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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次旅行读后感摘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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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次旅行读后感摘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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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次旅行》是一篇感人至深的散文,讲述了作者和家人一次难忘的旅行经历。在旅途中,他们互相慰藉,共同面对困难和挑战,最终收获了珍贵的回忆和成长。文章通过细腻的描写和真挚的情感,让读者感受到了家人之间的深厚情感和团结力量。

我们,一次旅行读后感(一)

1、阶级、爱好、对生活的审美始终在交往过程中是不可逾越的,即便是爱也不一定能挽救这所有的不同

2、从《ONE DAY》到《US》,男女主角都是之前跟别人恋爱(结婚)多年,最后又等对方和自己长大,又甩了当时的爱侣和所谓的真命天子(女)在一起。同款《我可能不会爱你》,作者的爱情观真的很妙诶,弯弯曲曲的羊肠大路。

3、婚姻很可怕,如果不是互相深爱的人,不要轻易在一起。那么多琐碎的事务,不坚实的感情只会溃败不堪

4、是我喜欢的作家,除了(可能因为自身经历原因导致)情感观有点歪?以对生活细节的观察和幽默绝妙的调侃比喻见长,很喜欢他

5、摘录部分好玩的比喻:

“我脱掉那双被信弃义的跑鞋,鞋发出噗嗤的吮吸声,许诺的舒适在哪儿呢?”

“她看起来清爽、健康,有品位,但是我发现自己本能地想帮她多系上一枚纽扣,我在想我是不是世界上唯一想用眼睛为女人穿上衣服的男人。”

对于居家实用思维严谨的“我”,被妻子的比喻成“行走的老式灭火器”

我们,一次旅行读后感(二)

买这本书是因为,大卫·尼克斯之前的小说曾被改编成电影《一天》,我想知道这个人的新书还能怎么来讲爱情。384页密密麻麻的字,从开始的难啃无比,到后来的深陷其中,对我自己也是一种耐着性子才终于看到好料的阅读体验。可是啊,如果知道这是一本让人又笑又哭又遗憾的书,我大概都不想也不敢打开,它和我想象中的婚姻生活完全不一样,它的结局也和我希望的不一致。但它不过是真实又残酷地展现了爱消失后陪伴也无济于事的现实。

当然,从男主妻子的角度来说,她和男主相伴25年,经历无数幸福往事和坎坷记忆后,仍然各奔东西的爱情结局,也在告诉我们,无论你认为你正在经历的生活有多安稳,只要,只要它无法和你的精神世界高度匹配,即便已经过去快三十年,你仍然可以潇洒地告别这份安定,去重新找回真正的自己。但看到书里后来描述,她最终和遇到丈夫之前,那个帅气文艺的前男友几十年后破镜重圆,我仍然有点替男主不忿。尤其是作者在描写男主知道前妻和旧情人和好后的那段,更让人心碎。“开始我觉得实在难以接受,康妮和安吉洛的故事竟然比我的故事要好得多。我想象他们在如今常去的聚会上向人们讲起这个故事。‘你们俩是怎么认识的?’陌生人问,注意到他们俩浓情蜜意、难舍难分的样子,他们怎么会像比他们年轻一半的情侣那样,依然亲吻,十指紧扣?于是他们轮流开始讲他们如何在三十年前相遇,他们如何分别结婚,但像同一轨道上的两颗彗星或类似的胡邹八扯的东西一般重逢。‘唉,多美的故事啊,真浪漫!’听者叹息一声,与此同时,中间的那些岁月,我们共同经历的一切,我们的婚姻,只包含在括号中。”

你称职钟情的陪伴了一个人25年,但结局是,你不过是她人生中的逗号,还有比这更悲伤的吗?

