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 > 短篇小学二年级作文

短篇小学二年级作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4-06-16 18:24:57
短篇小学二年级作文
时间:2024-06-16 18:24:57   小编:

这篇短篇小学二年级作文主要讲述了一个小女孩去农村看望外婆,和外婆一起去田间地头玩耍的故事。通过亲身经历,小女孩了解到了农村的生活和自然界的美好。同时,她也学会了珍惜和感恩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这篇作文充满童趣,语言简洁生动,是一篇优秀的小学生作文。

第一篇

第一次接触到欧亨利的小说是在课本上,那篇《最后一片常春藤叶》实在令人难以忘怀。意料之外却又情理之中的温馨结局,合上书本,我的眼角湿润了,心房温暖了。此后,我便爱上了他的小说。欧亨利在他的作品中倾注了自我的一片苦心、一片真情。他的故事中有社会的弊端与不公,也有富人的阴险与狡诈,从多个侧面揭露了社会的黑暗面,鞭挞了人间的不平事。他的作品中更有普通人的辛酸与无奈、呼唤与抗争,也有小人物的善良与真诚、友谊与感情,字里行间表现出他对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普通人的同情和理解。

生活真是作弄人!读完《麦琪的礼物》我不禁发出感慨。麦琪卖掉长发,为丈夫买了一条表链;而丈夫却卖了金表,只为换来一把配得上妻子秀发的梳子。精心准备的礼物无了“用武之地”,真是傻得可爱的人儿啊!贫寒夫妻之间发生的搞笑故事,让读者既遗憾又宽慰。这就是欧亨利的魔法,难怪他的作品被称之为“带笑的眼泪”。完美的感情总让人得到安慰,哪怕生活的担子再沉,肩上也会充满力量。在生活中,不会风平浪静,我们难免会遇到坎坷,自我学会应对最重要,但同时他人的关爱和鼓励对我们战胜困境也十分重要。所以,多关怀身边人吧,用真诚的雨露,体贴的和风,宽厚的土壤,善意的阳光去培植和呵护友情、亲情和感情的花朵,使之绚烂,芬芳你的生活!

平凡的人也能伟岸。其貌不扬又臭脾气的老贝尔曼,是位失意的画家。平常生活中,他显得粗鲁又固执。然而,当邻居琼西患病奄奄一息,等待与最后一片常青藤叶一齐飘陨时,他却在一个风雨之夜,在墙壁上完成了其毕生最杰出的作品――一片永不飘落的常青藤叶。琼西获得了生的勇气,而老贝尔曼却患上伤寒去世了。结局又是那番峰回路转,带着几分伤感意味。画家老贝尔曼的形象一瞬间高大起来。小说是虚构的,但它却是真实生活的写照。我们身边就有小说中平凡但却伟岸的人在。舟曲的特大泥石流灾害中,涌现了一大批平民英雄,他们无私、英勇,让人敬仰。

欧亨利的小说就像一座耸入云端的高山,它割断了昏晓,让善与恶、美与丑鲜明比较。每每遇到让我感动或气愤的事情,我都会翻开欧亨利的小说,那强有力的文字魔法,使我不禁微笑着落下泪来。

第二篇

冬天到了,兔妈妈准备给心爱的兔宝宝买件大衣,她带着宝宝来到服装店。

推开大门,各种各样的服装应有尽有。“妈妈,快来!”随着宝宝的叫声,兔妈妈眼前一亮:好漂亮的一件短大衣!大红的绒布上盛开着一朵朵金黄色的玫瑰花,在绿叶的衬托下,显得格外鲜艳。

售货员鹿小姐走过来,她指着大衣说:“这是用彩色棉做成的新产品。”“彩色棉,没听说过!”兔妈妈咧着三瓣嘴说:“棉花只有白颜色,哪有什么彩色棉呢?”鹿小姐笑着说:“是的,以前的棉花只有白颜色,要想变成五颜六色的花布,就必须经过染色,那样的花布不但容易掉色,在制造过程中还会污染环境。”“对!我有件黑大衣就特别爱掉色!”兔妈妈忙点头说。

“彩色棉就不掉色!”鹿小姐接着介绍:“科学家为了解决染色的问题,他们培育出了彩色棉,彩色棉运到工厂不用染色就能织出五颜六色的花布,可受大家欢迎了。并且,这种花布在制造过程种不污染环境,也不会掉色,还不会损伤皮肤,最适合给孩子们做衣服了。”

“我就买这种大衣吧!”心急的兔妈妈打断了鹿小姐的介绍。“行!我马上给宝宝挑一件。”鹿小姐利索地拿到了大衣,宝宝一试:哟!不肥不瘦,不长不短,正合适。“谢谢鹿小姐!”兔宝宝高兴极了,对着镜子一照:一只可爱的小白兔正对着它笑呢!

第三篇

这本书里面记录了美国著名短篇小说作家杰克伦敦的短篇小说,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最后一篇《强者的力量》,讲述的是逐鹿、黄头、畏黑三人的爷爷讲述的远古时代的故事,以前的人如何发展,进步,最后海之谷又因为什么而沦陷。虽然表面上是以前人们的生存故事,但是暗地里却是表达了一种极为强烈的社会歧视,奴隶社会,帝王主义感,讽刺了现代丑陋的社会形象。社会向前发展,每个人的思想各不相同,但正是他们不同的思想也才能促进我们人类的进步!美好的世界需要每一个人都团结起来,共同去创造。

杰克伦敦写过的最经典的小说便是《热爱生命》,讲的是一个男人被同伴抛弃,但是他却并没有因此放弃求生的欲望,还是一个坚强的心,最后终于得以在山谷中得救,而他的同伴比尔反而却被饿狼杀死的故事。

告诉了我们:在成长的道路上,有时会失败气馁,有时会坎坷不顺。但只要我们热爱生命,热爱生活,我们就能用坚强的意志和勇敢的精神去战胜一切!

