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晨,小镇银装素裹,晨曦照耀着白雪,宛如梦境。清晨的小镇静谧而宁静,炊烟袅袅升起,小鸟在枝头歌唱。街道上稀稀拉拉的行人匆匆赶路,迎着清冷的空气,一天的开始充满期待与希望。这个冬晨,小镇如同一幅优美的画卷,让人心旷神怡。
第一篇
冬日的清晨,我早早睁开双眼。可是,天空和太阳似乎还在呼呼大睡,没有丝毫要醒的念头。我一面往门口走,一面望着天空,“喂,快醒醒!”我小声喊了一句便立刻转过身跑出家门。
出了门,一股腥甜的气息穿透我的身体,从手上溜走,从鼻尖划过,冰冰的像霜一样。太阳啊太阳,你怎么还不出来?
天空慢慢变成灰蓝色,变蓝,再变蓝,很快变成了海水一样的蓝色。天,慢慢睁开眼睛,温柔地叫人们起床。路上的行人便多了起来。
天边悄悄露出了一抹金光,阴云渐渐消散,光圈涟漪般,一圈圈一点点一寸寸走了出来。抬眼望去,已有细碎的阳光从云层穿透,坠落到人间。“嘀嘀嘀-叭叭叭”的喇叭声同阳光一道儿出来了。声音虽刺耳,但又让人感觉新的一天已然开始。猛的漫天红霞悄悄在人们的谈笑间蹦了出来,是一只凤凰翱翔于九天;是一个顽皮的小孩在蹦蹦跳跳;是人们脸上的气色精神饱满。太阳,终于要展头露面了!我一下子跳起来,将手伸向金光四射的地方。
走到了静谧的小道时,我才发现,一缕发丝似的微光落在我脚边,太阳他有脚啊,轻轻悄悄地挪移了。我用脚尖点了点那缕光,他便往前缩一点。我奔跑了起来,那束光跟在我左右,一会前,一会儿后,光越跑越多,我一抬头,那太阳正注视着我呢!他像一位父亲慈爱地注视着我。
我跟着光向太阳所在的地方--学校奔去。这会儿,我不是一个人啦,我是太阳散发无数光辉中的一员,在太阳的爱抚下,奔向希望!我一口气踏入校门口,所有的阳光都在学校呢!他溜到我们的怀里,脸上,发梢,带给我们欢笑温暖。我与伙伴嬉闹着,但无论怎么跑,就是跑不出太阳普照的地方,逃不出太阳的注视。于是我停下脚步,张开手去拥抱这阳光。冬去春来,夜尽昼升,这灿烂的光辉万年后也是如此吗?一瞬间我思绪万千,泪水差点儿夺眶而出。
你说,要是太阳一直照着我们,该有多好呢!
第二篇
冬天一天中最美的就要数早晨了。
周末的早晨,我站在阳台上,窗户上满是雾气,白茫茫的雾气用手一触,便散开了。那感觉冰冰凉凉的,十分舒爽。
我穿好衣服,下楼后向公园走去。果然不出我所料,到处雾气蒙蒙,让原本寒冷的天气增加了几分凉意。
远处的小湖平静得像一面镜子,只有小鱼儿上来换气才会弄出一些声音响动。湖边的竹林里时不时会传出一两声鸟叫或人的脚步声。
时间过的很快,雾渐渐散开了,人也渐渐多了起来,公园里渐渐充满了脚步声与嬉戏声,湖中的小鱼儿们好奇地将头探出水面,看着这奇特的画面。
竹林里也变得热闹起来,有许多孩子在玩耍,就连鸟儿们也互相扑着翅膀嬉戏、玩耍着。多么和谐啊!
回到家后我情不自禁地回想起了白天雾气蒙蒙的景象。
那冰凉的触感到现在还有残留的余温。那叽叽喳喳的鸟叫声还在耳中游荡。
我喜爱冬天的早晨!
