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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走到了故乡》读后感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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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走到了故乡》读后感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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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走到了故乡》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位远离家乡多年的人,在回乡的路上,感受到了家乡的变化和岁月的沧桑,同时也发现了内心深处对家乡的无限眷恋。通过这次回乡之旅,作者深刻体会到家乡才是心灵的栖息之地。

《就这样走到了故乡》读后感(一)

故乡是什么?故乡是岸的对面,在游子的深深眺望中,一次次望眼欲穿;故乡是父老乡亲的音容笑貌,在旅人的梦境里,一遍遍回放;故乡是浓韵纯正的乡音,虽离家多年,仍索绕在耳;故乡是一座乐园,在游子的记忆中,那里有着快乐的童年;故乡是母亲的家常菜,尝遍美味佳肴,却不如它甘甜美味。而《就这样走到了故乡》故乡,就是你走过的路,和曾经爱过的人。

《就这样走到了故乡》由余光中、梁实秋、林海音、柏杨、林文月、琦君等知名作家领衔,收录华语百年散文名家之作,写尽了一代人的乡愁。字里行间里流露出人生真味,用文字写下心底思念的家人、日夜回忆的故乡、曾经陪伴的朋友以及逝去岁月里的真挚感情,时光流逝,那些过往的碎片终究散落在岁月的流年里,写满了一段段痛与温暖并存的片段,记忆却似模糊又那么的清晰。

书中分这些人,那些事、味道日常、有趣生动、浮生有情、某处的余温、就这样走到了故乡六个章节。收录有余光中的2篇散文《我的四个假想敌》和《日不落家》,以家、四个女儿为主题,从四个女儿一生的回顾到女儿长大后,身为人父对不存在的“未来女婿”的隐藏敌意和可笑设防,以及四个女儿离家旅居岛外对女儿的牵挂和思念。有人说生养女儿就是赔本的买卖,父母养个女儿,就如同种一盆稀世名花,百般呵护,晴天怕晒雨天怕淋,夏畏酷暑冬惧严寒,可以说操碎了心,花尽了钱,好不容易亭亭玉立,一朝花开惊艳四座,却被一个叫做女婿的瘪犊子连盆端走了,哪个父母的心能不哇凉哇凉的?儿女们离开家乡,最牵挂的莫过于父母了,父母把儿女养大培养成人,费尽了千辛万苦,不管穷家富家,儿女都是父母的心肝宝贝。每天父母都在牵肠挂肚的惦念,期盼着儿女回家。

故乡啊故乡,我心栖息的地方,我热爱的家乡,何时才能回到你的怀中。

《就这样走到了故乡》读后感(二)

奔波的生活,为了生存为了追求远离了故乡。走着走着就走远了,故乡的路都随着长辈的老去,小辈的长大而模糊了,有时想想也挺失落。通过阅读这本名家名作的散文集,找到了一份温馨的感觉,感觉到岁月的温暖。书的封皮有山有路,有一个人在笔直的山野乡间路上行走,遇到了这本书,看见了封皮上的这个人,感觉找到了同行者。书籍的第一篇文章就令我很欣喜。“日不落”家庭的余光中,写着他的四个假想敌,把对女儿满满的爱写的很风趣,会让人想笑,笑中带泪的那种。读情感真挚语言生动细致的文字,不禁就想到了父母,对于他们而言,“假想敌”是什么,另一个闯入孩子生活的陌生人,让孩子劳累的工作,让孩子受苦的疾病,他们又是怎样预防,思维被散文发散,又想到了医院里小孩哭喊着,年轻的父母安静的背过身去,感恩中看到了故乡的路。现在报喜不报忧,儿时又怎会考虑怎会懂得父母的艰辛,故乡是童年父母面前的任性童真。读林文月的散文,温州街到温州街,想到,短短的距离,对有的人来说很远,就像城市里的邻居却从来没说过话。故乡里的邻居很令人怀念,没有高楼大厦,没有便捷的通讯、交通工具,人与人的距离却很近。文章中两位老先生之间的友谊,令人向往,好多人走着走着就散了。就像不断被休憩的道路,总在改变。许多人走错了地方因为还是记着从前的路。我从文章里感觉到故人的友谊可以维持很久,真的挺美好。不时被不同作者的文字里流露的真挚的感情所感染,通过他们文章这个载体,追溯自己的往昔,寻找一条温暖温馨的故乡路。书是用心编辑过的,将精挑细选的大家文章进行编辑,分这些人,这些事;味道日常;有趣生活;浮生友情;某处的余温;就这样走到了故乡五个章节来使读者更加细化地体会其中的情感。一般书籍的扉页都是作者写给自己家人或者挚友之类的话语,感谢他们对成书的帮助。本书的扉页写着“献给所有看清人生真相,却仍然怀有温情的人”,以这样目的去编辑一本书的人怎么会让这本书粗制滥造呢?通过阅读,感受到了编辑们满满的心意。感谢散文的作者,感谢编辑这本书的人,我在书里寻找方向,靠近故乡故人。

《就这样走到了故乡》读后感(三)

