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不退场》是一部感人至深的小说,讲述了一个男孩在不幸的遭遇中坚强地面对生活的故事。他在困境中并没有选择退缩,而是选择勇敢地奋斗,最终取得了成功。这部小说告诉我们,面对困难时,只要不退场,就一定能找到希望和光明。
《永不退场》读后感(一)
看了好几本张公子的著作,这本我个人认为是从设计装帧到内容都是最优秀的,也是最成熟的。
再说说偶像邓肯,邓肯就代表了马刺,这样一本书其实是马刺队的历史,张佳玮给我们介绍了一个从前不被人注意的球队历史和感情。
他是真正的“刺蜜”。
《永不退场》读后感(二)
与其说这是邓肯的自传不如说是马刺成长史。马刺在冠军之路一步一步前行!现在是二零一五年六月八日,邓肯退役了,我们的GDP已经成为历史。我们总调侃着呆呆那句“未来是你的”!因为我们知道他会给我们带来奇迹。有一天,他终于不再跟我们开玩笑,挥挥手,卸下战袍离开了这个赛场。感谢这个对抗着时间给我们带来无限奇迹的男人!
《永不退场》读后感(三)
渐渐意识到波波维奇的伟大,邓肯造就了波波维奇,让他有很高的威严可以无障碍地做自己想做的一切。而他让一个个二线球员发挥出自己的潜力激发出他们的信心,使他们成为明星成为中梁砥柱。最主要是他了解每一个人,能为每个人配备最好的战术发挥最大的潜力。
其次邓肯是一个聪明、谦虚、认真、努力、黑色幽默的人,跟这种人在一起,特别是这个人很强大的时候,肯定会一直被motivate吧,自己也会变得更加优秀。
《永不退场》读后感(四)
推荐。最近两年『21号新秀』和『未来是你的』的梗都被玩烂了,呆子和马刺在终将要到来的谢幕之前,又回到了篮球世界的舞台中央。相比于同时代奥胖洪荒巨兽般的统治力,KG不世出的天赋和铁血,科比燃不尽的斗志,纳什基德司机们的璀璨辉煌,邓肯更像一个沉默的将军,德州白沙如雪,我自横刀立马,淡看星起星落。在他身上你看不出变化,因为他足够强大,强大到在和时间的角力中可以胜出那么一点点。作为后乔丹时代最伟大的胜利者,虽然不及神在90年代只手遮天让整个联盟活在他的阴影下,但横跨三个十年的五个冠军足够让他在万神殿也有一个显赫的位置。最后多希望他能真的战胜时间,多希望他能在多年之后拥抱着詹姆斯的儿子,对他说:『未来是你的,但谢谢你让我们先拥有这个冠军。』:)
《永不退场》读后感(五)
同为00年代最出色的三个巨星之一(什么叫国际巨星啊?),赋予邓肯的光芒似乎远不如其他两位。提到邓肯人们会想到什么呢?面无表情?沉默寡言?大基本功?没有花哨绚丽的动作?在史诗阵容“魔神皇佛鲨”中,他似乎也是谈论度最低的那个。诚如张公子所言:“邓肯与马刺浑然一体,黑白分明,简洁沉稳。举手投足不逾矩,安忍不动如大地。”他与波波维奇、马努·吉诺比利、托尼·帕克建立的马刺王朝没有公牛或湖人的热血沸腾,而是带着沙漠般的沉静与柔韧。全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有两处,一是07年马刺与小牛的比赛,坐在板凳上的邓肯因为发笑而被裁判克劳福德判罚出场,几乎可以想象这个稍显呆滞的大个子那一刻的……懵,我不清楚邓肯为什么发笑,但事件本身就颇具黑色幽默感;另一处是同年的总决赛,邓肯拿到第四个戒指后拥抱了勒布朗:“未来属于你。但多谢你让我们先拥有了这个冠军。”
《永不退场》读后感(六)
我看过的第一场NBA比赛是2003年总决赛马刺vs篮网的第六场,马刺在比赛中段打出一波19比0的高潮,一举奠定了胜局,勇夺总冠军。当时的我自然不知道马刺将是后乔丹时代最成功的俱乐部之一(只有湖人可以抗衡)。而在这支王者之师中,“石佛”邓肯是当之无愧的中流砥柱。
石佛之所以是石佛,在于他的稳定。出道即巅峰,巅峰二十年,他二十年如一日地贡献着20+10的数据,是全队可以依仗的进攻轴心,防守屏障。
没有麦迪的飘逸,科比的美如画,邓肯的技巧朴实无华,但因其内力够强,即使只用最基本的招式也能横行天下,难怪“鲨鱼”给他起了“大基本功”(big fundamental)这么个绰号。
稳定的表现,源自于坚如磐石的内心,不动如山是他最好的写照。怀揣着总冠军的理想,喜怒不形于色的他让我想到了这样一句话,“胸有激雷而面如平湖者可拜上将军”。
邓肯让我看到了内向性格的可贵之处。不善言辞,那说说冷笑话也不错(“教练,我要去奥兰多了!”);不是那么富于激情,善于表现,却也可以是队伍的领袖;稳定笃实,默默努力,终有一日,也能成才。