我们,一次旅行读后感(三)

当遭逢婚姻走到尽头,无法继续前行,该如何应对?《我们,一次旅行》向读者展示了一种解决方案的可能性:带上孩子去欧洲游学。

故事回溯到了道格拉斯与康妮的第一次相遇,这是一场算不上炙热的单恋,弄巧成拙的表现,全然一个青涩理科生的即视感。然而,并不完美的开始,却仍然造就了一段曾经美满的婚姻。从表面上看,道格拉斯与康妮的婚姻的确并没有太明显的硬伤,他们在一起很快乐,共同抚养儿子成长,平凡如万千夫妻。然而,随着儿子的即将离开,妻子康妮亦想着放弃这段婚姻与感情,来一次“法国式退场”(不辞而别)。夫妻间的末日疏忽而至,相伴终老的梦想嘎然而止。然而,执着的科学家决定通过一场旅行,赢回妻子的心。

延续了《一天》的文艺风格,《我们,一次旅行》的主题仍与爱情息息相关。然而,作者的笔触虽以碎片化拼凑的方式呈现了一对科学家与艺术家组合的爱情组合,却同时将理性科学与感性艺术的冲突描绘得极为出彩。

从这一意义上,道格拉斯与康妮的结合与冲突,可以转化理解为科学与艺术在碰撞中产生的火花与摩擦。道格拉斯追求生活的逻辑,康妮则崇尚顺其自然。道格拉斯和康妮的相爱,源于彼此的不同。一个与蚊帐里果蝇打交道的科学家,实用,稳定,衣食无忧与一个魅力四射,却生活于不确定中的艺术家,满足了彼此探索未知世界的答案。虽然他们在一起生活了二十五年,却仍无法彻底走入对方的世界,相互了解。作为严谨科学家代表的道格拉斯,对于艺术的解读,可以概括为混乱与狂欢。而这种失序的状态,让科学家迷惑不适应,却恰恰是艺术家灵感与激情的体现。康妮想离开道格拉斯,正是因为爱之激情的丧失。在科学与艺术的较量中,可以感受到作者对于艺术的些许偏私。道格拉斯与康妮曾经的爱之结晶阿尔比,最终走上了摄影的艺术之路。而在三人的互动之中,有意无意之间,儿子会判“老爸出局”。

在不断地行走中,在回忆的碎屑中,世界与人心皆在悄然改变。当旅程接近尾声,疾病打破了旅程的按部就班,让整个假期变得终身难忘。然而,尽管旅程可圈可点,分开的结局仍没有改变。生活中会有很多意外与无奈,唯有努力,然后包容。这是旅行的意义,也是爱美好的地方。

我们,一次旅行读后感(四)

爱情有很多种表达方式,有一见钟情的爱情,有海誓山盟的爱情,还有一种爱情可以更长久,那就是细水流长式的爱情。在婚姻中,需要这种爱,两个人才会白头偕老,当然如果两个人分开才会幸福,那么这也是一种爱。

《我们,一次旅行》是继《一天》之后,大卫•尼克斯的又一佳作。与《一天》相比,更源于现实,贴近于生活,在故事性上更加复杂。主人公为我们呈现出了什么是真爱,爱的细水流长。与旅行类书籍相比,虽然本书叫做《我们,一次旅行》,并不是纪实类旅行,而是一本关于爱的小说,一个家庭的结局虽然不完美,但是道格拉斯已经用尽了他所有的力量来挽救这段婚姻,可以说爱让他们在一起,爱也让他们分手。从写作方式来说,本书采用插叙的方式,重温爱情与现实婚姻相结合,使在阅读过程中悲伤、温情、甜蜜相结合,一直会处在他们的情感世界里。从内容上来说,从突然被康妮告知要离婚到最后平静的分手,道格拉斯用重温旅行的方式尽力去挽回婚姻,最后他也明白了爱有时不需要占有,他也接受了分手的结局。

道格拉斯以儿子上学为理由,与康妮重游欧洲等地,同时也重温了他们的爱情。道格拉斯以为这样的旅行,会挽回康妮,挽救自己的婚姻。走过了5个国家,8个城市,在每一个地方回忆着往昔的故事,作为他们来说这一切都是美好的,可是阿尔比的失踪、康妮的返回,又给道格拉斯蒙上了一层悲伤。不禁会问,康妮真的不爱道格拉斯了吗?其实不然,在他们心中,爱依然存在,爱是细水流长的,可是那种爱已经不是爱情,已经成为亲情,康妮再也无法忍受这种爱,才选择了分手。道格拉斯也从旅行中理解了康妮的爱,所以他选择了放开。人与人之的爱是细水流长的,不仅仅拘泥于爱情。

