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讲述了我在四年级时遇到的一位让我非常佩服的人。他不仅成绩优秀,还乐于助人,乐观向上。他的努力和坚持精神深深地感染了我,让我对他充满了敬意和钦佩。在他的影响下,我也努力学习,成为了一个更加优秀的学生。
第一篇
现在的我们都成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皇帝”了。
今天我和姐姐心血来潮,想和妈妈换换地位,让妈妈做孩子,我们来当妈妈,来做家务,并且打工赚钱。干什么呢!我心想:洗衣服有什么难的,揉巴揉巴不就行了吗!洗衣服、袜子吧,于是我俩就忙起来了。我端了一个脸盆,往里面加了一点洗衣粉,又接了半盆水,然后把我的一件有点脏的花外套放进去,浸泡了一会儿,然后再轻轻地揉一揉。我提起领子一看,咦,怎么还有一块脏东西没有洗下去呢?这时候,我的胳膊都有点酸了,心想:算了吧,这块脏东西也不很明显,就带着吧!
这时,我似乎听到我心爱的花衣服在对我说:“小主人,别灰心,干什么事都要坚持不懈,不能遇到困难就打退堂鼓!你不能丢下我不管呀!”
于是,我又振作精神,把脏的地方打上肥皂,使劲地搓呀搓,“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搓了下去。我再用清水漂洗干净,拧干,晾在衣架上。一小时下来,衣服没洗几件,小手搓的生疼,头上的汗珠嘀嗒、嘀嗒,直往下掉,我心里暗暗叫苦,原来妈妈干的活这么累呀!我有好几次想,如果让妈妈帮我学习,我帮妈妈干活那该多好啊!看来我是想错了,现在我终于明白妈妈每天上班,干活多累呀,以后,我要多帮妈妈干点活。
第二篇
小草能冲出石砖,冒出新苗;树木能挤破岩石,在岩缝深深地扎根。在我家里,有一幕,让我佩服的事情。
今天,妈妈买回来一些香瓜,我高兴极了,赶忙帮着洗香瓜、把香瓜里面的籽倒到洗菜池子里。有一些香瓜的籽不小心掉到了外面,我也没在意。过了几天,我惊讶的发现,在水池子的周围,冒出了两个稚嫩的小苗。那一幕,我惊呆了,我在自然界里听说过有的小苗可以冲出岩石,但我没听说过,小苗还能冲出比岩石硬的东西啊。我特别惊讶,但是,我想知道,那株小苗是如何在水池子的边缘上生存下去的呢?我跑去问妈妈。妈妈告诉我,“那里水和阳光特别充足,其实,植物没有土也可以生存。”那是我第一次听说无土栽培。当时,我听完妈妈说完为什么小苗会从哪里生长出来之后,我感慨了一句:“小苗真坚强啊!我真佩服它”“是啊,你以后也要向这株小苗学习啊”妈妈说。
是啊,一株小小的苗,只要有水和阳光,无论在哪里,它都能生长。那一幕,真令我佩服。
第三篇
最近,北京冬奥会如火如荼,其中有一些运动员让我们感到非常佩服,谷爱凌就是他们中的一员。
谷爱凌,年9月3日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弗朗西斯科,她三岁开始练习滑雪,也尝试过许多运动,如越野跑、射箭骑马,足球、篮球等,不过她在滑雪时展现出了惊人的天赋,9岁那年就拿到了美国少年组滑雪全国冠军。
谷爱凌的成功绝不是偶然的,惊人的毅力与坚持不懈才是她成功的关键。在她当年参加全美滑雪公开赛的时候,比赛并不是一帆风顺的。
比赛的时候谷爱凌并没有时间去适应场地,再加上咳嗽得肺疼,虽然她当时已经是全国冠军,但她还是疼得哭了起来,但后来她还是坚持去参加了比赛,第一次比赛暂居第二,但是她对这个结果不满意,回到住所后继续钻研第二天的比赛,第二天忍着疼痛参加了比赛,比赛的时候心无杂念,最终拿到了金牌,那时候,她觉得所有的努力付出都值得。
