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别林的最后一支舞读后感第一篇
年轻的卓别林形容自己就像铁路,充满壮志豪情的气概,他人无法企及的成功的渴望。他最后的人生犹如一条通往天堂的铁路,一直延伸,没有止境,留给后人敬仰与追寻。
这本小书是一本值得一读,并且值得卓别林迷的一读再读。这本书并非一本传记,而是一本小说。正如文中所说:“这是为圣诞夜准备的一部滑稽黑白片。是锯屑、泪水与笑声世界中的一部浪漫哑剧。”
在黑白片的年代,卓别林无疑是整个世界的中心,他的着装,他的帽子,他的胡子,甚至他的拐杖都在引导着人们去模仿他的存在。他成为了时代的文化符号,他成为了戏剧的中心,那些没有声音的片子中,说着各种各样的话语,我们看着字幕,看着动作,懂了他说的与没有说的。因为是卓别林,因为是他,所以我们都能够明白,那是如此的浪漫,即便如此的忧伤。
感谢中信出版了意大利作家法比欧·史塔西所著的《卓别林的最后一支舞》这本书。作为卓别林的脑残粉,法比欧·史塔西用了自己觉得最好的方式来表达了对自己喜爱的人的尊敬与追忆。他喜欢这一个跳动于黑白屏幕上人,他也将这个人写得带着微笑,带着幽默的跳起属于自己最后的舞蹈。
死神站在面前,幽默的卓别林依然保持着自己的幽默贵族气质。他诙谐,他淡定,他要与死神一起翩翩起舞。他所写的书信,给了我们一窥其自身成就路程的艰辛与苦难,但是从未妥协。这不是一部励志小说,更不是一本心灵鸡汤,作者吃了鸡肉留给你鸡骨头熬的汤,甚至里边只有鸡精而没有鸡骨头。这是一只整鸡,甚至连内脏都全部保存以飨读者。
作者对卓别林的喜爱让他花更多的心血来表达自己对偶像的情感,但是他从未错过将一个真实的卓别林展示给读者。一个真实的卓别林在黑白的屏幕上舞动着自己的拐杖,跳起舞,不知不觉胶片已经转完,而他依然舞着,不知疲倦。
一个伟大的演员,一个喜爱伟大演员的作家,他们一起谱写了一部有意思的小说,一本可以当做是传记来阅读的小说。
卓别林的最后一支舞读后感第二篇
这是一部根据卓别林的生平改写的传记体小说,读起来朗朗上口,引人入胜。
小说以死神来终结卓别林的生命作为开篇。
卓别林希望给自己的儿子留下自己一生的回忆与财富。他决定给自己的儿子写下一封一封的信。
偏偏这个时候死神来到卓别林的身边。
经过一翻讨价还价,卓别林和死神达成了协议,只要逗笑死神,就能多获得一年的生命。
接下来的六个部分里,每一次卓别林都逗笑了死神——这也证明了卓别林作为喜剧大师的强大。
在每一个部分里,卓别林都对自己的儿子讲述了他如何一步一步成为了这个世界上最著名的电影明星。
故事从卓别林的出生讲起。
卓别林出身贫寒,父母去世很早。
小的时候,卓别林就在马戏团打工;年纪稍大一点的时候,去裁缝店跑腿。
一次偶然的机会,卓别林来到美国。并在美国遭到了一份印刷工的工作。这是卓别林第一次接触到书籍。
在印刷工的岗位上做得特别好,老板让卓别林开始当捡字工。
这也让他开始一边排版一边阅读,并读了很多书。
而骨子里的冒险精神,让卓别林把握住电影这样一个并不被当时民众看好的媒体,从顶着巨大压力一开始就接了烂摊子,当起导演。在第一部电影成功之后,卓别林又一边做编剧一边做导演。
最后,卓别林尝试在自己的剧中担任演员。没想到一下子激发了自己巨大的潜力。
几经历练,最终成为了举世闻名的喜剧大师。
关于卓别林的故事,我们了解得太少。