谈到这本书本身,则难免让人感到遗憾。与其说是传记,更像张公子比赛短评的拼接,比赛之外的邓肯究竟如何,只能待读者自己去挖掘喽。
《永不退场》读后感(七)
拉塞尔·威斯布鲁克,身高1.93米的后卫,UCLA出身,弹跳1.1米以上的怪物。一个完全无法预测的家伙,没有人猜得到他下一秒会干什么。他可以跨场一条龙突击,可以急速推进中广域视野分球、闪电般找到前场篮板补扣,也可能半场投出10投1中4个失误。你猜不到他会退防失位、掩护不当,还是奋勇抓下后场篮板推个反击,或者一个快速抄球后闪电般扑到前场一个扣篮。
他在反击中,一味向前,看见机会,电闪雷鸣给球,没机会,自己一条龙。他在阵地战,一味向前,看见队友切出,他果断给球(这时他非常无私),没机会,自己突,这时他偶尔能做一个突分,但大多数时候就是自己上篮了。他不考虑自己已经投了多少球,不考虑自己已经助攻多少次。他一门心思按着自己奔溢的热血思维在打比赛。他一直在进步,但他没有转型。威少爷入行以来所有的进步,都是为了让自己的套路打球更有效率、更勇猛。
所以,好也罢坏也罢,你只能全盘接受。他的优点和他的缺点是合一的,都来自他的直线思维。他打球的热情,随时都像在打人生最后一场球似的。他经历的争议——恐怖的得分能力、跑车般的高速、缺少纯控卫大局观、鲁莽——也就是六年之前,圣安东尼奥球迷拿来挑剔帕克的词。实际上,他和帕克,也的确是2012年西部头两号的攻击控卫。
《永不退场》读后感(八)
连一个伪球迷都不算的人,居然买了一本体育传记小说,信陵公子大名如雷贯耳,邓肯之名更是响彻海内,到毕竟不是篮球迷,那些讲NBA的故事如数家珍的人实在敬佩,他们是有信仰的人。在看这本书之前,我想,如果这本书真写的好,就算是不喜欢篮球甚至是体育的人,依然值得一看,如果这不起一本好书,就算是马刺迷或者邓肯迷,也不值一提吧。 首先作为一个对篮球甚至是体育不感冒的人,对于书中的“一统天下”,“王朝”,“王者”之类的字眼,始终有点儿犯尴尬的,而且书中描述的比赛可不比理解的现场,书中反复的比赛场景,任凭如何妙笔生花,也总给人一反复的感觉,反复强调这邓肯的“丰功伟绩”,是的,邓肯19年的NBA职业生涯值得我们啧啧称道,但是他并不是改变人类历史征程的人,他是篮球史上众多闪耀的行星一样,张伯伦,乔丹奥尼尔,科比,詹姆斯,历史终究是残酷的,岁月终究是无情,实际上,本书的题目《永不退缩——蒂姆邓肯传》,其实换成詹姆斯传,科比传也无不可,张公子更多的是作为一个篮球迷,一个看观,并没有深入到邓肯的内心捕捉他每一场比赛的灵魂,的确,一般人也只能作为看客通过一场比赛来了解邓肯,但这不是他的全部,作为一个篮球迷,只看到了邓肯作为篮球具有时代意义的一面,却没有看到他光环背后的付出、生活,这不得不说是这本书最大的缺陷,毫无疑问这本书是写给篮球迷的,或者是邓肯迷的,如果你想更多的了解英雄的成长史,对不起,这本书里并没有,一场场比赛眼花缭乱,我想这并不是邓肯人生的全部,作为一个非球迷,只是一个文字爱好者,本书没有传递更多精神层面的东西,比如,主人翁如何在一场场比赛中的成长过程,无论失败成功,支撑主人翁下去的信念等等,书中大书特书邓肯的伟大和传奇,并用其他的NBA明星来衬托主人翁的史诗英雄般的人物,但是这只不过是张公子的一厢情愿罢了,过多的关注比赛,而不是比赛背后的汗水、信念、坚持,大大降低了非球迷的可读性。邓肯作为一个NBA明星中少有的沉稳,内敛,这更是中国儒家传统下的人物,他拿着心理学硕士学位,他没有其他篮球明星的纸醉金迷和风花雪月,这些东西完全可以用来丰富邓肯的人物,不得不是这本书的缺憾。这本书可以大书特书的东西太多了,邓肯与波波维奇教练的感情,与罗宾逊的“双塔”,与帕克和吉诺比利的“GDP”,然而在本书里都没有。 篮球,它有时候,不只是篮球,篮球,它有时候,也只是篮球。显然,这是一本写给马刺或者蒂姆邓肯球迷的传记小说,就非球迷来看,这就是一本邓肯篮球生涯的流水账,仅此而已。
《永不退场》读后感(九)