这次在北京的冬奥会滑雪场上,谷爱凌大获全胜,斩获了2金1银的好成绩,就在2月8日那天,谷爱凌成功获得了一枚金牌,可是这枚金牌却来之不易,前两轮谷爱凌落后,排在第三名,但她却不气馁,而是做出了度的超高难度动作,终于最后一跳以94.5分的成绩超过法国选手泰斯,获得了金牌。
谷爱凌最令我佩服之处,是她在艰巨的训练任务下,还认真的完成了学业,将本来应该是两年完成的学业压缩成了一年完成,顺利考入了斯坦福大学,收到了大学通知书。人们都认为她是天才,其实她背后的努力,是常人无法想象,无法做到的……,正所谓:有志者,事竟成。
谷爱凌的成功靠自己努力拼搏来的,我们也要向她学习,做一个努力学习的人。
第四篇
短发、喜欢疯玩、大大咧咧的笑声,这听起来似乎不是一个女孩的性格,可这却真真实实地出现在她身上。若不是穿着红校服,看背影还真是一个男生。她,球场上的常客;她,赛场上的贵宾。她能在球场上与男生大战三百回合,颇有木兰杀敌的气概。不少人称呼她”假小子“、”男人婆“,可她肩一耸,什么都不在乎。
我曾一直以为她是一个粗枝大叶的人,直到有一天……
雨后的赛道是湿滑的,远处看,仿佛镶上了一层薄膜;草地上,金光闪闪的露珠串在草叶上这时,一个身影如初发之箭笔直射出——是她,在和其他同学赛跑。她的速度很快,在所有人中遥遥领先。
这个时候,一个与他人打闹的男生,不慎踏入小水坑,湿滑的跑道加上这水坑,他滑倒了。后面冲过来的同学,急刹不住,绊倒了在地上,”咚“的一声,如敲响警钟般。周围顿时沉寂下来,在场的同学都望向了他们,但却没有人伸出援手。不远处的她目睹了这一切,调转回来。她一言不发,走近他们,蹲下来沉着地检查伤口,将其中一个同学的手搭在自己肩上,搀扶着他走向旁边的空地。并且招呼其他同学去帮助另一个绊倒的同学。这一系列的动作依旧风风火火、大大咧咧。
事后,她对我说:”我去扶他,只是不想让他影响我发挥罢了。”我摇了摇头,真是一个口是心非的人啊!
以前的我一直觉得她活的不像一个女生,但这件事后,我觉得这样对立的性别与性格组成的她,即使是一个”假小子”又有什么关系呢?每个人身上都有闪光点,而她自由不羁又真诚细心,她仍旧是那个她,只是我再遇见她时,心中的佩服之意总会油然而生。
第五篇
星期六的傍晚,天阴沉沉的,还不时飘着小雨。几只家燕在马路上无忧无虑地嬉戏着。突然,一辆大货车呼啸而过,我的心一紧,禁不住闭上了眼睛。我知道不幸的事发生了……
当我再次睁开眼睛时,一只家燕的尸体就摆在我面前。我想,我虽然很爱小动物,可死了就不能复生了。于是我准备离去。可就在我转身的那一刻,我看到了震撼心灵的一幕:它的一个同伴飞了过来,深情地望了死去的家燕几分钟,好象不相信这是真的。于是,它要把同伴叫回来。它拼命地叫,要把同伴从死神的队伍里叫回来。我的心就象被打了一了,全都空了。过了大约五分钟,它不叫了,似乎它也知道它的同伴不会再回来了。它又望了伙伴几分钟,想起以前与同伴结伴高飞的日子,那是多么快乐呀!它又看了伙伴最后一眼,然后,飞走了。
看完这一幕,我的心很不平静。连一只家燕都知道友情的宝贵,人类,为何不珍惜呢?我觉得这只家燕让我很佩服,真的,很佩服……
第六篇
令我佩服的人有很多,里面就有一位是我的爷爷。他是我学习的榜样,他的一言一行时时刻刻地影响着我,令我学到了很多的东西。
爷爷的穿着很简单、朴素。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他都是如此。当他站在路边时,常常会令人误会,以为他是农村来城里居住的老人,或是刚从工地里出来的工友,这也常常令我开颜大笑。爷爷都是穿着陈旧年老的衣服出门的,虽然被很多人用异样的目光盯着,可爷爷却丝毫没有感到一点不适,而是继续完成他的工作。爸爸也曾打算给爷爷买几件新的衣服,爷爷却委婉地拒绝了,说那是他的回忆,他不想将这些回忆抛弃,爸爸也只好作罢。爷爷的这种品质令我佩服,因为受他的影响,我学会了节俭。