第四篇

打开第一页,你便会被欧·亨利,这样一位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之一的细腻的文字所吸引,又会被他那辛辣讽刺的描述所折服。欧·亨利将社会上那些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的“上流人物”,“得意之徒”们的丑恶行径揭露无遗。透过他们的种种表现,形象逼真,不拘一格地向读者展现了“礼貌社会”的黑暗与滑稽本质,弱肉强食与天良丧尽的现实,并喻示在金钱万能,唯利是图的生存环境中,人性的异化和畸变。

然而在众多对丑恶人性的描述之中,也不乏许多使人肃然起敬的“小人物”,让人对荒诞,滑稽的故事漠然一笑之后,感慨万千。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位感恩节的绅士》这篇文章,它让我真正领略到了人性的魅力。

故事讲了两位美国绅士——其中一人根本不能称之为绅士,他只能说是一个常年受饥饿折磨的穷人。在他们之间有个奇怪的约定——每年感恩节,穷人便会坐在联邦广场喷水池对面人行道旁边东入口右面的第三条长凳上,等待着老绅士的到来。老绅士来了之后,会带这位饥肠辘辘的穷人饱餐一顿。这就是他们之间神圣的约定。对老绅士而言,一顿饭钱简直微不足道,但是,他却从其中找到了助人的乐趣。而穷人的目的也并不完全是在于那顿丰盛的饭菜,更重要的是能使一位老人如自我所愿。

这个传统延续了九年之久,第十年的感恩节,穷人照惯例走在去约会地点的路上。可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半路上,穷人被一幢住宅的管家请进了门,并能够享受一顿丰盛的大餐。原先住宅的主人——两位老太太,也有一个奇怪的传统——在正午把第一个饥饿的路人请进门,让他大吃大喝,饱餐一顿。但正因为穷人正在饱餐之时,他忘了和老绅士的约定。但穷人仍然去负约了,还装出很饿的样貌狼吞虎咽起来。尽管穷人那时只剩下挪动身子和呼吸的力气。穷人吃饭后,老绅士付了账,两人便到了别。

故事的结局是——两人在回家的路上都晕了过去,被送进了医院。穷人是因为吃得太撑,几乎撑破了胃,而老绅士,一位在前些日子还家财万贯的富翁则是因为三天三夜没有吃东西,身体脱虚,而在路上倒了下来。

读这篇文章就好像是在嚼一只橄榄,甜味中带了一丝酸涩,让人在漠然一笑之后,思索良久。

文中的主人公,充其量但是是两个“小人物”,然而反映初等推己及人,相濡以沫的人性魅力却是那些“大人物”,“权贵们”所无法匹敌的。

那位绅士身上散发着诚信的光芒,而那个穷人,尽管吃不饱穿不暖,没有受什么教育,但是他比任何受过良好教育的“权贵”都充满魅力——那是人性的魅力,也许这很可笑,但是却是不是多么伟大,多么令人钦佩。不求活得轰轰烈烈,但求真真实实,充满好处,有所追求!

欧·亨利的作品就是这样一个人性的舞台,各种人性的善恶美丑都会在那里展现得淋漓尽致。但欧·亨利的作品更多的是教会了我懂得了我们要去关爱别人,这样别人才会爱我们,正是有了爱,人与人之间才会相互理解,人与人之间才有温情。人与动物之间也是因为有了爱,动物才会信任人类,不伤害人类,与人类和平相处。爱的力量真的是很伟大的,有一首歌里面就唱到了: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完美的人间。

第五篇

《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读后感600字

《麦琪的礼物》的爱

热闹的圣诞节,一对贫穷而又幸福的夫妻。他们为了送给对方一个最好的礼物,妻子德拉卖掉了漂亮长头发,给丈夫吉姆买了金表的表链。吉姆却卖掉了金表为妻子买了一套梳子。两人相视,便互相了解了心意,温暖的节日依旧。

他们互相为对方牺牲,他们的爱,充斥着浓情与温暖。

……

这只是一些爱的碎片,还有很多很多的爱的故事上演着,作者欧·亨利用精湛的技巧,为主人公惨白的爱添上一抹柔和的粉红色。不管是怎样的故事,热情、矜持、荒唐...故事中都牵挂着爱的影子,温暖你我的心灵。即使故事中挂着幽蓝的哀伤,咧着嘴哭着也是微微笑着的。

我拥有一份特别的感情,这种感情,我不想与别人分享,我只想你会了解我的心意。我开始了解亲情、友情、爱情的幸福定义。对于爱的了解,我这个情窦初开的少女自然不敌前辈们的深刻。但是,我从欧·亨利小说中找到了单纯的爱,特别的爱。

欧·亨利的小说是独特的,它既没有莫泊桑的尖锐,也不似契科夫的悲惨,他的文章有一种特别的味道。像是嚼薄荷叶,一开始心里一阵麻麻的快感,再接着,薄荷清甜的味道便爬上全身,淡淡的喜悦,淡淡的忧伤,欢乐中带着淡淡的忧伤,连眼泪,都是挂着笑的。又像是久久萦绕不去的旋律,一直带给你别样的感受。这就是爱的感觉啊。

爱,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在欧·亨利的短篇小说中,正表现了一种别样的爱,它不仅仅局限于花好月圆的喜剧,也不似呼天抢地的悲剧。它就是一种淡淡的混杂着欢乐与忧伤的幸福

《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读后感600字

暑假中,我利用空闲的时间读了欧·亨利的短篇小说集,其中让我留下深刻的是《命运之路。这一系列,这是关于人与路的选择问题。

这篇文章所描述的是戴维为了他的诗人之路而离家,在一个叉路口时戴维共有了三种选择:向左的路,向右的路以及当中的路。每一条路都象征着一种不同的人生。我很喜欢这篇文章,我也从中读到了不少人生体验。下面就来说说我的感受吧!

写作文就如行路一样,有的人浩然正气,仰天长舒;有的人昂首阔步,气势凌人;有的人亦步亦趋,低声徐吟。但是不管她们怎样走,他们都要走在自己的路上!

是否记得轰动文坛的《赤兔之死》,我曾经读过这篇文章,我真得很喜欢这样的文章。但是在这篇文章出来以后,所有的人都争先恐后的走到了反古的道路之上。每一个人都把我国几千年的历史运用上去,但是无奈之时,则是我国的几千年的历史都不够后人用作写作之力

例。其实别人的路不是我们可以学习的,所以我们不如开辟属于我们自己的的路吧!我们要记得:自己的路是来源于前人,而又不是拘泥于他们,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走出自己的辉煌。我们的作文也要走出自己的道路,做创新的人,不拘泥于前人。

有时候觉得人生总是走得很累,就如戴维一样,要选择岔口,立起

航向,每走一步,好要调整自己的步伐,走累时在休息的时间内,我们总忍不住回首看看人生路上属于自己的那一串脚印,然后与他人比比,有可能弯曲的你自己都不敢相信,有可能脚印浅的连你自己都不敢认同。头脑不免觉得又闷又热,眼前也甚是迷茫。那一句“道路该怎样走”扯得神经发酸,那么想想虽然在臭气熏天的垃圾里骄傲地说:“劳动就是美丽的,尽自己最大努力了就无悔”的叶辛防范,再念念那句“天空没有留下我的痕迹,但我飞过”此种话。

