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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筝这篇作文小学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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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筝这篇作文小学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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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筝是一种古老的玩具,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几千年前。风筝飞翔在蓝天白云间,给人们带来无限乐趣和快乐。在小学三年级的课堂上,我们学习了如何制作和放风筝,每个同学都争先恐后地展示自己的风筝。风筝不仅是一种玩具,更是一种传统文化的体现。

第一篇

我有一只风筝,

它是我的好朋友。

它有漂亮的外衣,

有大大的翅膀;

能飞很高,很高。

我总把我的愿望说给它听,

我希望,

天空永远湛蓝;

我希望,

草地一直柔软;

我希望,

全世界的小朋友都开心歌唱。

晚上,

我梦见,

自己变成了一只风筝,

穿着漂亮的外衣,

也能飞很高,很高,

带着我美好的愿望,

自由,快乐。

第二篇

厦门今天举办了一年一度的风筝节,一想到他我的脑中就浮现出无数风筝在天空中跳着美丽的舞蹈,有的在旋转,有的在翻滚,简直就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它,那就是美轮美奂。

这么美的景色我们当然不能辜负啦!我们立刻驾车前往。到了观音山,一只只风筝映入我的眼帘,它们有大有小,杂而不乱,就好像一场巨大的有秩序的宴会,宴会的每一位来宾都是形态各异,有的是一只强健有力的鲨鱼,有的是温柔可爱的小狗,有的是雄壮威猛的黑龙,有的是展翅高飞的大雁,可以说是美不胜收啊!

风筝节不仅有美景,还有让人热血沸腾的表演,风筝们在天上自由自在的翱翔,似一群活泼可爱的鸟儿,风筝在空中就好像在被遥控一样:他们在天空中排成一列整齐的队伍,最厉害的是,虽然他们的动作都是高难度动作,什么侧翻、交叉、旋转啊,都需要选手们的力量和臂力,但是他们还是要保持一样的队伍,因为只有这样才不会让我们感到遗憾。俗话说得好: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十年磨一剑,一朝试锋芒。

看过这些特技风筝选手的表演,我深深地感觉到:努力了可能不会成功,但是至少你尽力了,你不努力,你就永远都不可能成功!

第三篇

莫怀戚的《散步》是一篇玲珑剔透、秀美隽永、底蕴丰富的精美散文,也是一曲真善美的颂歌。我特别喜欢。

我喜欢它的人性美。

文章开篇写“我们”一家去散步,母亲根本不愿意出来的,“她老了,身体不好,走远了觉得很累”。可"我”说:“正因为如此,才应该多走走。”于是,母亲信服的点点头。

本不愿出来的母亲何以答应了呢?作者这样写道;"她现在很听我的话,就像我小时候很听她的话一样.”

一个“慈母”一个“孝子”一个真诚地理解,一个绝对的信任.这种良性的感情心理循环正反映了古朴的伦理道德之美。

在散步时发生了走大路还是走小路的分歧。“母亲要走大路,大路平顺”;“儿子要走小路,小路有意思”。这个矛盾的解决取决于“我”此时,作者深感自己责任的重大:两全的办法找不出,拆撒一家人又于心不忍。于是,“我”决定委屈儿子,原因是“我伴同他的时日还长”。这个选择应该说是入情入理的,体现了“我”爱幼又尊老的情感。

然而当“我”作出走大路的决定后,结果竟出人意料,“母亲摸摸孙儿的小脑袋”,忽然改了主意,“还是走小路吧”如果说“我”的决定易于理解的话,那么母亲的改变则更是体现了老人的善良。三代人中间的那种温情、谦让与体贴实在令人羡慕,这不正是家庭中最可宝贵的东西吗?

《散步》之美,让我爱不释手。我喜欢这篇文章。

第四篇

阳光透过树,波光粼粼的洒落在我的手上,呼吸着山间的纯净空气,不由想起了王鼎钧的《那树》,使我深深的为之感动。

无数的人曾从它的身边走过,却不知道它经历了些什么。它曾看过万千的社会,在第一辆车经过它的时候;它曾延伸着它的手臂,在烈日炎炎中荫庇着人群的时候;它曾给人类带来希望,在台风到来却屹立不倒的时候。

那树,生长。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天空是蔚蓝的,它和很多树栽种在一起,这儿总是有很多人类,但是从来没有人伤害它。它也尽心尽力的帮助人类,用自己的根茎叶去回报人类带给它的生命。

那树,长大。它渐渐看到了很多人类的陋习,四周的大树倒下了,天空不再蔚蓝,一根根的烟囱竖立。它从不感到怨恨,它呼吸着人类带来的肮脏空气,改善这受污染的环境,用自己的力量去努力。

那树,苍老。它老了,连根须都被压路机碾进灰色之下,它知道自己有一天会被人类所砍伐。它从不说话,沉默的走过它生命的尽头,它还一厘米一厘米的伸展着它的手臂,只为了人们那一片清凉。

那树,死去。在车轮扬起的滚滚黄尘里,在一片焦躁恼怒的喇叭声里,那一片清阴不再有用处。在蚂蚁国搬走以后,人类终于找到它的价值——让路。它仅在倒地的时候呻吟了一声,那树死去了……