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感谢这样的文字能让时光慢下来……真的诚如扉页上所言:看清了生命却不仓促,见多了人世却仍动情。 余秋雨在《乡关何处》中写道,思乡往往可以具体到一个河湾,几棵小树,半壁苍苔。一幅幅有关故乡的的画面在作者平实的记录中铺展开来,每一篇都很美,是那种读起来觉得很古典的文字,总让人觉得一字、一词、一句都诗意满满,整体上是对生活、生命的感悟,纤细的、敏感的心思,是那种流水缓缓、细雨蒙蒙的思绪,含蓄隽永。每位大家描绘了一个个来自寻常巷陌的小故事。看似普通,普通得就像我们每个人生活中似曾相识的场景。却蕴含浓浓的人间真情与爱。很自然地,在这样的笔触下,故乡在我们每一个人心里全面复苏。 关于故乡的记忆是杯子里奶奶的假牙,是门口的搓衣板,阳台的晾衣杆,是妈妈的严厉与爱护、是爸爸做的世上最好吃的蛋炒饭吧。是太阳下山时,那声声悠长的“某某,喊你回家吃饭了……”是附近疯玩的小伙伴、是对门凶巴巴的老奶奶、楼下爱种花的老爷爷、还有许多不知名的爷爷奶奶们给予的关怀包容。是上学路上的小巷、闹鬼探险的小屋、门口的公园、海边,角角落落都洒满无忧无虑的欢笑。我们都抵不过岁月的长河,一去不回的故乡,永远是我们心中最温柔的一角,好像一不小心就长大了……那些童真与梦想,邻里之间的关心与信任,小伙伴之间的吵闹与打趣,家人之间的依赖与互助,全都活生生的。人生全是隐藏在这些琐碎的睡觉、吃饭、闲聊、玩耍中。而童年的时光那么无聊而漫长,仿佛一辈子都过不完一样。仿佛一个冰棍就可以吃上整个夏天。 虽然故乡离我们越来越远,远到这些人和事将永远尘封,没有续集,但幸运的是童年还将继续存在于我们的血液当中,还是会在某一个时刻排山倒海地袭来,然后喜怒哀乐都付之轻轻一笑。 一整个下午,我沉浸在这样的文字中,一个字一个字慢慢的读着,感受文字带给我那份宁静、那份温暖、那份纯净美好、那份回忆以及那份淡淡的感伤。 不期然的想到一句话:满是人间烟火味,却无半点名利心。

《就这样走到了故乡》读后感(四)

亲爱的你们,我们又已经很久没有见面了吧。我总是说工作太忙,没有时间回家看你们。看看自己,好像确实把大部分的精力都扑在了生活和工作上。周一到周五是工作日,现在这样的冬天,经常是起床的时候天还没有亮,下班的时候太阳却早就不知道爬到了哪个半球。阳光最灿烂的时候,我都是把自己关在格子间里浑浑噩噩。到了周末的时候,恨不能一觉睡到地老天荒,把前几天缺少的睡眠全补回来,于是 大半天的时间一不小心就又不见了。

你们看啊,我不但错过了和你们的相见,还错过了一天里最美好的时光。这样的周而复始,我会疲惫,会倦怠,也会一点一滴的加深对你们的思念。就像《就这样走到了故乡》的扉页里所说的那样,“离家太远会忘掉自己,流浪太久会想起故乡”。

大多数的我们都是在外面流浪的人,不管是因为逃离、因为爱情、因为梦想、因为执念、还是只因为一份高薪的待遇,唯一能够确定的,就是我们都在一个叫做异乡的地方,听着并不亲切的口音、呼吸着轻度污染的、经历着生活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恼,思念着故乡,和你们。

你是要问我说的“你们”都是谁吗?就是在我出生和生活最久的那个地方,遇见过的你们啊。《日不落家》里的你们是各自生活着的父母和女儿,《母亲的书》里是记忆中还没有花白了头发的妈妈,《旧城一老人》里是邻里的陌生人,《农村的回顾》里的农人们,至于我自己,你们就是你们啊,我的亲人、朋友、同学……我们曾经有过朝夕相处的日子,然后我慢慢长大,和你们中的一些人渐行渐远,甚至慢慢失去联系。但是你们知道吗,所有我们共同经历过的事情、所有我们一起应对的困难、所有我们欢笑以对的时光,是它们一点点拼凑出现在的我,是那些经历过的事和遇见过的人,让我在时光中慢慢成长蜕变。大概也没有变成多么完美的样子,但也还不错吧,这里有你们的功劳哦,来自我的故乡和记忆中的你们的功劳。

今天的这些话,不知道可不可以用来当做对你们的告白。我还是生活在异乡,和你们很难相见,但是读过这本《就这样走到了故乡》之后,就开始这样不可抑制的思念你们、想要跟你们说说话。这本书里没有你们,也没有我,可每一篇文章都可以看做是类似于你我这样的感情,都可以解读成是和我相似的思念和向往,大概它就是这样戳中我心里最柔软的地方的吧。

所以,我最亲爱的人们啊,我在《就这样走到了故乡》里我看到了他们的思念,那么我的思念,你们看到了吗?

《就这样走到了故乡》读后感(五)

说,人的一见钟情大都是第一面的颜值、谈吐、仪态、身材所吸引。自己对这本书也是一样,因为眼缘一见钟情;翻折样式的封面,署名的作者,还有被那封面的推荐语“故乡,就是你走过的路和曾经爱过的那些人”所打动。

本书是台湾当代著名作家余光中、梁实秋等先生的散文集子。一篇篇读来感受到的是流金岁月,历经时间长河,亲朋故旧、人生百态,在作者的笔下诗意般的存在。这就是他们走过的路、经历的事和爱过的人,这就是他们永不褪去的记忆里的故乡。

社会变迁人口流动,彼时故乡也如好物一般,贴着彩云易散琉璃脆的标签。回不去的故乡!是真的回不去了吗?还是从未去探寻?那个曾经有着四季的故土,那些爱你的亲人,一起长大的玩伴,邻居慈祥的爷爷奶奶,现如今的故乡的记忆里只剩下冬夏,玩伴也各奔东西渐次没了联系,甚至早已遗忘;那个生养滋润自己成长的土地,在自己渐渐长大的日子里也早被远远抛弃。阅读着《就这样走到了故乡》,我想回家了,我想念逝去的爷爷奶奶,我想父亲母亲大人,我想着已经走散在人群中一起长大的小伙伴们,还有那岁月变迁里的点点滴滴。

