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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人经典读后感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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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人经典读后感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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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人》是一部描写爱情和人性的小说,通过主人公们的情感纠葛展现了现代社会中的爱情困境和人际关系。小说中的人物形象栩栩如生,情节跌宕起伏,令人回味无穷。作者通过细腻的描写和深刻的剖析,让读者深刻反思爱情的真谛和人性的复杂性。

《恋人》读后感(篇一)

两天睡前看完了,想起杜拉斯的情人,如何让爱情不朽,深度文艺的反思让人惆怅,但又觉得无比美丽。

有人说文艺男青年与文艺女青年的结合是一种悲剧,显然他们找到了结合的方式,并生产出了完全个人性的东西。

准备买几本送给朋友,愿这样的情感能让我们更加珍视感情,虽然有时候确实无法挽回,但却不会妨碍我们的回忆和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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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人》读后感(篇二)

我想替书中的女人问男人“你爱我有多深?”

尽管我知道男人终将无言以对。笑我肤浅

尽管他多年之后大彻大悟:“在那身体怕光敏感的年龄,你早已磁化了我的生命,我进入了你的轨道。”

大器晚成的男人,对爱的感知大器晚成得一塌糊涂。

我想问书中的女人:“你爱他有多深?你为什么不问他爱你有多深?”

尽管我知道她不会作答。她太过自尊,太过不拘泥于爱的形式。

他们在恋爱的时候不谈爱。他们的世界永远有着时差。他们的爱带着常温。但他们的爱却刻骨铭心。

太多的海誓山盟,风花雪夜的浮华装饰抹去了爱情原有的本质,我们不再冷静,期待每株爱情能绚丽如挂满彩蛋的圣诞树。

借着如此冷淡却浓烈的爱情,让我们重理一遍爱情的逻辑,再整装出发去爱。

爱是什么? 我们如何爱?

书中给予了一场冷静却睿智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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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人》读后感(篇三)

爱娃不是精灵,爱娃是恋人的精灵。

人的一生,会遇见多少人呢?人在一生中,又要把多少人扭曲成利于接受和使用的符号,为生命中绝无仅有的“不同”让道呢?一个人又要何其有幸,能在自己“尚对光敏感时”,遇上一块优美的“磁石”,然后从自我规建的堡垒中走出,恭迎另一个王呢?

爱娃不是特别的。她是一只从未落地啄饮的天鹅,最终连厚实的绒毛也甩脱,径直飞向太阳。太阳的光灼伤她,冰凉的湖水仰望她。她孑然一身地来,然后比谁都更孤独地走。

恋人的爱娃,是孤独的王;爱娃的爱娃,是快活的王。如果说是什么毁了这段爱情,是什么在恋人身上烙下刻骨的遗憾,就是那宣誓臣服于她的他国之王,放弃了成为骑士。

但爱娃依旧是爱娃。

没有骑士的爱娃依旧是爱娃,没有翅膀的爱娃依旧拥有诗歌。如果是什么让这个故事不那么悲伤,那就是因为恋人的爱娃,是一只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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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人》读后感(篇四)

80多页,一个小时翻完的,不是读完的,而这本书很值得读。

坦诚的说,我没有任何资格评论这本书,因为除了明白作者是个作家,女朋友也是个作家,两个人分手,女朋友死了,作者很伤心的故事情节外什么都不知道。

作者的语言实在太美了,我不知道是法语本身所具有的浪漫与节奏还是作者本身的文字功底,反正语言真的很棒。

小说的内容不同于我看到的其他小说,或许是自己读书太少。《恋人》的书名让我们以为这是本爱情小说。在如今关于男女关系中虐恋的心理细节或情色描写泛滥的情况下,这本书太纯粹了,完全关注两个人的精神境界的交流,关于生命、关于死亡、关于永恒的爱情。

这本书需要找一个安静的地方,耐下性子慢慢品,可惜现在没有这个时间与环境,暂时记下,留待以后再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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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人》读后感(篇五)

这是一个下雨天,只能被雨禁锢在一个狭小的空间内,读这本小书。书很薄,读起来却不觉得快,这让我想起了多年之前朋友送我的一本《忏悔录》,我不太明确两者之间的联系,但这本书着实不像它的书名所告诉我的。

