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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级作文丢失的小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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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级作文丢失的小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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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所小学的三年级班级里,有一篇作文叫做《丢失的小鸡》突然不见了。全班同学都很着急,老师也很着急。最后,在班长的带领下,同学们一起展开了寻找小鸡的行动。他们搜遍了教室、操场和食堂,最终在操场的角落里找到了丢失的小鸡,全班同学都欢呼雀跃。

第一篇

好希望自己只有一岁呢,那天晚上睡觉前,我突然这么想。

一岁的时候,我的梦想是什么呢?应该就是妈妈的回家吧。

在生下我几个月的时候,我的妈妈就出门打工了,我是奶奶到各个阿姨家去凑奶水长大的,邻居阿姨刚刚生了孩子,奶水非常充足,于是我跟着分了一杯羹,喝着阿姨的奶,我长大了。长大后的我看着别人的妈妈,非常羡慕,也希望自己的妈妈快点回来。

于是我的脑海里诞生了一个伟大的想法:长大以后去少林寺学习武艺,有了武艺傍身,我就可以去找我的妈妈了,找到了她,劝说她回来跟我一起生活。妈妈也不知道在哪里,但是她一定是在某个角落被困住了,我要去解救她。

然而在我十岁那一年,一个下午,爷爷爸爸告诉我,妈妈打工回来了!这真是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我惊讶万分又无比激动,眼前的妈妈打扮洋气,年轻又漂亮,拖着一个行李箱,里面是满满当当的衣服,食物,洗漱用品和鞋帽。最开心的是,她记得我,给我买了非常好吃的巧克力,虽然我们多年来分别后第一次见面,可是她一下子就知道我喜欢巧克力,真是太让人开心了。

从此以后我更加幸福了,我惊讶地发现我成了一个丢失梦想的孩子,再没有当初的冲动,那些去少林寺学武的梦想,一下子离我很远了。现在的我安于现状,安于家庭,安于全家人宠我疼我的那份快乐。

第二篇

此刻,我站在电视机前,惊讶地发现电视机顶上积了一层薄薄的灰,可是买了不到两个月的新电视,我恍然大悟原来竟丢失了这么久的孝心。

提起奶奶家的电视机,我感触颇深。我是奶奶从小看大的。那时还是台又小又旧的黑白电视。功能不全,画质堪忧。但就这个小小的电视机承了无数欢声笑语。尤其逢年过节更是热闹极了,一家人欢聚在电视机前边,吃边聊,有说有笑。奶奶虽上了年纪但身手敏捷,做饭洗碗,忙里忙外,脸上始终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奶奶的笑容是我童年最美好的回忆。

后来,我上了小学,不在奶奶家住了,爸爸也为奶奶换了一台大彩电让奶奶住进更大更宽敞的屋子。我们都为奶奶有了更高品质的生活而感到高兴。但是后来发现我错了。

新电视买来后。奶奶并不怎么打开,周末回去经常看到奶奶一个人坐沙发上,闭目凝神,面露愁容。我问道:“奶奶,现在咱住得好了,电视更大更高级了,您为什么这么愁呢?1”奶奶抚摸着我的头:“好孩子!你得对,其实我也不求天富大贵,只希望跟儿孙多在一起,一家人热热闹闹开心心是最好的。”

听着奶奶的话,回忆起儿时黑白电视机前一家人其乐融融的场景。一瞬间,我明白了,奶奶需要的不是优越的物质条件,而是家人的陪伴,不是锦衣玉食,而是一家人在一起的欢声笑语。原来竟丢失了这么久的孝心。

于是这个暑假,我跟爸妈提前到奶奶家。我惊喜地发现奶奶原本布满皱纹愁容的脸上终于扬起久违的笑容,恰似初春尚在冰冻的池塘,首尾哗矗风过后,立刻泛起阵阵涟漪。

我重新擦拭新买的彩电上的灰,打开电视,一家人围着饭桌,谈天说地,其乐融融,看着奶奶满脸笑容,仿佛回到了儿时黑白电视机前温馨欢乐的场景。

不由想地起孔夫子的话:“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真正的孝顺并不是一味给长辈提供好吃好穿好住。“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真正的孝顺是陪伴,是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是一句问候一次聊天。“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时光匆匆,在今后的日子里,我要珍惜与奶奶相伴的美好时光,多多陪伴,陪奶奶聊天,陪她一起看电视。

