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修道院谋杀案》以其精巧的谜题设置和中世纪修道院的独特背景,营造出引人入胜的悬疑氛围。威廉修士和阿德索在破解连环死亡事件的过程中,不仅展现了逻辑推理的魅力,更深入探讨了宗教、知识与权力之间的复杂关系。小说以其深刻的思想内涵和精湛的叙事技巧,引发读者对信仰、理性与真理的思考。
《白修道院谋杀案》读后感(篇一)
不过好莱坞女星的身亡造不成一点点遗憾,她是个坏女人。
私以为此书诡计和小说契合度最高,最耐看。
卡尔的《白修道院谋杀案》分为三重解答,前两重解答也就平平,而由H.M.给出的第三重解答,则暗暗应和了以情节推动的诡计产生密室的手法。如若不是本书只是简单的雪地无足迹密室,凭质量均佳的三重推理几可成为卡尔的三大神作之一,至少在黑白红三部曲里,此书为最佳。
同样用方程表示,自变量和因变量可以掉个个:
X=H(F)
密室本身成了自变量,而诡计则没有那么明显,通过密室内外,构造环境,又情节变化,形成诡计。好比喜剧电影里,不是耍嘴皮子,而是由剧情的一波三折,自然而然的将包袱抖出来,效果自然不同凡响。
这里的X含义丰富,不仅是凶手对受害者使用的诡计,还包含作者对读者做的局。卡尔不愧为我心目中,黄金三大家里最会控局,故事亦出彩的一位,在下扣解扣方面,驾轻就熟,信手捏来,从每一章结尾宛如说书般的留下悬念,戛然而止可见一斑。《白修道院谋杀案》对于凶手的隐藏起到了《希腊棺材之谜》的效果,却不会因某方面的犯规而遭人指责,不过欣赏的人不似我那么推崇,有些遗憾。
此书和涉及心理因素的诡计《沉睡的人面狮身》都可列进卡尔的冷门三神作。
《至死不渝》可算之三。
1/9页《白修道院谋杀案》读后感(篇二)
一开始,要补完HM早期三作中的本作时,我是拒绝的。卡尔早期作品+《地狱之缘》级的翻译,强强联合,读者这福气能小?但读完之后,该说不说,虽然翻译错误很多,至少没给读者对情节和推理的理解造成困难。早期的卡尔在情节布局上还未到火候,《瘟疫庄》和《血寡妇》故事展开的节奏和叙述本来就有些慢和杂,没有优秀的译本就更让人抓狂了,但本作我还可以接受,没有另外两作里为了“反封建”做的种种铺垫,HM的外甥很快就道出了本案的种种背景(以黄金时代的节奏来说),女主也很快就噶了,让案件进入调查环节,没有另外两作里角色们在案发前各种磨磨蹭蹭,脱裤子放屁的操作。看得人身心畅快。调查中加入配角们的二重解答,虽然平平无奇,但也调剂了气氛,读的不闷。角色方面来说,除了卡尔开始给配角安排感情线外没什么特别的,女主和围绕在她身边的一众角色都是典型的侦探小说形象。
HM前三作中,诡计的主题都是心理盲点。《瘟疫庄》和《血寡妇》都是在谜面上找谜底,我个人比较喜欢这种“真身在假相之内”的设计,但必须要指出,由于前文埋的伏笔并不到位,HM的推理常常显得扣字眼,玩文字游戏,缺乏说服力。卡尔应该是吸取了前作的教训,《白修道院》的伏笔的埋设有所进步,推理明显扎实了许多,本作的雪地无足印解答也是经典范本,在后世的各色作品里,你都能看到它的变种,甚至是某些光怪路离的变种。虽然老,但很有含金量。
总得来说,本作很稳,无论是推理还是诡计都不会给你那种“被耍了,就这?”的感觉,如果不介意翻译的话,读了不亏。
2/9页《白修道院谋杀案》读后感(篇三)
按音序排列
贝里尔·西蒙兹(Beryl Symonds)白修道院的女仆
比尔·洛克(Bill Locker)白修道院的养马人
查理·波特(Charley Potter)郡警官
汉佛瑞·马斯特斯(Humphrey Masters)苏格兰场犯罪调查部警长
赫伯特·帝门斯·埃默里(Herbert Timmons Emery、提姆)玛莎·泰特的公关
亨利·梅利维尔爵士(Henry Merrivale)侦探
怀恩(Wynne)医生
基蒂(Kitty)H.M.的姐妹
贾维斯·威拉(Jervis Willard)男演员
卡尔·雷格(Carl Rainger)电影导演
卡萝塔(Carlotta)玛莎·泰特的女仆
卡尼费斯特殿下(Lord Canifest)报刊界的重要人物
凯瑟琳·博亨(Katharine Bohun、凯特)莫里斯·博亨的侄女
里奇(Richter)H.M.的老朋友,指挥家
露易丝·卡拉维(Louise Carewe)卡尼费斯特的女儿和秘书
罗布列特(Robrett)G键案件的死者
罗莉波(Lollypop)H.M.的秘书
