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珀金斯的帽子读后感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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珀金斯的帽子读后感精选
时间:2024-08-25 11:10:28   小编:

《珀金斯的帽子》是一部充满幽默和想象力的小说,讲述了一位小男孩的冒险故事。他意外获得了一顶神奇的帽子,可以使他变得无所不能。但是,这个帽子也带来了一些麻烦。通过故事,我们可以看到珀金斯在成长过程中的勇气和智慧。这是一本适合孩子阅读的优秀小说。

珀金斯的帽子读后感篇一

这本书里说“一个女人自我意识觉醒的路上,伴随着许多男人的出现。”当爱情与自我冲突的时候,“阳阳”选择了自我。女人再也不活在他人意识摆布之下。

而这个世上很多男人却以为女人是为成就他们而生的。要么为他牺牲,要么遭受虐待,在这里女人却选择了第三条路,就是离开。 可是,他们又哀怨地念叨了:没什么感情,稍一不对等,就挥剑斩情丝了。

珀金斯的帽子读后感篇二

给写书评的书写书评,哈哈真有意思。会不会进入评论的循环呢?

首先,对于一个颜控来说这本书的颜值非常高,装帧精美品味高雅,黑白灰的极简风格让它在一堆花花绿绿的书中夺目而出,书皮用纸考究很有质感捧在手上细腻温润、亲切友好,正文的纸张也是极好的,特别喜欢听翻书时沙沙的声音脆脆的很妙,印刷排版也很讲究看着舒服不累眼,总之阅读时给人以愉悦的感受。为什么非要读纸书?就因为这样的体验是电子书永远也无法取代的。出版社用心了,赞一个!

再说说书吧,这个书名很特别,令人好奇,于是产生一探究竟的冲动,所以我是先把《珀金斯的帽子》看完了解了心中的疑惑再接着看的,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篇,还有《后代记:忠于某些事实,终于某些情感,也忠于幽暗的自己》写得非常赞,绝对是一个令人惊喜的大彩蛋!

好的文学作品细节一定抓人,作者从这顶帽子上获得了灵感,将其赋形为一种象征,“孤独的、退后的,却又是坚定的。” 不得不说这顶帽子是神来之笔,由此创造了一个独特的书名不说,又引申出作者的文学观乃至人生观—-“忠于”是不二法则。

赞同“美国作家乔伊斯•奥茨不主张过于追求小说的意义,小说本身就是它的意义。”过分解读小说的意义,就好像非要把荷花标榜成“出淤泥而不染”一样荒诞,荷花自有它的生物属性。世间的万事万物都能忠于自己就是最好的意义。

作为一本文学批评集全书读下来最显而易见的优点是--不装逼!作者秉持着:“忠于某些事实,终于某些情感,也忠于幽暗的自己,不驱一时之趣味,不满足于流行……”的文学批评观,这样的袒露心声一下子拉近了与读者的距离。看过之后我想他确实是做到了,你看到的是一个有血肉有温度的人在跟你评说自己的真实感受,娓娓道来,和颜悦色,不飞扬跋扈,不矫揉造作,不高高在上,感情真挚流露,以诚相待……

珀金斯的帽子读后感篇三

1、

无意间发现,李伟长具有非常好的故事重构能力。

这几乎是一种说书人的能力,清晰,利落,引人入胜。他有自己的叙述编排,在恰当的时机抛出相应内容,等到故事讲完,你所看到的是一个完整的架构,包括背景、内容、观点,而且这一切举重若轻。无论是《西游记》里的故事,还是《卖油郎独占花魁》,经其重构,便有一种新的意义。

在这本书里,最体现重构能力的篇目,是《珀金斯的帽子》,也是我最喜欢的一篇。

他开篇塑造了一个孤独的形象,戴七号大的灰色浅顶软呢帽,冷静务实,对人生的不如意冷淡受之。而在孤独背后,我们能读出一个更完整的珀金斯,比如他是一个内心有自己规则的人,理性的美德也稳定地在他身上呈现。

这个故事换作他人来讲,可能会先提珀金斯的编辑成就,因为这是珀金斯身上最耀眼的标签。他的身份、他的社会价值,更容易博得读者的眼球。

相比之下,我觉得珀金斯本人也会更喜欢李伟长这样的写法。对于那些符号化的虚名,珀金斯曾深受困扰。许多并非天才、空怀写作梦想的年轻人给他写信,他不得不辜负他们。人们将其误解为一个神话,但“善”的动机太抽象、太高尚,它冲淡了珀金斯实际付出的努力和珀金斯本人的命运观:他接受命运,想把每个人放在最能发挥自我价值的位置,包括他自己。

