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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漠之心读后感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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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漠之心读后感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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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漠之心》是一部描述人性与生存的小说。主人公在荒漠中与自然和人性作斗争,最终找到生存的方法,但也意识到了人性的复杂和无常。小说通过独特的叙述方式和细腻的描写,深刻地反映了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引人深思。

《荒漠之心》读后感(篇一)

《荒漠之心》讲的是劳伦斯前往卡拉哈西沙漠腹地寻找布须曼人的经历,可以说是一部探险日记,除了前两章交代自己童年时代与布须曼人的渊源以及这个古老部族的传说和悲惨命运外,这本书一直到第七章探险队其实还根本没找到布须曼人。但劳伦斯筹办这次探险,一路召集志同道合的队员,安排诸多事宜,充满波折,失望与欣喜交织,本身也是很精彩的记述。

书中有些细节充满令人难以置信的巧合,比如劳伦斯在沼泽中连续幸运地捕捉到猎物,在有神灵的山中因为射杀了动物而遭到的“诅咒”,布须曼人猎杀羚羊后通过“电报”告知族人等,不讨论可信度,但难以解释的奇妙际遇本身也是探险的真谛所在。

看这本书总会让我联想到《沙丘》,广袤无垠的沙漠中,潜藏着幽灵般身手矫健的部族,他们知晓沙漠的秘密,好像掌握整个宇宙世界的密匙。跟着他们能找到水源,解开壁画与起源之谜,了悟生命与舞蹈的精髓,找回失落已久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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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漠之心》读后感(篇二)

一场寻访之旅。布须曼人也许是最早的非洲族群,真正的非洲之子,他们在非洲大草原和其他动物族群和谐相处,在岩壁上留下令人震撼的绘画,直到具有侵略性的外人闯入,这些侵略者没有和布须曼人和平相处,而是把他们当做低等种群,要么虐杀他们,要么把他们当做奴隶驱使。没有现代兵刃、过着石器时代生活的布须曼人无力抵挡,只能逃离到侵略者到达不了的沙漠深处。昔日的大地主人,如今只剩下不停漂泊跋涉在艰苦环境的稀疏部落。作者因为在童年时期听到了布须曼人的故事,内心深处一直牵挂着寻找到他们。故事的最后,作者也终于成功了。 书中除了作者对寻访之旅的讲述,还有对非洲沼泽、河流、沙漠罕无人迹、动物主宰的世界的描述,让我能深深感受到大地的灵性与活力。 最后一部分,作者和布须曼人的相处,以及布须曼人的生活方式,让我对现代生活尤其是愈演愈烈的消费主义风气再次产生怀疑。在人类这个物种的生命之初,本就一身轻松,就像布须曼人,一分钟之内就可以收拾起全部家当,开始下一次迁徙。跟不上迁徙队伍的老人,心知肚明他们的命运,在某个路途中停下,和大队伍告别,等待非洲生命轮回的这次结束和再次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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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漠之心》读后感(篇三)

关于非洲,我并没有太多本质的了解,只是在三毛的作品中了解了一点撒哈拉沙漠,在严歌苓的《非洲札记》里了解了一点非洲国家的基本生活。那都是一段政府状态下的生活,没有一个贯穿整个民族的过去与未来的时间长河。而《荒漠之心》这本书,就是要向我们展示了非洲北部一个叫布须曼的部族的消亡史。 第一章是一个民族意识形态的人物雕像,它从人物的体型、外貌、性格和生活习惯做了详细的分析与展示。他们体态微小,虽然前凸后翘的储藏脂肪体质极为可爱,但面对强权的入侵他们从未屈服。他们肤色浓厚,自我意识很好,经常在集体的影响中强化思想。他们体格强健,用最天然的智慧与非洲大地的植被动物和谐相处。他们习性单纯,生活习惯处于一种游牧而存的状态。直到以利益至上的资本鼓动者侵入他们的土地,一切由金光的色调在短短的时期里反转为残酷的血红与恶黑。 布须曼人是怎样的人?要做什么样的探索才能将他们原生的生存现状还原出来,作者通过亲身经历和各种渠道的努力,为我们揭开了布须曼人的冰山之一角。作者年轻的时候,曾跟随父辈和爷辈生活在布尔曼人的周围。那时他对布须曼人的兴趣尚浅,关于布须曼人,他听到许多不真实的带有主观掩饰和丑话的描述。直到他有独立辨别意识之后,一切真相在他的行动中渐渐地有了雏形。 布须曼人有自己的语言,他们在没有固定水源的沙漠地区游弋生存,那是一种地为床天为被的自然生活方式,简单而古朴。他们有自己的智慧,在身上涂抹自制的带有某种气味的颜料,野兽不能近。他们利用凶猛的野兽捕猎大型的动物,然后合理而轻巧地分享战利品。他们取食鸟类的卵蛋,从不一扫而光。 与恶劣的生存环境和谐相生,是布须曼人内心坚定不变的信念。很长的时间里,这样的生活是稳定可靠的。文明这个词,不应该狭隘地用在思想优越的人身上。每一个涉及人类生存的生态系统,都是文明。讽刺的是,文明和“文明”之间,总有一方想单向地同化另一方,确切点说用吞噬也不为过。 资本驱动的掠夺之心引领着踏足的人,用无情的热兵器,肆恣地侵袭布尔曼人、土地、食物、水源等等。抗争是无力的,但他们从未放弃反抗。一次次血腥弥漫的厮杀,都在削减布须曼人。他们消失在哪一刻,也许只有天知道。 踏足人的集体意识是丑陋的,与他们宣扬的与众生同在是背道而驰的。作者对于既往历史的追溯是难能可贵的,时间与所有不能泯灭布须曼人文明的那一段存在。 撞色书签,线条流畅简约,形象鲜明突出,这样的初感是美的。一个人存在,也许是最后一个布尔曼人的隐喻。用悲凉与感受,或许更为妥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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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漠之心》读后感(篇四)

