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精装版)》是一部讲述一个人独自踏上朝圣之旅的小说。主人公在旅途中经历了各种困难和挑战,但最终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勇气克服了种种困难,实现了内心的成长和觉醒。这部小说深刻描绘了人生的意义和价值,给人以启示和思考。
一个人的朝圣(精装版)读后感第一篇
不到一天时间看完了这本书,内心有很多的触动,但是自己都不知道该如何表达,只是突然觉得生命的本质是什么,每天在上下班之间在城市之间流转,回到家里和最亲近的人甚至没有好好交流几句话,一天就过去了。自己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家,在自己远嫁后,突然就觉得好像远离了自己的父母,从他们的生活中抽离出来一样,又重新组建了自己的家。忙忙碌碌到底在追求什么,回归自然就这么难吗?为什么不能够放下一切?。。。。。。
一个人的朝圣(精装版)读后感第二篇
我承认贝里克很远,我没有合适的装备,也没经过什么训练,但或许有一天你也会做一件毫无逻辑可言的事。人们会说你为什么要这么做?那时你可能就会想起我,然后坚持下去。
哈罗德的旅程开始于一场逃避,行走的意义也在旅行的过程中几经变化。人,总是希望在一开始就给自己所做得事情寻找“意义”,也为自己找到可以坚持下去的理由。而往往直到结束的时候,才发现,真正的意义,其实根本就不是最初规划的那样。而所谓的“意义”,也只是对你自己而言的,毕竟人生的旅程,大部分时候,只有你和自己的影子而已。
一个人的朝圣(精装版)读后感第三篇
书的内容看的不算仔细,倒是听评书人讲了很多。这是一本讲述自我探索与救赎他人的书籍,不管你是听完这本书还是看完这本书,总能有所触动。男主60+为挽救好友,选择步行远方,这给予了好友极大的精神力量。一直以来,我都觉得人类的极限是很难定义的,你永远不知道自己能到达什么境界,当然前提是你必须在fighting的路上。如果你一直停滞不前,那你看到也仅仅是眼前的风景,而你也只是井底之蛙。很喜欢一句话:言必行,行必果!既然我们选择了远方,难道还在乎风雨兼程么~
送给自己,希望永远保持追梦人的激情与信念!
一个人的朝圣(精装版)读后感第四篇
精彩开始出现在70%以后,开始一个包袱一个包袱的往外扔,可是这种篇幅的小说有多少人看过50%以后就疲劳了,坚持到70%还真是一种朝圣。读完整本让我想起了马老的81层楼,前面大段的铺垫简直就是煎熬,马老说的响,是因为已经有了名气,听众知道后面一定有大包袱,一直盼着听,神不散。如果换作刚出科的娃娃来这么一段,估计台下早就都去厕所、买冰棍去了。并不针对作者,毕竟我读的不是原版,也没这么好的英国历史基础。单就这个译本来说,前半段欠缺了“气场”的把握,说白了,“抓”不住人,要不是几次出差高铁时间都比较长,可能真不会坚持看到后半本。
一个人的朝圣(精装版)读后感第五篇
读这本书的时候,正处在一段糟糕的恋情中,从开始强迫自己每天读几页来转移注意力,到后来被故事情节吸引,记得本书扉页里貌似有这么一句话:每一个读了这本书的人仿佛都感觉到,这就是自己的经历,这也正是作者厉害的地方吧。在那段不长的日子里,尝尽了喜怒哀乐的极限,一开始仿佛找到了生活的意义,整个世界都不再是曾经的颜色,正如哈罗德那般,原来生活并不只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还可以有信仰,还可能去改变一个人的世界,挽救一个人的生命……有了这样的坚持还有什么惧怕的呢,于是倾注一切轻装上阵,有过忐忑有过恐惧,但没有什么能阻挡住前行的脚步。经历了千难万险走到终点,却发现,结果也许并不曾是自己设想的那般。但那又有什么关系,正是因为信仰,让他完成了一件在常人眼里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事情。或许结局如何早已不再重要,通过这段旅程,让自己和身边的人通透了,看清了自己,看清了对方。
一个人的朝圣(精装版)读后感第六篇
时常觉得所谓畅销书,大多盛名之下,其实难副。也不是说不好,只是没有传说中的那么好。作者说《一个人的朝圣》没有续集,结果不久之后还是出版了《奎妮的情歌》,然后表示《奎妮的情歌》不是续集,也不是前传,而是一个伴儿……什么也不说了。
我把哈罗德的朝圣之旅理解为对自己过往生活的解放,他艰辛步行的87天627英里拯救不了奎妮,只能拯救囿于无聊生活的自己,在一段不同以往的经历中学会直面过去,接受已经发生和将要发生的一切,坦然面对自己的内心,把生活心安理得的过下去。
至于奎妮,只想说,注定没有结果的爱,明知注定没有结果仍然不求回报的爱,其实并没有什么意义。
一个人的朝圣(精装版)读后感第七篇
这其实是一本回忆录,这是一本寻找自我的心路历程,
已经读完一周多了,一直迟迟无法写清随着它而泛起的情绪;
总觉得每个人或早或晚都要去经历这样的一段路 ,独自走在孤独无助黑暗无边的狭窄的人生路上,路上没有别人只有自己,即使有人慕名而来或一时冲动,都与自己没有关系;
我虽没有主角复杂深沉的故事,没有作者细腻栩栩如生的文笔,但我依旧可以感知到他们所要表达的情感;
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我迷失在自己的路上,就像哈罗德一样,起初并不知道自己仅仅是要出门寄封简单的信,却让自己一路走下去,一直到大半个苏格兰,六百多英里的路途,迷茫过,退缩过,硬撑着,怀疑过...
