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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带来四年级作文我的朋友(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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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带来四年级作文我的朋友(通用15篇)
时间:2024-09-01 00:21:06   小编:

这篇文章介绍了作者的一个好朋友,他叫李明。李明聪明、勤奋,喜欢看书和打篮球。作者与李明的友谊从小学就开始了,他们经常一起玩耍、学习。尽管作者没有带来四年级作文,但他很庆幸有这样一个好朋友。

第一篇

我的朋友500字作文 我的朋友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好朋友,我也不例外。我的好朋友就要属小唐了。

小唐体形不胖不瘦,皮肤白里透红,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在那小巧玲珑的鼻子下,是一个粉嘟嘟的小嘴,说起话来十分可爱。她扎着一个小辫子,额头前还留着整整齐齐的小刘海。她十分喜欢粉色,常常穿着一件粉色的外套。

小唐不仅聪明伶俐,而且乐于助人。

记得有一次,刚下课,我就突然发现我的水笔不见了。我十分着急,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一会儿在地上看看,一会儿在桌柜里找找。但还是不见水笔的踪影。我心想:这可怎么办啊?下节课要用水笔,我只带了一支水笔,现在又找不到,该怎么办?怎么办啊?这时,小唐看见我正在心急火燎地找笔,便走过来,笑嘻嘻地说:“嘿嘿,小刘,你找不到笔了吧!”听了她的话,我十分气愤,心想:小唐也太不够朋友了!看到我这么着急,竟然还来讽刺我,看来我这个朋友交错了。小唐好像看透了我的心思,便说:“你找不到笔了,那我把这支笔送给你吧,反正我也不是经常用。”听了她的话,我十分愧疚,说:“对不起,我刚才错怪你了,谢谢你,小唐。”“没事的,我们还是朋友,对吧?”我点了点头,就去准备下节课的东西了。

这就是我的朋友,小唐。一个开朗、乐观并且聪明伶俐而又乐于助人的女孩。希望我们能够互帮互助,做永远的好朋友!

第二篇

我的朋友有许多,但是我最最好的朋友是陈俊起,他是一个性格开朗的小伙子,爱说爱笑,而且学习成绩优异,是七组小组长。也许是班干部的缘故吧,他很爱帮助同学。

有一次,上体育课,体育老师要我们全班同学准备一个跳绳,要举行一分钟跳绳比赛。结果我准备好了,只是我忘带了。比赛开始了,我只能在一旁看着,陈俊起看见我愁没苦脸,上去就把自己的跳绳给了我,我说:“你难道不比赛了吗?”陈俊起说;“没事!我感觉我平常跳绳就已经很牛了,就不参加了,你先来吧。”我感激的不知说什么好,只说了句:“谢谢你,我一定好好比!”

从此,我和陈俊起就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我很喜欢他,这个我心目中最帅的小伙子-----陈俊起。

指导老师:石明彦

第三篇

我有一个朋友叫刘涛。

他的头发又黑又短。背挺得笔直笔直,像一棵小树。他的眼睛大大得特别又精神,身子瘦瘦的但身手特别敏捷。他的眉毛特长,显出十分豪气。

有一次上篮球课的时候。老师让一些打全场。开始跳球了。大个子虽然抢到了篮球,可是刘涛飞快地跑了过去,把篮球抢了过来,对方很惊讶,好像在说,怎么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正当对方还没回过神时,刘涛又像一匹骏马飞奔到篮框底下来了一个又潇洒又帅气的三步上篮。球进了!场下的队员们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刘涛不仅机灵,而且刻苦。上跆拳道课上老师教他后空翻。他一次一次的摔倒,他还是坚持练习。汗水像一个个调皮的孩子在坐滑滑梯,一个个往下流。连汗都顾不上擦,继续练习,我不由得佩服他。最后他终于稳稳地站着了。

这样的好朋友,怎么能不让我喜欢呢?

第四篇

我有很多很多的朋友 ,其中我最好的朋友是ZZZ。

她今年十岁,上小学四年级。她的身材又高又瘦,有着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发,像月亮一样的眉毛下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她的小嘴最可爱了,红红的小嘴像樱桃,一张嘴就能唱出优美动听的歌声、能讲出动人的故事、能主持各种节目。她每年都会参加各种比赛,并在比赛中获取很多奖杯。

周末的时候,我们经常会在一起唱歌、游泳、摘水果、玩游戏,有时她也会给我讲故事、教我怎么去表演。

到了寒、暑假的时候,我们总会一起去旅行。我们一起去过泰国、海南、去南、青岛、内蒙古…… 留下了许许多多美好、有趣的故事。

我喜欢和她一起玩!我想感谢她一直陪着我渡过了美好的童年!

