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前的一次长跑比赛》是一篇描写人生奋斗与坚持的故事。主人公在长跑比赛中遭遇困难和挫折,但始终坚持不懈地前行。最终,他战胜自己,赢得了比赛,展现出了坚韧不拔的品质。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只要坚持不懈,就能克服困难,取得成功。
《三十年前的一次长跑比赛》读后感(篇一)
只看了《长跑比赛》一篇。手法技巧学习: 1.开头直接。“为纪念一个天才xxx”。 2.铺垫热闹浓重气氛,形形色色都说一嘴,再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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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写长跑比赛跑道外的事情。拉牛粪的王干巴调戏女右派,流氓桑林挺身而出,“一个人做点坏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不做好事” 8.通过写场上几人的表现,以“大鹅式运动员右派代课朱老师”的称呼引出插叙,写朱老师被划做右派的原因。 9.引出插叙写朱老师的肺活量,通过河边与其他右派游泳、憋气显出其特点 10.描写最后几圈大家的状态,此时警察出现,人群骚乱,心虚的运动员乱了阵脚。李铁和戏子的反应总共两句话,只写冰山一角。 11.结尾意犹未尽,“地道绝不是为了种几棵大烟”,那是为了什么?戛然而止,吊足胃口。
1/3页《三十年前的一次长跑比赛》读后感(篇二)
喜欢这本的原因有三,一是莫言的说书人视角。比如这本中的《我们的七叔》,他用第一人称说我叔叔怎么怎么,我们村子怎么怎么,我看到了什么……虽然是第一人称,但视角很广阔,写着写着就像第三人称,长篇大论某某怎么样,多少年前又发生了什么事,“我”在叙述里逐渐隐去。这种第一人称旁观视角真的很有意思,不像第三人称那么远,又不是在用第一人称写自己的故事那样近。 第二个喜欢的点是喜剧风格。这本给我很明显的黑色喜剧感。不同于很多带有忧伤质感的小说,莫言不少小说都有些黑色幽默的感觉,里面有奇怪的人物,致郁中带着好笑,还有一些尴尬的情节和对话。人物略带滑稽、夸张、讽刺,一些可笑一点可恶又很可怜。 第三个喜欢的点是这本书很热闹。感觉很多人在出场,说话,做很多不同的事,但故事也不显过分凌乱无序。 目前只读了莫言三本小说,都挺喜欢,他的语言繁、美,视角又不显“乡绅”,而是有一种融入农民的“土”感,在他的笔下,丧事总在喜办,被生活重压的人手上长了厚厚的茧,让他们忘记了时时喊疼,而是过着欢腾吵闹,鸡飞狗跳的生活。
2/3页《三十年前的一次长跑比赛》读后感(篇三)
- 看书名是记录一次长跑比赛,其实是为了纪念一个人,与其说是纪念一个人,不如说是纪念一群人,一群被归类为“右派”的人,一群身怀绝技的人。 - 这群右派,有报社总编,有外科名医,有剧团名旦,有话剧演员,有建筑总工,有大学教授,有运动健将,有流氓作家,这个团体人才荟萃,总之,没有一盏省油的灯。 - 这群人里有个叫朱总人,年轻时候在大兴安岭抬木头伤了脊梁骨,成了驼背,俗称罗锅。他是富农出身,是小学老师,是个因为走路先迈右腿而被划为“右派”的人。 - 朱总人是个极具运动天赋的奇才,他可以用当年还很罕见的背越式完成跳高比赛,越过一米五的高度;他用怪异的发球和打法,打败了县乒乓球冠军;他还有个外号:铁头老朱,可以一头撞断拴马桩;他肺活量惊人,可以在水下憋气10分钟;他耐力了得,在有省体工队专业选手参加的长跑比赛中拿到第一名。不得不说,朱老师是个身强力壮、身怀绝技、身残志坚的人。 - 在那个社会动荡物质匮乏的年代,莫言没有再去刻意渲染苦难,反而用喜剧的手法描绘了精神世界极其丰富的一群人,让我们看到这群人在追求自由,争取自由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开朗、健康、热烈的生命力,一种从苦难的生存状态中展现出来的乐观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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