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的乐趣读后感第一篇
这本书,我就算看上一百遍,也不可能喜欢。也许是我的思维方式让我与这本书格格不入。三年前买回来的时候看了一遍看的一头雾水,当初怀疑自己的理解能力还没法读这本书,或与也有点为了完成这本书而读。但是几年之后因为自己不想错过任何一本能充实自己的书,这几天再次拿起来,从刚开始的踌躇满志越到后面慢慢演变成了气愤,终于,我还是放弃了。我实在看不下去了,那十几章的标题有一两个是围绕主题写的我都服,只能说老外的写作思路我力不从心。全本最多表达意思就是他说的,他发表的,他理解的,反正就是一个字 乱!!!!!!!!!!!
这是我第一本放弃没读完的书,在22岁。作者在20岁
阅读的乐趣读后感第二篇
和阅读有关的种种。
作者的短文写出了很多喜爱阅读的人的心声。
《如何阅读一本书》已经在我的书架上静静地躺了两年有余,每次只读到几十页就不想继续看下去了。这本书里的第一篇文章就批评《如何阅读一本书》给想要阅读的人带来的阅读责任过大,吓跑了很多想要通过阅读获取乐趣的人。
我们阅读当然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获取知识和信息,但是阅读最基础的功能是获得乐趣,如果本末倒置,仅为了知识而抛开乐趣去阅读,是无法持续长久的。
引出的下一个阅读原则就是随性而读,并不是只有那些大部头才算阅读,只要感兴趣的书籍都可以阅读。但是兴致只是最基础的层面,我们还需要通过自我引导成为更好的读者。
获得乐趣,随性而读。读自己喜爱的作者喜爱的作者的书。合理的做笔记。电子阅读器的优缺点。阅读的内容和方式才是最重要的,而非速度。沉迷在一本书中,它会带来生命中最深的快乐。循序渐进、谦逊、反复读。阅读过程中通过注意力建立起“沉默之墙”。在读书的过程中辨别“再读一次”的声音。对一本书的评价会提高我们的阅读效果。
作者就阅读的很多方面分享了他多年阅读经历的感悟,非常风趣诚恳,如果你曾经体会过阅读的快乐,那这本书应该也会让你体会一次的。
最后附上书末的一句英格兰僧侣理查德·伯里的话:“在书中我与逝者重逢,在书中我遇见未来之事,在书中有战争纷争,在书中有和平安定。万物都随时间腐化,星辰陨落,季节更替,一切繁华终归尘土,然而上帝让这一切在书中得以重现。”
阅读的乐趣读后感第三篇
这本书的作者认为《如何阅读一本书》的语气和规则,过于刻板与教条。 他提倡,带着纯粹的热情和兴趣去读一本书,去读能给你带来快乐的书。忘记那些为了老师为了父母为了炫耀为了完成任务,而强迫自己去看的书。
但待我深入看下去后发现,作者所说的“随兴”也并不简单。
在“随兴而读”的过程中,可能会碰到“一时兴起”的书,是轻率、漫无目的的偏好,最终都会带来厌倦或沮丧。(恶俗的段子,无聊的笑话书,价值观扭曲的书等)
“随兴而读”中的兴,指的是兴致,它是可以引导我们的。虽然也可能在阅读的过程中感到沮丧,特别碰上对你有难度的书,或者是那些措辞比较晦涩的书。但是痛并快乐着,尽管沮丧你也不想放弃,而最终达到入迷的状态,得到精神上的愉悦感和满足感。
根据作者的阐述,我对于“随兴而读”的理解是,分辩出真正感兴趣的书(而不是一时兴起),并从中吸取知识,搭建自身的知识体系。
我特别认同作者的这个观点,但可惜的是,他并未就如何锻炼自己的识别能力,如何去搭建自我的知识体系进行更进一步的说明。
“随兴而读”的过程中,作者也给出了一些不错的建议: 去看你喜欢的作者,他们所喜欢的书,影响了他们的作品。 阅读的人需要一些谦逊的态度,别轻视著作,不以求教为耻,不与他人比较。 在大部分教你提升阅读效率,要你读得快一些的书面前,作者喊你慢下来,去细细品味作品的内涵。 试着重读一本书,在不同的时期,它会为你带来不一样的收获。
虽然全书含金量不高,但好在写得非常通俗,没有拗口的字眼,阅读体验很愉快,感兴趣的你可以去翻翻。
阅读的乐趣读后感第四篇
本书的思路(逻辑结构)比较松散,但是确实是一本关于“阅读”有深度、有趣味的书。
需要进行“深度注意力”式的阅读才能搞清其思路,发现其价值。
但可能正是因为比较松散,所以写得兴趣盎然,时而让你会心一笑。
书中重点强调了“随兴而读”才是获得阅读乐趣的关键,因为只有兴致才能带给你“入迷、沉迷、沉浸”的状态,而这种状态正是乐趣所在,能够导致“上瘾的”阅读行为。
而为责任而读,照着比如《一生必读的N本书》的书单而读,是得不到阅读的乐趣的。
但作者很现实地说明,为“乐趣”而读虽然很重要,但现实中我们还是会不得不为了“获取资讯和增加理解力”而读。在信息时代,如何选择关注点很重要,而且对待不同信息要采用不同的阅读模式(不同注意力)。
兴致很重要,但是如何培养兴致呢?这是很关键的问题,读者应该都会很想知道。本书果然在前半部分说一个很重要的难点是:阅读如何从“盲目的倾向”到基本了解(自我)到完全出于兴致。而且作者答应会在后面好好回答这个问题,然而他讲着讲着好像忘了要好好回答这个关键问题,这可能就是逻辑结构松散的坏处所在。
我只好自己做笔记来组织作者在文中涉及回答“如何培养兴致”的内容:
1. 兴致建立在自我认知的基础上,读者需要了解自己,要自我引导,自己需要什么,什么能够带给他所寻找的快乐(唉,说到最后,原来这个关键的问题还是要靠自己,不能靠专家替我找到自我、给我指明方向)
2. 兴致的力量还不大的时候,有些脑力劳动只值得的(说明兴致从无到有是有个过程,逃不开一段苦逼的积累过程)
3. 要谦逊,从低难度的读起;
4. 要自我超越,努力阅读“批判的自我”所推荐的作品(批判性表现在:这些作品一开始你并不觉得有趣,但觉得有价值),从而拓展自己的生命体验;(但这种自我超越的实现方法,作者又说是未知的,作者更推荐第4点)
5. 必须安于接受“意外发现”那只隐形大手的指引,增强“意外发现”的能力
所以总结来说,作者在本书中激发你很多有关阅读有趣、有益的思考,但也没有给出所有思考的答案。世上本无完美的书。
阅读的乐趣读后感第五篇
如何证明你是个爱读书的人?结束一天繁忙的工作之后还牺牲休息时间阅读?在拥挤的公共交通上争分夺秒手不释卷?依照某些权威推荐书单制定自己的阅读计划?爱逛书店、爱泡图书馆?或者一年可以阅读100本、200本书?