想起自己曾经独自一人逆着车流行走在深南大道上,看来来往往急速行驶的车流,穿越随时有车窜出的十字路口,踏过绿树葱葱的人行道,遇到五彩斑斓的骑车队...仅仅二十五公里,仅仅四小时,从整理自己工作思绪开始,到回忆很久很久前的小情绪,那是一段很短暂的很简单的自我沟通之路;
我们是需要这样的方式:独自一人,静下来,看看自己,问问自己;
当然这样的方式不是仅仅局限在徒步,朝圣,跑步,瑜伽,打坐...
一个人的路,一个人的世界;
一个人的朝圣(精装版)读后感第八篇
亲爱的哈德罗.弗莱。
我多么想向你一样,心一动人就走,即使带着忏悔与恐慌,哪怕像行尸走肉一般向前走着。坚持着自己的信念:”只要他走,奎妮就会一直活下去。“八十七天。六百七十二英里。虽然弯弯绕绕,但终归到达了终点。就我理解而言,与其说是信念的追逐,不如说是对自己的忏悔,对自己的回忆,我们大多人而言,与此无异,活在自己的罪行与回忆里,无法跳脱。缘起即灭,不敢跨出自己的第一步,就永远停留在那个阶段,活在自己的悔恨中。
所以,就现在的我而言,我需要打破自己的“清规戒律”。去勇敢的尝试自己未曾尝试过的,去跨出自己未曾跨出的那一步,心之所向,身之所往。想到就去做,不被自己的理性所羁绊,所束缚,把时间浪费在了怎样去开始上面。面对自己喜欢的人,却没有跨出该跨的那一步,可悲可叹,可悲可叹啊!
书名而言,朝圣,并非像基督徒而言,而是朝着自己的信念出发,朝圣,朝的是自己的方向,自己的信念与信仰,而非不存在,虚无缥缈的神。
莫琳 奎妮 加油站女孩 六个孩子的母亲 酒店服务生 。。。。。。。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命运与心事,有的付诸实践,有的原地徘徊。
而于我,我要去走一场自己的内心之旅,让它重新焕发生机。
一个人的朝圣(精装版)读后感第九篇
最初是没有怀着什么期望来读它的,因为之前读过保罗的《朝圣》,发现这个是小说就没那么感冒了。后来发现我错了,在读书的途中,我读到了自己。一心想去目的地而忽略了身旁许多事物,现在想起仍有淡淡悔意。在哈罗德差点想放弃、梦想慢慢淡去的情况下也想到了自己对梦想的迷失。在他最终告诉加油站女孩他的经历后我感受到了释怀。那时候眼泪自然就来了…
是啊,什么都很难呢。
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卡夫卡说,所谓书,必须是砍向我们内心冰封大海的斧头。我想说,这本书就是这样一把斧头
一个人的朝圣(精装版)读后感第十篇
“你还以为走路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呢, 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 而吃,吃也是一样的。 说话也是。 还有爱。 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我们上学、恋爱、结婚。每一件事都带有我们决定做它时的初衷。然而流光把人抛,在日复一日的琐碎里,许多事物被时光风化,失去了当年的光泽,但其精神内核历久弥新。人一出生就已踏上找回自己的旅程。 “哈罗德又一次吃了一惊,原来只要知道寻找的是什么,就往往能从身边随手拈来。” “他发现正是这些普通人的渺小与孤独使他讶异,牵动他内心的温柔。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便显得平淡无奇。哈罗德无法再否认,其实一路上见过的每个陌生人虽然是独特的,却又是一样的,这就是人生的 两难。” 我们都是芸芸众生中的微尘,但我们有自己的人生,每个生灵都生来孤独,一生就是一场一个人的朝圣,平凡却庄严,渺小却巍然。 为每个行走于世间的灵魂肃然起敬。 《一个人的朝圣》还是留给了我一些未解之谜,让我很想读《奎妮的情书》 它写进了下半年的计划里 这是一份很美好的期待 (首发于公众号:但为沉吟)
一个人的朝圣(精装版)读后感第十一篇
