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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趣读后感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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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趣读后感精选
时间:2025-04-23 15:05:10   小编:

阅读《书趣》,感受到书籍给人带来的乐趣和启发。作者通过自身的阅读经历和感悟,表达了对书籍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书籍不仅是知识的源泉,更是人生的指南。读书不仅可以开拓视野,还能够提升人的情操和修养。愿我们都能在书海中收获快乐和智慧。

书趣读后感第一篇

作者对书的爱,甚至对语言的爱都是毋庸置疑的。她爱长字,爱旧书上别人留下的字。书成为了她和丈夫之间最好的润滑剂。书让她与伟大的作者、普通的读者神交。她的语言是优美的,有趣的,处处看出了安妮·法迪曼对生活的热爱。这也是书给人带来最大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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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趣读后感第二篇

可能是因为自己是从业于滑雪攀岩登山设备运动公司的原因,我喜欢书的《我的特别书架》这一章节。威尔逊的日记很打动我,恰好2012年7月9日,严冬冬先生因为山难离开,想到此章节更是潸然泪下。我把喜欢的这一章节,工工整整抄在了笔记本上,值得记下并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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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趣读后感第三篇

喜欢读谈读书的书籍。法蒂慢无意识有趣的读书人,也很浪漫。给老公的生日礼物是跑很远的路找到一个闭塞的书店买几大包的旧书。如果是一个爱书人,这因该是最欢喜的生日礼物了。家庭趣事,和中国读书家庭也比较像。作者非常细致,读书的细节的比较也能看出人物性格。有一个医生,不但读书而且藏书,买两套一样的书,分别用来读和藏。丈母娘来家做客,拿他的书看,他就跟着丈母娘的后面,为的是看丈母娘是否把书角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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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趣读后感第四篇

妙趣横生,在图书馆借的,本来想看看就还的,甚至为以前买了好多书而后悔,原来山师图书书馆里全有的,猛看了一个月的书,发现书是越看越多,看多了就不会满足图书馆了,因为图书馆的书毕竟不是最新的,书是越看越想看。喜欢法地蔓的书,还做了笔记,把书中介绍的书找来看,书迷书痴,书呆。。。。里面提到《花钱聪明,买书痴迷》中:每一次寻找书都是一次新大陆探险,一次埋藏宝藏的寻觅,一次直到彩虹尽处的征程。不论找到的是一罐黄金或仅仅是一册有趣的书,一路上总会发现奇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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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趣读后感第五篇

文笔不错的一本小书,只给了三星,给分这么低,是因为我对里面写的小故事们不是很感兴趣,或者说不是很有共鸣。为什么会如此呢?明明作者文笔挺好、说的又是我感兴趣的读书这件事。

纠结两天才想清楚,正如前言里作者说的,普通人读书是为了乐趣,想从碰到的各种零零碎碎中为自己整理出一个整体的观念来,这本书是作者要从自己书架上无数的零碎东西中理出某个整体观念的一种尝试。只是,作者整理出的观念显然是她个人的,旁人看了,有共鸣是幸运,没有共鸣也自然。

举个例子,现在有一种似乎挺流行的作法,有人每每看过某本书后就会用软件画个读书笔记的脑图,然后在网上共享这张脑图。我同意脑图对画图的人很有用,但我不知道这种图对其它人有没有用,读书感想这种东西本来就是很感性的,简缩成图后就更象是一份个人密码。作为参考,可以看看,但看看就够了。

这本书超过“纯属消遣”的水平,但跳着翻看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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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趣读后感第六篇

在学校图书馆发现了它,静静的立在靠窗户的书架上,书脊被阳光晒得退色了,封面却还是崭新的。

自认不是个广博的阅读者,关于书的书,除了这一本,只读过另一本《书店的灯光》,像是酸奶一样,从舌尖上流淌过去,还带着凉意和一丝酸味。anecdotes,这些逸事点缀了文章,让它显得温暖而跳脱。那些事,总会让人或多或少的引起共鸣,像我自己,就是一个看书很费的人,尤其喜欢在吃饭时看书,污渍是免不了了。但是自己仍然乐在其中。