第三篇
冬晨是寒冷冬天的“代表作”。
无论是遍地铺满白雪的早晨,还是无雪无霜的凛冽的清晨,都有一番别样的美景:那就是户户窗上孩子画的画。这调皮的冷空气给玻璃制的窗上染上了一层朦胧的雾,孩子们就用食指在雾上比比划划。我走在大街上被他们那耀眼夺目的透明的画吸引住了,只见画上,有的是遍地盛开的野花;有的是可爱的表情;还有的是美味可爱的食物……那些窗户一片一片连在一起,变成了一副“大合画”,这情景实在迷人。
冬天的早晨空气格外清新,深呼吸,吸进了染上青苔的白雪的味道,嗯……是薄荷味的。再吸,吸进来的是家家户户橱窗里散发的美食的味道,嗯……是早晨面包的味道……真是愈发叫人心旷神怡。
我喜欢穿上白雪大衣的冬天,因为这样,我和妹妹可以一起用它衣上的绒毛堆雪人,打雪仗。雪霜冰冰凉凉的,“呀!”雪花落在手上了,略带娇羞的的身态,一下就在手掌中融化了。我凑近闻闻,啊!“雪花水”真清新啊!我们开始堆雪人了,滚上三个大小不一的雪球,按从大到小一个一个往上堆,雪人的身体做好了,接着,我把石头、木枝和胡萝卜,一一插在雪人身上,给它雪白的身体添上几抹颜色。看着这些杰作,我们笑了,雪人也笑了。
我爱冬晨,爱它那洁白的新衣,爱它那香甜的味道,爱它那清新的空气,也更爱着它带来的快乐……
第四篇
冬天的早晨会给我们带来很多的惊喜。早上睁开眼睛,望向窗外时,你或许会看到白皑皑的雪,又或许是遍地的白霜,也或者是浓得化不开的白雾。
今年虽然是一个暖冬,并没有白皑皑的雪,但是却经常出现雾或者霜。
今天是星期六,我早早的起了床来到了阳台上,外面起了很大的雾。雾很白也很浓,像人间仙境一样濛濛胧胧,又像是妈妈每天早上让我必须喝下去的牛奶。
我出神地看着这浓浓的白雾,脑袋里却犹如天马行空一般,想象着我正站在这白雾的顶端,伸出手去摘白云堆成的“云人”呢!我继续幻想着,任凭脑袋里思绪万千,等我回过神来,眼前渐渐变得清晰了。哦,是太阳急忙跑出来了。
我自讨了个没趣,便出了门去上绘画班了。在路上,我发现路边许多花和草上都有一层薄薄的白霜,我伸手想摘一朵带有白霜的小野花,带去给绘画班的同学们欣赏一下,可是我的手刚刚摸了一下,白霜就变成了一堆冰冷的水,沾在了我的手指上。我又转身想去摘一根小草,小草上面的白霜也是一点儿也不给我面子,飞快地变成了水,从我的手上逃走了。
我站起身来,继续向前走去。走了没多远,便看到了一块比较大的草坪,草坪上的每一根小草上都结满了白霜。我吸取刚才的教训,并没有去动它们,而是后退了几步,再看了一眼草坪,隔远看去,草坪就像一片白色的海面。这时,从草坪上飞过几只白色的鸟,就像几只海鸥飞过海洋上面一样。
我爱冬天的早晨。你们喜欢吗?
第五篇
天气渐渐降低了温度,不管是早晨还是午时,天空总是灰蒙蒙的一片,没有一点光泽,连平日里生机盎然的大杉树也只剩下粗壮的树干,萧瑟地留下几片干瘪的枯叶在凛冽的寒风中荡来晃去,路面铺上薄薄一层雪,冬天来了。
早晨,穿上厚厚的羽绒服,棉靴、戴上帽子、手套、围巾,背上再贴个暖宝宝全副武装,准备出门看走走。一阵冷风吹在脸上,嘴不由的嗖嗖的声音,虽然是雪天的早晨,但还有很多赶着上班的人在站上等公交车,他们有哈气的,有搓手的,有跺脚的,把神情各异的脸藏在衣领里,围巾里。有的看似略带急躁的心情着急走的,四处张望,看路上穿梭的出租车。
看着路上来来往往的人群,在雪地上留下了浅薄而又凌乱的脚印,好像在这寒冷的雪天里,所有的人都心情低落,死气沉沉的,我也染上了沉重的心情,独自一人走在空无一人的公园里,想各种事情,就在这时,那些白色的“精灵”猝不及防地落了下来,她是冬的女儿,冬的公主——雪。公园门外传来一阵欢笑声,原来是迎接雪的孩子们,雪也兴奋了,跟着那群顽皮的孩子们疯耍起来。对这个新奇的世界充满了好奇心,有的飘在窗上、树上、房顶上、人们的头发丝上……