《就这样走到了故乡》犹如书名一般,流金岁月,时光荏苒。余光中先生写着对自己的女儿们的思念,和臆想中的“敌人”女婿们,自己以孩子的身份来体会父母的情感,五味杂陈。天下父母心,大约就是这样吧。

林海音先生一篇《豆腐一声天下白》,是其儿时旧事,读来让自己有共鸣也有心疼。文章题目大约是引用李贺《致酒行》里的一句:雄鸡一声天下白。卖豆腐的妇人天未亮就已出门,叫卖声犹如雄鸡一般,叫醒熟睡的自己。自己儿时也有一个这样的叫卖声,骑着三轮车走街串巷,叫卖着包子馒头,只闻其声未见其人。教自己读来心疼的是那收旧报纸的“诚实可靠”的小贩,现实生活中多得是这样的人,他们没有办法像一个真正的商人一样,他们没有能力只能埋头干活,摆一个小摊。“最小的事情,最少的利润,最大的骗局”,他们赌上了最后的尊严。

合上本书,才能真切体会“看清了生命却不仓促,见多了人世却仍动情”的话语 。人生经不起计算,日子像疯长的稻草,一日一日的日子又苦又甜有悲有喜,走过的岁月才是自己短暂而唯一的财富。

《就这样走到了故乡》读后感(六)

记忆里总有一座大桥,有一颗萌芽的小树,还有一斑驳的墙壁,和老旧生锈的水管,还有那开在小小一方天地的丁香花。

对于每一个生活在灯红酒绿车数马龙的的人儿,大抵都会在某一个寂静的深夜去怀念家乡的那一摸宁静,和单纯的乡音,大抵每一个人在外漂泊以久的人儿都会怀念故乡的云和树,怀念故乡的小巷,很满是烟火气味的家。

对于《就这样走到了故乡》中印象最深刻的一篇文章那就是在最开头余秋雨的《我的四个假想敌》,这篇文章是第一篇,而在我看完整本书中印象最深刻的在我脑海一直挥之不去的也是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中从字里行间无时无刻都能看书余秋雨对四个女儿的爱,而随着女儿们的成长他渐渐的开始注意到身边的小男孩,因为说必定就是这其中的某一个就将他其中的一个女儿拐跑,这篇文章温情的的背后大抵也有一丝不舍,一丝哀伤。孩子们在渐渐的长大,而长大就一定会丢掉很多东西。长大的孩子们要成家立业,就会离开父母,大抵余秋雨老师在想到这点以后也是有一丝愁云的吧。

想到这里我就忽然想到了我的父亲,父亲虽然不至于和余秋雨老师一样有四个假想敌,但也会有两个假想敌的,而现在最起码有一个已经来临了,我在想父亲是不是在时刻这个准备去应付假想敌,像书中说的一样不给那个“敌人”一个好脸色,冷着“敌人”让“敌人”知难而退,但我想最后他又会和书中写的一样,慢慢去接受,大抵每个父亲在“小情人”被“敌人”拐跑以后都会有一丝愁云吧。

《就这样走到故乡》里印象深刻的文太多太多如《母亲的书》《旧城一老人》等等文章都让我留下深刻的印象,而这些文章都有这无限的柔情和温情,化作丝丝缕缕的烟火围绕着我,最后又飘向远方。

翻看《就这样走到了故乡》像是时光倒退,将我待会那一座不孤城,那座小城里有外婆种的芋头,满是丁香花味道的小院子,还有正在树下补衣服的外婆。

小城里悠而宁静,有浓浓的乡音,而我知道这里不是那座小城,这里车水马龙,灯红酒绿。

看着书想到那些逝去而一再不复返的时光,甚是怀念,而生命不会倒流,时光更不会倒回去,而那些逝去的东西只能悄悄藏在心里,或作心底最柔软的一处,在特定的某些时光会在我们的脑海中倒流,供我怀念。

而生命中的某些人就像一列火车,一路像终点启程他么会在陪同你一段路,最后在某一站下车,他们甚至不会和你道别,而你也来不及和他们道别,就这样匆匆而过。

岁月悄悄流过,而我们只能怀念,怀念故乡的云,故乡的声音,最后就这样慢慢的悄悄的走到了那座温暖的小城,那座小城的名字叫故乡。

《就这样走到了故乡》读后感(七)

以前一直不太喜欢读散文,觉得它没有小说跌宕起伏,也没有杂文辛辣讽刺。散文用词平淡,情感也不激烈,就像一杯温吞水,食而无味。

巧得很,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恰逢身体不适,迷茫、困顿之际不知道该朝什么方向走,不知道接下来该如何寻医访药,对大夫的话也疲惫焦虑、无从判断。所以,刚开始,我以为自己是没有心思读书的,却没想到翻开书之后,一篇篇下来,竟然颇觉入味。

人不能总是激昂顿挫,书中清新淡雅的文字,细细品味,如涓涓细流润过心田,给人安慰。让人关注到我们最质朴、最平凡的生活,留心到往日习以为常,以致视若无睹的美。或许这种平静下蕴含的力量,才是病中的我最需要的,也是我们度过人生中无数坎坷时最趁手的兵器。

这本书是一本散文集,精选了许多名家的代表作汇编而成。每篇文章篇幅都不长,读来并不费力。文后附有作者生平简介和文章点评,深入浅出,加深你对文章的理解。

比如余光中先生的《我的四个假想敌》,以他的四个女儿为题材。他深爱自己的四个女儿,舍不得她们离去,却又知她们终有一日要离开自己,组建自己的家庭。不舍、喜悦、焦虑,多种感情交织,无奈之下,只能一边期盼那一天晚点到来,一边战战兢兢的提防所有的“假想敌”。语言叙述生动,一个标准的岳父形象跃然纸上,让人莞尔。