在看这本书的过程中,我就问自己:我有多懂球,有多懂邓肯,有多懂马刺。 相比张公子可以在马刺夺冠年给于嘉发短信说:"now i can die in peace".我相见形拙。 我没有张公子对马刺的这种爱,也没有他在书中洋洋洒洒用去整本书5分3文字的复盘能力,战术分析得很独到,就算我对着录像不断重播也不能有着这种见解,只是我更加偏向张公子说些马刺和邓肯背后的故事,当然这是后话了。 我对马刺的印象,也是来自井上雄彦的《slam dunk》,因为里面大猩猩的原型,就是“海军上将”大卫.罗宾逊,那销魂的嘴唇无人出其右。 不过好像我所有关于篮球的事,都源于《slam dunk》。 有点跑偏了。 关于马刺,我应该就是从大卫罗宾逊开始认识的,更早之前的马刺,我只认识一个篮球术语或者说是技巧:"finger roll"的祖师爷冰人,他就是靠这项技术在马刺打出名堂的。 从大卫罗宾逊,到邓肯,到帕克到吉诺比利到卡瓦伊.莱纳德,然后认识到他们背后的老头,他们的教父波波维奇,他们一个比一个智障面瘫,一个比一个喜欢讲冷笑话,然而他们其实有着一颗骚动的小心脏,对任何事物的感受性来得更加真切,比如邓肯喜欢收藏刀和一切锋利的东西,罗宾逊弹钢琴,老爷子最喜欢的电影竟然是《四百击》。 这么闷骚的一支球队,注定一辈子做NBA里的单身狗:只能夺冠,不能卫冕。 但是我喜欢,一来我也闷骚,二来看马刺就像看一部严肃电影,前方不会一直高能。 也恨过马刺,05年初看马刺对活塞,看得当时看惯了科比华丽球风的我忘了怎么去打球。当然现在重看又另有一番风味,那种一群肌肉大汉激情碰撞现在联盟里没有的风味。 马刺还有现在商业化联盟没有的人情味,就像邓肯在过完新秀合同的时候跟老爷子开玩笑说,“那么,我应该说留下,对吧?”吓得老爷子一身冷汗。 还有以前的三驾马(老爷)车,和斯普利特,法国胖子迪奥,铁林等那些在马刺待过的人,包括巴特尔,都能感受到这支球队重视每个球员的底蕴,听说邓肯为了能让巴特尔尽快融入团队,自费请了个中文老师学讲中文,只是不小心请了个教粤语的老师,我只能说这很马刺、很蒂姆。 我想这就是我喜欢马刺的原因之一,有点励志,有点酷,有点逗逼。 用张公子的话来说:“对我而言,邓肯-马刺与乔丹-公牛,仿佛两个极端。乔丹-公牛是红色的,飞翔、优美、激情、残忍、好胜如狂,那是一种从感官与情绪上无法抵挡的诱惑。邓肯与马刺的球风,则与其球衣色调堪为一致:黑白相间,简约而流畅”。 用波波老爷子的话来说就是:“高兴?你说高兴?我从来不高兴,高兴不是我们教练用的词。每年都是一幕新剧。教练从来不满足,从来不高兴。我们是个悲哀的团队”。 不过我觉得还是用阿泰的话最贴切:“当我有十个孩子时,我就会用马刺球员的名字来命名他们,因为那是一整支球队啊”。 是的,那是一整支球队啊。 于嘉看到张公子给他发的短信:"now i can die in peace",回复说,“no,we”. 我也想说,你们先走吧,我迟早也会在NBA30支球队里找到我的图腾,然后慢慢积累到你们那种爱的高度,待到图腾升华的时候,我也可以酷逗蠢萌的说,“no,us”。
《永不退场》读后感(十)
我的马刺
这次真的要说再见了,我的马刺,告别来得实在太过突然了。赛季之初曾放言,要再陪你一个赛季,对不起,我食言了,也许这就是个人的自由。对不起,我食言的,吉诺比利。
想再看看你的最后一个赛季,陪你走过这职业生涯的末端,对不起,我放弃了,是我没有担当吧,真的。再多的话语都扭转不了我的错误,就像抛弃了一位结发的妻子一样,她就在那里,我却不再回去了。也许也不该为此赋予如此大的道德权重,但是马刺,几乎等同于我的青春,可能我怀念的就是自己。
对不起,在这场G4中,我放弃了,如果就简单输了也就罢了,但是当小可爱包揽全队最后16分,几乎靠着一己之力将比赛拖入加时后,我迫切的希望能赢,如果就这么赢了也好,但却输了,如果是这么输了还好,却是在小可爱连续两个逆天3分后被绝杀,是的,就是如此的残酷无情。如果这场赢了,应该是能比肩35秒13分,能比肩0.4秒绝杀之类的神迹比赛,但是输了,真的就一无所有了。
你也可以说我玻璃心,我也没有否认过。你也可以说我矫情,我也没有否认过。
而后我意识到,我太在意输赢了,虽然我不以成败论英雄,但是我太在意结果了,换到金融领域,我也太在意一次的结果而忽略长期效应了,这真的是我一个致命的缺陷。
我不是美国式的球迷,他们大多追求精彩比赛而不是结果,因为娱乐化程度高。我更像是欧洲式的球迷,我和球队是共情的,回想13年总决赛的失利,最悲伤的不会是其他人,只会是球员,我也很伤心,甚至最后不敢直视结果,关掉了电视,而后好一段时间没缓过来。
然后,还有,我一般只看录像,而且一般只看胜利的录像,即使以精彩程度为基准的话,往往是比不上一些失败的比赛的,马刺就是这样,输不输个惊天动地是不会输的,而赢的大多乏味。但我经历不了失败,看到胜利的消息,我会好整以暇的刷好久的新闻,特别是评论,夸马刺就像是夸我自己一样;然后当失败了,我会一天不打开新闻,因为害怕失望和伤心。