劳伦斯通过本书记录了一场神秘的非洲部落探寻之旅,对象是非洲卡拉哈里中神秘的布须曼人。 相信看过《人类简史》的朋友就会明白,我们人类的祖先最早起源于非洲,而南非布须曼人不只是非洲最早的居民,更是世界上最早人类形态的代表。在本书中有岁布须曼人的详细描述:他们肤色金黄,个子很小,只有一米五左右,但奔跑起来像赛马一样,速度奇快;他们是优秀的猎人,能在一百五十米外轻松射中一头正在奔跑的羚羊;他们一顿饭就能吃下比历史上其他任何民族的任何人还要多的食物,“当饱餐一顿后,他们的肚子就像怀孕的妇人那样鼓起”,而与腹部一样鼓胀的,还有他们的臀部,其功能恰如骆驼的驼峰,“可以储存额外的脂肪和碳水化合物,在艰难时节可以对抗干旱和饥饿”……

从在南非度过童年时光开始,作者就一直生活在有关布须曼人的古老传说中,后来更成为这些古老传说的见证者。

越是阅读本书,我眼前就越是浮现早年间看的电影——《上帝也疯狂》的种种画面。书中的布须曼人就是电影中哪些居住在非洲卡拉哈里地区的人,他们对于现代化的事物一无所知。卡拉哈里沙漠每年有9个月的时间是干旱无雨的,许多动物都因为无法适应这里的环境而纷纷离开。可在卡拉哈里人看来,这里却像天堂一样美好,他们可以挖树根、收集清晨树叶上的露珠来解渴,可以用自制的麻药打猎来维持生命……他们虽然连下雨都没见过,但是他们善良,就连吃猎物之前都要祈祷。所以他们的族人之间和睦相处,没有矛盾和纷争,在他们的心目中,上帝每天都在默默地注视并保佑着他们。

可就是这样一个与世无争、生活得单纯而快乐的部落却因为一只从天而降的可乐瓶子发生了改变。那天,主人公基走在打猎回来的路上,飞机驾驶员从窗口扔下的一个可乐瓶正好掉在他的面前。基把瓶子拿回部落,他们从没看到过这么漂亮的东西,像水一样透明却坚硬无比,他们把它当做上帝送给他们的礼物,渐渐地他们还发现,它可以吹出美妙的声音,还可以用来磨蛇皮。总之,几乎每天人们都能发现它有新的用途。可瓶子只有一个,人们第一次有了不愿意与人分享的感觉,一种莫名其妙的情感出现在所有人的心中,很多人想到要独占它,人们开始为之争吵,甚至大打出手。基决定把这个将原本平静的生活变得不安的东西还给上帝,于是他带着瓶子上路了。一路上,基经历了种种奇遇,也引发了无穷的乐趣。

在第一部电影中,主人公的单纯、善良、自制麻药打猎,奔跑的姿势,姐弟俩对水的惊奇……都让我看到了本书的布须曼人的种种;在第二部电影中,博学又老实可爱的科学家又让我看到了只沙漠同样热爱的劳伦斯。当年年少,只关注了影片中搞笑的气氛和环节,却忽视了外来的那只可乐瓶和偷猎者对卡拉哈里沙漠的居民带去的影响。

布须曼人征服了世界上最贫瘠的土地,却在近代以来的殖民侵略历史中败下阵来,被所谓“文明人”污蔑为肮脏落后的野蛮人、无耻的小偷、残忍的野兽而肆意虐杀,终至于行将灭绝。书中劳伦斯对非洲、对布须曼人有对热爱,就对西方殖民者有多痛恨。自诩为“文明人”的殖民者们,对待人类初始状态不是接受敬佩却是到底什么才是诋毁和毁灭,这是多么大的讽刺啊!

布须曼人和自然界和谐相处,我想这才是他们能存在如此久的秘密,请向他们学习,而不是打扰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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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漠之心》读后感(篇五)

在欧洲、非洲、北美洲、南美洲、亚洲都有着许多古老的民族,他们有的至今仍然靠着古老的工具生活着。然而要追溯到哪个民族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民族,那非布须曼人莫属,因为他们已经存在了10万年,比目前世界上任何民族都要古老,还是现存最古老的民族,这个最古老的民族简称桑人,是当年荷兰殖民者入侵非洲南部是对他们的蔑称,后来当地居民自称科伊桑人,意思为“真正的人”。 《荒漠之心》这本书的作者劳伦斯·凡·德·普司特出生在靠近“大河”一带的地区,有好几千年的时间,这里一直是布须曼人的大本营。可现在实质上已经不在那里了。 听梦 劳伦斯出生后,一直生活在关于布须曼人及其文化的动人传说中。这也为劳伦斯寻找布须曼人奠定了理想的基础。布须曼人是一群个子很小的人,并不是侏儒也不是小黑人,只是身高不高,只有一米五左右。他们四肢匀称,身体结实有力,肩膀很宽,手脚却极小。脚印细小,胃口、身材和肥臀相当惊人,作为弓箭手,他们举世无敌……真是短小而精悍!从小浸润在布须曼人文化知识氛围的劳伦斯当然对此憧憬不已。 寻梦 劳伦斯在平常生活中也会看到布须曼人,可是他们已不是当初的布须曼人,而是被驯化后的布须曼人,这让劳伦斯伤心不已,却更坚定了要去找到纯正布须曼人的想法。一个人不可能真正了解别人以及他们的生活,除非他先对他们产生好奇而愿意去了解。缺乏了这种好奇之心,那就不只会失去有关生命的印记,也失去了真正能带来成长的力量。劳伦斯开始寻求各方面的力量准备一场寻找整整布须曼人之旅。人员及装备充足后,便开始了旅途。但在这过程中却出现了极多的困难。环境的恶劣、物资的缺乏以及人心的分散。斯波德在一路上的不配合给劳伦斯带来了巨大挑战,一位摄影师及作品对这趟旅途是多么地重要。在经受各种磨难后,斯波德退出这场艰辛的旅途,与此同时,劳伦斯遇到了邓肯,一位活力四射拍照拍得沉浸其中的人物,为这场旅行添色不少。 圆梦 在寻梦的旅途中,即使千难百折,也未浇灭大家心中的布须曼人梦。终于在散居于甘济斯和“大羚羊洼地”之间永久水源一带,劳伦斯遇见了“达布”。这个布须曼人与过去的真正的布须曼人传统相去不远。正是他的加入,使劳伦斯他们见到了真正的布须曼人。达布以布须曼人的传统方式与这个真正的布须曼人打招呼:你好!我从远处就看见你了,我快饿死了。”年轻人以从未听过的语调说:你好!我本来已经死了,但现在你来了,我又活了。”这个年轻人是恩修,他带一行人见到了真正的布须曼人。他们的住所建造得很隐蔽且建的十分巧妙自然,设计成蜂巢般。这个部落目前大概有30人,但确切人数永远不定,优雅而敏捷是这个小族群最令人印象深刻的特质,当有需要时,他们便全心全意投入工作。在猎杀动物后,他们会以舞的形式来感谢动物,这是人对动物的感谢,多么虔诚与纯真! 沙漠似乎是一成不变的空旷,可是在闪亮的尖叶之后、无尽的红沙所带来的奇迹以及雨水滋润后长出的花朵和荆棘組构的浩瀚世界中,有了布须曼人,沙漠不可能再是虚空的了,荒漠有了自己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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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漠之心》读后感(篇六)

