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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最受欢迎的营销课》读后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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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最受欢迎的营销课》读后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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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最受欢迎的营销课》介绍了哈佛商学院最受学生喜爱的市场营销课程。文章讲述了课程内容的丰富性和实用性,以及教授们对学生的悉心指导和启发。通过学习这门课程,学生们能够在市场营销领域获得深入的知识和技能,为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哈佛最受欢迎的营销课读后感(一)

现在社会都在谈论营销,就看了一下这本营销书,作者是大学的教授,讲了一些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公司的营销策略等等,差异化,公司越差异化,后面越没有差异化了,讲的很好,翻译的也不错,就是电子书免费的只有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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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最受欢迎的营销课读后感(二)

这本书的主题其实就是在同质化现象越来越严重的当今商业环境中,需要进行差异化、创新性的思考方式,才能在众多同类产品中脱颖而出,树立起独特的品牌。整本书其实都在灌输一个概念,就是从不同的角度去考虑产品如何创新,更多的是帮助读者建立一种思维意识,书中的一些案例本身不具备很强的实践意义,营销实际上不仅仅是建立差异化思维方式就行了,还是需要有大量的不同学科的理论去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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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最受欢迎的营销课读后感(三)

作者在这本书中,列举了许多品牌成功的实例,将营销讲述的非常生动。在书的结束语里,作者的一些话,算是对于全书内容的精辟提炼:

我们能做的更好,但不是通过增加一些内容,而是通过对我们行为的深刻思考而做到的。

差异化不是一种策略,而是一种思考方式,一种精神状态,一种源于倾听、观察、吸收和尊重的精神状态。更重要的是,它还是一种承诺,一种要理解人们,让人们知道“是的,我们懂”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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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最受欢迎的营销课读后感(四)

我们总是希望在知识型书籍中获得某种概括性的核心理念,作者则向我们展现了另一种解读的方式。关键词:逆向品牌、超越领域品牌、敌意品牌,稀少、大差异、人性化。看,我又开始概括了~

喜欢"作者以<猎人与啄木鸟>的故事比喻自己做学问"的态度。"重要的不是你看到的风景,而是你欣赏风景的方式",商业社会如此,人生亦然,以宽容的态度承认世界的丰富、人性的多面与矛盾,欣赏得起尘埃们无序的优美。本书值得一读,不尽信,任何时候保持自己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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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最受欢迎的营销课读后感(五)

《哈佛最受欢迎的营销课》实际上是分散-整合-再拆分的营销思路,是化散为整,再化繁为简的一个营销方法,面对嘈杂的产品和推广信息,不应该在不足之处追赶,而是要做相反的事情——加强自身的优势,与此拉开竞争的优势。

强调差异可以说是这本书的核心思想,其实很多书都有讲解过差异化,但《哈佛最受欢迎的营销课》提供了更理论的方法和案例,在差异化的背景下,在最后提出的三点“稀缺资源”、“坚守一个大创意”、“人性化”显示视角独特,值得市场营销人员去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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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最受欢迎的营销课读后感(六)

今社会产品越来越多,差异化越来越小,连共享单车的颜色都不够用了,那么如何了解自己产品的差异性,如果让自己的产品脱颖而出呢?

1.首先绘制定位图,每个行业都能绘制下面表格中的定位图来了解他们产品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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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最受欢迎的营销课读后感(七)

这本书买的比较偶然,当初是为了凑单才买的。之后一直觉得书名有些土鳖,就懒的去翻了。百无聊赖时,拿出来看了一眼,就再没放下,两天看完,掩卷时发现书上被我划了很多标记。

刚好看完老罗的手机OS发布会,终于明白了这厮的市场动作手段。

在满大街的商品都求全求大时,品牌要想突出重围,得到顾客的认可,就要把自己的优势不断提升,做到极致!

品牌一旦做多了加法,一味补足短板,最终会对客户丧失吸引力,沦于同类商品的大潮中,不再有耀眼的光芒!

但是,书中的理论是否适合所有的品牌,我还持怀疑的态度!

