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法之名》通过一位年轻律师的视角,揭示了法律界的黑暗面和道德困境。在追求正义的过程中,主人公不断面临道德选择和困境,最终选择了坚守原则。影片深刻探讨了法律与正义之间的关系,引发观众对法律实践中的伦理问题的思考。
《因法之名》影评(篇一)
不是叫“以法之名”吗?为什么那么多狗血的感情戏,为什么葛情和邹桐这两个从小生长在警察家庭的女人这么的感情用事,脑子有病,是不是离不开许子蒙这个男人就活不下去了吗?同作为女儿的我看到这两个败家女儿,真的是想捶爆她们两个的狗头,对不起父母这么多年的养育之恩。看到二十多集了,简直注水严重!
《因法之名》影评(篇二)
第3集,嫌疑犯杀死情人返回办公地方烧毁书信,保安见状报警公安都来抓到犯人了,结果一群公安在会议室盯着那堆书信审,重要的犯人给保安看押?!犯人还逃跑了自己经常追击还牺牲了一个,厉害了,什么编剧编出这样的剧情?故意让公安死都不带这样的。后面的剧情实在无眼看了,看着剧中还有不少老演员,可惜了呀,剧情这么烂,经不起普通观众嗯推敲还怎么看。
《因法之名》影评(篇三)
看着电视上播了几个片段。短短2分钟的三人对话导演至少用了8个景别来回切。不仅看的观众眼晕而且大多数镜头角度既没有美感也没有意义。
子蒙和他老婆的感情戏也是迷惑的不行,两个人像在演狗血8点档,表情麻木,台词出戏。结果过一会镜头一切又出现了几个戏骨,让人不禁怀疑这俩演员是走了什么后门。
整体戏的节奏把握也没有力度,拖沓随性,把握不住重心。
哎…
《因法之名》影评(篇四)
太难看了啊 要不是我想知道到底是咋回事
咋能用这么好的框架,拍了这么个烂剧啊
剧本台词是每天拍的时候现写的吗
演员长的不好看就算了,演的好也行,导演好像根本不知道该怎样塑造每个角色。浪费演员,浪费框架。每个人性格都表面的让人生气。拍不好可以不拍,关键没看到想拍好的意思。
每个角色的台词和行为都不知所谓,没有内在动机支持,看的人无语。
《因法之名》影评(篇五)
看了几集,每集半小时。许志逸成了杀妻犯,爷爷奶奶和姥姥在门口讨论许志逸儿子(小朋友居然是荣梓杉演的)抚养权问题的时候,姥姥说孩子的爷爷奶奶培养了杀人犯儿子,总不能再培养一个杀人犯孙子,我从朴素的情感出发深表同情。张丰毅检察官出来劝解的时候说什么爷爷奶奶家庭条件好希望孩子和爷爷奶奶过的时候我就想这个家伙真没有心啊。可是后来他继续说我才明白啊,爸爸sha了妈妈,孩子归姥姥抚养,姥姥只会每天给孩子灌输仇恨,孩子从小就有厌世情绪,其实根本违背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但如果爷爷奶奶抚养,会最大程度地呵护孩子,消除他的恐惧仇恨痛苦。真是抚养权判决的新思路。
在这部剧里,有一些对话类似于此,微言大义。
但很多情节和对话设计的水位太高,似乎是抱着完成任务,敷衍或居高临下的态度。
感情戏更是让人尴尬。涉及到法庭部分的戏又直接跳过,我本来还想看看最高检向最高院提起抗诉的案子要怎么再审,好家伙,法庭辩论
《因法之名》影评(篇六)
Get到李小冉演技了!或者说她演的邹桐就像我们生活中的某一个人,她在剧中,没有很强的表演痕迹,很自然,笑起来真的让人觉得好温暖,是一张大气正气的脸。好几个小细节演的把我带进去了,就好像自己在经历着这样的事,做出这样的反应一样。哪怕还深爱许子蒙,但父亲的去世会成为两人间无形的隔阂,虽然痛心但只能狠心割舍,很是干脆,回来后也少主动联系许子蒙,不再是恋人,但是这世界上最了解你的人,青春尽管留下了伤痕,但感谢来过。
另外一个很有人格魅力的——陈硕!!再一次让人感叹,一个有吸引力的人不是靠好外表,而是靠人格魅力。陈硕,看起来很爱钱但其实更懂得爱人的一个人物,嘴很贫,总是恰到好处地能把人逗笑,角色多面化,像极了每一个作为普通人的我们。作为一个律师,有正义感爱心同情心,但面对家人,首先想保护的还是家人,不是完美人设,但这种感情却非常真实。
或许这部戏还有很多槽点,比如剧情有拖沓突兀的部分,比如警察查案子总会踩进同一个不应该的坑里,但我愿意给演员们的演技和不够完美的剧情中非常贴近生活的那些细节给上三颗星,对一个人有偏见会影响我们对这个人做的其他事的判断;明明还相爱但却清醒地意识到不适合相守,有时生活就是会给你留下遗憾,无法弥合;当女儿被害死,没有站在同一战线指责嫌疑人的就是敌人,大概只是因为一个丧女的母亲的锥心之痛……大概是因为这就是我们的生活,不够完美但却让我们时而笑时而哭的鲜活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