读了劳伦斯•凡•德•普斯特的《荒漠之心》深深的被吸引,这里描述了一片广袤无垠的非洲大陆,这里有一个已经消失的神秘而伟大民族。他们也有着自己的故事、自己的传说。在作者记述的这次探寻之旅中,我们真正的揭开了历史的面纱,谎言、欺骗、凶残的伤害,让曾经一个民族就这样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掀不起一点点的波澜,但他们毕竟存在过,或许现在还存在着,找到他们,了解他们,也让世人认识他们,就是作者这次探寻之旅的意义所在。

布须曼人,非洲最早的人种,也有可能是人类最早的人种,曾经生活在南非的这片土地上。他们身材矮小、善于奔跑,和我们现代人有着非常明显的身体差异,他们的臀部有着和驼峰一样储存脂肪的功能,这能让他们度过食物短期的季节,让他们可以生活在气候恶劣的沙漠之中。

他们所表现的生活状态无法被曾经的欧洲人所接受。在大航海时代,欧洲人经过好望角的时候,和布须曼人发生过严重的冲突。布须曼人更像原始人的生活状态,没有任何私有财产的观念以及他们那怪异的外形,让外来的欧洲人更愿意接受他们是野兽而非人类。对人类的屠杀,现代人总是会背负一些心理的负担,但对于野兽,就没有什么好负担的了,这也许是欧洲人的到来导致布须曼人消失的根本原因。

作为曾经伤害过布须曼人的后代,劳伦斯希望找到现存的布须曼人,去了解他们现在的生存状况。作者需要在一年中最为干旱的季节向着卡拉哈里沙漠挺进,只有在最干旱的季节能在沙漠中生存的才是真正的布须曼人。

当然,在干旱的季节进入卡拉哈里沙漠,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劳伦斯要做充分的准备。首先他找到了两个极为有经验的搭档维扬和本,一辆性能最为优良的四轮驱动休旅车,还有记录这次行动的BBC,也就有了负责拍摄的电影制作人尤金•斯波德。

这几个人的小分队就这样组成了,但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这只探险之旅开始就有着不顺和裂痕,特别是斯波德先是要求主导拍摄过程,然后又爆出他是素食主义者。这一在沙漠中生存记为苛刻的条件,也给这次探险之旅蒙上了极为不顺的底色。

但这些都是这本书次要的部分,非洲大陆的优美景色,各种动植物所构成的世界才是这本书最为有趣的地方。我们随着劳伦斯的探险之旅,徜徉在非洲大陆之中,寻找着已经消失的布须曼人。在或优美或恶劣的环境中冒险,本身就是刺激荷尔蒙爆发的一种常态,阅读这本书就像我们野性的灵魂在向那个世界发出召唤。

作者能如期的找到他们想寻找的布须曼人吗?在这之中还有什么故事发生呢?《荒漠之心》带着我们去探寻这未知的世界。在文明的现代社会去感受那野性之趣,也是别有一番风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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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漠之心》读后感(篇七)

布须曼人,一只南非境内独特而几近消失的最早民族,他们生活在地球多少年已经没有人能知道。他们类似蒙古人,也曾被荷兰侵略者称为“桑人”,也曾被称为“中国人(Chinese-person)”,多部纪录片《最后的部族——布须曼人》《BBC世界最偏远部落》都有他们的身影,只因为他们曾是非洲土地上的霸主,甚至可以说是10万年前地球上的王者。本书从布须曼人的起源、身体体质、生活方式、艺术文化表现形式、消失方式等多个角度为我们详细全面介绍了这一独特的民族,同时也让我们对人类生活多样性有了更深的理解,启发我们如何正确的认识荒野民族保护意义和价值。