另外,本书中还可以看到现实婚姻中要经历的故事。道格拉斯是一位生物化学博士,本身的沉闷也许是离婚的理由之一,康妮是富有激情的人,从他们的恋爱到结婚,康妮是更主动的一方,在现实中,很多家庭因为老公的冷漠态度成为离婚的理由;作为父亲,道格拉斯没有太多的关心教导,反而有时会讽刺儿子阿尔比的梦想,作为叛逆时期的孩子,阿尔比选择离家出走,这件事也是现实生活中鲜明的写照。在中国,初高中的孩子是学习最累、最叛逆的时期,家长在这阶段都在给他们无形的压力,书中阿尔比的表现也许正是下一个孩子的作为;一个家庭,康妮和道格拉斯在儿子上大学后选择离婚,也是普遍的一种社会现象,曾经社会调查显示中国在高考之后的离婚率升高很多。

《我们,一次旅行》让我在旅行中感受到了真爱、温情与现实!

我们,一次旅行读后感(五)

其实,我没想到《我们,一次旅行》的结局会是两个人分开,我以为经过一场欧洲旅行,夫妻关系会得到修复,父子关系也会破冰,一家三口会像童话故事里讲的那样从此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因为生活远不是这么简单。

道格拉斯是生物化学领域的科学家,康妮是绘画艺术家,他们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几年之后的一个深夜,康妮突然对道格拉斯提出离婚,因为儿子阿尔比即将去上大学了,康妮无法忍受与道格拉斯两个人单独相处。

道格拉斯为人正派,对待婚姻专一,可是对于康妮来说,他太古板了,他的科学家思维太过严谨,与他在一起她的生活也变得闭塞而乏味,所以,虽然她还爱着道格拉斯,但他们之间却有一个无法填补的空洞,他们的共同生活无法继续。

遇到康妮之前,道格拉斯几乎从来没有恋爱过,他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母亲是生物老师,父亲是全科医生,他性格古板、守旧,不爱交际,用妹妹凯伦的话说,他在娘胎里时就已经四十三岁了,他几乎与康妮从前接触过的人完全不同。但是这些缺点如果换个角度看也全部是优点,他博学、诚实、勇敢,对待感情专一,这些特质都吸引了康妮。

遇到道格拉斯之前,康妮刚刚与相恋四年的男友安吉洛分手,她美丽、风趣、有艺术细胞,非常有魅力,她出生在一个乱糟糟的大家庭,母亲曾是个嬉皮士,生父是搞音乐的,在她9岁时便离开家,继父是开烤串店的商人,她的家庭与道格拉斯的家庭迥然不同,所以在她最初接触到道格拉斯时,他给了她一种踏实的安定感。

最开始在一起的时候,他们互相影响,康妮带道格拉斯进入艺术领域,道格拉斯则向康妮展现科学的魅力,两个人的性格、习惯和观念可以说是互补的,相处很融洽。但是当道格拉斯与康妮求婚的时候,她犹豫了,因为她知道,道格拉斯与她其实是两个世界的人,他们的生活观念几乎完全不同。选择一个伴侣就是选择一种生活方式,如果与道格拉斯结合,她的人生势必会偏离从前的轨道,但她最终还是答应了,因为那时候的她想安定了,道格拉斯是她那个阶段需要的。

他们在一起过了二十几年,一同承受了许多苦痛,康妮的出轨,第一个孩子的夭折,还有对阿尔比教育上的种种矛盾,康妮主张顺应孩子的天性,可道格拉斯则喜欢以成人的思维去引导他,以成年人的礼数去管教他,这点让康妮和阿尔比都无法忍受的,康妮有一次对道格拉斯说:“你认识几个成年人不会用刀子或一点蔬菜也不吃?”“阿尔比能学会这些东西,而你不停批评他。”“重点不是教他如何系鞋带,或吃菜花或说话讲理,而是关于做事的正确方法;教给他应用、毅力和纪律。”