在历史这条长流里,它是无数事物的见证者,它为人们在夏日中带来阵阵清凉,它在城市中被沙尘吞没。

那树,没有抱怨,没有怨恨,没有后悔。《那树》这篇文章,深深的让我感动,让我们去感谢——那树。

第五篇

1、因为第一自然段写了人民涌向天安,表示人很多,场面盛大而壮观。

2、“灯柱上安装着各式各样的电灯,有的像百合,有的像玉兰,有的像荷花”。好美呀!天安门广场如同水晶世界,读了这句话,我也被电灯迷住了。

3、五光十色的烟花升起,我最喜欢看烟花,所以觉得好。

4、这篇文章写的事物、人事、景观等都描写得栩栩如生。

5、“礼花不断升起,人们尽情地歌舞”。这段话显示了天安门广场的热闹。

6、广场真是美丽壮观、欢乐祥和,我仿佛也到了那里。

7、作者要写好作文必须用上比喻句,作者写了许多比喻句,很生动。

第六篇

1、“春天的脚步接近了”。这句话比喻春天即将来临,写得多么优美。2、春天是一切苏醒的季节。我也要像刚刚长出来的草,在新的一年里有所进步。

3、“山朗润起来了,水涨起来了,太阳的脸红起来了。”也表示它们会长得更美丽。

4、“桃树、杏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比喻得多么恰当。

5、《春》描写了春天生机勃勃的植物,所以我喜欢。

第七篇

“下雨了。”“太坑了吧。”刚写完作业,准备去踢球的我又只能呆在家里。

“算了,翻翻语文书吧。”当我翻到21课,《圆明园的毁灭》时,我的眼球被吸引住了。

圆明园是我国举世闻名的皇家园林。全园占地350多公顷,有600多余个宫殿。可是在1860年10月6日,英法联军侵入北京,闯入圆明园。他们这帮强盗在洗劫圆明园后,还放火焚烧圆明园,我国建筑艺术的精华就这样化成了一片灰烬。

读了这一篇文章,让我想到了在2007年被苏富比拍卖公司拍卖的圆明园十二生肖大水法中的马首。

午马兽首建于清乾隆三十四年,卷曲的头发和头上云朵般的造型,显示这是一个典型的欧式白马王子。也许意大利设计师朗世宁在设计中表达了对拥有三千佳丽的多情皇帝无比的艳羡之情。

2007年10月爱国企业家何鸿燊以6971万港元拍得,并且无偿捐赠给国家。

读完了这一篇课文,一想到现在的圆明园和那群强盗犯下的滔天大罪,身为一名有血有肉的中国人,都会感到莫名的愤怒,现在在也没有哪个国家像敢侵入圆明园一样来攻打我们,同时我也坚信那些漂泊海外的兽首终有一天会回归祖国的怀抱。

第八篇

晴天霹雳,今天的作文课要写刚刚过去的六一儿童节。

儿童节?哦,太难写了!旁边的同学倒是很兴奋,“妈妈送给我的礼物是寂寞”,“我父母买了一个大锤子对付我”,“全天都在写作业”……真够有趣的。这些话要是他们在儿童节说的,那作文可就好写了。

回想起来,六一那天我和表姐黄慕寒去了表妹家玩。我们玩了桌面游戏——“大富翁”。游戏规则?让我想一下……

水老师正以《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文为例,教我们体会作文的场面描写。当她说到“老刘老刘”时,几个男生的眼睛齐刷刷盯向了刘彦珩。他看懂了其中的意思,气急败坏地说:“关我什么事?”接着就开始“动手不动口”,水老师赶忙去“劝架”。哈,真有趣!要是这件事发生在六一,这篇作文就好写了。

哦,我想起来了。游戏规则,每一格都是一个国家,国家下面标记着房子的价钱。玩家可以选择买房或者不买房。银行管家会发给玩家很多钱,买房子的人把钱给银行,并得到相应国家的房产证。游戏进展……

正当我抱怨着作文太难写时,水老师去找白板笔,男孩子们趁机开始“浪”了。他们由杨争韵的姓联想到了《杨氏之子》这篇文言文,于是乎他们开始“背诵”起来。这时水老师大步流星地走了进来,怒气冲冲道:“我们又不是在上文言文课!”哈哈,当时的场面搞笑极了。要是这件事发生在六一,这篇作文就好写了。

表姐极其精明,玩大富翁的时候,她“所到之处”,不是“枝折花落”,就是盖满了她的房产。我把游戏币当成真钱了,舍不得花,没建造一所房屋,所以我手上的游戏币不增不减,甚是无趣。表妹可就没那么幸运了,她每次都能“成功”地落子在表姐的房产上,“弹无虚发”,次次需缴纳昂贵的住宿费。她又期盼着凭借抽机会卡的时候可以“咸鱼翻身”,却总是抽到赔钱的惩罚卡,终于不可避免地“破产”了。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

正当我构思作文时,一只只飞蛾突然从窗户的缝隙中闯进了教室,教室里顿时沸腾起来。男生们开始捣乱,有的怪叫连连,还不忘记吓唬女生;有的挥舞着课本去打蛾子,多数拍到了他人的背上;有的“吓”得眉飞色舞,一幅唯恐天下不乱的架势……直到水老师打电话让人紧急送来了大瓶驱虫剂,天降救星,一阵狂喷,才终于平息了这场“人蛾大战”。这件事真有意思,今天要是儿童节就好了,我便能写出如行云流水般的作文了。