肯花大量时间阅读固然是美事,但多读书与爱读书是两码事。在那之前,我们必须了解自己是为了什么而阅读。在艾德勒、范多伦的畅销书《如何阅读一本书》中,作者将阅读目的分为三种:娱乐消遣、获取资讯、增进理解力。学生时代为了应试而阅读、工作后为了攫取业务知识、闲暇时随性而读当然是不同的。对某些人来说,前两者也充满乐趣,不过通常,没有功利目的、没有任何杂念、完全随性地阅读才最是其乐无穷。
《阅读的乐趣》就是一本帮助我们学会体验阅读乐趣的书。在作者雅各布斯看来,艾德勒和范多伦总结的阅读目的中,后两者是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更有效率地达成的。譬如,我们可以花很少的时间上网了解一本书的主要内容,可以借助他人的概括和品评把握绝大部分信息,随后只要一点点时间补充浏览一下全书,就可以获取我们期望从书中得到的信息。对目的明确的人来说,这样高效的阅读方法不可谓之不好,兴许还比我们通读全书更得要领。然而雅各布斯更看重的是随性阅读,和娱乐消遣略有区别。放松身心全神贯注于书中的世界,不计得失,不为主流观点认为的书的价值分心,这样的阅读才最纯粹。读罢也会有收获,但不是为了这份收获而阅读。当然在这种情形下,选书原则也不是因为它上了谁家的排行榜,作者称之为“那些毫无理由就要求被读的书”,当兴致来临时为我们准备好的书。
类似的观点也曾在毛姆的随笔中见过:“人应当为了享受而阅读。在我看来,把阅读当作一项任务是不明智的。阅读是一种享受,是生活中最美好的事情之一。”对可能出现的反驳,毛姆预先回应:“不要认为追寻乐趣是不道德的。”不过毛姆认为的乐趣建立在对求知的主观向往上,他眼中的智者是将汲取知识视为最大满足的人,与雅各布斯的别无所求的乐趣又有差别。
在传统纸质阅读逐渐被电子阅读部分取代的年代,对文化建设的呼声越来越高,各种阅读活动重新兴起,这本是好事。可是,想要不受干扰、享受纯粹的阅读乐趣似乎更难了。很难说清我们阅读的目的究竟是什么,也很难认定何种阅读模式就是最佳的。恐怕难有人可以如雅各布斯所言,全然无欲无求地读书,将之视为目标反而落入另一重功利。只要我们能够驱赶走阅读时的杂念,抵制住其他诱惑,专注于眼前的文本,无论我们的阅读目的是什么,无论我们阅读的书是沉闷艰涩是枯燥乏味是难登大雅之堂,心满意足地掩卷沉思之时,能够收获我们期待的幸福,就应当得到了阅读的乐趣,亦不必多做苛求。毕竟在这个诸多诱惑让人分心的时代,爱好阅读已经是一件奢侈而寂寞的事,足以让爱书人为之浮一大白!