第三篇

丢失的记忆_现代诗100字

记忆走脚针针

越缝越远

终于消失在茫茫视野

把我一个人丢在无人的郊外

故事变得模糊

在飘渺的烟雨中

在幻化的风云里

在似有若无的记忆深处

它抵达彼岸

脚步轻轻

惊醒梦中熟睡的我

好像有一声叹息

四下看去

却只有我一个人 在无人的郊外

第四篇

如果我来问你:你对你的长辈是否孝顺?我想你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当然,我很孝顺啊!然后你可能会举例为父母买这买那,做着做那的.我只能这样说:随着现代社会的一步步发展,而你对孝心的含义的理解在逐步退化。

现代社会的人对孝的概念大概是这样的:我每天奋力拼搏,到每次回家看望父母时,用自己的能力所换来的回报,为父母多买一些礼品,让父母高兴,者随时对父母小的一种表达方式。在看来,孝是无形的,重要的是你有一颗真诚的心去面对父母,而他们的年龄在逐渐走向生命的末端,他们所能做的越来越少,每天只有陈守的寂寞,他们真正想要并不是你所谓的回报他们想得到的仅仅是你能陪陪他们,和他们聊聊,聚一聚,仅此而已,可是为什么我们却总是你不知道呢?

他们的要求是如此简单,你感到他们心中的热切期盼了吗?你感觉到了吗?那只是你从不在意。

在平时电视的公益广告上经常有这样一段:一个老爷爷,整天一个人在家忙碌着,每当儿子打来电话时,一问其生活情况,老爷爷连忙应答:“家里挺好的,不必担心,好好工作,有空啊,你......你回家看看吧!”儿子只是厌烦应答:“知道了,知道了......”这是简简单单的一番对话,但儿子也感受到了父亲的思念与孤单,可是却从不在意,即使能够记得,也总是因为工作的繁忙一拖再拖,这是多么“无情”的作法,这只能是他们的心里感到越来越孤单,我想:还是把手上的工作放一放,多陪陪他们,不要让他们在感到孤单了。

多回去看看吧,不要让他们孤独了;回去看看吧,不要让回家的路把你看做一个陌生人;多陪陪他们吧,他们想要的仅此而已,不求你丰厚的回报。

世界上丢了什么都不重要,陪陪父母吧,这是最重要的!

第五篇

我家书房的柜子里存放着三样东西——一封信和两支钢笔。每当我凝视它们时,后悔、自责总会悄悄涌上心头。

小梁曾经是我最好的朋友,他有一张白亮亮的脸,鼻梁上总是架着一副显示充实内涵的近视眼镜。那时的我们总是形影不离、无话不谈。那年六一,我却仅仅因为一支钢笔,彻底失去了那份难得的友谊。

六一节的前一天,是一个万里无云的日子,我和小梁一起到商店互挑礼物,我们都看上了一支钢笔。这支钢笔是深蓝色的,有天空般的感觉,它还可以伸缩。

“就这个,来两支!”小梁对商店老板说。

“不好意思,我们店里这种钢笔现在只有一支。”老板遗憾地告诉我们。

最后,小梁买下那一支钢笔送给了我。

我很喜欢那一支钢笔,就连睡觉也会把它放在我的枕头边。有一天,我四处寻找却不见它的踪迹,我很伤心。当我来到学校想告诉小梁这个不幸的消息时,却在他的桌子上面看到了那支钢笔。失而复得,我兴奋不已。哪知小梁从外面回来后,盯着我手中的钢笔说:“这支钢笔是我的!”

“你的?你什么时候买的?商店不是没有这种钢笔了吗?”我根本不听小梁的解释,拿起钢笔转身走了。

没过多久,小梁转学了,临别前,他给了我一封信,信上说:“晨宇,那只钢笔是我托爸爸从外地买回来的,我想,你可能更需要它,我就留给你,让它替我继续陪伴你吧!”