我们似乎只看到了这样一位喜剧大师成功之后的光环,却忽略了他曾经的、坎坷波折辛苦的生活。
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
就像卓别林自己说的,“我这丰盛的一生中,我最后是将所有的欲望,连同我无可救药的腼腆一起倾注到电影里,而电影也拯救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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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别林的最后一支舞读后感第三篇
《卓别林的最后一支舞》,六个章节,按照时间的顺序,以卓别林自述的口吻,讲述他从默默无闻到家喻户晓的故事。但这不是一部自传,类似一部野史,有大家都知道的经历,也有不为人知的故事。
前两个章节主要讲述卓别林从伦敦到美国,在从事电影业之前一直流浪的事。他一直在路上,知道接触电影而停止步伐;后来为了佛利兹的公司不被公司,又奔波在路上,去寻找早于卢米埃兄弟发明电影的人——阿雷金——发明的第一部电影摄影机。所以本篇评的题目就叫做,一直在路上。
卓别林的成功不是偶然的。
需要积累。卓别林在从事电影业之前,在马戏团、糖果店、拳馆、印刷厂等工作过,有的是为了谋生,有的也给了学习的机会。如果没有在印刷厂做学徒排字,卓别林的文字功底不会那么好,语法不会没有错误,那么后来字幕撰写员的工作也就不会做好,不会打开进入电影的门。
需要胆量和机遇。从未撰写过字幕,从未做过导演助理,卓别林在第一次应聘字幕撰写员时就敢夸夸其谈。第三章节是我很喜欢的章节,是讲述卓别林接触电影最重要的章节。凭借着自己的胆量,首先赢得撰写字幕的机会,演员住院,获得导演第一部电影的机会。在此之前,他甚至从未见过电影摄影机,没看见过影片的胶卷。但凭着热爱、投入,用两个星期弄懂拍电影的一切,用一个月完成第一部电影,并大获成功,《洛杉矶时报》也发评论表扬,观影群众也给予好的评价和热烈的掌声。
算是伯乐的佛利兹说:你以为我不会先摸清楚为我工作的人的底细吗?之所以选你,是因为你是唯一有胆子撑到底,然后带着我的完整梦想回来的人。卓别林能成功,他自己的努力和把握机遇的勇气分不开。他自己也说,老天爷把我生的这么矮小,就是为了让我不必再对别人卑躬屈膝。
书中还有一部阿雷金和爱丝特的线贯穿始终。卓别林为帮助佛利兹的公司赢取官司的胜利,凭借小时候听到的传闻,踏上寻找世上第一部摄影机之旅。(当然,我觉得这个应该是虚构的,第一部摄影机还是卢米埃兄弟发明的,这个是为了说明卓别林从小与电影的不解之缘?)找到,保存,回到伦敦交还阿雷金。这又是一个长的故事,延续几十年的时光。
《卓别林的最后一支舞》,不一样的卓别林记录史。
卓别林的最后一支舞读后感第四篇
这是一本很特别的传记,融合了虚构的元素,配以精致的自述结构来娓娓道来。它向我们展示了卓别林的一生,却与记忆中与作品中的那个形象大相径庭,全然是一个陌生的卓别林。
