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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独处读后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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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独处读后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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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独处》是一本讲述独处之美的书籍,作者通过自身经历和观察,探讨了独处的重要性和技巧。书中提到,独处不仅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认识自己,还可以提高自我调节能力和思考问题的深度。读完这本书,让我更加珍惜独处的时光,享受内心的宁静。

《如何独处》读后感(篇一)

读了父亲的脑,这篇节选,我很难过。作者对父亲的讲述,对母亲的讲述,都让我觉得好像被人用手抓了一下心脏,微微的刺痛,以及之后绵长的悲伤。也意外的发现,原来感情的表达可以用这种方式,这种方式并不是我第一次看到,但是仍旧非常打动我。

《如何独处》读后感(篇二)

刚读到弗兰茨时,十分惊喜。有些冷酷的自我剖析,对人性中人们常常无法直面的阴暗面的审视。

整本书中,最为感触的还是第一篇”父亲的脑”。文章回顾了父亲去世前两三年,逐渐迈向死亡的过程。文中对父母相处模式的描写,及面对父母老去的事实的感受,多少有些共鸣。

其他一些关于美国社会现状的文章,由于文化隔离,而且过时颇久,很难感同身受,比如对芝加哥邮政系统的抱怨。

《如何独处》读后感(篇三)

半年前刚上市,我读其中《父亲的脑》还会读哭。我现在只顾自己#脑损#伤会给中老年带来什么健康隐患。我的心灵变得丑恶体现在:我不再介意随口“老人痴呆”,“阿兹海默”还得多费口舌。我的爷爷老爱半夜起来走动,脚无力又老摔。上月有个老阿伯绝食衰竭死。阿兹海默会不会把自杀念头也忘掉?可我10岁就长伫窗前流泪思考,是得还童到9岁至少?虚构:你一定以为我希望忘记,其实是要及时提醒自己。

弗兰岑父亲患病,害怕自己还童回到悲惨的童年,我相反,我想回去做孩子。

《如何独处》读后感(篇四)

一本随笔集。

讲述疾病、阅读、城市、尼古丁、文学、性等等。一个有些愤世嫉俗的男人,用他的文字向你絮絮叨叨地描述自己的思考,甚至抱怨。他知道这个信息化、杂乱的世界在剥夺人们独处的时间,一方面为自己仍有独处的能力感到心安,同时也辩证地看待好坏,尝试理解这个世界。

第一章讲阿兹海默症,感同身受,外公就是因为这个病去世的,慢慢变成一个小孩,然后归入尘土。

还有一章讲尼古丁,弗兰岑猜测自己会养成这个习惯,是因为属于人生结构不够扎实的人,我读给冯先生听。我想如果我染上了烟瘾,也会无法逃脱。毕竟我连食物都控制不了。

我的思想离深刻还差了十万八千里,很多里面的担忧,是我不太能体会的。

但我仍然花费了一天的时间独处,然后读完这本书,再拥抱它。

《如何独处》读后感(篇五)

我觉得“对于作家生平的不了解是最好”的阅读起点。你很难激起崇拜情绪下遮掩的感动。

这是我读弗兰岑的第一本书,他的《自由》名声在外。

读完这本书深深感到的是,弗兰岑此类的书籍,除了名字是再版的理由之外,恐怕再难经受住岁月的洗礼了。

这奋力的解读,却陈旧在短暂的十数年中。更深的感受是,人出名了之后,发泄之举都可以被装订成册。弗兰岑自己或许就是所嫌弃的社会秩序的受益者。

很为当代如弗兰岑的作家感到悲戚,他们对孤独恒久如新,大道轮回不止的体悟不如迷惘的一代,对于时代的敏感又比不上现代媒体的生拉硬扯。所书所感往往只能夹带在读者的品位接受范围之内,偶尔吐槽的也大抵在其中。

作为一本以传播思想为主的随笔,其中的思想,简而言之——反对党。不够深刻,也许是时代的影响。

由于翻译的缘故,我无法从文法中感受到力度,耳边一直有个人声干瘪的念叨着哆啦咪发,相对预期,比较失望。

《如何独处》读后感(篇六)