我不明白爱娃和叙述者之间的爱情,它与我所知的爱情都不太一样,也许是个好词,也许我经历太少所以不明白吧。大概在后半段有句话这么写“爱情总是焦虑的,乞讨的,它很快就会成为一种约束对方的权利”这是我知晓的爱情样貌。书中对爱娃的刻画我倒不觉是很成功的,我能看到的大多是这个男人对她的理解,而他自己也说对于她不甚了解,如此爱娃到底是怎样一个人我只有一个很模糊的理解。不过,我想当她有可能看到这本书时,会嘲笑这个自负的男人吧。如果把这本书看成是对一个故去人的怀念,评分大概及格。

书中对孤独、生死、爱情、诗歌的看法断断续续,有些地方在我看来还有些前后矛盾,实在不是很好很精彩的那种。只有结尾的地方还不错,对死亡的理解,对故去人的解释,还有那种惆怅,描写的真好。

读完书的雨中前女友来找我拿东西,带着她现在的恋人。现在雨停了,我想我该去吃点东西,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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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人》读后感(篇六)

这是爱文学的文艺青年所向往柏拉图式精神恋爱。

“当人们相爱时,人们经常是徒劳地拥抱,永远地唠叨,但你仍然想念这个人。献出肌肤和词语什么也不能改变。一般地说,世上没有幸福的爱情。爱情总是焦虑的、乞讨的,它很快就会成为一种束缚对方的权利。”

短短几句话,真切揭露了世俗爱情的实质。爱上一个人之后,总是容易疯狂地占有。希望掌控对方一切的时间生活甚至思想精神,妄图用爱是自私的掩盖自己狼狈。多少恋人,因为对方一小点行为或想法没有在自己的掌控之内,而让自卑作祟,扬言没有安全感。

初恋总是被渲染得很美好。我十分不能理解这一点。

初识爱情,它确实有着令人向往的神秘,被人依赖在乎的甜蜜。但是荷尔蒙游走之后呢?我们的爱人光芒减弱,信仰三观逐渐显露出来,想要维持亲密关系,我们往往不够成熟而手忙脚乱。第一次感受到爱情抓不住,变得恐惧,歇斯底里,像孩子一样。最后,这份爱情千仓百孔,折腾几道伤痕后,自我可怜地对外说,葡萄是酸的。

你看,世俗的爱情多么可笑。

于是,有人开始追寻精神恋爱。有个爱娃一样永远爱着自己,包容自己一切的精神恋人,最好还有一些橡皮女人满足肉欲。这不是直男癌吗。爱娃在身边不懂珍惜,需要空间不是不需要陪伴。难过的时候你在哪里,孤独的时候你在陪谁,你永远都不知道我在想什么,因为你是自私贪婪的,你不可能懂。爱娃永远离开了你,你才追悔莫及。上帝对你很公平。

就像《从你的全世界路过》里的陈末小容。陈末为胖子抱不平,小容起身对他砸板凳:“胖子对燕子付出这么多,燕子就一定要爱他喜欢他吗?你永远都不知道女人在想什么。”

女人,在想什么?不懂你的男人他一定不明白。在他的眼里,你的歇斯底里就成了无理取闹。

所以啊,爱人七分要留三分 ,留一点爱来保护自己,再怎么相爱,再怎么如胶似漆,你们的路可以因为携手并进而有交集,但你的世界也只能是你到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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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人》读后感(篇七)

爱情,是否能那样深刻、奇妙、或是说刻骨铭心?