第五篇

蔡睿奇是一个身材不太高又机灵的男生。每一次老师在讲课时他都会聚精会神地听,积极回答问题。但一来到操场,他便变得生龙活虎,身手敏捷。

一次下课,我和高畅、蔡睿奇、陈逸晗一起打排球。我和蔡睿奇一组,高畅和陈逸晗一组。蔡睿奇一来就给高畅她们一个“下马威”:把球打到了一个死角,高畅和陈逸晗没接住,我们赢了一球,高兴得互相击掌庆祝。

接着高畅发球,球一过来我就跳起来一个杀球,她们接住了,又打了一高球,我们没拉住,紧接着我又发了一个球。就这样,经过激烈的比赛,我们终于以11比10胜。

这就是我的朋友,又爱学习,又爱打排球的蔡睿奇。

第六篇

远方的朋友:

你好!

夜,越来越深。我默默注视星空,远方的朋友,此时此刻,你在干什么呢?在同二星空下的你还好吗?你是否正手捧书本,编织着自己的梦?你是否注意到了那最闪亮的一颗星?那是我注视你的目光,代表千里之外的朋友对你诚挚的祝福与无限的思念……

我曾不止一次地想提笔叙叙你我间的友情,但语言的苍白无力使我明白,真正的友谊要用心去感受……

我忆起了那美妙的时刻,在那个炎热的盛夏,我在市图书馆初次遇见了你,当我俩的手在同一本书——海明威的《老人与海》前相触而又机警地收回时,你我心照不宣地笑了。我知道了你的名字,当中有一個“烨”字,这正如你的个性——火一样的热情与赤诚。从那一刻起,我们便常常在图书馆里相遇、畅谈,一坐便是一个下午。

你我都钟爱文学,欣赏屈原的浪漫与忠诚,敬佩李白的潇洒与不羁,仰慕苏轼的聪慧与才华,喜爱李清照的婉约与柔情,渴望被陆游的爱国热忱洗礼……于是我俩时常相约周末在QQ上见。直到六年级开学,老师宣布转来了一个新同学,当你跨进教室,与我目光相遇的刹那,我惊讶于你的率真,惊喜你我成为同窗。尽管朝夕相伴在同一个教室,但你我仍喜欢在图书馆相遇。在那里,你我像两叶扁舟,泛游文字的世界。仰望自由女神的高傲,领略埃菲尔铁塔的壮丽,惊叹金字塔的神奇……你我约好小学毕业后一同去北京看雄伟的天安门和长城。

正当我沉醉于友谊的芬芳时,你只身一人去了南京求学。那时的我很悲伤,更多的是恨,我恨你不辞而别。我孤身一人坐在图书馆的那个角落里,面前摊开的书一个字也看不进去。我在想,那段刻骨铭心的友谊是否已云淡风清,你是否已忘了我?

终于,我收到了一封信,竟然是你从南京寄来的,原来你也打听到了我所在的学校,我喜出望外。得知你不辞而别是你不想“执手相看泪眼”,你说好男儿志在四方,来去无牵挂更能显现男儿本色。由此,我不得不佩服你这个比我还小半岁的“弟弟”了。

再见,朋友,是你让我懂得友谊的真谛。时光流逝,岁月变迁。现在,虽然你我相隔甚远,但是,朋友,只要远方的伙伴挂念着你,你就不会孤独,不会寂寞。

星空依旧灿烂,回荡着你我对彼此的祝福,心心相通,即使在荒芜的沙漠里艰苦跋涉,哪怕相隔千里、万里,仍会祝福彼此能找到更多的绿洲。

此致敬礼

你的朋友花xx

第七篇

我的好朋友王涛是个大眼睛、黑皮肤的四年级学生。我们在一起已经五年了,从幼儿园开始,我们就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我们本来是在同一班级的,但是因为在二年级时,我身体的原因休学了一年,所以我们这对好朋友就这样被迫分开了,但这并不影响我们俩之间的友谊,我和他依然和以前一样是好哥们。

王涛因为皮肤黑,全班给他取了个外号叫“非洲黑人”。每次我们叫他的外号,他都会非常生气,两眼冒火地喊道:“不准叫,不准叫。”他那个样子别提有多可笑了。王涛的性格有点急躁,做起事来风风火火的,每次我都会在后面喊:“你慢点,等等我。”