这不是什么大部头,只是一册小书,忍不住吐糟,本来这本书看起来已经很薄了,但是翻开来才发现,字号和行距也很amazing,有点骗钱的嫌疑哦。好吧,吐糟结束,我们继续,不是那种充满知识和哲理的大书,只是几篇小文,但是可以引你会心微笑,就像在书店里,和你擦身而过的人拿着你最喜欢的书去付帐,有一种搭讪的冲动,但是还是最后把它藏在心里,脸上却漾出会心微笑。值得一读,至少为了那种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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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趣读后感第七篇

无处不在的平淡中不时渗透出读书的乐趣、闪烁着人生的哲理。

“从书中醒来”,已经很久没有这种令人愉悦的感觉——那该是一种多么优雅的姿势——抬起眼皮,可以想象一下。

扉页题词?——从来也没有。互相赠送书籍真的是一种很高雅的表达关爱的方式。印象里,父亲送了一本新华大辞典给姐姐——扉页题词为“送给女儿十八岁的生日礼物”。现在想起,那是一种多么深沉的父爱!

读书,读借来的书。读好书,一口气、一顿饭、吃茶的功夫就读完了,那是怎样畅快!

去过几次二手书籍市场,在繁杂的闹市小巷中。方方正正的高条书架上,分门别类地摆满了各式各样的书籍。地板上也堆满了囤积的书,更是整整齐齐。买旧书,大抵是新书太贵了!不太喜欢破旧的书,更不喜欢书上凌乱的笔迹——从前戏称图书馆那些发了黄、破了角的翻本是“掉了渣”的老古董。不过爱上旧书的人,也别有一番情调。原滋原味嘛而且是独一无二——或许哪里就有一页书上留下了你的旁注了,无论是心情、感觉还是评论,那时那景,想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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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趣读后感第八篇

要说这个暑假最大的收获,就是一本一本买了不少书,还能够看了其中的三分之一强。

下午把上班的爸爸和山山送走,又给上班的姐姐打了慰问电话,发短信给上班的妈妈。

然后不上班的我,就开始擦地,对于擦地这件事,我只会像一休哥那样,还没有人家那么熟练。

所以,在擦了厨房和餐厅的地板后,我的手腕都酸了(现在打字感觉还有点儿抖~)。

赶紧倒在沙发上,随手翻看今天的晚报,看到有《书趣》的介绍。

我也是陆陆续续看了几天,今天中午时分刚刚看完这本书,感觉也还有话要说。

我买这本书完全是受了卓越书评和豆瓣书评的忽悠,

当然,要承认其中的一些篇目还是很有亲切感很耐看,比如“书的婚事”、“身临其境”、“文学上的贪食者”、“分担伤痛”~

不过,大多数篇目,包括上述篇目,都有大量的引文,如我这般,根本不懂英美文学的人总是不知所云,而且译者所作注释甚少,所以很多文章也只限于硬着头皮囫囵吞枣。

以前除了屠格涅夫(此人的书情感真挚描写通俗),我就不怎么喜欢看欧美作品,感觉对于他们的文化总是不甚了了,没想到这么多年了还是没有长进,唉。

所以,买书要慎重呀,不能尽信文学大家的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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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趣读后感第九篇

我穿了件我最喜欢的米色毛衣,上一次穿过后就用金纺浸泡,它还残留着淡淡的香味,是我熟悉的。随手翻着美国当代最优秀的随笔散文作家安妮·法迪曼的《书趣——一个普通读者的自白》,九点就着白开水吃完了整袋(6只)椰球豆沙小面包,狼吞虎咽的,总是没饱。

书的纸张有些粗糙,淡黄色,中间几页上还被蹭破裂着几道口子,对字里行间中英文穿插倒是无所谓。每一篇都讲着和书有关的事,大堆的书单里有不少直接引语,不会不懂,因为译者太认真了,甚至出现对半的注释,又是星号又是数字的,是我从未见过的锦上添花,让你不去注意译者的名字都不行哦,原来人家是五十年代生人,北大高材生,又曾是师范学院的院长,这样的人让你敬佩,一下子觉得他的份量超过了作者,尽管她的文字可以称得上最优秀。

不知道译者翻译的时候是什么心思,会不会想起自己的孩子呢?作者毫不忌讳地公开她的家人名字、癖好、习惯,书里从头到尾都洋溢着知识家庭与生俱来的骄傲和优越感,明显还有一丝为人父母对孩子的期许。