民族无优劣。据报道,在博茨瓦纳的卡拉哈里,布须曼人被强行撵出他们的居住地,他们的生活方式也被剥夺。他们随着科技的进步,原始的生活方式被革新,他们最初甚至至今仍保留着狩猎的方式,他们从不建造任何坚固的房舍,也不耕耘土地,甚至不蓄养牲畜或其他家产,他们遵从天意,与大自然和谐相处,所以他们的生活方式虽然也在进步,但相比其他民族是越来越落后的,保护自身的能力也就退化,当他们遇见先进的文明,尤其是西方洋枪洋炮的威慑,失败甚至团灭仿佛走向不可挽回的境地。他们因为落后,有时被西方侵略者不当做人看,在欧洲人眼里,他们被当做野兽,即使他们拥有智慧,只会被认为是更危险、更可怕的野兽。因为他们不放弃、不妥协,当面临即使被团灭到最后一个人,他也会高傲的喊出,我只知道如何死,从来不知道如何向掠夺我们的人投降。

打破固有习惯真的很难,但是坚守更应值得保护。落后的民族与进步的民族相互埋怨对自然生态的破坏,布须曼人的行为总是寻求与切身需要 、非洲大陆本身和季节变幻相关,他们翻墙进入自己的家园,他们席地而睡,一个土坑被用来放屁股,他们以狩猎为生,这也许对生态是最原始的破坏,但却是最好的自然相处方式。他们严守既定法则,不破坏家园,对待不同动物使用擦有不同毒性的毒药,就好像他们的猎捕像狮子猎捕一样,仅仅为了生存,他们喜欢蜂蜜,将蜂蜜拿走,还知道如何安抚一群受惊扰的蜜蜂。看到这里,有时会觉得,人类的进步,真的会不断地向自然索取更多的东西,科技越进步其实对自然的破坏力是更大的,这是毋庸置疑的。希望我们能从中领悟更多,保护的思路和广度应该更宽广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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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漠之心》读后感(篇八)

这是一本非虚构类的旅行文学。作者劳伦斯.普司特(Laurens Von Der Post)既是英国作家,同时也是一名真正的探险家。或许是因为出生在非洲,又因为幼时生活的环境中有过与布须曼人后裔的接触,劳伦斯对这个非洲最古老的民族有着一种深深的好奇与同情,使得探寻有关布须曼人的生活成了劳伦斯从小以来的一个梦想。 如书中介绍,布须曼人(bushman)不仅是非洲最古老的人类,也是世界上最早的人类形态,虽然受到进化以后的现代人类的污名化以及随之而来的屠杀与驱逐,他们依然是现存的少数依旧生活在石器时代,以狩猎采集为生的原始人类族群。跟着劳伦斯组织起的探险小分队,“身临”我们绝大多数人可能一辈子也不可能踏足的非洲卡拉哈里沙漠,看到了别样的非洲景致与生态环境,感受着布须曼人生存条件的恶劣与艰辛,从而更感叹他们那顽强的生命力与用勇气、耐力和智慧共同搭建而起的生存能力。一位经验丰富的猎人给劳伦斯的忠告:“如果你想走进非洲深处,千万慎选你的同伴。从认识了至少五年以上的人中挑选,而即使如此了,你也可能挑错人。” 因为,“那是对一个人耐力和警觉无休止的榨取和损耗。” 而这,是从现代人的视角对非洲生存环境的写照。 而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布须曼人以他们谦卑、善良的美好品质与伟大的创造力在艰难地繁衍、继续着他们的生命。他们平均不足1.5米的矮小个子,需要躲避猛兽们的袭击,在对抗中凭勇气和智慧取得食物;需要在缺乏水源的沙漠学会以古老的“啜井”方式从一些沙层的下面获取维持生存的饮用水;需要用环境历炼出的敏锐的观察与识别能力找到果腹之物,而辨识不同动物在沙地上留下的蹄印既是他们跟踪能猎物获取食物,也是他们躲避危险的基本技能(用他们的话来说,自然界没有一只动物,一棵植物是完全一样的),但即便是这样的艰辛,也不能阻止他们拥有属于自己的艺术:绘画、音乐、舞蹈。劳伦斯说,“音乐对于他们来说,就像水,食物和火一样重要。因为我们从没发现任何一支穷困或绝望到没有任何乐器的布须曼族群”。他们会在劳累了一天后丢下猎物,放下矛箭立刻拿起自己的乐器开始演奏。他们以严谨的原则和充沛的精力过日子:他们以舞蹈和音乐欢迎朋友,以乐器弹唱表达谢意,以持续不停歇的“火之舞”迎接沙漠里稀有的雨水的到来..艺术是他们表达对自然界神灵敬、畏、爱和愤恨的对话形式。 劳伦斯的探险队不仅是在寻找一个有关布须曼人真实性的结论,也是在行进一场发现之旅,事关现在与过去,现代与未来的生命意义。他说,“我们需要最原始的那部份。就好像肺需要空气和身体需要食物和水。然而我们只会丢脸地从后门偷偷逃跑…人类所有最深切的向往之一,便是持续不断地将我们所有人内在共有的新鲜年少带去和最古老的久远会合。”感谢劳伦斯哲思般却充满质感与温度的文字,当然也有译者的惺惺相惜、心领神会才能给出那行云流水般美妙的表达,让我们能轻易便可以跟随着起伏,身不由己地被带领着向前。 除了对于布须曼人的了解,书中时时涌现的来自非洲沙漠独特的生态面貌,探险队成员们身上所散发出的坚韧和勇敢,乐观与超然,以及悲天悯人的人文主义情怀同样深深打动着作为读者的我。正如劳伦斯所说,“一个人只有全心全意投入,才不会被生命中的许多事情奴役。”这一点,来自二十世纪的探险队员与古老原始部落的布须曼人居然在跨越了几十个世纪的时空之后再次以一种奇妙的方式邂逅并共同诠释。正如原英文书名《The lost world of the Kalahari》,卡拉哈里或许只是拥有了一个失落的世界,但在这广袤的沙漠上,却永远有一群拥有“荒漠之心”的人类,这是人类最初也从来不曾被舍弃或磨损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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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漠之心》读后感(篇九)

