心的复杂情感,配上作者的文章更是相得益彰;译者翻译的也很到位,孩子读了这样的书,不仅增加动物的情感,就是对中国语言之美也会增加几分,随便翻开,就能看到美美的语言,“他们的话语像扬起的尘埃一样在我身后散开,我跳下门廊,迅速奔跑起来……”而且这些语言,都特别有带入感,虽然我们没有原始的森林可去,没有机会接触这些动物,当读来仍有“遇见动物”的时刻感。
现在都旅行四处旅游看风景,可看动物的并不多,即使看也只是去动物园游览一番,是的,很多人没有条件,但更多的人是没有和动物相处的情怀,在见诸报端的动物伤人事件中,一再被放大的是动物与人的对立,而动物之美或许我们只有在赵忠祥解说的《动物世界》中看到吧,而这本《遇见动物的时刻》比动物世界更吸引人,即便是螳螂这样的小昆虫,在作者笔下也活色生香起来,那些关于它的科普知识都融入了绘声绘色的叙述中。
万物有灵且美,走进《遇见动物的时刻》,你就遇见了美。
《遇见动物的时刻》读后感(五)
遇见动物的最美瞬间
美国当代的自然主义作家之一克雷格•查尔兹代表作,原始的自然气息,令人心动屏息的动物世界历险经历,给每一个热爱动物的孩子和大人,随机附赠炭笔手绘精美卡片,共12款,这么好的活动。于是,我就下手买了一本,的确不错,我孩子很喜欢。
作者只身深入荒野丛林,与三十多种动物屏息相遇,展现了动物富有神性的一面,给人以无尽的启示。他了解每一种动物的生活习性和动物王国中蕴含的野性之美,他的优美文字深深唤起了人们对失去的天空、原野的记忆以及对生命的好奇和敬畏。《洛杉矶时报》把查尔兹的文字比为“纯氧气”。的确不简单,换做我们,我们能做到吗?
作者的文章都是有感而发,也是触景生情之作。克雷格•查尔兹的大半生都在荒野中探险。他写下自己与30多种动物的偶遇过程——在美国大峡谷被大角羊追逐,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的海岸与鲨鱼一起浅游,在空中观看游隼以每小时二百英里的速度表演特技,在水洞边与美洲狮展开激烈的对峙,在犹他州的沙漠感受一只灰熊的孤独和足迹……他了解每一种动物的生活习性和动物王国蕴含的野性之美。每一次相遇,他都将自身还原为生命的原始状态,去感受自然界的生存、繁衍、搏斗与死亡。他的优美文字深深唤起了人们对失去的天空、原野的记忆以及对生命的好奇和敬畏。
不妨欣赏一段好文章,三月,在圣胡安山坚冰与淤泥的季节到来之前,我走进位于马蝇峰和达拉斯溪之间的一片草地,身后拖着十九根刨过的黑松,每根近八米长。一次拖两根。我拖过草地的还有一堆将近一百斤重的船帆布,每隔两三米就要扔在地上,趴在上面歇口气,爬起来,再拖两三米。在一个特别选定的地方,我立起支撑柱,将它们彼此扣紧,而后架起一个圆锥形帐篷。周围的草地是一片跨在黄松林之间的开阔草坡。草地边上,驼鹿和梅花鹿聚集在一起,谨慎地在生态过渡带的树荫下散步,听着我劳动时气喘吁吁的声音。
草地向东南延展至一堵堵年轻而富于煽动性的青山,山峰像烛蜡一样逐渐化作激进的险峰。风吹过草地,扫过群山,像是耸耸肩评论着。野草弯腰无语。
上述栩栩如生的描述,的确笔者自叹不如。此书值得一读。
《遇见动物的时刻》读后感(六)
从小我就很爱看一档电视节目《动物世界》,每当那熟悉的旋律响起时,我便会沉浸在节目里播出的各类动物生活故事里。在动物的世界,有的是生存与拼搏,有的是爱与传承,看到的是送羚羊渡河时为了救自己的孩子,不惜将弱小的已身横在凶猛的鳄鱼与孩子之间,孩子得救了,奋力游向远方,而母羚羊却瞬间被鳄鱼撕裂......这样的场景总会让我感叹母爱伟大的同时,叹息人类社会人性之复杂。美国最优秀的自然主义作家之一克雷格·查尔兹,用他对动物——野生动物的了解,以生动细腻的笔触描写出飞鸟、游鱼、丛林之王、沙漠猛兽的生活形态,文笔非常富有感染力,意境深远,充满人性悲悯之情。
地球并不是人类这一物种独享的家园,在地球这个大环境里,人类应该担负起保护环境、爱护其他生命的责任,为了更好的人类生活,这是每位读者义务要做好的事。克雷格·查尔兹的《遇见动物的时刻》选取了多幅动物插画,当阅读之余,读者的双目凝视着这些生动灵活的生命时难道还能漠视与麻木吗?