可道格拉斯并不同意,他的思维观念就像科学一样严谨,对就是对,错就是错,而不是像艺术一样发散,有不同的风格。所以当他觉得阿尔比做错事的时候,就会批评他、教育他。

随着一起生活的时间越久,康妮与道格拉斯这种思维上的差异,就将他们两个的距离拉的越远,直到康妮再也无法忍受了,提出分手。

而这个消息对于道格拉斯来说简直如五雷轰顶,他不敢想象没有康妮的日子,因为他生命中的所有美好都是康妮带给他的,所以他决定不顾一切的挽回她。

他们一家三口开始了欧洲游学,道格拉斯希望借此机会挽救婚姻,康妮希望让儿子从这趟旅行中接受更多艺术的熏陶,而阿尔比却完全对这种欧洲旅行不感兴趣,他更想去的是伊维萨,而且他并不想与父母一起。

尽管道格拉斯一再暗示自己不可以与儿子起冲突,可他还是一次又一次的惹怒他,他受到儿子的鄙视,康妮的确还爱着他,却无法包容他,道格拉斯像是被自己的家庭孤立了,他很努力的想改变这种局面,但是几十年的隔膜已经把他们分成了两个宇宙。

一次激烈的冲突之后,阿尔比在旅途中不辞而别,道格拉斯让康妮先回伦敦,自己穿越了威尼斯、佛罗伦萨、锡耶纳、马德里去找到阿尔比向他道歉,阿尔比原谅了他,并与道格拉斯一起去了巴塞罗那。道格拉斯在一次潜水中被水母袭击,阿尔比救了他的命,康妮从伦敦赶来照顾他,这时候的一家三口真是和睦,和睦的好像从此就要过上童话般的生活。

但是,有的情谊就是这样,可以共患难,却不能过平淡的生活,康妮最后还是决定离开道格拉斯,而且还奇迹般的遇到了多年前的男友安吉洛,他们迅速旧情复燃,成就了一段别人眼中浪漫而美好的爱情佳话,而在康妮与安吉洛的故事里,道德拉斯,以及他与康妮共同生活的二十五年,全部变成了括号里的内容。

道格拉斯在知道这件事情之后,很激动,他觉得自己几乎被完全否定了,但是康妮说,她从来不后悔与他的婚姻,他爱他,爱与他结婚,他教给她东西,让她幸福,他是个优秀的男人,现在他会成为她优秀的前夫,虽然不能天长地久,但他们的这段婚姻依然是成功的,他们给了彼此幸福的二十几年,他们是彼此在那个阶段最最需要的人。

然而,现在他们都要步入人生的下一个阶段了,康妮有了安吉洛,而道格拉斯也会去寻找那个在威尼斯与他偶遇的美丽牙医芙瑞霞。他们曾经将两个生命绑到一起,共同缔造一种幸福,然而现在他们将各过各的生活,去继续属于各自的幸福。

大卫•尼克斯将这整个故事分成两条主线来讲述,一条是从道格拉斯与康妮相遇开始直到康妮与他提出离婚的那天,另一条则是从离婚那天开始直到他们各奔东西。他用插叙的手法,将不同的时间点发生的事情穿插其间,使整个故事的过去与现在联系的更加紧密,也更容易被读者理解。

有人说这本书并不是一个旅行故事,它讲的是人生,但是人生又何尝不是一次旅行呢,在这场旅行中有人来有人走,每一个旅行目的地,就是我们人生的一个阶段,每个阶段,都会有一些人出现,陪伴我们一些岁月,教会我们一些东西,然后在把我们送入人生的下一个阶段后离开,亲人、朋友、情人,莫不如此。

虽然最后终要分离,但共同度过的岁月却有它不可替代的意义。

我们,一次旅行读后感(六)

2011年,电影《一天》感动了亿万观众,美丽的安妮•海瑟薇和那一场让人潸然泪下的“错”爱,永远定格在相拥的瞬间。

《一天》讲述了一个备胎女的故事,我爱你的时候,你不懂得珍惜,当你醒悟时,一切已经惘然。错过成就了永恒,浇灌了爱情,让普罗大众感动的同时,倍加相信爱情的存在,即使,爱情充满遗憾、伤感和周折,却依然震撼人心,因为它没有得到完满,越发的让人向往。

我们都读过王子与公主的童话,当故事以他们从此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为结尾时,我们就会心满意足的合上书,快乐的入睡,那个时候,我们还年轻。多年以后,经历世事,就有了然后的发问,他们的幸福生活真的不会被现实的矛盾磨平吗?