一个从战场回来的老兵试图寻找一个失落的民族,

一个发生在广袤无垠又未知莫测的非洲大陆的故事,

一个被神秘危险传说与血腥残酷往事背书的真实。

这三个要素凑在一起,就是手边这本《荒漠之心》。

封面与书签,设计得好棒

也许你如我一样,在此之前对作者劳伦斯.凡.德.普斯特,有点陌生。但资深的影迷或乐迷,会胸有成竹的如数家珍,上世纪那部记录下坂本龙一、大卫.鲍伊、北野武青春模样的冷门佳片《圣诞快乐,劳伦斯先生》,那部评分高达8.7的离奇喜剧《上帝也疯狂》,都与他有关。

《圣诞快乐,劳伦斯先生》海报(侵删)

《上帝也疯狂》海报(侵删)

他是前者故事的原著,是后者故事的起点。从这两部影片,也可以推测出他的写作风格,——在真实事件的基础上,以惊人却不离谱的想象力,绘出瑰丽多姿的图景。就像他在书中写下的布须曼人壁画的篇章。是历史,也是传说。

坦白讲,我是因为那两部电影的名头才翻开这本书。开始阅读前,很怕遥远粗犷的非洲背景,会“劝退”有点矫情的我……但事实并不然,它的字里行间颇有很多名篇的“神韵”——

与布须曼人有趣的交流,比如“跳车”与“送水”两段,那种“秀才遇到兵”的沟通无能,让我想起《蓝宝石之谜》中倔强又骄傲的娜蒂娅;而布须曼人在被掠夺、被残杀的悲惨遭遇,那个战斗到只剩首领与最后一支箭的画面,瞬间与《最后的莫西干人》重合。甚至,书中那个用高地荷兰语写道“我今天立下志愿,等我长大,我要到卡拉哈里沙漠去寻找布须曼人。”的我,多像《小王子》里画蛇吞象的“我”。怀揣梦想,矢志不渝的赤子之心。无论几岁。

而作者娓娓道来的讲述,文笔也十分优美动人(或许该给译者加鸡腿)即便算不得“金句”频出,也总会有让人眼前一亮的妙语连珠。

比如,“一个人若想摧毁其他人,必须先诋毁自己本性中与其共享的那部分;而越是对自己这种行为感到质疑却又不肯承认时,所采取的行动越是激烈。”这一段出现在记叙闯入者侵略布须曼人的章节里,在祖辈们的话里布须曼人是骗子、是邪恶,甚至不是人……他们那样的言之凿凿或讳莫如深,心里真的是那么确信吗?无非是将谎言重复一百次、一千次,让自己相信罢了。放到更大的历史环境去看,无论一战、还是二战,被污名化是被侮辱、被损害的第一步,想想犹太人、想想曾经的我们……

从这一点亦可见全书结构的精巧。比如,第一章中关于布须曼人狡黠的利用狮子捕获猎物,利用圆石诱杀长颈鹿,两种不同的狩猎案例,足见布须曼人的高度智慧与出色武艺。但有什么用呢?对比后文中遭到屠杀、奴役的命运,更觉凄凉……

和长颈鹿一样可爱的布须曼人(私人藏品)

总体而言,行文笔触呈现轻巧、积极的调子,抛弃了镜头的安全距离,深入其中参与,有些段落甚至是不加情绪克制的自我剖析、自我批评,却始终保有理性、反思与悲悯。

最后的离别,是感伤的必然。

很值得细品的一本书,即使不因为那个消失的神秘民族。

内封也是美美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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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漠之心》读后感(篇十)

在太阳下, 大地是干的。 在火边, 我孤独地哭着。 一整天, 大地哭着, 祈求降雨。 一整夜我的心也哭着, 祈求我的猎人回来, 带我走。

广袤的非洲大草原上传来古老而神秘的歌声,它们来自于布须曼人,这个非洲最古老的原住民族。

布须曼人曲折的历史、独特的外貌特征和生活习惯,同他们神秘的文化和经历一样耐人寻味,多少年来,布须曼人的身上背负了太多的误解和不解,他们被所谓“文明人”所不屑,被看做肮脏的野蛮人、无耻的小偷,甚至有些人已经将他们划出了人类的范畴,视其为野兽,也如同猎杀野兽般将他们肆意杀害。

实际上,布须曼人不仅所擅长的不仅仅是如何在那环境恶劣的非洲大地上以一套属于他们自己的方式生存下去,同时也是一个能歌善舞、画技精湛的名族,他们讲音乐视为和水、火一样重要的存在,他们也会为了不再画画而哭泣。

然而这一切如果不是因为一个人深入非洲去寻觅布须曼人,揭开一切“莫须有”背后的真实情况,或许我们依然无从得知。

这个人就是劳伦斯·凡·德·普司特,这位伟大的作家和探险家,用一场充满魔力的南非探险之旅,让人们重新认识了布须曼人,也让那些加诸于布须曼人身上的谎言、偏见和残酷真相被揭开。

《荒漠之心》所讲述的就是劳伦斯在神秘的南非大陆上寻找布须曼人的探险之旅,这场跋涉不同于一般的探险,它对于布须曼人,甚至整个人类学研究都有着非比寻常的意义。因此,劳伦斯描述沙漠布须曼人的著作被世人赞誉为拯救这支神秘种族免于灭绝命运的伟大著作,是“捕捉到古老非洲大陆独特而无法定义的精神”。

关于布须曼人,了解的人并不多,因为他们一度濒临灭绝,而给他们带来这些灭顶之灾的,正是那些所谓的“文明人”。

布须曼人是南非大陆上最古老的土著居民,“他们的脚踝细瘦,跟赛马一样,双腿柔软灵活,肌肉放松,跑起来像一阵风,又快又远”,他们以狩猎为生,臀部翘起,就像骆驼的驼峰一样可以储存在干旱的非洲大陆上无比珍贵的脂肪。

