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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人行经典读后感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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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人行经典读后感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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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人行》是一部令人深思的小说。通过描写主人公在狩猎过程中的心理变化,展现了人与自然的亲密关系。作者巧妙地运用细腻的描写和隐喻,让读者感受到了自然的美妙和人类对之的依赖。这篇文章引人入胜,令人对自然界的威力和美丽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猎人行读后感篇一

还记得那是几年前,一部美剧《权利的游戏》让我大开眼界,在我的印象里,正直善良的主角都应该是所向无敌的,但是第一部里我以为的主角,善良正直的奈德在结尾家破人亡;然后紧接着我又看了第二季,我本来以为是一场正义的王子复仇记,结果重情重义的少狼主被割下了头颅……一切的一切让我这个习惯了正义终究会战胜邪恶的观众一次又一次的被虐,但是这让人出乎意料的剧情让我欲罢不能,因此,我买了全套的冰与火之歌阅读,让我一次又一次的为乔老爷子祈祷身体健康,让我看到冰与火之歌的结尾。

看到《猎人行》的的作者里,有乔治马丁,我当时就来了兴趣,我以为这又会是和《冰与火之歌》一般的巨作,但是看到书的时候我是有些失望的,丛书的厚度来看应该就是一个故事。不过有着乔老爷子和多佐伊斯的名号,没看的时候我就觉得应该错不了。也许是期望太高,正本《猎人行》还是让我有些失望的,因为看过之后没有让我感觉到看《冰与火之歌》那样的惊艳,倒是有些心照不宣的就是应该如此的感觉。

怎么说这个《猎人行》故事呢?猎人狩猎的是“人”,而且是本体的克隆人狩猎本体,是不是有些拗口,不过你把他当成一部电影《逃出克隆岛》来看的话,就很明了了。不过电影里是自己克隆自己培育器官,把克隆人当做器官培养器来用。这里是把本体克隆用来追杀本体。不过二者的区别在于,逃出克隆岛不具备本体原来的记忆,而猎人行里有意思的是克隆体会觉醒本体的记忆,那么最有意思的来了,也是我觉得的这本书最大的亮点,克隆体会怎么抉择?因为觉醒本体的记忆,那么这个克隆体和本体有什么区别?做的决定会不会是一致的?还是会做出和本体相反的反应?如果和本体做出一样的决定那克隆体和本体的区别在哪里,向往自由的克隆体用的还都是本体的思维谈不上自由!如果做出不一样的决定,那就是在本体思维的基础上做出相反的决定,还是谈不上自由,做自由的人是克隆体的想法,可是在这里就像陷入了一个悖论,怎么做都不自由!向往自由又得不到自由,这就是我觉得这本书最精彩的部分,当然这份精彩要自己去思考才能得到结果,这就是阅读的乐趣。

不过说实话,这本书也稍微的让人有些失望了,因为本书最精彩的部分完全可以延伸开来,将《猎人行》写成一本巨作,可是写到结局的时候戛然而止,虽然引发人的无数思考可是也让人觉得憋了一口气喘不上来一样难受!

猎人行读后感篇二

读这本书的起因是因为它的作者乔治·R.R.马丁,《冰与火之歌》的作者,世界上享誉盛名的横跨科幻、奇幻和悬疑的畅销作家。没想到了解之后才知道这本脑洞奇大的小说是乔治·R.R.马丁、加德纳·多佐伊斯和丹尼尔·亚伯拉罕,三位作者合写的,并且都是三位作者的年轻时期,没错,这本书是跨越三十年的时间才最终成稿的。让我越发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故事。

这本书是一本星际拓荒的科幻小说,什么是星际拓荒?如果有一天星际旅行真的实现了,那就会有一批先驱者先过去,把那个星球改造成适宜人类生活的样子。

主人公是探矿人雷蒙,生活在殖民星球圣保罗上,他的暴脾气和一些不良习惯,把他的生活搞得一团糟,经济经常入不敷出,寄住在女朋友家里。不过他也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就这样浑浑噩噩的混日子,直到自己有一天他在酒吧酒后失手杀死了一个别的星球的外交官大使,紧接着就开始了逃亡。

他在逃亡路上发现了一些不同寻常的地质现象,以为是有新矿,没想到误闯进一处外星人秘密基地,在打斗的过程中,雷蒙失去了自己的飞船和一根手指头,而且他还被外星人俘虏了去。这些外星人来自更高文明的星球,他们长相奇异,淡漠理性,只需要一根手指,就可以在三天的时间复制出一模一样的人,而且不仅仅是肉体,还有记忆和性格。在他被抓之前,外星人俘获的一名人类逃出了秘密基地,雷蒙被迫协助外星人搜捕这个人类逃犯。

在和外星看守马奈克合作抓捕的旅行过程中,他察觉到,自己的皮肤竟然越来越光滑细嫩,他引以为傲的身上那些高低不平的伤疤都不见了,他百思不得其解。没想到真相让他大吃一惊,原来他不是真正的雷蒙,而是用雷蒙的一截手指被克隆出来的,因为外星人对于人类的需求和思维模式并不了解,根本找不到雷蒙,所以就想着造一个复制品,用雷蒙的记忆来追捕雷蒙本尊,而他只不过外星人的工具。

这个打击让他痛不欲生,他觉得自己的存在毫无价值。经历很多事情后,最后他想明白了,活着本身就有意义,就算是工具人也有活着的权利,他要继续活下去!他不仅是地球人,也是外星人,他要学习新的生活方式,开始逐渐了解那些外星人,了解他们的思维方式。雷蒙还发现,虽然他是克隆来的,但却和雷蒙本尊的思维已经全然不同,他对周围世界的认知也有了全新的感受,在和本尊短短几天的相处后,也让他意识到这世界有很多不同的面貌是如何呈现的,这只在于你观察时所处的位置,视角的不同。他终于学会接纳自己,不再迷茫,最终成为一个新的雷蒙。