2017.10.已读 2017.10.5. 坐在市图书馆里,由于昨晚睡眠少,导致在撑着看到“艰难先生”的30页时,头枕在小臂上,眼睛一闭,本想放松眼睛,但就是眼睛累的不受控制地睡着了,醒来后感觉还好,但眼前对面的座位突然多了一个女人,我第一印象觉得是个美丽端庄的女性,她还穿了一双高跟细靴,姿势非常动人,虽然没有看她的容貌,但是我也知道不如就保持现在这样的感受就行了。又过了二十分钟,看完了余下的几篇随笔,《如何独处》终于看完了。 2017.10.4. 真正爱看书的人,无论通过怎样的工具都直接看,我觉得这不够有品质,就像喝茶,不拿喜爱的茶器喝而是直接放茶叶到水壶里喝,到底喝的东西是一样的,但体验感受完全不一样,同样过一生,平凡的普通人都是庸庸碌碌过一辈子,多活一点少活一点没多大区别,真正的区别在于体验,我们是怎么看完那一本重要的书的,是处于最高的纸书享受还是忍受刺眼又令人容易遗忘的电子书,我们是怎么过完这一生的,是不知道自己何许人于何时处何地做何事什么感受还是反思总结认真感受每一天细微的不同。也许我是有点物质享受崇拜了,可我是越来越走不出了,因为日夜苦苦追求的不就是这个吗?难道我不在合适的时间做这个去做别的吗,有什么比这更好的值得做呢?倘若我因选择不到有缘的书而苦恼感觉浪费了时间的话,那么就提醒自己,对,这样浪费的时间是值得的,因为没有比这更好的浪费时间的方式了。 2017.10.3. 在图书馆里从九点多待到了快十一点,看完了《如何独处》的第二篇“父亲的脑”,也翻阅了后续的一些文章,我特别喜欢作者的文字感情与说话风格。正在校园的小湖边的夜灯下的石凳上坐着,听着《她曾活过啊》,感觉生命和生活,这一切是那样的不可捉摸。天气冷了,逛街变得毫无意义,在寒冷的冬天,消费欲望下降得很厉害,所以冬天那么快就过去了。

《如何独处》读后感(篇七)

书评:

就是一本外国文人的随笔集,和书名其实关系并不大。。。

本书结构:

由作者的若干随笔组成

这本书讲了什么:

描述了主人公的父亲从轻微阿兹海默症到死亡的过程。十分绵长,甚至会耗尽人的耐心。

关于隐私的思考。个人信息利用起来就是大数据啊。

笔者嫌弃电视,电影,音乐占据了美国人过多的时间,看书太少。对美国社会风气批判。对年轻作家的看法。

比较深入地剖析芝加哥邮局衰败的原因。

好随意的随笔集。高三打工

对香烟的若干看法,无病呻吟。

似乎每个人都会有自己活在两代人之间的想法。作者认为自己活在阅读和视听者两代人之间。有点妖魔化电子信息了。

把game boy翻译成游戏小子,我也是醉了。说了城市的好与坏。。。。

从博物馆的同款电话里讲到久远的记忆。同时也写了作者的两个特点,常年抑郁,爱捡垃圾。

去ADX拜访两名恐怖分子。他们自然有感情,有自己的思想。他们只是做了符合他们三观的事。费里蒙特县大力发展监狱且取得了成功。了解cps监狱的成立过程。社会对罪犯的接受度导致很多人再次回到监狱。严格的监狱在某种意义上有点像纳粹的集中营,但有时也是必须的。

作者对小说的两种分类:地位模式的阶级化小说,契约模式的让读者获取某些东西的形式。契约模式的迎合态度导致妥协。地位模式忠于艺术,但可能只有少数作者能够体会精髓。作者对《承诺》,《小大亨》的看法

读这本书的动机:

对书名感兴趣

读这本书的目的:

想知道作者如何阐述如何独处

作者:

[美] 乔纳森·弗兰岑

书中的感兴趣点:

这本书的阅读方式:

3-4小时通读

对我的影响:

评分:

70

《如何独处》读后感(篇八)

