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别处》是一部由法国作家莫泊桑所著的小说,通过描写主人公弗朗索瓦的内心矛盾和挣扎,展现了对现实生活的不满和对理想生活的向往。小说以细腻的笔触描绘了人物的情感和内心世界,引人深思。通过对弗朗索瓦的生活轨迹和心灵变化的描写,表达了对现实生活的反思和对理想生活的追求。
《在别处》读后感(一)
前半部分深刻入髓。后半部分太过私人,像是阅读秘密日记,明明知道那些文字对下笔之人非常重要,却与他始终无法深交,有种侵入私人领地之冒犯感,想融入却很难共情。即使这样,作者的笔触的确如刀刻斧砍般,一下下刻在生活的真相之上,而这个真相本身足够痛,是绝大多数人不敢直视的。也许正是因为世间的痛太多太深太赤裸裸,才要梦回故乡,寻找那些最初的纯真,最初使自己变成现在这个自己的原始隐秘。
《在别处》读后感(二)
到“北漂记”为止,作者大部分抒情部分皆撒向周遭荒芜而又荒诞的生活环境,甚至连充气娃娃的遭遇都有详细的描写。温情的部分实在太少了,甚至他如何认识自己的历任女友、两人为何相爱、女友相貌言谈……除了第一任女友“芸”略有提及之外,其他似乎都不重要,不值一提。相濡以沫的爱情不值得多一点篇幅吗?世俗生活中的一切,甜蜜的爱情、物质生活的改善、社会阶层的提升、功名利禄下的功成名就……在作者这里似乎重要,又不重要,并不构成他毕生追求的部分。我深信作者有能力过上功成名就的生活,但似乎他自己不愿。他如此描述清华园的师兄:“线装书陈旧的气息统治着这里,不论如何泛黄、落灰、虫蛀,书籍是这里真正的主人,师兄不过是书页中一条蜗居的虫子,等待出头之日。”“我不想待在这里,成为另外的一条,从生到死被安排妥当”。这让我想起了《平凡的世界》中,孙少平也是可以不做身处险境而又无比辛苦的煤矿工人,努努力也可以过上他有些羡慕的城市人生活。可是,他不愿,他认为或作者路遥认为只有在苦难中才能实现人生价值。路遥曾借金波之口表达对安稳生活的不甘、感慨人生就应该折腾。并且,《平凡的世界》第一女主角——田晓霞的职业,不是安稳的教师,而是折腾的记者。孙少平喜欢看书的同时,也喜欢到处“溜达”以了解并观察周遭生活环境的习惯,也与袁凌惊人一致。路遥在书中表达的这些精神追求,与袁凌不谋而合。他们,对这个社会看似出离、冷静,实则内心燃烧着一把火,“对这片土地爱的深沉”。
可是,不知为何,我总觉得,这把火快把作者自己燃烧烬了。
《在别处》读后感(三)
在开始写之前,我把豆瓣所有关于这本书的书评都看了一遍,有一篇是直接批评,还有很多都是在讲本书作者袁凌的其他作品,我迟疑了一下是否因为我没有看过他其他的作品,所以导致读完这本书我不知该如何下笔。这种情况一直没有过,以前读完每本书都会对书中一些深刻的场景或者人或者事,但是读完这本书我好像没有太大的感受 书名在别处,一直讲述作者从出生的地方辗转各个地方,途中遇见的人,遇见的事,以及随着时间线,发生变化的这一切。有几个场景是给我印象比较深刻的,在描述坐火车的那一段,给我的感觉和三毛当时在沙漠里排队洗澡的场景很相像,同样都是拥挤,同样都是汗流浃背。