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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游缅湖》读后感摘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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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游缅湖》读后感摘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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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游缅湖》是一篇令人感动的游记,作者通过描述自己再次回到缅湖的经历,勾起了许多美好的回忆。文章中充满了对自然的赞美和对友情的珍惜,深情而真挚。通过文字,读者仿佛也能感受到作者心中的那份喜悦和感慨。

《重游缅湖》读后感(篇一)

把E·B·怀特这部自选散文集分成上下两册原本不太必要,但作为读者,这样的版式和开本带来良好的阅读体验。我是在路上读完这两本书的,放在随身的包里,在地铁尚能容身的情况下,不妨拿出来读上几页。假如合成一册,其重量就不太适合每天背着走几十公里了。有书可读,堵车也就不那么难以忍受了。我不喜欢上下班开车的原因之一就是,开车时只能无所事事而又紧张地等待,双目直视,脚面紧绷,粗口像尾气,不断嚣嚣涌出,昂贵的时间和昂贵的汽油在分分秒秒耗损。

我阅读的顺序是颠倒的,《重游缅湖》是下卷,《这就是纽约》是上卷,我却是从《重游缅湖》开始阅读的。书名是中国出版社自行添加的。怀特编辑这部自选集时,把农场岁月、对社会问题的关注、城市话题放在了前半部,度假的岁月、回忆、个人嗜好、书和写作放在了下半部。并非有意地本末倒置,反而产生一种不同的效果。尽管怀特的作品始终以自我为描述主体,但《重游缅湖》的部分更加深入他的内心,读起来仿佛一个新认识的朋友,一开始就倾心相交,踱入他隐秘的过去,而后才关心起那些给予他光环的外在之物。

《非凡岁月》和《重游缅湖》是这本书里值得注意的两篇文章。《非凡岁月》记述怀特少年时代一次浪游天涯的过程,一个失业不久的年轻人,买了一张头等舱船票登上驶往阿拉斯加和西伯利亚的轮船。他并不是旅游,而是把四十天的航程当成人生的一次小憩。但他没有钱购买回程船票,所以必须在航行到船票所到达的目的地前成为轮船的一位水手,用劳动换取之后的船票。于是,怀特有了一次迷人的旅程,从头等舱乘客转化成为底仓水手做饭的低级杂役,故事是传奇的,笔触却温雅平和,仿佛是一件自自然然发生的日常小事。从容温厚的怀特,骨子里却是一颗不羁的心。

《重游缅湖》回忆幼时全家暑期在缅因州的一处湖泊度假,怀特甚至没有说湖的名字,那个不知名的湖泊如同所有不曾留下印痕的人生,存活在某人的记忆里,也将随记忆一同消失,但怀特用笔将它留住了。恍惚间,人生变幻,怀特没有太多的感慨岁月流逝,自怨自艾不是怀特的风格,但对时间的伤感却在不经意中感动读者。

大海与海风,是怀特一生的珍爱,他常常独自驾驶一苇帆船出海航行。在人世的潮汐来去间,怀特用自己的文字树立起特立独行的风格,而自由是其中不变的主题。自由对怀特而言,不是挑战暴风雨的呼喊,不是在潮头挥舞旗帜,而是一个晴好时日,海岬间吹荡的风在召唤:“随后,温煦的东南风吹皱海湾,是那种柔和的、平稳的晨风,带来遥远的海上世界的腥气,那气味把人送回时间的开端,将他与早先逝去的一切联系起来,此时,往日的不安,往日的不确定,又都一一出现。单桅帆船就泊在那里,海风吹起来,我将再度解缆启航。待我横渡海面,避开渔栅的浮标和系索桩,抵达托利群岛外的红色浮筒前。岩礁上聚拢的长鼻鸬鹚一定注意到我的经过。‘那老家伙又来了,’他们会说。‘又来绕过他的海角,又来征服咆哮西风带。’我手握舵柄,再次感受海风给一条船贯注了生命力,再次嗅到往日的威胁,那些为我贯注了生命力的东西:海上世界残酷的美,贝壳动物的细刃,海胆的尖辣,水母的毛刺,还有螃蟹的利螯。”这就是E·B·怀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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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游缅湖》读后感(篇二)

这半年里我喜欢的作家是E.B.怀特,闲来就翻翻他的书信集。他写的多半是在缅因州的农场里与15头羊、112只红母鸡、36只白岩母鸡、3只鹅、一条狗、一只雄猫、一头猪和一只笼鼠共度的日常生活。各种寻常小事他讲得温文尔雅,我读了之后,明白人家是真的超脱。我由此发觉,文雅和风度这类东西比过去更吸引我了。以往我更敬仰毕加索和罗兰.巴特一类的人物,他们的才华更耀眼,像不可直视的强光。与之相比,怀特只不过是下午的荫凉。可是这荫凉确实是了不起的。怀特之风在我这儿是渐渐显露的魅力,在更大的范围里则是典范。怀特死后,《纽约时报》的讣闻说,“如同宪法第一修正案一样,E.B.怀特的原则与风范长存。”