爷爷还有一个爱看书的习惯,无论在什么时候,他总会抽出一些时间去翻看他视为珍宝的书籍。他看书是十分认真的,全神贯注地盯着书面的每一行每一个字,仿佛错过了就要吃天大的亏似的。爷爷很喜欢在一个时间看书,那就是夕阳准备落下的时候。他常常搬来一张椅子,坐在夕阳对口处,眼睛对着书面,嘴里念念有词。当阳光照在他的身上,平时酷热难忍的阳光在此时此刻却显得平易近人,温柔可亲。阳光也照出了爷爷那干枯的双手,那长满皱纹的脸颊,还有那满头的白丝,可他的双眼在看书时却显得那样坚毅与炯炯有神。当爷爷看电视或吃饭时,嘴里总要念上书中的几句名言才觉得完美。爷爷的这一种精神令我佩服,因为受他影响,我逐渐养成了爱看书,认真看书的习惯。
爷爷这样的人让我佩服,他教会了我很多东西,他的一言一行时时刻刻地影响着我,他是我学习的方向与榜样。
第七篇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 他们的品质或精神会给我们留下深刻的印象 ,让我们难以忘怀 。
——题记
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班里的同学们都在枯燥的学习,同学们都在满头大汗的思考问题,知了在树上叫个不停,像是在说了:“热死了,热死了”。教室里的风扇在飞速旋转,还没有一阵微风凉快,同学们都在绞尽脑汁的在想办法凉快。有的用纸扇子,有的用本子,有的用手,还有人悄悄的用电风扇吹风。但是一切办法好像都是在白费力气。这时,同学们都希望马上来一阵风。突然,一位同学晕倒在地 ,同学们都离开了自己的座位 ,去瞧瞧那位同学怎么了, 走到面前时 ,同学们都明白了 ,这位同学只是中暑晕倒了, 为她扇了一会儿风,觉得没什么大碍 ,便都回到了座位上 ,一位同学发现她过了一会儿还是没有醒过来 ,于是去找老师, 向她说明了那位同学的情况 ,并向老师请了一个假。由于学校没有医务室 ,那位同学赶忙回到教室,一刻都不敢耽搁, 连忙背起那个女孩儿马不停蹄的跑向村里的小诊所,让小诊所的医生为她看一下情况, 随后让她在那里休息一会儿 ,等她醒来时让她喝一包药 。于是那位同学在那里等啊等啊等,还时不时为她扇扇风, 到了下午太阳下山时, 那位同学终于醒了, 这个同学又连忙为她接水喝药, 等到她喝完药, 那位同学搀扶着她回到了学校, 等到这两位同学回到学校时, 同学们发现中暑的那个女孩儿已经痊愈了, 然后送她去诊所的那个人却热得满头大汗 ,虽然已经到了傍晚, 但是天气还是那么热。同学们把她们搀扶着回到了班级, 到了教室, 同学们都在问候这两位同学, 问她们现在感觉怎么样 ,有没有不舒服 ,她们回答说:“没有不舒服,已经好了 。”所有的同学们都在问候那个女孩儿 说“今天你怎么这么厉害, 居然能那么沉着冷静去解决问题 。”而她却这样回答 :“我们是一个集体 ,也是同学, 应该 互帮互助, 不能自私 ,应该主动的奉献去帮助他人 ,同学之间团结友爱, 互帮互助 是最基本的修养。” 听了她的话, 同学们都很佩服她。 这时我也很佩服她。 中暑的那位同学也很真诚的向她表示感谢 ,感谢她的帮助 ,她没有回答, 只是笑了笑 ,但她似乎已经明白了她的用意。
这样的人让我佩服, 不顾一切去帮助同学, 关心同学 ,她的做法让我印象深刻, 永远也忘不掉,我 佩服她的精神与品质 。
第八篇
有人敬佩明星,有人敬佩歌星,还有人敬佩名人。但是我却敬佩我们班的一位同学——石凌歌,她也是我的好朋友。
她的个子不高,身体也瘦瘦的,漂亮的脸上长着一双灵动的大眼睛,他总是扎着马尾辫,给人的感觉亲切极了。