不一会儿整个世界已变为雪的天下,银装素裹,让人只顾欣赏美景,忘了烦心的事,让人不由得想到一句诗:“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对这如诗如画的冬晨让人留连忘返。
第六篇
在原本喧闹的都市中,很难得有着一抹静默的时段。
似是对于冬季人类也有冬眠的欲望,冬天的清晨很少能够见到能够一如既往坚持早起的人们,就连晨跑的大爷也变得少见了起来。
曾经高中时候的五点钟学习时间对于现在而言成为了一种惬意,在惬意的生活下养成习惯之后就容易懒惰。为了重拾那份曾经的勤勉,我在冬季的早晨观察着这所城市,说来倒还是第一次这么早在市区的街道四处走动。
原本吵闹的人群和车辆在个冬晨五点的时刻仿佛都消失了一般。周围的静给人一种回到了城镇的错觉,可惜的是市区清晨的空气并不如城镇那般清爽,倒反而有一种油腻腻的味道。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市区繁华背后的折射吧。
环卫工人是最早出现在我视线中的一批人,他们陆续回到了自己的岗位为这所城市做着清洁工作。也难怪很多时候他们都应该是最受人尊敬的工作者,毕竟辛苦的同时工资也少,对于而言,他们无疑是最重要的一份子。慢慢地,一家家的店铺也开始开门,不过开门营业的都是早餐店,看起来每一行都是自己忙碌的时刻,只是时间点不一样罢了。不同的辛勤对应着不同的人群,每个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人似乎都在为了自己的生活而做出这不同的忙碌。
黑色的夜晚并不想就此消散,尽管已经六点二十,可是天空依旧是黑乎乎的,大概太阳公公也想在寒冷的时刻多在温暖的地域多停留几分。对于街上一直闪烁着的红绿灯和照亮黑夜的路灯,倒是要给这个时代一个好评,毕竟生活在如今平静而富饶的环境之下,能够享受到这些,我们已经非常的幸福了。不知道老家乡村那边的路灯建设是否也像市区这边完善。
对于二十四小时都在进行着工作的岗位,倒是成为了这个时候独特的标记。
银行虽然暂停营业,但是招牌始终闪着亮光,似乎在提醒着人群门前的机器依旧是可以二十四小时使用的。肯德基的店面也依旧有人营业,看起来为了业务他们也是十分的繁忙,这也应该是它如此受到欢迎的原因之一。也有个别其他商业属于二十四小时不停工的,不过多数属于娱乐行业,譬如影院之类。
我继续小步的跑着,一边观察着周围的景象,一边心声感慨。
日子本就平静,如果每一天都能够像今天一样坚持早起,坚持锻炼,那也是不错的。可是懒惰的身子总是能够战胜勤快的心,不过也正是如此,生活才显得更加的公平。勤快的人,付出了努力的人都会有自己的收获,而那些正在休息的人,也是在为了自己即将面对的日常养精蓄锐当中……
很喜欢这样的清晨,安静又闲适,能够让自己的心绪也得到放松。比起阳光充足,却热闹繁华的时候,此刻的都市倒反而更加可爱了一些,能够让人们更加清晰地去感受自己所在的地方真正的模样。
冬晨中的都市,褪去繁华和浮躁,多了份静默和沉稳。能够感受着天空越来与明亮,能够看到人群越来越密集,能够观察到每一份工作背后的努力,这就是所谓的收获吧。比起学习,这些社会上努力的人更加的辛苦,为了家庭和生活,似乎每个人都拼尽了全力。而享受于校园生活的自己不免有些心声愧意。对于未来的生活,不自觉得多了几分从未有过的敬畏之感。
叮铃铃……
随着手机闹钟的响起,我知道我的晨跑时间结束了,倒是有些意犹未尽。
机会总还是很多的,生活也还是美好的,期待着新的一天迎来新的美好!