玛格丽特(Margarette)赫伯特·帝门斯·埃默里的妻子
玛莎·泰特(Marcia Tait)好莱坞女星
莫里斯·博亨(Maurice Bohun)白修道院的主人,电影原著
乔治·博亨(George Bohun)博亨家的祖先
山迪伏(Sandival)H.M.的朋友
斯特拉(Stella)白修道院的女仆
泰特将军(Tait)玛莎·泰特的父亲
汤普森夫妇(Thompson)白修道院的管家及其妻子
约翰·艾什利·博亨(John Ashley Bohun)莫里斯·博亨的弟弟、电影制片人
詹姆斯·博恩顿·本涅特(James Boynton Bennett)H.M.的外甥,外交官
3/9页《白修道院谋杀案》读后感(篇四)
布局不小,但解答很轻松,属于卡尔一向喜欢的四两拨千斤的手法。
但是不知道是不是故意为之,总之我觉得情节很混乱,线索被藏的也太深了吧。比如,结尾处作者说那个凶器就是水箱盖子上的银色钢铁人像,然后第二天换了个青铜鹳。还专门加了作者按“若读者对此有所疑问,不妨翻回第25也和第194页。”于是我翻回第25页,原文如下:“车子有个巨大的银色水箱盖子,上面绘着‘辛哈兹摄影场’这几个字”。而第194页“埃默里那辆华而不实的黄色小汽车上,用全大写字母写着‘辛哈兹摄影场’,冒着烟的水箱上立着一只瘦小的青铜鹳”。请问,到底哪儿出现过什么“水箱盖子上的银色钢铁人像”?以至于我一直认为凶器就是水箱盖子,那东西又大又方,拿着就挺费劲的,更别说提着它走上狭窄的楼梯,还用来杀人。。。
还有第186页,H.M.说埃默里,“这可怜的笨蛋甚至挺有良心,盒子递给他之后,他弄碎其中一块让别人不去吃,然后自己吞下另一块。”问题是,前面提到下毒事件的时候也没说过有一块被弄碎了,H.M.这完全是猜的嘛。
第287页,H.M.说,“你们看出当威拉提到泰特在水榭中被杀、说明昨晚那里有一场幽会时,为什么他(约翰·博亨)会捧腹大笑吗?”我又把书翻了好几遍,也没看到约翰·博亨捧腹大笑的段落。。。
还有,仆人汤普森因为牙疼整夜醒着,所以听到三点过五分或十分进来了一辆汽车,——也就是埃默里的开车来了,但汤普森以为他听到的就是约翰·博亨回来了。而其实约翰·博亨是“在一到两个小时之后才回来”,那汤普森为什么没能听到他这次回来的汽车声呢?H.M.问汤普森是否在“夜晚将尽时打了个盹,大约四到五点钟?”可我们没看到汤普森的回答嘛。谁知道他到底打没打盹。。。
总之,我觉得本书的推理是相当的不严谨,或者说向读者隐瞒了很多细节。导致我看到最后还是一头雾水,对推理过程感到无语。
本书的翻译就不评论了,但是注释实在是让人无奈了。比如:
第145页关于“老贝利”的注释:“Bailey Gamaliel(1807-1859),美国记者,他编辑了反奴隶制度的期刊……”。苍天啊,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完全不挨着嘛。“老贝利”这个词不是经常会在卡尔的书中出现的嘛,这是英国中央刑事法庭的别称。
第265页的第5个注释是关于马尔博罗,"Marlborough,位于马萨诸塞州东部”——真是活见鬼了,这页的第4个注释已经介绍了约翰·丘吉尔是“第一代马尔博罗公爵”,还用单独再注释马尔博罗吗?没见过这么多此一举的注释。
第305页第4行,埃默里的供词里写了个“南茜·博亨小姐”,我们知道这书里只有一个凯瑟琳·博亨小姐,最后嫁给了本涅特。这个“南茜·博亨小姐”又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如果是埃默里的笔误,那么也该有个注释吧,该有注释的时候反而没有了。
4/9页《白修道院谋杀案》读后感(篇五)
首先奉上短评:
论情节曲折,伏笔铺成丝毫不输《三口棺材》。 谜面低调而华丽,解答宏伟而严密。
下面开始谈论卡尔在这一本里付出的心血。首先整个故事算是能吸引人,且背景交代地清楚,侦探涉足的缘由也不突兀,这些都算是卡尔的基本功底。
泄底提示!
随着案件的发生,莫里斯作为伪侦探提出了两种解答,很明显是相当平庸的,甚至略有重复(一种是大脚印覆盖小脚印,一种是小脚印踩在大脚印里)。如果说这只是随意给出的伪解答,卡尔再在文末给出一个思虑良久的让人大吃一惊的真解答的话,这本书可能仅仅只是一个优质(由真解答质量决定是否优质)的短篇故事,但是为何在我心中第一遍读完就感觉此篇能与巅峰作《三口棺材》比肩?
因为雪地的谜面,诡计总无法特别华丽,一般作家也难为无米之炊。
但卡尔总能!