《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读后感600字

我认为至今为止有三位伟大的短篇小说大师,他们分别是来自法国的莫泊桑的巴尔扎克,还有来自美国的欧亨利。

其中我最喜欢得便是欧亨利短篇小说集,从初一到现在为止,我一共读了四遍。记得读第一遍时,感觉真的是味同嚼蜡,苦涩难懂,只读一点就止步了,后来又仔细的读了几遍,读的遍数越多,就感觉这本书变的有趣了。

我也从文中体味到了作者对世界的感情与对周围世人的不解,我读了之后最大的感受就是:作为一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你就对他人对社会有一份责任,这份责任不是他人强加给你的,而是自己应该承担的。

我想在真实生活里他也是同他的作品集里的大多数正面人物一样,具有相同的品德,且我认为他的人生目标并不象世人所说的那样肤浅,我相信他不是那种人,再他的作品里,我看出他还是对世界和生活充满希望的。但是他却好象并不希望将这种感情表现出来,至于这其中的原因,我就不得而知了。

他的小说虽然短小,但是如若细读起来却意味深长,并且一些常常被人遗忘的词语中其实暗藏着作品对其的深刻的评价,虽然我水平有限但是仍然能丛中窥其一二,作品可以说是一个作家的思想结晶,这一点在他的身上得到了集中的体现,他一生所著的作品虽然称不上很多。但却都可以称的上是精华之物。

对于他的作品内容我只能说说我读了之后的感受,那就是“粗(初)读苦涩,细读甘甜。”现在的我因为水平的关系,还不敢于其作品枉下自己的评论,这样是对大师的不敬。

最后,我希望大家都去读一读这部小说,如果你细细研读的话,你就会同我一样品味到其中的乐趣。

第六篇

“我是为面包而写作的。”欧·亨利说。虽然欧·亨利是个著名的作家,但是他的生活依然拮据。也许正是因为这样,欧·亨利常常关注社会底层小人物的命运,了解他们悲惨无援的处境和苦恼孤寂的心态。贫困算什么?悲惨算什么?苦恼算什么?他们依旧幸福,因为他们拥有比财富更珍贵的——爱。

《麦琪的礼物》,让我真正体会到爱能够超越自我最珍惜的东西。圣诞节来临,德拉为了给丈夫杰姆买个表链配他最爱的金表,剪掉自我最心爱的犹如瀑布般美丽的长发,卖了20元替杰姆买了表链。杰姆为了给妻子德拉买套梳子梳她美丽的长发,当掉了自我最心爱的金表,替德拉买了套梳子。当杰姆和德拉互换礼物时,彼此都惊呆了。梳子无法再梳美丽的长发了,表链也无法再配闪亮的金表了,但是这时的他们是最幸福的,因为他们在分享甜蜜的感情。也许这是一个内含点点遗憾的故事,可无不透露点点的感动呢?

《爱的牺牲》让我真正体会到爱能够超越自我最钟爱的事业。一对追逐艺术的年青艺术家夫妇,背井离乡到纽约去深造,却因家境贫困难以施展报复。于是妻子为了生计中断学琴去教音乐,丈夫停止学画而去中央公园一边画画一边出售成品画作。两人虽然中断了学业,却都没有离开艺术。然而,一齐偶然的事故让事情的真相暴露出来。原先,妻子并没有“教音乐”,而是为了丈夫能够“卖画”在洗衣坊烫衬衣;丈夫并没有“速写卖画”而是为了妻子能够“教音乐”在洗衣坊做烧火工。虽然同在一个洗衣坊,但是妻子在二楼,丈夫在一楼,所以他们一向没有见过面。这样,他们为了对方不放下艺术,制造一个美丽的谎言。严酷的生活虽然使他们都放下了最钟爱的艺术事业,但他们的爱却感人至深。

读这两篇小说好像是在嚼一只橄榄,甜味中带一丝酸涩,这也是欧·亨利小说的杯具艺术感。并且这两篇小说都有出人意料的结局,但又在情理之中,贴合生活实际,从而造成独特的艺术魅力,这就是著名的“欧·亨利结尾”。

罗曼·罗兰说过:“感情,当它作自我牺牲的时候才是人生最宝贵的”。所以这两部小说中的主人公都收获了人生最宝贵的感情。欧·亨利的小说也让我们看清楚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人与人之间的自私、冷漠,上层贵族阶级的人们被金钱、利益冲昏了头脑,没有权利去感受爱。爱只有在社会底层小人物身上才能闪现。

爱能够超越一切,这是欧·亨利小说所倡导的。欧·亨利渴望冲破黑暗,但却无能为力,因而造就了他不朽的篇章,也带给我们此刻人更多的对人性、良知、善恶的思索。

第七篇

今天我读完了《莫泊桑短篇小说选》, 一听到这个书名,我们就知道作者是莫泊桑,下面我先来介绍一下他。 莫泊桑(1850—1893),19世纪后半期法国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与契柯夫和欧亨利并列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对后世产生极大影响,被誉为“短篇小说之王”。他的毕业院校是:巴黎大学法学院。他的代表作品有:《漂亮朋友》、《羊脂球》、《项链》、《我的叔叔于勒》。 在这本书里面我最感兴趣而且印象最深的是《项链》,讲的是教育部一个小科员的妻子玛蒂尔德,她喜欢打扮长得也很漂亮,但是虚荣心很重,为了去参加丈夫部里的聚会,用丈夫攒了好久准备买猎枪的四百法郎买了一套衣服,还向自己的朋友借了条钻石项链。在宴会上玛蒂尔德出尽了风头,玩的兴高采烈、忘乎所以,可是没想到回家之后竟然发现项链丢了!为了避免朋友责怪,她和丈夫借了别人很多很多钱,买了一条相似的项链还给了朋友。以后的很多年,玛蒂尔德和丈夫省吃俭用,含辛茹苦,才把借的债还清。但是这时的玛蒂尔德已经变成了一个贫苦人家的妇人:头发乱蓬蓬、歪系着裙子、一双手粗糙通红,说话粗声粗气。以至于十年后又遇到自己那个朋友的时候,朋友竟然认不出她来了!在谈话中才知道,原来她朋友借给她的是一条假钻石项链!多么悲催啊!十年的光阴就为一条假钻石项链!我觉得这一切都是虚荣心作怪,才会导致这样的下场。所以我们千万不能有虚荣心。如果玛蒂尔德一开始不是那么爱慕虚荣,而是一个朴实无华的女人,那么结局还会是这样的吗?不过经过十年磨难后的玛蒂尔德,想必已经彻底把虚荣抛到了脑后,这对她来说可能也是件好事吧!我们也应该从中吸取教训,以后踏踏实实做人,不图名利,不图钱财,不能虚荣。 这本书里面还有很多好看的故事,大家一定要找来看看哦。