然后就是作者陪同母亲去看火车的那一幕,给人一种很神圣却又很悲哀的感觉,一个农村妇女没有见过火车,穿着不合脚的鞋子,一直走一直走,就很想看一眼火车。就像很多女人一样,一辈子为家里操心,没有出过门,若出了什么岔子也无处可去。期间,作者的描写还是比较细腻的,因为没有去过他所写到的这些地方,读起来就一直在脑补场景,比较好奇的就是写到西安大雁塔底下的地宫里有“人体奇异现象展览”,照片上泡有福尔马林药瓶里的各种畸形胎儿,当然下次去西安的时候是一定会光顾一下这个奇特的展览。 这本书我觉得还是跟着时间线在走的,如果对这种时间迁徙感兴趣的人还是可以去读一下的,毕竟对地方以及地方发生的人和事,以及时间推移人和事发生的改变描写都很细。虽然我读完只记住了几个重要的地名,对人物价值观改变有一些感触。觉得可能还是自己涉猎太少,所以很多知识层面没有跟上,所以理解力和感触力不是很好。但是我觉得不管书写的好不好都是作者辛苦付出的成果,并且这个好与不好都是人为的认知的评判。
《在别处》读后感(四)
买这本书其实是冲着两个理由去的,第一个是因这本书的书名与许巍的一张经典专辑《在别处》同名,而俩人又都是陕西籍,结合作者的一些生平信息,我自动的把这本书的内容与那张专辑联系在了一起;第二个是因为这本书的封面,我觉得堪称精妙:上半部分应该是秦岭群山,而下半部分又是现代化城市,中间留白,我觉得寓意是说作者从秦岭群山走出城市,最后又复归。
读这本书的最大感受,是注意到作者笔下的中国(这应该在他的其他几部作品中有更详细、专门的论述),会让你觉得,哦,原来你身外,还有另外一群人,生活在那样一个地方,过着那样的生活。我觉得这是是书名“在别处”想要表达的核心。作者描写的很多次坐绿皮火车的经历,让我不断想起曾经某个时间段,坐硬座火车穿行于中国南北之间,我在火车上见识到的芸芸众生,也正是作者笔下所描绘的。怎么说呢,可能在那个群体下是常态,但背后其实存在一个界限,正如作者反复提到的秦岭这一地理界限,那背后存在着的,在我看来是越来越难以跨越的阶层界限。我也会时常想起一些人,那些人似乎的确是在被这个时代的洪流推着往前走,但他们已经远远落后于时代的步伐。你已走远,而他们,却一直还在原地。
作者的写作风格是我比较喜欢的,虽然有时候会觉得有点轻微的矫揉造作感,但细水长流般的记述中总会冒出一两句特别让人玩味的语句,在我看来,妙不可言!我想起读高中的时候,一位与我重名的同学,他虽然学了理科,但写”小作文“的风格特别有趣。读了这本书后才发现,或许他便是类似本文作者的这种纪实性写作风格吧:写作基础来源于现实生活,但却又充满超脱于现实生活的诸多感悟。与这位同学已十多年未曾联络了,他如今,生活”在别处“!?
从发展的角度来看,每个人无疑都在往前迈进。但过往经历对于每个人的意义又是什么呢?毫无疑问,过往造就了现在,但现实却又需要我们不断超越过往。人们似乎早已不在满足于线性式的迈进,而是追求台阶式的跨越,恨不得从1层直接到3层甚至再往更高层。可是在我看来,这种台阶式的跨越容易让我们忽视过往,陷入某种程度的虚无,就像是你在向世界宣告,我生来就是在这里。但实际上,我们每个人却都是,生活在别处!