——乙未年读艾伦·雅各布斯《阅读的乐趣》
阅读的乐趣读后感第六篇
今年,日渐冷僻的阅读突然变成全民关注的大事,各种报刊、微信、网页都推广阅读书单,一些卖书网站更推出某某读过的书系列,看到各式各样的书籍清单,扪心自问,他们读过的书真的就是你想读的吗?在面对当代浩海般的书籍,你是否会有选择恐惧症?在读一本书的时候,是不是经常不自觉拿起手机刷下微博、更新微信?现代社会,人们在阅读上遇到的困难似乎异常得多,在艾伦•雅各布斯所著的《阅读的乐趣》一书中也许能找到你所要的答案。
艾伦•雅各布斯是美国伊利诺伊州惠顿学院的英语教授,他读书涉猎广泛,发表了大量文学和文化评论,《阅读的乐趣》这本书是探讨阅读主题的随笔集,书中,他引用了很多学者、作家关于阅读的看法,列举大量实例进行论证,他认为读书的基本原则是“随性而读”,赞成遵从读者的喜好标准进行阅读,对提高注意力、阅读的环境、重复阅读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见解。
与艾德勒和范多伦合著的《如何阅读一本书》不同,《阅读的乐趣》侧重于引导人们放下手机,重拾对阅读的兴趣,对沿着上游读书、用铅笔做笔记等读书方法也有所涉猎,但宗旨还是以探讨阅读本身为主,是一本情感类读物。《如何阅读一本书》则是一本关于阅读的教科书,作者是站在要钻研某个学科的角度,分门别类对书的类目、如何读书、如何做笔记等具体问题进行解答,倡导要读深读透书籍。这两本书同为论述阅读行为的书籍,可以互为补充和参照,角度虽然不同,观点却不矛盾。
关于现在大众推崇的列书单看书的问题,在读《阅读的乐趣》后,就会辩证地看待这个事情。一方面每个人阅读的兴趣点不同,有些人喜欢读历史类书籍,有些人喜欢读通俗小说,有些人喜欢读科普读物,大众书单显然不能满足个人读书兴趣;另一方面,同一个人的成长阶段不同,当一个人的经历和阅历有所变化,他对待同一本书的认知和态度也会随之变化,所以在书中作者提出了“带着情感再读一遍”的观点。作为一个真正的读书人,应当有自己筛选书籍的能力,不为书单列表所迷惑,同时要有专注力,能够有自持力在一个安静的环境下与书为伴,而不是在众人面前列举自己读过什么书。
要知道,阅读不是众人的狂欢,阅读本是一个人的事。
阅读的乐趣读后感第七篇
周末一口气读完《阅读的乐趣》,作者:艾伦·雅各布斯 (Alan Jacobs)。非常生动的一本书,是一个资深的读者全方面、立体式、多层次思考的分享,开篇即从作者儿子抱怨《How to read a book》令他失去阅读的乐趣开始讲起,虽然理智上我会抵触这样的说法(《如何阅读一本书》可是我上半年觉得最好的读书指导手册),但是感情上,或者按照斯坦诺维奇在《机器人叛乱》中的说法,是一阶欲望层面,我觉得作者儿子说的也有道理。而本书的一个重要部分就是跳出以上一阶和二阶欲望的对抗,从三阶分析的角度来看两者何者更有说服力。
开始的几篇,着重提引读者的兴趣,从随性的读书,到入迷的状态,偏重感性。想必作者用心良苦,只怕吓跑了有志于开始读书或是重新拾起书本的读者。
其后的篇章顺着开篇的思绪,一路漫谈,从马基雅维利庄重的读书态度,到休谟近乎苛严的读书建议,从纸质书如何做笔记,到电子书如何找回了作者的注意力,似乎把读书看成一件雅俗共赏的艺术品,从不的角度观察,得出虽非完全不同,但确实层次丰富的体验。一如一杯美酒,有入喉之凛冽,亦有回味之醇香,更不乏再饮一杯的诱惑。
全书行文过半,在作者怀着矛盾的心情介绍了休谟关于读书的严格要求之后,笔锋一转,重新回到《如何阅读一本书》,大声宣布艾德勒和范多伦胜利回归,借用达尔文后期的读书感想,肯定了阅读分为三种体验:获得资讯、培养理解力、娱乐的划分方法。然而作者提倡谦虚的态度,绝不看轻任何一种体验,读书,不论形式如何、收获如何,始终是作者的追求本身,而非某种提升自我的工具,毕竟,马基雅维利也未必从书籍中培养了更为高尚的情操,而某个学生,确也可能因读了一本书而改变终身的理想。这一切不可强求,即使是一本好书,也可能对你来说时机未到,不论是知识储备、或是人生经历的增加,都可能带来阅读某一本巨著的契机,而读书也不在多寡、不在速度、不在早晚,35岁第一次阅读《哈利贝恩历险记》也不为晚,以成人的视角第一次翻阅一本童书,获得的体验,不仅远超作为儿童第一次阅读,甚至可能超越童年、成年两次阅读的体验之和。
所以,基于这样的原因,不难理解,作者无意愿给别人,特别是不熟悉的人开列书单,因为看书,是一件很私密、很孤独的体验,一个人,最多给熟悉的朋友推荐他喜欢的某类书籍,很难给陌生人推荐一份书单。同时,作者又告诉大家,不必局限于只读新书,读过之后便将之划去。一本好书,是值得反复阅读、反复欣赏的。但是,作者同样不赞成一直在自己“喜爱”的书单中徜徉,在突破自我的尝试中培养的品味,才是真的读书品味...