话说回来,破产的表妹终于“翻盘”了——她的弟弟在她即将破产之际,骑着滑板车横冲直撞地“飞”进来,碰翻了棋盘,游戏币散落一地,表妹也因此“大获全胜”。我和表姐目瞪口呆,“甘拜下风”,对她姐弟俩的配合佩服得“五体投地”。

思绪回到了课堂,我终于在水老师的严厉督促之下,写完了儿童节的作文,这篇文章真难写。

今天虽然不是儿童节,倒是发生了许多趣事,可惜了……

第九篇

今天我早早的起床了,因为我们要去金堂荷花基地、贺麟故居和五凤溪古镇。可是外面滴滴答答下着雨,我的心情糟糕透了,本来想要安安心心玩一天的,全被这烦人的雨给毁了。但我想到万一一会儿不下雨了呢?于是我飞快的穿好衣服吃过早餐和妈妈出发了,我们来到了集合地点上了车。

经过了几十分钟的高速路行程,我们终于来到了荷花基地。让我喜出望外的是雨停了。我高兴的跳下车,眼前一片绿色的海洋,海洋中朵朵粉白的浪花,让人赞叹不已。我们顺着道路向前走,到处都是碧绿的荷叶,像许多小姑娘的绿色裙摆漂亮极了。雨后荷叶上挂满了晶莹的水珠,像一串串项链。荷花有粉色的,有白色的,还有含苞待放的,不尽让人想起了一句古诗:“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

参加完荷花基地,我们来到了贺麟故居。

贺麟是四川省金堂人,是哲学家、教育家、翻译家。他的故居坐落在非常幽静的地方,我们沿着弯弯的山路向山上走去,这条小道很幽静,道旁是小溪和树木。偶尔能听见鸟叫声,这里有山有水就像世外桃源。不知不觉我们来到了山坡上的故居,顺着石阶向上走,来到大门口,门口有两尊石狮,非常威武,一进大门便看到一个大院子,里面东西南北都有房间,每个房间里都陈列着贺麟的遗物、照片、手稿。

参观完故居后,我们来到了五凤溪古镇。

五凤溪古镇位于龙泉山脉中段的沱江之畔,因境内山极屈曲,一路尖峰拔列,遥望之若冲霄之凤,其峰之尖且高者有五而得名。五条古街亦以金凤、青凤、玉凤、白凤、小凤而得名。我们匆匆吃过午饭,来到尚意桥,向下看去,沱江的水很浅,因为被上游拦截了很遗憾不能坐游船游玩儿了,但是山上郁郁葱葱青翠的树木让人心情愉悦,比起阿坝州震后光秃秃的山漂亮多了。

我喜欢上了金堂这个历史文化汇聚、有山有水的地方,让人恋恋不忘,希望以后还能来游玩。

第十篇

2008年1月16日星期六天气晴

爱臭美的小猫

我外婆家有个爱臭美的小猫,你看,它在镜子前摆首弄姿呢!一会儿,深情地玩着镜子中的自己,一会儿,又翘起尾巴,还摆个造形,“喵喵”叫了几声,好像在说:你看我多美丽!

2008年1月25日星期日天气晴

外婆家的变化

盼望着,妈妈终于领我上外婆家了.一下车,我惊呆了,平房不见了,一座座楼房拔地而起。外婆家有沙发,还有大大的电视,我翘起二郎腿,躺在沙发上看电视,我真高兴呀!我也为外婆和外公住上了楼房高兴。

第十一篇

冬天到了,兔妈妈准备给心爱的兔宝宝买件大衣,她带着宝宝来到服装店。

推开大门,各种各样的服装应有尽有。“妈妈,快来!”随着宝宝的叫声,兔妈妈眼前一亮:好漂亮的一件短大衣!大红的绒布上盛开着一朵朵金黄色的玫瑰花,在绿叶的衬托下,显得格外鲜艳。

售货员鹿小姐走过来,她指着大衣说:“这是用彩色棉做成的新产品。”“彩色棉,没听说过!”兔妈妈咧着三瓣嘴说:“棉花只有白颜色,哪有什么彩色棉呢?”鹿小姐笑着说:“是的,以前的棉花只有白颜色,要想变成五颜六色的花布,就必须经过染色,那样的花布不但容易掉色,在制造过程中还会污染环境。”“对!我有件黑大衣就特别爱掉色!”兔妈妈忙点头说。

“彩色棉就不掉色!”鹿小姐接着介绍:“科学家为了解决染色的问题,他们培育出了彩色棉,彩色棉运到工厂不用染色就能织出五颜六色的花布,可受大家欢迎了。并且,这种花布在制造过程种不污染环境,也不会掉色,还不会损伤皮肤,最适合给孩子们做衣服了。”

“我就买这种大衣吧!”心急的兔妈妈打断了鹿小姐的介绍。“行!我马上给宝宝挑一件。”鹿小姐利索地拿到了大衣,宝宝一试:哟!不肥不瘦,不长不短,正合适。“谢谢鹿小姐!”兔宝宝高兴极了,对着镜子一照:一只可爱的小白兔正对着它笑呢!