王涛也算是能文能武了。我先说说他的“武”方面:那就是跑步特别快。我们班很多同学都把当成需要超越的目标。在体育课上,经常有人向他发出挑战,但是没有人成功过。厉害吧!在说说他的“文”方面:别看他是个大老爷们,但做起手工来可不比女孩子差。一张普通的白纸,在他手里立马能变成纸鹤、纸船……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王涛。

第八篇

鲜花灿烂的六月

似火的骄傲

却注定着分别

站在我们交集的尾端

那些曾经在一起的加减乘除

那些曾经熟稔的诗词歌赋

都在我的记忆里奏着华美的乐章

从不相信海枯石烂,地老天荒

却相信缘分会让我们重聚

谁说,距离不是忘记朋友的理由

那么,请你记得我!

不愿只留下哒哒的马地声

愿在阳春三月向驻足的你

道一声珍重

虽心有万千情愫

却只能这样别离

我的朋友,请相信

做个认真的女孩

让我们在以后的生命里为彼此祈祷祝福

珍重,我的朋友!

第九篇

我有很多朋友,真正相处好的却只有四个。

第一是吴瑞雪,我们从小就是邻居,上一样的幼儿园,读一样的小学,现在还在同一个班。她是一个单纯的女孩,有些一根筋,但她待人真诚,从不耍心机。她有时非常胆小,但是有时又性情火爆,迷迷糊糊却又充满正义。她很瘦,留着长头发和直刘海,头发少而碎,一双明亮的眼睛,一笑起来,可爱的酒窝就露了出来,活像一只小猫咪。她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孩,尽管她朋友不多,但是她还是诚心诚意对待每个人。

第二是陈丹婷,我和她是在二年级才成为好朋友的,她出身在一个小康家庭,妈妈在安利公司上班,从小就喝蛋白粉等产品,出手也更是阔卓,总是请我们喝饮料或吃东西,为人十分义气。她有着一张漂亮的鹅蛋脸,大大的眼睛似乎在放着光,俏皮的嘴唇红润好看,她总扎着淘气的马尾辫,头发放下来刚好及肩。她的性格活泼开朗又不失调皮,她很爱笑,笑起来嘴巴张得大大的,非常可爱。

第三是廖凡妮,我是在三年级认识她的,她的妈妈是我们学校的陈秀莲老师,爸爸是儿科医生,她出生在这么一个伟大的家庭中,性格自然也有些强势,但更多时候,她还是会笑着和我们打成一片。她也很瘦,只比瑞雪胖一点点,她梳着高高的马尾辫,头发很多,左边眼睛下有一颗痣,我刚见到她是,觉得她像小丑一样好玩。她有些自恋,但是人家也是有资本的,学习成绩很优秀,一直在年段前十名。

第四个就是罗晓梅了,我认识她是在五年级,那时候她坐在我的后面,所以我们越来越熟,渐渐变成了好朋友。她很爱笑,学习一般,但是为人非常真诚,那时候,她的数学比较弱,我就成了她的小老师,教她数学,周末还会让她来我家“补课”,当然,这件事没几个人知道。她的头发和丹婷差不多长,留着直刘海,眼睛虽然不算大,但是却很明亮,她笑起来非常美。

我和我的好朋友们组成了一个叫“Pin.K”的小社团,我们在一起相处得十分融洽。

我爱我的好朋友们!

第十篇

我的朋友叫王民,他有一双紫葡萄般的眼睛,看起来炯炯有神。还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巴,总能说一些滑稽又搞笑的语言,经常把我逗得合不拢嘴。

我的朋友成绩时好时坏。有的时候语文课上聪明的一塌糊涂,有的时候数学课上一窍不通,还有的时候会犯一些小马虎。虽然如此,他却是一个爱好超级电脑迷。他对别的不感兴趣,唯独对电脑情有独钟。他的艺选课就是电脑绘画,只要一有时间,他便会研究电脑。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学会了电脑里的所有程序。现在的他对电脑了如指掌,操作起来简直就是如鱼得水。因此,我一有不会的地方就请教于他,他就成了我的电脑小老师了。

我的朋友不但是个电脑迷,而且还很乐于助人。记得有一次,上语文课时,我的钢笔没墨了,我的朋友看见了,迅速从笔袋里拿出一支钢笔递给我。我接过钢笔,说了声:“谢谢!”他说:“不用谢!”这件事我一直铭记在心。事虽小,却解了我的燃眉之急,谢谢你,我的朋友。