《在别处》读后感(五)
每个离乡的人心中都有一个割舍不掉的故乡,一晃我来到这里已经快十年了,刚开始还想着等机会再回去,但后来在这里安家生子,对故乡的记忆越来越模糊。 如今是再也回不去了,十多年故乡早已不是原来的模样,而我已成为他人口中的陌生人。在时代洪流的裹挟下,没有人可以独善其身站在原地,岁月早已给我打上了深深的烙印。 这本《在别处》正是讲述了作者的成长经历,这是一本非虚构著作,作者袁凌是杰出的非虚构作家,真实的记录了作者从小镇八仙走到北京天通苑的故事。 作者以 ji 大的勇气和坦诚,讲述了自己童年成长、家庭以及婚姻的挫败,展现了自己亲身经历,读来总是能引人共鸣,说出了许多人的心声。 作者讲述了自己的北漂经历,小小的出租房里,到处都放着床,屋顶随时会塌,一次次的搬家,这可能是每一个北漂人必出要经历的艰难。在漂泊的过程中,体会到了生活的百味,人才会真正的长大。 为了理想,为了生存,我们不得不背井离乡,远离故土远离亲人,在陌生的城市里孤独求生。无依无靠的日子里,唯有坚强才能渡劫。 作者的人生不仅仅是他自己的人生,他代表了一代人的人生轨迹。从小县城去到大城市,从候车室回到出生地,真实记录了一个外省青年的精神成长,一段城乡中国的无声变迁。 如今交通便利了,机械化代替了手工劳作,生活好像容易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也看似更近了,实则生活的压力反而更加重了。 看到他的文字,我总是掉进回忆的漩涡里。从年少时的彷徨、胆怯,到后来的万事从容应对,我中间需要经过多少艰辛,也只有我们自己懂。 也许,这才是生活的魅力吧。看尽沧桑不易,才会更加珍惜眼下的美好。过好当下的每一天,生活就在我们的手中,学会欣赏感恩遇见,人生何尝不是一场美妙之旅。
《在别处》读后感(六)
这本书像一大块质地坚韧的馍馍,掰开了揉碎了嚼化了,才能品出滋味,尝到甘美。 《北漂记》:“徘徊过多少门窗,租过多少民房,才会发觉分离只是日常。流浪几张单人床,换过几次租友,能带走的无非几箱书”。袁凌在北京的点点滴滴,初看觉得难以下咽消化,因为并没有一条明晰的时间线。在沉浮过往的代号似的人名(诸如老胡老宋)中,也混入了芸和青两位女友的代号。对两位女友交代,也是浮光掠影,着墨浅浅。似乎对芸更多了份眷恋和不舍,从描写猪耳朵和绿萝两株盆栽的状态可见一斑。通篇看似无条理,却通过书,盆栽,井台,田地等暗线巧妙的串联在一起。这一章节,也可以改名为《离开出租屋理由的N种理由》,如果一个环境不能容纳理解自己,那就离开它吧。
《候车室》:记述了作者从高中到读研之前的一段经历和风物。内心深处的袁凌既敏感又怯弱,他惧怕拥挤,更担心丢失票根,丧失清白的凭据。这部分的诗意更浓,特别是听着火车声去旅行的一部分,既浪漫又孤寂,让人不由想起乘坐绿皮火车的记忆。 由于固执己见,小袁凌和母亲往返二十里,错过了斜坡上的安康火车站,好在通过植物的缺口,看到了火车的身影。对我来说,童年对火车绝不陌生,因为亲属家就住在铁路延线。在一个个无眠之夜,对火车的汽笛声和轰隆做响烦不胜烦。有些东西就是这样,一招鲜,吃遍天,见得多了就审美疲劳了。 这部分,还记述了几个关于候车站和铁路的幽暗轶事,充满了野蛮、愚昧和无奈,结合作者的职业,社会上的阴暗的东西浮现出来,加深了人对旅途的恐惧,证明了生命的无常。 袁凌也提及了自己的婚史,对那段不成功的婚姻,作者在字里行间展现了它的纠结和苦涩,夫妻也只是旅程的同行人而已,也许在一个岔路,今生就此别过。 杞人忧天般对丢失车票的恐惧,是一条钢丝一样坚韧锋利的伏线,在本章节的收尾处强力回收,让读者在体味黑色幽默之余,更感受到鲜血淋漓的痛处。
《在县城》记述了兰考、奉节、新晃、枣庄、柞水、漾濞几个县城的风貌,夹杂了作者别样的感受。由于只是匆匆过客之作,表现力和寄托的情感比不上前面的两章。其中枣庄煤矸山崩裂事故,充满魔幻现实主义色彩,我在网上查了一下,负面的东西已不见踪影,只有《山东枣庄:百年煤矸石山“变身”国家矿山公园》一类的旧闻,遇难的十几家人,像条慢慢流尽的小河,无迹可寻。