轻易的抛弃,再抛弃,猜测,轻视。直到那个必然被孕育出的婴儿,调皮,却实在是“魔鬼”一般存在的死亡来临时,将记忆真实地呈现在你面前时,你是否会与她慷慨的共舞一曲。没错,充满着诗歌一样的比喻与幻想,诗歌一样的真实与深邃,诗歌一样的残酷与冷漠。

我一直在想,《恋人》这本小说对于我来说是否太深刻,太超前,或是太理论化而缺乏意义了呢?但是,我已有的短暂人生经历已经告诉了我一个真理,随着时间将人的轮廓逐渐清晰,以前看起来的锋利无比、闪着冷光的、被那些脸上布满岁月的沟壑的人肆意挥舞,大声宣扬的东西,已经变得圆润、光泽,甚至是亲切的。

风平浪静,但波光粼粼。在狭小,昏暗的塞纳河畔的书店里寻找心仪的小册子,只用花合理的价钱就可以满足的徜徉在文学之海中。开始文学是桥,交谈的内容像夏日的夜空一样,清澈,给人美好的遐想。后来文学是牢笼,只有她一人与作古的贤者一起在精神的世界里采撷美艳的果实。孤立封闭的空间,排放得整整齐齐的书籍,像是士兵一样守卫着她的王国。她也确实如国王一样的满足,嘲讽远比谩骂好,鄙夷,伪装,之后才破口大骂。“我”站在一旁,只是点头示意,丝毫没有干涉她的意思,这样的“维持”或唤作“尊重”,直到死亡降临时才有改变。“我”看着她战胜死亡遗留下来的胜利战场,为她而自豪;分明感到过去的不对劲,但仍然不曾希望时间倒流,自己能有所作为,使她“改变”。这是一种矛盾的,充满悖论的东西。因为这是诗歌与死亡萦绕的爱情,透彻而抽象。在这里呈现出的大度与其说是一种宽容不如说是一种放纵。但就在你转过头来想“改变”时则是不知所措的。最后只有妥协:

“我们必将再次一起行走在时间的街道上”。

在爱情这个东西上没有绝对的准则,这或许又是我怀疑论者身份的体现吧,我们只能走一步看一步,时代不同,人更不同。我在看完《恋人》之后,倒是获得了一些对于爱情之理探求的附带产物,那就是对于诗歌与死亡的理解。诗歌是危险的,如若不是,那就是肤浅的。当你不再追求深刻,只是自娱自乐时,诗歌就沦为了你自己王国的徽章,不再流通,或鲜有流通。

至于死亡嘛,有些时候人们太过轻看它,太过强调接纳,但是死亡本身或许难不倒那些自诩为坚强的人,但是它胎腹中早已烦躁不安的婴儿——记忆,却时常让那些人烦恼。

《苏菲的世界》里最开始就有关于死亡的一些论述。如果死亡本身是人的一部分,像手足一样,那么就不应该有陌生感、恐慌与不安。同样地,如果死亡本身就是一种异物,那么那种恐慌反而也就显得自然,没有必要强加安定,那样的话不是就太为做做了吗?

有些人用死亡必然降临来论述它的“命运”性,姑且这样说吧,某种程度上还自我麻醉的讲道“死亡是必然降临的节日”;有些人用“生”和“死”作比,意图找到两者的共同点,来带来某种释然,告诉人们“死不是死,是另一种生”。前者是诗人的世界,飘渺的悬崖上的独奏;后者则要危险得多,我们可以说这是在企图混淆生死。

或许我们这些凡夫俗子对死亡的反应最为靠谱,几行热泪,几声倾诉,几次相拥,便足以。

虽然我试图回避那些爱情的必然,但是我仍会长个心眼儿,祈祷不会出大错。另,我还会读一些关于爱情的作品。

2013.2.18 金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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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人》读后感(篇八)

所有的生命都受引力定律支配。爱娃很早就磁化了我的生命,在那个年龄,身体对光十分敏感。我和她在一起的生活,她在场的生活,就是我的青春,然后又是我的成年,直到现在。她让我长大了。

她对我微笑,就像我们对陌生人微笑,一种像切开的水果般的微笑。

假期这个黑洞让我担心,我们从来都不知道夏天会发生什么。

我想她,就像是想一种承诺,想一道地平线。

那时最悲观的思想家谈论的是混乱和颓废,但我今天看来,那个时代几乎是温柔的,是相当有人情味的。精神病还没有彻底侵蚀所有人的身体和大脑。正是那个十年在自己的混乱中放过了七十年代的一点无序、一点浪漫,一点纯真。我们还可以既无暴力也不蔑视地嘲笑自己和别人。