作者在书中引述了许多古往今来的读书人的趣语趣事,也有鲜为人知的书籍历史(你知道直到公元七世纪之前,欧洲的文字单词之间都不空格,更没有标点符号,一如中文的古文并无句读么?)。种种轶事穿插其间,却也不掩作者的真意。一时全书读罢,掩卷而笑:我体会到了阅读《阅读的乐趣》的乐趣。
阅读的乐趣读后感第八篇
美国小说家爱德华•霍克曾说,假如你是第一次阅读乔尔•汤斯利•罗杰斯的《红色右手》,那么我十分嫉妒你将得到的体验。其实对于那些不经意流露出类似于“教练,我想读书”这样想法的人,我也是心怀妒忌的。其实只要你想读,这世上是不缺好书的。如果非要说这世界美好,那么这大概也可以算作是个顶重要的原因了。
艾伦•雅各布斯的这本《阅读的乐趣》,分享的是一个读书人对于“读书乐趣”的观察与思考。出于种种原因的叠加,现代人恐怕不难接受诸如“开卷有益”这样的观点,尽管它看起来很可疑。但阅读这一行为,究竟在人们的生活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尤其是在当前,它的许多“功用”都不再无可取代的状况下,人们究竟应当怎样对待这一似乎越发具有仪式感的行为,似乎是个很有趣的问题。
实际上,在这本《阅读的乐趣》中,作者一上来便强调了阅读应当成为乐趣的来源,而并非是为了履行某种“责任”——为此他还“抨击”了在今天仍然长销不衰的老牌读书指南《如何阅读一本书》,因为那本书给阅读定下了太多规矩,仿佛那是一件做好了就能“换糖吃”的行为。读书当然是某种“交易”,但你能得到的是只属于你自己的乐趣——读什么,怎样读,都是你自己的事。
当然,作者并不否认阅读需要一定程度上的技巧训练,但这更多的应该是一种引导,引导阅读者发现自己的阅读兴趣,以自己的方式寻找乐趣。而归根结底,阅读的意义在于,它是,而且只能是一件独立的行为——你要独自选择、独自阅读,然后独自享受其中的乐趣。分享当然是必要的,但那不是为了检验或是证明什么,而只是为了发现更多的可能。于是当独立、自由的阅读成为某种习惯,一个人将收获的,其实是与之相应的思考与生活方式。于是乐趣,其实总是与益处同在的。
作者的另一个探讨重心是在信息技术对传统阅读的冲击上,这似乎也是今天探讨阅读时无法回避的话题。撇开电子阅读和传统阅读孰优孰劣这样的经典问题不谈(它们当然是各有千秋的,而且多一种选择并不是坏事),高速发展的信息技术改变了人们的社交方式,进而影响了人们的思维——即时化的信息传递显然对人类处理信息的方式造成了改变,人们的思考倾向于片段化,而这直接使阅读变得更加困难了。人们无法专注于文本之上,而阅读的乐趣恰恰源于“沉浸的幻想”。
阅读是需要专注的,而在这样一个无法专注年代,人们所面临的,不仅仅是无法再享受来自阅读的乐趣,还在于当人类的所有行为都趋向于“即刻的消遣”时,一切都变得即时且碎片,生活难免滋生空虚与焦虑。没有人喜欢这样的生活,可想要跳出这样的众人皆在的“圈子”,又着实需要人自己具有额外的特质。
只是,如果你还热爱阅读,这事就不难解决了。读书是件沉默的事,而你正在读的书,可以做一堵“沉默之墙”,由此,你可以抵挡一切不快与嘈杂,在夜深人静,拥有只属于你自己的乐趣。
用一本书的时间,你可以独立一个世界。
看起来,这也是个不错的交易。
阅读的乐趣读后感第九篇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又看了一遍。这是一本很有启发的书,也是一本看起来观点前后看起来有些矛盾的书。
读完之后,我对这本书到底应该用什么样的名字产生了很强烈的兴趣。按英文版,繁体版和中文版,在豆瓣上找到这本书如下几个名字:
The Pleasures of Reading in an Age of Distraction
我該如何閱讀
中文版译林出版社出了3版,每一版的名字都不一样,译者都是魏瑞莉
2012 消遣时代的阅读乐趣
2013 再读一遍
2015 阅读的乐趣
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还是能看出来,这本书讲的是阅读,强调的是乐趣,同时,是有前提条件的,那就是我们的阅读行为处于“消遣时代”。这里不得不多说一句,说繁体版的译名确实有违作者的初衷,很明显,这根本就不是一本说教的书。
作为一名治学严谨,奋斗在一线的美帝大学英语教授,Alan Jacobs先生 可以说一辈子都在和书打交道,主要工作也是和学生们一起读书,也正是因为如此,Alan 老师才会在书中引用了许多他人的观点加以表述分析,数量之多,甚至到了给我带来阅读障碍的程度,如此苦口婆心,完全出自一颗教书育人的热忱,Alan 老师反反复复强调了有关阅读的观点是怕我们得到一些太过简单的结论,他希望读者有自己的判断,但并不是随便作出的判断。
Alan 在书里强调为了兴致而读,并试图帮助大家消除对阅读的敬畏之心,让大家捧起书,想读就读。当然书里也谈了许多阅读故事,也谈了一些阅读的方法,但到底谈了什么呢,我觉得还是留着大家自己读这本书的时候去思考吧,我是不会说,我特地看了第二遍,就是为了学习Alan老师说的那样,看书的时候,在书上作各种标记的。
作者开篇就那《如何阅读一本书》开涮,说到全书的一半,又把《如何阅读一本书》请了回来,让人看了觉得有些摸不着头脑,这不是自相矛盾嘛!
带着这样的想法看下去,我发现,两本书所说的“阅读”根本就不是一回事,但又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关联,也许这正是矛盾的根源。
《如何阅读一本书》强调读书分层次,分类别,讲究方法,并且对读者读书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这里的阅读带有很明确的自我提升的需求,本质上,谈论的是学习。
《阅读的乐趣》强调随性而读,由着自己的兴致去读书,追求集中注意力,从书里获得那种忘我,人书合一的大和谐,从而获得精神上的愉悦,本质上这种活动,和现今人们看电影玩游戏并没有区别,都是一项消耗时间的智力活动,这样的阅读,不是学习,却也会让人更有创造性,是真爱!
两者的交集在于,阅读不光是能听懂别人的声音,更要求对文字的理解能力,而这种能力还是需要通过一定的学习才能获得。
所以说,两者的出发点不同,在一定范围内的书籍——主要是文学作品应该如何阅读,自然会产生一些不同的看法。
因此,什么是阅读?只要我们区分好阅读和学习的不同,并不为了和别人交流时用于炫耀,并不为了获得那种把一本书从阅读计划表中划去,并不刻意从书本之中获得什么,只是因为想去读书,屏弃这个时代的干扰和诱惑,用一颗平静的心,阅读,进入书本之中,自然会从中获得许许多多的乐趣,就像看着自己所爱之人,心中升起无限喜悦一样,不是吗!