在比如梁实秋先生的《流行的谬论》,批驳了十条我们认为的真理。用语凝练,发人省醒。开篇作者就点明主旨,认为很多俗谚,本来都是多年来经验积累而成。但时代变迁,有些已近于谬论,之后就一一加以驳斥。如“树大自直”,作者认为树要修要剪,要扶要培,弯了的树不会自直,放纵坏了的孩子也不会自立;再如“老天爷饿不死瞎家雀儿”,作者认为这种船到桥头自然直的心态实在要不得,这是对生活的放任自流,是不负责任的表现,“天生万物,相生相克,没有地方讲理去,老天爷管不了许多。”

当然,书里也有令我不敢苟同,无法读下去的文章。比如陈冠学先生的《狗》这篇文章,作者本来是想写男友与狗之间的友谊,但是开篇赫然竟写着“女人也不是不爱狗,女人是男人的一半,凡男人之所爱,她自然也有一半爱着,不过女人只是将狗当宠物。”或许是时代所限,但作者之来自男人的自大,跃然纸上。让我忍不住在书上打了个大大的叉,或许它以后的文字特别精妙,立意特别深远,但我也无法再读下去。可惜了一本好书,竟收录了这样一篇文章,就像一粒苍蝇屎污了一张白纸。不免让本来想给书五颗星的我,降到四颗,没办法,谁让我是个小心眼的女人呢?

不过,瑕不掩瑜,这本书仍是一本难得的好书,适合在茶余饭后细细品读,让你仿佛跟着文字走到了自己的故乡,寻到久违的安稳。

那么,什么是故乡呢?

吾心安处,即是故乡!

《就这样走到了故乡》读后感(八)

最近工作生活诸多不顺,有很多不开心的事情接二连三袭来,有招架不住之感,甚至有的时候会呼吸困难,觉得对这可爱的世界有一种无力感。此时,看完这本《就这样走到了故乡》,很复杂的情感,让我的心顿时沉静下来。

散文就有这样的力量,于无声处,淡淡的文字,慢慢的成长,一个人几十年的光阴被浓缩成不同的瞬间,我们看到的这些人、那些事,成为一代人又一代人最值得珍藏的时光。有爱有乡愁,我想这是这本散文集所要呈现的最直接有力的情感了吧。

《就这样走到了故乡》选取了以余光中、梁实秋等为代表的21位优秀散文大家的优秀作品。故乡总能给我们带来很多话题,在这本书中,故乡和乡愁在不同的作者笔下,用各自不同的方式去表达,故乡和乡愁陪伴一个人一生,见证一个人一生,这也许是我们活着最大的幸运了吧。

书中所选有的是作家对自己所生长之地生活的记录。有人说,回不去的才是故乡。在这些文字之中,作者用自己的思绪给我们呈现出那些现在看来最美的时光,记忆是也许最真实的,无论故乡回不回得去,那些最真实的过往总会随着时间而深深刻在记忆最深处。人们一路走来,跌跌撞撞,用自己的经历诠释着那些只属于自己和一代人的故乡。很多人总会这样,想讲故事让别人知道而又羞于开口讲过去,只是遗忘了岁月,只留记忆在一个人的脑海。

书中所选有的是作家自己所接触的那些人。大人或者小孩儿,家人或者朋友,以及其他各色人等。作者和这些人发生这样那样的情感联系,时光已逝,这些人就像自己的故乡一样,渐行渐远,他们那么真实的活生生的存在,如今不知还好吗?那些曾经的陪伴,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真挚情感,饱含人情味,深情且动人。《亡妻记》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那种失去妻子以后的情感的克制与悲伤,都在作者缓缓的文字间流淌,三十二天,似乎来不及撕心裂肺,只有按部就班的流程,但读来却着实让人心痛。关于这些人的记忆,特别值得我们跟随作者一起闭上眼睛,去感受那过往的一个又一个画面,也许记忆会有偏差,因为记忆中的一个瞬间也许就是几十年。

书中所选有的是作家对身边之事的态度和看法。文人的达观与豁达给深处浮躁生活中的我们提了个醒,慢下来,好好生活,把生活当作艺术去欣赏,有自己独立的对事物的见解,不卖弄,重思考,这一点在梁实秋的散文中体现的尤为明显。我一直认为那一代的作家大都具有沉静的精神气质,读他们的散文,总有一种慢慢在潜入你内心世界的感觉,好像在把自己的内心打开,有时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就像自己瞬间也豁达宽容了一样。

《就这样走到了故乡》见证了一些人的成长和思考,在众多的作者中,生命中最重要的时光自己能在其中,回头去看,就只剩下回味和享受了,当然有时也会热泪盈眶。这些文字也许会给不同的人带来各种不同的生命体验,但与我而言,此时它能带给我最大的感受是好好感受身边的一切,好好生活,不要互相欺骗(包括自我欺骗)与伤害,无论什么时候,心中有爱,这样,当我们回首往事的时候,我们可以很平静地说一句,对于过去,我不抱歉。

《就这样走到了故乡》读后感(九)