在恶劣的生存条件下,布须曼人形成了一套独特的生存技巧,他们是天生的植物学家,擅长对于不同动物用不同的毒药,他们还有“百步穿杨”的绝技,可以在一百五十米外射中一头正在自动的条纹羚。

布须曼人虽然个子矮小,但个性却非常顽强,即使在战斗中受伤流血,也会拼尽全力坚持到最后,“如果一只手臂被射中了,布须曼人就立刻用膝盖或脚配合另一只没受伤的手臂撑开弓;一旦发现自己即将断气,他便快速地蒙住头,不让敌人看见他脸上出现的痛苦死亡的表情”。

劳伦斯从小生长在南非,他的奶妈就是一位布须曼人,他听过很多关于布须曼人的传说,在他的童年岁月里,布须曼人的故事充满了太多的神秘,也让他对这个民族产生了深深的好奇,也是这些好奇使得日后听闻的那些关于布须曼人的恶语,让他更加难以接受,那样一个古老、英勇、欢快又有着自己精神文化的民族,竟然成了阻碍文明进步的劣等种族。

他要给布须曼人一个真相!

劳伦斯的这次南非寻找布须曼人的探险,着实经历了太多的不可思议,甚至亲眼见证的难以言喻的神迹,幸运的是,他真的找到了他们,那最后一批纯种布须曼人。

劳伦斯组织的这支探险队在寻找布须曼人的过程中可谓遇到了重重困难。

摄影师斯波德随着深入荒漠变得越来越抗拒,恶劣的条件让他打起了退堂鼓,劳伦斯不得不将他送回欧洲另寻他人。

新的摄影师就位后,却遭遇了更加技术且用现代科技难以解释的现象:

他们突然遭遇了一群蜜蜂的袭击,其中被蛰得最厉害的正是最不相信向导萨木丘叟的故事和禁止猎杀的人;

石岩上那年代久远的壁画却从没有褪色,不仅如此,在继任摄影师邓肯要拍摄的时候,摄影机几次停止工作……

这一切的一切都太过于匪夷所思,然而萨木丘叟却得到了神迹的指示,这一切的阻挠竟是山神发了怒,因为他们手上沾了血,还到处乱闯,喝了山神为布须曼人和野兽所准备的水,更离奇的是,在劳伦斯诚恳地写了道歉信之后,竟真的没有再遇到那些艰难险阻,仿佛冥冥之中真的有神明在操纵着这一切。

终于,劳伦斯一行人来到了他们为之向往的布须曼世界,那个曾经被不公平对待,甚至残酷虐杀的古老民族,再遇到外族人的来访时依然愿意拿出他们的热情。

年轻的布须曼人恩修会害羞地以布须曼人特有的方式向他们打招呼:“你好!我本来已经死了,但现在你来了,我又活了。”

他放下防备,热情地带领他们来到布须曼人的营地,劳伦斯在这里见识了布须曼人的标记——科怀-兹克威,也在这里和布须曼人共同经历了那些独属于他们的种种“仪式”,也让最真实的布须曼人得以呈现于《荒漠之心》这本书当中。

踏上归途,劳伦斯回到了现在文明当中,但他充满魔力的寻找布须曼人探险之旅,还有他笔下的这些文字,却成为了人类学界研究布须曼人的先河,也为布须曼人摘去了那压在他们身上多年的本不该属于他们的责难和污名,还原一个最本真的布须曼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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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漠之心》读后感(篇十一)

本文首发于澎湃 - 私家地理2021年3月21日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1568771

布须曼少女在向人们展示传统药材 徐薇摄于2011年

1914年10月13日,劳伦斯·凡·德·普斯特8岁,他在日记中写道:“今天我立下志愿,等我长大,我要到卡拉哈里沙漠去寻找布须曼人。”

生活在南非的他,从小浸润在和布须曼人有关的故事和传说中,他的奶妈就是布须曼人。

劳伦斯·凡·德·普斯特,作家、探险家、人类学家、语言学家、哲学家,1906年生于南非联邦,1950年代开始探索非洲并以之为创作题材,1981年荣获大不列颠帝国骑士勋章。

年幼时,他对这支部族的命运充满同情:“一切都对这些小猎人不利,而我总是同情这些不屈不挠的反抗者,尽管似乎连上天乃至生命本身都背弃了他们。” 遥远北方的黑人族群大举南下,侵入布须曼人的地盘,并且进一步沿着东西海岸和非洲中部向内深入其古老土地的心脏地带时,白人则从南部好望角登陆,从后方拦截他们。自那时起,布须曼人就面临一场从四面八方全面入侵的战争。 “他们没有要求宽赦,也没有人放他们一马。他们只是孤单地奋起反抗,带着满满的箭袋,再将另一袋用头带系着,然后灵巧地拉弓向敌人射去。” 普斯特带着悲悯和崇敬的笔调记取这支族群的历史,他认为,“无论种族为黑或白,都可以借此反省我们全体对非洲第一支矮小民族所施加的恶行,从此展开一段疗程。” 二十多岁时,他曾两次试图进入卡拉哈里沙漠寻找布须曼人,但都因“缺乏足够充沛的精力和足够丰富的想象力而未能达成。” 之后,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普斯特1942年成了日军战俘,直到日本投降。布须曼人似乎始终和他同在,时刻准备挽救他的心智。在战俘营里,日军恐吓他第二天要被处死的当晚,他梦见一个布须曼小女孩的母亲跪在三只眼睛般的布须曼泉水边,头发下垂落至膝盖处,仿佛一束光之瀑布。在她对面,是曾在他家做仆人的一位布须曼小老头,孩子模样。他们一起将手伸入水中,掬起一捧清澈的泉水向他伸来。普斯特的母亲则微笑着说:“这是开始。” 醒来时,他清楚地感到自己会继续活下去,“心中也明白,环绕着小布须曼人的整个失落的世界又再度和我有了联系,而且依旧完整、鲜明,仿佛这期间并没有任何长年忽视的存在。” 普斯特一度认为自己没有学术背景,并不是一个合格的寻找布须曼人并记录他们文化的人,直到1955年才真正下定决心。也正是这个决心,为他打开了许多机遇,让他踏出旅途第一步。 之后,普斯特顺利获得BBC的支持,拍摄一部这次探险的纪录片。他找来两位志同道合且沙漠经验老到的朋友同行。其中之一本·哈瑟拉尔尽管是欧洲人,但在卡拉哈里西部的一个小绿洲出生长大,一家人都曾获得布须曼人的帮助,他的保姆和玩伴也都是布须曼人,所以他会说布须曼语,也了解布须曼人和他们有关沙漠生活的独特知识。哈瑟拉尔的生活经历帮了大忙。 他们计划在雨季来临前最难熬的旱季深入沙漠,因为只有在那时,仍选择坚持在沙漠里生活的才是真正的布须曼人。探险队从卡拉哈里北部边境展开旅程,深入内陆,来到昏睡病猖獗的沼泽阻隔地带,沿着沼泽边缘去寻找传说中的布须曼部族分支——河流布须曼人。 这段艰苦、恼人、充满焦虑的旅程并没有给普斯特多大的回报,他甚至在找到一小群河流布须曼人后有种“奇怪的上当感”。