第七篇
虽不嗜晨,但我独爱冬晨的阳光。
在冬季,大多数人都喜欢躲在温暖的被窝里,不愿出来。而我,却一大早起来,打开窗子,呼吸一天之中最清新的空气,当有风迎面吹过的时候,我便喜欢去闻风的味道,那种只属于风的独特的味道。接着,便坐在窗口若有所思起来,因为在冬天留给我最多的只是回忆罢了,只是思念罢了。
冬天,大家最期望的就是那第一缕的阳光,那缕能温暖人心的阳光,我也不例外。冬晨的阳光,似乎被风占去了风头,温暖的光似乎没有那么烈,可我不在乎,我只是静静地在寒风与阳光的搏斗中享受这一丝温暖的气息,一丝由回忆和思念组成的温暖。冬天,带给我最多的还是思念吧,思念过去,思念亲人,思念小学的同学,思念一切的一切。
总是在冬天就变得多愁善感起来了,突然觉得一切都伤感,伤感的无法用语言来形容,这时就会觉得言语有时候也不能表达什么,包括情感。
我明白的,其实冬天的阳光才是真正的阳光,一切在它的眼里都显得有些微不足道起来。比起夏日阳光的烈,春天阳光的妩媚,在我眼里,冬天的阳光显得越为珍贵,它是不能与别的季节的阳光相提并论的,不只因为它的特别,还因为它的“淡”。它的“淡”,是平静的,是优雅的,是自然的,它“淡”的让人无从说起,毫无头绪。而我喜欢它的“淡”。
在冬天,许多人的衣服颜色依然那么艳丽,可谁知道呢,冬天早让艳丽化为一席苍白,一丝诙谐。就算冬晨的阳光也不例外。冬天,我喜欢淡淡的颜色,因为这才是属于冬天的风格,只有淡淡的一切才配得上这个“清高”的冬天。
冬天是美好的。
冬天是值得回忆的。
就像那年冬天我们的相遇。
那年冬天。我们的友谊在温暖的蔓延。
今年夏天,我就要离开属于我们共同回忆的这座城市。不舍。
你喜欢阳光。我知道的。
也许我们的友谊就像盛开在大洋彼岸的曼珠沙华那样,有的只是相互思念罢了。
但你要知道。就算我离开了这座城市,属于我们的冬晨的阳光并不会消失,只会在下一个冬天,找到新的主人,让友谊继续温暖蔓延。
别担心,我会好好的。我们都会好好的。
城之尽头,思。
第八篇
我一直认为冬日的早晨是最独特的存在,为此我特意早起去感受一番。它的美丽着实惊艳到了我。
都说落雪的早晨美,但有霜的早晨亦是风采动人,如果再配上初生的太阳,就更加韵味独特了。就像梁启超先生在《少年中国说》中的描写的那样: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意思就是当红日升起时所有的道路上都会充满霞光。如果你看到日出,你就能理解这句话的含义了。春夏秋冬的日出都很美,但我觉得冬天的日出是最美的。
冬天的早晨一般都会有霜雪,上学的路上会经常看到麦田里和土堆上一小片儿一小片儿的白色,亮晶晶的,那就是霜雪;当受到日出第一抹阳光的照耀时,便会发出淡淡的多彩的光芒,仿佛一堆宝石透过水底发出的光芒一样美,又像是一大堆的彩色星星洒落人间。如果再遇到天空中的五彩云霞,就再美不过了。不过这么美的景色只有一小会儿,等太阳完全出来的时候霜雪就会化掉了,尽管短暂但它绝代的风华也已经刻入了我的脑海中。
冬日的早晨,太阳刚刚探出头来世界就有了非常明显的一线光,天边的云彩也变成了鱼肚白,太阳升起的越高,世界就越亮,云彩就越白。
慢慢的,慢慢的,太阳升起来了,清晨的脚步渐渐的远了,转而天气越来越暖和;人们也开始忙碌起来了,开始了一天的工作和生活!
蓦然回首,再忆冬晨,让人忍不住说一句:“哦!冬晨,你好!”
第九篇
清晨,推开窗,迎面而来的是一股寒风,一股具有香气的寒风钻入你的房间,让你的心情变得格外舒畅——这也许是寒风唤起了小时候美好的回忆吧。 向窗外望去,是一条布满绿草的小道,你虽然看吧见这里有任何动物,但是可以从你的耳朵听见小猫小狗的“战况”。
小道之外,是一篇树林。它们的叶子几乎都要掉光了,只有被人“圈养” 在屋子里的树才逃过一劫。 再向河边看去,原本清澈流淌的小河已经变成了一条冰河,一些人成群结队着 砸开冰面钓鱼,他们将鱼钩抛到水中,静静等待鱼儿上钩。他们好像忘记了凛冽的寒冷,钓的如醉如痴。 不远处,又传来了男女老少的人声,他们似乎在互相交流这冬天的美丽,但却怎么也找不到他们的身影,也就只能在窗边“洗耳恭听”了。
我喜欢冬天,他虽然没有春天的风和日丽,夏天的电闪雷鸣,秋天的秋高气爽,但是冬天有他独特的美,独一无二的美!