猎人行读后感篇三

自由就是脖子上没被插进这根东西,自由是可以做我想做的事情。 对啊,自由是什么?没有失去过自由的人,大概永远不会思考这个问题。 这是《猎人行》中的主人公雷蒙和外星人之间,有关于自由的一段对话。 这部名叫《猎人行》的小说的作者有三个人,他们分别是乔治·R.R马丁,加德纳·多佐伊斯和丹尼尔·亚伯拉罕。其中的乔治·马丁也是《权力游戏》原著的作者,或许这部《猎人行》不是他最出名的作品,但不可否认的是、作者确实是描写奇幻题材作品的高手。 难怪芝加哥太阳报对作者有这样的评价:乔治·马丁邀请我们参与了一场罕见的幻想盛会,将一个细腻逼真兼具浪漫与真实的世界呈现在我们面前。 对于大部分的读者来说,生活或许是按部就班、细碎平常的,由一个个和幻想毫无关联的习惯所串联起来的。 我们最多只在晚上做个梦,而这部小说中包含了很多幻象,是外星人和地球人的故事,更是一个关于自我探索的故事。 虽然这是一部科幻小说,但在阅读主人公雷蒙故事的同时,好像也看到了自己身上的某些影子。 比如雷蒙在与外星人周旋的时候,表面上看来是在给小动物剥皮抽骨,但其实他的真实想法是,想用手中的武器去干掉外星人,然后重新获得他珍贵的自由,然而当发现所有这一切对外星人,完全不能造成伤害时,他是绝望的。无论怎样努力都不能挣脱它的控制,雷蒙对这个长相丑陋的怪物,可以说毫无办法。 在此外星人还说了一句非常哲学的话,“每一个动作都相当于一道瀑布,源自意向,坠入行动”。 雷蒙在丑陋的怪物面前无可遁形,绝不仅仅是“透明人”这么简单。 雷蒙在小说的开始就已经死去了,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活”过来的,醒来时发现自己的脖子上被插了一个控制器,就是这个追踪器让他失去了自由,他的行动和所思所想,都被人掌握。 对,脖子上的这个玩意儿,可以让丑陋的怪物一直跟着他,看着他吃东西,甚至看着他排泄。这一切都令人雷蒙厌烦。在此同时,以前的种种也在头脑里逐渐闪现,要不是他在国王酒吧杀了人,此刻他应该不会和这个怪物在一起吧。 背靠着废弃油桶,用结着老茧的粗手指拉开啤酒瓶上的拉环,品尝着泡沫丰富的啤酒。 这些在他眼中,曾经不值得一提的生活,此刻也显得弥足珍贵。 果然人的欲望是很有弹性的啊!在满足时,欲望既可以被无限放大;也可以因为外力的作用,而变成“0”。 雷蒙以为在这段和怪物的旅途中,只是被剥夺了自由,用来寻找同类的诱饵,然而他不知道的是,其实他早就不是一个“人”了,他只是一个克隆人,一根用人类手指复刻出来的人。 或许真的是100个人眼中有100个哈姆雷塔,一本《猎人行》对于不同的人,看到的东西也是不一样的,我读到的是“珍惜”。珍惜当下,那个看似普通不起眼的日常,因为那是只有在失去时才能懂得的“珍贵”。 希望你也能读到不一样的《猎人行》。

猎人行读后感篇四

就如今来说,很少有小说像这部《猎人行》一样有着如此富有传奇色彩的创作历程,由三位作家历经三十年方才完成创作。大概是由于如此非凡的创作过程,让这部讲述一场“狩猎之旅”的故事读出了伟大诗史的感觉,在此感谢乔治·R.R.马丁、加德纳·多佐伊斯、丹尼尔·亚伯拉罕三位作者带给我们的非凡体验。

书中开篇序幕给人展现的是一片漆黑,主角雷蒙在一片漆黑中恢复意识,记忆的片段一点一滴在脑海中浮现。读者在这部分不会获取太多信息,甚至还会感觉莫名其妙,难道雷蒙一登场就要踏上一场“寻找自我”之旅。 当然,故事不会如我所料的那般发展,看到乔治马丁的大名的时候就注定这故事不是一般人所能想象的领域。在序幕之后,书中的内容共分为四幕,四慕故事不仅按照起承转合的顺序进行故事演变,还巧妙地进行了一次不易察觉的视角切换,在作者揭露真相之前,读者是很难察觉到这个事实的。 这次巧妙的视角切换就在第一幕与第二幕之间,故事的序幕所展现的情节也应当是在第一幕与第二幕之间。还好作者在书中没有故意大卖关子,没有将令人大跌眼镜的真相放到最后一刻才透露出来。不过话又说回来,真要将真相放到最后,那本书的创作难度会更大,说不定还会让故事变得无趣。 所谓真相,不过是第一幕里的雷蒙与后面三幕里的雷蒙不是同一个人,书中有两位一模一样的雷蒙,或者说,后一个雷蒙在一点一点变得与前一个雷蒙一模一样。这就涉及到当下的我们所没有掌握的科学技术,这就体现出了书中展现的科幻背景。 这是一个人类已经探索太空在外星殖民的时代,可惜的是地球人并没有成为宇宙的主宰,人类来迟了一步。这也就意味着宇宙中有着更为强大的文明,处于人类之上,这还不是最让自傲的地球人难以接受的事实,更大的事实是人类不过是其他外星人利用的工具罢了。当然,绝大多数人类并未察觉到这一事实。 主角雷蒙属于察觉到这一事实的人类,不过,在全书的故事中,比起这样的事实,更加让他觉得紧要的是如何生存下去。老话说得好,知道得越多也就死得越快,这场奇妙的猎人与猎物之间的追逐之旅,无论猎人还是猎物,都是为了生存下去,随着故事的演进,猎人与猎物之间的角色还在来回切换。让人不禁感到,我们生活其中的世界本来就不过是狩猎与被狩猎的丛林,想要生存下去就要不断战胜眼前的困境。 书中的内容读到最后也确实让人惊悚,如果有那么一天,有一个长得跟你一模一样的人取代了你,那个人也拥有你全部的记忆,还有着你所拥有的全部技能,思考问题的方式也与你毫无二致,那这个取代你活下去的人到底还能不能算是你?

猎人行读后感篇五

开篇,就是一片空洞的黑暗。暗无边际不足以形容那种黑。那是一种让你怀疑自己已经瞎了的黑暗。

雷蒙从这种黑暗中苏醒过来,然后从猎奇陷入恐惧中,周围更加黑暗了。

《猎人行》是一部科幻小说。扉页上并排的三个名字,一时让我困惑不已。不曾想,一本书竟是三位大师联手所作,更是耗时几十年光景才得以著称。可叹!