第十二篇

《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读后感600字

《麦琪的礼物》的爱

热闹的圣诞节,一对贫穷而又幸福的夫妻。他们为了送给对方一个最好的礼物,妻子德拉卖掉了漂亮长头发,给丈夫吉姆买了金表的表链。吉姆却卖掉了金表为妻子买了一套梳子。两人相视,便互相了解了心意,温暖的节日依旧。

他们互相为对方牺牲,他们的爱,充斥着浓情与温暖。

……

这只是一些爱的碎片,还有很多很多的爱的故事上演着,作者欧·亨利用精湛的技巧,为主人公惨白的爱添上一抹柔和的粉红色。不管是怎样的故事,热情、矜持、荒唐...故事中都牵挂着爱的影子,温暖你我的心灵。即使故事中挂着幽蓝的哀伤,咧着嘴哭着也是微微笑着的。

我拥有一份特别的感情,这种感情,我不想与别人分享,我只想你会了解我的心意。我开始了解亲情、友情、爱情的幸福定义。对于爱的了解,我这个情窦初开的少女自然不敌前辈们的深刻。但是,我从欧·亨利小说中找到了单纯的爱,特别的爱。

欧·亨利的小说是独特的,它既没有莫泊桑的尖锐,也不似契科夫的悲惨,他的文章有一种特别的味道。像是嚼薄荷叶,一开始心里一阵麻麻的快感,再接着,薄荷清甜的味道便爬上全身,淡淡的喜悦,淡淡的忧伤,欢乐中带着淡淡的忧伤,连眼泪,都是挂着笑的。又像是久久萦绕不去的旋律,一直带给你别样的感受。这就是爱的感觉啊。

爱,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在欧·亨利的短篇小说中,正表现了一种别样的爱,它不仅仅局限于花好月圆的喜剧,也不似呼天抢地的悲剧。它就是一种淡淡的混杂着欢乐与忧伤的幸福

《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读后感600字

暑假中,我利用空闲的时间读了欧·亨利的短篇小说集,其中让我留下深刻的是《命运之路。这一系列,这是关于人与路的选择问题。

这篇文章所描述的是戴维为了他的诗人之路而离家,在一个叉路口时戴维共有了三种选择:向左的路,向右的路以及当中的路。每一条路都象征着一种不同的人生。我很喜欢这篇文章,我也从中读到了不少人生体验。下面就来说说我的感受吧!

写作文就如行路一样,有的人浩然正气,仰天长舒;有的人昂首阔步,气势凌人;有的人亦步亦趋,低声徐吟。但是不管她们怎样走,他们都要走在自己的路上!

是否记得轰动文坛的《赤兔之死》,我曾经读过这篇文章,我真得很喜欢这样的文章。但是在这篇文章出来以后,所有的人都争先恐后的走到了反古的道路之上。每一个人都把我国几千年的历史运用上去,但是无奈之时,则是我国的几千年的历史都不够后人用作写作之力

例。其实别人的路不是我们可以学习的,所以我们不如开辟属于我们自己的的路吧!我们要记得:自己的路是来源于前人,而又不是拘泥于他们,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走出自己的辉煌。我们的作文也要走出自己的道路,做创新的人,不拘泥于前人。

有时候觉得人生总是走得很累,就如戴维一样,要选择岔口,立起

航向,每走一步,好要调整自己的步伐,走累时在休息的时间内,我们总忍不住回首看看人生路上属于自己的那一串脚印,然后与他人比比,有可能弯曲的你自己都不敢相信,有可能脚印浅的连你自己都不敢认同。头脑不免觉得又闷又热,眼前也甚是迷茫。那一句“道路该怎样走”扯得神经发酸,那么想想虽然在臭气熏天的垃圾里骄傲地说:“劳动就是美丽的,尽自己最大努力了就无悔”的叶辛防范,再念念那句“天空没有留下我的痕迹,但我飞过”此种话。

《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读后感600字

我认为至今为止有三位伟大的短篇小说大师,他们分别是来自法国的莫泊桑的巴尔扎克,还有来自美国的欧亨利。

其中我最喜欢得便是欧亨利短篇小说集,从初一到现在为止,我一共读了四遍。记得读第一遍时,感觉真的是味同嚼蜡,苦涩难懂,只读一点就止步了,后来又仔细的读了几遍,读的遍数越多,就感觉这本书变的有趣了。

我也从文中体味到了作者对世界的感情与对周围世人的不解,我读了之后最大的感受就是:作为一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你就对他人对社会有一份责任,这份责任不是他人强加给你的,而是自己应该承担的。

我想在真实生活里他也是同他的作品集里的大多数正面人物一样,具有相同的品德,且我认为他的人生目标并不象世人所说的那样肤浅,我相信他不是那种人,再他的作品里,我看出他还是对世界和生活充满希望的。但是他却好象并不希望将这种感情表现出来,至于这其中的原因,我就不得而知了。

他的小说虽然短小,但是如若细读起来却意味深长,并且一些常常被人遗忘的词语中其实暗藏着作品对其的深刻的评价,虽然我水平有限但是仍然能丛中窥其一二,作品可以说是一个作家的思想结晶,这一点在他的身上得到了集中的体现,他一生所著的作品虽然称不上很多。但却都可以称的上是精华之物。