阅读的乐趣读后感第十篇
我敢肯定,艾伦·雅各布斯一定是个深得阅读乐趣的人,并深谙以乐趣吸引读者之道,以至于本人刚刚翻开这本书,就决定买回去好好拜读一番:因为在第一页,作者就以儿子阅读经典之作《如何阅读一本书》的失败案例,流露出对艾德勒和范多伦的高度质疑。他暗示,这本书的成功或许源于它恰当地出现在一个合适的年代—即上世纪40年代,因为那时候美国人民文化素质不高,上大学的人也不多,却渴望通过阅读使自己富于内涵,于是《如何阅读一本书》应运而生了。艾德勒如同一位健身教练show出自己的肌肉一般,挥舞着这本书说:“Yes, you can! Just read it!”美国人民觉得这个太励志了,于是纷纷掏出钱包,所以这本书就流行起来了—大意如此吧。哈哈,这太有趣了,人们往往喜欢围观激烈的争吵,我也是,马上掏钱,原价买下。
艾伦·雅各布斯的这本结构略显松散的随笔,可谓信笔拈来,娱乐性十足,和艾德勒与范多伦严谨的学院风格大相径庭。或许他深知,现在是娱乐至死的互联网时代了,人们只有“亢奋式专注力”,缺乏“深度专注力”,他们也不会喜欢一本正经的教授,宁可关注语不惊人死不休的砖家。所以,艾伦·雅各布斯也不介意善巧一点,他批驳艾德勒和范多伦,说这些老夫子用“责任”、“义务”这些把读者吓跑了,那本书可能有点过时了。然后他再以轻松的笔调告诉我们,其实阅读本身就充满了乐趣,它能够“激起人们的情绪和感情是不解之谜”,所以大家不要为阅读背负什么压力,随兴致去阅读就好了。不必为你喜欢读琼瑶、金庸而自卑,追随书本背后的故事、作者汲取的思想源头,并且不拒绝寻求个人品味的突破,那么好书会在前面等着你。你会有自我发现,自我提升,不断成长。
这真是一个有趣的观点,对于国人来说更有特别的意义。正如台湾著名教育家李家同在《大量阅读的重要性》中说:“我们太不注意‘兴趣’的重要性,且对阅读有过分严肃的看法,这是我们整个社会不太喜欢念书的主要原因。”如果想到,我们的教育正在培养的是以后不再爱读书的读书人,艾伦·雅各布斯这个“随兴而读”的主题真的很有紧迫感!
这本书的英文原名字是:The Pleasures of Reading in an Age of Distraction,在娱乐时代的阅读乐趣。艾伦·雅各布斯用了另外一半的篇幅,在和我们讨论“专注力”问题。在这个生活被严重碎片化的移动互联网时代,我们的专注力受到了严峻的挑战,我们处于不自觉的焦虑之中。但你知道吗?“专注力,能带来生命里最深的幸福”,如果我们对身边之事,从来体验不到沉迷于其中的感觉,这样的生活是多么的无趣?作者告诉我们,阅读需要有深度的专注力,也有助于我们培养深度的专注力,而这种专注力,是我们获取生活中幸福体验不可或缺的渠道。
“本质上,阅读的意义和价值在于独处和沉默。”我禁不住要说,这样的观点真的闪耀出艾伦·雅各布斯的智慧!阅读时的独处和沉默,让人处于专注、沉思、回忆、内省的思维模式,我们正是靠这些思维模式,超越我们自己。不是吗?
我以实际行动,支持了艾伦·雅各布斯的观点,我会为乐趣而读书。但这并不代表我反对艾德勒和范多伦的观点。当你捧起一本书,希望能更深刻去理解一些东西,艾德勒和范多伦的方法一定是有效的。而对于把读书看得很累的人们,《阅读的乐趣》这本时代感很强的书,或许会稍稍改变你们的观点?
阅读的乐趣读后感第十一篇
阅读这本书时遇到了许多苦恼,因为国家和文化的不同,作者在书中提到的各种文学巨匠我几乎是一个人都没听说过更不要说他们的文学作品了,不幸的是,作者在这里真的是提了一个又一个,还没有记住那个人的名字另一名字便出现了,正在消化这个人的论点论据另一个的看法又摆在了眼前,如果名字是中文名还好,至少我能够记住他们大部分而且还更有几率听说过他们,可惜他们是一大串一大串的外国名字,不过这并没有阻止我放弃阅读这本书,在我看来,这本书让我意识到了许多我以前读书的误解,还给了我许多不错的建议,或许这本书能够对我的阅读之路产生很大的影响,我很幸运较早的读到这本书。
1.兴致阅读,这应该是这本书用了最多笔墨阐述的一个对于读者的建议,怀有极大兴趣的去阅读一本书对于读者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沉浸在自我的世界里,跟着书的内容开心或难过,甚至大笑或痛哭,我们能在这本书中获得巨大的乐趣,我们是在自己的意愿下读书而不是被迫或者一种任务,在这里我很庆幸自己还没有为了在一个书单上划掉一本又一本书而“痛苦”的去读好多书,但是如果没有事先读到这本书的话,我想我真的可能会这么做,因为我确实在网上搜集了大量大神们的书单推荐并且加入了自己的书单中,虽然受到推荐的书可能确实是一本好书一本值得去读能够从中学到知识的书,但是它并不一定能吸引自己,无法怀着兴致去读我想读完很快也会忘,一点作用没起到不说,还会浪费我们本来就不多的时间,甚至让我们养成错误的阅读习惯,以至于读一本真正能吸引自己的一本书时,也不能深入阅读。所以大神推荐的书单并不一定适合自己,或许可以说不适合现在的自己,所以我想我们应该把阅读看作是一件开心的事,而不是一项任务,阅读不是为了证明我曾经读过,而是在阅读时有那么一瞬间自己心跳加速,热血澎湃,与文本产生共鸣,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周围的一切。