第三重解答不仅仅是第三重解答,不仅仅是抛出核心诡计与最终解答就不管了,前面加几个临时想到的伪解答凑成长篇。让我们来看看整个故事的真相到底是怎样的吧。
刚读完这本书时,我就被里面曲折无比的情节和层层递进的逻辑网给折服,于是有了详细剖析的冲动(虽然最后也并没有照顾到所有细节,水平有限见谅)。
整个故事并非一个点构成的诡计,也不是由A推B再推C得出的诡计或凶手,甚至不是简单的双逻辑交错并行。可以由图看到,整个逻辑俨然形成了一条大大的网络,其中伏笔,误导俯拾即是,处处开花。卡尔大师班的plot组织能力再次达到了又一高峰。相信《三口棺材》的诡计虽然胜于此篇,情节意外或精妙性也许也胜于此篇,但《白修道院谋杀案》靠着其复杂的逻辑网络就丝毫不见逊色。
要知道,这其中大部分线索都是随着案件发生以及伪解答提出而被逐渐显露,而相当一部分都被作者反复强调过。若是深究其中的哪一个,读者都有可能窥见真相全貌。虽然聪明的读者能靠排除法等经验猜到了真相,却往往还是折服于最后几十页的解答----解答里甚至深刻剖析了各个案件相关者的内心复杂的心路历程以及侦探锁定凶手的挣扎与思考。
可以看见,这第三重解答,不仅仅是第三重解答,而是作为真解答撑起了这样一篇长篇。
文末我要提到,虽然因为诡计本身惊艳度问题,在卡尔的系列里此篇无法挤入一流,但其线索的复杂,情节的多变,解答的抽丝剥茧,人物行动选择的心理真实性,都值得本格作家们借鉴。
一篇好的作品,不仅仅是根据想真解答途中抛弃的想法写几个伪解答凑数,再想几个有趣的点子,配上几个意外,一两条逻辑链就算成了的。
要想成为大师,你也得让情节足够精彩,让解答能够撑满整整两章三十页,而且页页都是满满的干货。
向卡尔学习,向卡尔致敬!
5/9页《白修道院谋杀案》读后感(篇六)
The White Priory Murders by Carter Dickson(John Dickson Carr) ★★★★
《白修道院谋杀案》,卡尔HM系列第二作。好莱坞明星Marcia Tait陈尸于白雪环绕的大宅内,而雪地上只有发现尸体者进入屋内的一行足迹。尸检结果显示,Tait是在雪停之后一小时才遇害的,那么凶手是如何做到踏雪无痕的呢?
HM系列的头三部“黑白红”系列均属不可能犯罪杰作,而就我个人阅读感受而言,以这部白修道院为最佳。The Plague Court Murders(瘟疫庄谋杀案)次之,相对不太喜欢The Red Widow Murders(红寡妇谋杀案)。卡尔早期的作品在plot设置上大都略显凌乱,尤其是作品的开头部分往往让人云里雾里,阅读原文时颇难摸清脉络,不过这也许有一部分要归咎于作品中没有附上地图,黑白红三作中的案发地点都是某座大宅,而案情经过又与建筑布局很有瓜葛,在地图缺失的情况下阅读原版,理解起来难免就比较吃力了。
这部作品中的最大亮点之一在于提出了三重解答,前两种错误解答在物理上完全合理可行,也是其他雪地无足迹类型的不可能犯罪中极为常用的手法;但HM通过逻辑和心理分析指出其中漏洞,将其一一驳倒。更难能可贵的是,三重解答并非各自孤立,而是彼此之间存在遥相呼应的递进关系;第三重的正确解答本身其实并不见得多么出奇,基本上也是卡尔惯用的模式之一,且与同时期的Dr.Fell系列某部作品有异曲同工之处,但通过渲染前两重错误解答,无形中暗暗地转移了读者的视线,巧妙地诱导出某种惯性思维模式,从而将trick和plot融合为一体,同时又保持了作品的紧张气氛和紧凑节奏,这才是本作运用多重解答的真正妙处所在。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卡尔在此作中提出了一个简明的“不可能犯罪之动机”讲义,将不可能犯罪的成因概括为如下三种:
1.凶手刻意制造死者自杀的假象
2.凶手刻意将谋杀包装成闹鬼等超自然现象
3.意外情况导致谋杀现场形成不可能犯罪的布局,并非凶手刻意为之
此外在三年之后的The Peacock Feather Murders(孔雀翎谋杀案)中,卡尔旧话重提,又为这一讲义补充了第四条:
4.凶手刻意隐藏其犯案手法,而如果无法确定犯案手法,就无法给凶手定罪。
实际上这第四条早在The Plague Court Murders(瘟疫庄谋杀案)之中就已经出现,后来的My Late Wives(我的前妻们)也延续了这条思路。细究如上四条,不难看出它们基本涵盖了卡尔大部分作品中的不可能犯罪类型,也包容了许多其他不可能犯罪作品的基本架构模式。
(以下可能微涉情节,未读者请止步)
此外《白修道院谋杀案》还具备两条卡尔作品的典型特征:
1.死者的行动是案情中至关重要的环节。