在读《卓别林的最后一支舞》之前,刚从卓别林最后生活的地方——沃韦小镇旅行回来。那是一片世外桃源一般的美丽地方,有着一望无际的蓝色莱蒙湖畔和童话小镇一般的建筑风格,当夕阳西下,夜色下的沃韦有着我所见过最美的星光。湖边很安静,人烟稀少,美得有些伤感,几乎不能让人相信这里生活着喜剧界的传奇。据说当地的卓别林纪念馆将于今年夏天对公众开放,无缘一睹为快,实为遗憾。好在还有这本书能聊以慰藉,用文字来好好讲一个故事,展示一个人的一辈子。书信体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当一个老者回忆自己早年的岁月,既有一种看破一切的沧桑与坦然,又有一种一吐为快的直率感,让人物与读者之间的距离感几乎消失。在这里,我们所有人都成了克里斯朵夫,那个查理最疼爱的小儿子。
在生命的最后六年,书中的卓别林每年都会给自己的幼子写上一封饱含深情的长信。在每一次写信之前,他都必须与女死神进行一番角力。他回归了辉煌前流浪汉的样子,他的动作受到了衰朽身体的困扰,但他的表演却愈发纯粹,直到把死神逗笑,才得以在人间继续残喘新的一年。这样的背景设定,让这本关于喜剧大师的传记全篇皆无笑点,反而一直笼罩于一种怀旧与哀伤之中。“一切都会消失,除了我们曾经有过的欲望。”他对自己的儿子诉说自己久远的故事:“所有这些事都发生在我认识你母亲之前很久。”在那时,卓别林还只是查尔斯,还没有成为那个电影界家喻户晓的小身材大人物。
卓别林的一生太过传奇,就像一支梦,众多他所创造的荧幕美梦之一。他在镜头下活了太多不一样的人生,也死了太多次,以至于当面对真实的生活时,发出了这样的感慨:“我的记忆就像一个不可思议的衣柜,我实在分不清楚里面装的东西是我真实的经历,还是只出于我的想象。”他曾是一名舞蹈演员,一名马戏团小丑,也曾是一位排字工人,在印刷厂学会阅读,改写故事。然后,他做起了电影字幕工,却在这样微不足道的小岗位上,凭借自己的天赋,导演了各种短篇,属上假名,大获全胜。这些泪水与汗水交织的奋斗时光,最终都成了他走向荧幕前的铺陈。在查尔斯•卓别林的血管中,流淌的都是与故事与表演相关的血液。他的羽毛太美丽,终究不会永远被埋没。即使他只是一个流浪汉,他的生命终将因电影而焕发光彩。
写到最后一封信,查尔斯才开始回忆自己与最后一任妻子奥纳的故事。“到了最后,流浪汉耸耸肩,独自走上一条像这样的乡间道路。”那是卓别林与妻子相遇时,对方所诉说的感受,然而她终究跟着他一起上路,陪伴直至路的尽头。这是书中唯一有关浪漫的桥段,在结尾句达到了高潮:“宇宙一定是这样形成的,因为唯有在混乱的爱情里,每种花招与特技都是可能的。”在这一刻,电影的绚丽与生活的美好终于合二为一。于是,人间故事到这里,戛然而止。直到死神降临,幕落,字幕上升。
卓别林的最后一支舞读后感第五篇
面对一个好故事,不停地追问“真的吗”是件很扫兴的事情,但如果是一个励志的故事,一个穷小子通过努力走上人生巅峰的故事,这句追问就并不多余了。面对这样的故事,读者需要确确实实地知道世界上真的有这么一个人,曾真真切切地走过这样的一段艰难而又辉煌的旅程,而不只是不痛不痒的“我有一个朋友”。
所以,读传记吧。
卓别林毫无疑问是一位大人物,他的故事值得人们去了解,去铭记,去从中汲取力量。卓别林的处世态度,是贯穿在他颠沛流浪生涯之中的闪光点,告诉我们:生活很艰难,但不需沮丧。
卓别林敢于拥有一个远大的理想。
五岁代替生病的妈妈踏上舞台:“我后来所做的一切,只是终于一个幼童在满心羞愧时发下的宏愿:要成为世上最伟大的演员。”
第一次来到纽约:“我会让我出场表演的每座剧院座无虚席,并且征服那个城市。”
这是他的理想,是血管中沸腾的欲望,如史铁生所说:“是差别推动了欲望,是欲望不息地寻找平等,这样上帝就造就了一个永动的轮回。”