雷蒙生活在一个伪地球中。早已是太空中的新住民了。但是这样的新生活中,似乎到处都是地球上的缩影。酒吧,女友,警察,卫士,尤其是可以让你混乱,不受控制的酒精。而雷蒙,一个看上去穷困潦倒又让人望而生畏的浪子,其实却是身怀绝技的开矿高手。本可以“达则兼济天下”的人,却只能与女友蜗居一隅,甚至生活中很是不堪。这些全都是因为他暴躁的脾气和不受控制的酒瘾导致。

在意外杀害两个卫士之后,他选择远遁矿山。阴差阳错间,落入外星人的洞穴。那片黑暗完全笼罩的别有洞天之所。

在饱受折磨后,不得不同意为外星人卖命,追逐上一个落跑的地球人。一个他以为来追捕他的地球警察。

外星人在他的咽喉处安装了控制器,更是派了一位“高手”协助他,其实就是监视。外星人的超能力在于可以预判你的动作,却并不是所谓的读心术。这让一路都在计划逃跑的雷蒙备受掣肘。更是一度钦佩得以逃生的“警察”。

一路之间,越过山丘,跨过河流,用自己毕生所能在牵制身边的外星人,希望那个被追捕者得以逃出生天,甚至幻想他可能带来军队,瓦解这群外星势力,让他得救。

故事陡然反转,一个难以接受的事实摆在眼前,让他不胜惊恐。原来被追捕的猎物其实是他这个猎人的【本体】,他只是外星人对其的克隆体。在长时间的“生长”中,克隆体早已覆盖了本体的所有记忆,技能,甚至情感。如今,一个严峻的问题摆在面前,是取代他?还是取代他!

雷蒙在和外星人的对话中,表达了他对【自由】的渴望,即使外星人提醒他那不真实。自由,开始从拜托外星人转换到拜托本体上。

雷蒙,还能不能活下去。

猎人行读后感篇六

星际旅行在在某一天会不会实现呢?倘若真的可以,那必然会有一批先驱先过去,把那个星球打造成适合人类居住的样子。这些先驱者,也会形成固定的职业分类。

《猎人行》这部科幻小说,讲的就是这样的星球探险故事。不过,事情的发展有些出乎人类的意料,因为在那个星球上,出现了其他的生物,来自更高文明的星球。他们只需要一根手指,就可以在三天的时间复制出一模一样的人。可以复制的不仅仅是肉体,还有记忆和性格。

这部脑洞奇大的小说来自横跨科幻、奇幻和悬疑的畅销作家乔治·R.R.马丁、加德纳·多佐伊斯和丹尼尔·亚伯拉罕。

故事的主人公是具备超强户外生存能力的探矿人雷蒙,他的工作是在所在星球的野外进行矿业探测。尽管雷蒙的业务能力出色,但由于他的暴脾气和一些不良习惯,导致他经常处在入不敷出的经济状态中,生活也是一团糟,寄住在女朋友家里。

不过,他已经习惯了这样的自己,就这样有一天没一天的混日子,直到自己惹上了大麻烦。

他在酒后不小心捅死了一个人,这个人还是来自其他星球的使者。负责破案的人,为了向其他星球展示自己的治安管理能力,宣称一定要尽早破案。雷蒙担心自己被抓进去,所以开始了逃亡之路。

习惯了野外生活的雷蒙,本来可以躲过这一劫。但没想到,更糟的事情发生了。他在野外看到了一些不寻常的地质现象,以为是有新矿等着被发现。没想到,他没有炸出来矿物质,却不小心撞破了外星人在那个星球的秘密基地。

在打斗的过程中,雷蒙失去了自己的飞船和一根手指头。拥有超强科技的外星人于是根据他的手指头,一比一复制出了另一个雷蒙。这部小说,也是以复制品的角度来推进的。

复制品雷蒙从实验桶里出来的时候,并不知道自己是复制品,他以为自己就是雷蒙本尊。外星人把他制造出来的原因,就是要让他追踪雷蒙本尊的下落。但是,外星人对于人类的需求和思维模式并不了解,根本找不到雷蒙,所以就想着造一个复制品。

复制品雷蒙在追踪的过程中,也知道了事情的本末。于是,他有意无意的,想要帮助雷蒙本尊逃脱,他也不想再回到外星基地去了,那里对他来说,比地狱还可怕。

在这个故事里,有许多哲学问题的探讨,毕竟,外星人已经进化到了对物质需求无感,只是在探索信仰和本心。

猎人行读后感篇七

从创作过程的传奇说起

很难想象,十八次进入雨果奖决选、十四次进入轨迹奖决选;获得过六次雨果奖、两次星云奖、十二次轨迹奖、两次世界奇幻文学奖、世界恐怖文学奖的科幻界顶流乔治RR马丁居然需要经历三十多年才能创作完成这本小说?从后记里就能看出这本书的创作似乎不止一波三折,三位作者跨越三十年的精神接力和文字接龙,在创作当时都很年轻的作家笔下经过了跨越时代的精神内核的注入,这种精神内核在我看来,涵盖了彼此的价值观和自我认知,他们把自己的想法和对世界的理解都安置融合交错在雷蒙这个充满直男和硬汉色彩的男性角色里,并赋予他冒险的决心和勇气,让他去完成这场荒野的冒险,在时间和空间的维度去同时扩充整个故事的时间线。

故事开始的时候只是一篇并不长的小故事而已,因为还没有想好结局,因此而逐渐扩被扩充了篇幅。而在三位作者去深入探索这个我们都未知的外星世界的过程里,更多的新奇游历被加入进来,有趣的故事因此变得更加丰满好看了,当你看到结尾得时候,你会发现这几位根本不嫌事儿大的作者们甚至还给雷蒙安排了一个意犹未尽的结局:

“下来吧!另一个怪物想和你谈谈!”

不管你是何物,在异类的视角中你就是怪物,你认识到你自己就是所有自己外世界里的怪物,是不是也是一种觉悟?

