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海狼》,我深感作者笔下的海盗故事扣人心弦。主人公勇敢无畏,为了正义与爱情勇往直前。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令人无法释手。通过这本书,我不仅感受到了海盗生活的残酷与危险,更体会到了友情与忠诚的珍贵。真是一部值得深思的好书。
海狼读后感第一篇
冲着作者的大名而来,读起来也挺吸引人。真是一个冒险的年代,驾驶着帆船也能跨过大海去捕猎海豹,到后面都捕猎起人来了。也算描写了很多人性的东西吧。不过对于里面人物间的文学对话就看不大懂了。情节倒也一波三折,挺曲折。只不过到后面的越看到后面越老套了。
没有《热爱生命》《野性的呼唤》好看。可能因为那些没有白左和爱情。。。哈哈哈。
海狼读后感第二篇
我与这本书的缘分是从《狼图腾》里结识的,知青们抢着借阅的长篇小说《海狼》应该很精彩。时隔一个世纪,终于读完杰克伦敦的大作,内心收获满满。
THE SEA-WOLF
小说的电影画面感太强悍!从一开始海上雾蒙蒙的场景便让人不由得联想各种大片:《海上钢琴师》的海雾场景、《加勒比海盗》的船员和船长关系、《泰坦尼克号》里罗斯和杰克的海上凄美爱情故事、《正义联盟》里的海王形象、《少年派的奇幻漂流》里在海上求生的片段、《冰与火之歌》里龙妈的第一个男人就是我想象中海狼拉森的模样:强壮、彪悍、不苟言语……但是海狼是热爱读书的一位半兽人,他自学天文地理,放荡不羁的灵魂让他成为自由的王。有自己的生存理念和生死大法,魔鬼号这艘船上的人都要服从他的法则,否则必死无疑。他教育主人公凡.卫登先生要脱离父辈的腿来生存,继承遗产活着的人没有灵魂。当然主人公做到了。从一位安享生活无忧无虑的美国绅士变成了任劳任怨、脏活累活全包的杂工、一无所知机械知识到自学修理被雷劈坏的船只、在“努力岛”荒野求生的技巧和意志力……哦,他重生了!从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变成了铁杆虬枝的大丈夫,男人的突变!
抓住人心
米彻特说:女人对男人来说,就行传说中大地对她的儿子那样。他只要俯身来亲吻她的胸膛,就能变得强壮。在荒野求生的路上迸发的爱情火花无疑是最美最鲜亮的,一起在暗涛汹涌逃生,在渺无人烟的荒岛上一起求生:生火、盖房子、储备食物……只有爱才能支撑人类走的更远,爱情是伟大的,是值得歌颂的。莫德是他的女人、他的伴侣、他的小女人……好甜蜜啊!
除了印象深刻的两人爱情,海狼拉森半人半兽的性格被作者刻画的非常立体。鲜活的海狼会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虽然他死的很早,被无数人诅咒他早点下地狱,但是他那傲娇的灵活是绝对自由且不容侵犯的。
再见,卢思福魔王,傲娇的灵魂。他永远沉睡在他曾家称霸的海上,没有人曾经打败他!他的体内有着侵略者狼一样的血性,狂风暴雨不足以征服他强大的内心、暗杀枪杀也无法将他杀死。兽性大发的他像极了一头雄狮,在人类现代社会,被道德和文化灌输满满的今天,一切都是虚构的人物。我们无法挣脱道德的牢笼去放空自我放飞心灵,人和兽只在一念之差……
海狼读后感第三篇
原打算一周看完,不料仅仅用了两个晚上,《海狼》是那种拿起来就放不下的书,它就像海狼拉森船长一样,有一种强大的摄人心魄的生命力,抓住你的眼球不放。
亨普莱原是一个“小女人”一样的文学评论家,因遭遇海难被魔鬼号救起,以亨普莱的视角展开,故事由此开始。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厨师托马斯和水手亨德森,相比亨德森,厨师是书中着墨较多的人物,一开始的形象是唯唯诺诺的弱质伦敦佬,后来亨普莱被分配到厨房做杂役,他一改之前恭敬的态度,露出势利和欺凌的姿态,不知是在哪看过,说欺凌别人的人往往是因为自卑,想做出强势的样子以掩盖自卑,越是大肆宣扬自己有多强的人越是不自信,真正强大的人都是不怒自威的。厨师就是这样的人,前半生悲苦,流落到魔鬼号上身无分文,忍受着船上所有人的讥讽嘲笑,好不容易逮到盛气凌人的机会,当然不会放过,但这种人终究是硬不起来的,当亨普莱跟他相对磨刀两个小时后,他屈服,态度转为恭敬,后来被拉森船长惩罚被吊拖在船边,意外被鲨鱼咬掉半条腿,可谓悲惨,最后拉森遭到兄弟报复,船上众人叛离,厨师也趁机报仇而去,可以想象的是,即使他脱离了魔鬼号,逃离了海狼拉森,他仍然逃不掉悲惨的命运。