生命——每个生命都值得去尊敬。当您凝视着动物的双眼里,是否会沉浸其中,想去探寻那双眼背后的故事?就像《穿靴子的猫》里萌猫们的双眼里藏着无尽的星空宇宙。克雷格·查尔兹的《遇见动物的时刻》会开启读者的心界,走进那神秘,危险又充满诱惑力的野生动物世界。
当一个个的野外生活故事在读者眼前展现时,那种身临其境感,那种生死瞬间的扭转,无一不诉说着生命的奇迹。没有读到这本书不会想见在远离熟悉的人类社会,生活之外,有着这样丰富多彩充满生命力的野生动物生活场景,无论是猫科动物如金钱豹,美洲豹,还是海洋生物大青鲨,或是翱翔于天际的飞禽,所有这些动物与景观的生动描写,无疑在读者眼前打开一幅活泼的生命画卷,在惯有的认知之外,有多少未知的领域让人类感到自身的狭隘与渺小,若不想做那营营苟苟的市井之蛙,多读经典,多走入缤纷的大自然,才不枉此生难得的生命。
克雷格·查尔兹的《遇见动物的时刻》并不仅仅描绘了野生动物的自然生存场景,更多的是将人性化的精神融入其中,书中提到了避蚊胺对蚊子的驱赶作用,但也更加巧妙的遣责了这类人造剂对人类本身的伤害。一切的知识只是为了让地球变得更美好,这是作者的初衷,也是读者可以去身体力行的善举,何乐而不为?
《遇见动物的时刻》读后感(七)
曾经与动物接触是非常容易的一件事情,那时动物还是人类的朋友,说不定在家的附近就可以跟它们打个招呼。后来人类建立了城市,为了能继续近距离接近动物,就开始建造动物园,把所有能找到的动物都关起来欣赏。
尽管现在人类随时都可以看到动物,但从前的那种乐趣却没有了。而且对于动物来说,这是非常残酷和不公平的。站在食物链顶端的人类,任意挥霍着手中的权利,却让动物来买单。
还好,这个时代有那么一些人,通过自己的努力来为这个世界做着贡献。而本书的作者就是其中的一位,翻开他记录的那些跟动物相遇的时刻,让我们有幸感受到了动物最真实的一面,这是在动物园中无法看到的场景。它们在大自然中,尽情展现着最本色的姿态。天上的鹰有无尽的苍穹飞翔,地上的熊有无尽的田野奔跑,水中的鱼有无尽的海域遨游。
在翻阅一篇篇的文字时,既让人兴奋却又无奈,兴奋的是还能看到一部分生活在大自然中的动物。无奈的是,这样的机会越来越少了。
本书作者克雷格•查尔兹,是美国当代最优秀的一位自然主义作家,同时又是一位冒险家,他从小就表现出热爱野外探险的欲望,这大部分是受他父母的影响。因此青少年时期,他就开启了自己的探险生涯,成年以后,这样的举动更是家常便饭。克雷格只身到达过很多荒野、丛林之地,只为探索动物最真实的生活习性,并与野生动物进行无声的对谈,然后完整的记录下来。
书中介绍的野生动物种类多达30种,有几种甚至濒临灭绝的边缘,作者用他凌厉的双眼,细致的笔调,为我们真实再现了动物们的生存环境。克雷格很善于抓住细节的描述,深入看他的文字,就像如临现场一般,那种紧张刺激、那种原汁原味的感受,都特别的真实。
令人惊喜的是,每一种动物都有一张它的插画,对照着关于它的文字描写,可以更加清楚的走近与了解它们。而关于本书的封面,更是前所未有的惊喜,因为她有着7张面孔,每张面孔都是那么的惊艳,非常值得收藏。
如果要问跟动物做朋友是一种怎样的体验,我想克雷格应该是最有资格回答这个问题的人选。因为这本书就是他写下的答案,并且分门别类内容详实。我想,克雷格进行的不仅是一次次的野外探险,更是对这个世界曾经失去的一部分,进行了最好的还原。