可以满足你所有外星想象的冒险

一本小说最精彩的莫过于小说的环境背景设定,尤其是科幻小说,我到现在还记得有时候读到很有想象力的科幻文字时心里的震动,就是那种文字单单读起来平平无奇,但是连起来读就完全不一样的奇妙感觉。所以在这本《猎人行》的想象世界里,这种吸引人读了又读的张力又一次完美的展现出来,虽然这是一个发生在外星的故事,但是他所描绘的世界包括在世界中雷蒙经历的故事是这样真实又充满了探索者无可奈何的悲情。作者们把想象的力量赋予在细节里,很多文字的描写其实很平实,字里行间还是能读到乔治马丁作品一贯的史诗感,而且经得起细节的推敲,这种风格其实让我想到中国的四大名著《西游记》,情节中大部分的场景都是靠华丽的想象撑起,其实这种写作会非常考验作者的功底:

粗壮得和一个壮汉手臂差不多的蛇形物体,颜色死灰像放了很久的肉;圆筒形身体像大圆球的双足步行动物;被缓和的洋流轻轻扰动的海草…当读到这些形象胜过表达的文字时,是不是在你的脑海中也很自然的出现了这样的画面,有点类似自己一个人自然自语的电影?想象就这样被拉到满格,看这样有想象力的文字是一种享受。

关于人性,可以探讨的东西还多着呢

回到雷蒙的故事里。在雷蒙的冒险世界里,雷蒙到底是雷蒙?还是克隆出的雷蒙?复制品到底是复制品本尊,还是有着本尊思想和冒险精神,更要去追求信仰和意志的高能肉体呢?

这种连环的反转看起来很过瘾,很有“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意犹未尽感觉,下一秒的情节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作者写不出。这就是平凡的探索者的一生,极度渴望成功,却总是被失败紧紧包围着,但是只要还有一口气尚存,就要继续和这命运一较高下。

猎人行读后感篇八

《猎人行》是一部科幻书,说实话,很多年没有读过科幻小说了。当拿起这本书时,我想这应该是一个有关冒险的故事,毕竟猎人这个身份很多联想到的是勇敢、智慧、野蛮、惊险,一系列的词语。那么书中到底写了一个怎样的故事呢?

故事的主人公叫做雷蒙,是一个我觉得还不错的名字(我以前看一个美剧,男主也叫这个名字),所以我想象中的主人公应该长着胡子,不是络腮胡,有那种稍微长一点的小胡茬,身材有点壮,有点高,有着沧桑感。脾气也不太好,每天醉醺醺的,没有钱,居住的地方也有点破,醉生梦死就是他在日常生活中的常态。当然,外出赚钱的时候除外。

故事的背景是发生在另一个星球上的故事,在那时,人类不只存在于地球,而是扩展到外太空,不断到新的星球开辟适合生活的环境。而雷蒙就是在一个仅开辟了几十年的圣保罗星球上。这个星球只有一部门被探索和使用,也就是人类和其他外星人能够居住的地方,而更多地地方还是未知。雷蒙的工作就是探索未知的地方是否有有价值的铀矿、钨矿、钽矿等金属矿,这样他就可以靠这样赚钱。

他因为醉酒而杀了人,为了躲避警察的追捕,他提前离开了城市,独自前往北方去工作,寻找矿,以求生机。

雷蒙是一个怎样的人呢?喜欢独处、喜欢安静、喜欢无人的环境,他很享受一个人在外的日子,安静、自由,保持清醒。这个时候的他,与那个整日酗酒,无所作为的人简直判若两人。无疑的,雷蒙是一个业务能力很强的人,专业的技术,聪明的头脑,好的身体素质,这些都是他在野外生存以及工作的资本。他对自然有着敬畏和尊敬,就像他在为了探索是否存在矿时,需要炸毁眼前的美景,他说“非常抱歉,但是男人总得想法子赚点钱,山不用吃饭”,又很好反映了他是一个现实的人。

故事就是从这里开始的,在山炸开后,并没有看到他想看到的东西,而是出现了一个现代文明的建筑,接着就是他被一个陌生的外星人种族抓住。但外星人并没有杀掉他,因为跟踪雷蒙的一个警察同时逃跑了,这个警察也发现了陌生外星人种族的秘密,外星人想让雷蒙带着它们的人去抓到那个警察,避免种族的信息泄露,带来危险。雷蒙受制于陌生外形种族的胁迫,和一个外星人踏上了追捕警察的路上。

一路上,作为先进文明的外星人,不断去了解身为地球人的雷蒙的生活习性和特点。人类与外星人种族最大的区别就是,人类有着规律的作息习惯,吃喝拉撒睡,每一样都不能少。有着更多的情感、情绪,是其他种族不能懂得。美食的乐趣、喝酒的快乐、回忆的美好、生活的焦虑,一切都是其他外星种族不能理解的。