第八篇

《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是我的作文老师向我推荐的,说我们可以学习欧·亨利的写作手法,于是,我就买下了这本书,这本书选自了欧·亨利的42篇小说。欧·亨利认为生活中充满了意料不到的事情,所以他的小说中总有一个令读者意料不到的结尾。如在《麦琪的礼物》中的一对年轻夫妇,为了互送圣诞礼物互表爱心,妻子卖掉了引以为豪的一头棕色头发,为丈夫买了一条表链,不料丈夫却卖掉了祖传的金表,买来一套精美的梳子来打扮妻子那已不复存在的美发。两个人礼物都没派上用场,但这对贫贱的夫妻的恩爱却弥足珍贵。又如《红毛酋长的赎金》里的绑匪非但没有捞到赎金,反而倒贴了二百五十元。因为他们的对手是镇上“很有地位”的人。

读了这本书,我能感受到欧·亨利用幽默的笔调,包含着同情的心写这些小人物生活中的不幸。同时,我也了解了欧·亨利这个人物,他被誉为“美国的莫泊桑”,他的小说最出色的部分是有一个出人意料的结尾,在美国文学界径称之为“欧·亨利式的结尾”。

《欧·亨利短篇小说选》这本书教会了我社会上的一些人情是非,开阔了我的眼界。

第九篇

翻开《莫泊桑的短篇小说精选》,如同穿越过重重的时光隧道,来到19世纪的法国,置身于那个动荡不安的特殊时代。

短篇小说《钓鱼》就诞生在此时,这是一篇艺术的杰作,又是法国当时社会真实的写照。一字字、一句句越过那些章节,我仿佛又来到当初的现场,耳畔似乎还响彻着普法战争的炮声,呼吸之间又闻到那些浓重的硝烟味道。甚至连心跳也跟着一起在加速度。

《钓鱼》是莫泊桑众多小说中的一篇,三四页纸的内容,不长却依然引人入胜,因为故事的情节平中出奇,扣人心弦。文章通篇闪耀着爱国主义的神圣光芒。故事主人翁那种不屈不挠的倔强个性令人敬重。

小说人物结构并不复杂,总共两个中心人物,一个是修理钟表为生的“莫利斯先生”,另一个是罗利圣母院街针线杂货店的老板“萨瓦热哀先生”。故事围绕“钓鱼”层层展开,两个法国“钓鱼迷”从生到死的经历只不过短短数小时而已,为了“钓鱼”这个爱好而断送了自己的性命,缘于追求人生的乐趣,两人费尽周折冒险来到普鲁士士兵驻扎的边界地带,列险垂钓,正当渔获颇丰、渐入佳境之时,身后普鲁士官兵的枪头已悄悄瞄准了他们。普鲁士人要求:只要说出法国人的口令,就可以放他们一条生路,否则只能被枪毙。在无情的考验面前,生死只在一念间,但怀著对祖国的热爱,对国家、民族的忠诚,宁死不说出口令成了两人一致的选择。

书中一段关于“莫利斯”心理场景的描写读来令人心碎,“一道日光使得那一堆还在跳动的鱼闪出反光。于是一阵悲伤让他心酸了,尽管极力镇定自己,眼眶里已经满是眼泪。”于是,十二支枪的枪声响后,两人的尸体被系上重物扔入河中,平静的河水散出圈圈涟漪,久久无法平复,似在发出无声的抗议,抨击那些罪恶的行径。

战争带给人们的永远只能是创伤,世界呼唤和平,饱经战乱之苦的人民,再也不愿重新经历那般彻骨的苦楚。愿蔚蓝的天宇永远飞翔着美丽的白鸽!

莫泊桑素来以短篇小说见长,因其独特的领域建树,人们把“世界短篇小说之王”的桂冠给了这位伟大的作家,《莫泊桑的短篇小说精选》收录了著名的【羊脂球】、【项链】、【我的叔叔于勒】等名篇,【钓鱼】只是璀璨明珠中耀眼的一颗,

在他笔下,社会万相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展现。

第十篇

中学生短篇小说2000字

之一

嘲笑声如被点燃的荆棘,她必须从这片燃烧的荆棘当中穿过去。西嘉心想。

心中升起一丝怯意,西嘉在走下讲台的时候绊倒了,以一种很难看的姿势跌坐在地上。

“顾西嘉,你笨到连路都不会走啦?”有人尖刻地嚷嚷起来。

哄笑声更加汹涌了。老师出面维持课堂秩序,可是当她的视线转到黑板上时,不禁无奈叹息,顾西嘉刚刚听写的二十个单词,竟然没有一个是拼对的!

只是死记硬背的东西而已,根本不存在学不会的问题,这孩子怕是学习态度有问题。“顾西嘉,回你的座位去。”老师和西嘉说话的声音不觉冷淡了很多。

西嘉低着头,差不多把背都驼了下来,踩着仓促的脚步回到自己的座位。十几岁的女孩子,羞耻感最强了。

好不容易熬到下课,西嘉站起来,背后忽然又是“轰”的一阵笑声,他们仍在笑话她刚刚默写单词时的白痴表现吗?

顾西嘉一点都不知道,这次别人笑她,是因为她的背后被人贴上了一张a4复习纸,上头用黑色的马克笔写着“pig”。

之二

顾西嘉家境很好,据说她是托了关系又交了昂贵的择校费,才上了这所著名中学。

班上不少同学从小学时就是一个学校的,升初中后很自然地形成各自的小群体。

沉静木讷的西嘉哪个群体也打不进去。其实,最初大多数人对容貌恬静的西嘉还是抱有好感的,直到西嘉层出不穷地做出了一些只能用“白痴”来评价的事情。

她第一次摸底考就考出倒数第一的成绩;语文课背诵课文的时候,哪怕是最简单的段落也背得七零八落,理科也相当差劲。她的脑子里好像布满了生锈的零件,根本没法好好运作。

同学们开始对顾西嘉感到不屑。

除了坐在西嘉后面的丁诚。

丁诚有一双看上去特别聪明的黑眼睛,他也确实非常聪明,入校没多久就已经是众所皆之的佼佼者。功课好、体育好、会拉大提琴,自从他在迎新晚会上作为新生代表上台表演了一曲舒曼的《梦幻曲》、赢得无比热烈的掌声之后,他的名字瞬间火了。更难得的是,他的性格非常好,沉稳随和,简直不像十多岁大的孩子。因此,无论老师还是同学,都很喜欢丁诚。