卓别林不自我设限。
觉得很多事情都“与我无关”,对未知的行业、领域丝毫不愿意去了解,也许会错过许多本能得到的宝贵经历。
卓别林在年幼时便立志做演员,但他并没有拒绝一些看似与演艺无关的工作。拳击手陪练,排字工,标本制作,他都尽力去做好。事实也证明这些经历都为他后来的电影创作积累了许多素材,使他对形形色色小人物有着独特深刻的理解。
卓别林总能将经历转为财富,有意或无意。
“如果老天爷让我们相遇,甚至相撞,一定有他的理由。”
“我在几个月内还从事了很多种行业,体验了数不清的情况与性格,储存了我整个生涯所需要的点子。我的皮肤获得了比乌贼或变色蜥蜴更多的色彩。”
卓别林在应聘字幕撰写员的时候,因为在印刷厂做校样的经历,语法问题不在话下,公司正在筹拍《大卫·科波菲尔》,老板问他是否知道这个故事,他胸有成竹地回答“滚瓜烂熟”。
我们无法在做每一件事之前都准确地判断出它是否有意义,能做的只是在经历之后,尽力将其变得有意义。
这本书又毕竟是一本小说,其中糅合了许多细微的作家式感悟,使其在史实之外也渲染上了一层文学色彩。关于记忆中真实与虚假之间的模糊界限,关于人在成长中感觉到的自己“变成另外一个人”,关于脆弱如何能够成为力量,又比如极有概括力地用“清冷多风”来形容一个小镇,都值得玩味。
这本书的两部分,其一是卓别林写给儿子克里斯朵夫的信,以时间为线介绍自己的生平经历,其二是死神与卓别林的对话,卓别林为了能够多照顾年幼的儿子几年,与死神约定如果能逗笑她,就多宽限一年寿命。两个部分都凝聚着卓别林对儿子的深深爱意,卓别林的形象也在这娓娓道来的故事中渐趋丰满,一位虔诚投入的电影艺术家,一位在尘埃中开花的观察者,一位温情脉脉的父亲,聚合为一个戴着高礼帽粘着小胡子的矮个子男人,跃然纸上。
载于《珠江商报》2015-5-24 A7版
卓别林的最后一支舞读后感第六篇
有时候会觉得,看别人的传记是一种很自私的行为,把人物看的薄而透,妄图从传记中了解到被叙述的人物和时代的真相,了解到连人物本身都不堪回首的痛楚回忆。回忆是一层层揭开时光的高雅动作,而毫不留情掀开别人的时光印痕,并不道德。还好,回忆本身带有选择性,传记也像是撒了一层灰尘,你得把它抹干净再来看,会闻到时光留下的味道。带有虚构色彩的《卓别林的最后一支舞》,展现出来卓别林的一生,自述结构对阅读者的开放,远超出我们对于荧幕中卓别林的印象,如此带有趣味性与神秘色彩。
容易幻灭、情绪化的人通常喜欢看喜剧,用来稳定自己的神经系统,巩固自己的理想主义。但很少重复观看,反而会等个两三年,待新鲜感积累到一定程度,会不自觉的想起它。好比我们容易悲伤的成年人,会不自觉的想起卓别林的喜感,但并不知卓别林喜感背后的辛劳与悲伤。
卓别林12岁半时,父亲死于酗酒,母亲患精神病,人生之路完完全全由自己掌控。先是舞蹈演员,后来成为马戏团小丑,拳击馆陪练,在印刷厂做排字像是一道阳光照到生命层面,接着电影字幕工....对每一份工作都付之汗水与认真,很难说阳光到底何时给予他眷顾,的确的确日后的成功也是他应得的,可以说人每时每刻都在创造自己的人生。
而在生命最后六年,每年都要与死神进行一番“较量”,得以换取给幼子写信的机会。卓别林逗死神笑的那些场景,在我看来,真是充满无限伤感,虽是淡定,但也是时间给的沉淀。可以想象得到他老人家不太灵活的手脚,笨拙的换着姿势,皱纹泛起了褶将这位老人慢慢吞没。纵使看不见一点点喜剧气氛,却能在全书中感受得到卓别林的阳光明媚、积极向上。命运这般曲折,书中却很少流露出卓别林的消极与悲伤,会乘很远的火车,找最早发明电影的人,会在死神面前巧妙而坚持着对生命的热爱。