在这篇文章里,李伟长一笔带过了对于“匿名”和“非虚构”的一些观点,放在如今时代,这也是非常值得探讨的命题。

2、

另一篇写王小波的文章,题为《青春的三分之一》。这三分之一究竟是怎么分出来的,我不知道,但青春是个很真切的词。在文章里,李伟长少有地提到了自己的青春时代。回望过去,他以一种健朗的口吻侃侃而谈,没什么沉重的情绪,也没过于戏谑。我很喜欢这种状态,他对过往无所求,它们之间是平等的关系。

无论是王小波还是余秋雨,我和李伟长有相似的感受。我过去读余秋雨的《文化苦旅》,也非常喜欢,还为《道士塔》里的王道士难过许久。我爱深知局限的谨慎者,也爱对生命不自量力的浪漫主义,甚至怜爱因无知的努力而产生的背道而驰,这些都令人感叹不已。后来也是听了他人评价,回头去看,才发现一些弊病。

王小波的小说,我个人最喜欢的是《白银时代》。小说一开头,老师讲,将来的世界是银子的。远处山坡上正有两只松鼠嬉戏于松塔之间。这句话无头无尾,像一句神秘的预言。长久以来,它对我而言也是一个谜。我看到过许多解释,有人说银是导热性最好的金属,暗示未来世界是一个凉热恒温的世界。也有人以波尔和威勒的计算为基础,说银是唯一一种原子核既不聚变也不裂变的元素,这个答案和小说中老师讲的热力学本身有关。而根据希腊神话的分类,在白银时代里,“人类不再听从神的旨意,他们身体强壮,缺乏理智,童年长达百年,但成年很短,并且相互争吵不休。”这是一个人类自身意识觉醒的时代,因为刚起步,所以举步维艰。而王小波预设的谜底究竟是什么呢?我其实不在乎,我也不忍心轻易解开这个困扰我许久的谜。

关于王小波笔下的性,确实只是幌子。私以为和周嘉宁所写的有近似之处,包含着一种对交流的渴望、或者说对交流无能的叛逆,当然王小波所承受的,是更为厚重广阔的困境。

王小波很难模仿,模仿者少数得其皮肉,多数连其皮肤上的毛发都没摸到。他的精髓从来不是黑色幽默或变幻的叙述方式,其文字背后,有一种极为难得的奋力挣扎,充满思辨与深情。要是一个作者具备那样的素养,完全不需要模仿王小波。

至于“小波门下走狗”,我也非常怀疑,真正有价值的影响都是润物细无声的,且不管做出那种崇拜姿态的企图如何,狂热必然包含着不理性。

3、

写到文珍和鲁敏时,李伟长都提了“逃离”这个主题,并引述艾丽丝.门罗的小说《逃离》。门罗是一个极聪慧的作者,当时读到《逃离》也非常感叹。这样的题材,如果由别人(比如多丽丝莱辛)来写,可能三站路内是回不来的,而门罗非常准确地收了手,以至于那种短暂的逃离,变成一种即真实可怖又充满诗意的瞬间,人生恰是由许多这样的瞬间构成。

小说写某件有异于日常流水线的事件,便是一种逃离。李伟长提出一个问题,“小说家必须面对逃离之后的叙述问题,即小说该往哪里去”。重要的是逃离后的去向,归来还是抵达某个有意义的地方?而且这一切应当以小说的形式完成。在代后记内,李伟长稍微做了阐释,他引用美国作家奥茨的建议,“我们写作,是要忠实于某些事实,忠实于某些情感,是为了‘解释’那些表面上古里古怪的行为……”处理小说去向很考验小说家的能力,每个小说家也有自己擅长的方式,但“忠于”无疑是一项非常基本的要求。

我个人很喜欢文珍对逃离与归来的处理。不仅因为“逃离与归来之间的空隙,是文珍的安全领地,不过与触犯道德,又有一定的锐气”,也因为从文珍的小说里,我常读到一种对爱的相信。不同于门罗的清晰世故,文珍对于哲学、伦理的思考背后,还常伴随着一种难得的天真,所以她能写出爱的复杂性,充满美感。

4、

曾有人说李伟长行文“骚气”。

我觉得一是他的视角非常灵活,善于抓住细节,并找到一个独特的视角。“珀金斯的帽子”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作为标题,可能对他的文学观也有一定程度的隐喻。再比如他能注意到路内在《云中人》里写了一首叫《Creep》的歌,从而找到《Creep》与1990年代的社会精神印象的关系。同时,他也非常善于比较,有时能从看似毫不相关的东西找到一些共性。