这个虽然优秀但一点都不骄傲的男孩,是班里唯一愿意对顾西嘉和颜悦色的同学。

西嘉的笔袋掉在地上,他会主动帮她拣起来;课间去开水房打水,他会顺手带上西嘉的杯子;每逢下雨天,他会热心地问西嘉是否带了雨伞。

西嘉很喜欢这个好心又温柔的同学。她曾不止一次在写作业写累了的时候,在作业本上一笔一划地写下丁诚的名字。

西嘉背上粘着写有“pig”的字条走出学校的那天,她一直走到公交站台,才有路人提醒她背后的“玄机”。

西嘉红了红脸,脱下校服外套,取下那个已经背了几个钟头的耻辱,大写的英文单词“猪”。

“谁这么坏呀!”一个热心的年轻人在一旁打抱不平。

西嘉勉强笑了笑。她看了看手中的纸,并没有义愤填膺地把这张纸揉成一团丢进垃圾箱,反而小心地将纸折了两折,又折了两折,变成只有掌心大小,然后装进口袋。

虽然通过大写的英文字母很难判断到底是谁的字迹,但西嘉知道,这是丁诚写的。

之前丁诚帮她捡起的笔袋上被涂了强力胶;他帮忙打的热水喝起来味道总是怪怪的,显然悄悄加了别的“作料”。这些小动作,西嘉一直都知道。

西嘉还知道,她进入初中没多久便受到全体同学的排斥,跟丁诚在背后的推波助澜脱不了干系。

“花钱择校的富二代。”

“仗着家里有钱就以为自己可以为所欲为,差劲死了!”

“脑子不好,人品也不好。”

这些话其实都是从丁诚嘴里一点点流传出去的吧。

“今天在学校还好吗?”

“很好呀。”西嘉微笑着面对妈妈每天例行的问话。

真的很好呀,西嘉没骗人。因为白天所受的种种委屈,西嘉在回家这一路上都快忘光了。

她的记忆真的很差很差。所以丁诚一直以来针对她的种种阴险歹毒的作为,西嘉很快就抛诸脑后了。不是因为她有多么宽容大度,而是因为她真的记不住丁诚到底有多可恶,比如放在口袋里那张纸,等到明天早上一觉醒来,她肯定会彻底忘掉纸上用来羞辱她的英文单词是丁诚写的。西嘉已经习惯了自己的脑子像个漏斗,经历过的事情都像在高速行驶的车中看到的风景,一掠而过,只留下模糊的影子。

唯一深植在西嘉记忆里的,是很小很小很小时候的丁诚。瘦瘦黑黑的小脸,眼睛大而无助……

那个丁诚是西嘉怎么都不会忘记的,所以每次面对长大后的丁诚,西嘉总是百感交集。

之三

开学报到那天,丁诚差点儿没认出顾西嘉来,一直等到放学回家,丁诚翻出幼儿园的毕业照合影,才确认前面的人是她。合影里站在中央的那个小女孩笑得极其灿烂又极其霸道,细长却美丽的眼中绽放的光彩简直可以媲美宝石的光芒。

完美的鹅蛋脸,眼梢上吊的丹凤眼,精致的菱形嘴,小巧挺拔的鼻梁,长大后的顾西嘉和幼时相比,只是同比例放大了一些。如果说小时候的顾西嘉是个小美人的话,现在的顾西嘉仍旧是。只是,眼眸中的神采不见了,就像钻石忽然变成了玻璃。

丁诚还记得,小时候的顾西嘉相当聪明,老师要他们倒着数数,总是顾西嘉数得最快最多最准确,新教的儿歌或舞蹈也总是她第一个学会。

现在的顾西嘉却像大脑被人挖走了一大半。

十三岁的西嘉真的好像笨得无可救药了。手指被涂了强力胶的笔袋粘住,她却不会回头找他对质;她喝了他替她打的热水后不自觉地皱起眉头,显然尝出了其中的怪味,但下次他再提出帮她打水她竟然毫不抗拒。

“顾西嘉这个人呀,很有问题的。”一次他在别的同学面前这样诋毁她,她恰好路过,除非她是聋子,不然她没理由听不见,可是她却什么反应都没有,脸上甚至一直挂着淡淡的笑容。

上课铃声响起,老师走进教室,所有同学起身行礼,坐下时丁诚听见“哒”的一声轻响,什么东西从顾西嘉的口袋里掉出来了。丁诚伸手捡起来,是一张被折起的字条,一层层拆开后,丁诚看到了昨天他亲笔写的那个“pig”。

这个顾西嘉有什么毛病,这种东西不扔掉还小心地折好放进口袋里?等等,也许他低估她了,她故意留下这个,是想作为证据吧?

好不容易等到下课铃声响起,丁诚敲了敲顾西嘉的肩膀,西嘉转过头来。“你觉得你把这个交给老师,老师就会相信你对我的指控吗?真可笑。”丁诚一边靠近西嘉小声说,一边抖了抖那张字条。

“什么?”西嘉茫然地看着丁诚。

“这个呀!”丁诚拍了一下那张纸。如果顾西嘉是在演戏扮天真的话,那么她演技也未免太好了。

西嘉的视线在字条上那三个黑色的字母上缓缓掠过,“哦。”她像是终于想起了什么。“昨天好像是贴在我的背上的。”西嘉用不太确定的口吻说,“对了,你刚才说什么,说我要交给老师什么?”

跟老年痴呆症患者对话都没和顾西嘉对话这么费力吧?丁诚不屑地翻翻白眼。但同时,一个念头闪电般掠过丁诚的脑海。

“顾西嘉,你现在脑子没问题吧?”丁诚小心翼翼地发问。

“不是呀,有问题的。”西嘉非常直白地回答,就像个真正的白痴那样。

之四

丁诚早就发现西嘉的书包里总会放一个乐扣饭盒。上午两节课上完,十五分钟的休息时间,西嘉会把饭盒取出来,里面要么装着夹了肉松和小黄瓜条的紫菜卷,要么就是夹着剁碎的咸豇豆或甜甜的红豆沙的糯米饭团。如果坐在前排或后排的同学不嫌弃,西嘉会欣然和他们分享。但丁诚从来不会去吃西嘉的课间零食,他每次替她打水都会在里面撒点泥土什么的,他心虚。

“今天是什么馅的?”今天当西嘉打开饭盒问同桌要不要尝点的时候,丁诚已经率先伸出手去抓了一个饭团。

“呃……”西嘉露出费力思索的表情。

“啊,原来是甜豆沙。”丁诚咬开了饭团,向里面望了望,“很好吃呢!”

