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长物志》,感慨万千。作者以细腻的笔触描绘了各种物品的历史渊源和文化内涵,让读者对物品有了全新的认识。通过对物品的描述,展现了人类文明的发展历程,引人深思。这本书不仅是一部收藏价值的工具书,更是一部富有哲理和文化底蕴的读物。
《长物志》读后感(篇一)
琴心剑胆文震亨,玩物尚志《长物志》
文/方木鱼
《长物志》读后感(篇二)
看在豆瓣阅读有电子版的份上才买了这个版本,读下来感觉真不负责任,错得离谱。
原文是:「斋必三楹,傍更作一室,可置卧榻。面北小庭,不可太广,以北风甚厉也。忌中楹设栏楯,如今拔步床式〔17〕。忌穴壁为橱,忌以瓦为墙,有作金钱梅花式者,此俱当付之一击。」
此书译文是:「厅内要设三根楹柱,旁边还要建一间房舍,可以放置卧榻。朝北的小庭院,不能太宽大,因为北风猛烈。忌中柱设栏杆,如同今天的八步床式样。忌在墙上凿壁作为橱柜,忌用瓦来隔墙,有人用瓦做成铜钱、梅花图案,这些做法都该去除。」
楹也做开间讲,译者都没稍稍查个字典,也没有古建常识,明明解不通还在胡诌。一个厅怎么能设出三根楹柱?啥叫“中柱设栏杆”?
原文“此俱当付之一击”,强烈的情绪跃然纸上。译文就平平淡淡地“都该去除”。
信达雅,信都没做到。啊呸——
《长物志》读后感(篇三)
“樱桃嫣红枇杷黄,杨梅荔枝争上场”。超市里的荔枝促销,我这才想起樱桃下市该尝下今夏的第一口荔枝了,说起荔枝就会自然想起杜牧笔下“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苏轼句中的“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做岭南人”;还有白居易的“红颗珍珠诚可爱”“荔枝新熟鸡冠色”,鲜美到无以言喻。我记得《本草纲目》也说:“果品以荔枝为贵”。可惜荔枝属南方水果,像我们山东人吃到的都是用冰块冰着保鲜的荔枝,其味道肯定受影响,也难怪有些人吃到不新鲜的荔枝觉得有地瓜的味道。其实荔枝甘滑清甜,郭大爷说在广州吃到的荔枝不但新鲜价格还便宜的很。我在《长物志》上曾读到过当年刘彻曾取岭南荔枝树百余棵移植到陕西,但终因水土不服未有存活,可惜可惜!古代的北方皇帝想吃荔枝只能快马加鞭,所以有了“奔腾献荔枝,百马死山谷”的诗句,唐朝的杨贵妃大爱荔枝,唐明皇专设驿站,所以荔枝又有别名“妃子笑”。如今能吃到飞机航运冰块冰着的荔枝,要搁古代也得是皇亲国戚才能享受的待遇。好了,不说了,朕去吃“贡品”了。
《长物志》读后感(篇四)
身无长物的“长物”,一本写生活中“多余”之物的书,读的津津有味,简单的看了几篇蔬果和论书一篇,文字:“声不能传于异地,留于异时,于是乎文字生。文字者,所以为意与声之迹。”上乘书法,有筋骨,笔力劲健,筋脉通畅。天地间,万事万物都是书法。“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杜甫观公孙大娘舞剑,艺术都是相通的。”
“樱桃嫣红枇杷黄,杨梅荔枝争上场”。超市里的荔枝促销,我这才想起樱桃下市该尝下今夏的第一口荔枝了,说起荔枝就会自然想起杜牧笔下“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苏轼句中的“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做岭南人”;还有白居易的“红颗珍珠诚可爱”“荔枝新熟鸡冠色”,鲜美到无以言喻。我记得《本草纲目》也说:“果品以荔枝为贵”。可惜荔枝属南方水果,像我们山东人吃到的都是用冰块冰着保鲜的荔枝,其味道肯定受影响,也难怪有些人吃到不新鲜的荔枝觉得有地瓜的味道。其实荔枝甘滑清甜,郭大爷说在广州吃到的荔枝不但新鲜价格还便宜的很。我在《长物志》上曾读到过当年刘彻曾取岭南荔枝树百余棵移植到陕西,但终因水土不服未有存活,可惜可惜!古代的北方皇帝想吃荔枝只能快马加鞭,所以有了“奔腾献荔枝,百马死山谷”的诗句,唐朝的杨贵妃大爱荔枝,唐明皇专设驿站,所以荔枝又有别名“妃子笑”。如今能吃到飞机航运冰块冰着的荔枝,要搁古代也得是皇亲国戚才能享受的待遇。好了,不说了,朕去吃“贡品”了。