对于他的作品内容我只能说说我读了之后的感受,那就是“粗(初)读苦涩,细读甘甜。”现在的我因为水平的关系,还不敢于其作品枉下自己的评论,这样是对大师的不敬。

最后,我希望大家都去读一读这部小说,如果你细细研读的话,你就会同我一样品味到其中的乐趣。

第十三篇

中学生短篇小说2000字

之一

嘲笑声如被点燃的荆棘,她必须从这片燃烧的荆棘当中穿过去。西嘉心想。

心中升起一丝怯意,西嘉在走下讲台的时候绊倒了,以一种很难看的姿势跌坐在地上。

“顾西嘉,你笨到连路都不会走啦?”有人尖刻地嚷嚷起来。

哄笑声更加汹涌了。老师出面维持课堂秩序,可是当她的视线转到黑板上时,不禁无奈叹息,顾西嘉刚刚听写的二十个单词,竟然没有一个是拼对的!

只是死记硬背的东西而已,根本不存在学不会的问题,这孩子怕是学习态度有问题。“顾西嘉,回你的座位去。”老师和西嘉说话的声音不觉冷淡了很多。

西嘉低着头,差不多把背都驼了下来,踩着仓促的脚步回到自己的座位。十几岁的女孩子,羞耻感最强了。

好不容易熬到下课,西嘉站起来,背后忽然又是“轰”的一阵笑声,他们仍在笑话她刚刚默写单词时的白痴表现吗?

顾西嘉一点都不知道,这次别人笑她,是因为她的背后被人贴上了一张a4复习纸,上头用黑色的马克笔写着“pig”。

之二

顾西嘉家境很好,据说她是托了关系又交了昂贵的择校费,才上了这所著名中学。

班上不少同学从小学时就是一个学校的,升初中后很自然地形成各自的小群体。

沉静木讷的西嘉哪个群体也打不进去。其实,最初大多数人对容貌恬静的西嘉还是抱有好感的,直到西嘉层出不穷地做出了一些只能用“白痴”来评价的事情。

她第一次摸底考就考出倒数第一的成绩;语文课背诵课文的时候,哪怕是最简单的段落也背得七零八落,理科也相当差劲。她的脑子里好像布满了生锈的零件,根本没法好好运作。

同学们开始对顾西嘉感到不屑。

除了坐在西嘉后面的丁诚。

丁诚有一双看上去特别聪明的黑眼睛,他也确实非常聪明,入校没多久就已经是众所皆之的佼佼者。功课好、体育好、会拉大提琴,自从他在迎新晚会上作为新生代表上台表演了一曲舒曼的《梦幻曲》、赢得无比热烈的掌声之后,他的名字瞬间火了。更难得的是,他的性格非常好,沉稳随和,简直不像十多岁大的孩子。因此,无论老师还是同学,都很喜欢丁诚。

这个虽然优秀但一点都不骄傲的男孩,是班里唯一愿意对顾西嘉和颜悦色的同学。

西嘉的笔袋掉在地上,他会主动帮她拣起来;课间去开水房打水,他会顺手带上西嘉的杯子;每逢下雨天,他会热心地问西嘉是否带了雨伞。

西嘉很喜欢这个好心又温柔的同学。她曾不止一次在写作业写累了的时候,在作业本上一笔一划地写下丁诚的名字。

西嘉背上粘着写有“pig”的字条走出学校的那天,她一直走到公交站台,才有路人提醒她背后的“玄机”。

西嘉红了红脸,脱下校服外套,取下那个已经背了几个钟头的耻辱,大写的英文单词“猪”。

“谁这么坏呀!”一个热心的年轻人在一旁打抱不平。

西嘉勉强笑了笑。她看了看手中的纸,并没有义愤填膺地把这张纸揉成一团丢进垃圾箱,反而小心地将纸折了两折,又折了两折,变成只有掌心大小,然后装进口袋。

虽然通过大写的英文字母很难判断到底是谁的字迹,但西嘉知道,这是丁诚写的。

之前丁诚帮她捡起的笔袋上被涂了强力胶;他帮忙打的热水喝起来味道总是怪怪的,显然悄悄加了别的“作料”。这些小动作,西嘉一直都知道。

西嘉还知道,她进入初中没多久便受到全体同学的排斥,跟丁诚在背后的推波助澜脱不了干系。

“花钱择校的富二代。”

“仗着家里有钱就以为自己可以为所欲为,差劲死了!”

“脑子不好,人品也不好。”

这些话其实都是从丁诚嘴里一点点流传出去的吧。

“今天在学校还好吗?”