“真的吗?可是我太笨了,做来做去只会做这几样最简单的小食。”西嘉记不住太复杂的步骤,做到后面会混淆,结果通常都是灾难性的。做饭团什么的最简单了,只要把糯米煮好备用,馅子准备好备用,然后不停地捏和填充就好了。不过这样做的时候很充实很快乐,现在又听到有人夸赞她做的饭团好吃,她更是开心得眼睛都笑弯了。

看到西嘉的眼底忽然像被点起烟火般亮起异彩,就像电视里演的那种心思单纯的小白痴,为了一点夸奖就乐不可支,丁诚的心里忽然觉得很不是滋味。

他其实很讨厌顾西嘉,曾经他做梦都在谋划怎么向她报复。

丁诚很小的时候父母离异,妈妈去了外省,爸爸一个大男人潦潦草草地带着他。幼儿园检查卫生的老师每次都会数落丁诚,说他脸上有没擦干净的鼻涕,头发臭,指甲太长。丁诚羞愧得恨不得挖个洞藏起来。

“不要和他玩!说不定会染上虱子!”中气十足又清脆明亮的女孩子的声音。那就是小时候的顾西嘉,美丽聪慧、傲娇霸道。

报告丁诚午睡尿床的是她。

报告丁诚吃饭掉米的是她。

集体做游戏时故意把丁诚推开的是她。

……

当时丁诚觉得好委屈,他从来没做过对不起顾西嘉的事情呀,为什么她要这样针对他?

其实,有时候小孩子像小狗一样,喜欢以貌取人。顾西嘉对丁诚的所有厌恶都起因于他总是脏兮兮的模样。那时的顾西嘉真心认为,世界上再没有比丁诚更恶心的男孩子了。

最让丁诚难过的并不是顾西嘉对他的憎恶与欺负,而是他自己无法在心中积聚出同样多的憎恶去回应顾西嘉。

要怎么去讨厌这个总是香喷喷的小女孩呢?指甲总是剪得又干净又整齐,吃饭的时候有板有眼,不管玩什么游戏,姿态最灵巧的总是顾西嘉。

幼儿园拍毕业照那天,丁诚特意穿了一套一直没舍得穿过的衣服和裤子,因为没有下水洗过的缘故,新衣看上去虽然挺括,但贴在皮肤上又痒又痛。丁诚克制着自己不去抓挠。

虽然被挤到了队列的最角落,可是丁诚还是努力摆出最端正的姿态,亮出他认为最好看的笑容。拍完照后小朋友们一哄而散,丁诚鼓足莫大的勇气,悄悄向顾西嘉走近。他从后方拉了拉她连衣裙的背带,他希望在最后分别的时候能给顾西嘉留下一个整洁良好的形象,希望她能明白他其实没有那么糟糕。

顾西嘉转过头来,丁诚永远记得那一幕,她额前和鬓角的头发在空中划过好看的弧度,本来像涟漪一样浮现在脸上的笑容在看清他之后迅速转为厌恶。

“干什么呀!”顾西嘉没好气地冲丁诚嚷道。

丁诚觉得自己的心像是被人刺穿了、碾碎了。那一刻,他恨透了顾西嘉。这股强烈的恨意贯穿了他整个成长的年轮。

之五

丁诚从回忆中恍惚醒来,对面的西嘉正一脸笑容地望着他。没想到八年之后,两个人的处境好似调换了。

“只听‘哐当’一声,我的头顶被砸中了,我只记得那只从半空掉下来的花盆里种的是小小的仙人掌。”

西嘉向丁诚讲述了七岁时发生在她身上的那场意外。她就是从那一刻失去她的聪明和灵巧的。

后来西嘉照过无数次脑部ct,但没有哪位医生说得清西嘉到底伤到了哪里,他们只是说,人的脑部最复杂了。还有医生说西嘉当时精神上受到了太大的惊吓,后来她智力上的发育迟缓完全是心因性的。

总之莫衷一是,更别提达到什么有效的治疗效果了。

西嘉的父母试图找出将花盆丢下楼的罪魁祸首,但始终未果。这些年为了忧心女儿的身体,这对本来事业相当成功、意气风发的父母憔悴了很多。

“有时看到爸爸妈妈头上那星星点点的白发,我觉得这都是我的错。”西嘉这样说的时候,不禁红了眼眶。

就算亲眼见到,亲耳听到,丁诚还是不敢相信,过去那个傲娇刁蛮的小公主现在竟然懂得为别人着想,懂得自责,懂得内疚。

“虽然我现在记性变得好差,但小时候的事儿反而记得特别清楚。其实新生报到那天,我一看见丁诚你就立即认出来了。我记得我们幼儿园同班,我喜欢欺负你,曾经用美工剪刀剪破你的衣服,把沙坑里的沙子撒进你的眼睛,总之,都是不可原谅的事情。”西嘉的头越垂越低,声音也越来越小,“所以每次看见你我都觉得很抱歉,也不知道怎么和你说对不起才好。”

所以,每次丁诚偷偷搞那些恶作剧,诸如在她水杯里放脏东西什么的,她从来都默默忍受。“顾西嘉,这些我一点都不知道……”丁诚听见了自己哑哑的声音。

他不知道她的今非昔比,不知道她脑子受过严重的创伤,不知道她内心的转变。他竟然处心积虑地去报复这样一个连别人对她的恶意都记不住的可怜女孩。

西嘉又从乐扣饭盒里拿了一个豆沙饭团递给丁诚。丁诚接过去,吃的时候,他觉得口腔里一片苦涩,他知道,那是被他硬生生吞落的泪。

之六

“我长大想做脑科医生。”第二天在家吃早餐的时候,丁诚忽然停下来,双手抓着盛牛奶的马克杯。

他爸妈都露出惊讶的表情。丁诚七岁那年,也就是顾西嘉发生意外那年,他的妈妈回到家中,和爸爸复了婚,两人还合力做起生意,家境很快得到极大的改善。后来妈妈送丁诚去学大提琴,学游泳、跆拳道、围棋,竭力为他提供最好的学习环境,以弥补当年短暂地抛弃丁诚的愧疚。

总之,七岁那年,就像是丁诚和顾西嘉生命的拐点,此后西嘉的生活越来越糟,而丁诚的却越来越好。

他好像是从西嘉那里偷来的这些幸运一样!丁诚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冒出这种荒谬的念头。对于自己曾恶狠狠欺负过、因为脑袋受伤今非昔比的西嘉,丁诚的心中充满了说不出的内疚。