2.学会谦逊,阅读是平等的,读者之间也是平等的,我们不能因为自己读过一些优秀的名著而看不起阅读非名著作品的人,曾经我就在网上看到某些人评论各种鄙视看一些快消网络小说的人,说那是垃圾,让我非常不舒服,这种感觉自己看过一两本好书的人而自我感觉良好随意践踏别人的的喜好的人才是真正不会阅读不懂阅读的人。还有就是要敢于向他人寻求意见和阐述自己的想法,自己不是万能的,总会有想不到的地方。
3.放慢阅读速度,由于着急想要完成一本书,有时我会读的比较快,有些地方一知半解就过去了,不过这种也就仅仅能够加快阅读速度罢了,其他好处一点也没有,当然不同的书可能需要的阅读速度也是不同的,但是阅读一本书首先要理解他写的是什么,如果只是两眼扫过一行行字,不能理解其中意思,看过就忘,那不如不去浪费这点时间。
4.读完喜欢的书之后读什么?可能我最初的想法和作者所批判的一样,去找一些这本书的同类,续集续写,即使这些续集不是作者创作的,不过这种做法很有可能会降低我们的审美,因为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写出和原版作者同样优秀的作品,我们一味地看这些不够优秀的作品,对于不优秀作品的容忍能力就会越来越大,以至于我们可能丧失对于一本书的是否优秀的判断,取而代之的是,我们应该看一些影响作者的作品,作者读读过且赞扬的书,这样才能与作者走的更近,更能理解作者的的创作历程。
5.重读一本书,重新阅读一本书很重要,不知多少大师的例子告诉我们,优秀的作品只读一遍根本不可能把书中的精髓理解,而且不同的年纪读同一本书,有些我们不能理解的东西也会因为我们的阅历增加而逐渐清晰。有些作品每读一遍都会有一次新的心理历程,一次新的感悟,所以重读很重要。
6.偶然发现,这一点我非常赞同,我们读书不应该有别人告诉我们应该去读什么,或是按照清单一本本划掉,我应该充分利用我们的偶然发现,偶然发现一本我们喜欢的书会让我们欣喜若狂并且投入巨大的精力进去,阅读带来的乐趣也会放大,书店里,图书馆里,甚至是自己家里发现一本自己没有听说过的书,发现一下子就被其吸引住了,那种喜悦与兴奋只有当事人能体会的到。
书中的观点我没有全部列出来,但是每条建议都很有价值,感谢作者。
阅读的乐趣读后感第十二篇
最近读了一本《阅读的乐趣》(the Pleasure of Reading in An Age of Distraction),不过,照书名直译,似乎《在一个心不在焉的时代里谈谈阅读的乐趣》更为准确恰当。后细细想来,英译汉,自然要考虑中文读者习惯简短标题这一文化背景,也就不计较了。看完了全部文章随笔,才觉作者扣题甚紧。他抓住信息时代人们容易分神、难以专心的特点,展开了自己关于“为兴趣而阅读,阅读为了兴趣”这一观点的论证,不时引用他人观点,或用来佐证,或据此辩驳,古今中外的诸多名家都被调动参与他关于这一大问题的争论中,观点交锋不可谓不精彩。
信息时代,电脑的普及、网上浏览的便捷、电子书阅读器的流行、移动通信的实现,我们的生活方式和阅读方式都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改变,我们“坐立不安,时不时查看手机,查查有没有新邮件,或者更新微博”。我们,这些潜在的读者,部分或几乎全部失去了专注(长时间集中注意力)的能力,我们不断分神,我们每天所进行的多半是浅阅读和浅浏览。这一趋势引起了某些人的不安,也促成了一些关于如何阅读,怎样阅读的的书籍的畅销,比如《如何阅读一本书》。《如何阅读一本书》的作者莫提默·艾德勒和查尔斯·范多伦认为,人们对人类历史上的大师或权威人物的著作怀有一种责任,在这种责任的督促下,必须去阅读这些著作(否则,我们便会对权威产生一种愧疚感)。而阅读之后,这些书籍会给“我们”一些有用的东西,比如知识的增加、情感的陶冶和境界的升华。但本书作者反对这一观点,批驳这是一种实用主义的态度,无法解释部分抛弃实用主义观点的人类所进行阅读的原因,从而走向了一个极端。作者虽然批驳了这种实用主义的观点,但并不否认实用主义可以为我们获得有关生存与发展有效的知识提供了方便,但他认为,即使是这些知识的获得,也需专注和一定的兴趣,而非绝对纯粹的实用态度,由此,作者提出了自己的希望:为兴趣而读书,读书为了兴趣。这一观点有助于解释部分人不带功利的态度进行读书,也有助于我们获得更多的阅读乐趣,而非简单的“娱乐消遣”,你要相信,好书,“在等着你”,“当兴致来临时,它们会为你准备好的”。
从认知的角度看,当你在读一本书时,你在处理相关的文字信息或图片信息,因此,信息的内容是一方面,而你的接受和理解解释则是另一方面,内容有难易之分,你的阅读也有流畅和阻塞之别。书籍里面包含着一整套符号系统,类似于已经完成的编码,而阅读的过程就相当于解码,而你所获得的信息,多半由你的解释构成。因此,你需要较高的兴致来驱动你开始解码,享受解码过程的艰辛和完结时的快乐。从兴致开始读书,你还得时常维护这一兴致,使之不轻易降低,以避免激情的流失和阅读乐趣的消亡。虽然“并非开卷有益”,但你需坚持自己的价值观和喜好标准,当读完你喜爱的书籍之后,你可以试着读读影响作者写出该作品的作家作品,也即视线的“上移”,以此培养阅读兴趣(因为某个人的阅读兴趣可能是单一的,借此可以扩大兴趣面,当然,前提得是自我的好奇心,而非外在的强迫或所谓的对于权威的责任。),尽管阅读不一定会使你成为一个更好的人。