然后,在今天这场比赛之后,我突然醒悟了,我喜欢的真的是这支球队吗?我可以说追了她好久,几乎是我现在一半的人生了,但是为什么你只能接受她的成功却不能接受她的失败呢?那我这种追求和某些我看不起的只喜欢最强球队的人有什么区别呢?(比如湖人强就是湖人球迷,然后热火崛起就是热火球迷,现在大概又是勇士球迷了;就像巴萨强就喜欢巴萨,拜仁强就喜欢拜仁,然后现在大概是皇马球迷了。有时候我也会嫉妒,因为他们很幸福,大部分时间都是成功的。)然后看看我,喜欢的拜仁和马刺大部分时间都是充当一个背景帝的身份,虽然从长期的视角看,他们也是足够成功的,却也不会是最成功的那一个。这可能也是我的人生吧,不上不下的,却也是一种境界。
而后心底有点苦涩了,我好像是用另一种方式,一方面享受着所谓老人的优越感,一方面又享受着新人的胜利收获,我喜欢的拜仁和马刺还有德国不就都是这样的吗?一方面他们不够成功,另一方面,他们也难谈是失败,他们就是能满足我这种心理最好的载体。
这算是什么呢?一瞬间,感觉自己真是卑微得不行,这是心理的映射,这是赤裸裸的羞愧难当。
“我不配。”千言万语,汇成一句。
所以我走了,以这么狼狈的方式逃了,也许能减轻一些羞愧感,在走之前,还是衷心希望你们能更好,我将永远祝福你们,和我心中的圣地:san antonio
《永不退场》读后感(十一)
有次我列了一个自认为的 NBA 前五名单给别人看。赫然地写了五个名字:乔丹,拉塞尔,贾巴尔,约翰逊,科比。那人回了句:你还是马刺的球迷,竟然这么无视邓肯。嗯,我想这很邓肯。明明是个可以靠个人能力闪耀 NBA 的球星,却偏偏要依赖于团队。明明是个拿着三个 FMVP 的稳居历史前十的名宿,却要被认为这些成就只是这支十年如一日球队的一部分。邓肯仿佛就是被这支球队吞没一样,隐没在历史的聚光灯下,白沙如银,沉默似迷。
有人疑惑我为什么会独爱马刺。要知道他们五年三冠那个时间打得多么死气沉沉,总是沉迷于半场攻防,恨不得用完每个二十四秒。你甚至不知道邓肯怎么不知不觉地在鲨鱼头上拿了三十分,总是会习惯性漏掉他的高光时刻。他的中距离打板,稳定得让人觉得像看罚球一样普通,连篮下强打和补篮,也做得如教科书般标准如一,悄无声息。场上他神情呆滞,不动神色,让你觉得他好像是波波维奇实验室出来的机器人。一个基本功已被程序化的机器人。就是这样无聊的队伍,打出了沉闷的总决赛,03,05年的总决赛收视奇低,观众都抱怨观赏性太低。但,这或许就是马刺赢球哲学,他们只做自己擅长的事,尽量少犯错,即便比赛支离破碎,只要赢球能解决问题,那便要一如既往地坚持。至于观赏性,那是联盟应该考虑的事。
07年的一个爽快的4:0横扫骑士,让邓肯拿到了他的第四个总冠军。至此,他已经是个手握4个总冠军,3个 FMVP 的人了。媒体们习惯性地列了一下历史所有伟大的前锋。也只有拉里伯德可以与之相提并论了。一个31岁的球员,进入联盟十年,已经锁定了历史第一大前锋的位置。同时媒体们也断定,蒂姆·邓肯统治联盟伟大的时代就此拉下帷幕,应该轮到对面那位如同怪兽一般的前锋,勒布朗·詹姆斯登场了。邓肯自己怎么觉得呢?他走到勒布朗面前说了一句:未来是你的,感谢你这次让我拿多了一个冠军。他似乎也觉得时代的车轮将要从自己身旁缓缓碾过,该轮到下一批青年才俊呼风唤雨了。当然,他还是转过身,不服气地摇了摇头,觉得这一切的定论都下得太早太急了。
时间来到了2013年,21世纪的第一个十年已经过去了,鲨鱼和邓肯连续九年连番统治 NBA 的巨人时代已经是远古的传说了。只是我们都没料到,还能有一天在总决赛看到邓肯这个化石般的人物的身影。而且他也为这一刻足足等待了六年。六年的时间,足以让老对手太阳队逐渐凋零,足以让波士顿三巨头经历过夺冠的喜悦,和重建的苦涩,足以让当初的天才少年勒布朗,众叛亲离地抛弃克利夫兰,在迈阿密组建三巨头,也足以让马刺去掉以前的沉重,打起了轻快的篮球,重新来到了总决赛。对面站着的还是那个熟悉的勒布朗,只是他换了个球衣,多了一个卫冕冠军的身份。但是命运再次考验了马刺,这次他们倒在了一个挽救热火的三分绝杀。邓肯少有的夸张动作,不甘地捶了捶地板。仿佛在宣誓着,在失败的那一刻起,他已经开始为来年做准备了。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总决赛的失利,如此刻骨铭心。