故事的走向如何,我现在还不得为知,因为我刚看到此处。至于接下来,会发生哪些故事,作为科幻小说,又有哪些意想不到的事物出现的?需要翻开书继续看一看了。

猎人行读后感篇九

在刘慈欣的《三体》中,关于外星人的存在和文明是这样的:三体人拥有高等的三体文明,而且拥有能脱水的特殊能力,当气候恶劣时,他们会进入脱水状态,变成“纸人”,等有水以及气候适宜生存的时候,泡在水里就能重生了。除此以外,三体人还研制出来了“大杀器”——水滴,轻轻松松地就能摧毁地球的整支舰队。 前一段时间在Tik Tok上面,有博主发了一个视频说,看完《三体》感觉很害怕,觉得人类的命运前途暗淡,书里描述的宇宙观宏大到让他出一身冷汗。《三体》阐述了一个事实,那就是人类在浩瀚的宇宙里,渺小到不如一粒尘埃,人类文明还远没有到征服星辰大海的程度。所以,在地球收到外星文明的信号时,作者警告人类:“不要回应,不要回应,不要回应。” 面对外星的高等文明,人类该如何自处呢?是毁灭还是生存,是互相残杀还是被征服奴役呢?在《猎人行》这本书里,就通过主人公的视角,通过在异星里的冒险,给我们展开了一幅绚丽,奇幻的外星画卷。 《猎人行》的作者是乔治.马丁老爷子,加德纳.多佐伊斯和丹尼尔.亚伯拉罕,三位作者历经三十年才完成这部小说。虽说是三人合力写成,但整本书却是一个完整的故事,读起来没有一点撕裂和违和感。 小说不但给我们展示了殖民星球的建筑、制度,还栩栩如生地描绘了很多外星生物,比如绮丽甲虫、煎饼兽、带有肉桂香气的冰根树、鸟状外星人等等,脑洞奇大,带有马丁老爷子强烈的个人风格。 故事的主人公叫雷蒙。故事就是从雷蒙在一片漆黑混沌中醒来开始的,他认为自己已经“死了”,随着记忆片段的逐渐闪现,雷蒙的真实身份也慢慢揭开了。 原来,雷蒙生活在一个殖民星球上,是个普通的穷人,工作是勘探外星矿藏。他性格暴躁,有暴力倾向,在酒吧喝酒时,木卫二随随便便一句话便惹恼了他。雷蒙带着酒意,上前跟木卫二发生了冲突,并杀死了木卫二。仓皇之下,他决定前往荒无且没有卫星信号的野蛮之地,以此来逃脱警察的追捕,打算从此开启在外星流浪的生涯。 谁知,在勘探荒芜之地的途中,他不小心发现了一个外星基地,结果被外星人抓住了。外星人要求他去抓另外一个逃跑的地球人,等到他见到那个地球人时,却发现是另一个“雷蒙”,而他自己却是一个复刻品…… 书中有两个雷蒙,因此作者在后序中说,小说的名字一开始是《暗影双子》,从这个名字我们大概可以揣测出,主人公是像《白夜追凶》里的双胞胎一样,互相为影子,人性里互相交缠着善恶。但是雷蒙和“雷蒙”,却不是一母同胞的血缘关系,外星人把其中一个雷蒙在水里培育出来,相当于雷蒙的父母,那么被培育出来的雷蒙,拥有人类的DNA,到底是人类的后代,还是外星人的? 所以作者在后序的采访中说:“这本书里有很多关于自我认知和人性的深邃问题。”在雷蒙遇见另一个自己时,他在对方眼里看到了真实的自己——恐惧、易怒、敏感、软弱却又怕被人发现,最大的特点是想成为英雄,却又无力做到,这一点,连作者都亲自盖章雷蒙的梦想让人心碎。 但无论他身上的缺陷有多少,他仍然以惊人的意志力保持着做人的尊严,不断反思,一步步认清本我,探索自我。 整本书的主题都在说生存,雷蒙渴望活着,要继续活着,故事的最后,雷蒙觉醒了:就算是克隆人,他也有活下去的权力。因此他开始学习,学习生存,学习外星人的信仰和思维方式,也最终在内心深处接纳了自己,成为了一个真正的人。 人活一世,面临诸多选择,也会有很多困境,《猎人行》用雷蒙的故事做好了选择,那就是接纳自己的不完美,做最真实的自己,成长为更好的自己。

猎人行读后感篇十

《猎人行》是由三名作者共同完成的科幻作品,其中之一就是大名鼎鼎的“权游”的作者乔治·R·R·马丁。

读《猎人行》的第一感触就是舒服,不别扭。感觉不是在读科幻,而是在真实的会在星际世界里发生的事。殖民星球上的那些人类和外星人、那些建筑、那些制度、那些高科技本该如此。

在最初的想法里,《猎人行》叫《暗影双子》,其实这个名字就概括了故事的一个走向,暗影里的“两个人”,双胞胎还是两兄弟呢?都不是,这里引入了“克隆”的概念。虽然“克隆”在科幻小说中是很常见的设定,但是设定不在新旧,而在作者怎么去展开故事。

故事发生在距今很多年后,那时候,人类爬出了地球、火星以及木卫二的重力井,带着征服之梦启航,奔赴群星之间。但是广袤的星际间,有的是高等文明。热爱控制的人类,也不得不低下高贵的头颅。在高等文明的授意下,以巴西人为首的说“葡萄牙语”的人类殖民了一个星球。雷蒙就是这个星球上的一个穷人,他和女友过着闹闹打打的生活。雷蒙不喜欢大家都喜欢的热闹的南方,喜欢辽阔的北边的大山,他平时总是驾着自己的箱式货机飞机,到北边找矿、测绘,并以此为生。

一天,雷蒙在酒吧里和木卫二人发生了冲突,并杀死了他们。后来,为了躲避警察的通缉,他独自出发去往没有卫星信号的荒野勘探。屋漏又逢连夜雨,在进行勘探的途中,他不小心发现了外星基地,又被外星人追捕。雷蒙会死去吗?在逃跑之前,书里有两次伏笔,一次是在殖民星球上的庆祝活动上,雷蒙看到燃烧厄运的大火,他觉得在这场大火中他被烧掉的不是厄运,而是好运。还有一次是他听到了钟声,就像丧钟一样,他觉得不安。

雷蒙被外星人抓住后,被要求去追捕另外一个逃脱的地球人,不然他就得死去。在追捕的过程中,雷蒙发现另一个“雷蒙”,原来他只是一个复刻品,是猎人也是猎物。故事中,两个雷蒙在和外星人“马奈可”进行着较量,也进行着交流,结局还不错。

书籍在科幻、奇幻的基础上,还带有心理学小说的意味。两个雷蒙的故事,就是寻找自我、接纳自我的一个过程。一开始的雷蒙是个“一言不合就挥动拳头”的人,在逃亡的过程中,雷蒙渐渐接受了自己,变成了更好的自己。

《猎人行》的写法很细腻,北地的景色、外星人的外貌及特点、各种野兽的外貌及特点、雷蒙生活的殖民星球的习俗等很具象,让人有身临其境之感。

《猎人行》还讨论了宏大的宇宙观和人类的矛盾属性。在宇宙里,人类就跟蝎蚁一样,无足轻重。宇宙是个深渊,热衷控制的人类可控制不了宇宙。

读星际类的科幻总有一种“渺小”之感,地球渺小、人类更渺小。那么问题来了,人类进入了星际,会是猎物还是猎人?抑或已经不是人类了?