后来,妈妈在我的床底下找到了我丢失的那支钢笔,我想对小梁说声对不起,可已经没有了机会。

第六篇

助人为乐的作文600字 丢失的钱包

在星期五的晚上,我和爸爸出门运动运动。

走在半路上,突然一辆摩托车犹如一道闪电般的速度飞过去,就听见“砰”的一声,我隐隐约约在漆黑的夜晚中看见一个火红火红的钱包。我站在那儿想看看那位失主会不会回来,可没见到失主来拿回钱包,却看见路上的行人和车辆一个劲儿的向钱包压去,谁也不管这个钱包,就好像把它当空气一样,我急忙叫爸爸陪我去拿,当我拿起时,外皮已经惨不忍睹了,幸好里面的财物完好无损,爸爸从我手上接过钱包像小偷一样看,我连忙警告爸爸不要这样看,一会儿警察来了,可就麻烦了,虽然带着紧张的心情,但我的好奇心驱使着我一定要看看钱包里面有什么。我一看,里面有两部旧手机、两百块钱、银行卡、信用卡......有这么多东西丢了,那位失主一定非常着急。

我和爸爸一边走,一边想该如何处置这个钱包。这时,爸爸兴高采烈地说:“不如,我们把它扔进垃圾桶,然后就当作什么都不知道,你说怎么样啊?”“当然不行啦!那位失主现在一定非常着急。”我生气地说。爸爸的方法一下子被我否决了,他还撅着嘴说:“不行就不行,有什么了不起啊。”忽然,四周的人都用异样的眼神看着我们,使我们胆战心惊,毛骨悚然,走着走着就到了妈妈的服装店对面,我一瞧,周围没有车,我犹如一只兔子跑到店里,避一避。妈妈看我慌张的样子,问:“怎么啦?”我口齿不清地说:“刚......刚我拿......拿到了一个......个钱包。”爸爸从后面走过来,手拿钱包不慌不忙地跟妈妈讲清了事情的经过,她才恍然大悟。

忽然,响起了一首十分好听的歌曲,大家都沉醉在音乐的海洋里,过了一会儿,爸爸才反应过来是失主的手机响了,他马上拿起来听,一瞬间,就好了,我满是疑问的神情问爸爸:“怎么样?”“她现在就过来拿走钱包。”爸爸说。失主来了,她接过钱包,一个劲儿的感谢我们,害我们都不好意思了!

我今天才真正懂得了什么是乐于助人!

第七篇

我听过一个绝对真实的故事:一个一年级左右的女孩,她的妈妈每天都中午去学校给女儿送饭,还带给她一个扒完皮的鸡蛋。她每次都把这个鸡蛋吃完。有一次,母亲上班着急,就没扒蛋皮。结果孩子回来,母亲打开饭盒发现鸡蛋还在那儿,女儿说这不知怎么回事,上面有层壳,不会吃。母亲哭笑不得。

还有一次,我和妈妈一起去外面溜达。我看见一个很高的人在那里站着,看样子应该是个高中的大同学,而他的母亲正蹲在地上做着什么事。我不禁很好奇,凑过去一看,才发现那比儿子矮许多的母亲竟在给儿子系鞋带!很多人经过这里时都看一眼,那孩子却看起来不屑一顾的样子,好像母亲不过是个机器。

这两个孩子的自立性都跑到哪儿去了?鸡蛋要人扒,鞋带要人系,只不过是扣扣大拇指、打活结,怎么就不会呢?等长得大一点,扒鸡蛋、打活结肯定能学会,但长到那么大时就懒得弄了,于是就把这些通通交给父母。久而久之,除了吃、睡、玩,还会多少东西?

令家长操劳的事不应有,让我们找回不该丢失的自立!

第八篇

位于美国俄勒冈地区的冷水溪镇很兴旺。小小的城镇拥有三家大型公共娱乐场所、一家酒店、一家百货商店……惟一缺少的就是消防部门,事实上也确实没有必要有这样一个部门,18年间小镇仅经历了一次严重的火灾,而且地点是教堂公墓后牧师的柴火堆。

当拥有一支训练有素的水桶队时,谁还会需要一个消防部门呢?这正是冷水溪居民的认识,也许他们是对的。这里最关键的,当然是训练有素。

冷水溪的水桶队每个月都有一次消防演习。平日水桶队的成员们都忙于自己的事务,比如经营商店或是在酒吧中服务,但是当火警铃声响起时,全体水桶队成员都要立即将自己的水桶拎在手中,然后冲向事发地点。