爱娃从来都仅有一个奢望,这一奢望要求的骄傲和谦卑一样多:与岁月斗争,不让岁月流逝。她真的决心发明永恒,至少是假设永恒。她大概也是这样看待爱情,尽管她没为爱情命名。或者是全有,永有;或者是全无,永无。

一般地说,世上没有幸福的爱情。爱情总是焦虑的、乞讨的,它很快就会成为一种束缚对方的权利。

……除了由值得纪念的事件突然到来而证实的那些回忆之外,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瞬间也闪闪发光,模糊的记忆像彗星一样出现在难以解释的天空中。

过去在相爱的人之间显得是不可交流的,因为活生生的爱情将那些分享的时刻保留在了另一个维度,尽管这些时刻如此遥远。这是一种持续的、可延伸的、循环往复的现时,它的强度根据记忆的进程增加或减少,但不能被视为结束。爱娃的消失打破了这种不断的流动。她标出了一道分水岭,暴露了一片沙漠。那些一边追溯生活之流而上,一边让生活流动的词语再也不能被说出来了。

当死亡带走了爱情,过去就冒出来了,一下就成型了,但它是不透明的,畸形而且可疑,就好像爱人的离去使它失去了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明,失去了品行的证人。

死人也许正在天穹下端详着我们。天空也许只是一片目光场。灰的、蓝的、黑的、紫的、橘黄的、血红的或白的:没有一片天空不带有死人或活人的眼睛的色彩。

没人可以认定一切都荒诞,原因正在于这样的认定并不荒诞。

活人是意义的玩具,这一意义比他们活得更长。

来生来世,全部的来生来世,是不是真的都在今生今世中呢?

回忆谈论的只有遗忘。

我通过审视爱情的意义,有可能在回忆的冰冷监狱之外的什么地方和爱娃重逢。

“不久”,这是就永恒的尺度而言,一秒之内、马上、已是昨天、以前的所有日子。生活就是消失的时间。

事实上,她自由并且恐惧。这个公式用女性术语表达就是:她自由,所以她恐惧。

这个世界需要参与,哪怕是最低限度的参与,永远活在字里行间是危险的,书籍是为了取悦俗人而写出来的,罪孽多的地方美好的事物更多。

我不喜欢玩橡皮,我喜欢爱娃的坚硬,但爱娃比生活还坚硬,她邻近绝对,而我需要的却是相对。

这不是结束的开始,而是我们开始的结束。

她孤零零地站在沙滩上,向大海扔雪球,以此增高海平面。

经验让我做对的地方和做错的地方一样多。

身体是可疑的,可能背叛自己,可能对别人撒谎。身体的堕落主要是因为轻浮,而不是因为重力。距离把我们更加紧密的联系在一起。

我那时不知道,有一天我会把这一切当成灿烂辉煌的时刻来回忆。

至于说到记者:在最坏的情况下他们是警察的眼线,在最好的情况下他们是广告商资助的论战家。

现在我意识到我仅体验过一个版本的孤独,那种加糖的通俗版本,冒昧地说就是一个“休闲版”,它只不过是一个单身男人、一个潜伏的猎手那种快乐生活所付出的代价。我那时不是自己独自回家,而是一无所获地回家。猎手的孤独近似自负,它是不能和今天撕碎我的这种孤独相提并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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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人》读后感(篇九)

没有充分的性体验和认知,在与异性交往时往往有可能将性与爱混淆起来,分辨不出到底是生理的还是心理的需求得到了满足。据说男性倾向于性、爱分家,而女性则相反,这个两分法的话题本身就不是个可以简而言之的东西,所以我们也犯不着去寻求所谓的准确答案。《恋人》这本书给读者带来了与众不同的爱情,这个爱情里性的成分几近消失,让人完全沉浸在一种没有性别差异的爱情里,只有个性上的吸引和互补。你喜欢这样的爱情么?