2.关键线索分散隐藏在一目了然却又让人完全注意不到的地方。
从这两条便不难看出黄金时代三大家中的明显分野——卡尔与阿加莎的思路异曲同工,而奎因(这里侧重讨论早期奎因)特立独行。
就第一条而言,对死者的研究在卡尔和阿加莎的案件中都占据重要、甚至是核心地位,只不过卡尔侧重死者在案发前的行动,干了什么,为什么,与凶手行动的潜在联系乃至“计划赶不上变化”模式,等等;阿加莎则更重视以死者为核心的人际关系。而在早期奎因的笔下,主要死者(不包括被灭口之类的后续死者)的作用几可忽略不计。
就第二条,卡尔与阿加莎都是绞尽脑汁隐藏线索的大师,相比之下卡尔似更擅长拟态,当篇末案情揭晓、线索曝光时才令读者惊觉原来“那个地方”居然是关键一环;阿加莎则更擅长误导,以多条分岔的线索来模糊视线。而关注逻辑完备性的早期奎因就大方得多,唯恐读者看不到线索所在,慷慨地把所有元素都捧到面前。
《白修道院谋杀案》的凶手可以说很难推理,但很容易猜测。换句话说,沿着卡尔在设置凶手方面惯用的一些思路,还是很容易摸到凶手的,但拜整篇作品的巧妙plot(尤其是三重解答的隐藏误导功效)所赐,在HM的最终推理出来之前都很难命中真相的全貌。当然,奉行诡计至上的读者可能对本书难免又有少少失望,因为在剥除层层plot之后,这起不可能犯罪的真正trick……可以说非常之简单。
这也再一次验证了,卡尔的真正功力绝非体现在设计trick,而是在编织plot。事实上卡尔过于关注犯罪核心手法的作品,往往要么略显穿凿僵硬,要么就是过于离奇匪夷;而将原本普通的手法通过情节转折精心包裹起来,才是卡尔最擅长烹制的美味佳肴。
6/9页《白修道院谋杀案》读后感(篇七)
H.M.的外甥詹姆斯•本涅特由于工作原因,认识了英国演员玛莎•泰特。泰特半年前在伦敦的演艺事业失败之后,来到好莱坞,受到导演雷格和埃默里的赏识。他们对泰特精雕细琢,让她重放光芒。她决定回到英国,参与博亨兄弟的电影的演出,从而一洗前耻,可是回到故乡,有人一直企图谋杀她。泰特一行人来到了博亨家族的邸宅——白修道院参观,晚上,玛莎决定在传说中是查理二世与其情妇幽会的水榭上就寝。转天早上,众人发现玛莎被谋杀在水榭之中,而附近的半亩雪地上,竟无一个脚印。而验尸结果表明,泰特的死亡时间是在雪停后一个小时。
本作是传说中的黑白红三部曲中的第二部,也是H.M.系列的第二部。这次,H.M.挑战了密室的一个变种——雪地密室。H.M.在书里不仅提出了罪犯布置不可能犯罪现场的三种原因(后来在《孔雀羽谋杀案》添加了第四种),而且又一次在一天之内解决了案情。令我异常意外的是,这次除了最终解答以外,还有两个也算非常合理的错误解答。尤其是第二个解答,几乎可以解释所有问题,也是我最喜欢的一个解答。只可惜,卡尔不愿意让案件有一个很“顺理成章”的(所谓“顺理成章”,仅代表个人感觉)解答,而是偏爱更“折腾”(请查询“卡尔式的折腾”)的解答。
想想三部曲的另外两篇,《瘟疫庄》是不是有多重解答,我已经忘记了,可是《红寡妇》里是绝对有的。那个错误解答质量颇高,而且他还是马斯特斯警长推理出来的!(谁说苏格兰场的人都是吃干饭的,卡尔笔下的海德雷和马斯特斯可都是警界的翘楚)真难想象,一个作者是如何在那么局促逼仄的空间的限制下,想到这么多解答。更难想象的是,卡尔是个数学白痴,几乎就没通过任何一次重要的数学考试。
黑白红三部曲我最后读完的就是这本《白修道院》,而实际上,我在图书馆第一本借的反而是这本。早在两三年前,我就借来过这本书,但是由于看不进去就还了回去。那时候我还是不喜欢卡尔的,所以也就把它忘了。直到前年五六月读完《犹大》和《法庭》,我对卡尔的态度才一百八十度大转变,从此只要读他的作品,我就喜欢。今春又欲重拾此书,但是看了两三章就看不下去了,因为它又让我回想起来最早读卡尔时的那种难受的感觉,遂又作罢。
于是这两天我硬着头皮读完此书时,发现内容是非常不错的,我之所以怵头读,几乎是由于翻译的问题。想到最早读卡尔时,读的是黑皮的那套,台湾人翻译的,也许是文化差异吧,那几本书让我不甚喜欢。那这本书的翻译问题我又能找什么原因呢?怪就怪现在的翻译体大肆其道好了。
其实,刚看前几页的时候,我还不能确切地说翻译是好是坏,因为有些句子还是不错的。最出彩的一句话就是“小径幽幽绿树排列成行、清流湍湍翠柏相依在旁、水榭深深美人绸衣如常”,怒点赞啊!还有“极目所感,犹有新欢;风光四处,不尽可观”,这个也很有意味。译者在每章上的标题也下了不少工夫,每个标题都是四个字组成的。只可惜其他地方实在是不敢恭维。有些地方甚至不能称之为直译,只能称之为“谷歌翻译”。要是都是那个老学究博亨说的也算是可以理解(不仅是可以理解,甚至要赞扬),可是处处都是翻译体实在受不了。读那些句子时,我就像一个读逻辑学定理的学生一样,琢磨半天才能领悟其意。所以整本书我一上来就读得云里雾里,中间囫囵吞枣,看到最后,好多地方我都对不上号了,里面的比较微妙的人物关系我也没弄懂。本来一本值四星甚至是更高等级的书,我只好给三星。