《一天》的原著作者是英国著名的编剧、畅销书作家大卫•尼克斯,在完成这段遗憾却永恒的故事后,2014年,又写下了另一部截然不同的爱情小说《我们,一次旅行》,或许这个故事更让当下的我们有所共鸣。

54岁的生物化学家道格拉斯,是一个典型的理工男,认真的工作,有规律性的生活,爱自己的妻子和儿子,空余时间,读读书,陪妻子看看画展,他可能是我们这个时代大多数人奋斗的目标,一个生活恰如其分的中产阶级。

可是危机无处不在,当你把生活过成了一种习惯,时间却总要跑出来打破这份平静,可能是亲人的离世、工作的失业或者婚姻的破裂,54岁的格拉斯就遭遇了最后一种。

“我觉得咱们的婚姻到头了。道格拉斯,我觉得我想离开”一天半夜,康妮摇醒道格拉斯并对他说。慌乱而懵圈的道格拉斯一夜未眠。此时,他才惊觉,已经步入中年的自己早晨起床时骨头嘎吱作响,而且前列腺似乎也有问题,衰老骤然而至,如同积雪从屋顶跌落。而52岁的妻子康妮却像初遇时一样迷人。

道格拉斯把自己的人生划分为两个阶段——康妮之前与康妮之后,他们的爱情发生在夏天,像大多数理工男一样,他醉心研究,到了30岁,还是孤家寡人,直到在妹妹的晚宴上,他对那个叫康妮的迷人女生一见钟情。而康妮也对道格拉斯的果蝇话题心生兴趣。

我们总是对与众不同之人充满好奇,在爱情里,吸引自己的可能正是自己身上不具备的特质,于是,理性古板的道格拉斯和随性浪漫的康妮有了一场姻缘,20多年后,康妮试图为这场婚姻画上句号,她说“我试图想象,没有阿尔比,我们两个独自朝夕相处会是什么样。他很让人恼火,我知道,但是正是由于他,我们才厮守到现在……”

是否婚姻的尽头,都只能靠子女维系?爱情终归还是要败给时间的无趣?

卢浮宫

而在两性关系中,总有一方的付出多于另一方,更加爱康妮的道格拉斯试图通过儿子的修业旅游(又称欧洲游学),挽回婚姻。

修业旅行是康妮提出来的,它是英国的一种传统,最早可以追溯到18世纪,好听点的说法是指特定阶层和年龄的年轻人踏上欧洲大陆进行一场文化朝圣,沿着一条公认的路线,由当地导游指引,参观某些古老的景点和艺术品,回到英国时便成为了阅历深厚、修养完备、见多识广的人。而在道格拉斯看来,所谓的文化基本上是饮酒狎妓、充当冤大头的借口,带回家的无外乎掠来的文物、几瓶当地佳酿和梅毒花柳之症。

当康妮提出分手后,道格拉斯本想取消这次旅行,却在康妮的坚持下重新规划行程,“我们先把其他决定搁置到秋天,我们一起去旅行,我们要和阿尔比痛痛快快地玩一场……”也许这是康妮留给道格拉斯最后的机会。

5个国家8座城市,巴黎、阿姆斯特丹、慕尼黑、威尼斯、佛罗伦萨、锡耶纳、马德里、巴塞罗那,听听这些如雷贯耳的名字,对大多数文艺青年来说绝对是文化的圣地,对于艺术家的妻子康妮来说更是如鱼得水,而就道格拉斯本人来说,却是一场不断“追赶”的文化苦旅。

勃鲁盖尔《安乐乡》

一个循规蹈矩的生物化学家,一个激情澎湃的艺术家,这场鉴赏力的追寻之旅真是异常辛苦,由伦敦一路走来,从巴黎卢浮宫到荷兰国立博物馆,从伦勃朗的《夜巡》到梵高的《向日葵》,道格拉斯总是与母子俩格格不入,终于,在慕尼黑,叛逆的儿子跑了,道格拉斯与妻子康妮有了单独相处的机会,他们一起参观了老绘画陈列馆,勃鲁盖尔的《安乐乡》让他印象深刻。