《如何独处》是美国当代著名作家乔纳森·弗兰岑的一部最重要的随笔集,收录14篇内容充实、见解独到的诚意之作,凸显了弗兰岑的优雅、敏锐,以及作为随笔作家的胆识。其中,《何必苦恼》一篇原载于美国《哈泼氏》杂志,令美国文坛为之震动,收入文集时作者又进行了精心修订。而《父亲的脑》一篇流露出的真情感动了所有人。从流亡的读者到孤独的作者,从帝国卧室到天下第一市,从捡破烂到筛烟灰,从监狱系统到sexy love书籍……每一篇都闪耀着智慧和文字的光辉,记录了一位不轻易随俗、不断自我诘问的社会小说家、一个知识分子,历经挣扎与成长,挥别忧郁恐惧,臻至温暖的过程。而所有这些都在回答一个共同的问题:在喧闹嘈杂、五光十色的主流世界里,如何平静温暖地独处。(度娘) 于我,反而没有这样的感受,读完这本书我思考的问题是:书名从何而来?是翻译者或编辑因为中文版而思考的一个书名?在本土出版的时候,也是这个名字吗? 乔纳森·弗兰岑的作品带有半自传性,作者自身的生活经历加上作者的想象,成就了一个一个的小故事,然后汇集成了这本随笔。如何独处,我觉得其实在这一个个故事中并没有非常明显的体现。第一篇《父亲的脑》,通过母亲寄来的一张照片,回忆了和父亲一起相处的最后的日子,对死去父亲的怀念;《迷失在邮件中》写出了现代科技对传统的摒弃,如何让传统在现代技术中存在?如何保持那份传统?《捡破烂》其实说明了不同年代的人们的不同价值观,“我”喜欢捡破烂,是“我”的选择。我最喜欢的一篇是《圣路易斯见》,没有父母的家不再是家,哪怕“我”衣锦还乡,但依旧拒绝去那个家:已经是别人的家,已经没有了我记忆中生活的味道:室内的摆设,家具,窗帘……更重要的是没有妈妈在厨房里忙碌的身影,没有炖锅里飘出的妈妈的味道;也没有爸爸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点着烟卷,烟从头顶上袅袅升起;没有了兄弟姐妹楼上楼下奔跑的身影;“我”只能选择远远观望:那儿曾经有我最美的记忆。 文笔轻松,简单,阅读起来感到容易坚持。 也许一个个故事,就是让我们在阅读的过程中,享受独处,这就是名字的意义。也是作者想表达的,或者是我所能理解的吧。

《如何独处》读后感(篇九)

太好看了!第一次读到鼎鼎大名的弗兰岑,几乎就要不顾羞耻地喊出自己对他的喜欢,为了表达这种容易暴露自己幼稚的激动,必须爆以粗口。

当在半探索式的阅读旅程中获得一段与众不同的体验时,除了久违的感动或大笑,你还会发现自己可能在下一秒就会染上刚才这个令你耳目一新的作家的奇怪口吻,就像我现在写下的这种恨不得给每个名词都强按一个定语如同蛔虫般弯弯曲曲的蹩脚长句。

《如何独处》这一书名极具欺骗性,如同外星人来袭前昏昏欲睡的周三下午。想当然地认为这是一本抚慰心灵的外国鸡汤,未经百度就盲目选择了本书,并打算在周末午后点一杯卡布来慢慢宠爱文艺的自己的读者可能会迎来一场不可名状的恼怒。

事实上,这是一本主题庞杂散乱不太好读又有些过时的社会评论集,除去无聊的几篇之外,其他的部分可谓精彩绝伦。尤其是关于读书和小说的几篇——那自然是我最喜欢的部分——简直一举击破了我一直想表达却表达不出的胸中块垒,文风大胆自由,视角新鲜独到,论述颇有深度。

初读之下,弗兰岑喋喋不休的饶舌文风很容易让人气恼,但是奇妙的文字组合又让人忍不住想在那些长句子上多停留几秒,当捋顺了他想要表达的真正意图,你会觉得它并非装腔作势,而是言之有物言之有理。更为可贵的是,在他写读书与小说的那几篇妙文中,你不难从他对文学的式微的调侃中读出他无奈的愤慨,又能从他对科技和传媒导向的肤浅社会的愤慨中读出不甘与落寞,而这种交织着愤慨和落寞的复杂情感,极容易令那些宁肯躲在旧书堆里笑也不承认在工资条前哭的文学爱好者们产生共鸣。

在我靠不住的第一印象里,弗兰岑像一个喜欢揶揄讽刺精英文化的文化精英,一个善用反讽和俏皮话来表达严肃主题的悲观主义作家,一个痛斥现代科技和电视传媒大行其道的当红明星,一个抱守和眷恋旧时代情怀的当代人类精神的敏锐观察者,这些笼统的标签肯定不足以概括他的精神世界,但是在读着这些复杂又有魅力的文体、有想法又有趣的文章的时候,你不会关心他到底值不值得认真对待,只会单纯地想要读到更多更长这样的文章,而幸运的是,在我的存货里正好有一本624页的《自由》原封未动——它是我前不久参加村上知识问答免费获得的奖品,谢谢村上。

《如何独处》读后感(篇十)

