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通过对莱布尼茨和牛顿在发明时间概念上的争论展开讨论,指出两位科学家在这一话题上的差异。莱布尼茨认为时间是一种相对的存在,而牛顿则认为时间是绝对的。文章揭示了两位科学家对于时间本质的不同观点,展现了他们在科学领域的独特贡献。
《莱布尼茨、牛顿与发明时间》读后感(篇一)
看完了作者的讲述,可以感觉到优先权仅仅是一个表面现象。他背后有其他的更深层的因素——对于数学和物理本质的哲学理解。两人互相指责中不仅有谁先发明的问题,也有针对对方哲学与数学观点直接的或者间接的反驳,甚至借此反驳来证明自己的想法更为超前。科学嘛,需要争论需要争辩,这无疑是一件好事。
坏事是什么呢?是作者说到的一个问题:只要“优先权”是衡量一个理论的优劣和一个学者的水平的标准,那么就无法避免产生争论谁是发明人的情况。这个解释我认为是对于牛、莱两位争论原因的最好概括。
看到了吗?科学、学术,就不应该以一种功利的或者肤浅的方面作为标准。争论第一和发明权没有用。蹴鞠是我们发明的,可是谁也不会说我们的足球是世界最好的。标准应该是“合理”或者“真理”,换一句话说就是“解释力”。我们进行科学研究,就是为了理解世界并尝试运用规律让我们的生活更好,这个标准不比那种虚妄的“第一”要好?
最后插一个题外话,这本书的开本好小,书特别厚。不知道是不是模仿国外那种书,适合随手看,但是感觉翻阅不是很方面,书页打开比较累。能不能把开本做大一点,哪怕a4呢?然后书稍稍薄一点嘛。
《莱布尼茨、牛顿与发明时间》读后感(篇二)
原来只是认为是一本短小的讨论时间的书籍,后来才慢慢觉得是一本传记类或者说编年体的科学小说一样。首先说一下自己的一点整体印象,就是很拖沓,很长(可能是我对一些特定时间发生的特定事物没兴趣,所以觉得读起来无聊才会有所感觉,惭愧)。其次就是德文的书籍翻译过来可能确实读起来有所晦涩,不是翻译的问题,就是我们生活的环境和欧洲不一样而已。
最后,说一点自己的零星想法吧:
1.莱布尼茨说,时间本身并不存在,存在的只有事物之间的时间关系。时间不是数量或者大小,而是事件之间的关系,即依次发生的顺序。确实,我们过去的前一秒钟,去哪了呢?这一秒可能的作用就是用来定义下一秒的前后关系?
2.天才就是天才,牛顿是1642年圣诞节出生的,23岁就完成光学原理,微积分的初步思路,25岁完成剑桥的学业之后就是研究员了,1年半之后已经评为数学教授了。。
3.固定的时间标准有助于我们在今天运用“时间”这一概念,仿佛这是个存在于我们身外的确切事物。但是,它究竟是什么?在许多人看来,回答这个问题需要借助钟表面盘,就连阿尔伯特爱因斯坦也想这么做:时间是从钟表中读取的东西。可是,钟表测量的又是什么?让我们暂且相信,时间是一种用来在事物变迁之中辨别方位的机械辅助手段,中世纪僧侣与近代城市居民为不同的目的使用不同的钟表,而作为殖民运动先驱的航海家与17世纪的自然科学家同样依赖更加准确的精密计时器。
4.在英文里clock 就是模拟滴答滴答的声音,所以钟(clock)的概念是那种可以报时和教堂的塔钟,而不会鸣响的怀表则被称为表(watch),人们看一眼就能知道时间。
5.我们感觉时间在奔跑,其实在奔跑的只有我们自己建造的仪器的指针,还有我们自己。
《莱布尼茨、牛顿与发明时间》读后感(篇三)
这是刘玮老师在听书《实践理性批判》的书中给听众推荐的一本书,我当时特意收藏了一下,今天来听。这本书的主题是关于“时间”的,时间的背后是“技术-社会-科学”这三者之间的互动。解读者分成三部分对三种互动模式进行了解读: 第一,技术和社会;重点讲了钟表这种技术对于人类社会的重大意义,这个观点和我之前在《技术与文明》听到的观点如出一辙,它们都把钟表,或者说计时工具的发明,看做是资本主义发展的重要前提。在钟表发明之前,人们对于时间的观念,基本停留在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或者根据季节,春耕秋收,假如人类一直停留在农业社会,保持这种时间观念其实也没什么大问题,更精确的计时工具,的确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手工业时代,匠人招收学徒,学徒的工作时间非常有弹性,基本上,也可以看做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跟农作没什么区别,但是,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雇佣制代替了学徒制,资本家需要规定雇佣的工人几点上班,几点下班,所以就需要有更精确的计时工具了。惠更斯发明的钟摆,就解决这个问题,把人们对于时间度量精度,从小时升到了分钟。更精确的时钟的发明,还影响了除了商业之外的其他领域,比如航海,远洋的船上,想要定位,就必须知道精确的时间,因此随着计时工具的越来越精确,人们的远洋能力也越来越强;更精确的计时工具的另外一个重大作用是推动了牛顿物理学的发展,这个其实很好理解,假如不能精确度量时间,牛顿的运动定律中那么多时间变量t就无法度量,牛顿的运动定律都无从谈起了。 第二,社会和科学;这一部分就轮到书名中的两位主人公出场了,其实我只知道牛顿和莱布尼茨关于谁发明了微积分,有过争论,却不知道他们两个关于“时间”的观念还有过这么不同的看法。首先是牛顿的“绝对时间观”,牛顿认为时间(也包括空间)是绝对的,全宇宙有一个统一和均匀流逝的时间,对与所有人而言都是一样的。比如,解读者在这里举了一个例子:我们和朋友相约“晚上7点半一起吃饭”,这个晚上7点半,是绝对的,对于我和我朋友而言,都是没有歧义的。而莱布尼茨不这么看,莱布尼茨认为,时间是一种人的理念,时间是理性的产物,时间并不是最本质的,时间背后的因果关系才是。解读者在这里举了一个例子:我们和朋友相约“下了班一起去喝一杯”,这句话本身并没有任何描述时间的词语,但是我们知道是什么意思; 第三,科学和技术;这里终于轮到书名中没有出现的隐藏大boss出场了,爱因斯坦,他提出的相对论,其实是向莱布尼茨致敬,解读者认为,莱布尼茨的“相对时间观”提出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得不到重视,可以说是“活在牛顿绝对时间观的阴影之下”,因为牛顿的绝对时间观实在是太深入人心了。莱布尼茨的时间观只能吸引哲学家的兴趣,在哲学家的圈子里传播,但是,爱因斯坦的出现,改变了这个状况。爱因斯坦之所以会提出“光速不变”的假设,以及随后会提出相对论的观点,其实都是从他“追光”的思想实验开始的,他发现,假如没有“光速不变”这个假设,就会发生很多因果倒置的荒谬的场景,所以,本质上说,爱因斯坦继承了莱布尼茨的时间观,并在此基础之上,把莱布尼茨的哲学观点转化成了物理学说。我特别喜欢解读者的这句话——相对论其实是让时间的相对性去服从因果律的绝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