要给喜剧定义,并不难,要定义喜剧的深度,却得经过一番思量。让你笑了忘乎所以的,并且向上的并非生活之下浮华随大流的,它是与时俱进的,它可以让你笑到心坎里流出泪来。日常生活中的一般人,为生计百般操劳压力又大,很少有谁像卓别林这部慷慨、仁慈的人拿自己当笑点让别人笑点儿,这便是卓别林的伟大。
而这些喜剧的真正观众,是悲伤者。一方面心累的时候会看到灯泡里的黑暗,看什么都会丧失感觉,甚至半点消遣的心情,这些除了睡觉能给予安慰,就是喜剧了,当看到卓别林轻松的表演,眼神装下的也是轻松。另一方面,对于悲伤者更不愿意任何慰藉,而观看卓别林喜剧笑出声来,慢慢自我恢复心情,又是没有什么可以替代。悲伤者仿佛也可以看到卓别林眉头垂下来的时候,看到卓别林绵延不断的创作灵感。反正都是实实在在乐观殷勤活着的个人,看见彼此,心存默契。
读到最后,才读出《卓别林的最后一支舞》丰盛何在。看透尘世、活透了的感觉,多说一句也是多,少说一句心里也觉虚的慌,在该走的时候,他走了,走的时候,像他的喜剧一般轻松。
“有人说宇宙是在一场不可知的大爆炸中诞生的,但以我的看法,应该是在马戏团的表演上诞生的。在那里,一位女人在空中飞来跃去,一位男子以魔术盒捕捉了她的动作,然后无限制地复制,直到大地上布满影子,然后再撒上木屑,填满笑声与泪水。克利斯朵夫,宇宙一定是这样形成的,因为唯有在混乱的爱情里,每种花招与特技都是有趣的。”
最后这一段,正好印证了卓别林存在的使命感,与他喜剧所滋养出来的无限灵动。要让我首选一个人做好朋友,我会首选卓别林,因为我觉得他真得很懂悲伤者的坚强与软弱。
卓别林的最后一支舞读后感第七篇
一开始,我对“一切都会消失,除了我们曾经有过的欲望”很不理解,一切都会消失,这点不难理解,为何曾经有过的欲望不会消失呢?如今,科技够发达了,可是我们能够还原多少历史呢?那些名垂万代的帝王将相,也仅仅是落入档案的描述而已,他们到底是不是就如史记记载的一样,无从考证。不过他们还算好的,毕竟有人还将他们的名字和简要事迹记录了下来,还有众多云生化作一缕青烟,成为了历史的过客。
然而,我一直还有疑问,难道这些就不会消失吗?我们继续往前推,尧舜之前还有何人?还有何事?是不是都是传说呢?比如盘古开天辟地,比如女娲造人。天地洪荒,谁又能看到历史的尽头,或许我们都算是幸运的,因为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我们可以感受到这样一种生存环境,即便一切都会消失,但是我们曾经有过的欲望,我们可以将他们记录下来,然后让子孙后代铭记,这或许就应该是这句话的真实解读吧。
意大利作家法比欧•史塔西著的《卓别林的最后一支舞》,我是当做一幕幕话剧来读的,非常有画面感,特别是每幕前面卓别林与死神的对话,你完全可以用一种腔调来渲染一下这幕话剧的开场部分。死神与夏洛之间有个约定,如果夏洛能够让死神笑出来,死神就多给夏洛一年的时间,82岁的夏洛便开始了与死神之间“斗智斗勇”。其实这本书,更像是用作者的想法在写他心中的卓别林,特别是卓别林最后六年的生活。卓别林是1977年圣诞节于瑞士家中去世,享年88岁。查理•卓别林的第一部电影是《谋生》。从1915年开始卓别林开始自编自导自演,甚至还担任制片和剪辑。