文/颜先生
《遇见动物的时刻》读后感(八)
久违的自然《遇见动物的时刻》
我们到了节假日都喜欢去公园,去郊野,去爬山,去玩水,美其名曰亲近自然,其实我们靠近的那种自然已经是人工化了的自然。没有路的地方,我们到不了,没有亭子我们会觉得没地方休息,没有了人工的修葺,我们会感觉没有味道,没什么可看的。没有了人工的开发,那么我们会觉得一切都不方便,面对真正没有人烟的大自然,我们甚至会恐惧,不敢靠近。
本书的作者是美国人克雷格•查尔兹,一位真正喜欢在荒野中探险的自然主义作家。《遇见动物的时刻》里面描写了他在深山老林中面对大自然中真正的动物时,发生的故事。
这里面的动物不是很多童话中能说话,懂人类的精灵。也不是《狼图腾》中那种带着故事,带着思维的野兽。也不是《所罗门王的指环》中和人相伴,在动物学家眼中的动物。这本书里面的动物就是当我们在大自然中和动物真正相遇时,那种野兽。对人类充满敌意和警惕,是我们闯入了他们的领地,是我们侵犯了他们的疆界。
其实在大自然中能够遇到野生动物的几乎越来越少了,尤其是大型动物,可以说除非走到荒野中,否则很难和这些野生动物相遇了。
书里面描写了作者和30多种动物的偶遇,有乌贼、有海狮、有豪猪、有骆驼、有马鹿、有雪羊、有渡鸦、有响尾蛇……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的海岸与鲨鱼一起浅游,在大峡谷被大角羊追逐,与美洲狮展开激烈的对峙,在沙漠中寻找灰熊的足迹……
一次作者看到一个掉入一个很深的水坑中的浣熊,然后想要去救它,可是没想到却遭来强烈的反抗,原来浣熊也是食肉动物,攻击力很强。可是几次营救失败,手都被咬伤了,本可以一走了之,野生动物就是在大自然中生老病死,没什么可奇怪的,可是作者还是不忍心看着一个生命就这样死去,还是拼命把这只浣熊给救了上来。
遇见动物的时刻,是我们真正面对大自然的时刻,动物是大自然的精灵,是大自然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如果失去了这些动物,我们的自然会少了多少生机啊。
《遇见动物的时刻》读后感(九)
农村人口大规模向城市迁移,包围在钢筋水泥丛林里的人们,反倒将回归自然视作高端的消遣。不过,真正的大自然不仅有旖旎的风光,也有无尽的凶险,自诩万物之灵的人类和野生动物动物狭路相逢,可不比面对家畜般游刃有余。
克雷格·查尔兹在《遇见动物的时刻》中描述的种种惊心动魄让读者为之捏一把汗。查尔兹从青少年时期开始野外探险生涯,作为一个博物学家,他也曾埋首故纸,翻找骸骨,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垫底。然而和猛兽的对峙不能全然依赖纸上得来,情况瞬息万变。譬如美洲狮和美洲豹的习性不同,前者只从背面攻击,后者则不惮正面交锋,作者的“战略”自然也相异,和美洲狮近距离怒目相视,想想都令人毛骨悚然。还有遇到体魄强健的熊,常识告诉我们就地装死是个办法,作者和同伴出于求生本能撒腿就跑,那只熊确定了自己的领地,赶走外来者也就做罢了。尽信书不如无书,屡次助他化险为夷的是他的直觉。