猎人行读后感篇十一

人们常说:一个好的猎人,通常以猎物的姿态出现。 所以,很多精彩小说都是主人公以猎物姿态出现,经历各种各样的故事,牵动着读者的心。 但是一开篇就把男主人公写死的小说还真不多见。《猎人行》中的开篇就是这么让人惊然: 主角上来就死了。 说起《猎人行》,不得不说下这本书作者了。 严格一点来说,这本书有三个作者。看吧,这跟书的开头一样让人惊讶。 作者一:乔治·R·R·马丁 他是欧美奇幻小说大师,作品主要以人物为关注点,描写细腻丰富,突破了幻想文学界固有的创作模式,多次引领阅读潮流。代表作有十大浪漫太空歌剧之一的《光逝》、由雨果奖获奖名篇扩展而成的《风港》以及当代正统奇幻的第一经典《冰与火之歌》等。 作者二:加德纳·多佐伊斯 担任了近二十年《阿西莫夫科幻小说》的编辑,也是《年度•科幻》系列年选的编辑,赢得了十六次轨迹年度选集奖,十五次雨果年度编辑奖,三十次轨迹编辑奖(创下了十六次连续获奖的记录)。 作者三:丹尼尔·亚伯拉罕 美国作家、剧作家,上世纪90年代末与乔治·R·R·马丁在写作工坊中结缘,接受了后者的教导,并从此结成亦师亦友的关系。他传承了老师多栖写作的本领,自21世纪初投身长篇小说创作以来,分别在三个领域——史诗奇幻、太空歌剧和都市奇幻——同时发表作品,且均获得了很大成就。 这三人是怎么写的《猎人行》呢? 书里所说的是创作故事是这样的。加德纳是乔治的编辑,应编辑的要求,乔治二十年前把一份初稿给了加德纳看,但是当时并没有完成。 二十年后,乔治的徒弟丹尼尔把这份稿子写成中篇小说《影子兄弟》。然后经过三年的修改加工,成了我们现在看到的《猎人行》。 在乔治的写作生涯中,一大批与他志趣相投、甚或居住地与他相近的作家,被吸引到他身边,这其中,首当其冲的是他的“大弟子”丹尼尔·亚伯拉罕。 而加德纳·多佐伊斯虽然仅比乔治大一岁,但却是他最先发掘了乔治的科幻作品,在某种意义上堪称乔治的领路人和幻想文坛的启蒙老师。 所以,这三人的关系相当于是这样的,加德纳是乔治的师傅,乔治是丹尼尔的师傅。 因此,这部小说虽然有三个作者,内容衔接却毫无违和感,各种情节安排,故事叙述非常顺——这仨人完全是统一思想嘛! 最后来说一下故事本身。 相信很多人也看过类似的,毕竟以克隆和穿越为核心展开的小说还是蛮多的, 话说回来,虽然开篇写死了主角,但是主角并没真的亡故。 故事的主人公叫做雷蒙,他像猎人一般,孤身奔袭在广袤的大地上;前途危机四伏,吉凶莫测。他一次次遭遇不得不面对的困境,不得不面对的人。 在故事里,外星人的控制器植入雷蒙的咽喉,他被驱使着去追猎另一个人类。 他一次次地尝试摆脱外星人的控制,却发现自己是外星人利用一根人类手指头制造出来的。 是的,他只是个克隆体。 随着时间的推移,雷蒙越来越像他的本体。 这不仅仅体现在外表上,本体的记忆也逐渐在雷蒙的脑海中清晰起来。 最后,雷蒙需要打败另一个真实存在的自己以及庞大的统治无数个星球的幼体吞噬者。 正如封面所言:这是一场深入无人之境的逃亡之旅,一部百折不挠的孤勇者的英雄史诗;这是一曲茫茫宇宙中幸存者的苍凉悲歌,亦是一场辽远时空里的另类传奇。

猎人行读后感篇十二

在刘慈欣的《三体》中,关于外星人的存在和文明是这样的:三体人拥有高等的三体文明,而且拥有能脱水的特殊能力,当气候恶劣时,他们会进入脱水状态,变成“纸人”,等有水以及气候适宜生存的时候,泡在水里就能重生了。除此以外,三体人还研制出来了“大杀器”——水滴,轻轻松松地就能摧毁地球的整支舰队。

前一段时间在Tik Tok上面,有博主发了一个视频说,看完《三体》感觉很害怕,觉得人类的命运前途暗淡,书里描述的宇宙观宏大到让他出一身冷汗。《三体》阐述了一个事实,那就是人类在浩瀚的宇宙里,渺小到不如一粒尘埃,人类文明还远没有到征服星辰大海的程度。所以,在地球收到外星文明的信号时,作者警告人类:“不要回应,不要回应,不要回应。”

面对外星的高等文明,人类该如何自处呢?是毁灭还是生存,是互相残杀还是被征服奴役呢?在《猎人行》这本书里,就通过主人公的视角,通过在异星里的冒险,给我们展开了一幅绚丽,奇幻的外星画卷。

《猎人行》的作者是乔治.马丁老爷子,加德纳.多佐伊斯和丹尼尔.亚伯拉罕,三位作者历经三十年才完成这部小说。虽说是三人合力写成,但整本书却是一个完整的故事,读起来没有一点撕裂和违和感。

小说不但给我们展示了殖民星球的建筑、制度,还栩栩如生地描绘了很多外星生物,比如绮丽甲虫、煎饼兽、带有肉桂香气的冰根树、鸟状外星人等等,脑洞奇大,带有马丁老爷子强烈的个人风格。

故事的主人公叫雷蒙。故事就是从雷蒙在一片漆黑混沌中醒来开始的,他认为自己已经“死了”,随着记忆片段的逐渐闪现,雷蒙的真实身份也慢慢揭开了。

原来,雷蒙生活在一个殖民星球上,是个普通的穷人,工作是勘探外星矿藏。他性格暴躁,有暴力倾向,在酒吧喝酒时,木卫二随随便便一句话便惹恼了他。雷蒙带着酒意,上前跟木卫二发生了冲突,并杀死了木卫二。仓皇之下,他决定前往荒无且没有卫星信号的野蛮之地,以此来逃脱警察的追捕,打算从此开启在外星流浪的生涯。

谁知,在勘探荒芜之地的途中,他不小心发现了一个外星基地,结果被外星人抓住了。外星人要求他去抓另外一个逃跑的地球人,等到他见到那个地球人时,却发现是另一个“雷蒙”,而他自己却是一个复刻品……

书中有两个雷蒙,因此作者在后序中说,小说的名字一开始是《暗影双子》,从这个名字我们大概可以揣测出,主人公是像《白夜追凶》里的双胞胎一样,互相为影子,人性里互相交缠着善恶。但是雷蒙和“雷蒙”,却不是一母同胞的血缘关系,外星人把其中一个雷蒙在水里培育出来,相当于雷蒙的父母,那么被培育出来的雷蒙,拥有人类的DNA,到底是人类的后代,还是外星人的?