在完成对“为兴趣而阅读,阅读为了兴趣”的论证之后,作者还就几个与读书有关的话题进行了思辨性的阐发。比如,记笔记,有人认为它妨碍了阅读的流畅性,有人认为这是思想的交流,也记录了自己的灵感妙思和阅读的喜悦,尽管有时候某些笔记会带来尴尬。作者试图进行调和,他认为,尽管记笔记会使阅读速度慢下来,但“慢”会促使你认真思考,毕竟阅读不是简单的信息收集,它需要你自己在头脑中深加工,形成你对于它的认识,可以是纯粹的知识性记忆,也可以是掌握——批驳——创新。再如,读书会等读书活动。这类活动选书比较为难,既不能选择太难读难懂的书,让很多人望而却步,也不能选择的太过容易,以至于无人赏识问津。
最后,作者提出了一些关于阅读的方法,第一,循序渐进,不好高骛远。先去进行浅阅读,逐步提高阅读技能和文字、图片的转换率,再就自己喜欢的书进行深阅读。第二,不要浪费时间和精力同别人作比较。第三,带着宽厚的态度面对书籍,而非时刻想着反对和批驳作者。第四,认真思考这本书给你带来了什么。第五,学会适当放慢阅读速度,让头脑跟上眼睛的节奏。第六,学会重读,学会挑战自己(反复阅读那些内涵丰富或极难理解的文本)。第七,学会鉴别,逐步提高鉴赏力。当然,这些方法多是灵活性的,它们不规定你的阅读速度、规模,只是作为可行的方法,使你逐步掌握阅读的技巧,学会享受阅读的乐趣。它们只要求你从乐趣出发,用心阅读,享受阅读的乐趣,提高阅读的质量,尤其是身处一个声音如此嘈杂的世界里。
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正好一份快递到了,是我新买的《喧哗与骚动》。这时,我倒并不急着马上打开它,我想再问问自己,我为什么会买这本书?我为什么要阅读它?纯粹的兴趣使然?还是受权威所驱使?我也不急着马上给出答案,因为只想让我的思考再沉淀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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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的乐趣读后感第十三篇
为兴趣而读,找到阅读的本质
——读艾伦•雅各布斯《阅读的乐趣》
文/斯索以
这是一本关于如何阅读的书,更是一本引导读者去为兴趣而阅读的书。我们不可否认在这个时代,阅读对于人的基本生存的重要价值,但为兴趣而阅读、在阅读中找到快乐,依然是值得推崇的基本出发点,乃至可以上升为一种高级的精神活动。正是基于这样一种认识,雅各布斯在《阅读的乐趣》一书中,旗帜鲜明地提出了“随性而读”的阅读主张。全书围绕这一核心主张,从不同的层面追问了人为什么要追随自己的兴趣而阅读,探讨了阅读是如何展开的、有哪些微妙的体验和艰涩的困惑,会给我们带来喜悦或烦恼,有助于为我们树立一种新的阅读观,成长为会选择、善思考、自由的阅读者。
雅各布斯并不排斥技术性阅读,但反对为了阅读而阅读,只考虑阅读数量和源自现实的“压迫性”需求,而忽略人类发自内心的对知识的热爱,那种自发的、自然而然的、充满情感和乐趣的阅读,是他所倍加赞赏的。“阅读是人类一大趣事”,“一个不为向任何人炫耀、只是带着纯粹的热情和兴趣去读书的孩子是美丽的”。在雅各布斯看来,美国的一大部分读者却“做不到直接获取阅读的乐趣,他们非要用一堆责任义务来分割本来可以得到的乐趣”,而恰恰是以《如何阅读一本书》《如何读,为什么读》为代表的指导阅读的书中所飘散出来的“责任、义务和美德的种种芳香”,把读者吓跑了。因此,他想提出“一种完全不同的对阅读的解读模式”,即基于兴趣的阅读,此种阅读最大的一条原则便是“随性而读”,或许可以用文学评论家兰德尔•贾雷尔的话来进一步解释:“阅读本身就是结果”,读者“读这本书并不是为了从中获取什么,只是想读它”。
随性而至,意味着读者要遵从自己的喜好来阅读作品,这样的读者才会获得像贾雷尔阅读《基姆》时的那种“喜欢读,想要读,难以自制地想读”的阅读体验。这也是我们的天性使然,“了解自我,并且寻求真正优秀的东西的那一部分”,恰恰是我们天性的一部分。因为天性的存在,读者自己是可以进行自我引导的,靠自己的兴趣和判断接近最优秀的作品,正如贾雷尔所言,“在我们的力量所及范围之内,只要我们选择让它发生,只要我们选择让我们天性的一部分遵循它的自然要求”,我们就能够收获这种阅读的喜悦。因此,自由的读者,是接受“兴致”的召唤才阅读的。雅各布斯援引了沃尔特•肯的故事,来说明一个读者由“为了取悦他人而读书”转变成自由的阅读者后,“我的教育”终于发生的微妙瞬间:“我忘记了对自我提升的追求。我想遗忘自我,只想读书。我不想再填补空白,只想把自己当成一片空白,等待这些内容来填补”。此时的沃尔特•肯,只想“看看别人有什么想法”。通过这个的故事,雅各布斯抛出了一个观点,认为任何时候开始做一个自由阅读者,开始这种全新的生活都为时不晚,那些好书正在等着我们,我们要有信心。