第十篇
馄饨是南方的一种面食,乳白的薄皮下暗藏着火热的内心——那抹粉嫩像初生娃娃的小脸蛋儿。
我家门口有一家馄饨店,也算得上历史久远了。打记事起我就爱在雾气迷蒙略显湿寒的晨曦里来上一碗暖融融的馄饨。一碗馄饨下肚便在心里洋溢着水墨江南特有的流水人家的脉脉温情。
我喜欢馄饨,喜欢馄饨带给我的待人接物的启示。
馄饨的鲜美源于馅与汤汁的完美搭配。不同馅的馄饨就应当配上不同的汤底。美味来自合作,世事亦然。一个团体并非个个都是诸葛亮,个个都是猛张飞。只要你在团体中尽到恰如其分的职责,你就是成功的。
以阿里巴巴为例,马云是阿里巴巴中最为人熟知的,大家看见阿里巴巴、淘宝,脑海里跳出的一定是他。却鲜有人知道阿里的陆兆禧。马云曾说他很佩服陆兆禧,他可以管理阿里这样庞大公司的内务并将其打理地井井有条。作为商人,马云无疑是成功的,但缺少了部门经理的协作,敢问马云一人可能打造出马氏传奇,打拼出一片天下吗?当然不能。没有人是一座孤岛,没有合作的人也许可以通过个人奋斗来成就梦想,但其道路必将崎岖不堪。故而不要自负地认为自己是一个团体中最厉害的那个,你之所以厉害是因为团队的存在。
在璧白的瓷碗中,馄饨总是安详地居于一隅,给人和气之感,就如同古圣人常言的“和而不同”的中庸之道的气息。
喜爱庄子,因为他的淡泊洒脱。纵然生在战国时代中,仍没有人能阻碍得了他自在的身影,也没有人能拘束得了他天马行空的想象。他是个个性十足的才子。因为对统治者的不满,他放弃荣华富贵自在地过着他闲云野鹤的生活。在浩淼的江湖上,他和明月为伴,与清风为友,自在高歌,仿若遗世独立,静美之极。在秀美的山水间,他掏出荒芜的尘世,找到了今生的归宿,悠然奉行着他的齐物逍遥。
这样的人是智慧的,没有在众人皆醉时站起来激扬文字,怀着匹夫之勇一语点醒梦中人,而只是默默地隐居山水,自食其力,远离官场的倾轧。在一些人眼中,庄子是避世消极、软弱的。在我眼里,他是理智的。但是世风如此,凭他一人如何力挽狂澜。一石激起千尺浪不过空谈,残酷的现实照映出美好的向往多么天真。面对现实,庄子没有放弃他的信念、他的追求,逍遥山水,独善其身,成为一棵独自守护着心灵月亮的树。他的人格魅力至今影响着人们,他的《逍遥游》等著作仍被奉为经典而流芳百世。
生活的智慧总是无处不在的。
眼前平凡的馄饨却隐藏着禅意,品尝馄饨不只是它的滋味,还有它的睿智,盛馄饨的还是那只碗,只是品尝的人不同了就品尝出了不同的风味。
馄饨老店依旧静静地安居于路边,等待着四方来客的光临,秋风中它的招牌随风晃动着,古朴的风致不随时光的流逝而削减,依然用它地道的味道迷醉着小镇的百姓们……
第十一篇
今天听新闻说20:30-21:30关灯一小时,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关灯?就问妈妈爸爸,他们让我自己去网上查一下。原来“地球一小时”在2007年发起于澳大利亚的悉尼,用1个小时的短暂黑暗,换取明天更多的绿色希望,以此来表明从自身做起节约资源的决心。刚开始我还是不太明白,后来听妈妈讲,我们生活的环境越来越不好,我们需要低碳生活。从网上查得知低碳生活,就是指生活作息时所用的能量要尽量减少,从而减低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保护我们生存的环境,还告诉我们要注意节电、节水、节油、节气,从点滴做起,我想原来就这么简单啊!但妈妈告诉我,做好这些并不简单,如果大家都做好了,也不用提倡这个活动了,正因为我们都不注意,不从自我做起,所以环境越来越不好,这不是能力问题,而是态度问题,是大家都没有重视环境。妈妈还告诉我要从自身做起、做好,还要带动我身边的人做好。我有了很多想法,我一定做一个节约的好孩子,要从自身做起,减少白色污染,多使用环保袋;巧用废旧品,改造多余废旧品,生活废弃物要分类处理;节约用水、用电,节约纸张,远离一次性用品,争做小志愿者,宣传爱护环境。