一天,铃声响起,铁匠的店铺真着火了!水桶队的成员们立即带着各自的水桶各就各位,但是老奥斯卡却怎么也找不到他的水桶了。

水桶队的成员在奋力灭火,但是他们缺了一个水桶,缺了一个关键人物,日常的节奏被打乱,力量锐减。虽然他们尽了最大的努力,但还是不得不无奈地看着火焰从铁匠铺窜到了旁边的马厩……

在一个构建得很好的组织中,每一个因素都是关键。如果一个关键因素的运作出现问题,应马上将其改变或换掉,否则整个组织都会被殃及。

当你审视你组织中的问题时,你会发现问题不应该全部归罪于可怜的老奥斯卡。如果奥斯卡是如此的关键,为什么他没有一个替补呢?

宇航局在发射人造卫星时,每一项操作都备有一项补救的后援支持。

当一支篮球队进行比赛,并且要最后赢得比赛的时候,他们往往依靠关键的投球手进行那关键的一投。但是如果他们够聪明,他们就会有一个替补队员———一个当关键球员失败时进行补救的球员。

如果一个医生做一个很重要的手术,他一定不会计划一个人去完成它,那样的话危险太大了!他需要一个医生来协助他,一个能在事情变糟时起到援助作用的可靠的外科医生。

我们的组织在这方面是否做得太少了呢?我们能肯定组织中的关键人物永远不会给我们带来失败吗?

第九篇

一天,我最喜欢的笔丢了,我非常着急,如热锅上的蚂蚁一般,急得团团转。

于是,我就在家里进行了一场大搜捕,把家里都搜了个底朝天,搞得非常乱。突然,我听到了一阵敲门声,心想:完了,我把家里搞成这样,妈妈会揍我的,怎么办?怎么办啊?我是既害怕又担心,忐忑不安地打开了门,妈妈看到眼前的一切,便大发雷霆地对我吼道:“楠楠,妈妈一会儿不在家,你就把家里搞成这个样子,你的作业写完了吗?还不赶快去写。”我的心里就想打翻了五味瓶,很不是滋味。没有办法,谁让我犯了错呢,我只好默默地去写作业了。

直到现在,我都没有找到那支笔,我非常喜欢它,只想对它说:“小蓝笔,你去哪里了呀?快回来吧!”

第十篇

曾经,我为沮丧时,父母一句安慰的话语而感动;为生日时,收到朋友亲手做的一张小小的贺卡而感动;为在秋风中缓缓飘落的落叶而感动;为夏日里,朵朵向日快乐绽放的向日葵而感动……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逐渐长大的自己变得漠然,心中的那份美好的感动不知丢失在哪个角落里。

“滴答、滴答”,雨点在静寂的大地上表演着独特的歌舞,打着雨伞,和以往一样,我在蜂拥的人群中挤上了公交车,因为早上第一班公交车,车上还有不少座位,我找了个靠窗的座位坐了下来,车子缓缓开动了,从书包里取出一本语文复习资料,我开始背诵起来,公交车刚刚在第二个站点停下,密密麻麻的人群挤上了公交车,一个穿着脏污帆布衣裤,手戴帆布手套的中年男子坐到我旁边的位子上,我见他浑身脏兮兮的,我厌恶地往里靠了靠,过道站满了人,他怕雨伞的水碰到站在座位旁边的一位穿着时髦的女孩,便把还在滴着水的雨伞往我这边让了让,一不小心雨伞上的水滴到我的鞋上,我生气地训斥道:“你的伞离我远点,脏兮兮的把我的鞋都弄脏了。”他不好意思地连声向我道歉,赶紧把伞挪到自己的脚下,我厌恶地把头扭到一边,在心里抱怨着,今天的运气真背,跟这么一个浑身脏兮兮的人坐在一起,这满身的汗臭味熏得我都快喘不过气来,真希望公交车早点到站,赶紧下车。很快公交车抵达学校附近的站点,我站起来,艰难往车门那边挤,好不容易挤出人群,下了车,刚走了几步,就听到背后有人喊道:“小姑娘,等等我。”我停下脚步,转过身一看,是那个坐在我旁边的中年男子,他跑过来,气喘吁吁地对我说:“小姑娘,你刚刚把手里的书落在车上了,给!”他把我落在车上的资料递给了我,“谢谢……谢谢叔叔”我涨红了脸,不好意思地说道。“没事的,这段路车子比较多,你过马路时,要小心点,别光顾着看书。”叔叔边说,边往公交车站点走去,看样子,他应该是为了给我送书,提前下了车……望着叔叔的背影,我的眼前不知为何蒙上了一层水雾。我明白:那是丢失已久的感动!