来年的总决赛,马刺用他们积攒了一年隐忍的决心完成了复仇。邓肯也完成了他故事最后华丽的终章。但这次,他们是用一个很不马刺的方式赢的。准确来说,他们打得很太阳,打得一点也不像过往那样的沉重,进攻行云流水,水银泻地,抓住每个防守反击推快攻,三分如雨。这已经不是十年前那支有双塔的马刺了。这十年间,他们变得面目全非,变得沧海桑田,老爷子变得不那么执拗了,邓肯从当初的内线怪物,变成一位防守挡拆专家了,吉诺比利从一个诡异的蛇形突破高手,变成了传球大师,帕克从一个满场狂奔的少年,变成了中投能手。他们都在彼此适应,彼此塑造。唯一不变的,可能是马刺绵连20年常规赛50胜以上的战绩。马刺就像一部家庭肥皂剧。你永远都不希望他有结束的一天。你宁愿大家都不讨论他,慢慢把他遗忘也好。但只要每年总能看上那么一季,你就心满意足了。仿佛时间不曾流逝,即便流逝也以极慢的速度。
1989年的秋天,蒂姆·邓肯因为游泳馆被飓风摧毁的缘故,打起了篮球,一开始以为,篮球季只是个过渡,之后还是会重新回去游泳,但是,篮球季好像永不结束似的。的确,永不结束。
《永不退场》读后感(十二)
张佳玮真的算是虎扑的老网友了。虎扑在2004年1月1日正式对外开放,张佳玮在当年的3月15日就注册了账号,是全站第594个注册用户。目前,他已经在虎扑发表了1900多个主题帖,其中有546个被标为精华,而且他的论坛等级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一直是全站第一。
不管从哪个维度——知名度、产量、速度,等等——上看,张佳玮都是国内最好的体育专栏作家之一。相信所有看过张佳玮文章的人都会和我一样惊叹他的博采众长,其知识面之广真是让人叹服。无论是体育、美食还是艺术,他对于各类典故的运用都是信手拈来,经常还会在文章中抛出一些妙不可言的比喻,让人拍案叫绝。
至于张佳玮对马刺的感情和了解,我想大概在国内也是数一数二的。无论是2013年还是2014年,在马刺和热火的每一场总决赛后,等着看张公子的复盘似乎也成了我的一种习惯。直到现在,我都记得,在2013年第六场总决赛中,马刺被雷·阿伦射进那记底角三分之后脑袋里“嗡”的一下的感觉,张佳玮作为一个资深老“刺蜜”当时的感受无疑会比我更加强烈,但他就像马刺一样,能够接受现实,从一个非常客观的角度来看待并且描述这场传奇比赛。
在马刺去年夺冠后,张公子在虎扑的一个帖子里写道:“上一次马刺夺冠时,我还不到24岁。从那以来,每过一年,我回头望,都更深一些明白当时马刺的不易,也明白现在的马刺多么值得珍惜。但这种感觉总是多少会伴随着这样的想法——‘如果能出现一支真正让我们明白这一切多么可贵的冠军,多好啊。’”
我相信张佳玮很早就思考过要不要写一本关于邓肯的、关于波波维奇的、关于马刺的书,去年的夺冠可能让他最终下定决心要做这件事。和很多“刺蜜”一样,张佳玮对于马刺的感情应该是“知足”的。在马刺2013年出人意料地杀入总决赛后,他就说过:“我没想过有生之年,还能亲眼看见圣安东尼奥马刺,这些老家伙,回到总决赛……Now I can die in peace!”然后,在马刺2014年4比1击败热火赢得总冠军之后,他说自己在巴黎的凌晨,坐在楼梯角的蒲团上,哭了一会儿,之后接了两个国际长途,听到电话对面的声音也是不说话,只是哭。
有很多东西,有很多情感,是只有你对一个人,或者一支球队爱到骨子里时才能体会理解的感觉。你当然会希望她能赢得总冠军,你当然会希望她能横刀立马以一敌百,你当然会希望她能一直赢一直赢。但是,作为一个马刺球迷,你其实更希望看到的是,正如马刺老板皮特·霍尔特所言:“我们最后会死在一起。”
虎扑网创始人、CEO 程杭
2015年6月
《永不退场》读后感(十三)
2013年NBA总决赛第六场,在雷阿伦还没投进他职业生涯最重要的一球之前,迈阿密热火落后圣安东尼奥马刺五分,离全场比赛结束还有大概还有二十多秒,谁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我垂头丧气地躺在大学宿舍的床上,气急败坏地给这场比赛盖棺定论了:“娘希匹的,估计来年三巨头是保不住了!”。然后,突然“哗”得一声,整个男生宿舍楼好像发生了一场地震!我连滚带爬地从床上下来,嘶喊着“怎么回事!发生了什么!”现在,所有人都知道故事的结局了:被打掉发带的勒布朗和偏执而伟大的射手雷阿伦接连射进两个三分,生生将比赛拖进了加时,并最终拿下了比赛!那天中午,我去食堂二楼吃了一顿口水鸡瓦罐饭,学校食堂最贵的一顿饭。当时,好像身边所有人都在兴高采烈地议论那场比赛,我们见证了一场传奇!
