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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顿自己的晚餐》读后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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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顿自己的晚餐》读后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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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顿自己的晚餐》是一篇描写一个人独自在家享用晚餐的散文。作者通过细腻的描写和深刻的感悟,展现了独处时的内心世界和对生活的独特理解。文章中充满了对孤独的思考和对自我成长的期许,让人感受到一种平静和内心的安宁。

《一顿自己的晚餐》读后感(篇一)

民以食为天说的是最伟大的真理,所以看到好吃的还是会走不动路。

控制饮食的人见过很多,但是为了所谓放弃美食的人,实在是食之无味。

因为对食物很不挑剔的讲究,看上去很矛盾的,实际就是我这样的人。

屈指可数的下厨,因为太追求完美导致时间线过分延长,所以基本都是外卖。

为EX做过一次蛋炒饭,脑回路一下子想到爸爸的水蒸蛋,失败。

从此EX让我再也不要下厨,哈哈哈。

吃,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胃的饱满,带来心的安稳。

当你觉得很累的时候,食物让你放松。

寂寞的人﹑失恋的人、失去意志的人,都能在食物里获得一些安慰。

只要你还能吃,就没有过不去的事!

这是一本讲食物的书。关于怎样做好一顿简单的居家晚餐。

没有复杂的技法和特殊的食材。简简单单。

就希望你能,好好给自己做一顿饭,好好照顾自己。

时间,每一分,每一秒都在眼前流淌而过。我们要珍惜每一顿食物。好好享用它,感受它。

不管你在什么地方,不管你正遭遇什么,你只管好好吃你的饭,喝你的汤。

就算全世界与你为敌,好吃的,永远站在你这一边。

所以二十六岁以后的人生。

我对自己的要求很简单:好好吃饭,好好睡觉,好好做人,好好做事。

我不用为谁去做什么,但是我也没时间为自己做什么。

理想的生活,你在厨房做饭,我还是能从后面抱住你。

你笑着对我说,饿了吧,好吃的马上就好。

然后我就哭了。

《一顿自己的晚餐》读后感(篇二)

“就算全世界与你为敌,好吃的,永远站在你这一边。”

总体来说,这本书我蛮喜欢的。开始以为只是个菜谱,看过之后,人文情怀还是比较多的。文字与食物的结合,写自己想写的文字,吃自己爱吃的东西。这是生活中的两大享受。

一道菜肴想起一个故人,一种味道总是一份乡愁,人情风味与人间美味,总是密不可分的。看这本书,让我想起了最近才热播完的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味蕾与想念紧紧相连,人离不开食物,它们可以让你回忆起美好的时光,可以让你忘记原有的难过,可以化解人与人之间的矛盾……食物之时蕴含着各种各样的爱意…

这本书里提到很多好吃的,鱼,肉、豆腐、鸡蛋、土豆,大米……这些经常吃到的食物。其中,我最爱吃鱼,红烧鱼,锅子掀开之后扑面而来的香味,最好是煮好之后就开吃,伴着新鲜可口的鱼汁,享受快乐的感觉。我也爱土豆,特别是放在红烧肉里烧开了的土豆,红红的,十分松软入味。最平常不过是大米了,每天不可缺少的食物,煮成饭,熬成粥,还可以作为各种炒饭。其实这当中我最不爱炒饭,我最喜喝粥,然后伴着比较咸辣入味的普通小菜,一喝就是好几碗,有时这样就满足了……

人生怎可能事事如意,总会遇见各种挫折与麻烦,有很多难过需要用食物来补充能量。吃东西的时候总是能感觉到幸福与满足。

带来快乐的清蒸鱼,乏味时的牛肉盖饭、伤心时的五花肉,寂寞时的鸡腿,回忆中的鸡肉拌饭……韩梅梅用邻家姐姐聊天的口吻介绍着她所喜欢的这些食物……食物、人情、暖暖,字里行间满满的正能量。

读完这本书,看着里面很多食物的做法和充满诱惑的图片。瞬间想当一个大厨,想学习做好吃的。现在只会煮饭下面弄饺子,哪怕只会做这些,我也经常为是自己弄的而骄傲。相信自己,等哪一天一定要自己为自己做一顿真正的美餐。