这次意外的邂逅,让我明白,生活不能缺少感动,因为感动,我们感受到了生活的美好;因为感动,我们体会到亲情的温暖;因为感动,干涸的心灵得到滋润……我要紧紧抓住这份丢失已久的感动,不让它再离开我的身边!

第十一篇

这天清晨,魏家庄的李凤玲打开大门,突然发现一只大绵羊从她家门前经过。本来她对这只绵羊并没放在心上,没想到这绵羊拐了个弯直接向她家门前的菜地奔去。

李凤玲一见,立刻从地上摸起一块石头,朝大绵羊扔了过去,石块不偏不斜一下砸在了大绵羊的屁股上。不过,由于大绵羊的皮毛很厚,被石块一砸虽然吓了一跳,但大绵羊看了看,仍然朝菜地里奔过去。

这下李凤玲没别的办法了,只好从地上摸起一根木棍来,一边挥舞着,一边大声喊叫着,去赶大绵羊。大绵羊在她的恐吓下终于沿着街巷跑开了。李凤玲怕它再回来,一直撵到很远才罢休。

回到家里,李凤玲忙起家务来,很快就把这事忘记了。没想到,到了大半晌的时候,李凤玲忽然听到街巷里有人呼唤羊的声音。她出去一看,就见街邻王翔瘸着一条腿走过来。看到她,王翔直接问道:“嫂子,你可看到一只大绵羊了吗?”接着,王翔向李凤玲说了这只大绵羊的样子。

李凤玲心里一惊,王翔找的羊正是她撵走的那只。无奈之下,她只好向王翔说了自己早晨撵羊的经过。王翔责怪地看她一眼,一声不吭朝前又寻找起羊来。

到了中午,一个坏消息传来,王翔在庄里庄外全找遍了,他家的羊就是不见踪影,他家的羊丢了。李凤玲的丈夫林山回来了,李凤玲给林山说了这事,丈夫埋怨道:“你呀你,咋办这样的糊涂事呢?羊来吃菜,你撵撵就算了,把人家的羊赶那么远,你看看,找不到了吧,人家嘴上没说什么,心里还不知怎么恨你呢!”

丈夫的话说得李凤玲心里沉甸甸的,正纠结呢,忽听街巷那边传来了哭闹声。李凤玲和丈夫奔出家门,一看,是王翔夫妻俩在吵架。原来,王翔的大绵羊丢了,王翔埋怨媳妇翠玲夜里没关好羊栅栏门,翠玲反过来说王翔没把大门关好,结果夫妻二人怨来怨去,后来竟动手闹起来。翠玲一怒之下回了娘家,并扬言,要和王翔离婚。

李凤玲和林山没想到事情会闹到这种地步,从王翔家劝架出来,林山又埋怨说:“你看看,这下麻烦了吧,倘若因这只羊他们夫妻真离了婚,咱一辈子也别安心了!”这话说得李凤玲心里也像坠上了一块石头。

黄昏的时候,林山用一辆电动三轮驮着一只大绵羊,进了王翔的家。王翔正在屋里抽闷烟,听到院里有响动,立刻出来看。他一眼看到那只大绵羊,眼瞪得像牛铃般大,呆呆地竟说不出一句话。

电动三轮车停在了院里,林山对正在发呆的王翔说:“兄弟,你家那只大绵羊不是被我家凤玲给撵没了嘛,我从外乡弄了一只还给你,省得你心里像压座山。我知道,你家日子过得有些难,丢只羊,你和弟妹很难过……”林山说着,就开始从车上往下赶羊。

这时,王翔瘸着腿过来了,不解地问道:“林大哥,你这羊是从哪里弄回来的?”林山答道:“是从南乡我一位远房表亲家弄回来的,他也是位养羊户。对了,你问这干吗?”