而要具备这种直觉,有赖于大自然的历练,更有赖于和动物的感性对话。作者尝试用自身眼光去理解动物的行为,体会他们超越生存本能的需求。尽管动物拟人论遭到普遍反对,作者仍和感性的读者一样,愿意相信动物也具有人类情感。聚集在洞中的渡鸦举行着他们的仪式,鸟语者模仿动物的声音和他们打成一片,母鹿对幼崽的缱绻让她们频频回首,郊狼却以此为线索搜寻待哺的猎物。人类并非智慧和魅力的专有者,生活在这个星球上的动物们都是另一半的我们。
我们失落的部分,他们悉心拾掇。作者羡慕的某些动物的特殊禀赋,正是我们在进化中舍弃了,而在物种的另外一支蓬勃发展的。目光犀利的秃鹰能够相隔千里明察秋毫,具有三维听力的林鸮能够仅凭耳朵准确判断猎物的位置,还有鸟类令人迷醉、象征自由的飞翔能力等等。人类固然也有其他动物所不及的能力,但我们确乎没有想象中尊贵。与万物共享的这片自然,既有我们昨天的痕迹,也有我们的明天的影子。
“我常常觉得家养的狗可怜,它们是混血,一半是野性,一半是驯服”,作者说,然而人类又和家养的狗没有太大区别,“一半心甘情愿向文明鞠躬,另一半想回归自然,填满自己感官的水脉。”动物就是另一半的我们,无拘无束地呈现另一种形式的繁荣发展,我们的怜惜、赞叹、艳羡、庆幸,都是对生命的顶礼膜拜,是对万物基于本能的眷恋和热爱。
——乙未年读克雷格·查尔兹《遇见动物的时刻》
《遇见动物的时刻》读后感(十)
美国博物学家、冒险家克雷格•查尔兹,带着我们走进了另一个世界,那个世界里有无限的美好时光,那个世界里有动物与人的平等。克雷格•查尔兹通过他的冒险探寻,让我看到了动物和人类能够如此接近。
翻开书扉页有一句话,“动物的生活在臆想之外,它像呼吸一样真实,像孩子的语言一样意义重要”,当时半信半疑,后来随着慢慢地深入,终于理解了这句话。动物的生活很单纯,它们真实,它们的声音诉说着它们的故事。本书内容分为六章,从陆地动物到海洋鱼类再到天上飞鸟,一一写道。不仅讲述了大型食肉动物,而且还有夏天招人烦的蚊子;另外还有人们不熟知的雪羊,郊狼等;在语言上,作者的描述极其唯美,可以看出他对动物的喜爱,如他形容红斑蟾蜍,“有我的拇指大小,它像的爬行的婴儿,在落叶间笨重地摸索着向前走。”在他的心中,动物像他的孩子,他尊重并爱护它们。而且在书中也有很多处作者与动物的幻想。像熊与美女的传说,海狮是美人鱼的故事。
在探索动物的旅程中,虽然美好,但是也极为凶险,作者多次处在生死之间,面对熊,面对美洲狮。他和它们真的达到零距离的接触,面对面地相对,只要一不小心他就会死亡,而正由于生命的冒险,才让他在一瞬间看到了动物的真实,它们的美妙。记得曾经一部纪录片,俄罗斯摄像师跟踪拍摄堪察加的棕熊一家,因为那里没有受过人类的袭击,所以摄像师零距离拍到了真实的棕熊,那一瞬间,我相信他内心激动、幸福,与熊在一起的时光是真诚美好的。回想作者,他在那与熊、美洲狮面对面时,虽然充满了危险,相信当危险过去之后,他内心的澎拜,那种与他们一起的“美好时光”是无法言语的。
另外,探索中除了危险,还有无奈和温情。克雷格•查尔兹在旅程中,看到了一只被猎人逮捕的狗,它很聪明,一心想要逃走。乞求的眼神让作者帮了它,之后它一直追随着他,可是路途的艰险,让克雷格不得不放弃它,虽然无奈,但是为了它能活着,他还是让狗离开了。克雷格还挽救了浣熊的生命,当时浣熊困在洞檐里蜷成一团,出不来只能等待死亡,作者冒着被它抓伤,甚至死亡的危险,用尽全身的力气,终于将小东西救了上来,它最后消失在另一边的峡谷中。而克雷格却满身臭烘烘的泥浆,湿漉漉的毛发,心中依然恐惧。