这种感觉就像其中《文学上的贪食者》一样,美食诱惑着你的,让你难以抗拒。仿佛我刚刚喝完蔬菜汤,那是用活宰的母鸡熬做老汤,不要油腻但要鲜美,然后抓一块芝士味华夫饼塞进嘴里,窗外是时现时灭的春日阳光,把书反扣在桌上,我就这么抱着穿毛衣的胳膊趴着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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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趣读后感第十篇

本书的作者和目标读者是同一群人,他们被叫做书迷、书痴或书虫(bibliophiles, bibliomania, book-worms)都可以,但绝对不是什么普通读者。普通读者可以喜欢言情武侠奇幻,也可以研读军事历史哲学,但只有《书趣》这样的书之书不会是普通读者的菜。读书之书的是那些狼吞虎咽地吃下各种各样的书,以致消化不良的读者。他们亟需书之书为他们继续读下去提供动力,就像暴食者饭后要吃大山楂丸一样。这种动力一般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理论升华,“书之道就是博大精深”;二是呼朋引伴,“我这样的人还很多嘛”。本书既是自白,应该是分入第二类。

当然,作者安娜 法迪曼不但不是普通读者,甚至不是普通书痴。她的家世说出来吓死人,老爸克利夫顿是声名赫赫的编辑(在西蒙&舒斯特做到主编)、作家和评论家;老妈贾安娜二战时曾任时代周刊和生活周刊的远东特派记者,与白修德一起写出《中国的惊雷》;老哥金的正式职业是野外探险家,但显然比安娜更聪明也读得更多(证据可见《长字之乐》)。书里没提到的是,克利夫顿的外公是美国历史上重要的心理学家鲍里斯·席德斯,克利夫顿的舅舅威廉,被认为是有据可查的世界智商最高的人,至少掌握40种语言。有着这样的血脉和家庭环境,作者若不嗜书如命就奇怪了。事实上,我们大可指望她成为书痴界的代表。而她也没有让人失望。

本书中近二十篇文章全部围绕书或文字展开,细节上充满作者个人的经历体验,或者是小时候和电视里的智力问答PK,或者是全家在餐馆菜单上找错字,或者是和老公争抢书架的控制权,或者是观察儿子如何吃书,凡此种种,令一个书痴的细节跃然纸上。

虽然内容是那样的个性化,文章主题却全是最具普适性的。从书籍的继承、安置、索引,到阅读的环境、方式、习惯,再到文字的书写、辨别、纠错,无一不能为书痴所借鉴。从这个角度说,它又似乎能归入理论级的书之书中。比如《决不要那样对待书》,讲的是读书时的操作方式,即是否要在阅读时尽量保证书籍品相?是否可以折页、倒扣书、涂涂写写乃至撕下书页?作者的看法是,内容是唯一重要的事情,书不过是载体。破损显示它受欢迎的程度,涂写则有助于读者回顾阅读历程。作者全家都以行动支持着她的观点,她老爹为了轻松上飞机,曾把看了一半的书撕开,扔掉看过的部分;她老公则在浴缸里看书,看得背胶化开,书一页页掉下来。这么极端的情况大概会为很多读书人所不容。不过,各人书各人读,如果这样看完的书全部回炉打成纸浆,那也确实碍不着谁。但那些变成二手书的,品相的影响可就大了。私以为,二手书里最讨厌的是这样一种类型:某人拿笔很整齐地划上许多下划线,强制邀请你和他一起欣赏“好词好句”,划得又多又莫名其妙不说,到十几二十页以后,下划线又突然消失,好像宣布他终于发现,这书读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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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趣读后感第十一篇

当安妮法迪曼的《书趣》中文译本还是newly published的时候,我因为封面和书名买下来,事实上那一整套书都很漂亮很讨人喜欢。书里第一篇essay就是 书的婚事 。我不记得那本书上留着我当时的什么感想,但此刻我觉得,那描述的是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

二十多年前,我爸爸和我妈妈,他们决定组成一个家庭。他们在两张红纸上分别贴上彼此的照片,照片上的爸爸很文气温润如玉,妈妈很阳光充满活力。他们接受亲朋的祝福,把衣柜并在一起,把椅子放在同一张餐桌边,买来一张双人床,把自行车停在一处。最后,他们共享书柜。