后来他加入了埃斯安尼公司,于1917年出品了《移民者》和《安乐街》。1918年他和他的兄弟在洛杉矶开了自己的公司,并在1919年召集了道格拉斯•费尔班克斯等人,但直到1923年,卓别林才为公司拍了第一部影片《巴黎的女人》。1925年的《淘金者》和1927年的《大马戏团》为卓别林赢得了学院奖。再后来的《城市之光》、《摩登时代》、《大独裁者》都是他的经典之作。1949年,他的有声电影《舞台生涯》上映,同年他被传为共产党人而被卷入麦卡锡主义的迫害中。因不满美国对他的不公正待遇,他移居瑞士。1967年他拍摄了最后一部影片《香港女伯爵》,1977年受勋。其实将卓别林的这些经典作品贴过来,就是想向这位曾经给我们带来快乐的喜剧大师致敬,因为卓别林用他的表情和动作将默片带到最高峰。
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来评价这位才华横溢的演员、导演。这位与我爷爷同时代的人,他给我的童年带来了太多的快乐,以至于我们都忽略了他的情感生活,如果不是读了法比欧•史塔西著的《卓别林的最后一支舞》,我还在幻想着,这位喜剧大师的一生一定是快乐的。但现实他的感情生活真是那么快乐吗?从他的自传中能够看得出,他结识的都是16至18岁的女孩,从他19岁开始,一直到他54岁,他与之前的女孩结婚后生活的时间都不长,而且很多女孩都是他电影的女主角,情感的事我们就不评价了吧,我只想说,大师的生活还是很有特点的。
如今卓别林已经离开我们好久了,他的默声电影现如今的孩子也很少翻来欣赏,不过不得不说,他给一代人留下了欢乐。卓别林与死神在圣诞节这一天一起消失了,留下的除了曾经有过的欲望,还有那个穿着肥裤子、戴着破礼帽、留着小胡子、穿着大头鞋,再加上一根从来都不舍得离手的拐杖的小人物,植根这片土壤,永远不死。
卓别林的最后一支舞读后感第八篇
荧幕前那个凭借着“头戴圆顶礼帽、手持竹手杖、足登大皮靴、走路像鸭子的流浪汉”形象惹得全世界发笑的卓别林,他在现实生活中是什么样子的?
读意大利作家法比欧·史塔西的《卓别林的最后一支舞》时,才发现了一个与大荧幕上那个让人捧腹大笑的流浪汉大相径庭的卓别林。
这本书,被称为是卓别林的传记式小说,通过六个篇章来叙述了卓别林传奇艰苦勤奋的一生。故事从1971年的圣诞开始,死神要来带走这个即将走到生命尽头的老人,但是卓别林却担忧年幼的儿子于是与死神开始了赌约,只要他能逗笑死神就能多活一年。此后六年,卓别林便以每年一封书信的形式向儿子叙述自己从籍籍无名的贫民窟少年如何一步一步走到家喻户晓的喜剧电影大师的故事。同时也借由自身的故事告诉儿子如何去面对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
卓别林的一生,可谓是一部精彩绝伦的影片,跌入谷底之后又高潮迭起,片尾曲响起时,观众们一边唏嘘不已一边意犹未尽。
一生在流浪
父亲早亡,母亲精神出现问题,卓别林的童年是在英国的贫民窟里悲惨度过,少年时代在技艺所里磨练心智,随后在马戏团里体验舞台喜剧,再漂洋过海去到美国,从事过各种各样的工作,骑师,拳击手陪练,印刷工,从电影字幕撰写员这份工作开始了与电影的不解之缘。
他这一生可谓是跌宕起伏,早年时期的落魄生涯为后来的电影创作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灵感和素材,也因一直处于社会的底端,其电影有深刻尖锐的社会批判精神,对挣扎在社会底层的小人物和被压迫者寄予了深刻的同情。