书中,雅各布斯用“沉迷”这个词来描绘了人们阅读时所经历的那种“强大而又奇妙”的美好体验。这种沉迷也即我们所说的专注和入迷,就像美国科普作家威妮弗雷德•加拉格尔形容的,“它会带来生命中最深的快乐”,“在学者的书房,在木匠的车间,在爱人之间的牵绊中,都有这种快乐”。对此,雅各布斯是很欣赏的,认为这是一种极其宝贵、十分难得的阅读经验,语气里甚至有点激动地指出,“这种全身心投入地阅读一本书的过程,就是跟这本书联合起来战胜时间的过程。你正在读的那本书——或者说你正在读的任何东西——会成为你的同盟和重要支持者,帮助你宣告对自我空间的所有权,并驱逐任何试图控制你的意识的那些力量”。
爱阅读的人常常会“被迫”给他人推荐书,这是古今中外普遍存在的现象,雅各布斯则对此深感恐惧。他引用英国作家鲁德亚德•吉卜林的话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强调“除非一个人非常了解另外一个人,否则他不能向这个人推荐书,即便是推荐最好的书。如果一个人很想看书的话,他应该虚心求教于那些了解他的人生经历的年长者”,而“只有在这样的友情和共同爱好的前提下”,推荐书才算得上一件乐事。这种基于兴趣爱好和友情共振的推荐,是他可以接受的。当然,总有读者会产生畏难情绪,并开始退缩,将目光不自觉地向阅读的下游转变,而非逆流而上。这在阅读詹姆斯•乔伊斯和休谟时就容易遇到,他们的作品为读者提供了一场很好的测试,考验读者愿意付出多少耐心、多少时间。雅各布斯觉得,有些脑力劳动是值得的,优秀的读者应该逆流而上,克服我们兴致不够大的弱点,“当我们费劲地在休谟的散文中含义隐晦(可能文字很优美)的部分艰难前行时,这种脑力劳动会丰富我们的思想,让我们的注意力更加集中,教导我们学会耐心——而且几乎是肯定的,也会让我们领略谦虚的精神。”但阅读对于人品质的培养的作用终究是有限的,它并不能转变甚至改善一个人的个性,我们不能指望一个会阅读的傻瓜变成一个圣人。阅读的价值,往往在于获得一种“遥远的回应”,为我们成为更好的人提供可能。
书中还针对阅读速度问题进行了探讨。“书这么多,时间这么少”,是每个读者必须面对的困惑,追求速度似乎是必然的结果。与此相关,雅各布斯所主张的,却是一种慢阅读——“越慢越美丽”——“阅读的内容和阅读的方式才是最重要的,而不是你翻完一本书的速度。阅读本来应该是跟其他人的思想交流碰撞的一次机会,不应该是个人想法的循环往复”。他调侃说,对于那些不追求阅读本身,只追求曾经读过的人来说,《一生不得不读的1001本书》倒是个不错的参照标准——这样的读者并不是在扩展自己的学识,而只是在印刷字体之间挪动着眼球。那种不追求阅读本身、只想要读完了这个结果的现象之所以普遍存在,很大程度上在于一些读者“把阅读简单地理解成一个从书中提取信息并储存到他们大脑里的过程”。他认为,解决阅读的速度并不难,关于阅读在大脑中的反应过程是怎样的,已经有很多的研究成果,其中斯塔尼斯拉斯•德阿娜在《大脑与阅读》中就指出,阅读虽然开始于视网膜接收到书页反射的光子,但并不意味着视网膜能够全域接收所有的信息,只有它的中心部分即视网膜中央凹,因为密集地分布着对进入视网膜的光线具有高分辨率的细胞,才是接收的核心——占据了视野的15度角的视网膜中央凹,才是视网膜中唯一对阅读真正有用的部位。而这一部位的特质,意味着我们的眼睛可以以“之”字形扫视文字,来通过几个词或几个字母,获取一句话或一个词的意思。
《阅读的乐趣》所探讨的内容是异常丰富,从为什么读,到读什么、如何读,都有所论述,通过大量的阅读案例,引发读者对阅读的价值的深层思考。从书中我们不难看出,作者所主张的是为兴趣而阅读,这样的阅读才会是发自内心的,且能够持久的,因此也才能体验到阅读的乐趣。他教会我们要不为任务而阅读,不为数量而阅读,探寻阅读对于个人成长的重要价值,以及如何突破阅读障碍、获取新鲜的阅读体验。对于一个优秀的读者来说,这些话题本身就是富有魅力的,值得静下心来“慢读”,保持“专注”,细细“咀嚼”,乃至带着“感情”不断“重读”,学会去“评判”,随“兴致”而读,并始终“沉迷”其中——这也正是作者反复强调的阅读路径与一些基本出发点。阅读是人类的一种高级生存方式,而追寻快乐又是人类在生存(活动)中始终不变的价值诉求,如果阅读成为一场苦旅,阅读的价值将被消解,阅读的乐趣也会荡然无存。功利性的阅读是现实理性选择的结果,但也是极其危险的,很容易将人引入误区,脱离阅读(审美等)的本质。如今,面对着电子阅读时代,传统的阅读方式和阅读习惯正在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那种一边阅读一边握着铅笔进行勾画、批注的时代正在消逝。过去,借助书边的空白我们可以标出困惑的所在,创造属于自己的个性化阅读符号(雅各布斯认为,这既有利于提高我们的阅读注意力,同时也是一种记忆策略),这常常发生在阅读“富有挑战、复杂难懂”的书的时候,它的实质是一次“富有意义的互动”,而今天,我们通过技术改变了这样的阅读生态,虽然创造了另一种互动的形式,但目前来看依然有其局限,所以才有人固执地“怀旧”,才有人在追求速度的满足之后悄悄转身,表现出对纸质书的“情有独钟”。
2015.6.7于北京•既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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