“很好呀。”西嘉微笑着面对妈妈每天例行的问话。

真的很好呀,西嘉没骗人。因为白天所受的种种委屈,西嘉在回家这一路上都快忘光了。

她的记忆真的很差很差。所以丁诚一直以来针对她的种种阴险歹毒的作为,西嘉很快就抛诸脑后了。不是因为她有多么宽容大度,而是因为她真的记不住丁诚到底有多可恶,比如放在口袋里那张纸,等到明天早上一觉醒来,她肯定会彻底忘掉纸上用来羞辱她的英文单词是丁诚写的。西嘉已经习惯了自己的脑子像个漏斗,经历过的事情都像在高速行驶的车中看到的风景,一掠而过,只留下模糊的影子。

唯一深植在西嘉记忆里的,是很小很小很小时候的丁诚。瘦瘦黑黑的小脸,眼睛大而无助……

那个丁诚是西嘉怎么都不会忘记的,所以每次面对长大后的丁诚,西嘉总是百感交集。

之三

开学报到那天,丁诚差点儿没认出顾西嘉来,一直等到放学回家,丁诚翻出幼儿园的毕业照合影,才确认前面的人是她。合影里站在中央的那个小女孩笑得极其灿烂又极其霸道,细长却美丽的眼中绽放的光彩简直可以媲美宝石的光芒。

完美的鹅蛋脸,眼梢上吊的丹凤眼,精致的菱形嘴,小巧挺拔的鼻梁,长大后的顾西嘉和幼时相比,只是同比例放大了一些。如果说小时候的顾西嘉是个小美人的话,现在的顾西嘉仍旧是。只是,眼眸中的神采不见了,就像钻石忽然变成了玻璃。

丁诚还记得,小时候的顾西嘉相当聪明,老师要他们倒着数数,总是顾西嘉数得最快最多最准确,新教的儿歌或舞蹈也总是她第一个学会。

现在的顾西嘉却像大脑被人挖走了一大半。

十三岁的西嘉真的好像笨得无可救药了。手指被涂了强力胶的笔袋粘住,她却不会回头找他对质;她喝了他替她打的热水后不自觉地皱起眉头,显然尝出了其中的怪味,但下次他再提出帮她打水她竟然毫不抗拒。

“顾西嘉这个人呀,很有问题的。”一次他在别的同学面前这样诋毁她,她恰好路过,除非她是聋子,不然她没理由听不见,可是她却什么反应都没有,脸上甚至一直挂着淡淡的笑容。

上课铃声响起,老师走进教室,所有同学起身行礼,坐下时丁诚听见“哒”的一声轻响,什么东西从顾西嘉的口袋里掉出来了。丁诚伸手捡起来,是一张被折起的字条,一层层拆开后,丁诚看到了昨天他亲笔写的那个“pig”。

这个顾西嘉有什么毛病,这种东西不扔掉还小心地折好放进口袋里?等等,也许他低估她了,她故意留下这个,是想作为证据吧?

好不容易等到下课铃声响起,丁诚敲了敲顾西嘉的肩膀,西嘉转过头来。“你觉得你把这个交给老师,老师就会相信你对我的指控吗?真可笑。”丁诚一边靠近西嘉小声说,一边抖了抖那张字条。

“什么?”西嘉茫然地看着丁诚。

“这个呀!”丁诚拍了一下那张纸。如果顾西嘉是在演戏扮天真的话,那么她演技也未免太好了。

西嘉的视线在字条上那三个黑色的字母上缓缓掠过,“哦。”她像是终于想起了什么。“昨天好像是贴在我的背上的。”西嘉用不太确定的口吻说,“对了,你刚才说什么,说我要交给老师什么?”

跟老年痴呆症患者对话都没和顾西嘉对话这么费力吧?丁诚不屑地翻翻白眼。但同时,一个念头闪电般掠过丁诚的脑海。

“顾西嘉,你现在脑子没问题吧?”丁诚小心翼翼地发问。

“不是呀,有问题的。”西嘉非常直白地回答,就像个真正的白痴那样。

之四

丁诚早就发现西嘉的书包里总会放一个乐扣饭盒。上午两节课上完,十五分钟的休息时间,西嘉会把饭盒取出来,里面要么装着夹了肉松和小黄瓜条的紫菜卷,要么就是夹着剁碎的咸豇豆或甜甜的红豆沙的糯米饭团。如果坐在前排或后排的同学不嫌弃,西嘉会欣然和他们分享。但丁诚从来不会去吃西嘉的课间零食,他每次替她打水都会在里面撒点泥土什么的,他心虚。

“今天是什么馅的?”今天当西嘉打开饭盒问同桌要不要尝点的时候,丁诚已经率先伸出手去抓了一个饭团。

“呃……”西嘉露出费力思索的表情。

“啊,原来是甜豆沙。”丁诚咬开了饭团,向里面望了望,“很好吃呢!”

“真的吗?可是我太笨了,做来做去只会做这几样最简单的小食。”西嘉记不住太复杂的步骤,做到后面会混淆,结果通常都是灾难性的。做饭团什么的最简单了,只要把糯米煮好备用,馅子准备好备用,然后不停地捏和填充就好了。不过这样做的时候很充实很快乐,现在又听到有人夸赞她做的饭团好吃,她更是开心得眼睛都笑弯了。

看到西嘉的眼底忽然像被点起烟火般亮起异彩,就像电视里演的那种心思单纯的小白痴,为了一点夸奖就乐不可支,丁诚的心里忽然觉得很不是滋味。

他其实很讨厌顾西嘉,曾经他做梦都在谋划怎么向她报复。

丁诚很小的时候父母离异,妈妈去了外省,爸爸一个大男人潦潦草草地带着他。幼儿园检查卫生的老师每次都会数落丁诚,说他脸上有没擦干净的鼻涕,头发臭,指甲太长。丁诚羞愧得恨不得挖个洞藏起来。

“不要和他玩!说不定会染上虱子!”中气十足又清脆明亮的女孩子的声音。那就是小时候的顾西嘉,美丽聪慧、傲娇霸道。

报告丁诚午睡尿床的是她。

报告丁诚吃饭掉米的是她。

集体做游戏时故意把丁诚推开的是她。

……

当时丁诚觉得好委屈,他从来没做过对不起顾西嘉的事情呀,为什么她要这样针对他?