刚刚看了乔纳森.弗兰岑的《学会独处》中的一篇《父亲的脑》,不知道是不是背景音乐的原因(室友在放我不太喜欢的歌,所以只能带上耳机听自己喜欢的来掩盖),看完是极其感动的。他对父亲整个“故事”,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轻描淡写,我却难受极了。 “父亲”是个骄傲的人。在他动手术的期间“我”去照顾他,发现情况和家母先前的描述截然不同,有点安静。在“父亲”去世之后,他说“我在母亲手术期间与他同住时的谜,真正的解答或许不是我糊涂,而是他发挥了强韧的意志力。”我实在没法想像厄尔.弗兰岑先生的骄傲,还有他最后时期的煎熬。 “孩童最早发展的能力――抬头、笑、不需辅助坐起――正是阿兹海默症患者最后失去的能力。”“阿兹海默症患者会稚气地不负责任和单纯地聚焦于现在,虽然申克勇敢地试图乐观看待这点,我却耿耿于怀,因为变回婴儿是家父最不愿意发生的事情。”“我宁愿他是心脏病发作。”……乔这些语言让我心疼,心疼那位年迈又倔强的老人。“父亲”曾在生命后期为此做过努力,写小卡片记着“我们”的生日。他又何尝不是这般平常的父亲。

某一年的感恩节,乔和家母还有妻子带着他离开养护中心,晚餐后,他坐在他身边,“打量着他即将再次进入机构的门。‘与其非得回来,’他用清楚、有力的声音告诉我,‘不如不要离开。’”这句话看得我差点掉下泪。他是说,既然你们还要把我送回这个鬼地方,为什么还要带我离开去感受家的美好?还是说,既然你们终有一天要带我回家,那为什么还要把我送出来呢? 至于那个对邮资锱铢必较、对孩子多情依恋、对父亲余怒未消的母亲,整天在抱怨父亲的母亲,又是多么爱他。每天都在互相嫌弃,却又心疼得不离不弃。“现在我明白了,”她说,“当你死了,你就是真的死了。”似乎已经无法习惯没有了被他劳累的生活。

可我看文章开头,并没有读出许多的难过,节省的母亲甚至把父亲的脑部尸检报告和情人节的礼物一起寄过来。而非把它当作父亲的某个存在郑重的寄到我手上。又或许,这就是最平常的母亲,无论何时,都保持自己的生活节奏。但我坚信她是爱着父亲的,而且很爱很爱。至于“我”在父亲后期对父亲迟迟不能离去的厌烦,并非忍受不住父亲的叨扰和发疯了,而是,他不希望像李尔王那般骄傲的厄尔.弗兰岑老先生最后这般没有尊严的死去(尽管他自己已经意识不到了)。

乔在文章最后说“关于他,不会再有新的记忆。现在我们只能诉说,那些我们已经说过的故事。”

(文章我看得并不透彻,没有太理解,只是看完感触颇深,一定要写写才行。)

《如何独处》读后感(篇十一)

昨晚在深夜公车上刷完中文的,今早没忍住读了两遍英文原版,以至于直接在咖啡馆泪奔,内心溢出忍不住的感伤与怀念。

之前一直追Jonathan Franzen的后现实主义文学,着意了解真实生活反映出的犀利,没想到他写对父亲的追悼文也能表现地如此如此干脆却感人至极。 几个剧透小片段:

1. 成年的作者自己在代替母亲看护还未确诊病情的父亲时,一切都表现的无比正常,并不像母亲偏执地抱怨那样崩溃。

而最后全程走下来归结到底,是父亲在做着最后的近乎绝望地坚持,不想在外人哪怕是自己的儿子面前暴露,而他却瞒不住生活在自己身边的女人。

2. 父亲的原生家庭成长环境是悲惨的,自己也不是个生来快乐的人。他沉默寡言,偏重隐私,顽固暴戾,不懂浪漫和情爱,但他却一辈子坚持在了婚姻里。

他是培养了三个有出息的孩子的慈父;他是会写很真诚、可爱的回信给小孙子的有爱的祖父;他在最后情况恶化严重之下,都依旧保持着骨子里的礼貌和善良,躲着在自己的小书桌前拼命地一遍遍地写着家人的生日和名字。

3. 作者描述父亲不擅长人际交往,和喜好热闹的母亲刚好相反。提到每年的节日送礼,父亲总是头疼,尤其是不知道该怎么送礼给母亲(毕竟是送了三把不同大小的锤头给儿子当礼物的木纳父亲)。父亲说,母亲的敏感挑剔让他每次送完礼物后都会很难受。明明他们共享存款户头,她可以给自己买一件好点的礼物,然后再说“这可是我丈夫给买的”这样,母亲却不愿参与到这样的“骗局”中,让他有整个季度都难受。

作者描述父亲在争论情急之下,吼出 “我一直有爱你母亲,我爱过她。” 母亲当场掩面而泣。事后几年再问起母亲是否还记得当时父亲说过,她只答 “也许吧” “我不怎么记得了”。 一辈子的相知相依相守相磨。