大概我正在变成一个更柔软的人,才会欣赏怀特。古人喜欢讲“圆融”,倘若不是庸俗地理解为圆滑,而解释为圆通博览,颖悟无碍,谦逊和不疾不徐地接近真知,我想倒也值得领略。

人常说,人生是一段长路,还真是这么回事儿。多年前,我可想不到自己会对怀特感兴趣,更想不到有一天会过现在的生活。那时我完全是另一个人,如今的我则更像一个不可逆料的他者。我们时刻觉察到自我的存在,这个自我似有思想,似有主张,计划生活并试图掌控生活,可是最终你会发现自我甚为渺小。总是令人不胜惊奇,你已经走到本以为永远不会去到的地方。

生命是什么呢?儒家讲,“敬始,慎终,追远。”庄子说,“死生亦大矣。”我们有敬畏,有探求,有观照,可还是无从理解生命为何物。无论是深不可测的造物,或名之以上帝,还是真理,弥漫在青草翠竹间的“道”,其实我们都一无所知。我们只是像夜航一般顺流而下罢了。小时候,我可未曾想到此生有好文章可读,有人与事可经历,其时天真淳朴,全然不知文明已被经营了千万年,忽然迎迓我之来到,这是意外之喜。相较生活的诸般细节,这才是大的命数。周围的这一切并非理所当然,而是奇迹。我并不知晓生命是什么与为什么,可是我觉得,我居住在一个罕有的星球上,微生物在这里改变了空气的结构,而昆虫们忙忙碌碌地把生命连缀在一起,这里有季候、洋流,有一个精妙绝伦、生机勃勃的系统,这运气很是不错。按概率来说,我算中了头奖了。我相信无是常态,有是奇迹,冷寂是常态,生命是奇迹。

更年轻时我对中国文化不感兴趣。我觉得外国书好看,中国书在认识上幼稚,在气息上又老迈。可是如今,我的头脑像只水瓮,装满了或可称为“中国意识”的东西。这种意识就是对自然有一种特别的偏好,不仅欣逢其美,还相信它蕴涵真理,从中觅得安身立命的准则。典型的中国精神便是圆融于自然万物。我想这种类型的中国人已经少见,我却未可预料地成了这么一个。

我会想,现在的三里屯,这个灯光晶莹、衣香鬓影的地方,总有一天会有牛羊吃草。这里将不再有酒、舞蹈和摇滚乐,也不再有豪华轿车和灯火,蟋蟀、树木和池塘又成了这里的主人。早霜送走了蜂雀,西风吹寒,秋雨潇潇,一片沉寂。这不是诗,也不是超现实主义的狂想或者庄周文章,这是一定会发生的事。只要放在一个足够长的时间段里,事实便必然如此。繁华不是常态,也不常驻一地。人和事物总是相互吞纳、交流,没道理人类予取予夺永不失手。

到那时,我可能已经死了千年,这篇小文章当然早就湮没无闻。可是我思及此事,也无忧惧。

年轻时我想活得灿烂,墓志铭上最好写着“他的光辉照亮了一个黑暗的角落”之类。到了30岁,我想身后评价可以雅静一点,“先生之风,山高水长”便好。如今我再不想这些了。这并非志向消沉之故,而是领悟了人生至为紧要之事以及志向实现的前提。人生苦短,欢愉有时,我想真正重要的是活得令自己尊重。我把“香草美人”当作精神尺度,慢慢学做谦谦君子。这是道德律令,可是说到本质又不尽然,其实嘉德懿行来自内心,更多地是一种审美体验。

好的人生就是这么回事儿吧,这一边,荷尔蒙、虚荣和欲望,宛如烈火,至死燃烧;那一边,悲悯、善与爱,人格修行,也可以永无止境。当然对坏的人生来说,卑鄙和强横也可以永无止境。后一种人和他们的组织机构可能有钱有势,可是不屌也罢。我们还有另一个世界可以依凭。茨威格在《昨日的世界》中说,他去俄国拜访了托尔斯泰的墓地,穿过羊肠小道,在林间,看到墓地上既没有墓碑,也没有名字,只有一块方形土丘,上面覆盖着青草。这就是伟大的俄罗斯的灵魂的归宿。很久以前我不觉得托尔斯泰怎么样,写得那么闷,后来看了他的《忏悔录》,突然受了震动。怎么说呢?长了见识了。一个人,肉体凡胎,凡夫俗子,真的可以活得近乎神圣。好多事,高尚,干净,我们常不信,不屑一顾,“嗨,那是扯淡呢!”其实是没见过。茨威格见过,他说,在俄国所见到的景物中,再没有比托尔斯泰墓更宏伟、更感人的了。我觉得,一个人,倘若俯仰天地,取诸怀抱,就一定会觉得自己与托尔斯泰和茨威格有那么一星半点的相似,这就算入了他们的党了吧?那么我亦是那墓前的青草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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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游缅湖》读后感(篇三)

晚上在豆瓣看到中文版的初版封面比我手中第二版的封面好看,是帶著透明的深藍。“怎麼沒早點注意到White呢”?