石凌歌的学习成绩很好,老师布置的学习任务,她总能及时的完成,而且字写的既干净又漂亮,数学题算得也准确无误,偶尔被老师批评时也能很快的改正错误。
她不仅学习好,而且在文艺方面也很突出,她是我们班的校园明星,无论是在学校还是班级的文艺活动,她一定会身先士卒的参加。她的舞姿美妙极了,总是能随着音乐的节拍翩翩起舞,总能让人看到他的舞蹈,眼前一亮,瞬间陶醉在她的舞姿中,他不仅舞跳的棒极了,演讲也是他的强项,她演讲时不仅声音美妙,而且动作也协调有序,她的演讲总能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忘了告诉你们,她可是我们班课前展示的第一名啊。
同时,她也是一名乐于助人的好朋友,班里的同学,无论谁遇到困难,她总能伸出援手,不怕苦,不怕累的,帮助同学解决困难,她在同学们的心目中地位高级了。
这就是我最崇拜最佩服的人,希望我们友谊的小船会越走越远。
第九篇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各种各样的人,但是有些人会让你尊敬,有的人会让你厌恶,有的人会让你感动,但我却不同,因为这样的人让我佩服。
天空刚下过雨,路面滑滑的,一不小心就会摔个狗啃泥,但是今天我却要去尝试这狗啃泥的游戏,在去书店的路上,我是抱着书包提心吊胆的,小心翼翼的走,真害怕,突然摔了一跤。
刚走到书店门口,砰的一声差点没把我给吓摔倒,幸亏我扶着门,不然下一个就是我了,我没有马上进入书店,而是回头看了那声音是从哪里传来的哦,原来是一个小朋友摔倒了,躺在地上过了很久才坐起来哇哇大叫,周围的人停下手中的事情,所有目光都聚集在那个小朋友身上,但是过了一会儿大家都又转头回去,开始做自己的事情,好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那小朋友便一直坐在地上揉着自己的眼睛,一边揉还一边大哭,本来我是想要去扶他的,但是一句话从我耳旁闪过,现在的小孩子可聪明了,专业碰瓷,要不然他妈妈怎么还不来把它不起来呢,肯定在哪个角落藏着,等到有人去扶的时候,便把责任推向你天哪,那是真的吗?我不敢想象我便处于扶还是不扶的选择中。
就在我这选择的过程中,一位年轻的姐姐站在小孩的面前,就在这一刻,周围的人都停下了手中的事情,仿佛世界静止了,那位姐姐亲亲了吧,那个小孩扶起来满脸的心疼,抚摸着小孩脸上的泪水和脏水用自己的衣服给他擦了一下脸,那漂亮的脸蛋又回来了,但是衣服裤子鞋子都脏了,那位姐姐没有办法,与此同时一位阿姨急忙的跑跑了过来,身上还穿着没有剪的牌子估计是在试衣服的时候小孩不见了阿姨抱起小孩对他说没事就好没事就好但是这时那位赢得姐姐已经走了而周围的人也都惭愧的低下头,我也是这样。
那位姐姐真的让我佩服。
第十篇
要问谁让我佩服,那就是杨易——最强大脑的“脑王”得主。
我了解杨易是在一部电视节目里,我还清晰地记得这集节目的名字是《最强大脑之燃烧吧大脑》。
当时,比赛进行到第五轮时,杨易和森海渡都十分紧张地盯着屏幕生怕看漏了什么,写答时他们全神贯注,谁都不舍得抬一下头,真是分秒必争啊!虽然森海渡比杨易先写完,但是他信心不足,这时的杨易目不转睛地盯着面前的大屏幕,眉毛淡定地横卧在两边,只见他嘴里不停地咕哝着,双手沉稳地扶着桌面,脸上写满了淡定。主持人时不时地播报森海渡的情况,无疑给杨易心理上带来了压力,可杨易不动声色地继续作答着。眼看着杨易写完答案,即将去按抢答器的那一瞬间,森海渡迅速地抢先按下了抢答器,虽然森海渡赢了,但是在连续四轮没能抢到抢答器的前提下,杨易却能如此淡定地思考,真让人敬佩啊!