昨天晚上读完的。在读完《解忧杂货店》后,从书柜上选了这一本来读。实话说,翻译后的书,总感觉很不通畅,这一点在《解忧》里也有感觉,到了这一本,感觉更加明显,从附录作者与另一人的对话中,我了解到许多描写与情节都是有关,有所隐喻的,但是翻译过来,我也只能了解到最表面的意思,例如哈罗德的家四周围了栅栏,英文中“栅栏”还有“受限制”的意思,这在翻译后完全感觉不到。另一个除翻译的原因外,我也不喜欢此书的语言,太多的描写,太多的在我看来多余的叙述,可能女作家的写作手法都有相同之处,细腻,细腻到拖沓了行文的节奏。但是哈罗德的旅程,故事的构思,我还是很喜欢的。从哈罗德顺水推舟迈出第一步,很多人和事,加上他自己的主观推波助澜迈出第一步,一直到每个心理起伏和过程,都有相应的过去与现实的人、事的交叉,逐渐呈现给我们的,哈罗德一步步的朝圣,一步步的自我救赎。就像作者所说,她写的是哈罗德的故事,每个读它的人,看到的都是自己的故事,我们都有难忘的过去,也有不想回忆的过去,哈罗德一步一步,走过的有过去的欢乐,还跨过了过去没有跨越的沟沟坎坎。还有莫林,哈罗德的通过步行朝圣,莫林通过哈罗德朝圣。一汪死水的生活,由哈罗德投入了一颗石子,对莫林产生了效应,甚至对雷克斯也产生了影响。莫林也得到了救赎。当然,产生影响的还有很多人,加油站女孩、斯洛伐克女医生、里奇等等,每个人都有不同的问题,不一样的故事。不想批评里奇、猩猩男等等,他们也在朝圣,只是他们的朝圣不是哈罗德所想。奎妮,这个善良的女人,她年轻的时候挽救了哈罗德的生活,她临终前挽救了哈罗德的人生。哈罗德是不幸的,童年失去母亲,少年离开父亲,中年丧子;他是幸运的,他遇到了爱他的莫林,给予他温暖与帮助的奎妮。所有人的一生都是一样的,有不幸,也有幸运。活在当下,认真感知生活,感恩身边的人,这就是我们、日常、生活的朝圣。
一个人的朝圣(精装版)读后感第十二篇
900公里的距离虽然并不远,但这种事,并非是游遍全国的人就比只出过城的人更值得吹嘘,要看是对谁而言。
一个安分守己的65岁的老人,什么都没带也没有准备就直接说走就走,这不光需要莫大的勇气,信念也必不可少。
二十多年不见,曾经帮过自己,但却没能说一句谢谢的老友来信说道别,哈罗德想做一点什么去鼓励一下命不久矣的老友,所以选择徒步去看望她。如书中所说这种时候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可能更好。
这种情怀我能体会,这种关于普通人的励志故事感觉也不错,书看到一半我是想给三星鼓励的。
可后半本让我明白了作者连普通人的故事,也写不好。
特别是在哈罗德登报以后,就开始垮掉了,乌烟瘴气的搞什么朝圣者联盟。快到贝里克了哈罗德竟然要放弃,然后呢之前一直要他回家的妻子却转而鼓励他坚持下去。放弃?之前见人就聊是怎么说的来着?非要这么生硬的强行凸显妻子的转变吗。
最硬伤是见过奎妮之后,哈罗德二次后悔,和老婆说:“后悔不应该来,早知道当初寄信就可以了。”
exm?一路以来的心路历程和精神上的转变就这样归零了?甚至不如出发之前状态。
哈罗德的行为没有给别人带来改变,里奇这个心机男本来就是来打小算盘蹭关注的,维尔夫最后依然是小偷,哈罗德对儿子的愧疚也没有得到解脱。
所以如果最后连思想上的觉悟也没有,这样的话这一趟徒步真的就变成了不知所谓。
非要讲有什么用的话,
第一:奎妮知道了老友来道过别,安心走了。(并不明显)
第二:哈罗德恢复了和他老婆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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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文笔普通,情节流水,人物扁平,故事尴尬牵强。
最后还贴上了两个作家的商业互吹,这种畅销书这么有名,阔怕。
一个人的朝圣(精装版)读后感第十三篇
非常压抑然而很有用的自省,为什么渐渐发展成只有努力就会有希望的鸡汤,还演变成“言情小说”,续集干脆来个小三赤裸裸大表白?!