《西安往事》主要内容是作者在西安读大学时的所见所闻所感,记述的东西,与我想象中的西安很契合,一座古老干燥的城。这一章节,有些细节已经颠倒了时间线,有一种微妙的恍惚感觉。难得提及了吃食,之前还以为作者对食物毫无兴致可言呢。在开学汇演中唱《黄土高坡》,如今看来确实雷得让人头皮发麻,但是我们今天的靡靡之音,在若干年后,又会被后人怎样看待呢。
《过秦岭》秦岭是天堑,翻越了秦岭,人生的际遇会完全不同。这个章节记述了客车过秦岭,绿皮火车过秦岭,通过高速公路过秦岭,徒步跋涉过秦岭,鸿雁传书过秦岭……与女友小絮的那次完美错过,属于沉重无奈的浪漫,真可谓:千山万水脚下过,一缕情丝挣不脱。
《洪水》篇幅比较短的一个篇章。袁凌渡江失败的经历,别有意味。提到资历,想起过去的顺口溜:“自然灾害吃过糠,民兵训练扛过枪,文攻武卫负过伤,游泳比赛渡过江”,看来袁老爷子很有资历。
《住瓦屋》最有趣的部分,是石板屋的独特生态,与瓦屋无关。袁凌无疾而终的初恋,似乎证明了他无法有天长地久的爱情,他的感情观过于唯心冥顽,也应了自己提到的观点我:文学青年靠不住。
《出生地》由故乡一条狗写起,讲述了上一辈人的身世。对母亲的缅怀,也客观克制。如袁凌一样,母亲也是个毫不妥协的人,作为医生的妻子,死于注射过敏,也挺不寻常。树木被砍伐殆尽,流逝的不只有水土,还有与之共同成长起来的一辈人。
《寻梦记》对于一个没有理想的庸人,我的梦似乎只在睡眠中,睁开就消散了。
《在别处》读后感(七)
在悲观的时候,我们还是要找颗糖吃!有人下班后打游戏到半夜,有人花了好不容易赚来的钱支持偶像,有人选择大吃大喝再和朋友一起去唱歌,这些都是那一点点微不足道的甜。
1. 如果以后有谁得罪我,我就要推荐他去读这本书!
花了三天时间,我读完了袁凌的《在别处》。
这不是一本好读的书,也不是一本有趣的书,更不是一本值得推荐的书。
我读的时候也万分痛苦,像是在接受一场永无止境的考验。
每天我读三分之一,接受三分之一的考验,然后休息,第二天继续,终于,在今天,我读完了。
也经历了所有的难关,但我通过考验了吗?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如果让我回到读书前的那一刻,我还是会选择读这一本书。
这是一本好书,毋庸置疑。
但这本书也有很多很多缺陷,他的笔法,叙述方式都不讨喜,也就是不迎合当前人们的阅读习惯。
我们已经习惯于一目十行,看事情的起因,经过,结果。
但这本书太过琐碎,第一章节提到的某个情节,直到倒数几页才有后续。
如果没有耐心,读这本书将是一种折磨,一种酷刑。
读完以后,我深深觉得,如果以后有谁得罪我,我就要推荐他去读这本书。
这本书就是有这样的魔力,让你读了一点就想放下,但又不能完全放下,只能硬着头皮读下去,像是在地狱接受生前的刑罚。
一遍又一遍,在磨盘上奔跑。却又躲避不了被碾碎的命运。
这本书讲述了作者差不多半生的经历,小时候的家乡,长大后的漂泊。
第一篇《北漂纪》写得非常好,讲述了自己在北京数年的漂泊,和几任女友的感情经历。
在文中,作者没有丝毫掩饰自己的意思,或者因为他是一个所谓的非虚构作家,不擅长遮掩,反而擅长揭露。
在这篇文末,他写到自己为了打发空虚寂寞买了一个充气娃娃,在离开北京之际,把她埋在地下,可她后来被挖出,身体被折断。
作者由此明白了北京不属于他。
现在很多人写北漂,偌大的北京没有自己的容身之处,我也看过一些,但都没有他写得好。
其他篇目则讲述了他的家族,朋友,恋人。
这么看来,这本书相当于自传,但又不完全等同。
每一篇都有主题,但都是从作者自身的经历出发。
和我4月读的那本马尔克斯的《活着为了讲述》很像。
当然,他的经历没有马尔克斯那么传奇,他的叙述也没有他那么吸引人。
唯一相同的是,他们的生活都非常苦。
马尔克斯的苦埋在底下,你越是读越是能品出来,时间长了,才能理解。
他的苦平铺直叙,浮在表面,虽然没有刻意地说我过得好苦,但确实,每一篇都写尽了生活的苦。
自己的苦,家人的苦,朋友的苦,生活的苦,恋爱的苦。
我读书的时候,嘴巴里只有一种味道,那就是苦啊。
读完以后,我真的很想找颗糖吃。
现在活着的人,哪一个生活不苦了?