我希望我们的生活环境越来越美好。
第十二篇
地球一小时环保一小时
3月的最后一个周六,这个美丽的日子,我们将迎来一个最环保的一小时,在这个60分钟里,我们可以骑单车出行;我们必须关灯灭电呼吸纯净的空气。啊!地球一小时,环保一小时。
让我们牛通社小记者们一起开启环保游行,一起举起环保标牌,一起行动起来,一起驱走雾霾,让蓝天白云绽放风姿,让阳光普照大地。携起手来,为能见蔚蓝贡献一份力量。地球一小时,环保一小时。
当处处亮灯熄灭,点起美丽的小蜡烛时,你是否感受到了蔚蓝天空的宁静;当“60”形状的蜡烛被小记者们点亮;当我们为能见蔚蓝共同许下心愿,你是否感受到了蓝天在抽泣?少开一天车;多留一抹蓝;少用一双竹筷,多养一株苗;不吐一口痰,多开一朵花。为我们的未来做出一些行动吧!地球一小时,环保一小时。
环保是多么重要,我们要珍惜每一抹蓝,从我做起,不仅仅是一小时熄灯,要从每时每刻做起,让雾霾尽少乃至永不侵蚀地球!地球一小时,环保一小时.
第十三篇
走一小步再走一小步
走一小步,再走一小步。踏过一个个间隔很小的脚印。回首,会发现自己已经迈出了一大步。——题记
初三真是一个繁忙的年华。进入初三,总感觉一股无形的压力压在自己身上,有如背着一座大山,直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一开始上新课感觉还好,可是一步入复习,每日每夜轮流着复习着考点,那些似曾相识的知识有如繁星点点,满天星斗,叫人如何才能数清数尽呢?
一张连着一张的练习卷,一本接着一本的复习资料,一沓挨着一沓的知识整理笔记摆在我的面前,犹如三大座大山,令我不禁感慨:蜀道之难,莫如中考总复习之难啊!
这么多的内容,什么时候才能复习完呀?于是,夜自修上,我总是一头雾水,自乱阵脚。当自己累得想要放弃时,却又担心最近的一大堆的任务还没有完成应该怎么办;可是一想到那一大堆如山的作业时,我又打起了退堂鼓。如此矛盾、彷徨,搅得我整天心神不定,坐立不安。
周末回家也是一样。前一个念头想打开电视放松一下身心,后一个念头又想起了自己那一大堆的任务,只好努力克制住自己,老老实实回到了书桌前,可是五分钟后却疲累不由自主地趴在了书桌上……
不知过了多久,窗外的鸟声吵醒了我。我拿起了案头上的初一语文课本复习,却被自己当年那幼稚的字体惹得痴痴地笑,我不由得回忆起了当年初一那无忧无虑的生活……。翻着翻着,不经意间,我翻到了《走一步,再走一步》那一课,心里有些感触,于是,我重温了一遍课文,文中的小亨特那走小步,再走一步地爬下悬崖的方式,给予了我很大的震撼。是的,一小步的距离很小,但无数多次的一小步,就是一段无法估量的距离!现在,摆在我面前的,不正是一段无法估量的距离么?我总想着用什么方式快速地跨过这道大沟,却忽视了走一小步,再走一小步的威力。这种难道不是一种简单而又可行的方法吗?同一段距离,纵使蜗牛渴望这如兔子一般的一步跨过,但它只能一小步一小步地爬行着。蜗牛虽慢,它却实实在在地爬过了和兔子所跳过了的同样的一段距离!难怪西方有句谚语:“能到达金字塔顶部的动物只有两种,一种是雄鹰,一种是蜗牛。”
我开始尝试着不去想着一步跨越,而是向着跨过自己眼前最重要的一小步,并踏踏实实地走过它。我发现,当自己完成了当天作业和必须复习的知识点后,自己的心里就有了一种成就感。望着每天渐渐西下的夕阳时,我的内心就多了一份沉重与从容。
学会一小步一小步地往前走,终有一天总能够走过必经的一大步。感谢那一课,让我领略了一小步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