然后是里奇和约翰逊,约翰逊被拉森和众人打得半死不活,里奇看不过去,仗义执言,对拉森破口大骂,私下里两人与人密谋将船长拉森和大副乔纳森扔到海里,不料拉森命大又爬回船上,到水手宿舍想抓住凶手,却在黑暗中遭到群殴,而领头的就是里奇和约翰逊,这一幕比较有趣的地方时,里奇压着拉森打的时候一直在喊,让人给他找一把刀来,试图了结拉森,然众人无一人敢拿刀,后拉森挣脱,在拉提莫的帮助下逃出,众人惊恐,对拉森的恐惧已深入内心,开始各自为自己开脱,以免遭到报复,里奇和约翰逊事败,知道总有一天会被拉森置于死地,在靠近日本的海域,试图乘舢板逃走,到日本上岸,不料风浪太大,到不了岸边就会被大海吞噬,而魔鬼号适时出现,给了他们一丝忍辱偷生的希望,却遭到拉森的捉弄,终究还是葬身浪涛之中,带着对拉森绵绵的恨意。
亨普莱,小说中以第一人称“我”出现的主人公,在整个航程中,用拉森的话来说,他终于自己站了起来,以前是靠着家人、经纪人和律师为他打点一切,后来他从一个厨房杂役升到大副,最后在“努力岛”上建房修船,逐渐成长为一个孔武有力、技巧娴熟的血性男人。这一切可以说大部分是在拉森的“帮助”下完成的,在船上生活久了,他自己也慢慢地意识到自己的改变,首先是从形体上,后来影响到他的思想,比如他曾经对拉森说过动过要杀他的念头,而拉森还以此跟他进行一次交易。
拉森,魔鬼号的船长,可以说他想冥王哈迪斯,也可以说他是海王波塞冬,亨普莱对他最初的印象就是原始、野蛮,像一只大猩猩一样雄壮,捏碎他的脑袋就像捏碎一个鸡蛋一样那么容易。后来他无意中发现拉森的书,哲学、历史、诗歌,甚至还有《圣经》,拉森就像一颗大蒜,被他一层层拨开,他发现这个野蛮人居然对文学有着崇高的敬意,因为他知道自己的无知,亨普莱也正是利用了他对知识的渴望和兴趣,来保全自己,让自己处于拉森的保护之下,后来他对莫德也这么说,跟拉森聊天的时候,尽量说那些文学艺术的话题。亨普莱曾经有个比喻,拉森其实就是一个小孩,而自己和船上其他的人就是他的玩具。在魔鬼号上,拉森施行的是独裁和恐怖统治,作为野蛮人的一面,他和那些猎手、水手一样,习惯于以暴制暴的方式,人类原始的竞争方式。再另一面,他有自己所理解的一套关于人生的酵母菌理论,简单说就是达尔文所说的弱肉强食,适者生存。大的酵母菌吞噬小的酵母菌让自己变大,直到被更大的酵母菌吞噬或者死去。他不相信永生,他看透了人终归免不了一死,既然意识到生命必死的结果,那么活着就是无意义的挣扎和运动,但是想到死后连挣扎和运动都没了,岂不是更惨?!所以只能继续挣扎和运动,保存自己的生命,最后他得出结论:生命的本质就是生存。他一直奉行这个原则,作为野蛮人,他从不受到文明社会的道德体系的影响,所以别人的生命对他来说卑微如蝼蚁,亨普莱也说过一句公道话,说船上的猎手和水手们,他们只是见惯了身边的生死,所以麻木,朝夕相处的同伴死了,对他们来说只是围观以后散场,然后便抛诸脑后。
后来,海狼拉森遭到兄弟死神拉森的袭击,船破人离,最后独自跟着魔鬼号漂到亨普莱和莫德落脚的荒岛,那时候,他已经因为常年的病痛折磨而失明,并且有了就地等死的决定,病魔从他的视力侵袭到他的右半身,到最后失聪、失声,仅剩下嘴角蠕动,还一直跟亨普莱和莫德探讨灵与肉的问题,那时候,他已经接受了肉体的死亡,除了破坏亨普莱修船和有一次装病掐住亨普莱的喉咙之外,一直都很平静,他穷尽一生去挣扎和运动,为了生存,玩弄甚至践踏别人的生命,他同时也异常孤独,在他的世界里,没有人真正了解他,甚至没有人能跟他说得上话,他曾经对亨普莱说过,“除了我兄弟,你是最了解我的人”。
还有一个细节,就是拉森对于莫德的感情,肉体和精神上的好感是皆有之的,亨普莱也是因为看到拉森后来压抑不住,抱住莫德,才一怒之下选择出逃。
在快看完小说的时候,我曾经幻想过海狼拉森能跟着亨普莱一起乘着修葺的魔鬼号返航,然后找医生治好他的头痛病,然而到死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死于什么病。但是这种幻想仅仅是出于读者的私心罢了,如果真的是这样的结尾的话,估计小说的质量也会被拉低。木心先生曾经说过,国人都有一种happy ending的惯性心态,从古代的才子佳人小说,都后来的国产电影和电视剧,无一不是遵从这个原则。甚至本来应该是比较彻底的悲剧大作《红楼梦》,到最后也被人续了团圆的结局。
海狼读后感第四篇
用时毛点的话来说,在这片洪荒海域中,每个人都使出了洪荒之力。在日趋文明的现代社会中,杰克伦敦偿试用兽性挑战人性,用混沌挑战秩序,用欲望挑战没心没肺。雄性荷尔蒙满溢纸面,人物冲突之激烈令人瞠目结舌,矛盾之产生甚至有些莫明其妙。
