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王亨德森》是一部描写自然与人性的小说。故事主要讲述了一个神秘的雨神亨德森,他掌管着降雨的力量,同时也带来了生活中的转折与挑战。小说通过雨水的象征意义,探讨了人类对自然的敬畏与对命运的抗争。整个故事充满了神秘和哲理,令人深思。
《雨王亨德森》读后感(篇一)
虽然译者貌似挺有名的,不过纯属欺世盗名,贝娄的幽默和狡黠一点没翻译出来,用词怎么奇怪怎么来,错漏百出,有些错误都简直可笑。
举几个例子:
1. “税后遗产300万”被翻译成“继承了300万,遗产税除外”———什么叫“遗产税除外”?
2.counteract the stretch marks 被翻译成“缓和腹肌扩展会留下的痕迹”,stretch marks这是妊娠纹的意思,是不是有点脱裤子放屁?
3.“她是个爱搞讹诈的人” ————讹诈??噗,笑
《雨王亨德森》读后感(篇二)
他长着一双阴阳怪气的眼睛,偌大的头颅凹凸不平,头发像波斯羊身上的毛,还有一个大鼻子。这样类似于动物的外貌却是《雨王亨德森》书中的主人公,让人又失望又好笑同时又让人对他产生好奇,为什么作者索尔•贝娄给了他“兽”的形象。
索尔•贝娄是美国著名作家,诺贝尔获得者,他的《奥吉•马奇历险记》让他一举成名。而后他又完成了这本《雨王亨德森》,亨德森因为内心的“我要,我要—向前进”走进非洲深处,走进了陌生的部落。在阿纳维部落中,女王薇拉塔送给他这句话“格朗-图-摩拉尼”,活下去的意思,在亨德森的后来旅程中格朗-图-摩拉尼是他拥有的一种信仰,也是他一直寻找的真谛。格朗-图-摩拉尼,唤醒了他的精神,面对自然,面对生活的勇气,他再次可以回到他的家里,回归社会。
书中主要分为三个阶段,一是二战后的美国经济骤然增长,资本主义社会稳定发展,在这样的大好形势下,亨德森为什么远走非洲;二是亨德森走进了非洲的古老部落,阿纳维部落和瓦瓦里国。他看到了与文明社会不同的淳朴古老制度,他受到了女王薇拉塔和国王达甫的礼遇,在他们的帮助下,他认知了格朗-图-摩拉尼的真谛,同时也为两个部落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三是亨德森通过非洲的旅程,找回了自己,最后回归社会。
主人公亨德森其实一直在寻找格朗-图-摩拉尼的真谛,这种自我精神通过动物的变化不断的升级。战后退役的亨德森继承了父亲的财产,成为百万富翁,他开始养猪。笔者下猪的生活暗示着亨德森生活,过于安逸,麻木不仁,浑浑噩噩,懒散的生活,而猪的形象正是亨德森的“大鼻子”。亨德森再也容忍不了这样的生活状态,他烦躁,与妻子离婚,同时家里又发生一系列事件让他远走非洲。
在非洲古老的部落里,阿纳维部落以牛视为宝贝,他们的生活也围绕着牛,牛在我的眼中象征着古老民族的勤奋,辛劳。亨德森为了解决牛不能喝水的问题,也付出了努力,实现自我的价值,虽然没有成功,但是他看到了一个淳朴的民族努力地活下去,因为他的错误阿纳维人不得不迁移,可是他们会坚强的活下去,正是格朗-图-摩拉尼的真谛。
离开阿纳维部落之后,亨德森与向导罗米拉尤进入了瓦瓦里国。当时的瓦瓦里国干旱,在祈雨的仪式中,亨德森移动了雨神的塑像,意外地成为了雨王—桑戈。在与达甫国王的多次交流中成为好友,达甫看出了亨德森的非洲之行是在逃避生活,不敢面对现实,随后,他让狮子阿蒂与亨德森一起生活,这样的安排彻底唤醒了亨德森的精神世界,亨德森学习狮子的习性,勇敢面对恐惧,同时他也明白了格朗-图-摩拉尼的真谛,要勇敢的面对困境,活下去,带着希望,带着对生活的热爱,对亲人的关爱,有价值地活下去。达甫国王因为检察官布纳姆等人的阴谋,在狩猎中死去,而亨德森带着象征国王的幼狮子逃出了瓦瓦里王国,这只狮子幼崽将会陪伴他一生,它也许寄托着对达甫的思念,同时也对自己的一种提醒。
亨德森的非洲之行让他寻找到了格朗-图-摩拉尼的自我精神,不仅让我联想到了都市人的旅游。旅行是一种放松,同时也是一种自我精神的调节,在大自然中看清自己未来的路,勇敢地面对生活。
《雨王亨德森》读后感(篇三)
披着兽皮的人类?扮演着暴君的小孩?最粗鲁好斗又最天真良善的亨德森。别人讨厌他是有迹可循的,别人喜欢他也是情有可原的。有时候的任性无助,“我把一切都搅得一团糟了,真是罪有应得,无法逃遁。人家只消看我一眼,就把我的一切看透了。”
雨王亨德森
8.8
[美] 索尔·贝娄 / 2015 / 上海文艺出版社
面对无聊的生活,虚弱的躯体以及令人羞耻、不忍面对的社交关系,他借机去非洲寻求机会与救赎。一路上自然是少不了滑稽与悲惨,但指望他人而获得救赎,获悉真相,甚至连自己是怎样的人都要别人指出来才恍然大悟状,总把自身的希望寄托在陌生人身上,这样真的能解决问题吗?结尾仿佛也暗示了,个人只能依靠自己获取精神上的拯救。
总是用严重的话来表明心意,显得有种天真的滑稽。时刻反复提醒着“零点三七五口径的枪”,遇到危险反而高兴。跟个不谙世事的小孩一样,又有点像小丑,当然是天真有武力值的,但年纪又很大了。这些特征加起来显得荒诞又不易又珍贵又好笑,毕竟这么大年纪还保有童心,内心的良善天真总让人感动,但他又总是干出些让人生气的蠢事又有些让人恨铁不成钢匪夷所思。
间接性地干什么都自信满满、有把握呢,这种性格有时候也挺让人羡慕的。干了那么多蠢事还是很有自信心很上进很积极!能“奋然挺身而出”的人,有这种勇气的人也很是厉害的。蠢事一大堆,但那种很鲁莽的冲劲单纯来讲也是很值得让人羡艳的。
读过两本索尔•贝娄,主人公都是矛盾不前的。矛盾不前说明掌握不住机会,哪怕是干蠢事的机会,这种勇气进取本身就已经很耀眼了,这也是金尼•亨德森最大的人格魅力,到处问、到处求解,到处冒险,到处想找到精神能为之一振的点。
“不错,我内心里流荡着人的激情,但在外部或者说表面,我显露出了这辈子造成的奇形怪状。”外表与灵魂的适配度,是适配的吗?人总是因外在受苦。
一个外表最邪恶内心最柔软的恶棍与善人亨德森。一个莽撞的大汉。一个五十岁的未成年人。
总是能不明写但又给人其中的言外之意。
结尾让人感动,就算回去生活一如既往,但在最后的下雪天的冷空气里站立的瞬间足够让人冰冷地神清气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