王翔没有回答,而是继续问道:“是不是从一个叫耿四的养羊户那里买的?”林山吃惊道:“你怎么知道?”王翔紧张地又追问道:“他有没有告诉你这羊的来历……”“告诉了呀,”林山张口说道,“他说这羊也是今天才从集市上买回来的,他和卖羊的人还有过一面之交,他姓王,瘸了一条腿……”

“啊……”林山的话还没说完呢,王翔就惊得大叫起来,“这羊……”

“林山,听说你把羊买回来了,我过来看看。”随着王翔的话音,李凤玲突然迈着“咚咚”的脚步从外面闯了进来。一眼看到院里站着的那只大绵羊,她不由得惊叫起来:“啊,这只羊找回来了……”

林山呆呆地站立着,正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呢,就听李凤玲继续说道:“这真的是我赶跑的那只羊哩,你看这个头这体形,对了,尾巴有一半是黑色的,当时撵羊时我就纳闷过,这羊尾巴怎么会是这样……”

听李凤玲如此一说,王翔的脸“唰”的一下涨红起来。他正尴尬着呢,林山这时忽然也像明白了什么似的,追问道:“对了,听凤玲这么一说,我忽然也记起来了,我那位耿四兄弟说的卖羊人是不是就是你呀,王翔兄弟……当时他好像说出的就是你这名字,我由于急着把羊运走,没把这话放在心上,现在想想这事还真有猫腻……”

说到这里,林山用咄咄逼人的眼光直视着王翔,王翔的脸窘得像个紫茄子,他支支吾吾道:“唉,这羊就是我在找的那只……”“什么,这羊真是你的?”林山一听差点叫起来,“你自己把羊卖了,然后又回来装模作样地找丢失的羊,王翔兄弟,你这到底是演的哪一出呀?”

王翔知道这事再也无法隐瞒下去了,只好如实说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这王翔做人有些不厚道。前几年他在外干活时砸伤了腿,落下了残疾,至今走路都一瘸一拐的。由于无法再出去干活了,王翔就在家养起了羊,日子一直过得有些艰难,便总是想法子占别人的便宜。

这天早晨,王翔正站在自家屋顶上,看见远处自家的一只大绵羊被邻居李凤玲给撵跑了,他立刻想到了一计:借这只大绵羊敲诈李凤玲家几个钱。因为这几年,李凤玲的丈夫林山承包了村里的沙河鱼塘,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的,王翔早就羡慕得要命。正好,机会来了。

王翔知道,他家那只大绵羊被撵跑后,一定会到村南坡去啃草,因为平常他经常到那里去放羊。他骑着电动三轮车悄悄去了后,果然发现那只大绵羊在悠闲地啃草。他把羊唤到跟前,摁在地上,然后掏出麻绳捆起来,放到车上便驮着去了南乡的集市,以一千元的价格,卖给了一个叫耿四的养羊户。

王翔悄悄回来后,又大张旗鼓地找起羊来。他想,知道羊是李凤玲撵没了,这林山起码也得赔他个几百元钱。为了制造声势,他还特意回家和媳妇翠玲闹起来,只是万万没想到,这翠玲竟当了真,一气之下回了娘家。

更让王翔想不到的是,这林山没赔他钱,却跑到南乡远房表亲家买羊来还他,而这只羊恰恰又是他卖掉的那只。他知道,倘若自己不承认,事情早晚也有穿帮的那一天。无奈之下,他只好讲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林山听了王翔的叙述,真是气得要命,不由得批评道:“王翔兄弟呀,做人还是厚道些好,你看你演的这一出,算个啥呀,就为了拿点钱,费这心思做这丢人的事,也难怪翠玲妹子给你闹!”

王翔被说得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嘴里嗯嗯啊啊的,也不知嘟囔啥。林山却不管不顾,末了又说一句:“反正羊我给你弄回来了,接下来事情咋处理,你自己看着办吧。还有,翠玲妹子那里我可警告你,赶快去请,去晚了可是夜长梦多……”

林山说完扭头叫李凤玲走了,王翔呆呆地站着,还像个木偶。眼看着林山和李凤玲要走出院门了,王翔突然叫道:“林山大哥你等等……”说着,他瘸着一条腿疾步赶过去,涎着脸说道,“林山哥,你放心,你买羊的钱我会给你送过去的……”说到这里,他停了停,又乞求道:“还有,这真相,你们能不能别告诉我家翠玲呀,她那性子……”