最令我佩服的是那一回,寻找质数——定位国家宝藏,虽然他花了13分55秒50以第二名次完成,但他的沉稳冷静着实令我对他刮目相看。寻找质数不需要草稿纸,我心里暗暗佩服着想:就算给我草稿纸,恐怕花30分钟也找不完,更何况拿空间感组成立方体。杨易可真厉害啊!他还在对手已经写完的压力下,不慌不忙按照自己的节奏走,真让我佩服的五体投地。
我还记得杨易获得“脑王”称号时,他说:“只要你愿意做,努力做,总会成功的,如今我做到了。”一番话后,他的形象在我心中又变得更高大了,敬佩之心在我的胸膛内久久地荡漾着。
第十一篇
有一个人,让我深深地佩服,她就是我们班的班长兼学习委员——鄂紫涵。
她为什么能让我佩服呢?原因就在那一件事中。
学校上体育课,都要学生自己下楼到操场排队。体育是她最喜欢的科目,我以为她肯定会放弃那些在教室补作业的同学去上体育课,回教室一看,她竟然站在讲台,竭尽全力为那些同学讲课,报听写。她看见我,有些惊讶,问:“你怎么不去上体育课呢?”我回答:“我还想问你呢。”她微微一笑,“我要不折不扣地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呢!”说完,她摇了摇手里的书,接着说:“你能帮我向体育老师请一个假吗?”我爽快地回答:“当然可以!”一直到下课,她仍坚守在教室。我不禁为她的敬业精神而感动。如果是其他人,可能会放弃,可能会半途而废,但她却坚持了下来。
第二天,老师得知此事后,在课上公开表扬了她,同时批评了副班长。她站起来说:“老师,身为班长,帮助同学是我该做的,副班长只是偶尔犯错,合情合理,您就不要批评他了……”听了这些,我想:她不仅自己谦虚,而且懂得为他人考虑,我们平常都只会冷眼旁观,她竟能做出这样的举动。一股敬意在我心中油然而生……
她,真让我佩服!
第十二篇
我很佩服小明,大概是从认识他开始,无论是从学习才艺还是体育上他都比不过我,可他却是最活泼的,就像阳光一样耀眼和温暖。
从小学五年级开始,我就开始过着不问世事的隐居生活了,下课时他拿着皮筋首先冲出教室,两三下便组成了六八个人的跳皮筋团队,而我则静静地坐在座位上,被午后的倦意困扰着,时不时一阵豪迈的笑声冲入教室,真羡慕那么阳光的女孩,而我却如影子一般似乎永远只能跟在别人的身后。
那是一个炎热的夏日,老师说学校要举办足球比赛,果然他第1个踊跃参加,可没想到他居然让我也参加这种集体活动,早就不与我沾边了,可他却十分的热情,说道,嘿,书呆子还不出去走走吗?坐久了可是会腿麻的,我心里想其实我也有些想了解足球,便犹豫了一会儿,最后还是参加了。
我对足球是一无所知,小明他便教我,每当放学操场上一定会有他的身影,不知道经历了多少磕磕绊绊,有一次我还被飞来的足球砸中了脸,对球就开始有了一些阴影,可他却十分的不屑,全班第1名要知难而退,这可不像是你的作风呀。
时光似箭,岁月如梭,到了那个我们认为遥远的一次分别,毕业,天空忽然一蹶不振。整个脸都拉了下来,乌云密布,我们走着谁也没有说话,他哭了红了眼眶,像被雨打湿的茄子一样,我们终究是分别了,而分别是为了下一次更好的相遇,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充斥着花香,在体育馆上我又遇见了他,他还是一如既往的活泼霸气,小明你还好吗?是的,我还好,我们俩每次见面就是这种问候,然后再继续的快乐玩耍。
我真佩服小明的热情,勇气与活泼,让我感受到了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
第十三篇
他非常让我佩服,他长着连毛胡子、他总是要把自己的胡子刮的短短的,大大的嘴,细长的眼睛,他令人佩服,惹人喜欢、聪明、这个人就是我的爸爸。
记得六一儿童节的那一天,卢老师领我们在南湖公园举行了‘亲子活动’大赛!我和爸爸都参加比赛,第一项游戏,就把二个人的腿绑起来,一起跑到终点,比赛开始!我们最后和程美淇家打成了平手,一对一,因为我们和程美琪都是第一,所以我们在来一次,一声开始,我们一定要拿冠军!结果爸爸的脚崴了,最后拿了第二名。爸爸的腿上长出了一个大包!不过爸爸还是微笑着说:“没事!”爸爸走路都有一些困难,头上满头大汗接下来的比赛爸爸还是坚持的完成了,不但完成了,还每次都获奖。
我的爸爸不仅勇敢还很好学呢!有一次我们去饭店,爸爸给我点了一盘石锅拌饭,爸爸把石锅拌饭左看看右看看,把食料都记住了。一天,我想吃石锅拌饭,爸爸说:“上次我都记住了,我给你做!”爸爸真的把所有材料都记住了,三七二十一就做好了,我尝了一口。“天啊!”比饭店做的都好吃!