当我写下故乡两个字的时候,忽然找不到了归途在哪里。 看清了生命却不仓促,见多了人世却仍动情。最喜欢书本封面这一句话,读起来让人心暖不伤。同事在身边,见我文档打开,留下这一行孤零零的文字,就追问着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我说,是看清了世界上所有的丑恶面目却仍可以淡然接受,遇见所有浅薄的情分却仍然保持一颗勇于去爱的心吧! 随手,我就和她说了老罗语录中讲过的例子,马路上你看到一个老太太摔倒了,你去把她扶起来,却被讹诈是肇事者,赔了钱,不久后,你又遇到了一个摔倒的老太太,你依旧扶她起来,仍旧被讹诈成了肇事者,赔了钱,直到你又在马路上看到了一位老人摔倒,你还要不要去扶她起来呢?答案自然是要的,因为,你不知道哪一次你的决定会挽救一个人的生命,你也无法确定你某一个犹豫是否会缩短一个人的人生。就像前不久重庆公交车案一样,所有人的淡漠,事不关己的态度,最终变成了一场悲剧。 生命,不过是一场悲欢离合,生老病死的轮回,每个人都可能在复制一段别人的故事,或是旧事重提,或是未来不可知,你在今天所经历的,是其他人曾经走过的,亦可是其他人向往的,可是匆匆的时光,就是需要去珍惜的当下。 书中汇集了诸多作家的散文作品,他们在向读者娓娓道来一段时光,和某个忽然之间的一场感悟。 印象最深,是收录的一篇《亡妻记》,读起来尽是哀伤。生活中细微琐事的描述,从抢救无效的救治,到安排妻子后事的每一个步骤,环节,难以掩盖的都是对妻子最深的思念。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这也是每个人都要经历的死别,只要有爱,总会有聚散,可谁又因不想尝这蚀骨之痛,而拒绝去爱呢! 故乡,终究是人一生的过往,是所有感情寄托的地方,因为爱在那里,故乡就在那里。 年过三十,想想平凡的人生旅途,最不后悔的事,就是从毕业就回到了故乡。因为这里,有我最珍视的感情和深深的留恋,有我最爱赏的风景和浓浓的回忆,它支撑了我大部分人生,让我知道自己是一个真实的存在。 晨曦已现,厨房已经开始叮叮当当开启了早餐的节奏,爸妈习惯早起,电视也传来了新闻主持人字正腔圆的口播声,陈旧的地板咯吱作响,我又闭上了眼睛,继续沉浸在暖暖的幸福中,我希望,再多感受一些时刻。

《就这样走到了故乡》读后感(十)

对于喜欢文学的自己,读好书是一种精神的愉悦,学生时代对于老师的讲解,停留在形散神不散、景中含情这样的描述里,却总觉不得其门,觉得教科书里的文章,也没觉得好在哪里呀?甚至没有课外的文章好看。现在回想那时的自己,应该就是无知的状态吧!《就这样走到了故乡》,华语名家散文精选,百年文学沉淀之作,讲真不会质疑,因为如余光中、梁实秋这样的大家,他们的水平就摆在那里,任你多么不服,看到他们的作品,你都会深深的反思自己的莽撞,那份难以企及的大格局,只会令感悟越来越深。

以往看得少,看不出门道,只会看热闹,慢慢的也在研究门道,也在尝试着自己提笔写文章,当一次次写得不尽如人意,进行不下去的时候,也会更加深刻的反思自己,会在读名家的时候多了一份探索研究,有时并不是空有素材,欠缺的表达会让你的文章读起来乏善可陈,空空如也,没有吸引没有激情。当《就这样走到了故乡》只看了前面余光中的部分,看他写他的女儿,便已经有太多话想要抒发表达了。其中有一点很深的感触是,想写出丰富的内容,首先要胸中有丘壑,他写女儿,也写日常,但却温情又精辟,并从这些日常中引申出很多其他的生活、文化内容,因为有着大格局大眼界,他说出的内容总是能够吸引住人们的眼光,而不是看了上一句就能够猜出下一句的感觉,这样的内容才是丰厚的,是充实的。

有时看到有的文章也会偶尔蹦出一个两个的名言金句,和不知道哪本名著哪个名人的话,但总会觉得嵌套得特别生硬,不是一种融合无间的效果,以前还没有这个目力,现在看得多了些,也便能够分辨出一些高下了,当然并不是不谦虚的对别人评头论足,因为毕竟自己也还没有那个能力,只能是继续的学习和欣赏。

相较于长些的文,目前的我比较喜欢读一些稍短一些的,因为自己正学习着写,想从中看看大家们都是如何表述的,即使短,主题也很突出,一个蹲、一只狗、一壶酒,都能写出情,写出韵。读起来也会轻松一些,感情也不容易散,只专注着这一点。但有一些作品个人感觉散了点儿,可能是作者本人的心情我们不甚了解,作者也没有表达得特别明朗,所以看起来有些不懂,这样会有一些影响。而有一些文又觉得作者交代得有些冗长拖沓了,许是作者感情所至,在他眼里这一言一行,每一个微小的动作,一个琐屑的程序,都寄托着他专属的感情,而读者说来不甚了解,所以读起来会觉得累。

其实最重要的,读者自身的状态也很重要,此时有正合适的心情,所以慢慢品文,就像品茶。而彼时正心烦意乱,看到的东西也没有了情致,只觉得一字一句都那样无聊,尽说些没有用的,是做什么呢?所以不要心急,若此时不静,便到静时来读书罢,若此时心境不适合,到有了那样的心境,再来读之,便会生知己之感。所谓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就这样走到了故乡》其实此“故乡”并不就纯纯的讲那个生你养你的地方,他要讲的,是一个心灵的归宿,他讲的,是生命,是情。读下来,愿你心情不沉重,愿你从心中,喜欢上这些作者,将那些闪亮的部分,移植到自己身上,让生活,有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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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走到了故乡》读后感(十一)

看清了生命却不仓促,见多了却仍然动情。这是一本献给所有看清人生真相却仍然怀有温情的人的散文集。

本散文集是华语名家散文精选,摘录了余光中,梁实秋,林海音等华语百年名家经典散文。本书一共分为六个章节,诗一般的将精选散文连串在一起,就这样走到了故乡。故乡是什么?故乡就是你走过的路和曾经爱过的那些人。你和这些人经历的那些事,你们的日常,你们的有趣生活,你们在某处留下的余温,你们的点点滴滴便构成了故乡。