看到这幅画,道格拉斯对康妮说:

瞧,这就是他们的日常,在我们看来,或许暗透着一般英式幽默的揶揄,可是对当事人而言,却是两种思维方式不可调和的矛盾。

这矛盾还牵扯到他们的儿子,那个即将升入大学正处在叛逆期的阿尔比,为他准备的修业旅行,他,却逃跑了。

这趟旅行的开始父子俩就矛盾不断,阿尔比想要带着木吉它,道格拉斯怕他去街头卖艺,坚决不允许。在情感上,与母亲一样热爱艺术的儿子,让道格拉斯内心受到了深深的伤害,他觉得:我儿子让我感觉我是他后爹。

耶罗尼米斯•博斯《人间乐园》

随着儿子的逃离,这趟旅行最后必然也会不了了之,可是通过道格拉斯的回忆,我们已经接收到了足够的信息,他与康妮的爱情,他与儿子的相处,以及他与自己家庭的关系,拨开迷雾,一切都如此熟悉,那就是爱情和婚姻本来的面貌。

曾经,我们沉迷于童话故事,期望永恒的爱情,却无视生活的本真,道格拉斯何尝不曾深爱着康妮,他与《一天》中的爱玛并无二致,只是一个人的守候,换不来两个人的永恒,平衡和失重,是婚姻永远需要面临的难题,而当爱情转变成亲情后,又有多少人可以留守?

这次,道格拉斯没有错过爱情,却失去了爱情,没有潸然泪下,却充满怅然,我们,遇见爱情的那一刻,总是满心欢喜,可是谁又能预知未来的变化呢?只是当缘分到了尽头,是退一步海阔天空,还是在婚姻中消磨最后的热情?修业旅行归来,虽然内心还深爱着康妮,但是道格拉斯也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离开,是为了下一次重逢,道格拉斯与康妮的故事并非就此结束,他们的生活还在继续,而我们的生活也在路上,那触动心弦的可能是轰轰烈烈,更应该是细水长流。在《我们,一次旅行》中关于爱情、亲情、婚姻、以及自我,都将以更加真实的面貌呈现在你我面前。

虽然现实不能尽如人愿,但是在这个有趣,悲伤,温柔的故事里依然充满希望,尼克斯这位善于构建细致入微关系的大师,会让这个看似平凡的故事深深地流入你的内心。它简单明晰,却又意味深长。

首发于公众号 图片来自网络

我们,一次旅行读后感(七)

(行动力!行动力!这篇书评一直想着写,想了半个月,终于打开文档写下第一个字,两个小时结束。)

1

是个忧伤的故事,虽然很多地方能让你半夜里笑醒。

“去年夏天,在儿子要离开家去上大学前不久,妻子半夜将我摇醒……说,我想离开你。”开头像部悬疑小说,但很快就进入家庭伦理剧的氛围。主人公道格拉斯是个54岁的化学家、不折不扣的老理工男。每次看到他的名字,我都不由自主把他的形象和《老友记》里的罗斯重合起来……真的是很像啊。具体怎么个像法,后面再详说。

妻子康妮要离开他,没有原因。理工男当然不能接受这一点,一件事情,怎么可能没有原因?实验室的果蝇死了,要么是缺乏食物,要么是缺乏氧气,要么是感染病菌。那么,你要离开我,是为了你的同事,那个小个子克里斯?

然而康妮是个艺术家,当年也是前卫放浪、艳冠一方的舞会明星。她给出的解释是:“我害怕那个洞……我一想到咱们的儿子要离家上大学了,就觉得我们的使命完成了……我想换个环境……”

这还不简单,搬家!