当然我是有原版电子书的,可是实在是没时间,没精力去读。Beggars can’t be choosers.为了省时间,我也只好读中文版了。
在这里我并不是要批评翻译君,因为以我的能力,说不定翻译起来也会用上不少翻译体,也会有不少错误,翻译得并不一定比翻译君好,但是我看到好多低级错误我还是想吐槽啊!以下是我对翻译不得不吐的部分:
1.Old boy 翻译成“老男孩”。当然“old”是“老”,“boy”是“男孩”的意思,但是你对一个朋友叫“老男孩”,你不觉得别扭么?“old”在英文里不只是“老”、“旧”的意思,还可以表达出一种“可怜”、“可爱”的意味。这里翻译成“老家伙”、“老伙计”多好。我特意查了一下字典,以前中上阶层的英国男子对其他男子都可以友好地称呼为“old boy”、“old chap”、“old man”.所以当我在后面读到“老女孩”的时候,我根本就没太惊讶,也许对你来说,称自己年轻美貌的侄女为“老女孩”根本就不会遭到白眼。我甚至很感激,谢谢你没翻译成“老姑娘”。
2.第一次看到马斯特斯说“现在,现在”的时候,我就感到奇怪,但是并未在意。可是一再看到他说“现在,现在”,我就反应过来,这个是不是“now,now”啊。虽然没查原文,我也敢肯定原文绝对是“now,now”。翻译君,我不知道翻译的具体工作都有什么,但据我的理解,翻译完的东西要反复修改吧,就算不反复修改,你也应该看一遍吧。读到“现在,现在”的时候,你不觉得如果一个人一直说“现在,现在”是很神经病的表现么?我明白了,你根本就没检查。你和我们一样,读一遍需要“如此”大的勇气,“以至于”你根本“不忍卒读”吧。“now,now”在做语气词时是“好啦,好啦”的意思,这个就算你不知道,查字典不可以么?
3.P43第二段,“他看看手指,双肩颤动不已”,原文有“sticky”一词没翻译出来,对后面的理解有一定影响。
4.读到P86注释2的时候,我很纳闷,讲着讲着巴黎,怎么出来个爱达荷州。Bois不是美国爱达荷州的首府,我查了一下,首府应该是Boise.这里的bois,估计指的是bois de Boulogne,就是巴黎的布洛涅森林,《达芬奇密码》里面描写过。
5.P145的注释。“老贝利”是英国中央刑事法庭的别称啊。翻译君这么喜欢看卡尔,一定看过《犹大之窗》吧,我就是从那里知道的。就算翻译君你没看过,谷歌一下,甚至百度一下也能弄出来“老贝利”的意思吧。我很支持喜欢推理的人翻译推理小说,最大的原因就是一些推理小说中常用的词语不会翻译错误,没想到还是翻译错了。
6. 文中充斥着太多的“如此……以至于”,现在我看着这几个字就恶心,几乎每本译作都有这几个字。还有每每遇到被动语态就把“被”翻出来,翻译君你试试把“被”去掉,有很多句子还是说得通的。当然这一点是中国翻译犯的很普遍的错误,我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以上几个地方是我最想吐的,其他的地方也很多,我也懒得一一查证了。
7/9页《白修道院谋杀案》读后感(篇八)
炙手可热的女演员莎拉死在了白修道院的水榭当中。水榭这一侧是方圆百里的雪地,上边竟没留下一串属于凶手或死者的脚印;而另一面是湖水,已经冻成了冰面,但却一踩就碎。解决了瘟疫庄谋杀案的HM爵士看过现场后决定模拟一下前一天的场景——但不是莎拉在深夜遇害的场景,而是她在遇害的几个小时前、在天台上差点被人推下去时的情况……
在谈这本书之前我得先谈谈这稀烂的翻译。当我看到“小径幽幽绿树排列成行、清流湍湍翠柏相依在旁”这种烂句子,我……听说这位笔名叫“等待者”的译者就是“翻译”《埃及十字架之谜》的谭力老师,相比之下《埃及十字架之谜》就算是翻得还不错了,这本好几次让我瞪着一大段我熟悉的汉字,但就是愣看不明白它在说些什么。虽然谭老师很贴心地把标题都翻成了“白厅六月”“踏雪无痕”“查王楼梯”这样的四字词语,但在这种无关紧要的地方拽文采还不如把最基本的语言逻辑和词汇的运用做得用心一点。
可以说这本书的翻译绝对是配不上它的诡计和解答,这本依旧是密室,而且还是雪地密室这一经典题材。所谓的雪地密室就是有人死在了大雪正中间,附近没有脚印(或只有他自己的脚印),而现场又总会有种种迹象表明这个人并不是自杀(比如这本书的死者是被人敲碎了头),可能是凶手用某种方式把尸体运了过来,可能是凶手用某种方式在不留下脚印的前提下逃离了现场,亦或者是另有隐情。总之作家们对这一谜题的解答简直是千奇百怪,虽然雪地密室的谜面大抵类似,他们却总会给出令人震惊的脑洞。