第二年,热火波澜不惊再进总决赛,一抬头,对面站着的又是老马刺。 (忘了从什么开始,喜欢在马刺前面加一个老字,虽然已被无数次打脸。)赛前各种砖家预测、分析不亦乐乎。在虎扑看到了张公子的文印象深刻,如今也已收录在这本《蒂姆.邓肯传》中:
“这是2014年5月31日的夜晚,他刚刚进入了人生第六次NBA总决赛。在照相机闪光灯的掩映下,他的胡渣儿里闪出针芒般的银色。他回答问题时眨着大眼睛。当听到访问他的大卫.阿尔德里奇问‘经过去年的挫败。。。经历一年时间。。。回到总决赛,重新有机会应对迈阿密热火,这对你意味着什么’时,邓肯摆了摆头,然后,目光闪了闪,微微抬起头,说道‘这次,我们会搞定的’。”
看到这话,我当时心里猛地生出一种不祥的预感。首先你得知道,这个叫蒂姆.邓肯的家伙,打从我看NBA开始就被人叫做“石佛”,近两年又被稀罕他的人叫做“呆子”。总之,他一直都是一个喜怒从不形于色的球员。所以,当看到2013年总决赛抢七他错位单打巴蒂尔勾手不进,回防时掩面而叹、怒捶地板的时候,真如铁树开花一般稀奇,也让人动容。如今,这个沉默的家伙当着记者的面,又一次展现了他的态度,他说“这次,我们会搞定的”,我们都知道这承诺的力量。
结局大家都知道了,老马刺用行云流水的进攻将热火打得屁股尿流,我等热密也是心服口服,更好的球队赢得冠军,是这样的。大概也就是从那会儿起,我猜想张公子莫不是马刺粉来的。因为一般评球儿的都不会轻易爆露自己的感情属向。到如今读完这本《蒂姆.邓肯传》才更加笃定了自己的猜想。
如果你看NBA,同时逛虎扑、玩儿豆瓣,你几乎没可能不知道张佳玮的名头。以前刚开始看球儿,接触最多的是天朝电视台、《篮球先锋报》这些主流媒介,以及苏群、杨毅这些主流篮球从业者。遇见张公子,让人想起“不怕流氓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这句话。
拿这本《蒂姆.邓肯传》来说,对常看公子文章的人来说,书中好多篇章或许都已读过,但是依然不会妨碍给读者带来愉快的阅读体验,除开体育角度,这本书依然具有可读性。因为看多了过去主流媒体看球的角度,什么战术分析、球员特点云云,一板一眼,专业自然没话说。但是当接触到张公子这种肚里有货的文化人评球时,就像一条河的主流生出一条别样的支流一样,给人一种清新、惊喜之感。通常,看过张公子的文章,基本上都会生出其学识渊博、知识面广的印象来。你不知道在他文章的哪儿,就会突然蹦出一个典故,或者一个令人叫绝的比喻。同时,又不失专业的数据分析。《让子弹飞》里有这么句话“我想站着把这钱给挣了”,看公子文章,有一种“漂亮的地把这球儿给评了”的感觉。就上文所引那段话来说,我那不祥的预感,多少也来自公子引人入胜的文字的洗脑。
写得漂亮,也得能感动人。在书中,可以感受得到公子作为马刺粉对这支球队浓浓的感情。后记里,公子一句“年轻时,真是会相信自己喜爱的球队,永远不会老的”多让人动情。而在马刺2007年夺冠之后,一句“我已经对马刺无欲无求了,也已经不去想他们夺冠这件事,就像想一想这事儿,都是给他们增加负担似的”,说出了多少球迷对自己喜欢的球队或者球员逐渐老去之后的心声!就像我现在一想起那个穿着迈阿密三号球衣的家伙时,总会祈祷般念叨“我已经满足了,只要能看着他健康地多打几年球就可以了”一样,有些感情,要说给懂的人听。
在2014年总决赛结束的时候,我曾经说过,马刺是顶能让我接受的一个打败热火的对手。今年夏天,老马刺又攒出一个“阿尔德里奇+邓肯+莱昂纳德+格林+帕克+吉诺比利+迪奥+韦斯特+米尔斯”的阵容,把联盟吓了一跳,而热火自勒布朗重回克利夫兰之后,就已经跌出夺冠的行列了,我也已经释然,只求多看几场韦德的球就已经足够。其实在此之前,两队基本没什么交集或者世仇,而连续两年在总决赛碰面,才衍生出一点儿宿命的意味。如今两队境遇也已不可同日而语。我有时悲观地想,大概韦德在NBA总决赛上的最后一个对手可能就是那个令人尊敬的圣安东尼奥马刺了吧。索性,借着公子的邓肯传,让我们相忘于江湖吧。
《永不退场》读后感(十四)
去美国转播总决赛前的某一天,我似乎是刚跑完步,正给孩子洗奶瓶。突然接到编辑电话:“佳玮的《邓肯传》马上就要封笔了,您受累给写个序。”
接到这电话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这么多年,终于有人愿意给邓肯写个东西了。
1996年我上高二,正值大神乔丹复苏一年,对于我等脑残粉,只知道72胜10负如霹雳般呼啸而过,碾碎了多少豪杰的英雄梦想,却不知也激起了多少少年对未来的渴望。同班同学让他老爸从当时还未回归的香港发回两盘录像带,一盘是公牛夺冠赛季回顾,一盘是美国大学篮球集锦。前一盘成为全班同学争相借去观摩复制的抢手货,后一盘则无人问津,被我轻而易举借到。看过后,我别的没记住,就记着那个被译作“维克福雷斯特大学”的主力内线蒂姆·邓肯各种大杀四方、各种如入无人之境了。当时的我很傻很天真地想,这家伙,到了NBA得牛成啥样啊?!