其实,有时候小孩子像小狗一样,喜欢以貌取人。顾西嘉对丁诚的所有厌恶都起因于他总是脏兮兮的模样。那时的顾西嘉真心认为,世界上再没有比丁诚更恶心的男孩子了。

最让丁诚难过的并不是顾西嘉对他的憎恶与欺负,而是他自己无法在心中积聚出同样多的憎恶去回应顾西嘉。

要怎么去讨厌这个总是香喷喷的小女孩呢?指甲总是剪得又干净又整齐,吃饭的时候有板有眼,不管玩什么游戏,姿态最灵巧的总是顾西嘉。

幼儿园拍毕业照那天,丁诚特意穿了一套一直没舍得穿过的衣服和裤子,因为没有下水洗过的缘故,新衣看上去虽然挺括,但贴在皮肤上又痒又痛。丁诚克制着自己不去抓挠。

虽然被挤到了队列的最角落,可是丁诚还是努力摆出最端正的姿态,亮出他认为最好看的笑容。拍完照后小朋友们一哄而散,丁诚鼓足莫大的勇气,悄悄向顾西嘉走近。他从后方拉了拉她连衣裙的背带,他希望在最后分别的时候能给顾西嘉留下一个整洁良好的形象,希望她能明白他其实没有那么糟糕。

顾西嘉转过头来,丁诚永远记得那一幕,她额前和鬓角的头发在空中划过好看的弧度,本来像涟漪一样浮现在脸上的笑容在看清他之后迅速转为厌恶。

“干什么呀!”顾西嘉没好气地冲丁诚嚷道。

丁诚觉得自己的心像是被人刺穿了、碾碎了。那一刻,他恨透了顾西嘉。这股强烈的恨意贯穿了他整个成长的年轮。

之五

丁诚从回忆中恍惚醒来,对面的西嘉正一脸笑容地望着他。没想到八年之后,两个人的处境好似调换了。

“只听‘哐当’一声,我的头顶被砸中了,我只记得那只从半空掉下来的花盆里种的是小小的仙人掌。”

西嘉向丁诚讲述了七岁时发生在她身上的那场意外。她就是从那一刻失去她的聪明和灵巧的。

后来西嘉照过无数次脑部ct,但没有哪位医生说得清西嘉到底伤到了哪里,他们只是说,人的脑部最复杂了。还有医生说西嘉当时精神上受到了太大的惊吓,后来她智力上的发育迟缓完全是心因性的。

总之莫衷一是,更别提达到什么有效的治疗效果了。

西嘉的父母试图找出将花盆丢下楼的罪魁祸首,但始终未果。这些年为了忧心女儿的身体,这对本来事业相当成功、意气风发的父母憔悴了很多。

“有时看到爸爸妈妈头上那星星点点的白发,我觉得这都是我的错。”西嘉这样说的时候,不禁红了眼眶。

就算亲眼见到,亲耳听到,丁诚还是不敢相信,过去那个傲娇刁蛮的小公主现在竟然懂得为别人着想,懂得自责,懂得内疚。

“虽然我现在记性变得好差,但小时候的事儿反而记得特别清楚。其实新生报到那天,我一看见丁诚你就立即认出来了。我记得我们幼儿园同班,我喜欢欺负你,曾经用美工剪刀剪破你的衣服,把沙坑里的沙子撒进你的眼睛,总之,都是不可原谅的事情。”西嘉的头越垂越低,声音也越来越小,“所以每次看见你我都觉得很抱歉,也不知道怎么和你说对不起才好。”

所以,每次丁诚偷偷搞那些恶作剧,诸如在她水杯里放脏东西什么的,她从来都默默忍受。“顾西嘉,这些我一点都不知道……”丁诚听见了自己哑哑的声音。

他不知道她的今非昔比,不知道她脑子受过严重的创伤,不知道她内心的转变。他竟然处心积虑地去报复这样一个连别人对她的恶意都记不住的可怜女孩。

西嘉又从乐扣饭盒里拿了一个豆沙饭团递给丁诚。丁诚接过去,吃的时候,他觉得口腔里一片苦涩,他知道,那是被他硬生生吞落的泪。

之六

“我长大想做脑科医生。”第二天在家吃早餐的时候,丁诚忽然停下来,双手抓着盛牛奶的马克杯。

他爸妈都露出惊讶的表情。丁诚七岁那年,也就是顾西嘉发生意外那年,他的妈妈回到家中,和爸爸复了婚,两人还合力做起生意,家境很快得到极大的改善。后来妈妈送丁诚去学大提琴,学游泳、跆拳道、围棋,竭力为他提供最好的学习环境,以弥补当年短暂地抛弃丁诚的愧疚。

总之,七岁那年,就像是丁诚和顾西嘉生命的拐点,此后西嘉的生活越来越糟,而丁诚的却越来越好。

他好像是从西嘉那里偷来的这些幸运一样!丁诚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冒出这种荒谬的念头。对于自己曾恶狠狠欺负过、因为脑袋受伤今非昔比的西嘉,丁诚的心中充满了说不出的内疚。