印象最深的当数余光中所写的我的四个假想敌。这是出自一个父亲对女儿的爱。我相信这份爱,是母亲对子女所不同的爱,每每读到便觉得,既可爱又温暖。我相信,凡是做过父亲的人,都能体会。在父亲的眼里,女儿最可爱的时候是在十岁以前,因为那时她完全属于自己。你可以感受到一个父亲,把自己的掌上明珠视为珍宝,用自己的全身心加以呵护的那种爱。当女儿长大成人之后,那种不舍,又期待女儿有个好归属的矛盾。闲暇之余,感受一下这暖人的亲情,整个人也跟着一起幸福着。

在这个快节奏快餐式的现代社会里。人有时忙得忘了自己的根。泡上一杯热茶,读一读散文,感受生命的温存,怀念一下乡土人情,试图把曾经的经历转述给下一辈人,让记忆的河流不止息,这是何等诗意的存在。最近网络上流行一句话,人间不值得,这是一个对青少具有负面传播价值的观点。我是极度不赞同的。人生有很多不得已的地方,有很多苦,可是正因为有苦,才能更正确的感受甜。其实在我们认真感受生命,感受温情的时候,回忆感情最重的部分,那也是你最单纯最有希望的部分。生活无非是希望为过往的时间留下些什么,觉得活着那样就好,就值得高兴,这个时候你便会觉得,人间是何等的值得。

所以我是像所有的青少年,还有成年人,推荐这本书。无论怎样保持乐观积极的心态,因为生活总会给你,温暖的余温。

《就这样走到了故乡》读后感(十二)

现在很少有人是一直呆在自己出生长大的地方吧!那么亲爱的你,什么时候会想到你的故乡,想到你爱过的那些人?我出生的地方在湖南衡山县一个山村,四岁时跟妈妈一起随军到了现在的城市。过去三十多年里,回家乡的次数不超过十次。所以想到故乡,总还是四五岁时对故乡朦朦胧胧的印象:我扎着两只羊角小辫蹲在篱笆地边“种树”,从树上掰下带树叶的树枝插在泥地里,再浇点水...时间长了,我也不知道这一幕到底是真实的的还是梦境里的片段。

四岁离开故乡跟着爸爸妈妈扎根在另一座城市永州,随着妹妹的出生,我们两姐妹在爸妈的照顾下在这里成长工作。说有多思乡也谈不上,但偶尔在永州听到衡山话,就会倍感亲切。所以家乡话对我而言就是故乡的象征。

这本《就这样走到了故乡》让我有幸读到许多名人大家的作品,但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琦君的《红纱灯》。因为琦君笔下慈祥智慧的外公也让我想起了我的外公和外婆。

琦君有一个最好的外公!每年过节都专程走几十里山路到琦君家送一盏红纱灯,紧紧牵着她去参加提灯会。这会是每个人童年里最美好的回忆啊,也是琦君对故乡最深的记忆。

外公对琦君好,对五叔好。有多好?琦君的爸爸都看不起五叔,但外公说五叔只是习惯学坏了,会学好的。

我特别喜欢作者描写的这一段:外公带着五叔在后院暖洋洋的太阳下做灯笼,琦君轮流把花生糖喂到他们嘴里。简单的对话,朴实的场景,却让人感受到暖暖的亲情。

外公用木炭在地上画出大象鼻子---“阿伯伯”六字,琦君纠正是“阿拉伯”,并在右边加个八字。

琦君说:“这是外公的年纪。”

五叔在左边加了一竖,说:“您老九活这么大,一百六十八岁,好吗?”

“那不成老人精了?”外公哈哈大笑起来。

五叔果然是好人。赶提灯会时,勇敢地救下了落水的人。外公要给五叔做红纱灯,他找来两块大红薄纱绸做了两盏,一盏给五叔,另一盏不用说是给琦君的。外公还给五叔讲陆羽,一起读书,比琦君还念得快。

琦君的外公不好留在乡野,如果他能当学校的校长,肯定会有很多被家长和老师贴着坏标签的“差学生”变成好学生的。

我的外公是村里的党支部书记,一辈子都矜矜业业地为村里劳心劳力。他总是说我以后会有出息,只是我也只是泛泛。我读小学时,外公外婆到我家来小住了一段时间。外婆每天清早都起来给我做早饭:热好的白米饭盖着撒了胡椒粉的鸡蛋花。我不喜欢吃妈妈做的鸡蛋花,因为妈妈放了生姜片。我告诉外婆:你做的鸡蛋最好吃!妈妈做的有生姜不好吃。外婆告诉我:我也放了生姜,不放生姜不好吃,我把生姜切得稀碎稀碎的,你吃不出来了。原来如此啊!

虽然跟外公外婆生活的时间很短,但是一想起就觉得眼睛润润的。因为外公外婆在的地方就是我的故乡啊!虽然你们已经离我而去,但是一提到家乡,我就想起了你们。

《就这样走到了故乡》读后感(十三)

当下的世界,是信息爆炸的时代,在我们四面八方,涌来无数的数据和文字,但许多人却并没有什么收获感,反而越来越茫然,甚至找不到心的方向,这是为什么呢?我们将要去什么地方?我也不例外,但鸡汤跟垃圾食品一样,貌似美味实则价值了无,所以最近特别想读一些散文,算是放空或避世放空,就像想念那一碗好久没再吃过的青菜面。

一大早就盼到了心心念的快递小哥,打开《就这样 走到了故乡》,封面即是我喜欢的feel style,一张大大的山野组合成了书的封面和封底,青翠簇拥薄烟缭绕的涌向自己,那一刻惟愿时间定格。《就这样 走到了故乡》的书名很有调调,又和内容相互融合,会很自觉的它被带入,读起来完全没有违和感。