品牌的成功最后还是要归结于天时地利人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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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最受欢迎的营销课读后感(八)

那些脍炙人口的成功品牌都是有着自我产品清晰且独特的产品定位,能够与同产品类别里其他产品形成鲜明差异。 产品差异化是深刻的,也是企业根本的问题,不能单单从表面追寻无意义的差异。产品定位与差异化的方式多种多样,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和框架。市场有它运作的套路,当跳脱出这种既定的规则,也是成功的到来。 社会的进步,产品的进步促进人们生活便捷发展。企业必然要从根本思考产品的方向,而不是一味地模仿和跟随。 产品定位往往是企业主动地想要通过一定媒介传达给消费者的概念,并且能让消费者主动接受并且喜爱,而不是完成消费者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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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最受欢迎的营销课读后感(九)

刚开始在读本书的时候,是出于对中信喜欢把一本普通的读物炒成包装成《圣经》,和“读完本书就可以长生不老或者日进斗金”的强烈标签,读完序言,果然印证了自己的想法,中信,你吃SHI去吧。

继续读着之后,渐渐觉得本书的确是一本非常实在的书。读到关于马麦酱的案例,更觉得非常有趣,同时深受启发。

读第二遍的时候,更是有这样的感觉——实在太受启发了。

从消费者的购物过程,到品牌决策,里面提到的一些案例,是很让叫人受启发的,比如史泰博公司。

里面提到逆向战略品牌,这个部分,与《定位》一书里面提到的观点非常想象,书中丰富的案例,也进一步印证了《定位》原理的逻辑性。

可以说,书中处处闪烁着智慧的火花。非常值得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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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最受欢迎的营销课读后感(十)

企业在竞争中更多的追求差异更小而不是把自己优势与竞争对手差距拉大。

非常赞成!

很多消费者对某消费品的品牌异常热爱。一定该品牌消费品跟同类产品相比某个优势特别吸引人。

有2个例子~

1.前几个月我买到了我中意好久的电子阅读器kindle,因为它出色的墨水屏不伤眼的优势。我想这一优势也是kindle这么些年来受消费者欢迎的原因。后面有同事调侃我花将近一千块买一个只能阅读其他都不能干的电子产品而不是再贴一千多买一个阅读娱乐上网一应俱全的平板。纯属装,对于点个我只能说呵呵……

今天一个同事在买苹果或三星平板时毅然选择了三星,后面我问他为什么。一般情况下都会在相近价格下选择苹果。后来他说他很中意三星配备触屏笔操作取代直接用手,因为他手爱出汗。这个细节让他成为三星用户。

这个就叫品牌差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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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最受欢迎的营销课读后感(十一)

逆向差异化思维,异质性的同质化,均衡会导致集体平庸;

发展的悖论:

·怀旧情结是一种向错误方向发展的乐观情绪。

·产品升级有俩途径:加法升级、乘法升级

·享乐适应症(Hedonic treadmill),伏尔泰“幸福是一种幻觉,痛苦才是真实的”。

魔鬼就藏在细节--商界已沦落到这样的境地:企业非常巧妙的把无意义的细微差异包装成真正的差异;

过度成熟化产品类别;

“消费者" 树立 "品牌忠诚度"越来越困难,甚至基于“产品类别”,品牌是多余的。我们对产品类别的态度决定了我们对这个类别内品牌的反应。

根据某个人对特定产品类别的消费态度就可以了解这个人。

与传统性格测试法相比,通过个人总体消费行为评估个人整体性格的方法要包含更多人类学和文化因素,只是要以一种不同的、更加形象化的方式去解读。

品牌:

1.逆向战略品牌

2.跨越行业品牌

3.敌意品牌

4.差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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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最受欢迎的营销课读后感(十二)

哈佛最受欢迎的课程之营销,冲着这个title我又仔细阅读了这本书,老实讲书中的一些案例和观点在现在看来略显陈旧了,毕竟2012年到如今、特别是互联网快速发展的中国,营销的形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书本提供的营销底层逻辑,还是有其参考的意义。

在这样一个品类成熟且竞争白热化的时代,只是在品类中把产品做的比以前、比竞争对手更好,已经无法脱颖而出了了。这样的情况下本书作者重点提介绍了如何打造创意品牌。

可以是不满足消费者现有需求还提供其他需求满足的“逆向战略品牌”,也可以提供新行业参照标准来鼓励消费者放弃现有消费态度的“超越行业的品牌”,还可以是有人爱有人恨极端的“敌意品牌”。

归根结底,在这样一个物质极度丰富和选择多样的时代,如何让消费者眼前一亮来选择你,应该是所有营销人的课题,也是融入这个时代和环境中,不断的尝试、思考和创新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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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最受欢迎的营销课读后感(十三)