书中接近一半的时候哈罗德备齐了徒步需要的装备,又或者莫琳与雷克斯成为朋友开始,“朝圣”真正成型,亦渐渐显露鸡汤的本质。作者后半部啰啰嗦嗦的段落大概是为了合理化哈罗德徒步的决定,其实大可不必,多数时候人的重大决定都是一时冲动。中后部一堆人的围观让书的脉络俗套化,仿佛是大众的注视让故事必须朝着鸡汤方向发展,继续呈现阴暗压抑的自省模式不够积极向上正能量。而尾声时哈罗德与莫琳和好的隐喻如此童话般的不切实际——如果87日的步行就能修补20年的裂痕,那么这个裂痕其实并不深,那怎么可能20年间都没有任何契机可以修补?而且明明朝圣者是哈罗德,怎么最后获益最多的好像是他的妻子莫琳——交了朋友,修整了花园,敞开窗户接纳阳光,充实地过着一个人的时光。到头来弱者仍旧是哈罗德,甚至最后一程路都几乎坚持不住,要从妻子身上寻找勇气。
我认为书到中途就此打住或许更好,路程完成与否,是否在朝圣路上实现自我救赎都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在路上,在独自一个人行走的路上有时间反思自身。但我对此非常悲观主义,到了65岁才反省20年前的所作所为是来不及了,所以我认为悲剧能赋予这本书更伟大的意义。这本书看到一半其实有背脊发凉的恐怖感——莫琳的内心独白,“问自己过去二十年到底哪里出了错”——二十年耶,整整二十年过去了才忽然惊觉“错了”,真的还能挽回么?那么失去的20年怎么办?“雨打在电话亭顶上,窗外昏暗的灯光化成了液体。他想留下来,好好和莫琳聊聊,但没有可说的话了。两人之间培育了二十年的沉默与距离已经太深太远,连老生常谈都感觉空洞,直刺人心。”“两个灵魂之间的裂痕是无法弥补的。”
如果第一部是鸡汤,第二部是根本不用读,对奎妮最后的一丝同情也丧失殆尽。本来第一部就没怎么提到这个人,到底是发了什么神经作者才觉得要来个续集——如此不堪的续集。奎妮口口声声说自己爱哈罗德,但是明知道哈罗德儿子情况很糟糕,为什么不提醒他?她以为自己有什么资格偷偷地介入别人的家庭,还以为自己的心思藏得很好。全世界都知道了,她还自以为是地扮演弱者。“我最开始的打算是站在配角的位置上,安静地爱着你。但我却把自己置于你生活的正中了,看看我都做出了多么可怕的破坏。”真正可怕的小三不是咄咄逼人那种,而是什么都不说什么也不做就一直黏在男人身边装善良装可爱那种!
一个人的朝圣(精装版)读后感第十四篇
非常压抑然而很有用的自省,为什么渐渐发展成只要努力就会有希望的鸡汤,还演变成“言情小说”,续集干脆来个赤裸裸的小三大洗白?!