二十世纪上半叶,成长起来这样一群文人,他们入世又出世,以独有的姿态,过着自己的人生。看似生不逢时的他们,在乱世间,面对百年未有之变局,与文为友以字为伴,生长出自己诗意的人生。能够在一本小小的书里看到着实不易,把他们的涓涓细流合成小溪汇入历史的江河,回答了世人关于人生本质的重大关切,也为后世的我们留下宝贵的文学财富。看清了生命,却不仓促;见多了人世,仍然动情。

余光中、梁实秋、林海音自不必说,还有一众优秀的写作者,用至真的文字留下来自己人生中遇到的人、事、风景、喜忧,或酒肉味道,或亲友情感,或田园湖秋,或天涯他乡,这些人那些事,一代人的生命痕迹由此娓娓道来。平素本人喜欢梁实秋、林语堂这些妙笔生活,能将生活日常写的熠熠生辉的作者,但本书中有一段不一样的文字也令人印象深刻,那就是来自台南吴新荣的“亡妻记(一)”,记录了妻子走后那段时间每一天的日记,笔墨间深深的感受到作者内心那一份不曾离去的挚爱与关怀,令人为之动容。当然,至真的文字不止一处,慢慢品尝,细细品味,收获满满,回味悠长。

人生是什么,故乡在哪里,该如何生活?某种程度上说,这些都是为命题,如果非要有一个答案,也许就是你走过的路、爱过的人。看清了人生真相,仍然怀有温情,这才算是开窍啦。祝所有人,感受到那些来自上个世纪的灵光,醍醐灌顶。

《就这样走到了故乡》读后感(十四)

在现如今这灯红酒绿的世界里,各种各样的信息将我们淹没。不知何时,人们变得浮躁不安,很难沉下心认真地做一件事情。在光鲜亮丽的外表下,更多的是伪装与孤独。年轻人莫名的掀起一股“丧”之风气,“人间不值得”、“生而为人,我很抱歉”等语句成为了座右铭。人们的心灵逐渐变得脆弱敏感,对生活也失去了信心与希望。枯燥乏味又日复一日的生活让人麻木,好像只有在手机里才能找到片刻欢愉与安宁。人们找不到生活的乐趣,不断的否定自我失去方向,对生活谈不上热爱,也只是为了活着而去生活。

而老一辈的人却把他们的走过的路、做过的事一遍遍的用文字记录下来。他们的故事很平淡,像无数的人走过的那样。你会看到他们热爱自己的生活,并不是因为没吃过苦或是这世间充满爱,相反的他们看清了这人世的真面目,却仍然认真的活。这本《就这样走到了故乡》记录着他们的故事,你会发现他们的生活很朴实,却并不冰冷,是有温度的。平淡中存有余温,朴实无华却仍然动情。

《就这样走到了故乡》收录了余光中、梁实秋、林海音等多位文学名家的散文经典之作。他们将对故乡风土人情的感恩与怀念用文字记录下来,向我们这一代人诉说着他们的故事和生活。整本书共有六章,分别将人、事、生活中的乐趣、人间温情以及故乡的怀念写了下来。他们用最朴实的故事,打动着一代又一代人的心,唤醒那些我们曾经拥有却逐渐遗忘的东西。读着他们的故事,思绪也跟随他们一同前往。在一条漫长的路上,看到了一代人对故乡的留念与不舍。也让我自己找回了某些正在失去的东西,带着感动与希望,走向前方。

在『我的四个假想敌』中,余光中用诙谐、细腻的语言深刻的描绘出了一个父亲对女儿的疼爱和不舍。从女儿的另一半出发,对外人有着深深地“敌意”。自己看着长大的女儿们,如今却要被不知名的小屁孩抢去了,那种心疼与敌意是做父亲的打心底里生出来的防患意识,所谓“父亲是女儿前世的情人”正是如此吧。在这篇文章中,我看到了余光中可爱的一面,整篇文章虽充满敌意,却不失风趣幽默。他对女儿的小心思,让我真切的感觉到做女儿真幸福。字里行间都是对女儿的眷恋与珍爱,写尽了天下间所有父亲的心思。不仅自己内心被这个假想敌也就是未来女婿的到来倍受煎熬,也为女儿和妻子里应外合的做法感到生气。真是腹背受敌,防不胜防呀。

而在『日不落家』中,却用天气预报来表达中国父母对儿女之爱的表达方式。含蓄而内敛,装作不经意的举动,却嘘寒问暖,字字牵挂。余光中将父爱延伸到了母爱,从母亲的角度来解读对子女的付出。母爱的最原始是靠着脐带与孩子相连,而在怀胎十月之后,还要忍受着剧痛将孩子与自己分离,让他/她重生。“从抱到背,从扶到推,从拉拔到提掖,字典上凡是手字部的操劳,哪一样没有做过?”简单的一句话,却把母亲对子女的付出与辛劳完整的诠释出来。不免联想到我自己,对母亲不仅不怀感恩之心,却还时常与她争执,真是不孝。我是含着泪看完这两篇文章的,父爱与母爱是人世间最无私的爱,从不索取只是付出。余光中的文字里没有华丽的辞藻,过多的修饰,有的只是简单而朴实的话语。只言片语,却让人泪下,心中只剩感动与反省。

琦君的『红纱灯』写的是童年时期的生活,而这盏灯笼便是她最喜欢的玩具。以“灯”为引,道出了外公的善心、做人之道、学识渊博以及对“我”的爱,颓废堕落的五叔也在外公的鼓励下看到了希望与前方。“灯”是外公给琦君的玩具,也是改变五叔人生的关键物。它寓意着光明与希望,给人以指引,让人们走出黑暗,迎向光明。琦君用一个简单的故事,说出了人生的意义,给人一种启发。