爸爸的书装了好几个箱子,是跟随他走过很多个城而壮大起来的藏书。相比之下妈妈的书就没有那么多,但很多有被细心地包好书皮,甚至还有手抄的本子。在这些书里,有他们读书时随手写下的感想,有夹进去做书签的票根,有随意标记进度的折痕(这个继承下来的习惯我几年前才改过来)。渐渐地,这些书混合在一处,不分彼此,并且不断接受新成员。当然,你还能从择书的口味上看出男女主人的分别,但是本草备要和活动中的幼儿,他们可以和谐地并肩站在一处。假如你翻开某一本书,说不定还能碰巧看到两种不同笔记交织的观感。

二十多年,当年的藏书翻了十倍,我爸爸估计的数目是五千,这些书不再是“他的”或者“她的”,而是“他们的”。我跟我爸爸说,你找找我的书架上,有一本书叫《书趣》,你找到它,读读里面的第一篇。其实我爸爸妈妈或者是不能了解我对这篇文章带起的共鸣和期待的,毕竟这是那么自然的一件事,书的婚事。可是我不能想到比这更浪漫的事了。

将来的某天,我希望能有这么一天,我会带着我从我所有藏书里挑出的,承载我最多感情跟随我走过很多城的书,在一间房子里安顿下来,和选择我的我认定的那个人分享生活。我们说不定会有同样的书,它们在印刷厂曾经打过照面,在书店曾经并肩。我们或者不必合并书柜,我的书柜可以靠窗他的书柜可以在对面那面墙。我们分享和书有关的故事,分享书页间的情感,想来还会有一些书,它们联系着我们彼此的感情。而将来,我可以没有顾忌地用瞬间的感受标记他书本的边边角角,他说不定也会好奇我的口味并且在我的书上留下他的字迹。终于有一天,我们的书也不分彼此,我们为我们的书,也为我们的关系提供一个长久的,安定的屋檐。会有我们的小男孩或者小姑娘,从读图到识字,到养成自己的口味为自己挑选精神食粮,我们可以看着ta带着自己的藏书,走向另一个屋檐。

这样一说,好像就又成了慢慢变老的意思。那么这样讲,我能想到最完美的慢慢变老,包含一场书的婚事。

读《书趣》时的摘抄倒是在手边,有一句很同感:一本书该是一块公共园地,每一位拥有过它的人都在上面留下印记,汇在一起就是关于这书的一份温暖记忆。我喜欢这句话。我喜欢和亲密的人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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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趣读后感第十二篇

读着安妮.法迪曼的<<书趣>>,嘴角禁不住的扬起来,感觉那种在书中才能找到的小小快乐又回来了.

很羡慕她周围的环境,有这么多嗜书的亲人,朋友.这种家庭氛围就是书香门第的氛围. 我一直心向往之...她的这本书让我不由得想到杨绛先生写到的家庭场景,一张书桌,每人各据一角,中间堆满了书,很难看到对方的脸,时间就在翻书声中飞过.

回想自己的读书史.小学时候我的认字基本上和武打小说息息相关.已经不记得认字时的困难,只知道到四五年级时,我爸爸的读书速度已比不上我.我基本都是从第二本看起,看完二三四册,再倒回来看第一册. 吃饭的时候, 和爸爸人手一册武打小说,边吃边看边讨论, 常常惹的妈妈大发雷霆. 爸爸厂里图书室的武打小说基本都被我消灭了,其中金庸的是我的大爱,而老爸更喜欢梁羽生,我们常常为此争辩. 我看射雕看了三四遍,现在还能记得起黄药师的做的句子”乞丐何曾有二妻,邻家焉有许多鸡.当时尚有周天子,何事纷纷说魏齐”,这首诗被用来对付段王爷(也就是一灯大师)的徒弟...

