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做了这本书》,我深感作者的用心之处。书中内容丰富,思想深刻,语言简练而富有力量,让人回味无穷。通过书中的故事和情节,我深刻领悟到了人生的真谛和生活的意义。这本书不仅仅是一部读物,更是一本启迪心灵的珍藏之作。
《做了这本书》读后感(篇一)
今天《做了这本书》到手了。。我的内心真正是崩溃的。
这本书列举了各种虐待书玩书的法子,并且留出了很多空间让你自己去实践。。什么泼咖啡,拿书撞墙,拿笔戳,拿脚踩。。简直就是释放出内心的野兽。本来以为会是很小清新的东西,结果这是熊孩子虐书大全。小时候你干过的没干过的虐书法子,基本都可以再这里面找到。很适合儿童节就对了。简直是熊孩子必备。
虽然我觉得倒腾得很丑,但乱涂乱画了一阵,变得好轻松。大孩子可以拿这玩意儿来减压。。。审美已死
《做了这本书》读后感(篇二)
文/凡悦颜
这是一本涂绘书,这是一本手工书,这是一本创意书,可严格来说这根本不是一本书。
凯莉.史密斯是位了不起的艺术家,总能找到让读者意想不到却又豁然开朗的东西。
《做了这本书》没有页码,大片留白,通过简短的指示文字和些许插图,引导读者亲身参与,大胆创意,放肆涂写,打破固有的思维模式,最终让读者内在的“创意灵魂”真正获得解放。
从本能角度来讲,人们感到愤怒、悲伤或者有压力之时就会想到发泄,但受道德约束不能伤害他人,伤害自己又划不来,只能采取一些科学的、合理的手段。此书“用这页擦脚,在这页上下跳”,“狂画、猛画、随便你怎么画”等一些破坏性的动作让读者的坏脾气或是压力得以释放,这与吴宇森的暴力美学类似。
此外随书配备了一本“使用手册”,目的就是教你如何毁坏这本书,读者在玩的过程中手、口、脚可以齐上阵;居家、乘车、遛弯的时候都可以玩;头发、咖啡、胶水一切物品都可以用;家人、朋友、邻居只要你想都可以参与。在这里你可以最大程度的发挥顽童本质,在这里你可以脑洞大开,在这里你可以乐趣无限。
如果你学会了分享,认清了自己,接受了失去,爱上了生活,那就是《做了这本书》的意义。
《做了这本书》读后感(篇三)
我觉得这本书很好,是一种发泄的渠道,我自己本身是一个爱书的人,恨不得每本书都包上书皮,看书之前一定要洗手,然后桌面收拾干净,擦干净才从书架上拿书来看。但是我觉得我还是会有一些破坏的欲望的,尤其是我每次重复洗手,收拾桌面,擦一遍的这个过程时,特别想搞破坏(当然,有的人说没人要求你这么做啊,是的,就是我自己要求的,我就是强迫症)可是又真的不忍心去弄坏自己的书,这本书可以让我使劲儿折腾,发泄出来。
其实我觉得这个发泄并不一定是指说,因为平时看书都干干净净,所以要弄脏一本书来发泄。发泄一些平时已经定好的规矩,我想每个人应该都会讨厌一些规矩。
我看到有些朋友觉得按照书上说的去做特别脏啊什么的,可是我们为什么非要按作者说的去做呢,这本书本身就是用来发泄的,你可能写着写着烦了,抓着笔使劲儿画,弄破三四页纸,也可能很开心,在纸上画了很多漂亮的图案。有些觉得这部书无聊,我想觉得这部书无聊的人都是内心强大的,不需要发泄的人吧。至于有些喜欢这部书的我想都是有脑洞,有创意的人。
我妈说我你有压力可以去听听心理咨询师说的,你画那些书都没用。可是我的压力根本不需要心理咨询师啊,我委屈了自己跟朋友碎碎念,抱怨一下,就好了;或者涂涂画画,做一些我平时不会做,但是又想做的事儿,第二天又是精神满满,为什么非要去找心理咨询师!!!母上大人于是就不高兴了,因为我没听她的,没有按照她的话,没有去找她认定的心理咨询师,“你以后有事儿别跟我说,让你干嘛都不干” 电话一下子就挂掉了,我特别委屈,于是就有了上面这一堆前言不搭后语的的废话。
《做了这本书》读后感(篇四)