我的爸爸可真是勇敢、聪明好学呀!我真佩服我的爸爸呀!我也要向他学习,做一个勤学善思的好学生!
第十四篇
她是一个温柔贤淑的人,圆圆的小脸蛋显出她最善良的一面。她黑黑的头发梳理得顺顺的,脸上还有两颗大大的眼睛,加上了一副透明的眼镜。看上去懵懂无知的她总是那么可爱,爱穿红色羽绒服和蓝色小外衣的她显出了她的美丽。由此可知,她很喜欢蓝色和红色。可她家里并不是很有钱,她的爸爸为了赚钱,整天出门在外。妈妈还怀着她未出生的弟弟或者妹妹。还要坚持每天在街上摆摊子。
她虽然只有十岁的年头,可她很懂事。她知道爸爸妈妈为了赚钱养家很辛。她于是每天都与妈妈去摆摊子,她知道每天虽然卖不了多少钱,可她也能在妈妈无聊的时候与妈妈聊聊天。在妈妈口渴时能端端开水。
身为她的邻居,我何尝不关心关心她,别人家的孩子童年乐趣十足。而她却只能默默的说着自己没事。和妈妈在一起也是她的童年。她有妈妈就满足了。身为她同龄的我,也觉得自己还不如她了,亏我还大了她两岁。还没有她那颗坚强的心和坚强的意志强。
这样的人何不让人佩服呢!她的懂事,善良,坚心,有哪一样不比我强。这样善良的人,我不得不佩服她。
第十五篇
我最佩服的人,她就是董贝宁了,只要她一拿起书本,就很难把她从书本里拉出来了。
董贝宁身材不高,扎着马尾辫,戴着一副眼镜,别人一看就觉得像一个小书迷。她早上一来到教室里就开始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中午,里拿的还是书。下课时,她仍然把课桌里的书拿了出来,像别人给了他糖似的。晚上,她在睡觉前又看了一会儿的书,在睡觉的时候他仍然爱不释手的抱着书。
董贝宁这回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还记得有一次,我们全班都出去课外活动了,只有董贝宁一个人还在教室里面,她还在看书。突然,谭一诺走进了教室,来到董贝宁面前,说;“董贝,我们出去玩踢毽子吧?”董贝宁没有回答,谭一诺想她又到了书中了,便伸出双手抓住她的双臂,摇了几下,董贝宁才回过神来,说:“干什么啊。”谭一诺说真拿你没办法,我说‘我们出去玩踢毽子,好不好?”董贝宁说:“不,我要在教室看书。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的阶梯。要多看有益的书。”谭一诺只好走出教室了。
董贝宁看书的速度很快。还记得这个星期一,我用了好几天才看完的一本书,拿到学校里借给别人看,终于轮到了董贝宁,我想:不知道董贝宁几天才看完呢?董贝宁一拿到书就开始看了,第三天早上到了,董贝宁来到我面前说:“我看完了,还给你。”我不敢相信,这么快。
这就是我们班的阅读之星——董贝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