感觉这个阶段就是我人生阅读的高峰期,如痴如醉,发展到简直可以为它不吃不喝. 有个可以相互沟通比拼的老爸,的确非常适意.不过他老人家的进步速度太慢,再加上金庸古龙梁羽生卧龙生温瑞安出新作太慢,上中学后,我终于偏离了武侠的方向,转向了言情(特别是琼瑶阿姨,那文笔叫一个嗲,我经常抱着书哭得死去活来),期间我开始辅助看了些名人名语,来应付作文.起头和结尾都是名言,比如”冬天已经来了,春天还会远吗””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要用他来寻找光明”….我基本上一看到作文题,已经在想结尾用哪句名言,这招屡试不爽,因为我的作文经常拿高分.

高中阶段由于没有找到正确读书方向,也无人引导,再加上言情作家的水平每况愈下,我一度沉迷于各种漫画中.除了偶尔啃啃背背几首唐诗宋词忏悔一下, 哎, 整个就是走入了堕落的深渊

大学沉浸于自由的空气中,自然不会亏待自己. 倪匡和亦舒兄妹的书籍就是这个阶段被我啃完的.回想起来,除了<<约翰.克里斯多夫>>中文版本, 还有柏扬老头的一系列骂文外,我还真想不起我正尔八紧读过什么书. 作为英语专业的学生,pride and prejudice在我床头放了几年还没读完,而当我无意中发现隔壁宿舍的同学和外教老头讨论<<尤利西斯>>时,我绝望到再也没有兴趣和信心去看艰涩的原版英文名著.

毕业了,工作后,还好我还看着书.这可能是受一句话的刺激,说大部分女人学校毕业后看的唯一的书就是时装杂志.我暗下决心,决不能被归到入这类.至今,我的丰功伟绩主要来自7本原版的Harry Porter,这让我对英语的阅读稍稍找回点自信.还有杂七杂八的散文,传记, 推理小说…

这个没什么读书氛围的小家庭中(身边的老公已经在电视节目的轰砸后睡着了),我缓慢地继续着我的读书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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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趣读后感第十三篇

关于书的书

——读安妮·法迪曼的《书趣——一个普通读者的自白》

安妮·法迪曼说,凡是讨论书的书,我一向都难于拒绝。于是,遇到她写的《书趣——一个普通读者的自白》,我也就不拒绝了,其实也拒绝不了。

正如书名,这确是一本有趣的书。和其他许多关于书的书不同之处在于,它除了就书谈书外,谈得更多的是作者的家庭,而家庭也和书关系密切:“我的丈夫乔治·柯尔特和我用书来互相求爱,而且把两人的图书也结成了配偶”。

这样的生活是让许多爱书人艳羡的。这是最终的完美结局,而开始并不如此顺利的。安妮·法迪曼在本书第一篇《书的婚事》就写到了因为两个人把书结合起来,因为在书架上排列规则的分歧,“很少郑重考虑过离婚的事情,但这是其中的一次”。凡事,总有一个磨合的过程,最后终于“我的书,他的书,都成了我们的书,我们是真正结婚了”。书是生活的见证。

真正的爱书人,在自己的书房大概总会有个特别的书架。乔治·奥威尔的特别书架上放的是装订成册的女性杂志。《书趣》的作者自也不例外,特别书架上是“六十四本有关南北极探险的书”。更特别的是,安妮·法迪曼和她的哥哥,从女服务员的一张“先生,您决不要那样对待书”的纸条上,经过三十年,终于悟出了“爱一个人不止一种方式,爱一本书也不止一种方式”,而文章里提到的爱书方式,也确实让人见识大增。

当安妮·法迪曼和她丈夫乔治还不是爱人关系时,第一次互赠圣诞礼物就是书,当然少不了要题词了。作者在写《扉页题词》,表面是在写题词,虽然披着“在藏书癖的等级中,这种文人交往的神圣遗留物,远远超过了书的其他因素”的外衣,实则是写爱情经历,“献给我亲爱的妻子……这也是你的书,我的生命也属于你。”这是作者得到的最美好的题词。所以才有“最美好的题词与最美好的情书一样,极少从家庭中流失出去”的感慨。

安妮·法迪曼的爱书,和从小家庭的熏陶不无关系,从小过着”浏览父母的书架便能开怀畅想他们的品味和追求,企图和弱点,比窥视他们的衣橱还要清楚。他们的书架便是他们的自我。”的生活,待到自己长大的生活,也成了“住房越来越不像一个家,而越来越像一个旧书店”。