“爱娃对我生活的某些方面完全不感兴趣,她把这些留给我自己,就像我也给她留下了她的秘密花园。从我们故事一开始,我们就清点了我们的差异,强调了我们的个人空间和个人时间。我们的利己主义得到了尊重。我们的孤独在一种自然而幸福的无政府状态中得到调节,脱离了其他夫妻的共同法则。怀疑和嫉妒没有在我们身上出现。当人们相爱时,人们经常是徒劳地拥抱,永远地唠叨,但你仍然想念这个人。献出肌肤和话语什么也不能改变。一般地说,世上没有幸福的爱情。爱情总是焦虑的、乞讨的,它很快就会成为一种束缚对方的权利。而我们呢,我们总是在一种清澈而信任的幸福中相聚。我们相爱,但没有恐惧,没有相互指责,没有感到那种说出我们相爱的必要。我们的爱情安安静静。我甚至自问我们那时是否知道我们在相爱。”

“我”和爱娃初识与索邦大学的一间教室,此后的二十五年俩人分分合合,直至爱娃病逝,“我”开始追忆过去的点点滴滴,试图寻找生命和爱情的意义。这是一本没有对话的小说,我喜欢这种作者一个人自言自语的方式,信马由缰。两人很多年前既已“正式认可了身体的分离”,但是,这种“摆脱了一切肉体欲望的爱情”还是爱情么?俩人像兄妹般谈论各自遇到的那些女人、男人,“既不怨恨,也不嫉妒。”反而像对方的同谋。他们的关系让我想起美国纪录片《换妻》。实际上,说难听一点,“我”和爱娃的关系跟实际的换妻行为本质上是相类同的,“我”更偏动物一点,爱娃更偏植物一些。

“她把那套位于第十五区深处的公寓潦草地重新粉刷了一下,贴满了威尼斯瓷砖,她在那里醉心地从事她真正的职业:自己档案的保管员。衣服、信件、照片、玩偶、花瓶和项链,这些是她从巴黎各处的店铺淘来的,有些也是去印度或智利旅行时淘来的。一切都像是为了永恒而折叠、排列、整理好的,为了逃避二十一世纪的人口运动。”

“爱娃在自我封闭中,在修道般的秩序中吞食着自己的不安。而我则在行动中,在相遇中,在对人际关系的不断调整中消耗我的不安。一种是感觉的神秘主义,一种是希望的神秘主义。她不懂得生活,但对生命懂得比我多。说到底,我们是互补的。也许一劳永逸地承认下面的事实就够了:我们不懂得生活,我们本该生活在一起。”

“几乎可以肯定,在某个时刻,我们迷失了自己,她在她的象牙塔中,我在我的单身汉夜晚中。我们开始的结束也就是结束的开始。随后,我们戏弄时间,甚至试图杀死时间,忘记了它不会忘记我们。(每天我们都在更接近死亡,每天我们都必须吃饭,死亡在端上菜肴的同时,也在等着洗盘子。)我们紧紧构建了一些时刻,却从没问过我们将成为什么,尤其是也从没问过我们已经成为了什么。时间通过打击理想之梯最高、最弱的地方,惩罚了我们的骄傲和麻木。”“在爱娃之后,我将我的爱乱放一气。我不再有爱了。她的去世像一阵风刮走了我的生活,就像刮走了一座纸牌搭建的城堡。我被吹撒在人行道上,孤零零地继续活在这个可憎的世界上。”

人生而爱、恨,而终于一死。来生来世,全部的来生来世,全部都在今生今世中。当青春散场,那位跟你一起走过青春的女人便成了你对青春永恒的记忆,它和她都像凝固的岩浆一样永远屹立在你心中的乞力马扎罗山上。谁会在我最好的时候遇上我?

“今生今世,我不会再见到到她,不会再听到她。她离开了候车大厅。但她在经过的所有地方带起的微风还在不断地唤醒我。这阵风还在穿越这些书页,不停地吹拂。这阵风将继续奔跑,掀起她为自己提出的、她如此喜欢的那个问题:怎样生活?”

“这是过去的生活。我们所有人不久都会成为过去。‘不久’,这是就永恒的尺度而言,一秒之内、马上、已是昨天、以前的所有日子。生活就是消失的时间。”

“剩下的还有这么多年来爱娃和我相互给予的宽容。我们每次分手后,总能重新相聚。我希望在这个问题上毫无疑问:我们将再次一起行走在时间的街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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