当书读完时,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克雷格带来给我的是刺激、惊险、温情、美好。与动物零距离的接触,需要勇气才能真正的理解他们,认识他们,与它们一起感受“美好的时光”。
《遇见动物的时刻》读后感(十一)
只看书名还当是讲宠物的呢。翻看了插图,才发现都是“野兽”啊。仔细读了序,My goodness,作者克雷格不是儿时最崇拜的职业冒险家吗?还是博物学家,兴奋啊。
印象中博物学家、冒险家还是凡尔纳笔下的阿龙纳斯和巴加内尔呢。看这本书,有一种:哇!看到现代的了,看到活的了的感觉。
书里每一篇都是独立成文,介绍一次相遇,聊聊一种动物。所以如克雷格提示,可以随意翻开一篇来读,不用按顺序看。为了满足恶趣味,我最先看的是“蚊子”记住了雷达不驱蚊,却是成熟的杀虫剂,蟑螂蚂蚁都杀。当然里面最深刻的一篇是“人”。
从序开始了解一个博物学家是怎么炼成的。克雷格小时候就早起去录音,即使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鬼使神差的坚持着。看来是心的向往啊,对自然的热爱是骨子里的。而且克雷格反复强调,人类不高于其他物种。物种存在的价值是一样的,没有高低好坏的区分。
博物学家首先就要怀有此等万物平等的心态,动物在你眼中才是完整的生物,而不是食物。作者也一直强调与动物是“相遇”,或者浪漫点儿“偶遇”,而不是去看动物。因为只有对等的双方才是相遇。作者多次提到“重新适应人的角色”,可见每次出门,他都是把自己放在动物的位置,还原到生命的原始状态,而不是“高高在上”的人类,这样才能体会大自然,有不一样的观感。
其次,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训练自己有敏锐的感觉,尤其是对动物的,包括声音、气味、颜色,脚印,甚至粪便等等。能够用来观察的感官都要用上,才能全面认识一种动物。当然对动物敏感还包括要有应急能力,对危险能够做出迅速的反应。白话讲,就是要跑得快!碰到真正的猛兽呢?果断要闪!三十六计说走为上,一点儿没错,作者也不避讳碰到灰熊时候,一路狂奔只为了比同伴快的想法,很真实,突然明白系鞋带那个梗并不是个笑话啊。
再次,要安静有耐心,跟动物对视,不是看一眼就好,而是长久的观察,没有耐性是承受不了安静的等待的,几十天的徒步荒野,可能只会碰到零星的一两只动物。心浮气躁之人是做不了博物学家的。
不是每个人都会向往成为博物学家,也不是总有机会去遇见野生动物的,而克雷格说“故事扣人心弦之处仍在户外”,要走出去,遇见动物,遇见大自然,这些都是为了遇见自己最原始的形态。
相遇总是会带来新东西,不论欣喜还是惊吓,动物们的生活永远会给你带来你预料之外的感动,也会给你带来启发,尤其是关于自身的。
最后,要有一个颗好奇心,世界每天都不同,无论是不是遇见动物的时刻。
《遇见动物的时刻》读后感(十二)
一看到这本《遇见动物的时刻》的封面,你可能就会被这只活灵活现的美洲豹吸引过去。这个封面的确能引起很多读者的瞩目,我就是其中的一位。翻开这本书,你也会被书中的清新的文字所吸引。这些有趣的作者和动物之间故事,并不是按照逻辑顺序排列的,你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阅读兴趣,选取任何一处开始阅读。你既可以先看看美洲豹的故事,也可以先看看浣熊的故事,也可以先看看大角羊的故事。这种跳跃式地阅读,正是作者期待的“不期而遇”。