食物照亮内心,爱吃的人总是享受着幸福或渴望着幸福的吧。好好照顾自己。做一个努力的吃货吧。

《一顿自己的晚餐》读后感(篇三)

古语云:民以食为天。

现代汉语说:我是吃货我傲娇。

哪里都可以空着,但胃不可以。胃天生就是要被填满的。享受着饱腹之后昏昏欲睡的感觉,甚至觉得世界都展现出一种美妙的光芒,所有的事物看上去都那么美好。

自己动手做食物的时候,总是全神贯注的。洗菜时听着流水声、切菜时刀碰到砧板的声响,青菜进入油锅那一瞬间的声音,炖菜时窸窸窣窣的咕嘟声,除此之外的世界,仿佛都是宁静的。此时此刻,所有的烦恼都不见了,想不起来也不存在。

能投入到一件让自己全神贯注的事情中去,也是一种幸福吧。至少说明,还有你在乎的事情。又有谁能真的做到了无牵挂呢。一箪食一瓢饮,所有细小的事物,都有可能成为开心的线索,这个世界难道不是非常可爱么?

记得小的时候,很小很小的时候,小到我要站在凳子上才够得着灶台。当时还跟爷爷奶奶一起住在平房里,家里好像只有我跟爷爷,因为我站在凳子上炒饭的时候,只有爷爷在旁边看着我。我还清楚地记得自己炒的锅边一圈都是饭粒,整整一圈。还有一次,也是那么大的时候,在家切土豆丝,不小心切到了手,然后整个人都不好了。就哭得眼泪汪汪地到路口去迎接即将下班的妈妈,再看到妈妈的一瞬间,迫不及待地向她展示手上的伤口。

后来,还有炸牛排时被油烫到了手腕,一层皮整体脱掉;用高压锅烙饼时,锅沿儿烫着了手臂,诸如此类惨痛的回忆简直数不胜数。可即便如此,也没能阻挡我对美食,以及制造美食的热爱。

我喜欢大厨房,让我把所有的用具铺展开,心情与姿势同时舒展的时候,才是做食物做好的状态。偏执地认为,小厨房做出来的东西也不好吃,因为人很局促,连食材也没办法舒展自己的味道。

小的时候,喜欢包饺子,但不喜欢吃饺子。经常是自己包完了饺子去煮方便面吃。一度偏执地认为,饺子这种食物毫无技术含量可言。也许是因为自己包的太好了吧(窃喜)。但上大学离开家之后,却特别喜欢饺子。尤其放假回家的时候不吃,一旦回了学校就特别想念。也许,饺子是家的象征吧。毕竟真正好吃的饺子,只能手工包出来。和面的力道、面粉与水的比例,会导致和出来的面嚼劲不一样,可这种口感,是旁人无法洞悉的。就连馅料也是,用剁菜挤出来的菜汁和肉馅,再把菜和肉馅拌在一起的味道是最好的,好像一个个肉团子似的。既能做到馅儿的汤汁饱满,滋味十足,却又不会水太多影响了口感和食欲。

说到底,自己做的食物,无非掺杂了一种家的味道。一份让心安定下来的感觉,一份包容自己灵魂的空间感。

可,又是极其讨厌一个人吃饭的家伙。一个人,宁可饿一天,也绝不做饭。一个人,即使在外面买了食物,也一定要打包回家吃。讨厌一个人孤零零坐在人群中静静地吃着自己的东西,讨厌这种将孤独感展示在众人面前的感觉。可,现在渐渐长大了,总不能为了这份虚无缥缈的自尊饿死自己吧。也渐渐习惯了,做东西时,严格掌握分量,一个人吃已经很可怜了,再吃剩饭,就真的有点说不过去了。

营养学界一直强调,早饭要吃饱,午饭要吃好,晚饭要吃少。可对于现代都市孤单的人来说,一顿饱饱的晚餐,简直是莫大的慰藉。尤其在冬日的晚上。饱餐一顿,是能睡着的首要条件。

从挑选食材、清理食材、下锅烹饪,再到端上桌,把它们通通消灭掉,整个过程,好像完成一次与自我的对话。这个时候,只有你最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并且,你满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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