4. 作者回忆在父亲去世前几天,开车路上还听到了让他无比快乐的歌。作者说对父亲最后的告别,好像并不比这两年来,最后两个月,最后两天来得更悲伤,他也没比之前逝去的更多。只是,他们在最后一刻失去了构成父亲完整的生命的仅剩的最后一小部分而已。不再有新的回忆,只可讲述已有的故事。

全文靠脑神经科学的综合知识,串联了很多故事发展的关键时刻,将整段两年多的病情发展,和慢慢送走父亲的情形细腻地描述了出来。好像这只是一个故事,甚至一个玩笑,是轻松的,也是追忆的。父亲的一生没有被交待,只给到了零星片段,我却通过这8965个词,喜欢上了这位老头。

Jonathan Franzen做到了给父亲的eulogy (赞扬的悼文),展现了这个真实的,现实的,有爱的老人与阿兹海默的最后一段路程。

《如何独处》读后感(篇十二)

起雾了,它们夜里睡在海面,天亮,慢慢漫过沙滩、岩石、海菠萝,来到山脚,再慢慢爬。爬一点,留一点,很快到处都是雾。

远处如山体剜出巨大伤疤的工地,被雾藏起来,声音藏不住,但雾毕竟厚,噪音不再尖锐如锯,闷闷的,神秘地一声没一声。房屋也是,一会近,一会远,看雾是不是多,愿不愿停。

昨天看了《美错》,冈萨雷斯2010年的片子,角逐2011年奥斯卡最佳外语片,不敌《更好的世界》落败。以我的趣味,《美错》一定完胜,只因它是我近年看到的最好的影片之一,如果这个最在五以内的话,也一样。它完全符合并远远超出我对电影的审美标准,虽然说我有审美标准是妄谵,但确实找不到更合适的方式来表达我对这部片子的喜爱,以及它带给我的震颤。

同样的震颤来自这两天看的一本书,《如何独处》,书名带着强烈的欺骗性,像一碗热腾腾的汤,由很多格言组成,每一条格言治一种病,喝下去,它将抵达身体的每一处阴暗角落,睡一晚,早上醒来依然觉得世界充满恶意,简直是一点用也没有。但它平平地摆在书店,人们手一垂下来就能触到。我拿起它,当然,不仅仅是它平放,且被拆掉塑封可以让人翻阅,还有是这两年的生活状态有很多需要独处的问题要解决,随着日子更深,生活技能不是必须,更重要的是与自己独处的技能——如何在无所事事的大量重复的日子里早早把自己叫醒来,如何说服自己不要整天歪在沙发上,如何在没有任何社交与结交的情况下还要保持紧实的身材,如何在只有植物的猫房子里保持智识增长,如何在没有熟人和陌生人的地方保持道德的完整性?

这并不是一本告诉你如何独处的书,不是一本独处的自述书,它是一部集子,有批评、纪实、随笔,也有虚构,唯独没有告诫,告诫你要如何与自己独处,如何战胜寂寞,乔纳森·弗兰岑作者的经验也无可借鉴,文章《艰深先生》里,他写了作家加迪斯的几部作品,用大量篇幅叙述了加迪斯最初的天才作品《承认》给他无法方喻的力量,也由此引申文学作品的模式,其一是“地位性”与“契约性”,前者是“最好的小说是出色的艺术品,成功写出它们的人应该得到不凡的荣誉,而如果一般读者排斥这部作品,那是因为一般读者缺乏素养;任何小说,甚至是平庸之作,都独立存在,与人们是否有能力欣赏无关。”与之相反,后者的模式是“一本小说代表作家和读者之间的一份契约,由作家提供文字,读者利用它们创造愉快的体验。因此,写作需要平衡自我表达和团体交流。”

关于读者群体的属性,希斯(语言人类学家,调查了大量的严肃读者群)在采访作者时说道:“阅读严肃文学了并非以自助的方式帮他们理清头绪,而是撞击嵌入人们生命的境遇,使他们非加以处理不可。而在处理的同时,他们会更深刻地了解自己,也更能承受无法完全预期人生的无力感。”“阅读与写作最终都源于孤独,那是为了不独处,但也是为了不去听什么没有出口——存在没有意义——之类的话。意义就在于连续,在严重冲突的永久持续之中。”

这本书还只看了不到三分之一,但迫不及待地想要喊出去,这是一本太棒的书!如果你找不到更有意思的事,坐下来,翻开它,我不需要你们的感谢。我把这本书归为严肃文学,用“太棒”来形容严肃文学可以看出一个自以为的爱好者遇到真正的好作品显露出来的词穷以及这个爱好者的浅薄。