在这本书中,作者记录了作者与近四十个野生动物相遇的故事。这些动物既有天上飞的,也有地上跑的,也有水中游的,很多动物超过你的想象。就像书中所举的例子。小小的北极蚊子竟然让作者痛苦不堪。作者是在加拿大的育空河地区遭遇了蚊灾。这种蚊子在当地生态循环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野花要靠这些蚊子来传播花粉。这种蚊子的生存时间很短,必须在有限的时间里吸食花蜜、驼鹿的血,以便产卵繁衍后代。这种蚊子拥有目前所知最为复杂的神经网。可怕的是,这种蚊子在静止的空气中释放出来,即使你站在三十米远的地方,它也可以直接飞到你的身边来。通过空气,这种蚊子可以感知到你呼出的二氧化碳,这实在是太厉害了。在这种情况下,作者只好起用了避蚊胺,但这种东西能让人的皮肤含有剧毒。避蚊胺和蚊子之间的权衡真是一个难取舍的问题。
作者与大蓝鹭的相遇也是一种奇妙的经历。他是在亚利桑那州科罗拉多河边的一个向导处看到那只大蓝鹭的。作者对大蓝鹭的描述的文字也是吸引眼球的。它的翼幅有些恐怖,像个飞翔的恐龙,蛇一样的脖子向前直伸,长长的双腿拖于其后。到达作者头顶正上方的电话线杆后,它的翅膀变了样子。舒展开来的羽毛像是完全鼓起的降落伞。这些文字让读者带来阅读的快感和想象。让读者接近和了解那些平时很少接触的动物的生活。如同作者希望的那样,让读者分享了他见证的诸多微妙,在最原始的背景下培养起对动物的熟悉感。
关于动物的文学类书籍最著名的估计是法国作家法布尔的《昆虫记》吧。这本书的文字是迷人的,它激起许多读者对于动物的奇异与美丽的兴奋感,但是不是可以像《昆虫记》那么著名和流传久远,那么这个问题要留待时间来检验。我们期望这本《遇见动物的时刻》好运。
《遇见动物的时刻》读后感(十三)
关注这本书是因为一篇报道,该书的编辑从第一人称的立场写了一篇文《我们做了1本拥有7张面孔的书》,当时就瞬间抓住了我的眼球。暂把书的内容放一边,光是封面的设计就让我愿意为此买单。
书拿到手,通过翻折,便能折出自己喜欢的动物封面。1本拥有7张面孔的书,就如同作者在书中呈现给我们的那些惊心动魄的故事,读者并不知道,下一秒会在森林、沙漠、荒野遇到什么动物,是狮子、郊狼还是猫或鼠,这正是这本书的精彩之处。
书的扉页上写着:“让日常阅读成为砍向我们内心冰封大海的斧头。”这是一本在我看来神奇的书,对于我们这些常年困顿于城市,远离自然的成年人来说,这本书简直为我打开了一个全新的世界。于是我开始回忆自己究竟是有多久都没有去过动物园,想了很久,都没有一个确切的时间定格点,唯一有印象的关于我所在的这个城市动物园的记忆应该要追溯到小学春游的时候了吧!
如今每个城市的动物园门庭冷落,稀稀落落地偶有父母带着孩子前往,“看动物”早已不再是我们年少时最“流行”的“娱乐项目”,取而代之的是各种让人眼花缭乱的现代化娱乐设备和游戏场所,“看动物”对于现在的孩子是否还具备当年的吸引力?回想起小时候春游去动物园看动物的激动心情,现在则完全打不起精神来了。城市里的孩子们,对于“看动物”这件事的激情早已一去不复返,那么,是否意味着孩子对于大自然的新鲜感与求知欲已经彻底被现代化的文明所淹没了呢?