书太多,空间太小。有多少人爱书人正在经历呢,作者在《首相的图书帝国》里提到的解决方法,这么多年过去了,可有人一试?就像可有人像作者那样,“在我看来,十九磅旧书的美味,至少是一磅新鲜鱼子酱的十九倍。你过生日也许喜爱美食,可是我却宁愿要一本价值九美元,1929年出版,文森特·斯塔利特写的《花钱聪明,买书痴迷》。”

——好吧,又一本关于书的书。难道我们都是历史学家高华说的这种人:只有在书斋中面对那些泛黄的书卷才确定自己的存在。

2014-1-14晚,77团

(《书趣——一个普通读者的自白》,安妮·法迪曼著,杨传纬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5月出版,定价:2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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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趣读后感第十四篇

关于书的书

——读安妮·法迪曼的《书趣——一个普通读者的自白》

安妮·法迪曼说,凡是讨论书的书,我一向都难于拒绝。于是,遇到她写的《书趣——一个普通读者的自白》,我也就不拒绝了,其实也拒绝不了。

正如书名,这确是一本有趣的书。和其他许多关于书的书不同之处在于,它除了就书谈书外,谈得更多的是作者的家庭,而家庭也和书关系密切:“我的丈夫乔治·柯尔特和我用书来互相求爱,而且把两人的图书也结成了配偶”。

这样的生活是让许多爱书人艳羡的。这是最终的完美结局,而开始并不如此顺利的。安妮·法迪曼在本书第一篇《书的婚事》就写到了因为两个人把书结合起来,因为在书架上排列规则的分歧,“很少郑重考虑过离婚的事情,但这是其中的一次”。凡事,总有一个磨合的过程,最后终于“我的书,他的书,都成了我们的书,我们是真正结婚了”。书是生活的见证。

真正的爱书人,在自己的书房大概总会有个特别的书架。乔治·奥威尔的特别书架上放的是装订成册的女性杂志。《书趣》的作者自也不例外,特别书架上是“六十四本有关南北极探险的书”。更特别的是,安妮·法迪曼和她的哥哥,从女服务员的一张“先生,您决不要那样对待书”的纸条上,经过三十年,终于悟出了“爱一个人不止一种方式,爱一本书也不止一种方式”,而文章里提到的爱书方式,也确实让人见识大增。

当安妮·法迪曼和她丈夫乔治还不是爱人关系时,第一次互赠圣诞礼物就是书,当然少不了要题词了。作者在写《扉页题词》,表面是在写题词,虽然披着“在藏书癖的等级中,这种文人交往的神圣遗留物,远远超过了书的其他因素”的外衣,实则是写爱情经历,“献给我亲爱的妻子……这也是你的书,我的生命也属于你。”这是作者得到的最美好的题词。所以才有“最美好的题词与最美好的情书一样,极少从家庭中流失出去”的感慨。

安妮·法迪曼的爱书,和从小家庭的熏陶不无关系,从小过着”浏览父母的书架便能开怀畅想他们的品味和追求,企图和弱点,比窥视他们的衣橱还要清楚。他们的书架便是他们的自我。”的生活,待到自己长大的生活,也成了“住房越来越不像一个家,而越来越像一个旧书店”。

书太多,空间太小。有多少人爱书人正在经历呢,作者在《首相的图书帝国》里提到的解决方法,这么多年过去了,可有人一试?就像可有人像作者那样,“在我看来,十九磅旧书的美味,至少是一磅新鲜鱼子酱的十九倍。你过生日也许喜爱美食,可是我却宁愿要一本价值九美元,1929年出版,文森特·斯塔利特写的《花钱聪明,买书痴迷》。”

——好吧,又一本关于书的书。难道我们都是历史学家高华说的这种人:只有在书斋中面对那些泛黄的书卷才确定自己的存在。

2014-1-14晚,77团

(《书趣——一个普通读者的自白》,安妮·法迪曼著,杨传纬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5月出版,定价:2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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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趣读后感第十五篇