看着林山夫妻俩点头走了,王翔这才如释重负地闭上眼,重重地呼出一口气。

第十二篇

今天晚上,我妈妈还有姐姐溜过冰在停车子的地方看到了一个鼻子流了好多血的小女孩,鼻血流的到处都是的:脸上、衣服上、裤子上、地上。旁边有一个女同志隔着好远地在问她怎么了。我妈妈看到了,立即走上前,从摩托车里拿出一个毛巾帮她擦鼻血,又拨打了110,喊华阳派出所的警车来送小女孩回家。小女孩老是一直哭,她一哭鼻血就流得特别多,妈妈问她为什么哭,小女孩说:“我公公陪我来玩,后来我找不到他了,就跑到这儿来找了,还是找不到。”妈妈一边和小女孩说话一边安慰她不要哭,把她的额头抬高,洒了一点冷水,拍拍额头,把血止住。

在警车没来之前,她公公终于找来了,后来她爸爸和妈妈也找来了,他(她)们说:“谢谢你们!”这时正好警车也到了,车上下来3个警察,两个叔叔一个阿姨,都穿着制服,我妈妈告诉他(她)们:“小女孩的家人已经找到了。”然后就和他们打了一个招呼,就回去了。

小女孩的爸爸妈妈带着小女孩回家了,这件事总算办完了,真是累死了!回到家妈妈对我说:“那个小女孩流得血太多了,浑身都是血,如果我独自把她送回家,她家人会怀疑的,妈妈说不清。只好先帮她止住血,叫华阳派出所的警车送她回去了。小女孩的鼻血如果再一直流而没有管的话,随时都有可能会晕倒的。下次,你如果丢了的话,千万要冷静,不要慌,到妈妈单位打电话或求助大人。”

第十三篇

读小学的时候,我吊儿郎当。上初中了还是一样。可是时间不等人,我就这样浪费了许多宝贵的时间。

以前小,我不懂。爸妈逼我学习,我不学,就坐在凳上看天空,时间就从身旁悄悄溜走;玩耍的时候,时间又在得意忘形之间跑过。妈妈语重心长地对我说:“海浩啊!你不要整天只知道玩,认真学习。”可是我就是听不进。我还幼稚地说:“学习有什么好学的,这么累。”妈妈生气了,说:“你爱学不学!”我不服气,“哼”了一声,等到我终于懂事了,我才逐渐体会到了妈妈的良苦用心。

由于我小时侯过于贪玩,学习基础不好,所以考试经常不理想。到了初二,爸爸怕我成绩太差而考不上高中。以我做眼部手术的理由让我休学,要在家休息三个月,三个月里不能看书,不能打球,电视电脑不能看。我因此在家里游手好闲,无聊至极。彻底的脱离学习反而使我想念学习。

有一天,家里停电了,我无事可做,抬着头望着天空感叹:我为什么会落到这步田地?我突然想起妈妈对小时侯的我说:“你不要整天玩,要认真学习。”我现在是多么渴望回到学校读书……

三天前,我终于如愿以偿,到十二中去恢复读书了,那可把我美得晚上都睡不着觉。在课堂上,我认真听讲,作业也完成得很好,还经常受到老师的表扬。虽然刚复学,和新同学还不太熟,同学们关注我时,我还有些害羞。我做好了刻苦的准备。现在我向父母提出了“大补课”的要求。除了星期六学作文,我还对妈妈说:“妈妈,我还要学科学、英语和数学。”妈妈高兴地笑着说:“你想学就好。”

现在我主动要求安排星期六下午学科学,星期天学数学和英语。双休日里,我东奔西跑,在大街小巷间穿梭。虽然很累,但我还是很高兴。因为我在努力捡回我曾经丢失的时间。

第十四篇

阿英一个高中的好朋友在医学院上大学,阿英宿舍的六个女孩很感兴趣,老是追问一些有关人体解剖之类的问题,一边吓得尖叫,一边又好奇地还想听。有一天,阿英的好朋友干脆在实验课上切下了一块标本上的皮肤,给阿英寄了过来,算是满足一下几个女孩的好奇心。

阿英倒不像她们那样好奇,就把信和那块人皮放在了桌子上,让她们看个够,然后最好是扔掉。

这时候,事情就发生了,收到那封信后的第二天夜里,一个女孩半夜里忽然听到异样的声音,但是又太困,勉强睁了一下眼睛,看到一个黑影好像在翻东西,也没在意,以为是谁半夜起来。

早上起来,那个女孩问道:“昨天晚上谁夜里还起来,都把我吵醒了。”

“我没有。”

“我也没有。”

没有人起来。

“你看错了吧,肯定又是困得连眼睛都没睁开,把做梦当真了。”

“哦,可能是吧。”

这天晚上,又有一个女孩看到,一个黑影,就在阿英的床头,阿英一向睡觉比较沉,什么也不知道。

“你们别瞎说了,我怎么不知道,故意吓我!”