卓别林一生都在流浪,心一直找不到归属。
误打误撞导演的第一部短片大获成功之后,卓别林撕下雨幕中的海报一角突然想在精神病院的母亲,并在内心质问自己“我还得跨过多少海洋,才能在世界上找到立足之地?”迷茫、不确定、找不到方向。这世间何其大,但却没有让自己孑然独立的一小块土地。
电影于他而言是什么?是走向成功的垫脚石还是一生最重要的追求亦或是欲望的源泉?“究竟是电影横穿我的人生道路,或是我穿越了电影的轨迹,我到现在还弄不清楚。”
一生在浪漫
卓别林一边流浪一边追寻着浪漫。他在信里告诉儿子初恋的滋味:“初恋是怎么回事,你终究会懂得:你会喘不过气,夜晚在床上辗转不能成眠,然后做一堆蠢事。我试着缩短折磨,初次约会时就求她嫁给我”。可以想象当时的场景,对15岁的少女一见钟情的卓别林,笨拙却真挚,不知道怎么讨好喜欢的小姑娘,只一个劲地像“爬藤植物一样残者她,视线无法从她身上移开”。
虽然他的一生经历过好几次婚姻,但是他对爱的追逐却从未停止,欲望使人努力向前,但爱使人变得勇敢。
“宇宙一定是这样形成的,因为唯有在混乱的爱情里,每种花招与特技都是可能的。”本书的最后,卓别林把全宇宙最大的秘密这样告诉自己的儿子。
《卓别林的最后一支舞》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个在电影中截然不同的卓别林,身为一个喜剧电影艺术家,他自编自导自演的喜剧片逗笑了全世界好几十亿的观众,可是作为一个普通人的卓别林却一直不为人所知,而这本书,让人看到了一个欢笑与泪水交织的演员,他有血有肉,时而深知自己的方向时而迷茫。演绎了过多的喜剧角色以后反而在笑容背后生出来了莫大的悲伤。最后一支舞曲落幕,这漫长的一生回忆完毕,伟大的喜剧电影艺术家终于心甘情愿与死神一起走向最终的归途。
这本《卓别林的最后一支舞》与以往的传记作品不同的地方在于,其用小说的形式写就,两条线索并行,故事高低起伏,读来一气呵成,不忍释手。而其语言又清晰隽永让人回味,着实是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
卓别林的最后一支舞读后感第九篇
“那是熊的标本,孩子。把它运来这里可不容易,我跟你保证,卖熊给我的猎人赚了不少钱。璜・佩雷斯是我的杰作,我花了四年的工夫才完成,我自认已经以最好的方法把它加以保存了,就算是埃及的法老王也会对我的工作感到满意。事先没有心理准备的人,看到它总是吓一大跳,我因此失掉不少客人。” “你的工作是什么?”我仍有些困惑地问他。 “标本制作家,孩子。有很多人问我能否把他们最亲爱的动物制成标本,还有些人则从一开始就宁可在家里放些死的而非活的动物,他们会买一只狗、海狸或小鹦鹉的标本。他们说要买来做伴,起先我不懂,但现在孤单一人后,我发现自己也常会和璜・佩雷斯说话,瞪着它的玻璃眼珠问东问西。” 我一口气灌下阿奇巴德端给我的那杯东西,胃里立刻激起一股热旋涡。阿奇巴德先生赶紧在我肩膀上结实地拍了两下。 “好啦,孩子,现在你能平静自在地面对动物世界了。” “可是,你让我喝了什么鬼东西?"”我一发得出声音时就问他。 “朗姆酒,孩子,和我们这里的海盗两百年前喝的是同样的东西。璜・佩雷斯只要在喉咙里倒进一滴这玩意儿,不出五秒钟,我们就会有一头醉熊在店里晃荡。” 