他继续用自言自语般的语气说下去:“要当世界上最厉害的脑外科大夫。”说完,他又若无其事吃起早餐。

其实想做脑科医生什么的,丁诚是想说给西嘉听的,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好意思,所以迟迟开不了口,后来想想西嘉记性那么差,就算说给她听,她也未必记得住。何必像喊口号似的喊出这句话呢,只要有心去践行就好了。

在学校里,丁诚照旧在课间帮西嘉打水,西嘉喝到嘴里仍是一股“怪味”,是白开水不该有的甜味,那是丁诚不动声色帮她加的袋装蜂蜜。

每天放学回到家,西嘉都会在书包里发现一叠笔记,是当日所有课程的课堂笔记,记录得非常详尽,重点部分都做了标识。那是丁诚特有的横平竖直、看上去既工整又有些强势的字迹。

甚至西嘉放学回家这一路上也有了陪伴,丁诚开始和她搭乘同一趟公交车。有一天西嘉忍不住问:“你搬家了吗?”丁诚没说话,公交车忽然一个急刹车,没有抓紧吊环的西嘉差点儿摔倒,丁诚一把拉住她。

很紧很紧地握住她的手。

其实——他从来都是喜欢她的呀,不管是小时候那个性格糟糕的西嘉,还是如今这个笨笨傻傻的西嘉。那是真正喜欢某个人的灵魂才会有的最纯粹的喜欢,就像喜欢春天的花朵、喜欢明媚的阳光。

丁诚在书上看到过一句话:一个人不懂得真正的友谊,不算真正地活过。无论过去用憎恨的方式,还是如今用呵护的方式,他都是希望自己的生命里拥有那份真正而纯粹的友谊。真正的友谊,应该就是像这样不离不弃相互扶持吧。

那天,丁诚一直没有松开西嘉的手,直到她到站。

也许西嘉明天就会忘记今天发生的一切,可是又有什么关系呢,他总会在她身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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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篇

今天我读完了《莫泊桑短篇小说选》, 一听到这个书名,我们就知道作者是莫泊桑,下面我先来介绍一下他。 莫泊桑(1850—1893),19世纪后半期法国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与契柯夫和欧亨利并列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对后世产生极大影响,被誉为“短篇小说之王”。他的毕业院校是:巴黎大学法学院。他的代表作品有:《漂亮朋友》、《羊脂球》、《项链》、《我的叔叔于勒》。 在这本书里面我最感兴趣而且印象最深的是《项链》,讲的是教育部一个小科员的妻子玛蒂尔德,她喜欢打扮长得也很漂亮,但是虚荣心很重,为了去参加丈夫部里的聚会,用丈夫攒了好久准备买猎枪的四百法郎买了一套衣服,还向自己的朋友借了条钻石项链。在宴会上玛蒂尔德出尽了风头,玩的兴高采烈、忘乎所以,可是没想到回家之后竟然发现项链丢了!为了避免朋友责怪,她和丈夫借了别人很多很多钱,买了一条相似的项链还给了朋友。以后的很多年,玛蒂尔德和丈夫省吃俭用,含辛茹苦,才把借的债还清。但是这时的玛蒂尔德已经变成了一个贫苦人家的妇人:头发乱蓬蓬、歪系着裙子、一双手粗糙通红,说话粗声粗气。以至于十年后又遇到自己那个朋友的时候,朋友竟然认不出她来了!在谈话中才知道,原来她朋友借给她的是一条假钻石项链!多么悲催啊!十年的光阴就为一条假钻石项链!我觉得这一切都是虚荣心作怪,才会导致这样的下场。所以我们千万不能有虚荣心。如果玛蒂尔德一开始不是那么爱慕虚荣,而是一个朴实无华的女人,那么结局还会是这样的吗?不过经过十年磨难后的玛蒂尔德,想必已经彻底把虚荣抛到了脑后,这对她来说可能也是件好事吧!我们也应该从中吸取教训,以后踏踏实实做人,不图名利,不图钱财,不能虚荣。 这本书里面还有很多好看的故事,大家一定要找来看看哦。

第十五篇

小狗乖乖平时住在学校的宿舍里。一天,乖乖的妈妈生病了。乖乖知道了,马上回家看望妈妈。

到了半路,乖乖发现他穿的鞋不是一双,便回去换一双鞋。到了宿舍一看,怎么宿舍里剩的鞋子也不是同一双?乖乖发愁了。突然,他一拍脑瓜想起来了,他把脚上的鞋脱下来,拿了其中的一只蓝色的鞋子和宿舍里的另一只相同的鞋子穿在了脚上。可是刚一出宿舍门就发现该穿在左脚上的鞋穿在右脚上了,该穿在右脚上的鞋穿在左脚上了。他又慌慌张张地把鞋换过来穿上了。

到了楼下,乖乖发现没带自行车的钥匙,他匆匆跑回楼上取了车钥匙,急忙骑上车赶回家去。

回到家已经是晚上了。为了回家却用了一天的时间,而且连中午饭都没吃上。“小狗乖乖”这个名字真应该改成“粗心狗”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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