如果说『红纱灯』写的是外公的善心,那么『母亲的书』便是写出了母亲的人生。母亲有四本书,外婆给的“橡皮纸书”是用来存放最重要的东西,那里面承载着母亲的思念与回忆;外公送的《十殿阎王》教母亲做人之道,相由心生,只有做好人做好事,才不会造受阎王爷的酷刑与惩罚;第三本则是每家每户都有的『黄历』,它是生活的象征。一年的四季轮回,都是在过日子。这里记录着母亲的忙碌与辛勤,是她对这个家的付出。也写出了母亲对这个家的“爱”以及对“我”的爱,“鬓边白”便是最好的证明。最后一本是『佛经』,这是母亲的信仰,也是她虔诚,心存善念与感激的原因。四本书写出了母亲的为人和做事之道,同时也写出了中国传统女性的勤俭持家和相夫教子。母亲不识字,也未曾读过书,可她知晓的道理却数不尽。她的人生与所有妇人一样,用自己的双手撑起一个家。这个家就是她的全部,也是她的所有。

读他们的故事,总让我有许多不舍与感慨。他们将旧事、旧人、旧时光一遍遍的记录下来,只是为了让自己在这世间存留些东西,这是他们生活过的证明。从书中可以看到他们那一代人的生活方式与景象,或欢乐、或悲伤,皆是怀念。从童年到耄耋老人,无不在诉说着他们的过去与现在,以及遥远的将来。他们也曾年轻,也历经磨难与生死,看清人世间的虚伪与沧桑。如今他们老了,用文字的方式来留下过去。而正年轻的我们,却在一遍又一遍的读着他们的故事,感受他们的过去与曾经,品味他们的悲欢离合。

《就这样走到了故乡》读后感(十五)

余光中先生在他的散文《我的四个假想敌》中提到美国诗人奥格登·纳什的诗作《由女婴之父来唱的歌》。诗中写诗人的女儿吉儿出生之后,诗人感到不知什么地方正有个男婴也在长大,于是,诗人在看到每一个偶遇的男婴之时都会想“会不会是这家伙?”想着想着,诗人“杀机陡萌”。

这篇文章之中,写的满满都是父亲对女儿手捧口含的宠爱,看到每一个青年都会被视作将要抢走女儿的敌人。而其实,身为男娃家长的我也是有着同样忧虑的,这种忧虑在娃娃渐渐长大之际尤其明显,看到的女娃娃都会不自觉地多瞅上一瞅。这女娃娃眼睛大不大啊,看上去聪灵不聪灵啊。如若我家男娃和哪个女娃有了对话那可是更加要多多注意的,恨不能当场就给女娃娃来一场考试才能作罢。

这篇《我的四个假想敌》收录在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新近出版的《就这样走到了故乡》一书中。《就这样走到了故乡》是一本百年文学沉淀之作,是华语名家散文精选之作。整本书分为六个章节,收录有余光中、梁实秋、林海音等二十余位名家的散文作品。有一些作家的作品我本人是第一次读到,读来很是喜爱,可见这本散文精选在甄选作品是很费了一番心思的。

王鼎钧在《火车时间表的奥妙》一文中写同样的时间表,不同人的解读。写虽然误点但火车仍然来了;写误点是火车的骄傲;写时间表是一种仰望和祈求。我们每个人大都经历过误点,或汽车、或火车、或飞机。

我个人经历过的最久的一次误点,是飞机延误。起初是因为国内降雨影响起飞,后又是飞机到达后整修,再然后终于可以登机等待起飞之时,飞机又出现了不明故障,大家现重新回到候机厅,重新候机,重新办理托运手续,重新登机。终于,在经过了近二十二小时的延误之后,我们得以启程。对了,中间还提供了一次免费住宿,夜里十一点集合送至酒店,早上六点起来集合再回机场候机。真的是疲累的二十二个小时。

在这样的时刻,这样的聚集地,确是浮世众生相最生动的体现。因为延误时间过久,中间几次需要提供餐食饮品,在分发过程中,候机的客人们渐渐成无秩序的抢夺状。其实,机场提供的便餐,在平日里大家是不屑的,而在这时,却因为你早一刻我晚一分面红耳赤。因为停滞的客人众多,餐食需要几次搬运到指定地点分发,就是这短暂的等待,让许多人面目不再可爱。

现在想来,如若那时,候机已久烦燥的我们手边正有如《就这样走到了故乡》这样的一本散文集,如若恰好正读到林海音的这一篇《豆腐一声天下白》,我们是不是都很愿意在异国的时光停留间再多一些乐观友善,我们是不是很希望“再敲一敲我们那扇友情之门”。

整本散文精选中,有几个让我非常喜欢的描写。如琦君的《红纱灯》中,八岁的“我”快乐地说:“外公,我真喜欢你。”如此地真挚、如此地直接、如此地不羞涩不娇作。或者,只有孩子才可以这般简单地表达自己的感情,喜恶都可以简单直接地放在面庞之上。

再如,林文月的《午后书房》中写:有时在书房里独坐良久,在这个宁谧的斗室内,我最是我自己,不必面对他人,无需要伪装,更无需武装,自在而闲适。什么念头都没有,只是空白地发呆,也是人生的片刻。

文中继续写道:自在而闲适的时光,可也最容易不知不觉地溜走。

这一点,读来真真深有体会。时常懊恼时间流转得太快,怎么一晃眼的时间,这一天就又过去了呢。好似今日,原本午前就要完成的功课,怎么到了这日暮时分依旧残留未尽,依旧摊放置桌几之上的,难道是他人托拜的课业吗?!细看之下,那清楚明白地写着我的名号的,依旧是我个人应当的事情。

却原来,这一冬日暖阳下的时光都给了美妙的散文精选——《就这样走到了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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