我就是这样认识了阿奇巴德・罗斯特,全因我的影子、一张干掉的熊皮,还有海盗喝的朗姆酒。 我在那家店待了两个月。阿奇巴德先生说他需要一位助手,因为现在他常觉得太累,自己一个人应付不了所有工作。如果老天爷让我们相遇,甚至相撞,一定有他的理由。他很确定,是他太太把我送到他走的路上。但事实上,我认为他光和璜・佩雷斯说话显然还不够。 “我会教你这门手艺。”他向我保证。 我没有多想就答应了,因为我立刻就喜欢上这个人。但他的行业我可从未涉猎过。要以一个永恒的面具概括一只动物的个性,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我剥过几只动物的躯売,帮他拿掉动物的血管,掏出肠子与神经,缝好嘴巴,处理福尔马林液,还有各式的油膏与树脂。 但要完成最后的作品,我还欠缺一些天赋。两只手必须像外科医生一样稳定,需要很大的耐心。而且光是这样,还不足以还原只海狮逍遥坐在岩石上的愉悦而轻浮的神态。你需要一种预知能力,在千万种姿态中,只挑出一种反映它习性的单一姿势。我曾经制作过一些鸟、蛇和鱼的标本,但不是眼晴斜一边,就是姿势不对:海豹的眼睛看起来像山猫,青蛙的动作又让人觉得是鼻涕虫。我只会让动物们留下永久的怪相。唯一让我感到骄傲的,只有我组合的一个駒睛小乐队,曾在橱窗上吸引了附近所有小孩的惊奇眼光。我的梦想是有一天能够制作大象、北极熊或是一匹马的标本。 “我曾尝试制作一位女士的标本。”有天早上,我正和一只浑身羽毛的猫头鹰纠缠不清时,阿奇巴德先生突然这样告诉我。 “我那时候年轻、有野心,但不是为了钱。能够实际挑战死神,让我感到兴奋。因为这会让我成为比历史上最伟大的窃贼还要灵巧的小偷,我能从死神那里偷来一具人体,一张脸。向我提出这个要求的是旧金山的一个恶棍,他的未婚妻在结婚前夕被人谋杀了,他想把她保存在玻璃箱里,供自己余生凭吊。警察在我完成工作之前,就闯入他家,但也幸亏事情就这样结東了。因为我那时的功夫还未到家,如果勉强完成,一定是场灾难。后来,我被送进福尔森监狱吃了短暂的牢饭。说实在的,孩子,我在那里过得不错。受刑人都尊敬我,警卫和其他狱卒也一样。我相信他们害怕的是我的绰号:标本制作者阿奇巴德。我很快就发现,整个监狱里都在转述我的传奇故事。即使是最顽劣、一向会好好‘款待’新来囚犯的红衫军,也没有找我太多麻烦。福尔森监狱最终只是我生命中一段无害的旅程,但都得归功于其中幸运的暖昧含义。” 阿奇巴德·罗斯特拿一支毛刷沾湿猫头鹰的头,肤入了自己的沉思之中,我则在旁边观察他了几分钟。 “那次之后,你就没有再试过吗?”我因为受不了这中间的静默而开口问他,但立刻就为自己的好奇感到后悔。 “查理,两年前我太太过世后,疯狂的念头曾经跟着回来。”他温柔地说,“这时我已具备永远凝固女人身体与皮肤的经验,但任何个表情都会抹消其他的神态,而我想保存的是全部的神情。我想要记得年轻时,她以扇子遮掩雀斑,偷偷看我时的面容。或是那个早上,我们登上阳台,她以特有的方式坐下来,整个人陷入有彩色花边的线线晨袍中的模样。我也想记住她病中的惊惶眼神,以及她克服一切恐惧,在我们家中央哼起一首华尔兹的旋律,然后就再也离不开床的那个日子。不,一定有另一种方式可以把我们的记忆制成标本,让我们看到回忆的持续移动。” 阿奇巴德用双手缓缓拉开猫头鹰的翅膀,好像在玩木偶一样,然后他站起身,到街上去抽根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