雾又厚起来,仿佛是从某处合起来,比上午浓,暗。我喜欢笼罩整个日夜的雾,时间如手风琴,可以随意拉长和压缩。然而,虎皮睡足了,要出去,提醒着一日将尽。

(其实是随手写的一篇日记,不算书评,挂上看看。)

《如何独处》读后感(篇十三)

在读到这本书之前,我是不知道世上存在一位名叫弗兰岑的美国作家的。但私以为我称得上孤陋寡闻,不知道也很正常。

吸引我的是它的名字——《如何独处》,以及清新的湖绿色封面。很显然,这是一本小众的书——与立在旁边的邻居相比,它实在是太新了,就像刚刚被剥下包裹新书的塑料膜,没有留下任何翻阅过的痕迹。书本保存得过好,意味着没有人借阅。在上海大学嘉定校区的图书馆,你很难看到有2010年以后的书,而这本2015年出版的书,则显得格外珍奇。

翻开封页,自然看到了作者弗兰岑的介绍:“乔纳森·弗兰岑,美国著名小说家、随笔作家。以抨击现代传媒、书写普通民众著称,作品具有强烈的时代性。”其实看到这句介绍,我就应该放下这本书才对。抨击现代文明进程一类的观点并不打动我,也许在太喜欢阅读排版清爽、纸质优良的新书,强烈的占有欲诱使我还是借了这书本。

它使我想到的刚刚看过的梭罗的《瓦尔登湖》。相应地,《瓦尔登湖》本也不该存在于我的list之上。只是自与我先生相识之初,他就表现出过对《瓦尔登湖》的极度推崇。在热恋之后,分隔两地的我们越来越没有话聊之后,我便想去读他读过的书,只为离他更近一些。梭罗应该算得上是极简主义的鼻主,在《瓦尔登湖》中也表现出了对现代文明的抵制与蔑视。

相比这些随笔的创作的上世纪90年代至本世纪之初,如今,伴随的科技进步,文明进程的步伐更加仓促。相应的,人们独处时的选择更加多元。电视、电影、网贴、博客、微博……越来越来的文化载体抢夺着大众的时间,而由基因支配的人性更趋向于节省能量的渠道来接受信息。自然,阅读书籍这一相当耗神的方式被抛下,更别提严肃小说的冷遇了。

面对这样的落差,作为一个作家,是应该像弗兰岑这样愤怒、蔑视、吐糟、忧郁?还是应该低下高昂的头颅,顺应时代的变迁,写出适应这一代人阅读习惯的篇章?

这个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啦。只是我更倾向于后者。

弗兰岑很鄙视耗费了很多美国人大多数时间的电视,可即使是影视作品,亦涌现出了很多艺术杰作,这样的例子很多,我就不举了。有些由文学作品改编而来影视作品立意更为宏大。87版的《红楼梦》掀起了群众阅读名著热潮。论坛时代,出现这《明朝那些事儿》这样的书,也勾起了大众对历史的探寻。现在,大众碎片化了的时间,已不适应于长篇的巨作的阅读,却可以用来读一些自媒体文章。一些优质的自媒体人也向公众传输了适应于这个时代的价值观,温暖了读者的心。

这些,难道都应该被嘲笑吗?

历史的车辘滚滚向前,信息几乎零成本的传递使得像欧洲中世纪之初那样历史倒走的情况不可能再发生了。

是选择顺从后的适应,还是顽抗后的愤怒?这是一个问题。

——————

另外,与大多数读过这本随笔集的读者一样,其第一篇《父亲的脑》(我且把《作者的话》作为序言)让我印象最为深刻。

我曾与先生说笑聊到过:他那么爱吃油条,以后要是得了老年痴呆怎么办?他说,那就不要管他了,让他自生自灭。我说,那怎么行,我一定做不到。

“阿兹海默症提供的最重要的‘意义之窗’在于它减缓了死亡的速度。阿兹海默症犹如棱柱体,将死亡折射成一道各部分原本紧密结合的光谱——自主权之死、记忆之死、自觉之死、性格之死、肉体之死;它特有的悲伤与战栗,源于受害者的‘自我’在肉体死亡之前很早就已调敝。 ”

即使他什么都不知道了,可是,我又怎么舍得让依然还四肢健全的他离开我?可是,自己在痛苦线上挣扎,他却什么也不知道,只能不可救药的一部分一部分的走向死亡。

无力而绝望。

阿兹海默症大概是自然界给人类最冷酷的挑战。

光是想象,已无限悲伤。

《如何独处》读后感(篇十四)