当代布须曼人展演他们文化的营地 徐薇摄于2011年

在一个几乎有些残破的布须曼人营地里,只有几位妇女和孩子,男人们都去沼泽边缘卖皮毛了,且归期未定。这些人尽管保持着和沼泽相连的生活方式,但却无法展现更多精神内涵。

不过,在帮助普斯特深入沼泽的船夫里有一个与众不同的先知巫医萨木丘叟,他和探险家发展出了彼此信赖的情谊。他告诉普斯特,自己见过真正的布须曼人,但不是在沼地,而是“从沼泽中他所住的地方走个几天,会进入一片有几座孤零零小山的沙漠里。布须曼人称那些小山为措迪洛山,认为那儿是非常古老、非常重要的神明居处。”

这位船夫向普斯特描绘自己见到过的盛况:“夜晚,这些神灵从祂们的房间出来,去巡视依祂们而造的生物。祂们夜巡时所留下的踪迹、蹄印,至今仍深印在措迪洛山的岩壁上。在中央山丘的一个地方,住着众神之神。在那下面,有一池深水,从来没有干涸过。池水旁边长着一棵树,结着真知果。树旁坚硬的岩石便是众神之神在创造世界的那一天跪在上面祈祷的石块。岩石上的凹陷便是祂当时摆放盛圣水容器的地方,而祂跪下祈祷并创造世界时所留的膝盖印记,至今依然可见。四周光滑的岩壁上绘满了这位伟大神灵所创造的动物,而所有的岩壁缝都住着大群蜜蜂,它们喝永不干涸的池中水,钻入沙漠花朵中吸取花蜜,为神灵们制造最甜美的蜂蜜。在那儿,他说,每年一次,布须曼人会前来相聚一段短短的时间。”

普斯特被他的描述深深打动,并请他带路前去一探。萨木丘叟提出两个要求。首先,必须解决探险队的内部矛盾,第二,不论发生什么,在前往圣地的旅途中都不能打猎杀生,为了食物或是遭到攻击都不行。不然,他们很可能被那儿的神明处死。

沙漠里的小西瓜是布须曼人的主要水源 徐薇摄于2011年

布须曼人的传统窝棚 徐薇摄于2011年

普斯特答应了,但探险过程中碰到的各种糟心事,让他忘记告诫同伴们不能打猎——直到他和萨木丘叟听到枪响。 这为普斯特第二段探寻之旅蒙上了阴影。他们不断经历诡异的磨难,每天早上遭受蜜蜂疯狂的攻击、摄像师的机器不断卡片最后坏了,不得不拿出沙漠花很长时间修理。 普斯特找到布须曼人精美的岩画,还有一处小小营地,而且“显然是最近才有布须曼人扎过营的地方。那儿有一些为遮蔽日光和雨露而用草和刺槐枝叶搭成的轻巧网架,四周的沙上布满了有些已经破损的空贝壳,还有枯萎的瓜皮、野兔毛皮、豪猪的硬毛、乌龟壳和动物的蹄;也有一些新鲜的长颈鹿胫骨,上面不存一丝肉和肌腱以及布须曼人最爱的骨髓。 此外,那儿仍保留着布须曼人生火后的余烬,以及一个用肌腱缝制的破损皮囊——布须曼猎人将这种皮囊背在肩上,上面装饰着用鸵鸟蛋壳制作的珠饰;还有一个破损的布须曼四弦琴。”他们一个星期前才离开,要到下一个冬天才会回到这里。

布须曼老人在钻木取火 徐薇摄于2011年

最终,普斯特真切地写了一封给神明的道歉信,埋到神圣岩画下,然后请萨木丘叟占卜,神明是否原谅的他们。得到的答案是:“没事了,主人。神灵要我告诉你,之后一切将很顺利。祂们只警告我,当你抵达下一个地点时,你会发现还有一件不愉快的事在等着你,祂们请你不要灰心丧气,因为那是属于过去的不愉快,而非未来。” 磨难也确实接近尽头。普斯特的第三趟尝试更像是真正的随心而走。 哈瑟拉尔说他记忆里不断出现一个画面,是一支小小的纯种布须曼人族群,聚居在某些“啜井”(sip-wells)一带。他和他的父亲有一次轻率地穿过沙漠,差点儿没命,却意外闯进那里。虽然当时他只是个孩子,但他永远不会忘记那条路径,他感觉可以凭着记忆再次找到那个地方。 就这样,他们在当地雇佣了一位在农庄工作,但依然和自己的族群文化相连的布须曼人达布,一起沿着哈瑟拉尔的记忆深入沙漠。奇迹发生了。 他们遇见了真正的布须曼人,达布以传统方式向他打招呼:“你好!我从远处就看见你了,我快饿死了。”这个年轻的布须曼人把矛往沙里一插,举起右手,五指伸直向上,害羞地走来,答:“你好!我本来已经死了,但现在你来了,我又活了。” 这个名叫恩修的布须曼人,“全身赤裸,只在腰间围了块小羚羊皮制的胯布;皮肤是新鲜杏实的黄色,有些地方还沾着刚刚宰杀的一头动物的鲜血。总而言之,他身上散发出一股野性美,甚至他的气味都充满了野性大地和野生动物的气息,闻起来很古老,也很呛人,就像蒙娜丽莎的微笑一般神秘。”