這本書里《非凡歲月》是我最喜歡的。“……但每個人在他人生的發軔之初,總有一段時光,沒有什麽可留戀,只有抑制不住的夢想,沒有什麽可仰仗,只有他的好身體,沒有地方可去,只想到處流浪……”這篇記敘他在一九二三年被《西雅圖時報》解雇之後,搭乘一艘草率改裝的運兵船“巴福德號”前往阿拉斯加(當時阿拉斯加被開發了多少?),後來航程是他在船上靠打工完成的。

同時在讀的還有他的《最美的決定》(三個星期前在書展上買到這書非常驚喜),雞零狗碎的事情,讀這書大部份是在我等人的時候,搭地鐵的時候,慢條斯理地看,看完忘記大部份內容,記得他養了好多雞,一隻王牌豬,還有陪伴他寫作的短腿獵狗等。就是看的時候覺得很放鬆,這種放鬆有點像去超市shopping,拿起一瓶醬慢慢地看配料,比較不同的牌子,慢慢挑,忘記時間,忘記還有很多筆記要整理。還有一種音樂感,隱約地感到。那可以是Khalil的《愛在》,“買了菜,他跟她慢慢地炒著菜”,也可以是聖桑的《天鵝》。

White這樣解釋自己爲什麽中意寫這些“雞下蛋”大過天的文字:

“很久之前我就發現,”White在一封信中寫道:“描寫日常瑣事,那些家長里短,生活中細碎又很貼近的事情,是我惟一能做又保持了一點純正和優雅的創造性的工作”。

於是,最近我總在有意地模仿他,比如,我會這樣寫前天傍晚跑步,“我想感受下李海鵬描寫的“晚來寂靜”的那個時刻,我對這個時刻的感受主要來自對天空中色彩變化的觀察,沒有什麽特別的感受.天河的空氣不夠清新,我應該去碼頭看,或者是去大學城。倒是發現方大同的《15》很適合做跑步音樂,開頭,“Gotta make a change”,然後是很rock很soul的“張永成”和“曇花”等歌曲,接著是我很喜歡的“情勝策略”,不急不慢的“因為你”和“無菇朋友”適合跑到一半時的疲憊,接著“自以為”爭取勝利地跑,然後“二人游”,說不定以後會有“一人游”,接著“Take me”to the address, 然後就over,“It’s over!”,腿斷了然後呢?最後,最後,“好不容易”安慰下自己的堅持不懈,總有人懂得跑步后如何充分放鬆。

人們對他和他的作品評價極高,《紐約客》前總編輯威廉•肖恩說“他的人長生不老,他的文字超越時空”。他自己在五十八歲的時候說自己生活的主題是——

面對複雜,保持歡喜。

讀完這書我開始想他“面對複雜,保持歡喜”的勇氣是哪裡來的,來自內心,內心的勇氣又是來自哪裡呢?我覺得《非凡歲月》給了一個誠懇和踏實的回答。

“……但在把德福輪上的最後時刻,強風帶給我某種輕鬆。暴風肆虐時刻,思想是不可能的,未來給大風和波濤卷去,我終於生活在當下,而當下如此輝煌——豐富,美好,令人敬畏。我對生活的所有嚮往,都著落在這裡,仿佛我轟飲下湧上甲板的每一排巨浪,此後仍然會覺得乾渴。……青年人有數不清的困惑——思想的,心靈的,肉體的。青春歲月中,我想我得到了比分內更多的東西。各種因素的交錯,加上一份最底層的差事,令我獲得了渴望已久的解脫。”

當最初因為被解雇,帶著年輕人的那點”滿不在乎”有意無意地強化自己的落魄而去阿拉斯加變成了意想不到的歡愉和慰藉的,那種解脫是把時間耗在微博上,又懶惰又浮誇的我無法感同身受的。

他的文字如此平靜和美麗,以至於讓人覺得他一生風平浪靜,忘記了他是生活在那麼多動盪的年代,1899——1985.這就是“面對複雜,保持歡喜”。

這篇書評引用了大段他書中的內容,他把我想說的都說了,讓我很難有原創的文字,這樣的文寫的反而寫的很艱難,有時候我甚至想直接在豆瓣標記“讀過”,打五顆星,就過去。但是又覺得辜負了作者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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