这本书我最早看的是繁体,简体出版我已经等了好多年了。

那时我还在上大学。我清楚的记得,对这本书的热爱让我在一个暑假跑到国图不外借的图书室里,一字一句的想要将它敲出来——影印每张要2块钱。

当然这和我所有的兴趣爱好一样,在持续了不到3章后就放弃了。

这么多年后重看,仍然觉得一如既往的好看,感人。

一本关于读书的书很感人?嗯,很感人。

我父亲从小很少管我,他工作太忙,再加上信奉女孩子应该宠着养,所以从未跟我红过脸。

唯一一次让我铭记至今的言语冲突是因为我对书本的态度。

我看书喜欢乱写乱画,有的时候会在书边的空白处画看不出是什么的怪物,尽管也许那是一本《how to be a lady》之类的规范书。我父亲对此的忍耐直到有一天我拿一本书的封底做算术题时爆发了。

他不能允许我这样对待一本书。

他的书籍都保存完好,每本的签名会在扉页用竖体书写,下面有一个看不出是什么字的印章。里面虽然也做笔记,但整齐的都像印出来的。

他有时还会包书皮,但是姚氏家族的没长性体现在基因的强大力量上,通常也都是到了后来就渐渐不包了。

我对此事一直耿耿于怀,有因为从来不训我的他训了我的成分,也有因为我一直改不了这个毛病的羞愧。

我在书本上做笔记的习惯终结于高中时代。

我在一本《中国人可以说不》上写满了bullshit,傻*之类的愤青言辞,却在过后转眼就忘了。

直到它被借给一个我根本不相熟的同班男生。

当我在家里的沙发上突然想起此事的那一刻简直想一头撞死。我深深的觉得这跟自己没穿衣服站在他面前没什么区别,从此,每次提笔就会想起此事,就再也没有写过字。

但乱画就一直没改掉,反正也没人看得出我画的是什么。

安妮·法迪曼让我释怀。

她告诉我,这是神圣之爱,和世俗之爱的区别。

法迪曼家族推崇世俗之爱。他们认为读书之后留下的所有痕迹都是浪漫情调的纪念品。

最极端的例子是她朋友有一次在背包里放了一本《爱伦坡诗歌小说全集》去尤卡坦半岛旅行。每当一只有趣的虫子停留在书页上,她就"啪"的一声把书合上,最后旅程结束时书就变成一个鼓鼓囊囊的昆虫展览馆。

看得我叹为观止。

自从我发胖以后(当然,这是很久以前就开始的事了),我的书里留下的最多的纪念品是用巧克力做印泥的指纹印,花花绿绿的糖纸,水渍油渍。。。。。

最上档次的是,出游时老公在路边给我摘的小花。然后两个人在花旁边写的色情打油诗破坏了辛苦建立起的微薄情调。

所以我很庆幸找老公时没有找一位神圣之爱的读书者。否则我将少了多少“乐趣”,再也不会每次拿起他读过的书就抖落一地的碧根果渣子,也许哪天饥荒还用的着——他最近疯狂迷上这种坚果。

安妮的父亲在88岁高龄时失明了,这个一直从事编辑和文学批评,每星期工作60个小时的老人,在安妮还是个孩子时,会在拥堵的高速路上低声说:“我们在这里 / 好似在黑暗的原野 / 四周一片混乱 / 到处是挣扎与逃逸的警报 ——出处是哪里?”这时,安妮就和她的哥哥齐声尖叫:“多佛海滩!”

在诊断结果出来的那天夜里,安妮躺在父亲病房的临时小床上,和父亲交谈他一生的快乐和失望。后半夜的某个时刻,老人冷静的说:我不想大惊小怪,可你应当知道,如果我不能再读书写字,我就完了。

安妮试图安慰他说,弥尔顿在失明后写出了《失乐园》。

她的父亲说:“是啊,他还写出了那首著名的《哀失明》——‘我思量,我怎么已经耗尽光明’……下面是什么,是一个介词吗?”父亲问她。

在黑暗中,两人共同努力,凑齐了这首十四行诗的六行半

when I consider how my light is spent

Ere half my days in this dark world and wide

and that on talent which is death to hide

lodged with my useless,though my soul more bent

…………

……

我想起很久没和父亲联系了,总是表情严肃的他,说的最长的一句话是要我好好对待一本书的。看到这里时,我很想他,尽管我从来没有当面跟他说过这句话。

我想在合上书时给他一个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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