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时代》是一部描写音乐革命的小说,讲述了主人公在摇滚音乐中找到自我、挣脱束缚的成长故事。小说通过描绘音乐的力量和情感的冲突,展现了摇滚乐对青少年的启发和影响。读后让人感受到音乐的力量,思考自我认知和生活态度。
《摇滚时代》读后感(一)
文中充斥着不负责任的论断,和捡个屁都屁颠屁颠以为拾到宝贝的欢乐劲。
不明白作者把学术当什么,为什么一定要有爱因斯坦,一定要有海德格尔,一定要有尼采?甚至一度怀疑,论者是不是嫌摇滚太没内涵,所以一定要来个热脸贴冷屁股,好显摆自己也是个穿过新衣的ROCK KING。
就因为作者不负责任的态度,我也要来这段不负责任的评论。
1/7页《摇滚时代》读后感(二)
书名有点俗气,不过文字客观不煽情,每一页配图设计都很用心。最后一章还对近半个世纪的时事进行了回顾,作为摇滚乐发展的时代背景。
推荐MJ的fans有机会看下。关于MJ的部分只是该书“启幕篇”,却以70页精彩内容占了全书1/5强。作者介绍了MJ作为流行乐之王、时尚引领者、摇滚巨星、慈善家、环保者、人文主义者等等的各个方面。
关于MJ属不属于摇滚巨星的争议,作者从MJ的曲风、乐器、演唱及最重要的作词中体现的批判和关怀中,给出了肯定的答案。不仅如此,“摇滚乐应当铭记杰克逊才是”。
2/7页《摇滚时代》读后感(三)
上次买到沉睡的《废墟之花》后,把它赠给了一个搞音乐的同学,再次在网上买到《摇滚时代》后发现,这本书其实是《废墟之花》的增加版。
此书在《废墟之花》的原有基础上,增加了首页关于MJ的讨论(他写《废墟之花》的时候MJ还未挂掉)。还增加了页末关于《The Wall》的图片。
这次还在JoYo上买到了他写的《世纪中国》。依然是他一贯的写作风格...
3/7页《摇滚时代》读后感(四)
文笔不是很好,给人的感觉很浮,作者似乎没能精准表达出自己真正的意思,还有很多地方给我的感觉是有点扭捏作态。比如翻译某些乐队的歌词,最后还会特地加上一句是自己润色过的,作者是想展现自己写诗的才华吗?而我作为一个读者只是想得到客观的东西。还有本书逻辑上有问题,比如评论杰克逊是哲学家,作者的注解是他曾被授予文学荣誉博士和发表了一篇精彩的演讲。还有前面讲杰克逊的唱片销量突破7.5亿张,打破了猫王的记录,而后面写到猫王的时候,却说猫王5亿张的唱片销售记录至今无人能破。逻辑混乱的地方非常多。作者对乐队的评价个人色彩很强,强得不讲道理。这样的书还是别出版比较好,看了更迷茫。
4/7页《摇滚时代》读后感(五)
开篇100页,大谈特谈MJ。虽然真不知道King of pop和Rock到底有啥联系?好了,谈完MJ,还以为要开始进入主题了。谁知道又开始给我上历史课了。上历史就算了吧,还上的全是高中生都知道的内容。然后总算进入主题了,这时书也差不多大半都去了。Queem,甲壳虫,这些确实算是老牌经典乐队了,但也不至于话1/4去介绍吧。虽然最近复古风潮流行,也不用这样吧。介绍完这几支乐队,随便提了几个乐队变又开始历史了。而且评论主观色彩太浓,一看就知道作者就不是啥懂rock的人。虽然自己也是听rock不久,但是对punk还是有较深的了解。对于crash,性手枪这样punk史上极具影响力的乐队,却说的无所事事。
不懂就不要乱说,乱说就算了,大家听了当没听。还出书,这不是误导人吗?