隐于市,隐于家人,最后一语不发地隐于自身,像一台过时的特丽珑,你决定今后做一件损耗迅速且易于改良的家具,在杂物间里意志消沉——这种“不可见的艺术”,十年后乔纳森在新书《Purity》中也用力描绘。高烧的世界有VR技术还有百忧解,沉迷永远也不会过度。 乔纳森在这本随笔集中仍保持着他的宏大叙事手法,诊断抗拒型读者的公共饥渴官能症:智性伴随瞳孔的扩张产生的忧虑:在这个鼓吹结构破除的后民主社会中,“他者”被赶出羊圈,效率成为牧群得以继存。 自由主义努力创造出的中立社会下,世界从核子强权的二元对立离心成民主与个权的碎片,碎片的世界更好了吗?反正更加相似了。如果身世强加给你的构成性归属如此不合理,抗拒预设的人生故事、制造中立不就是合理的选择吗?于是你决定患上烟瘾——作为故意毒害自我身体的手段,吸烟是一种“摒弃身世之举”——这种碳氢化合物与亚硝铵制造出的烟雾不论是在实际还是象征意义上都在毒害着老旧褪色污垢丛生的“公共”。你穿过市政中心的甬道,花枝招展的路人与你私人性的烟圈领域保持恰到好处的距离,并在施加适量宽容后,对自己的心胸豁达感到庆幸。这是烟圈范围的道德。 圆润的圈化自由社会,却以一种深刻的方式失败了。假想的悬置中立引发了真空,当有意义的公共讨论全部退场,你只能转而关注隐私和健康。他们制造了一个舒服又无害的结构,而你无法拒绝一个无害的东西,正如你的心智正在逐渐变得平滑无虞:“当我们的科技和经济体系,甚至连我们商业化的宗教,都高度发展到足以让我们每一个人都成为自我选择与满足的宇宙中心”,人类基本的冲突消失了。你成为了你该成为的那种文学废弃品,在渣滓的垃圾场上心安理得地日复一日表达那个独特的自我,直至人类归类的工作变得可疑。 你警觉到自我完成的逻辑变成了:个人成为时代叙事的局部,整合时代再孵化裂解出同质的人性油液噗噗流动。看不懂的和不敢说的故事一样多,因为群体的多元比个体的多元更加有效。被迫展现的异质让我们不再高呼“I'm cured”,构成人的元素也被二次整合,我们俨然成为共同之兽的卵生胎,打散交融得越自由,越黏稠。 直接的后果是,人生结构不够扎实的你,不知该如何独处了。 “外部”的概念消失,让容器成了唯一能够回望的,并且这种“回望”恰恰就是这里一切中伤媾和、人间轶事的起源,揭示我们多么依赖这些冲突活着。 公共——“独”的对立面——的黯然退场,教会食管中塞满百忧解的我们这样的孤岛,活着即是独处。 乔纳森的自伐回归到书的首篇,聚焦于神经元纤维缠结的父亲的脑。 多年以来,你和一团肉是否在互相加害?你像法医一样提取他的故事和神秘,分析其形成,过度残忍地旁观他生而为人的失败和懊恼,并“把可爱的性格贬低为有限的神经化学协同作用”视为你们关系的良好补剂。旧事通过家庭抑郁质的浮动液压传递它们的模糊力量,那是一种威权和自怜的优秀屏障,在你试图报复时制造一种跌下双螺旋梯结构的眩晕。父权是一种绝妙的比喻,你见过一个人犯蠢的样子,用豉汁煎鱼的样子,这个人的气息如此浓烈,以至于你对他的忠诚不是出于感恩或自然人义务,而是一种对人性顽劣本质的敬意,对不合拍的扰动的迷恋,就像心头的一阵瘙痒。终于乔纳森拒绝“擅自插入凸显自我灵魂的故事”,像科塔萨尔笔下的克罗诺皮奥一样,崇敬这种对父亲的恨意,从而崇敬了人自身:“因为他们也同样恨过自己的父亲,这种仇恨仿佛就是自由或广阔天地的代名词。” 抛弃进化优越的弗兰岑开始捡旧物,把自己变成文化拾荒的一个佝偻比喻。“艺术无法让任何事发生”,他把自己裂解成一个什么也不达成的文字人,戳漏戾气和愤怒,成为一个平缓而无害的表达符号,在这张个权突起的绒毯之国上寻找一种比自我暴涨更加温和的力量。

《如何独处》读后感(篇十五)

在图书馆看到这本书的刹那就决定借阅,真正独自生活的日子不算太久,很多时候会有一些孤独的伤感,急切的希望能够摆脱这一种现状,需要一些引导,有良好的独自生活习惯的同伴引导,更多的是自我引导,如何更好的自我引导呢?书,这是我唯一的认知,看好的书去引导自己更好的生活。