我为有这样的朋友而感到骄傲。

第十一篇

我有一个好朋友,他叫XXX,与他在一起,我学会了很多……

记得有一次,我与他坐公交车出去公园玩。在车上,位置都被坐满了,可还空着两个位置,于是我和他便坐了下来。当车子停靠在XXX站时,上来了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奶奶,我装作没看见的样子,把头歪向了一边的窗外。老奶奶见车上没座位了,皱了皱眉头。这时,我的朋友他连忙起身,对老奶奶说:"奶奶,这个位置给您坐吧。”“这怎么好意思呢?”“没关系,我站一下没事的,可您这么大年纪了,站着肯定不舒服吧,所以这个位置给您坐吧。”“谢谢你啊。”一路上,车子颠颠簸簸的,XXX的脚被踩了好几下。到了目的地,我们下车了,我对他说:“你真傻,车上好好的位置不坐,偏偏让给别人。”“没关系啊,这只是小事,再说了,老奶奶这么大年纪,站着一定不舒服吧。”听了他这句话,我的脸不由地红了起来。

还有一次,我和几个好朋友相约出去打羽毛球,而就差一个人了,于是,我便去叫XXX(我的朋友),想约他一起去打羽毛球。可是,他却说:“不行啊,再过几天我们就要考试了,我的抓紧时间复习,你们去吧。”“可是,就差一个人了啊,不叫你叫谁?”“你们还是叫别人吧,我真的没时间。”说完,他又把头低下去,忙着写他的作业。我们只好去请别人了。

他就是我的好朋友——XXX跟他在一起,我学会了礼让,我还要学习他那种刻苦学习的精神。

第十二篇

友谊,致我的朋友_六年级散文诗歌100字

不知道从何时开始,你,成了我的朋友,很多人并不在乎朋友,但我会珍惜你,

我有许多玩伴,但朋友却很少,无论发生什么,

我的朋友,你要记住,我们永远是朋友。

第十三篇

李昕洁是我的好朋友。她是全班最高的女生,留着一头乌黑的长发,平时用发绳扎起来,带着一副红框的眼镜,皮肤白白的,白里透着红,笑起来特别纯真。

李昕洁是一个爱看书的人,有一次,她把一本《猫武士》带到了学校。那天中午我正好空着,就问她结果来看看,没想到,这一看就看上瘾了。当天在学校里我没把书看完,就问她借回家看。她犹豫了一下,让我保证不把书弄脏弄破后才借给我看。她非常的爱护书,视书为珍宝。暑假就快要到了,我要乘游轮去韩国玩,第一本想带出去的书就是《猫武士》。我死缠烂打,终于让她答应了把《猫武士》借我一个暑假。再把书交给我之前,她先用透明胶把书破损的一角补好,并把书的封面擦干净,才依依不舍的把书放到我手上。

李昕洁在班级里,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学霸。语数英科样样都行,简直就是一个万能的。假如她书上有哪个地方不懂,就会马上拿起书跑去问老师,正是她有这样的精神,所以她的成绩一天比一天好,蒸蒸日上。

李昕洁表面上是一个乖乖女,其实她的血液里有暴力女的成分。假如有那个男生惹到她了,那那个男生就要倒霉了。首先她会大声的尖叫一声,用手用力地往桌上一拍,发出震耳欲聋的响声,并立马拔腿去追那个男生。那个男生如果被她抓到了,那可就倒大霉了:背会被拍出清脆的响声,手还会享受到特殊待遇,被她的“九阴白骨爪”抓的生疼。这只再是她生气的时候,在平时她还是很温柔的。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李昕洁。

第十四篇

眼镜,短发,大眼,这样的外形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萌,酷,有文化,有博士风范。他脸圆嘟嘟的,外表十分惹人喜爱。他是我们班的学霸,学习成绩十分的优异。如果他能在课堂上,在集体活动中也能够霸气一点儿的话,那就更完美了。他的名字叫石俊哲。

记得上次,英语老师给我们安排了一个集体活动----为大家演唱英文歌曲《letitgo》。上台的同学都是一副霸气凛然,自信满满的样子,他们的声音是洪亮的,就连那些唱歌不好的,也得到了同学们的掌声。不一会儿,就轮到石俊哲了,他缓缓起身,拿起桌子上的歌谱,一步一步的走向讲台。老师播放伴奏,他便唱了起来。可以说,他的声音小的不能再小了,坐在第一排的人都听不见,仔细看,他的手和脚都轻微的颤抖着。在她抬头的一瞬间,我用鼓励的眼神迎接他的目光,并伸出双手,做了一个你最棒的手势。渐渐地,他的声音洪亮起来。

我的朋友啊,如果您能够胆子大一点的话,那你就是个完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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