第二,李伟长的文字有种波澜不惊的淡淡幽默,这大概和他曾受王小波的影响有关吧。

珀金斯的帽子读后感篇四

这篇代后记有一部分作为日记在豆瓣上发过,整合起来作为后记列入《珀金斯的帽子》一书。

珀金斯的帽子

8.8

李伟长 / 2018 / 上海人民出版社

电影《天才捕手》

这是我读《天才的编辑》麦克斯韦尔·珀金斯写下的句子。是他发现了菲茨杰拉德、托马斯·沃尔夫、海明威,被他们视为精神之父。

这个帽子细节一直萦绕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就成了现在的书名。在电影《天才捕手》中,科林·费尔斯扮演的珀金斯,时刻戴着一顶帽子,我有点强迫症似地想确认那是不是七号大的。

珀金斯的帽子,作为一个来自生活的被文本和电影固化之后的细节,在我心里变成一种象征,孤独的,退后的,却又是坚定的。从生活的真实到文本的真实,中间就隔着珀金斯的这顶帽子。

发现才华,帮他人辨认出自我,变得更好,不求回报,全身心投入,做个默默无闻的无名氏,却也乐在其中,这是编辑珀金斯的理想生活。

理想的批评写作也该是这样,发现一部分才华,与之对话,然后让自己变得清晰,平心静气地接受所有可能的不如意。从个人的生活来说,珀金斯又需要这一顶帽子,让自己藏起来。

这么关心帕金斯的帽子,和我个人的文学观有关。

在珀金斯的身上,我看到了“忠于”,忠于自己的内心,忠于自己的判断,忠于自己的梦,忠于友情,也忠于热情,以及忠于这份忠于导致的失去与错过,作为一个文学编辑,珀金斯就主动“错过”了福克纳。最终忠于自己的局限,努力完成清晰的也清醒的自我认知。

在他那顶极有标示性的帽子上,我也感受到了另外的东西,那就是独立于外界的一部分自己,作为孤独个体的外在兴趣,甚至是嗜好,完全自足的于他人无害的东西。

如果说珀金斯让我感知到了“忠于”的存在,那另外一个伟大小说家的一则短篇小说,则启发了我对“忠于”及其边界更为深度的认知。

有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一起毫无希望的恋爱事件。一个饱经世故的男人,情场高手,遇见了一个是不谙世事、脸上写满寂寞的女人。这个男人风流成性,常在外寻求身心寄托。这女人的丈夫有钱,可她过得不开心,渴望新的生活。这两个人,邂逅了,相爱了,不断地幽会……未来怎么办?她哭了,他也束手无策。

故事中人说:“我们不知道这段关系会持续到何时,但至少现在它不会结束。”有人会问然后呢?没有然后,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这个“真实的”看上去庸俗撩人的爱情故事,来自契诃夫的短篇小说《牵小狗的女人》。说它真实,在于文学的真实。

这会是一次真的爱情么?对这个男人来说,是真的动情了,还是又一次风流?可为何他已经深陷思念的泥潭而不能自拔?女人是第一次出轨,因为婚姻生活的苦闷,她渴望呼吸新鲜的空气。她是真的爱上了这个年纪大她一倍的男人?还是只要不是她丈夫,谁适时地出现在她面前、讨好她、听她诉说、带她逃离目前的生活,就可以得到她的爱情?关于这起恋爱事件的结局和意义,契诃夫没有表明哪怕半点态度。

美国作家乔伊斯·卡洛尔·奥茨,就不主张过于追求小说的意义,小说本身就是它的意义。对契诃夫这个故事的结尾,奥茨在《短篇小说的性质》一文中,作了这样的解读:由于他们各自的家庭、各自的社会责任等等因素,他们不能结婚。故事的“意义”就这些。

对于故意的意义,奥茨认为这就够了,但关于故事为什么会这样,何至于此,她有着平实却独特的洞见。奥茨没有否认他们应该受到惩罚。相爱就是惩罚,思念就是惩罚,痛苦就是惩罚,爱而不能相见就是惩罚,未来往哪儿去的煎熬就是惩罚。这就是奥茨的文学观:平常人,陷进了不平常的境遇,感情只是其中一种,还有更多同样烦恼乃至绝望的境遇。

试问,谁又不是平常的人呢?如果有幸地或者不幸地,陷入不平常的情感或者其他不平常境遇呢?平常人的不平常,就是原因,也就是答案。由此,小说中的想念是真实的。男人以为风流过后就是烟消云散,他错了,这次不一样了,他开始疯狂地想念她:

关于面前离家出走的女子的所思所想,契诃夫赋予在小说人物身上的清醒也是真实的。

她为什么这样爱他呢?他在女人们的心目中总是跟他的本来面目不同,她们爱他并不是爱他本人,而是爱一个由她们的想象所创造出来的、她们在生活里热切地追寻的人。

奥茨认为契诃夫忠实了这种真实。相比奥茨的一种解答,纳博科夫的解答就显得较为严肃,像数学那般工整。他以《论契诃夫》为题,收在《文学讲稿》中,用文本细读的方式,细致地讲解了这篇《牵小狗的女人》。