后半部气势减弱,在女诗人登船之后,一切都发生了变化。女性角色的登场,润滑了男性世界的冲突,润滑了创作者手中的笔,也润滑了读者那颗奔向洪荒世界的心。咳咳,得到了什么,因而也失去了什么。作品的社会影响,外来的道德谴责一定给杰克造成了创作上的困扰。一部男男走向的、基情四射之作,眼瞅着滑向了有情人终成眷属,最终功德圆满,得成正果。
回忆一下几个关键点,可以俯瞰到海狼这个呼之欲出的形象,是如何在我心目中逐渐树立起来的。
船长初登场,就死了大副。死生大事,文明人必要表示一下廉价的哀悼,但船长的反应竟然是,对着死人咆哮咒骂。在他眼中,大副不是死人,而是一个临阵脱逃的胆小鬼,无能之辈。这是海狼击打在我弱小心脏上的第一拳。
接踵而至的是第二拳,让我领略到船长的直率如斯。他与新人里奇见面之初就对他的姓氏发出质疑:“这不是一个爱尔兰人的名字。奥托或者麦卡西更适合你这副令人讨厌的嘴脸。否则,极有可能有一个爱尔兰人和偷过情。”偷、过、情!时下满大街的人都在讨论绿帽,原来这个并不时毛,几个世纪以来人人挂在嘴边。
然后,我被以下一个桥段逗乐,亲眼所见一个文学评论员被扔到海上,如何入乡随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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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拿出刀也开始磨了起来。我期待厨师对我的行动作出反应,但是令我奇怪的是,他似乎并没有在意我在做些什么。他还是继续磨着他的刀,我也继续磨。整整两个小时,我们俩面对面地坐在那,磨啊磨啊,直到这个消息散播到了整条船上,并且有一半的人都挤到厨房门口来看我们的好戏。
他们都慷慨地给我鼓励和建议,乔克,一个安静而沉默寡言的人,平时连只老鼠都不敢杀,此刻却建议我怎样避开他的肋骨,直接刀尖向下刺向肚子,同时还要转一下刀锋,他称为“西班牙式扭转”。里奇,他那缠了绷带的手臂吊在胸前,哀求着我能帮他在厨师身上捅几刀。海狼拉森在楼舱口逗留了一两次,好奇地观看被他称作酵母菌般的物质的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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酵母菌?酵母菌是什么东东?这部小说里为什么老是出现这个违和的生物学用词?这个词严重影响了我对翻译的信任,心在滴血啊,为什么现在的纸媒,装帧越来越好,内容越来越稀烂了呢?之后遇到的错字错词,我就已见怪不怪了。大家在购买这个译本时请三思。
在11章中,海狼与我讨论奥玛以及生命的本质,“你现在很怕他,也很怕我。你不可能否认这点。如果我掐住你的喉咙,像这样。”他把手放在我的喉咙上,弄得我无法呼吸,“我这样开始把你的生命赶出去,这样,就是这样,你的生命的本质会变得越来越暗淡……”
对生命的漠视,每个人都只是他手中的玩物。甚至在日常的交谈聊天中,他都可以随意地生杀予夺,行径简直令人发指。对此,海狼还有自己一番精彩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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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经常想,为什么海狼不杀死里奇,来作个了断?但是他每次都付诸一笑,并且好像沉浸其中。“这给生命带来刺激,”他解释道,“生命掌握在自己手中。人天生就是个赌徒,生命就是最大的赌注。风险越大,刺激越大。刺激里奇的灵魂能带给我很大的愉悦,我为什么要拒绝这些呢?所以,我会放他一马。激动的情绪是相互的。他比别的水手活得更有尊严,尽管他没有意识到这点。因为他有其他人没有的东西,那就是目标,他竭尽全力要实现的,也是必须要实现的目标。他的愿望,他的希望,就是要杀死我。说真的,亨甫莱,他活得深刻而高尚。