5/7页《摇滚时代》读后感(六)
这应该是我读过最难以下咽的一本摇滚著作了
一来就拽出什么“摇滚本体论”“唯美后现代”“回到朴素的摇滚摇滚本身”这种奇葩的定义 感觉像某个瘪三马院里某个瘪三学生东拼西凑出来的中期作业。
二是能把摇滚和梵高 毕加索 德里达 波德莱尔 强行关联起来 也算是想象力极端清奇了
三是把“猫王”和韦伯的歌剧《猫》关联到一起抒情排比一通之类的硬伤全书中比比皆是。
四是歌是一首不听 音乐是一点不谈 (当然我相信是作者真是一点儿都没听过)完全脱离了该书允诺的主旨
五是我认为在一本非汇编类正式出版的书籍中整篇整段的搬用其他已发表文章的内容(搜狐评论,环球时报) ,掺入大量和主题无关的内容(梵高绘画 一战史 二战史 朝鲜战争史等),注水内容,是对读者的极大不尊重。
不过话说回来,这个叫沉睡的家伙,现在应该成了某家官媒的文胆了吧。
6/7页《摇滚时代》读后感(七)
性爱是一场严肃的暴力美学,
摇滚也是。
——致敬摇滚
关于为摇滚正名这件事,已经不连续地想了很久。但碍于自己既非“搞摇滚的”,又非热爱摇滚多年的“摇滚发烧友”,最根本的还是自己不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去作理论支撑,因此半推半就,一直搁浅。直到在前几天看到这本书,随便翻看之间便发现作者对于摇滚独特的、前所未有的、甚至有些过于主观而几近失实的观点,而严重受到启发,故而有此文。但在文章正式开始以前,有必要作简短说明,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误解:
本文更多是“借书发挥”“过河拆桥”。总体而言,我对这本书心存不满,譬如两点:
1、作者的主观意志凌驾于客观事实以上或至少存有不尊重其他“摇滚热爱者”之嫌
2、作者叙述用词过于学院派而至近乎臃肿、冗长、堆砌的“排比”文风及大量自我抒情篇幅,无疑加剧了部分读者的阅读反感。本人算是一个偏好学院派叙述的人,但竟也无法接受这种“随写随抒情”、“但凡有一点儿激动就开始写诗排比完全不顾叙述主题,丝毫不为主题克制”等无视写作本身这件严肃的事业,更何况它自诩为“摇滚时代”的著者,这样未免太过随意而不负责。
举例:作者曾在195页用24组对比组合词:XX与XX 即接近100个字去修饰“门”这个概念,结构为:
门是【XX与XX(注:24组)】的概念
作者曾在237页用51个词去修饰“滚石”。
诸如此类抒情起来就不顾读者死活的文字,这本书中,到处都是。
所以我对这本书整体持批判态度,但对其中诠释摇滚的理念,却无比推崇,简直心有灵犀。
总的来说,这本书适合对摇滚乐具有一定了解且可独立判断的朋友,大家择优而选,选取自己所赞同的部分,有些作者太过主观而失实的部分,大家略过就是也无可厚非。但不适合对摇滚一窍不通渴望以这本书为摇滚入门的朋友,极易产生误导及反作用。 而我个人则首推其以后现代中的视角主义、非理性主义对摇滚进行的哲学追溯与文化阐释。
下面正式开始“关于摇滚必须说的一些话”。
我接触摇滚不久,但不妨碍我本人迅速摇滚化。之所以要为摇滚正名,甚至不顾自己对摇滚本身一无所知的缺陷,是因为首先我本人可以说被摇滚拯救过的人,其次是因为现在国人对摇滚的狭隘了解让我倍感愤怒同时也无尽悲哀。我对大部分人对摇滚的无知难以忍受,甚至对他们产生一种类似对低智愚蠢者的恨。就我本人的经历而言,我说我热爱摇滚,有人会说:别闹了,你一个教师,爱摇滚?还有一次跟一个三观很合的朋友吃饭,他说不爱摇滚的理由是:太吵了。由此可见,在他们的眼里,摇滚仅仅是一种形式,并且局限在舞台表演的形式。每次我想争辩的时候,都觉得无从开始,只能一笑置之:
摇滚,它不是你所想的那样。
至少,它比你深刻,而你若此时未经了解摇滚就轻视摇滚,只能说明你,肤浅。
无疑,摇滚、朋克等流派在当下中国是被错误地符号化了。摇滚,就是一群颓唐者歇斯底里毫无深度的表演,至于朋克,更是穿着怪异哗众取宠的叛逆者。不能说全部人这样认识,尤其到了现在,大部分朋友对摇滚有正确而历史的认知,(特别说明:这本书2010年出版,时隔七年,随着时代各方面发展,如今大部分人对摇滚的理解已经相对理性,也乐观一些),我这里只针对那类把摇滚狭义化的群体。诚如本书作者在书中对广义摇滚的界定:
