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复活》有感篇一
在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字是《复活》。
这本书的主角是聂赫留朵夫与卡秋莎。原本男主角是一个十分纯洁的青年,他一心追求人生的完美。认为为道德需求所做的牺牲是最高的精神快乐。他身为贵族地主,却因为自己是一个用土地为手段剥削穷人的人而惭愧。初次和卡秋莎见面,他爱慕她的天真美丽,对她念念不忘。但是,他的阶级地位和所谓的教养使他渐渐的堕落,三年以后,他再次来到姑母家给了卡秋莎一百个卢布便心安理得的走掉了,从此忘掉了卡秋莎的存在。
过了几年之后,他以地主绅士的身份,作为法庭审判罪犯的审判员出席审讯一个罪犯,发现庭上的犯人竟是卡秋莎。他决定为卡秋莎上诉申冤。他为她多方奔走,一直到沙皇的中央政府。在这个过程中,他亲身体会了,那个制度和社会的黑暗和腐朽,使他下定脱离本阶级的决心。
他发现自己早已不是当年那个精神上十分纯洁的青年。他要自己重生,做一个有精神的人,他跟随卡秋莎到流放地去,并从此找到了自己人生的复活。
作者通过整个故事,其实已经让读者看见阶级矛盾的残酷现实,宣传他的“托尔斯泰主义”的主观动机,也写出了当时俄国的种种丑恶与黑暗腐朽。
读《复活》有感篇二
19世纪末的俄国文坛,《复活》《战争与和平》与《安娜—卡列尼娜》一起成为托尔斯泰的三部代表作。而我读的是《复活》,这是一个悲惨的故事;该女子被诱奸,被逐出,沦为娼妓和罪犯。而当其最初责任人愿意补赎时,好运将至时,又得病身亡,真太悲惨,这部小说是作者列夫.托尔斯泰的呕心沥血之作,又是一部涉及俄国当时政治宗教的小说,题材惊世骇俗,发人深省,内容有劝人善,改邪归正的作用,而在大结局时,作者迎合读者的心理,把之写成大团圆的结尾,男女主人公摒弃前嫌,终成眷属,但作者认为不符合生活的真实,而修改了稿子,男女主人公无缘结合,而形成了一个悲剧,这也反映了当时的俄国社会,而作者托尔斯泰的作品被誉为“俄国革命的镜子”。
在整部作品中,其主人公聂赫留朵天是一个有正义感的人,他出身贵族,却具有强烈的反省精神,道德意识,他同情人民,鄙视腐败,因而慷慨解囊,毫不畏惧地与黑暗做斗争……内心正义,平等,他的本性善良,面对被自己抛弃的初恋情人,他能产生愧疚之心,具有一定的责任感。女主人公玛丝洛娃是一个纯洁美丽的人,漂亮厚道,即使在牢房里,她还关心别人,看到孩子受到饥饿,她自己不能坦然进食,她与聂赫留朵夫有过纯洁的爱情,爱她的聂赫留朵夫抛弃她,使她吃尽苦头,但无论玛丝洛娃多恨他,自己在心里还是承认他是她所认识的人中最好的一个,发现聂赫留朵夫悔改之后,还是从心底里饶恕了他,并为他的生活着想,拒绝他的求婚,宁可自己受到伤害,也绝不伤害他人,这本小说一方面表现了作者晚年代表性主题——精神觉醒和离家出走,另一方面即主要方面则是借聂赫留朵夫的所见所闻,展示从城市到农村的社会阴暗面,对此作了深刻的批判,通过主人公们的遭遇淋漓精致地描绘出一幅幅沙俄社会的真实图景,以最清醒的现实主义态度对当时的国家机器进行了激烈的抨击。
列夫托尔斯泰的《复活》就语言风格而言,读起来简明易懂,让我感到轻松,而小说所表达的意义却不是那么的轻松,而是严肃的,至于这本小说为什么要叫“复活”呢?我想是这样的:在书中,聂赫留朵夫的日记中有这样的一句话“我觉得她的内心在变化,连我都不敢相信,可是我觉得她就是在复活。”看到这里我顿时就明白了为什么这本小说叫做“复活”作品以两个主人公的经历表现了他们在精神与道德上的复活,告诉我们要与人为善,每个人心里都有一颗善良的种子,我仍是一个漂亮的人,之所谓“人之初性本善”用一颗善良的心去看世界会更加美好。制造一个宽松和谐的人际环境会使自己有一个发展个性和创造力的空间,与人为乐,给自己快乐。
小说情节跌宕起伏,人物刻画入木三分。在语言、行为和生动的细节描写中突出了人物个性,描绘精确,笔力雄浑。多处运用夸张的写作手法等。都值得我们在习作时借鉴,另外,我觉得这本书给了我太多的信息量,即使我读了很多遍也还是无法理解其中的道理,我还需要时间慢慢品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