他继续用自言自语般的语气说下去:“要当世界上最厉害的脑外科大夫。”说完,他又若无其事吃起早餐。

其实想做脑科医生什么的,丁诚是想说给西嘉听的,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好意思,所以迟迟开不了口,后来想想西嘉记性那么差,就算说给她听,她也未必记得住。何必像喊口号似的喊出这句话呢,只要有心去践行就好了。

在学校里,丁诚照旧在课间帮西嘉打水,西嘉喝到嘴里仍是一股“怪味”,是白开水不该有的甜味,那是丁诚不动声色帮她加的袋装蜂蜜。

每天放学回到家,西嘉都会在书包里发现一叠笔记,是当日所有课程的课堂笔记,记录得非常详尽,重点部分都做了标识。那是丁诚特有的横平竖直、看上去既工整又有些强势的字迹。

甚至西嘉放学回家这一路上也有了陪伴,丁诚开始和她搭乘同一趟公交车。有一天西嘉忍不住问:“你搬家了吗?”丁诚没说话,公交车忽然一个急刹车,没有抓紧吊环的西嘉差点儿摔倒,丁诚一把拉住她。

很紧很紧地握住她的手。

其实——他从来都是喜欢她的呀,不管是小时候那个性格糟糕的西嘉,还是如今这个笨笨傻傻的西嘉。那是真正喜欢某个人的灵魂才会有的最纯粹的喜欢,就像喜欢春天的花朵、喜欢明媚的阳光。

丁诚在书上看到过一句话:一个人不懂得真正的友谊,不算真正地活过。无论过去用憎恨的方式,还是如今用呵护的方式,他都是希望自己的生命里拥有那份真正而纯粹的友谊。真正的友谊,应该就是像这样不离不弃相互扶持吧。

那天,丁诚一直没有松开西嘉的手,直到她到站。

也许西嘉明天就会忘记今天发生的一切,可是又有什么关系呢,他总会在她身边的。

支付宝账号:

第十一篇

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

有这么一个人写的小说,他篇幅不不长,但总能带给你长篇小说般绵长的美好回忆;有这么一个人写的小说,读去普通,却总能在结尾给你带来极大的震撼;有这么一个人写的小说,他没有侦探小说的神秘,没有塑造显赫的大人物,但他笔下的每一个普通的小人物都让我们在含泪的阅读中绽放温暖的微笑……他就是欧亨利和他的短篇小说。

初识欧亨利还是在小学六年级,语文书最后的选学课文中有一篇叫做《一件运动衫》的小说,文笔朴实,但读完后,那只昂头的麋鹿便在我的脑海里深深扎根了。

于是,阅读欧亨利一发不可收拾。

在欧亨利的短篇小说《最后一片叶子》中,我知道了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片树叶可以永远翠绿不会凋零,那是伟大却极其贫穷的画家贝尔曼用生命的画笔描画的,这永不凋零的常春藤叶唤起了琼西生的欲望;

在欧亨利的短篇小说《麦琪的礼物》中,我知道了原来有一种付出是可以割舍自我的:德拉为了给丈夫的金表配上一副精巧的表链,忍痛卖掉一头美丽的长发,那是“像一股褐色的小瀑布奔泻闪亮的长发”;同时,丈夫吉姆为了给妻子的美丽长发配上爱慕已久的玳瑁发梳卖掉了三代祖传的金表。只求付出的爱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谁能说这对穷夫妻不是度过了最为幸福的圣诞节呢?

在欧亨利的短篇小说《两位感恩节的绅士》中,我知道有一种承诺是可以用生命捍卫的。没落的财主尽管自己也食不果腹,但他依然铭记每年在感恩节要让一个流浪汉饱餐一顿,结果自己却饿晕了;而穷光蛋为了感谢财主的恩赐,尽管自己已经受施舍填饱肚子,但还是大快朵颐了财主的美餐以致胀破了肚子……

有人说,欧亨利的小说,最吸引人的是他的出其不意的结尾,正因为这样的结尾,所以被称作“欧亨利式结尾”。说实话,起初我也被小说的结尾深深吸引,因为他总是在你认定了结局时出其不意地给你惊喜。但在我一次又一次阅读他朴实但精致,雷同却神秘的故事后,我想我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如此震撼了,这份震撼恰恰来自欧亨利笔下那群贫穷、卑微的小人物,他们个个充满爱心、充满毅力,就这样温暖而坚定地走进读者的心灵。

俗语说,有钱能使鬼推磨!欧亨利告诉我们,金钱不是万能的,真正打动人心的恰恰是你的心灵。一个纯洁高尚的灵魂,即使他衣不蔽体,即使她食不果腹,他也依然是我们心中的巨人。

第十二篇

我认为至今为止有三位伟大的短篇小说大师,他们分别是来自法国的莫泊桑的巴尔扎克,还有来自美国的欧亨利。

其中我最喜欢得便是欧亨利短篇小说集,从初一到此刻为止,我一共读了四遍。记得读第一遍时,感觉真的是味同嚼蜡,苦涩难懂,只读一点就止步了,之后又仔细的读了几遍,读的遍数越多,就感觉这本书变的搞笑了。

我也从文中体味到了作者对世界的感情与对周围世人的不解,我读了之后最大的感受就是:作为一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你就对他人对社会有一份职责,这份职责不是他人强加给你的,而是自我就应承担的。

我想在真实生活里他也是同他的作品集里的大多数正面人物一样,具有相同的品德,且我认为他的人生目标并不象世人所说的那样肤浅,我相信他不是那种人,再他的作品里,我看出他还是对世界和生活充满期望的。但是他却好象并不期望将这种感情表现出来,至于这其中的原因,我就不得而知了。

他的小说虽然短小,但是如若细读起来却意味深长,并且一些常常被人遗忘的词语中其实暗藏着作品对其的深刻的评价,虽然我水平有限但是仍然能丛中窥其一二,作品能够说是一个作家的思想结晶,这一点在他的身上得到了集中的体现,他一生所著的作品虽然称不上很多。但却都能够称的上是精华之物。

对于他的作品资料我只能说说我读了之后的感受,那就是“粗(初)读苦涩,细读甘甜。”此刻的我因为水平的关系,还不敢于其作品枉下自我的评论,这样是对大师的不敬。

最后,我期望大家都去读一读这部小说,如果你细细研读的话,你就会同我一样品味到其中的乐趣。

第十三篇

小狗乖乖平时住在学校的宿舍里。一天,乖乖的妈妈生病了。乖乖知道了,马上回家看望妈妈。

到了半路,乖乖发现他穿的鞋不是一双,便回去换一双鞋。到了宿舍一看,怎么宿舍里剩的鞋子也不是同一双?乖乖发愁了。突然,他一拍脑瓜想起来了,他把脚上的鞋脱下来,拿了其中的一只蓝色的鞋子和宿舍里的另一只相同的鞋子穿在了脚上。可是刚一出宿舍门就发现该穿在左脚上的鞋穿在右脚上了,该穿在右脚上的鞋穿在左脚上了。他又慌慌张张地把鞋换过来穿上了。