于是到那年夏季联赛,当听说这牛人被奥斯特塔格欺负得乱七八糟时,大伙儿眼镜碎一地——这到底行还是不行啊?就在大伙儿开始各种自行怀疑时,赛季开始了,牛人邓肯抡圆了各种肆虐内线,直接抡进了纽约全明星,抡成了无可争议的最佳新秀;马刺“双塔”成了联盟一景,乔丹再次引退后的第一年,他们愣是拿到了总冠军。
即使如此,还是有很多人问我:“你为啥喜欢邓肯这个呆货?没个性没脾气的……”
我得承认,和那个时代以及后来的每个所谓时代的很多球星比起来,邓肯真的是太“呆”了,闷头闷脑得令人发指,和他的马刺一样被打上“木讷”的标记,一下就是十多年。在这十多年里,邓肯和马刺经历起伏、峰谷以及无数喜怒哀乐,和他的恩师波波维奇一起,捧起了五座总冠军金杯。师徒二人的冷笑话也被大家接受,成为他们不那么木讷的证明。20世纪末黄金阶段的那批天才,不更换球队、拿过不止一个总冠军、如今依然是战术核心并且保证球队立于联盟之巅的……好像就没谁了吧?
所以,邓肯值得有本传记,哪怕英文的还暂时没有。这就是我接到开头那个电话后的第二反应:又是张佳玮。
这么多年,张佳玮一直是我身边最勤奋的人,涉猎极广,笔耕不辍。从篮球到足球,从美食到名画,从欧罗巴文艺复兴到日本幕府时代,网络各色人等都惊异于“他怎么知道那么多事儿”。其实呢,你若把你每日用来异想天开、网上骂这个骂那个、以蜜黑来区分人种、喝酒泡吧微信陌陌……的时间用来读书看比赛,应该也就明白“他怎么知道那么多事儿”了。
看得多了,自然也就有所谓偏好,曾经沧海难为水那种。张佳玮喜欢马刺基本是公开的了,所以到2014年喜极而泣自然是正常的事情。我没问过他是不是因为邓肯才喜欢的马刺,但这似乎已经不重要了。我们都已经过了“喜欢……的人都……”或者“喜欢……的就是一头儿的”的年纪,能够在这样的年代里,有个共同的可以说上一顿饭、聊出几瓶酒的爱好,真的就很难得了。
所以作不作序,谁是专家之类的,都是鬼扯。正正经经有本好书看,值得自己记上一笔,权当若干年后回忆起来,不必非得照个合影标注上“我们”。
因为2014年马刺夺冠时,张佳玮发给我一条微信:“Now,I can die in peace.”我刚出演播室,想都没想,直接回了一条:“No. We.”