并不是很了解乔纳森弗兰岑,之前也并没有阅读过他的书籍,第一感觉以为这是一本书,一本教我们如何独处的书,阅读之后才发现,我错了,并且错的很离谱。全书并没有直接的告诉我们独自一人的时候应该做什么?整本书一共收录了14篇乔纳森弗兰岑的作品,每一篇作品都向我呈现着作者独到的见解、博学的见识以及震撼人心的笔触,作者并未直接说独处,但是每一篇文章都在告诉我们,如何在这斑驳陆离、肆意浮夸的世界里温和的独处。

《父亲的脑》里关于对于父亲的回忆娓娓道来,《帝国卧室》里关于都市帝国里的形态各色引人深省。大约只有在独身一人的时候,我们的思考才会更加的深刻,更加的全面。

我很小的时候被送入寄宿学院,可能比一般同龄的孩子稍显的独立,但独立不等同于独处。学习生涯的三两成群让我并没有机会去真正的和自己相处。真正的独处大约始于毕业之后。

14年的冬天,我提着行李箱告别校园,在家乡的城市实习。寒风凛冽的冬天,一个人找工作面试,一个人找房子,一个人办离校办入职。忙碌的白天是不会孤独的,下班一个人面对空荡荡湿冷的房间时,孤寂的凄凉猛然的冲让心头,悲伤蔓延。那时候刚刚从四人的学生宿舍搬出来不久,生活的落差,直击人心,分崩离析。

因为无法接受如此的落差,所以迫切的选择了合租,合租之后的生活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般美好,人与人的交往总归是保持适当的距离才会产生美好,太熟悉的朋友生活在一起多少有点伤害感情的时候。后来,兜兜转转,换工作,换租房。索性是在熟悉的城市间辗转颠沛。又回到了一个人生活的状态,新的工作清闲无比,每天上班五六个小时,这样与自己独处的时光就越发的长了。在许多个无聊下班的五点半,炎夏,我走在阳光依旧炙热的水泥马路上面,看车水马龙的下班高峰。孤独在心底无边的繁衍,生生不息。曾经围绕在周围的三两好友,早已各奔前程,偶尔的联系,也只是各诉苦水。你说你的孤独与不顺,她有她的不易与波澜,都不停歇的像彼此诉说着分离之后的不幸。相互撕开自己的伪装,露出的血淋淋,只为了呼应口中的不幸的生活。然而我们都忘记了,生活没有感同身受那一回事。你经历的难过或者快乐,无人能够越俎代庖。于是决定开始用心对待这一个人的旧时光。

都说独自一人的时候是最好的自我提升的时间,现在想来也不无道理,空闲的时间过多,总是焦急为何这般浪费年少的青葱岁月,我想大多时候,我们在深知自己是在混日子浪费时间的同时,我们的内心也是焦躁惶恐不安的,只是有些人在这样的焦躁之中很快的明确了方向而有些人始终打着迷茫的幌子一再沉沦,我是不愿在日日惶惶之中周而复始的人,很快给自己制定了规划。去了书城,搬回来一堆堆的书籍,早上六点起床开始看书,八点准时出门上班。晚上吃完饭后看一部电影,然后出去夜跑一个小时,围绕着城市的水泥马路,鹅黄色的路灯将路杆和我跑步的身影拉的格外的细长,有时候我会看着自己的影子想,要是身材真是这般纤瘦细长,那可真好。清闲的时候,开始写影评写书评写故事写生活里的琐事。以前总会觉得想写但是写不出,亦或者担心自己文笔不够,直到独处之后才知道,想写写不出是因为思考的不够深刻,独处的时间不仅仅是自我提升的最佳时间也是深刻思考的最佳选择,一个人的时候思考的才会更加透彻。时间还是会有闲余,开始去学理财,学画画,学写作,参加一些夜跑的活动,参加一些徒步的旅行,参加一些读书交流会。小城市里的生活过的倒是不尽惬意。

就是在那段时间里,我用了一个星期早晨起床看书的时间看完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很多人问《百年孤独》看完了之后有什么意义,学到了什么?说实话,对于《百年孤独》我的理解显然不够透彻,但是作者的叙事和驾驭故事人物情节的能力,甚至有些词句的运用,都让我震撼而且受益匪浅。庞大的布恩迪亚家族的兴盛与陨落无处不在的告诉我们:唯有孤独恒常如新。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我们要学会在孤岛上面生存与生活,要学会和自己相处和寂寞相处。成长大约就是学会与孤独的自己好好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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