大家生活在重重的压力下,连从屏幕前抬头呼吸一下都很困难,更别说让他们努力奋斗,追求梦想了。
当连活下去都成为了一种奢望,还有什么能够让我们体会生活的美好。
前不久腾讯某高管说,我们在庆祝青年节的时候,青年正在睡觉。
如今青年想在青年节睡一觉都不容易,还要被别人指责他们不够青年。
看过一些写追星族的文章,他们疯狂,他们热爱,极致者几乎是把自己的一切都投入其中。
好不容易赚来的钱买了几百字数字专辑,最终反映出来的只有一个数字和一句偶像的谢谢。
我以前无法理解,现在倒是慢慢能理解了。
对于他们来说,生活就是泡在苦水里,只有那耀眼的明星,才是生活中唯一的指望,唯一的糖。
就好像一个人躺在生活的谷底,遥望触不可及的星空。
2. 在悲观的时候,我们还是要找颗糖吃!
我的生活也很苦,时常想找个人倒倒苦水,但大家都很忙,没空听我说话,发在网络上,也几乎没有阅读。
这是理所当然的,毕竟谁都想在紧张苦闷的工作之余,看点轻松愉悦的视频,或者帅哥美女,给自己一个幻想。
不如此,只怕明天上班都没有动力。
理解的,但我还是要说。
我这份工作其实很简单,一天两个小时就完成了,所以我才有这么多时间读书,写小说。
但在不久前,有个同事说我负责的这个账号是他的,原因是他投了钱推广。
我原本无心和他争辩,毕竟我还在实习期,又没有业绩压力和提成,但他不依不饶,说了很多冒犯的话。
我和他在群里吵起来,最后我的直属领导让我别回了。
他的话语落在群里,没有回音,渐渐地消散了。
事后,我想,我和他争辩的时候就像是两个小丑一样。
在群里,在领导面前,争着说自己的工作是有意义的,像是在证明自己的人生价值。
其实,我和他的工作都没有意义。
我的文章是复制粘贴的,他的推广是第三方刷阅读量的,现在想来,真是好笑。
停止争辩后,一切如常。
没有领导出面,即使他们看见了,毕竟对他们来说,这些都是不值得的小事情。
我和那位同事,都只是为他们赚钱的工具而已。
只要工具能正确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没有闹大,即使两人内心都受到了伤害,又能怎么样了?
谁关心了?这么一想,我想和他同病相怜了。
生活中还有很多苦楚,苦得说不出来。
多少人曾经在深夜里流泪,一个人在回出租屋的路上大喊大叫,在莫名的情景下笑出声来。
但那又能怎么样了?生活还是在继续,明天还是要上班,这似乎成为了无解的圈套。
在悲观的时候,我们还是要找颗糖吃!
有人下班后打游戏到半夜,有人花了好不容易赚来的钱支持偶像,有人选择大吃大喝再和朋友一起去唱歌,这些都是那一点点微不足道的甜。
我的甜是读书和写作,看上去似乎有点优秀。
但他带给我的其实和大吃大喝是一样的,这些糖果之间并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有句话很流行,彼之蜜饯,我之砒霜。
能够找到属于自己的那颗糖才是最重要的,不要盲目地去模仿别人。
毕竟生活是自己的,苦也是自己的。
最后,作者在描述自己小时候生活的时候,我很有感触。
特别是写小时候的老房子,家族一堆人一起住的场景。
我家以前也是这样,但随着时间的过去,老房子变成了新房子,一家人各自打拼。
看上去更好了,大家却没以前那么开心了。
过年的时候,没人去看春晚,都凑在一起打牌,我看着他们莫名的生气。
但我看到年迈的奶奶在妈妈的怂恿下收茶水费
长大的弟弟在牌桌上大吵大闹和他冷若冰霜的父亲争执
爸妈轮流上场相互指责对方打牌技术不行时
我突然又有点开心了,或许家人一直都在,欢乐也只是换了种方式。
我没有加入他们打牌,一个人坐在楼上看小说,听着楼下的动静,也并不觉得很寂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