纳博科夫开篇就先声夺人:有人说契诃夫总爱写一些可爱而一事无成的人物,这种说法不够准确,倒是这样的说法更确切些:他笔下的男女正是因为一事无成才显得可爱。纳博科夫认为,这篇小说没有提出什么问题,没有通常的高潮,也没有一个有意义的结尾。然而这却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短篇小说之一。

纳博科夫就是这样,爱憎分明,高赞此篇为最伟大的之一。不得不承认,有一点纳博科夫说得深刻:小说没有明确的终结,而是按照生活的自然运动、以典型的契诃夫方式渐渐消隐……他俩都明白结局还远得很,对他们说来,那最复杂、最困难的事情还刚刚开始。

没有一个有意义的结尾,深刻归深刻,有人会喜欢纳博科夫的解读,他忠于了生活自身的逻辑和走向。关于日常生活的延续,无论发生什么,生活始终匀速向前。然而,我个人觉得奥茨的“平常”一词更加意味深长。所谓平常,就是最大的枷锁,非不愿,不能也。“平常人,陷进不平常的境遇”,则跨越了时间、空间和民族,趋于某种永恒的人类情感和人性。

奥茨直截了当地追问,“短篇小说的性质是什么呢?它没有单一的性质,而只有多重的、不同的性质。就像我们各人的个性不同一样,我们的个性所做的梦也不会相同。没什么规矩可循。”

当年的规矩都被打破,新的规矩正在被打破,即使这般不断流变,奥茨还是郑重建议:我们写作,是要忠实于某些事实,忠实于某些情感,是为了“解释”那些表面上古里古怪的行为……为什么要忠于?这是一个人的基本道德,忠于自己内心的幽暗,才可能看到光泽。

奥茨继续向自己发问:一个聪明的年轻人为什么会变得暴戾恣睢,会去杀人;一个无忧无虑的女人为什么会跟人私奔,结果毁了自己的一生,一个头脑清楚的人为什么会去自杀?

契诃夫的这篇小说,当然是关于一段特殊情感的,但如果往更高一点的地方看,我以为他写出了更为普遍的人类境遇,只不过这一次碰巧是爱情而已。在生命的长河中,无论平凡与否,总会遭遇到种种不同的际遇,进退不是,左右为难者多矣。

作为批评写作,我期望自己能够说出奥茨这样的话来,平常的但能道出部分普遍的话语。同样,我也期望自己能够像纳博科夫一样审慎地面对文本,从中发掘出生活恒定的河流。这样才可能成为一个独立的批评写作者,才可能拥有一顶属于我自己的帽子,当然不可能像珀金斯的一样,必须是七号大的,必须是软尼的。

奥茨的写作出于一个很简单的愿望:我想知道人类各种情感后面的“为什么”。关于她所列出的问题,我们都想知道原因,不是么?我们也想知道契诃夫为什么要写《牵小狗的女人》这样的小说。作为一个书评人,我的写作时同样如此,我期望探知文本背后的世界。

唯有忠于某类价值,才可能发出神圣的光泽。

如果做不到忠于,写也写不出好的,读也就读不出好来。忠于某类意义,是不是就非得写大事件呢?这似乎也是纠结在中国写作者心中的大问题,奥茨不以为然, 她认为只有还没入门的作者才会挖空心思,想什么“大”事件。业余作者往往想写大事情,表现严肃的主题。但世上没有“大”事情,只有大手笔。

所有的主题都是严肃的,或者愚蠢的。好吧,话题又回来了。就文学而言,世上没有“大”事件,只有大手笔。所有的日常生活中的主题都是值得写的,所有关于日常生活的写作都是值得阅读的,就看你如何写好,也看我们如何阅读。普鲁斯特的小蛋糕就是最好的例子了,还有珀金斯的帽子,在别处就是一顶帽子,戴在珀金斯的头上,就成了珀金斯的帽子,就是一个可以被解读的细节。

刻薄地说,想要的生活常常就只能是想要,而不是能够要到,就像契诃夫的《牵狗的女人》,平常人陷入了不平常的境遇,你又能如何解题?愿那些经历古里古怪的事件的人,都能安然归来,因为现实中,很多人都没能回来,都消失了。有些朋友再也见不到了,有些人再也不会谋面了。

批评写作只有在成为文学的一部分后,才会获得流传的可能。要成为文学的一部分,“忠于”就是不二的法则。忠于某些事实,忠于某些情感,也忠于幽暗的自己,不驱一时之趣味,不满足于流行(因为有流行就会有过时),去体验更为普遍的不会过时的人类情感和境遇,这就是我们需要的文学观,好像也可以算是一种人生观。

关于珀金斯的帽子,这就是由来。

珀金斯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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