当所有的营销书本再告诉你如何去强化品牌的时候,却没有人告诉你如何去强化优势。就像“丰富”已经不再是人们所渴望的东西,丰富的资讯,丰富的资源,丰富的人脉,丰富的产品,丰富的选择,这么多的丰富之下,意味着消费者无从选择,从业者面对要做的工作已经不知从措无从下手。

来看看中国现在主流的营销手段和广告创意吧,蒙牛和伊利已经品牌混淆,他们两家一窝蜂的去赞助各种重大事件,却从来没有想过挖掘自己的优势和特点。 而最近大热的《中国好声音》成为收视之冠后,却在总决赛那晚成了一个只懂得喧哗的滥节目,那么多的广告赞助商投入的巨额广告费难道只为了博取一个眼球经济吗?

《哈佛最受欢迎的营销课》实际上是分散-整合-再拆分的营销思路,是化散为整,再化繁为简的一个营销方法,面对嘈杂的产品和推广信息,不应该在不足之处追赶,而是要做相反的事情——加强自身的优势,与此拉开竞争的优势。

强调差异可以说是这本书的核心思想,其实很多书都有讲解过差异化,但《哈佛最受欢迎的营销课》提供了更理论的方法和案例,在差异化的背景下,在最后提出的三点“稀缺资源”、“坚守一个大创意”、“人性化”显示视角独特,值得市场营销人员去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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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最受欢迎的营销课读后感(十四)

首先我很喜欢它的封面,很明艳的黄色,看着就很舒服。

作者认为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企业很容易会趋于一致性,譬如沃尔沃和奥迪,以前沃尔沃以安全性著称,而奥迪以漂亮的外形著称,而通过用户的反馈,沃尔沃用户抱怨不够漂亮,奥迪用户抱怨安全性差,于是沃尔沃开始追求外形,奥迪开始追求安全性,导致它们日渐相似,差异化逐渐变小。而差异化恰恰能抓住用户眼球使产品能够脱颖而出的东西,差异化的表现需要自己去领悟去抓取,甚至敢于打破当前的流行趋势和用户习惯,譬如以前的主流搜索主页,类型雅虎,很喜欢把各种用户需要的东西都放上去,天气,新闻等等,用户已经习惯了这种模式,但是谷歌出现后打破了这种常规,干净的页面只有一个搜索框,虽然这剥夺了用户的一些已有习惯,但是带来的清爽页面,良好的用户体验和精准的搜索结果让用户愿意去接受这种改变,并且乐意去接受。

同样,在营销中,产品定位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步。以前只是知道产品定位是很重要的,但是读过这本书才知道原来如此重要。书中举例,日本生产一种机器人狗狗,因为产品不稳定,机器人时常对指令没有反应或者做一些诡异的动作,但是该公司推出产品的时候,没有说明这是用了多少多少先进技术的机器人,而是强调这是一种狗狗宠物能陪伴人类。于是花了大价钱买这款产品的人心里对于它的定位也就是宠物而不是机器人,对它失常的反应也有很大的容忍度,甚至觉得那是宠物表现出来的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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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最受欢迎的营销课读后感(十五)

《哈佛最受欢迎的营销课》内容简介:如今,“丰富”已经不再是人们最渴望的东西。超市货架上的同类商品往往有几十种之多,而且每个商家都宣称他们自己的商品是“更新、更好”的。疯狂的竞争促使商家面面俱到地改善产品弱点,企业之间互相追逐,最终导致商品平均水平提高,但严重趋同化。而面对眼花缭乱的产品,消费者很难区分其细微的差别,同时不计其数的营销方式反而会使消费者对商家的宣传表现出冷淡、困惑和怀疑。

作者认为,企业要想从嘈杂混乱中脱颖而出,赢得消费者的忠诚,不应在不足的方面追赶其他品牌,而要做相反的事情——加强优势,以此拉开与竞争者的距离。有所取舍,不仅是差异化的标志,更是优秀的标志。

《哈佛最受欢迎的营销课》通过对Google、捷蓝航空、宜家、Mini Cooper、红牛、Wii游戏机等品牌成功案例的研究,告诉企业如何在“相同”中寻找“不同”:逆向品牌战略:减少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跨行业品牌战略:彻底忽视既有的类别定义,把消费者从习惯性的消费节奏中拉出来; 敌对品牌战略:欲擒故纵,不以传统方式进行营销,甚至有一点反营销,拒绝使用吸引顾客的传统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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