所以作者在后序的采访中说:“这本书里有很多关于自我认知和人性的深邃问题。”在雷蒙遇见另一个自己时,他在对方眼里看到了真实的自己——恐惧、易怒、敏感、软弱却又怕被人发现,最大的特点是想成为英雄,却又无力做到,这一点,连作者都亲自盖章雷蒙的梦想让人心碎。

但无论他身上的缺陷有多少,他仍然以惊人的意志力保持着做人的尊严,不断反思,一步步认清本我,探索自我。

整本书的主题都在说生存,雷蒙渴望活着,要继续活着,故事的最后,雷蒙觉醒了:就算是克隆人,他也有活下去的权力。因此他开始学习,学习生存,学习外星人的信仰和思维方式,也最终在内心深处接纳了自己,成为了一个真正的人。

人活一世,面临诸多选择,也会有很多困境,《猎人行》用雷蒙的故事做好了选择,那就是接纳自己的不完美,做最真实的自己,成长为更好的自己。

猎人行读后感篇十三

前段时间最受人追崇的“孤勇者”,被唱为儿歌,响彻大街小巷,犹如魔音灌耳,几乎每个人都会唱几句。尤其是那一句,“你是那不在光里的英雄”,更是吸引了无数人的关注。不管社会进步,时代变迁,都有很多不在光里的英雄,一个人深入无人之境,探索未知世界奥秘,用自己的微薄力量探秘你无法想象的空间。

《猎人行》就是一本集科幻、奇幻、悬疑等多元素兼具的精华之作。他将遥远时空的外星传奇,以一部蛮荒之旅,借幸存者的悲凉叙述出来,让你在感受无拘无束,不思不想的同时,体验片刻的惊险、挣扎与刺激。

作者乔治.R.R.马丁、加德纳.多做佐伊斯、丹尼尔.亚伯拉罕,三位都是美国作家。治.R.R.马丁更是无人不知,他的作品颇受读者喜欢,获得过6次雨果奖,2次星云奖,12次轨迹奖,2次世界奇幻文学奖。

《猎人行》以主人公雷蒙的经历为主线,让你在意想不到的情节发展下,在精致生动的细节场景描写里,感受人物情绪的变化,体会雷蒙对现实不满足时,如何选择?在遇到事情时,冲动逃避,生存的关键时刻,迎难而上的求生本能。

求生技能,从古至今,从诞生人类开始,就是自然本能。就连书中的外星人马奈克在遇到危险时也会本能地保护自己,极力反击。

不要用你的想法来衡量别人。

不同的物种之间,想法不同。雷蒙在与马奈克相处的过程中,他常常会忽视奈克是外星人,总是以自己的想法来与之相处,结果带来的结果却是不断地惩罚。

就如雷蒙在大笑时,马奈克却认为他是癫痫发作,让生命洪流停止,干扰机能的正常运行。所以马奈克认为他受到威胁,逃避任务,让机能受损,所以对他进行了惩罚。

大笑对人类而言是心情愉悦,人体本能的一种表现,但对于不同物种的马奈克来说,却是感到干扰、影响行动的因素。

在面对未知事物时,别总是想当然地用你的想法来衡量外界,更不能用你原有的知识来对他人下定义。这样简单鲁莽的行为,只会让自己受到伤害。

你说的非他所想 ,人与人的交流,也是视环境而论。

人的沟通从来不受客观环境的限制,但雷蒙和马奈克一个是外星人,一个是再生人类,他们的交流却从来不受他们个体限制,即使语言不通,想法不同,也能通过语言来进行信息的传递。

严格控制行为别为冲动买单。雷蒙之所以有这样的经历,都是因为他在一次喝醉中杀死了木卫二人来的大使,造成如此后的严重性,结果在他醒来后都不知道是怎么发生的。醉酒是他承受这场代价的罪魁祸首。

从这件事中,我们能看到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他在给你带来快乐的同时也会带来灾祸,如何选择全取决于你的思维。雷蒙不是普通人,他虽然生活窘迫,但他却能坚强地面对意外带来的一切,在遇到问题时,他选择的不是逃脱,而是如何将损失降到最低,对自己造成影响最小。

雷蒙的奇迹经历是作为普通人的我们无法想到的,因为外星人在人们的心里一直就只是个传说,这是一种科幻的存在,是未知的事物,如何想象,全取决于你的思维空间。

如果你想体会一下不熟悉的科幻生活,那这本书就是最不错的选择,它以丰富的想象力,形象生动的细节描写,让你以雷蒙的身份亲自来一场惊险之旅,让你在为了逃脱而努力的同时,体验如何与外星人斗智斗勇。

猎人行读后感篇十四

我死了。

不,我活着。

我是谁?

我是雷蒙么?

那他又是谁?

……

这就是乔治·R.R.马丁、加德纳·多佐伊斯和丹尼尔·亚伯拉罕,三位作者合力创作的科幻力作《猎人行》。

不得不说,这是一部不同寻常的作品。因为先不说书的内容,光是创作的过程就显得与众不同。从1976年加德纳·多佐伊斯构思下笔,到1977年乔治·R.R.马丁加入,1982年半路停笔,再到2002年后丹尼尔·亚伯拉罕最终完成整个故事,前后跨越长达三十年的时间,这样的创作模式并不多见。

而这三位作者之中,其他两位作者也许许多读者不太熟悉,相信乔治·R.R.马丁的大名大家一定不会感到陌生,他是横跨科幻、奇幻、悬疑小说三界的畅销书美国作家,他被《时代》杂志誉为“美国的托尔金”和“新世纪的海明威”。《冰与火之歌》系列更是赢得世界亿万读者的青睐。有着大师的参与,这部小说又会带给我们怎样的惊喜呢?