书中接近一半的时候哈罗德备齐了徒步需要的装备,又或者莫琳与雷克斯成为朋友开始,“朝圣”真正成型,亦渐渐显露鸡汤的本质。作者后半部啰啰嗦嗦的段落大概是为了合理化哈罗德徒步的决定,其实大可不必,多数时候人的重大决定都是一时冲动。中后部一堆人的围观让书的脉络俗套化,仿佛是大众的注视让故事必须朝着鸡汤方向发展,继续呈现阴暗压抑的自省模式不够积极向上正能量。而尾声时哈罗德与莫琳和好的隐喻如此童话般的不切实际——如果87日的步行就能修补20年的裂痕,那么这个裂痕其实并不深,那怎么可能20年间都没有任何契机可以修补?而且明明朝圣者是哈罗德,怎么最后获益最多的好像是他的妻子莫琳——交了朋友,修整了花园,敞开窗户接纳阳光,充实地过着一个人的时光。到头来弱者仍旧是哈罗德,甚至最后一程路都几乎坚持不住,要从妻子身上寻找勇气。
我认为书到中途就此打住或许更好,路程完成与否,是否在朝圣路上实现自我救赎都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在路上,在独自一个人行走的路上有时间反思自身。但我对此非常悲观主义,到了65岁才反省20年前的所作所为是来不及了,所以我认为悲剧能赋予这本书更伟大的意义。这本书看到一半其实有背脊发凉的恐怖感——莫琳的内心独白,“问自己过去二十年到底哪里出了错”——二十年耶,整整二十年过去了才忽然惊觉“错了”,真的还能挽回么?那么失去的20年怎么办?书中写到,“雨打在电话亭顶上,窗外昏暗的灯光化成了液体。他想留下来,好好和莫琳聊聊,但没有可说的话了。两人之间培育了二十年的沉默与距离已经太深太远,连老生常谈都感觉空洞,直刺人心。”“两个灵魂之间的裂痕是无法弥补的。”
如果第一部是鸡汤,第二部是根本不用读,对奎妮最后的一丝同情也丧失殆尽。本来第一部就没怎么提到这个人,到底是发了什么神经作者才觉得要来个续集——如此不堪的续集。奎妮口口声声说自己爱哈罗德,但是明知道哈罗德儿子情况很糟糕,为什么不提醒他?她以为自己有什么资格偷偷地介入别人的家庭,还以为自己的心思藏得很好。全世界都知道了,她还自以为是地扮演弱者。“我最开始的打算是站在配角的位置上,安静地爱着你。但我却把自己置于你生活的正中了,看看我都做出了多么可怕的破坏。”真正可怕的小三不是咄咄逼人那种,而是什么都不说什么也不做就一直黏在男人身边装善良装可爱那种!
一个人的朝圣(精装版)读后感第十五篇
用了三个晚上看完了一本书,是很久没有的吸引我走进他的故事却同时思考很多,这些思绪却不知从何说。
最近的我陷入新的思考,年近而立,在人生的分叉路口不如从前般的无知无畏不知何去何从。我没有大多数选择结婚生子一路坦途勾对人生项目计划的从容。我也做不到潇潇洒洒沉溺感官快乐的活在当下永远选择明天不一样色彩的勇敢果决。
我矛盾而懦弱。
我在六十五岁行走在拯救奎妮路上被回忆一轮一轮攻击的哈罗德身上看到了自己。被奎妮患癌症的明信片击中,除了不明缘由的冲动身无长物的前行在甚至不知前方何方的路上。何其相似。一路磕磕绊绊行走至今的我,与其说想做点什么不如说只是慢慢知道我不想做什么而已。我不喜欢这世界的大多数,不喜欢唯金钱主义的趋炎附势,不喜欢随波逐流的碌碌无为,不喜欢被限制被裹挟的停止思考。人生何方呢?谁又知道呢,也不过一百多年前世界就是完全另一个样子,也不过三四年前,我们可以想去哪就去哪甚至不需要戴口罩,那未来如何,明天又打算什么谁又知道。
“那时你就会想起我,然后坚持下去”
快乐到底是什么呢?很多人很快乐,吃吃喝喝是快乐,朋友相伴是快乐,物质满足是快乐,可除了这些所有的所有,还有什么是真正让人觉得快乐和满足的呢?
吃吃喝喝会结束,朋友会离开,物质满足后就需要新的物质继续满足,这些简单的刺激反馈真的会有人记得我们不是叠箱子得到香蕉的猩猩吗。
我不知道答案。
关于孤独。
热闹很好,陪伴很温暖,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很幸福,人群中总不缺欢声笑语的生命力。可孤独爬上我肩头与我共处,孤独教会我思考,让我学会取舍。
但与之同时,孤独是个浑身长刺的可爱刺猬,接纳他需要强大的内心和容忍关爱。现在的我,不时在思考是去拥抱毛绒绒可能会咬我一口的小狮子陪伴还是和还没有学会共处总会扎伤我的可爱刺猬间反复徘徊。
我也不知道答案。
这世上的很多事我都不知道答案。我也不知道谁会知道答案。即使他知道答案,那谁知道他的答案是不是我的答案。我在这条寻找答案的路上停停走走时常回头看看思考过往又因些不知名的原因勇往直前冲向不知终点的远方。
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我当然也不知道。
只是思考反思从未停止。
我思故我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