2

故事有两条线,一条是道格拉斯和妻子,一条是夫妻俩和儿子。作为一个白天上班、晚上带孩子的中年妇女,我对儿子这条线更感兴趣,也更有感触,有点迫不及待地把这条线的故事讲给你们听。

非常不幸,儿子阿尔比完全继承了妻子的容貌和艺术气息,而丝毫没有感染到父亲的科学细菌。儿子喜欢摄影,可是每次道格拉斯看见儿子端起镜头,他兴致勃勃地挤进镜头里,最终总会发现,只有在他退出镜头之后,儿子才会按下快门。他拍的都是蛛网、鞋底、阴沟、裸女的身体细部、肮脏的水泥墙面这些当爹的既看不懂、也不美的东西。你为什么不去拍飞跃的豹子和崩裂的冰山?这些才能卖上钱……

这种分歧从阿尔比小的时候就显露无余了。阿尔比喜欢把积木一掌打倒,砰!啊,儿子,这样是不好的,积木都碎掉了,散落到沙发底下找不到了。积木是多好的设计啊,它可以锻炼手指头的灵活性,可以增强数学能力和平衡感。看看你老爸爸的吧。妻儿睡下后,他调好胶水(化学家真了不起),把积木牢牢地粘在一起,满腔自豪地上床睡觉去了,直到第二天一早在嚎哭中醒来。

其实更小的时候就开始了,小到阿尔比还在吃奶的时候——他在爸爸的怀里不停扭来扭去地挣脱,被爸爸带着的时候总是会受伤,会在咖啡桌上磕破脑袋,在树底下摔破腿。只要看见妈妈,他就会伸出胳膊,他知道他安全了。

这个时候虽然父子关系已有窘迫的苗头,但道格拉斯还是满怀信心:有什么办法,我再卖力也不能喂奶啊!等阿尔比长大了不吃奶了,我教他用柠檬做电池,帮他做飞机模型,带他去野营,那时他会崇拜我依恋我,跟我亲密无间!啊多么美好的情景,多么令人羡慕的父子亲情。

当然事情是绝不会这么发展的,一段关系一旦露出窘迫的苗头,大多只会越来越窘迫下去。但是,“孩子跟我不亲是因为我没有乳房不能喂奶”这个观点,据我的观察,大部分的爸爸都是这么想的,而我自己已经为此和娃爹产生过不下十次争执,导致此刻我看到这句话仍然无名火起。所以,我郑重地告诉男士们、爸爸们:孩子跟你们不亲,不是因为你们喂不了奶,而是你们付出得太少!!太少!!!!

3

还是回到道格拉斯这里来吧。若说他为孩子付出太少,连我也替他冤枉。他实在是比我了解到的绝大部分(几乎全部)爸爸都要尽心得多了。但是阿尔比越长大,对妈妈的依恋越极端刻骨,我想在这个家庭里,也许是因为他们天生气味不相投。

什么气味?

在巴黎,你在哪里拍照,是在埃菲尔铁塔面前,手比V字,或者做出要把铁塔推倒的样子吗?是在人山人海的蒙娜丽莎面前吗?

哦,那你散发着令文艺青年和小清新掩鼻皱眉的气味。

可是这有什么错吗?大部分人都是这样的啊!

所以说气味不投嘛。

4

阿尔比上中学时,家搬到了郊区的大房子(多么典型的中产阶级标志)。他并不喜欢这一变动,他厌恶乡村生活,不关心门口的鸟儿叫什么名字,讨厌路边开满的野花,幸好他在那里交到了一个好朋友(在中国家长包括我看来,这很难被称作“好朋友”,他打架逃课,是个老混混之子),阿尔比崇拜这个老混混,他给孩子们玩尖刀利刃,还让他们焊东西!而从来没给他们解释过元素周期表!可怜的道格拉斯从来没想象过这么跟孩子相处。康妮说:“我们不能禁止他,禁止只会让它更诱人。”道格拉斯觉得匪夷所思。在他小时候,他父亲要禁止什么,那就是禁止,而不是更诱人。

连康妮也崇拜起老混混来,她经常脸色绯红地回来,说:“我觉得他很有魅力,他一个人把孩子拉扯大很不容易。”道格拉斯更迷惘了:由着孩子乱跑有什么不容易的?那我呢?我的努力,我的付出,我这么多年的挑灯苦读呢?