看人推荐买的,第一眼就让我内心潜在的作妖分子爆发,打破了自己极简的规定,相当冲动的买下这本书
平心而论,我是个潜在的犯罪分子,别人欺负我我想欺负回来,看不顺眼的人我偶尔会幻想ta死在荒郊野岭,对不满意的顶头上司会在背后狠狠的诅咒
我不是善人,从来不是。但是在平日,我知道应该善良温和,知道要包容他人,也知道设身处地为别人思考,也努力帮助别人,努力做个好人
那些阴暗的想法,我藏在心里,我努力去避免它,但我知道,它在那里,永远在那里。
我不清楚是否每个人心里都住着一只小恶魔,但我知道我心里有这么一只,它小小的,被我厌恶着,但就是像狗皮膏药一样驱不走
发泄的途径很多,这本书也是其中的一种。
蹂躏一本书,在上面进行天马行空的想象,进行各种平日只能想想的恶作剧
印脚印,把书撕成一条一条的,贴乱七八糟的东西,用嘴喷液体,贴大头照后把脸涂掉,把书当保龄球玩……
我不是个守规矩的人,可是这么出格的玩法我实在是没有想到
我也没有多少艺术天赋,也不怎么会搞这本书,但心灵得到释放,也就不在乎观感上的东西了
应该说,作者的脑洞就已经值回了书钱,但整本书的纸质实在拉低好感,换做好些的纸,就算是价格贵些,我也觉得值得
《做了这本书》读后感(篇五)
自从习惯了下电子书,不需要做笔记的书就很少买纸质了。但这本书需要买纸质,因为电子书没有纸页可以这么玩儿,也就是说这本书的重点和特色完全在于其作为“纸质”书的物质载体,这正是纸质书和电子书的区别,跟纸质的手感之类的因素一样,得先有纸质才能讨论手感对吧。
如果这种物质载体的特色是所谓的形式,又不能说这本书缺乏内容,作者提供创意读者去按章操作反而是最没有个人化意义生产的可能性的情况。当然就这本书而不是所谓书的内容而言,个人化的意义生产在于,你是否拿它当一本“书”?
比如说,作者让我们干的这些事儿,多半大家的手帐里都干过。观察一下豆瓣的评论,如果是在手帐上这样做,评论会不会是这样?如果把这本书当作有写填写建议的手帐,感觉又有没有差别?然而“书”就要尊贵一点,差别是什么呢?我们也有过字纸不可侵犯的传统,貌似是因为前工业时代做个书经济门槛文化门槛都高,作为物质载体的书与知识的联系紧密,其地位就随了知识的地位。然而当代生产力条件下的书已经不是这样了,我们都见过很多让人感觉“这种东西为什么要做成书啊”的书,一方面是物料浪费,一方面是不符于传统的书的地位。
这本书的颠覆就在于打破传统书的地位,书里字最多的那页的操作要求是画满,就像小时候画课本一样,区别在于让你去画字纸,取消了禁忌就取消了违规的快感,反而让人因为这事儿跟违规太像了而感到不适(对违规的不适当然来自担心被惩罚)。但对我来说没有问题,因为我没有画过不允许画的课本之类的书,没有因挑战规矩的而强化的规矩的束缚感。所以画这页纸我也没有什么破坏规矩的忧虑。
所以这本书有趣儿就在这个反讽的夹缝,既然纸质书的常规工作被电子书做了,那就来做点电子书做不到的事情好了(新媒介发挥了传统媒介的作用逼迫传统媒介去发展新功能的那个效应叫什么名字来的?)。但这本书这么玩儿又必须伴随这是一本书的定位,一旦“书”与其“被尊敬的,不得破坏的”(也不得“建设”,总之就是要保持原样)地位脱钩,这种做法不管是破坏还是建设就真成了玩手帐了。如果传统纸质书的意义在其物质所承载的文本,这本书也许算是一个意义完全在表面的所谓后现代作品的例子(这本书所谓的内容也算另一个意义在表面的作品)。
《做了这本书》读后感(篇六)
虽然遵照书上的指示,我用脚底板丈量了该书的长度,但十分遗憾的是,不知是书在国内出版后换个尺寸,还是外国原版的尺寸就有问题,——我38码的光脚丫都比书还要长,更别提那些42、43的大脚啦〒▽〒照我来看,这样的设计,为毛还要出书啊,干脆直接做成创意本子的形式不是更好?