而这起案件中,关系到解谜的关键是狗叫,水榭中散落的火柴,一个非常非常不起眼、完全淹没在文字的海洋中的小物件(甚至译者都在底下做了标注,“读者建议去看看第XX页”)。这些物证看似毫无逻辑,跟案件本身没有任何的联系,但这些都是非常非常重要的线索,就看读者能否跟HM爵士一样敏锐地注意到它背后究竟意味着什么。这种创意卡尔在《宝剑八》和《普雷格庄园谜案》中也有体现,但这本《白修道院谋杀案》甚至青出于蓝,推理的质量远胜《宝剑八》,和《普雷格》类似;但《普雷格》里的线索很容易让人意识到它们的重要性,而这本《白修道院谋杀案》对于读者“啊,这好像不重要”误导则更胜一筹。
华丽的谜面,以及对于线索的出色创意,这两点对于卡尔来说是基本操作,但这依旧不是这本书最大的亮点。这个案子还有至少四个让我觉得特别高明的设计。
第一,跟这些物件线索同等重要的,是另外四起杀人事件或杀人未遂事件——没错,这个故事里前前后后有五次死人或者差点死人的场景,涉及的对象还不止一人——尽管不是暴风雪山庄,但每个嫌疑人的行动都在时刻随着查案的进程而改变,有的事件是早有预谋,有的是临时起意,最后就烩成了这样一个离奇的形状。
第二,这个故事还有一个令我觉得极为反常的闪光之处,就是虽然警方赶到了现场,HM也作为无可非议的侦探开始查案,但嫌疑人一直都凑不齐:有一个女生昨天受了惊吓,一直在屋子里躺着;一个男人被怀疑是凶手以后心态崩了,问完话就回屋呆着去了;一个男人喝多了,谁也叫不醒;一个男人直到警察都到了以后才赶过来;一个男人在前三分之一本书里只在对话里频繁提到,直到凶案发生,才像一个大boss一样徐徐走到台前;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男人一直都不在现场(甚至都没出过场),但他的存在直接影响到了故事的发展。唯一一个一直活跃在现场的,就只有一个女孩子,但是她看上去也特别不老实。这个故事的阅读体验就好像过山车一样,一边查案一边出现新的事件,总是想不到走过下一个拐角会发生什么样的新状况。
在简介里我曾提到,HM在有了心里的答案以后,他想要复原的是谋杀案几个小时前、死者差点被人从天台推下去的一幕。这一幕跟谋杀案有关系吗?如果有,他又是想在现场发现什么?如果没有,他又为何多此一举?对于这个悬念,卡尔在结案后给出了一个极其高明的解答,令我丢下书大呼“HM这个老胖子,可是真难对付!”五起死亡事件及差点死亡事件,以一起简单的实验为收尾,我以为他不过是想用这起实验华丽丽地让凶手当众现行,但他连凶手是谁、怎样思考、有何行动、我们怎么抓人、怎么让他招供都天衣无缝地安排好了。
还没完,第三,就是这本书它其实是个多重解答。提到多重解答可能不会想到这个案子,但是它确实当之无愧。雪地密室这个题材本身就极为消耗脑细胞,但卡尔在这里放上了三个解答。第一个说白了很简单,就是凶手踩着自己的足迹原路倒退着走回去了。这个解释当然是无趣的!卡尔自己都在书里吐槽了,这根本不可能,这样踩两遍的足迹明显会不一样,这完全就是一个自作聪明的弱智解答。但第二个解答真的差点让我以为是故事的终极解答,让我一度以为“案件本身的大厦已经落成,后边只需要针对动机、细节、证据做些修修补补的工作就好了”,没想到就跟《希腊棺材之谜》里的那扇门一样,一个无懈可击的事实,直接把这栋大厦给劈了个粉碎。终极的解答比第二个更要精彩、更要脑洞大开,同时也更要无懈可击,甚至更令我拍大腿——原来是这样,我怎么一丁点都没往这个方面想?
最后,就是这本书正式开启了卡尔的“讲义”传奇。稍微了解一点侦探小说的都知道卡尔在《三口棺材》里写的密室讲义,短短几百字穷举了密室的所有可能性;对卡尔了解多一点的可能还知道《绿胶囊之谜》,那里有一份同样精彩的毒杀讲义。而这本《白修道院谋杀案》列出了一份从心证角度出发的密室讲义,虽然它没像《三口棺材》那样穷举密室犯罪的过程,但却从犯罪者的心理出发,给凶手的所思所想开了一个大写的透视。
并且,卡尔是非常高调的!“秘密通道的想法?已经过时啦!”“如果仅仅是个上锁的房间,你还可以欢呼一下。每个人都懂好几种从外面锁门的诡计,门闩能够用针和线做成的机关拉上,钥匙能用老虎钳转动,铰链能从门上拆下来再装回去……”
这时候卡尔的创造高峰才刚刚开始,但是可以从HM爵士的评价来看,他已经对那种用钢琴线、小图钉的伎俩完全不屑一顾了。怎么用机关从外边把门锁上,那只不过是最细枝末节的东西,甚至可能无关紧要,对他老人家来说甚至可能就是一眼就能看懂的小把戏,不足一提。那么对密室来说,什么才是重要的?