5

到这儿差不多能看出来了,道格拉斯真的很像一个中国家长。他教孩子做除法,虽然几乎每次辅导都在眼泪和妥协中结束。“我看到一个和阿尔比同龄的中国或韩国男孩,挑灯夜读,钻研代数、有机化学、计算机编程,有朝一日,我儿子要想谋生,就得和这个男孩竞争。”

看看可怜的欧洲人被亚洲孩子逼成什么样儿了。

或者说,可怜的亚洲孩子把欧洲人逼成什么样儿了。

6

关于老混混,还有一件著名的事情。社区举办一场百科知识比赛,道格拉斯觉得打败老混混、夺回儿子的崇拜的机会到了。老混混能知道世界上最高的山叫什么名字吗?能知道最长的河流在哪个洲吗?能知道光的速度吗?不知道!只有阿尔比了不起的老爸才知道。然而事情并没有那么顺利,康妮和阿尔比在老混混组,他们组对流行音乐和娱乐八卦十分在行,分数遥遥领先。终于到了河流湖泊名字类的题目,尽管道格拉斯组重振旗鼓,奋力抢答,还是落后两分。老混混组已经开始欢呼胜利,会场一片欢腾。道格拉斯通过冷静思索和仔细观察,发现有道题判错了!他不顾主持人不可思议的眼神,坚持要重新判卷,最终以0.5分领先,胜利了!阿尔比的老爸领导的队伍才是冠军!

会场一片沉默,人已经走了一半,胜利方默不作声地平分了奖品——社区购物中心10英镑的购物券——,低着头匆匆地离开了会场。康妮说:“只要我活着,就不要让我想起今天晚上。”阿尔比呢?他一句话不说匆匆上了楼。一定是在思索他老爸有多么聪明吧。

气味,恩,气味。

7

康妮为什么会跟这么一个人结婚呢?

道格拉斯对自己的描述是这样的:我很实用;基本的修水管、做木工,甚至铺电线,我都很在行,只有一次被电流抛到厨房的另一头。我一进房间就知道哪堵墙是承重墙;在室内装修上我一丝不苟,尽善尽美,总是用专用清洗剂洗墙,用力磨光打平,总是把刷子刷得干干净净。我们俩财务合并之后,我总是尽心尽力地将一切打理得井井有条:退休金、个人储蓄账户、保险。我以军事部署般的细心规划假期、保养车辆、为暖气片放水、在春秋两季重新设置钟表时间。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她就绝不会缺少足够的五号电池。

是不是很诱人啊!太符合我的口味了。如果我是跟这么一个人结婚,再过100年,不,1000年,也不会想要跟他离婚。我会每一辈子都跟他结婚。虽然他做了那么多令艺术家妻子和未来艺术家儿子嗤之以鼻的事情,但真正让我反感的,只有知识竞赛这一件。

可是我当然不是康妮,我没有艺术气息,不会画画,如果老公主动帮我养育教育孩子,我不知道要高兴成什么样子。我热爱医学科普和法律常识,不喜欢抽象派画作和或现代电影,我和道格拉斯根本就是一类人!

所以道格拉斯和康妮会相爱,因为他们对彼此都太新鲜了。道格拉斯每天看见的是养在蚊帐里的果蝇,康妮的前男友个个都是流浪艺术家,酷爱劈腿和家暴,而且都很穷。道格拉斯和他们是多么不同啊。他代表着安定温暖、没有焦虑的生活。他们很美满地过了25年,然后康妮想要离婚。如果一定要给出原因,我想这是因为,道格拉斯爱上一匹野马,家里却没有草原?康妮在这个家里的25年,享受也好,忍耐也罢,最终还是要奔向自由自在、随风驰骋的草原。

8

“你看见我的另一只手套了吗?不用说……它跟这只长得一样。”

我实在是太喜欢这种幽默了。

9

还没说到究竟是如何保卫家庭,已经剧透太多、代入感太强了,各位自己看书吧。

哦,再说一句,我也特别喜欢道格拉斯的艳遇对象芙瑞霞。

再再说一句,书里那种挥之不去的中年人生的倦惫感,我也有无比强烈的体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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