一连两三天都有人看到,大家心里有点发毛了,到底怎么回事?又没有人丢东西。

这个周末,大家决定不睡觉,一起看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于是熄灯后女孩们点起了蜡烛,看小说的,聊天的,嗑瓜子的,慢慢地熬到了12点,1点……女孩们开始困了,不过不能睡着,周末,天亮就可以睡个大懒觉了,于是又强打精神聊天。

不行了,所有的人都开始东倒西歪,昏昏欲睡了……

忽然,从窗口刮过一阵风,把蜡烛都吹灭了,大家都快睡着了,都不愿去动……

一个黑影!不知道从哪里进来的,突然就在屋里出现了,“他”走到桌子前开始翻,不知道在找什么,阿英以为是谁起来点蜡烛,就迷迷糊糊地说:“火柴在中间抽屉里。还没找到啊?”

“我的皮肤呢?”

“嗯?你说什么?那块皮肤?就在桌子上,你这会要它做什么?”阿英还是没有睁开眼睛。

突然,“啪”的一声,大家全都惊醒过来,小惠忙拿起手边的电筒,一个黑影在窗边一晃,不见了,桌上的花瓶被碰掉在地上,摔得粉碎……

大家都呆呆的,还没反应过来怎么一回事,阿英问了:“刚才是谁要点蜡烛呀?好像还问我要那块人皮,还没看够啊?”

问了一遍,没有人起来,没有人要点蜡烛,桌子上那封信开着,人皮已经不见了……

女孩子们都忍不住打了个冷战,难道真是那个‘人’来找自己的皮肤?天呐!真不敢想……

过了几天阿英的那位学医的同学给阿英打电话时,聊起实验室里丢了一具尸体,好像就是被割去一块皮肤的那具……

第十五篇

一只黑色的小狗它丢了,那是一只乖巧、可爱、呆萌的小狗,它名叫咖啡,只是在前不久它走丢了。这个消息让我很难过。

一天我又像往常一样,走到那个烟酒店里等着我的妈妈。我忽然在远处看到一条中型犬,心想:”他们家只养了一只小型犬,怎么一晚上就长的这么大了。”走近一看原来是其他狗,当时我还以为是别人家的狗暂时养着它,询问过后原来是流浪狗自己跑到烟酒店里的,我想:“为什么别人家都会有一只狗自己跑到他家?我也想要一只狗能自己跑到我家。”正想着妈妈就来接我了把我的思绪给打断了。

到了第二天,我放学了又看到了那只狗,近距离的看了那只狗,店里阿姨正在给他喂食我突然发现这只狗特别能吃,我想:“是不是这个狗主人觉得这只狗吃的太多,所以不要它了。”我知道这个想法很搞笑,所以没有说出来。我发现咖啡长的特别贵族狗,它长了一身黑色的毛发,黑色的毛发里还夹杂着一些白色的毛发,黑宝石一样的眼睛,圆溜溜的特别好看。过了好长的时间我又发现,这只狗爱乱跑,有一次它跑丢了一天一夜,回来了还算聪明。然后在我的再三请求下,我把咖啡带回家了一晚上,妈妈觉得咖啡有点脏,就给咖啡洗了个澡没先倒咖啡还挺乖,洗好了烘干了以后,我们睡觉了。一晚上我睡得很好,但妈妈告诉我晚上咖啡想离我们近一点,就把它睡觉的毯子往我们这里放了放,我听了觉得咖啡特别可爱。

我去上学的时候也把咖啡送了回去,没想到过了几周咖啡居然丢了,这次没找到我和妈妈都很伤心妈妈原来已经对咖啡有了感情,我只希望咖啡能健康的活着,我更希望咖啡能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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