“广义的摇滚则应包括所有具有摇滚化状态的人的精神状态与行为方式。”
细心的朋友在这里可能会发现我从行文至此还一直没有用“摇滚乐”这个概念,尽管我说的基本是摇滚乐,之所以用了更加模糊的摇滚二字,目的就在于引出广义的摇滚含义。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很多人都可以称之为“摇滚”。譬如书中作者举的几个人:
毕加索、福柯、德里达、切 格瓦拉、马雅可夫斯基、尼采、约翰 列侬、吉姆 莫里森、柯特 科本、鲁迅、海子、斯特拉文斯基、梵高、波德莱尔
如果说这本书的其他章节因过于主观而令人反感,那么若综合打分,这本书我给50分的话,那么其中的45分都在导语部分,即用来例证“广义摇滚”的这些论据,实在让我无比共鸣。我记得我在读王小波小说的时候,有几次阅读高潮处的那种体验,就想脱口而出:真的摇滚。所以在摇滚超越“摇滚乐”这个本体理念而形而上地抽象成一种:具有摇滚化状态的人的精神状态与行为方式。我与作者可谓非常契合了。简而言之,摇滚不是单单是一种音乐流派、音乐形式,而是一种精神,它可超越音乐母体而贯穿于艺术的任何形式之中,甚至人的灵魂之中。这一点,至关重要。
在我个人看来,流行是无法与摇滚并列的,同样地,它甚至也不能与古典并列,也还与一部分民谣不能相提并论。这不是一种偏见,而是基于它们各自产生的根源而言,摇滚的生命力的确极强。流行等更是商业化或者当下生活的一种消遣产物,以娱乐性为主。而摇滚却是伴随战争、灾难、痛苦而生。如书中写道:“众所周知,摇滚乐是在世界大战的废墟上和后现代的废墟上结出的黑色花朵。说到战争,其实摇滚乐自始至总跟战争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此处所谓的战争,并不仅仅指炮火轰鸣,充满了血腥杀戮的战争,还指一种紧张的战争状态与尖锐对立。”有人甚至将摇滚乐与“一战”、“二战”及核武器的出现一道界定为影响20世纪的四件大事。
艺术是互通的。我更希望把摇滚看成一种拥有巨大能量与内涵的精神,而不仅仅局限于摇滚乐本身,当然,摇滚乐本身也是可以从我强调的广义定义去理解。对于作者用摇滚去形容作家、画家、哲学家、革命家、诗人、政治家等艺术(甚至社会)主体,简直与我本人关于摇滚的诠释不谋而合。摇滚自有其历史渊源与必然性,我甚至想它与我所尊崇的严肃文学相提并论:它们都是痛苦的产物。
当然,一些人会认为存在即合理,认为流行音乐存在自有其原因和生存空间,我不否认这一点。但我对艺术的看法从来如此:艺术是不平等的。就像现在市面上那些畅销作品一样,它迎合市场喜闻乐见而生存,但它必然不能成为经典。这其实是很简单的一个道理,抛去那些不固定的譬如天才的存在因素,就一件艺术(文学)作品而言,必然是一分耕耘,一分收获。那些为了眼下利益而短时间创作的作品必然无法与那些终日钻研冥思苦想、甚至为此付出自己生命的艺术“勇士”之作相比,而读者自然是聪明的,他们也必然不会被一些顺着他们的花言巧语所蒙骗,他们更会对那些真正有助于他们生命的作品而感动,哪怕是痛苦的、艰难的、甚至是绝望的、充满死亡气息的。但生命本就如此,不因你恐惧而改变。
我有时还会觉得冥冥之中有一双艺术的眼睛在凝视着艺术工作者,那些真正严肃,拥有爱人类情感的不顾自己生命的创作者,过程业已完成,他们将名垂千史。而那些低智的、贫血的、卑鄙龌龊懒惰的打着艺术幌子而去制造令人作呕的垃圾的那些人,必将遭到报应。尽管这报应或许仅仅是后代的一个差评,但那足以令一个尊严的人感到羞耻。
我想借用作者的一些观点结束本文,我基本赞同。
很多摇滚者同时又是一个诗人、画家、思想家,这当然是基于大量阅读文学作品而得。爱与和平的倡导者,所以我要说摇滚是一种人文关怀,一种修养、一种精神、甚至,一种信仰。
我们常常为纠正某个偏见而极易陷入另一种极端,即矫枉过正的毛病。因此本文也并非意在咬文嚼字或者刻意给摇滚贴另外的一些标签而使其束之高阁。我更愿意引用这本书的作者之言:
这是对摇滚乐的一种哲学追溯与文化阐释。
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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