著名篮球解说员 于嘉
2015年7月
《永不退场》读后感(十五)
我在13年12月曾写过一篇文章《邓肯为何如此牛逼——致敬老兵》。其实当时的我只是惊讶于邓肯37岁的年龄还能打出如此高效率的篮球。但我并不认为他能再进总决赛。
众所周知,13年总决赛第6场,雷阿伦一剑封喉,夺走了马刺的第五枚总冠军。哦不,现在看来,应该是延缓了他们第五枚总冠军的到来。(这是事后诸葛亮。)
14年的5月,我与好友一同在食堂吃午餐。我说马刺去年都被绝杀了,今年估计真的老了。他笑笑说,不一定呢,那可是马刺。然而那时候,我根本不认为马刺能再进总决赛。甚至,再取总冠军。
作为旁观者,我们永远,摸不清马刺吧。
第一次听到张佳玮,还是在刷虎扑的时候看到了一篇强文。评论区各种评论涨工资。涨工资是什么?人名吗?还是,仅仅是个动宾结构的词语?当然了,凡是问度娘,一搜才知道,这是个虎扑老用户,自由撰稿人张佳玮。
那段时间里,在同学的介绍下,我忙里偷闲刷着知乎。看到他也在里面回答问题,而且每个答案都很精彩,引经据典令人信服。他真的很优秀。而最让我感到开心的是,他也喜欢篮球,写了好多好多篮球的文章。
我特意去市图书馆借了他的书。然而让我失望的是,他只是在写战报。是的,《瞧,科比这个人》,里面只是将08-10年湖人的光辉历史的所有战报汇总。是的,只是战报汇总。我将其与《11枚戒指》一起借回家,仅仅2个小时,我就将张佳玮的那本书翻了一大半。
但是,当我在微博上刷到,张佳玮要写一本关于邓肯的书的时候,我当场决定购买。
因为他是蒂姆-邓肯。是胜利女神的眷顾者,是总冠军的常客,是历史第一大前锋。
张佳玮这一次并不是从邓肯97年以状元秀的身份进入联盟开始写的,而是从87年马刺选到状元大卫-罗宾逊开始写。巧合的是,海军上将进入联盟的那年,邓肯在维尔京群岛的游泳池被摧毁了。波波维奇作为助教,看着上将浴血拼斗,却无功而返。
97年,邓肯已经在维尔京群岛打出名堂。那年的马刺遭遇着伤病。波士顿拼命摆烂,终于垫底,却还是拿不到状元签。马刺选中邓肯。一个新的王朝开始。他与上将的无缝切合实在太过完美。99年,作为二年级生的邓肯,就已经干掉奥尼尔,举起奥布兰恩杯,并且获得总决赛MVP。是的,他是为胜利而生的男人。
湖人三连冠时期,他们陷入苦战。然而,他们在01年选到托尼帕克,叫来了马努-吉诺比利。
之后,03年,基德打爆了帕克,但是邓肯带领马刺夺冠。
05年,无聊的抢七,邓肯和马刺战斗到了最后。
07年,轻取骑士,告诉詹姆斯,未来是他的。
故事到这里,邓肯三十而立,功成身退。那些一起奋斗过的伙伴们都已老去。帕克的成熟让人根本感觉不到他只有25岁。
之后的这么几年里,马刺似乎进入了一个怪圈。走不出来了。邓肯不再无敌,找不到和他适配的那个中锋了。斯普利特还是迪奥,似乎都只是代替品。
所有人都以为马刺老了。
13年总决赛,他们竟然杀进了总决赛。他们4∶0的大比分直接带走了曾经黑八他们的灰熊。在外人看来不过是复仇,而在张佳玮的笔下,完整分析了这两个系列赛的不同点。这两支马刺队完全就是两支不同的球队。
14年,马刺花了7年终于适应了新的打法。三分球是那样犀利。詹姆斯显得那样无力。
一篇读后感,究竟是回顾多一些好,还是自己的理解多一些好呢?其实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取舍。因为在平常的生活中,我就是个爱说话的人,讲难听点就是个喷子。所以我很喜欢和别人分享我所看过的书,电视剧,电影还有漫画。
我非常渴望胜利,而邓肯简直是为胜利而生的男人。他22岁就已经完成了大多数NBA球员难以企及的荣誉。总冠军和总决赛MVP。所谓天赋,到底是什么?这个世界可能永远都不是公平的。我明白。在我买下这本书的时候,我满怀期待想获得一些关于胜利,关于成功,关于努力,关于面对重大事件时的心态调整。然而,张佳玮先生将邓肯取得荣誉的前因后果完全解读,却让我感到失望。是的,他就是天才。从他放弃游泳那一刻起,他就发现自己是篮球天才了。
我看书时真的感觉大快人心。真的。一场场系列赛,一次次翻盘,邓肯一次次主宰比赛,冠军好像是那么容易。
但是我合上书,回顾一下邓肯这一路走来。虽然不容易,但是,他拥有的天赋带领着他,场下的波波维奇引导着他走在正确的道路上。
天赋?运气也是天赋的一部分。我们这些普通人,也许本来就只能仰望他们。就算我们再怎么喜欢篮球,最多也只能打上院队首发。
可是我依旧渴望胜利。
就像那群为了胜利奋斗的人们,他们就算知道自己天赋不如邓肯科比,他们还是会加紧训练。就是因为他们绝不服输,不知道自己的极限在哪。他们年轻,有犯错误的资本。
邓肯是个天才,吉诺比利也是个天才。
但是他们身边的帕克,却是从不会投篮到会三分球,从空有速度的跑车,到优秀的组织者。他是速度的天才,但是他善用自己的长处,不断地弥补自己的短处。他坚强,不怕被骂,他也许知道自己确实在其他方面不足,但是他愿意去拼命训练。
跑题了。其实我不想跑题的。只是单纯的做回顾,又有什么意思。
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个世界上很大一部分人都是普通人,平庸,且幸福快乐地生活着。
曾经,我和另一位好友聊过这个事情。我们对于人生的决策,就像是在进游乐园后挑选自己喜欢的游戏路线,当然,你从来没玩过。你可能以为自己会喜欢过山车,但是当你坐上去才知道自己恐高也说不定。所以人生本就是一场赌博。每个人对自己的认识其实都是不完整的。
所以在我年轻的时候,赶紧为了自己喜欢的事情拼搏。我渴望成功,却不迷恋成功。
就算我不是有天赋的人,我也要幸福快乐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