老人手举的植物既是传统药材,也是一种染料 徐薇摄于2011年

恩修这个名字是“盛食物的木碗”之意。他既是个出色的猎人,同时也是为族人提供精神食粮的音乐家。 恩修带探险队前往他们营地的第一个早上,普斯特“借着火光洗脸时,听到远处的狮吼像流星般逐渐消逝,这时突然响起一个新的声音。黑暗中位于我们和天空中第一道曙光之间的某处矮树丛中传来音乐声。乐音抑扬顿挫,越来越大声,是旅行者怀乡的曲调,带着离别的忧伤,却又有旅程中自由昂扬的欢乐。” 很快,披着一件皮斗篷的恩修出现在火光中,“一边走一边低头弹奏着某种可能是世界上最古老的乐器。乐器的形状像一把长弓,弓上只有一根弦,从中间向后绑。乐器一端在他的嘴里,另一端在他的左手上,他用一根小木条在两边拨动绷紧的琴弦,用嘴控制反响,奏出美妙的音符。” 后来,他们常常听到恩修演奏。和布须曼人一起去打猎时,有一天,“天还未亮,我刚醒来,惊奇地发现星星从沙漠边缘一颗一颗升上来,景色清晰而壮观。我看过无数次日升月落,但即使是在海上,也从来没看到过星星升起。就在那时,恩修突然开始弹奏他那如泉水般滔滔不绝的旅行曲调。那曲调和声音,以及远方星子跃动的星光,还有无尽黑暗的波动起伏,在银河的岩石上碎裂成泡沫向外喷溅,一切都融合得如此完美,令我感动得如同第一次听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时,那饱满的人声合唱无惧地上升至最后,决心要从那小我的悲剧命运中找到普世界真理的一刻。” 普斯特发现,对布须曼人来说,音乐就和水、食物和火一样重要。“因为我们从没发现任何一支穷困或绝望到没有任何乐器的布须曼族群。而且他们所有的旋律、歌词、节奏等,全在他们的舞蹈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但是布须曼人不再绘画了,“当我问起他们有关绘画的事情时,他们脸色一暗,并摇摇头。我有一些美丽的布须曼绘画复制品,是无私的斯托在我的家乡自由邦复制的。当我拿出这些复制品给他们看时,年纪最大的那对老夫妇开始哭起来,把头埋在臂弯里,好像他们的心都碎了。”

广阔的南部非洲稀树草原,不远处的阴影是正在下着的雨 徐薇摄于2011年

普斯特观察着布须曼人和沙漠深刻相连的方方面面。 “我经常在正午时分看见恩修和他的同伴在我们身旁的淡淡阴影中倒下,立刻睡着。那阴影其实只不过是光线稍暗淡的一个模糊轮廓罢了。与其说他们是因长距离奔跑而疲累,倒不如说是因天气太热而虚脱。这可能是他们所有生活场景中最令人感动的一幕,因为他们对这贫瘠的沙漠大地投以毫无保留的信任,而这对我们来说无法忍受的沙漠,事实上也用它原始的方式慈蔼地回应着他们。他们舒适地贴着地面,在大地温暖的怀抱里睡得香甜。但等他们一醒来,便立刻站起身,仔细观察天空是否有任何云朵或下雨的迹象,好像在他们香沉的梦中,他们也听见大地之母喊着:‘亲爱的老天爷,难道干旱还不结束吗?‘” 布须曼人分享经验、生活、艺术,但他们一直不和普斯特分享精神内涵,普斯特知道,“这些事情是不可以告诉别人的,除非那人已经接受过舞蹈的神秘洗礼。” 要跳舞,就要举行仪式,最好的理由,就是猎取一头大羚羊。普斯特流畅、饱含细节地描述他们和布须曼人一起,展开宏大的大羚羊狩猎之旅。在振奋人心的字里行间,旅途的漫长、疲惫、两趟探寻的失败、累积的压抑统统得到释放。 之后,电闪雷鸣,大雨倾盆而下,艰难的旱季结束了,雨季来临,告别的时候也到了。布须曼人知道这一点,他们都安静地躲开,“只有恩修试图唱着我们已经非常熟悉的旅人之歌。” 离别总是很难。普斯特记下同伴说的话:“一名北方的老猎人有回告诉我,无论你在哪个地方的灌木林里扎过营,你就留下了自己的一部分在那里。我对这里的感觉正是如此,而且更甚于其他地方。” 当他驾车离开,开到营地后的沙丘顶端,停下来跨出车门向外回望时,“我们的旧营地里已没有升起的烟,也没有任何人影或有人居住过的迹象。那里的沙漠看起来一成不变的空旷。然而在闪亮的尖叶之后、无尽的红沙所带来的奇迹以及雨水滋润后长出的花朵和荆棘组构的浩瀚世界中,我内心的孩童开始和外表这个大人合二为一。沙漠不可能再是虚空的了,因为在那儿,我那颗属于布须曼人的心灵现在有了活生生的亲人和家园得以依归。”他的人生之旅终于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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