“第一件事,确定凶手的动机,我不是指杀人的动机,而是制造一个不可能状况的动机。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没人会津津有味地弄出一堆复杂的诡计来,就只是为了跟警察玩玩?”就是这样对于心证的洞察,才是破解这类谜题的根本。HM紧接着列举了三个可能性。一是伪装成自杀,这当然是最无聊的解释,更何况死者是被人打碎了头;二是假装闹鬼,这也是个特别无聊的解释,放到瘟疫庄谋杀案那种诡异的案件里确实卓有成效,但这不是那种充满灵异味道的案子;三是一种意外导致的。
这种解释,合情合理,“一种意外导致的”听起来好像什么用都没有,但它其实隐藏着巨大的价值。因为这场谋杀明显是他杀,死者的脑袋都被敲破了,凶手完全没必要布置成自杀,也不可能让人以为是自杀,那么究竟是什么“意外”,能让一个人被谋杀在雪地正中间,凶手又没留下任何足迹呢??这份讲义无疑是给读者提供了一个优秀的出发点,培养了读者的思考方式。就如我之前所说的:研究怎么拿线把门锁挂上只不过是低级的思考,究竟为何产生这样的谜局才是案件的核心。
那么,这个悬念究竟为何,就等读者自己去读去探索了,毕竟我的宗旨还是不泄底(虽然这次的“指挥”有点多)。
《白修道院谋杀案》我给9/10分。无论是情节,人设,诡计,谜面,解答,都是一流的。并且,华丽的同时还经得住思考,出人意料,但看过解析后却又能醍醐灌顶,一切都水到渠成。其实短短几行字,就可以把这个解答给透掉,甚至不需要把每个细节都像模像样掰碎了给读者讲,就跟上一本《普雷格》一样看个核心就能恍然大悟;但这样耐心地看HM娓娓道来,依旧是结结实实的推理享受。
2023年8月23日,这本花了三天来读,看完前一百页以后我又倒回去重新看了一遍,因为我真的是发现这个案子很有趣,实在是不能一知半解地读下去,我就是得跟这稀烂的翻译较较劲,尽量克服它的阻碍,公平地和作者对局;还好,我这把赌对了,这本确实值得我去这样仔细思索。
8/9页《白修道院谋杀案》读后感(篇九)
选材范围:我正在读的第9-11章。
P127
原文:She had put on what was probably the best dress in her wardrobe,...It was a sombre affair in gray.
句意:她穿着也许是衣柜里最好的衣服……那是件灰色衣服,阴暗而不可名状。
(sombre - dark or dull in colour; affir - an object that is unusual or difficult to describe.)
吉译:她穿着也许是衣柜里最好的衣服,……在灰暗中,她显得更阴沉。
赏析:in gray,吉版译者翻成在灰暗中,貌似有理;affair,按译文意思指的是这个女孩——风流韵“物”? 好像勉强也说得通;那么在明确性别后还用it指代“她”?我圆不下去了。
P128
原文:The insufferable pleasure of being right...
句意:猜对答案的喜悦是难以抑制的……
吉译:故作公正带来了难以抑制的喜悦……
赏析:邓布利多有言,People find it far easier to forgive others for being wrong than being right.按吉译——人们容易原谅别人的颠倒黑白,却很难原谅别人的故作公正。
P129
原文:...and he had to crush down a somewhat undiplomatic impulse to take Maurice and break him into rather small pieces.
吉译:他……在某种非外交策略的驱动下,想把莫里斯碾碎,然后再抓住他把他击打成更小的碎片。
赏析:undiplomatic - being or appearing insensitive and tactless; crush down指要压抑自己的愤怒,而不是要碾碎莫里斯;rather这里初中生都知道是个表程度的副词,而不是比较级;“碾碎、抓住、打细三部曲”不知道是怎么YY出来的。
P132
原文:Our little Kate...has sound moral ideas.
句意:小凯特……有着健全的道德观。
吉译:小凯特……说到了道德层面上的观念。
赏析:大概这位译者的老师教他sound作动词可以表“说”,而且过去分词不变形。(同样的表述在后文又出现一次)
P133
原文:Maurice was white with a smiling, deadly,lightly-sweating fury.
句意:莫里斯苍白的脸上挂着假笑,因极度愤怒而微微出汗。
吉译:莫里斯脸色苍白,汗水直流,脸上带有充盈着笑意和死气的狂怒。
赏析:找个人来摆出这种表情我看看。
P136
原文:And she was being very motherly towards me.
吉译:她拼命对我散发母亲般的感情。
P136
原文:Now there's nothing else about that staircase business; nothing you can remember; nothing at all?
吉译:现在没有关于那个楼梯的事情了,你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全部?
P141
原文:...my wife said - well, that I should only get more cold in.
吉译:我妻子说——好吧,就是挨了冻。
赏析:三句都是小学词汇量的句子吧,就这也翻不利索?
P142
原文:...he always turned around and soothingly said "Now, now" to everybody else, even though nobody had spoken.
吉译:他总会转头用安抚的语气对其余每个人说“现在,现在”,即使没人说话。
赏析:牛津词典对now的释义:
Used as an expression of mild remonstrance:
Now now, that’s not the way to behave.
Oh now now Mrs. Farmer Bob, you're hyperventilating, here, let me help you sit back up.
Now now now, Ryan, what are you doing, trying to get yourself killed?
Now now, don't get carried away, sir.
马斯特斯在这本书中说了无数次“Now now”,有表安慰的,表抗议的,表转换话题的,表请求肃静的。吉版一律译成“现在,现在”。
顺便给这位再补一课,牛津词典对why的释义:
used to express surprise, lack of patience, etc.
Why Jane, it's you!
Why, it's easy—a child could do it!