茫茫的宇宙、未知的星球、人类与外星物种并存合作,小说将我们带入了这样一个奇异的科幻背景之中。无数的人类选择踏入星际,去开垦荒地,驯服自然。主人公雷蒙就是其中的一位佼佼者,他驾驶货机,操作仪器,勘探未知区域,靠制作和贩卖地形图,将数据出租给相关公司和管理机构来获取收益,小日子过得也算马马虎虎。

可是在一次正常的勘测过程中,雷蒙却发生了意外。等他苏醒过来后,自己已经成为了外星人的猎物,并被植入外星人的控制器。无奈之下,他不得不被驱使着去追猎另一个人类。可是在追捕过程中,他却意外地发现原来自己不过是外星人利用雷蒙的一根人类手指头制造出来的克隆人。面对另一个真实存在的自己,他又会如何做出选择呢?

危机四伏下的野外生存、茫茫荒野上的生死追杀,虽然故事构思开始于四十多年前,可是依然不逊于如今任何一部好莱坞大片。尤其是极地生存,身负重伤,外星人的猎杀,恶劣的自然环境……这些种种的细节描写不由让人想起小李子的那部经典之作《荒野猎人》。充满雄性气质的坚韧,在荒野中求生的本领,还有追逐财富和机遇的冒险精神,这些在主人公的身上都得到了鲜明的体现。虽然一个是西部拓荒者,另一个是星际冒险家,可是他们身上所展现出来的英雄主义精神都是共通的。

同时,人类与外星人对于生命的不同认知,两个雷蒙在面对生死关头时从行为到心理的不同表现,尤其是双生兄弟对人处事的不同态度以及身边人对于他们的不同反应,都展现出浓浓的哲学思想,他们表现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都值得我们去细细推敲。

在生与死的面前,你会如何选择?是做追逐的猎人还是做被追逐的猎物?

“As long as you can still grab a breath ,you fight.You breath, keep breathing.”

这是一场深入无人之境的逃亡之旅,一部百折不挠的孤勇者的英雄史诗;这是一曲茫茫宇宙中幸存者的苍凉悲歌,亦是一场辽远时空里的另类传奇。

这本《猎人行》值得你去细细品味。

猎人行读后感篇十五

前些年有一部叫《权力的游戏》的美剧火爆全球,而这部剧的原著正是有着西方奇幻三巨头(另两部是《魔戒》、《时光之轮》)的《冰与火之歌》,作为世界奇幻文学屈指可数的巅峰之作,它的原著作者乔治·R·R·马丁是一位备受瞩目的奇幻大师,马丁擅长撰写奇幻、科幻和恐怖小说题材,他的作品主要以人物为关注点,描写细腻丰富,突破了幻想文学界固有的创作模式,多次引领阅读潮流,他也由此屡获世界科幻奖等各类文学奖项,成为了和托尔金、J.K罗琳等相比肩的奇幻小说大咖。

其实,无论在内容题材还是叙述风格上,乔治·马丁都深受前辈托尔金魔幻世界的深刻影响,他在作品中不轻易地在小说里运用魔法,使其只是一个为小说渲染气氛所需要的元素,而魔法超能力这种元素几乎不会发生于人的身上,小说故事中的人物和现实生活中的我们一样,完全遵从于现实中人的生命规律。在这本《猎人行》中,也充分体现了这一创作特点。那么,我该如何简洁明了地向大家介绍这本书呢?我认为这本书的故事设置和布局可以看做是李连杰在好莱坞的两部电影《狼犬丹尼》和《宇宙追缉令》的完美融合,凡是看过这两部电影和这本小说的人应该有所同感。

首先要说的是这虽是一本集科幻、奇幻、悬疑元素为一体的小说,但是小说的行文和意象有一股浓郁的美国西部宏远、粗犷的韵味,尤其是故事的开篇就描写故事主人公雷蒙像一位猎人勇士那样奔走在广袤的旷野之中,个人的再次有一种将个人置于自然的绝境之中,再有自然映衬出个体的宏伟高大,字里行间不禁让人联想到美国西部小说大师麦卡锡和电影大师莱昂内执导的“镖客三部曲”中广袤无垠的美国西部荒原、孤凌散落的风情小镇、尘土飞扬的纵马狂奔、粗粝彪悍的披风镖客,美国西进运动铸造了美利坚民族的铁血性格,开拓精神成为流淌在血液中的原动力无一不彰显出荒野英雄忍受孤独和寂寞,秉持正义和自由,抛弃世俗的羁绊和负担,追求理想主义美好天堂的希望和期许。

而在这个故事中,无垠黑暗的广袤大地上,充满步步惊心的危机,小说主人公雷蒙从一出场就犹如一位被世界所遗弃的人,这也是一场始于酒后谋杀的逃亡之旅。雷蒙是一个敢作敢当、勇于抗争的人,他驾着旧货机深入无人之境,却因此陷入了另一场更加致命的危机。原来他一直都是被外星人所追杀的猎物,外星人将控制器植入他的身体,却又迫使他去追猎另一个神秘的人类。为了坚强的活着,他不得不像外星人屈服,但是几经辗转,他最终得知自己一切的努力抗争都是徒劳,自己只是外星人利用人类基因创造出的一个克隆产物,自我身份存在的否定让他陷入了深深的矛盾和痛苦之中。然而现实的残酷又丝毫不给他喘息悲伤的机会,雷蒙很快发现自己本体的记忆慢慢地在自己身上存活和唤醒,他不得不直面另一个真是的自己,以此来打破和解脱黑暗势力的阴谋和自我认知的痛苦。

最后需要说的是,《猎人行》并非乔治·马丁一人所作,后面的篇章是美国科幻作家多佐伊斯和亚伯拉罕共同协作完成,可以说这是一本集众人智慧于一身的奇幻杰作。这本书激发读者站在全宇宙全人类的视角,置身时间与空间之外,投身于科幻小说中创造的关于过去、现在、未来的种种可能性的亿万年狂欢。尤为重要的小说寄托了作者深邃的人生的自我隐喻和个体与世界的关系,其中的奥妙还是需要感兴趣的朋友亲启书本,自己去发掘和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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