《长物志》读后感(篇五)
从长物志看文震亨口头禅: 无聊/可笑/烂俗/没必要/废物 凡事以古为雅,是个精致又古板的世家少爷,不愧是文徵明的孙子~ 长物志原文可打三星,但这本号称插图精美名家解析的豪华版烂的一塌糊涂,只好两星。 配图俗都是小事,虽然文震亨最讨厌什么风格就放什么配图……但图文无关,翻译和解析也谬误频频就很不应该了。 例如“几”这条,文震亨明明说的是三足凭几,配图却是四脚和六脚香几,而解析里完全不提凭几,甚至说文的描述像现代茶几,可见写的人不知凭几是什么,以为是小桌子,只觉好笑。 又如“床”这条,说胡床发展到宋代时叫交椅或太师椅,这个说法不严谨,交椅可折叠,太师椅样子仿交椅但不能折叠,两个词不是同种东西,不该兼用。 再如“被”这条,引用高濂的《遵生八笺》,“床须厚软,脚令稍高。”解析想当然的解释为床要厚实,脚踏要高,让人莫名其妙,原文明明是床要厚软,床腿要高,避免邪祟侵体的意思。 还有“蔬果”篇,引用孟尝君的故事,解析居然称呼孟尝君为孟先生,孟是字尝是封地君是尊称,人家本名叫田文,想什么呢?
还有引用《义山杂纂》煞风景事“对花啜茶”,对花喝茶居然解释为对着花喷茶水,直接胡说八道。 即便没有谬误的,也毫无自己的观点,且常有无厘头脑洞。 例如,文说鹦鹉是闺阁之物非雅士风格,解析就说对呀要是林逋不是梅妻鹤子,而是养几只鹦鹉逗弄简直没眼看……这脑洞无聊又尴尬,而在别的篇章中又拿林逋比倪瓒,认为两者并称历史上最洁癖之文人,林逋可能无所谓,但倪瓒大概会气活,总之类似的文不对题的迷之发散有不少,令人费解。
总之,还不如看简单的注释版。
《长物志》读后感(篇六)
古代文人气最足的年代当是宋朝罢。到了明末,这种气质已渐渐式微,但却是雅士情趣积攒最为丰盛多彩的时候。所以大概也只有明朝人写下的志物集,不仅有自己的时代特色,也带着他们所崇尚的古意,集华夏士族一直固守的生活美学,在历史浪潮中守着一片净土。
《长物志》作者文震亨,一个生活在明末的名士,作为明朝四大才子之一文徵明的曾孙,他身上也有着非常明显的雅士情怀,有自己的审美眼光,也难免清高自恃,但他所记载下来的内容,应该是基本能够代表明末文人相对共同认可的审美观的。
所谓“长物”,即身外之物,全书十二卷,分写室庐、花木、水石、禽鱼、书画、几塌、器具、衣饰、舟车、位置、蔬果、香茗,列举详细,又根据当时的眼光雅俗分类,即使玩赏“长物”,也是不能随便玩的,要玩出品味,玩出美。文先生还真是个严格的人。
与早些年代的一些书目不同,除去那些说腻了的梅兰竹菊、亭台楼阁,书中不乏一些已经遍布中原大地的外来之物,而文震亨对其中一些的看法也颇为有趣。比如他谈到“葵”,认为锦葵和蜀葵都颇有情致,只有外来的向日葵是最丑的,甚至用了“最恶”两个字来形容。中西审美不同,而这样的记录,虽过于主观,读来却有种固执的可爱之处。想来文先生是随着明亡而自尽的,这种性格里的执拗、较真,在如今这个过于随意的年代,也算一种令人感怀的东西了。
写长物的书不少,但文震亨的《长物志》,虽皆述身外之物,又不是完完全全地置身身外、放松自我,总有一根弦,将他与江山社稷牵扯在一起,也是他的风格所在了。
除却原文,书中的扩展内容也相当有趣,古今对比,引经据典,整本书读下来能收获很多知识。这类书,看完一次不够,大抵闲时再回顾,于偶然中回忆起个中意趣,充实和丰润原本的生活,才是“长物”作为“长物”最重要的地方吧。谁说闲书不是长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