《遇见动物的时刻》的作者是了不起的,他说,动物的生活在臆想之外,它像呼吸一样真实,像孩子的语言一样意义重大。
孩子对于动物的好奇心最大,可这一切似乎都在渐行线远。
“我再没有看到过那只狮子,虽然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独自徒步旅行中满眼全是它。睡觉时半醒着。汲水时赶紧灌满,迅速离开。我让自己的眼睛习惯于阴影,在任何看过去的地方都等着美洲狮的出现。它的影子会出现在阳光下的树木和石头间。当我看到它并没有真的在那里时,便会略微点点头,稍稍放松下来。接着一种奇怪的失落感便会油然而生,因为在我们对峙的过程中,我的问题荡然无存。在水洞边,在亚利桑那州的蓝山,我曾站在绝对的面前。”
这段描写深深地触动了我,让我想起了当年看李安《少年派的奇幻漂流》时的情形,或许当我们遇见动物的时刻,才是遇见自我的时候,而当面对自然时那种敬畏与失落并存的震慑感是多么珍贵的生命印记。
除此之外,一本讲动物的书,提到了上百种植物,对于我来说也是如获至宝。如果不能身体力行地踏上旅途去目睹一场动物迁徙,听一听鸟鸣兽啼,穿越山川河流经历一次丛林探险,那起码还有阅读这件事作为我们对这个世界探索的弥补吧。
放下一些身外物,褪下衣衫,恢复一副动物的身躯,慢慢才又滋养出一颗血肉人心。
《遇见动物的时刻》读后感(十四)
我出生在长江中下游、湖北最南部的小镇。小时候,镇上的树很多,三五成林,随处可见,江边上的树成林成片。有杨树、柳树、松树、桑树等;有许多的鸟,还有一些其它的动物,松鼠,刺猬,野兔,黄鼠狼等等。那时我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江边的树林,仿佛走进了另一个世界一般。
如今养鸡户都不必担心黄鼠狼偷鸡了。那些动物的踪迹只能去电视上动物世界里寻找了。也许有人会说动物园里就能看到,可那些没精打彩或是成天吃睡动物园中动物,还能叫动物吗?不过只是具有其形,早已失去其天然野性。
翻开《遇见动物的时刻》这本书,我仿佛看到了小时候喜欢的树林间‘另一个世界’,不过这是作者雷格•查尔兹的‘另一个世界’,科罗拉多的‘另一个世界’。
克雷格•查尔兹的笔如同相机一般生动描绘了出了一个世界之外的动物世界,与每一只动物的相遇,都是一帧生动的画面,每一个物种的故事传奇,都像一部与动物相遇的电影。
一颗沙里看出一个世界,一朵野花里一个天堂,把无限放在你的手掌中,永恒在那一刹那珍藏。《遇见动物的时刻》这本书,便是作者一次次与动物相遇的世界,或冒险、或传奇、或死里逃生,刹那永恒。诗意的文字淡化了惊心动魄的惊险场面,使人感觉不到探险和害怕,仿佛走进一个童话。
也是在这个童话一般的科罗拉多‘另一个世界’见到诸如雪羊、渡鸦、树燕一类我以前未听闻过的动物。
尤其渡鸦,我以为它只是《冰与火之歌》小说中虚构出来的,没想到它真的存在。作者与渡鸦相遇的故事里,一群渡鸦杀死一只猫头鹰,正在开会,被他们恰好撞见,渡鸦们朝他喊叫,在他的周围俯冲,衔卵石‘炮弹’攻击人。最终是在作者鸦语者同伴同渡鸦的交流中,化解了这场突如其来的攻击。
我很难凭空去想象,一个人被一群鸦鸟围攻,担心保全不了自己的性命,而去用鸟类的语言极力与之沟通解释以保性命。我所见过的那些鸟见到人类,哪一个不是惊慌而逃,枝头多站一会儿都不肯,哪里还敢攻击人类。这渡鸦的智商简直成精了。