全书出现不下二十次why作语气词的情况,这位也一律译成“为什么”。
P144
原文:" --The person you're thinking of wouldn't hurt a fly - "
句意:你们所想(怀疑)的那个人连只苍蝇都不忍伤害。
吉译:你们脑子里想到的人不会受伤。
赏析:……
P144
原文:Nothing like a good friend.
句意:(凯瑟琳为朋友辩护,马斯特斯说:)没有什么比挚友更珍贵的了。
吉译:不像个好朋友。
赏析:( There is ) nothing like sth.根据语境至少有两种不同的表意,一种是“没有比这更好的了”,反之“根本不可能有这种东西”。不过依吉版的译法,我觉得这位可能两种都不知道。Nothing like表“一点不像”我没见过放在句首的。
P145
原文:You've got to excuse me... if I don't accuse a young lady of murder before I've ever even seen her. I'd lie to you like a shot, only I've got to have a bit more evidence. It looks queer...as neat a case as I've ever heard at the Old Bailey was put forward against your uncle.
句意:三层意思:我不会不经会面就指控一位女士,(如果我给你留下了这种印象)还请原谅;我只能对你撒谎,因为我得多搜集些证据;看起来很奇怪,这案子就像我在老贝利旁听的那样“精彩”,但它现在显得对你伯父不利。
吉译:你得原谅我,如果我不指控一位年轻女士犯了谋杀罪,仅仅因为我从没见过她的话。我会马上对你撒谎,只是我有多些证据。看起来很奇怪……这是我从老贝利处听过的(Old Bailey指英国中央刑事法庭,注释有误)最灵巧的案件,却被提出来针对你伯父。
P146
原文:Those tracks are... clean as a whistle inside
句意:clean as a whistle固定用法,(像哨声那样)清澈纯净,翻成“非常干净”足矣,不用纠结怎么译出whistle
吉译:那些脚印……干净得好像里面有人吹过口哨似的。
赏析:不懂就多百度,拜托。
P148
原文:...you do tell me the truth; no, not if it's in the head.
句意:凯瑟琳在听说父亲自杀后,要本涅特去察看情况:“你要告诉我真相——不,如果(子弹)是打在头上就别告诉我”。
吉译:“把真相告诉我。不,不会打在头上的。”
P148
原文:...and there was a thump as metal struck the carpet from his limp fingers.
句意:医生把自杀的博亨先生从地上扶起来,“他的手指松开,某样金属制的东西(指手枪)掉到地毯上发出砰的一声”。
吉译:……柔软的手指上好像有什么金属的东西敲击着地毯,发出砰砰的声音。
赏析:我不常看到limp作“柔软的”用,不过如果你在百度翻译里输入“limp fingers”,结果确实就是“柔软的手指”。百度应该用,但不是这么用。
P152
原文:How could we expected to know?
句意:我们怎么料得到呢?
吉译:我们怎么能指望自己预先知道?
赏析:钩太直会炸鱼,翻译太直,我们称为机翻。
P154
原文:Cheer-ho,old girl.
吉译:开心点,老女孩。
赏析:old girl,称呼亲密女孩子的俚语,但凡稍微接触下英语都要看到无数次。吉版从头到尾译成老女孩,后面还有old boy(老顽童)翻成老男孩的
P160
原文:There was a bitter exchange of remarks, which H.M. shouted down by bellowing.
句意:两人互相咒骂一番,随着H.M.的怒吼而告终。
吉译:双方交换了一句怀恨在心的话,让H.M.蔑视地怒吼起来。
赏析:不知道怎么YY出这么多东西,另外“a...remarks”=“一句话”?
P164
原文:If...the police get suspicious of her - steady!
句意:steady - 冷静/别急/稳住!
吉译:如果警察怀疑她——坚定不移地怀疑她!
P165
原文:...Cleanse the stuff'd bosom of that perilous stuff Which weighs upon the heart?
句意:(朱生豪版)——把那堆满在胸间、重压在心头的积毒扫除干净吗?
吉译:——把压在心上的危险东西从饱满的胸怀中清除出去
赏析:译者又不是不知道这句出自麦克白,查个书问个百度搬俗成译文不就是一分钟事情?既然不会译为什么要自己瞎译,你倒是自己说说有哪个版本麦克白译成这样的?
P165
原文:She is going downstairs presently.
句意:她不久/很快就要下楼。
吉译:她刚下楼不久。
赏析:英汉词典(袖珍版,只有词条的那种)确实会告诉你presently有个意项是“不久”,但也不能因此就把整句话时态都译错吧。
P167
原文:what the hell difference does it make what you did?
句意:你这么做了,那又怎样?/你做了什么都无关紧要
吉译:你所做的事情到底会有什么区别?
赏析:这种语境从没见过这么译的,机翻无极限
P168
原文:...and whatever it is you did that never mattered and never would matter, don't do any such fool thing as admitting it.
句意:两层意思:不管你做过什么都不要承认;你做过的事情无论何时都对案子没有影响。“可是不论你做过什么,那都不曾、也不会与这案子有关,所以什么都不要承认,别做这样的傻事。”
吉译:但你所做的事情——不管是什么都好——是无关紧要的,而且将来也没什么影响,那别做出比如承认之类的蠢事就好。
赏析:极致的直译,极致的输出。有追求本无可厚非,但前提请说中文。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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