个人觉着该书的意外爆红,其实算不上什么特别让人无法理解的事。看看每次暴乱时大批被破坏焚毁的书籍不就知道了,只能说,人都是有潜藏的破坏欲望的。如果像是我这样小时候把漫画书当画片剪着玩(所幸因为藏的够好,家长一直没能没发现),等玩够了自然再没了兴致的还好,有过这样祸害书的经历,玩够了再走出来的,基本上是不太会再感兴趣了。但越是被从小约束着必须要“爱惜书籍”的人,越容易隐秘的在心底滋生出逆反情绪,可能长大后的反弹反倒会越厉害呢。
只是这么折腾一本书,实在是让我不大下得去手呀!买书的时候光看到页面上那句“9-101岁都适用的创意书”了,结果收到书后才发现,哎嘛,照这书的内容来看,根本就是本“熊孩子毁坏书的101种方法”啊摔~话说,为毛出版社不能把书弄成那种便签纸的易撕型的,至少那样糟蹋起来还不算太让人心疼= ̄ω ̄=
这书真是太有创意了,但必须要承认的是,绝大多数的内容(把两张书页粘在一起、撕下书页揉成一团、把书从高处扔下、带着书去洗澡、把书从斜坡上滚下去…),特别特别的不适合我这样爱书惜书的人。最后我发现,如果不想把它当我小时候的课本,在书上乱涂乱画的话,对着一本几乎都是留白的书,只能像书上写的那样,要么当做日记,记录下内心的独白,要么写写购物清单,也算是追忆时间流逝的凭据,哦,我会在黑页上用涂改液写字哒~
——总之,这是一本还不算太无聊的书!
只是建议出版社,待下次此书再版时,干脆把书的开本再往大了放放,最好纸张也可以换成更厚实耐用的高档图画纸,再不就是更单薄但廉价的草纸也成。哪怕因为装帧的关系导致的书涨价也无所谓。不是不能理解出版社为什么会采用这个不够大的尺寸,毕竟据我所知的,市面上同类型的书里面,似乎还没有这么低价位的。可能出版社是想着通过挤压成本,来降低售价以吸引更多读者的购买吧?而且,书制作成这样大小,读者更容易填满页面,再大些就更不好弄了。至少对于我这样想象力贫乏的人,想要按照要求填满空白的页面就更困难了。
可如果玩书的时候嫌书上给的页面太小,感觉不过瘾的朋友,或者是像我这样心疼书,不忍心直接在书页上搞破坏的朋友,可以自己找些大张的图画纸,把书页上的内容移到纸面上来做。用不着非得按照书上的次序来,随便翻开哪页是哪页,完成一张是一张,最终挑选出自己最喜欢的作品,再装订成册不是更好。做几本这样的册子来,即便不是送去参加活动,或者拿来与亲近的人一同分享,哪怕仅只是留着自己闲暇的时候翻看*^o^*~~想到了自己当初所付出的时间、精力的时候,相信也会感觉至少还不算全然白费吧?
《做了这本书》读后感(篇七)
皮
来自某宝很有心机的推荐,像我这种粗枝大叶的汉子,日常看的书都会染上咖啡渍,这种摧花辣手的书太合我口味了,果断下单。原先预想和李胖一起完成,糟蹋书和熊孩子难道不是绝配?忽略了李胖是个处女座的细节……
书里有一页要求用书擦脚,在这页上下跳,李胖在我的一再鼓励下客气的跳了两下,马上捡起书,准备擦干净,汗……
干净到看不到脚印,我只有贴上他的画。
做了几页,发现书籍虽然纸张不好,却可以忍受水彩的蹂躏,大量水,艳俗的颜色,大笔刷上去,有趣。
书页有咖啡味道
左边李胖画右边我画
我们的手印
涂色块的时候想起小时候我妈帮我做美术作业
所有头上缠红头巾古装女子我都认作梁红玉
在荒草丛生的植物园我们捡到了一支干枯的玫瑰
李胖魔性的糖纸
在书的扉页我很矫情的写下来一段给李胖的话。
肺腑之言
睡前翻翻这本书,商量一下之后几页画什么,已经成了我们的日常。
书不重要,关于书的记忆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