我甚至想他以前从未活得如此敏捷,如此有激情,当我看到他发怒时,能够达到激情和感觉的顶峰,我甚至会对他产生嫉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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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去是两场血腥的大斗殴,先是船长与新任大副一起殴打了不鸟船长的约翰逊,然后是船长在水手舱里被人群殴,即血腥又刺激,看得人嗷嗷直叫,节目效果爆炸。于是就到了男男基情的高潮戏。“我”被船长叫去包扎伤口,见到船长的身躯后,“我”被由衷地征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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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须要说的是,海狼完美到极致的身躯,着实让我惊叹不已。我之前也留意过船上的一些人,其中也有一些人有强健的肌肉,但他们总有一些瑕疵,不是这里不够发达,就是那里过度发达……但海狼的身形是阳刚的,充满男子汉气概的,他甚至完美得像个神……我的视线从未离开过他,就那么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一团消毒棉花从我松动的手里掉落到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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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哧。这段紧张之余的闲笔,即交待了一个更完整丰满的强人形像,又透着一股子浓浓的荷尔蒙,松弛有度,堪为一赞。
基情?这种打打杀杀、互相伤害的同志之谊也叫基情吗?
对啊,这难道不算基情吗?谁说基情非要像胡歌与霍建华那样,双方都有高颜值,互相关心互相呵护,那是对女同的一种模仿好吗?谁说基情非要像富城与张震那样,互相搂抱着滚草地,那只是扭曲的桃色意淫好吗?纯正的基情就该是热血奔流的,互相激励,互相鞭策,最后死生相托好吗?
后半部前面提过了,因为女诗人的登场,气质大变。船长的形象也因而一落千丈,在奔往粗俗恶劣的道路上一去不回头,甚至让人怀疑作者在人设上的前后矛盾,怀疑作者在创作中的进退维谷。但在塑造船长的死亡过程时,全篇突然又回光返照,给读者以最沉重最致命的一击。美人迟慕,英雄末路,人世之悲。作者以极繁复的笔墨写海狼不能看,继而不能听,继而不能说,继而不能动。当他的肉体已经完全不能动弹时,他不屈的灵魂却始终在躯体里盘旋不去。此段极悲壮,极逼肖。
海狼的形象代表了兽性,代表了愚昧,但冥冥中也扮演了父亲的角色,他让四体不勤的“我”学会与恶劣环境作斗争,抛弃教条学会实用主义,也学会憎恨与崇拜。他身上有很多缺点,也有很多优点。他的优点在下半部中被一笔抹煞了,殊为可惜。神奇的是,海狼的优点在国人非常熟悉的另一个角色身上得以延续,金大侠笔下的金毛狮王谢逊。金大侠受这部小说影响至深,可以看出《射雕》、《倚天屠龙》两篇中都有桥段取材于此。
谢逊武功盖世,文武双全,双目失明,时而狂性大发,时而文质彬彬,与海狼如出一辙。他对待外人时穷凶极恶,唯独对张翠山却礼遇有加,再三回护。金大侠一定是在阅读海狼之后,敏锐地感觉到杰克伦敦笔下有未尽之意,于是顺手牵羊,在谢逊身上重新生发,塑造了另一个经典形象。尤其是在冰火岛上谢逊狂性发作,几难控制,却突然听到婴儿出生(张无忌)的啼哭,电光火石的瞬间,兽性泯灭,人性闪光。这是金大师在前人创作的基础上,更进一步,不落下风了……
至此搁笔,另附两点备忘:
1、六只舢板分布成文心扇形,从船的两边出发。它们行驶在海面上,直到夜幕降临或者风暴来临时才返航。我们的任务是驾船驶向最后一只处于下风口的舢板后方,风暴或者恶劣天气到来的时候,所有的舢板都可以顺风驶向我们。
2、让我高兴的是,她都没向海滩方向看一眼。我对刚才的事情只字不提,她也毫无意识地拿瓷器喝咖啡,吃煎土豆泥,往饼干上涂着果酱。但是,没过多久,我就看到她大惊失色——她发现了自己是在用瓷盘吃饭。接着她看了所有的早餐,一盘一盘看过去。接着她看了看我,然后慢慢地把头转向了海滩。
“亨甫莱!”她说。
过去那种莫名的恐惧又出现在她的眼中。
“是……是他?”她颤抖地问。
我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