到了楼下,乖乖发现没带自行车的钥匙,他匆匆跑回楼上取了车钥匙,急忙骑上车赶回家去。

回到家已经是晚上了。为了回家却用了一天的时间,而且连中午饭都没吃上。“小狗乖乖”这个名字真应该改成“粗心狗”才对。

第十四篇

这本书里面写的是法国莫泊桑生平写出的短篇小说,里面我比较感兴趣的是羊脂球,讲述了在法国普鲁士战争时期,普鲁士军队占据了法国鲁昂,在法国鲁昂,有十个人准备离开鲁昂前往勒阿弗尔港口。但是他们在前进的途中,遇到了一名普鲁士军官的阻拦,停留在一间小旅馆里。他们能够获得通行的条件只有一个,那就是让那位人称羊脂球的可怜的于是和军官共度一晚。

在这个故事里,我们看到的不只是她卑微的出身,而是她的热情,善良与正义,是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而那些连祖国都不爱的人,是什么也不会爱的。

在莫泊桑陛下,我看到了他对贵族们丑恶品德的批判,看到了他对小资产阶级们爱慕虚荣的讽刺,看到了他对资产阶级腐化,拜金主义的鄙视,看到了他对穷苦人民悲惨命运的同情,对劳动人民优秀品德的歌颂,以及他坚定的爱国之心!

第十五篇

狼王的儿子

发件人:残羽

天空很净,只有一轮银月孤独的挂在空中。森里与山脉的交界处一群青狼半身倾斜,双眼盯着那轮银月。不知作些甚么。许久,为首的一只体态壮硕的银狼,朝着天空啸了一声....

它是狼王的儿子,所以天生不免就有些孤傲,甚至经隐隐约约有些上位者的气质。自从它降生到这片大陆。它好像甚么都不用愁,不用像其他狼一般,在外面与肉食动物捕食,不用为自己的食物担忧。

因为每次在它饿了的时候,狼王的那帮手下和兄弟争着抢着给它送好吃的并且也没有狼惹它,应该说是不敢,因为它是狼王的儿子。

这年冬天,大雪好像被攒了几年一样,雪下的很大,整片森林变得白皑皑的,好似银树一般,大地被雪厚厚的覆盖了,不见一丝生机。狼群的食物开始变得紧缺,甚至已经不够整个狼族吃。

一条年老的狼建议去外面捕食,否则的话,那些小狼会死,狼族的希望就会再次蹦灭,狼王别无办法,只好允诺,一群黑压压的狼开始静悄悄的出现在山里,四脚踏在雪上发出“哧哧”的声音,留下了一层隐隐可见的脚印,在一片漆白的环境下。它们的踪迹还是暴露了。

生活在山里的猎人,已经连续几天没有捕捉住一只猎物,山顶上,为首的老猎人放下了望远镜,笑了笑,“这个冬天我们不愁没吃得了,拿上东西走。”“阿爸,找到猎物了吗?”一位皮肤黝黑的大汉摸了摸腰间的棍棒说道。为首的老猎人笑了笑,默默点点头”好,兄弟们准备好,走......

“咚”一声,一只灰白色的巨狼重力的摔在了半米宽的坑中,鲜血殷红了学弟,殷红了森林,这片山谷变得好似有了生机一般。“奥”尾后的狼朝着天空啸了一声,紧紧的聚在一起,不敢再动:

“哈哈,阿爸它们中陷阱了,赶紧杀“猎人们攥紧了手中的棍棒冲向了一只娇小的狼,一个横劈,那只狼无力的倒下了,紧接着,一个又一个。

那些狼起初呲牙咧嘴,后来渐渐开始恐惧,慢慢向后退,竟最后开始逃窜,它们早已忘了自己出来是为自己的后代争取活的希望,忘了它们是凶残的野兽,忘了只要它们聚在一起,那些猎人根本不值一提。可它们没有,只记得自己活下去才是王道,

山洞里,狼王的儿子听到了声音,跑了出去,不幸的是迎头的便是猎人追逐狼的场面”阿爸,看那只狼是纯白色的,给阿里做棉袄。准暖和,我去杀了它。“。”好,就知道疼你的阿里,去吧”皮肤黝黑的汉子盯着那只纯白色的狼—狼王的儿子,随后,摸了摸腰间的棍冲了上去。

狼王的儿子望着迎头而来的攻击,一个逃闪,避过了危机,可是那只后腿被劈中了,狼王的儿子啸了一声,不知是痛苦还是愤怒,因为它不敢相信,自己是狼王的儿子竟然敢有人伤它,一个猛扑,遮住了阳光,遮住了天空,可是被那猎人轻松的一划,狼被摔了下去,另外那条腿也劈折了。

它开始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不去同其他猎物捕杀历练。它拖着疼痛的后腿向前爬去,发出低沉的吼声。猎人没有跑。一副看戏的样子,手中的棍棒来回摇摆着。

狼王的儿子开始寻求帮助,令它更加愤怒的是。当初那些整天送好吃的,整天献媚的狼。此刻见了自己好像空气一般,飞快的跑了过去。它不敢相信,难道它们忘了自己可是狼王的儿子,对,狼王,它的父亲。只要找到它的父亲,谁也不敢惹它,但是它不知道的是狼王早已被猎人们捕杀了......

望着越来越近的棍子和四处逃窜的狼,它到死都不敢相信。因为自己是狼王的儿子.....那一棍迎了上去,它的毛皮做成了衣服。

后来山里又出现了一个狼王,狼王的儿子甚么也不愁,它饿的时候,狼王的兄弟自会给它送好吃的,也没狼敢惹他。因为它是狼王的儿子。

姓名:赵亚硕

年纪:高一

邮箱:

还剩页未读,是否继续阅读? 继续免费阅读

下载此文档

范文

Powered 2024 版权所有 ICP备666666号

付费下载
付费获得该文章下载权限
限时特价 2.00
原价:¥10.00
在线支付
付费复制
付费后即可复制文档
特价:2.00元 原价:10.00元
微信支付
x
提示:如无需复制,请不要长按屏幕影响阅读体验
付费下载
付费后即可下载文档
特价:2.00元 原价:10.00元
微信支付
x
付费下载
扫一扫微信支付
支付金额: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