书中的插图不少,每一幅插图上的动物都很鲜活,尽管不是每一个动物都有,但是结合文字并不妨碍理解和想象这群动物。
《遇见动物的时刻》读后感(十五)
立秋之后,天气反而更热,蚊子也更多。我是那种特别招蚊子的体质,被咬得很惨,每天恨不得用六神给自己洗澡,各种公开的私传的驱蚊秘方都试验过,根本不管用。就在我看这本《遇见动物的时刻》的同时,腿上还被咬了两个包。但这并不妨碍我对这本书的喜欢。
“20世纪40年代驱蚊氨流行,它能让皮肤含毒以至于蚊子不能靠近,但是这种毒也对人体造成影响,曾有六个女孩因连续使用驱蚊氨而中毒,其中一个丧命。”
“一个人的血型和体味以及穿衣服的颜色决定蚊子对他的喜好程度,一个穿着深色短裤气喘吁吁的男性很可能成为蚊子餐桌上的主菜。”
这是读到“蚊子”这个章节的时候我随手记下的一些笔记。大概是我阅读口味重吧,第一次充分认识这种昆虫的满足感取代了我被咬之后的烦躁感。
蚊子是这本书中记录的最小的一种动物,也是篇幅相对较少的一篇。你能看到螳螂、响尾蛇、海豹、豪猪、乌贼、美洲豹、郊狼、鹰、熊等在书中精彩亮相。
“豪猪的背上,有三万根刚毛。曾近有豪猪研究者在抓豪猪时不小心让一根刚毛扎到了胳膊肘上,刚嵌入的刚毛不见了。两天后,那根刚毛从他的前臂露出来,离最初扎进去的地方很远,而且他发现这个东西挂在了夹克衫的袖子上。1934年,有人吃下了豪猪肉。十二天后,他死在了医院里,因为一根刚毛从他胃部戳穿了出来。”
这是书里让我兴趣盎然的另一则知识,我想下次去动物园的时候一定要更近一些看看豪猪这自我防卫能力超强的家伙——但更要提醒身边的小朋友远离,因为那刚毛会随着肌肉的收缩不断往里去,细皮嫩肉的小家伙们很可能因为一次意外而被刺穿心脏丧命。
这本书是本内容充实的科普书,但它更像一部文学作品,记录的是作者跟各种动物相遇的时刻。它不是呆板地罗列数字,而是结合很多有趣的例子生动介绍这些动物。作者13岁开始就在山野里追着灰熊跑研究它的一举一动,16岁起就发现世界那么大所以他挎上相机就离开家出去看一看。他见过的动物比人都多,他与动物的“初见”就像在茫茫人海中找到“对”的那个人一样浪漫。他这样写螳螂:“夹紧的前腿一般都竖起合拢,就像在祈祷。”
爱动物并不等于不怕动物。作者坦言,他怕蛇——毒舌。他近距离观察响尾蛇,他能看到蛇尾巴尖上一个琥珀色的振动器发出光泽,并发出嗖嗖的响声——那是一堆干燥的分解鳞片在以每秒六十次的速度震动。作者害怕,心脏怦怦直跳,而跟他作伴的爬虫学家竟然陶醉地说:“啊,它真漂亮!”科学家对专业的痴迷和热爱跃然纸上。
作者说,用文字记录跟动物相遇的经过,就像用木棍搭建天空。他究竟经历了怎样瑰丽的世界,我们只能通过他的书来窥探一角。但这足以让我们经历一次奇妙的丛林之旅。
但这还不够。
好像故意要玩一次冷幽默,书的最后一章介绍了一种我们最熟悉又最陌生的动物——人。作者走在亚利桑那州南部的轰炸训练区。“除了战争游戏落下来没有爆炸的导弹和四散的黄铜蛋壳以及战斗机偶尔追坠毁形成的土坑,轰炸训练区有一种原始荒野的氛围。”轰炸机偶尔在天空呼啸而过,空气爆炸开,震耳欲聋的摇荡似乎要穿透骨头。那一刻,人成为最原始最古老的动物,具有空前残暴的杀伤力。作者加快脚步,穿越沙漠,渴望重新成为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