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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介绍钢笔作文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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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介绍钢笔作文300字
时间:2024-05-25 22:44:51   小编:

五年级的同学们,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钢笔。钢笔是一种常见的书写工具,它的笔尖是由金属制成的,可以反复使用。使用钢笔书写,字迹清晰,非常适合写字和绘画。钢笔有许多不同的款式和颜色,可以根据个人喜好来选择。希望大家能够喜欢和善于使用钢笔。

第一篇

我的床头,挂着一个香包小布娃。它是同学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香包小布娃非常逗人喜爱,雪白的脸上有一对乌黑的眼睛,红红的小嘴微笑着,金黄色飘逸的长发,散在雪白的迷你裙上,像一个美丽而又羞涩的少女。香包小布娃高约15厘米,它头戴一顶宽沿凉帽,脚穿一双红布鞋,无论是什么季节都显得朝气蓬勃。

香包小布娃最大的一个特点,那就是它的周身都散发出一阵淡淡的清香。每当我晚间睡觉的时候,它的清香便伴随我进入梦境;早晨起床时,它的清香又使我精神焕发。

有一天晚上,我睡不着,便随手拿起一本书,在昏暗的灯光下看了起来。这时我瞟见了床头的香包小布娃,她带着那甜甜的微笑似乎在说:“赛娜,晚上看书可不好,该睡觉了。”我想了想:也是,晚上看书,视力会下降的。于是放下手中的书。这时,香包小布娃满意地对我笑了笑,似乎在说:“这就对了。”

还有一次,我早上起迟了,便有点不想叠被子。这时,床头上的香包小布娃常对我的微笑,在我眼里竟然变成了嘲笑。我心里真不是滋味,便避开了。过了一会儿,我准备上学去了,可是香包小布娃的面容又浮现在我的脑海中。不行,我还得叠被,于是那跨出门槛的脚又缩了回来,叠完被子,香包小布娃笑得更甜了,但不是嘲笑,而是鼓励我的微笑。

啊,香包小布娃,你是我不可缺少的好伙伴!

第二篇

灯笼兔的身体是用纸做的。

到灌木丛里摘浆果的时候,荆棘草把灯笼兔的身体戳了好几个小窟窿。

哎呦,要是风灌到身体里去了会把蜡烛吹灭的,那可不得了。

灯笼兔忧心忡忡地躲到家里,不敢出门。

“咚咚咚……”

象弯着腰才勉强走进灯笼兔的屋子里,“这是从我的图画本上撕下来的纸,薄是薄了点,不过把两层叠起来,补个补丁应该够用了,早点儿把身体补好要紧。”象把图画纸放到灯笼兔的手里。

象刚走一会,田鼠就来了,送给灯笼兔一张挺平整的花糖纸。“这是我上次吃杏仁糖的时候留下的,一直压在枕头下收着,你闻闻,还有香味呢。用它做个补丁吧,不会难看的。”

送走田鼠,灯笼兔发现小狸子站在门口,双手倒背着。

“我是来送这个的。”小狸子把紧握在手里的东西往灯笼兔的怀里一塞,转身就跑了。

灯笼兔把那一团东西打开,原来是一张用来包果子的牛皮纸,这纸很结实,已经被小狐狸捏出了褶皱,比先前更好看了呢!

灯笼兔准备好浆糊,把图画纸、花糖纸、牛皮纸一张一张糊到身上,糊得可密实了。

现在,大家都说灯笼兔比以前更好看了,尤其是晚上,那些花花绿绿的纸透着蜡烛的光,把半个兔子坡都映得亮亮的。

第三篇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好朋友微波炉。每当听了主人的夸奖,我的心里就甜滋滋的。

我生来就是长方体,身穿一件雪白的大衣。身上有一排小按钮和记时表;记时表旁边是我的脸,我的脸可透明了,别人的脸都是圆圆的,而我的身体和大脸都是长方形的。打开我的脸,就能看见我正方形的“肚子”里的一个圆盘,那可是我的“内脏”,我要是工作的话,就会点亮“肚子”右上角的照明灯,工作时,我还会唱起“呼呼呼呼”的歌声呢!

小主人经常会把我的大脸打开,放进香喷喷的食物,按按小按钮,我要开始工作了。顿时,我慢慢地转动着碗里的食物,我要把它加热!我一圈一圈地转动着冰凉的食物,哈哈!食物越变越热,越变越香,热气腾腾,香味四溢。我已经热好了食物,小主人,快来呀!我见不到小主人,越来越急。怎么办?我可不想热坏食物,我灵机一动,摇响了小铃铛—“嘀”,小主人终于来了。他取出食物,关掉我,心满意足地点了点头。又有人表扬我了!

别以为我平平凡凡,除了热食物还是热食物。嘿,可别小看我了,我可以爆爆米花、烤鸡烤肉、蒸鱼……我用处顶呱呱。别以为我天天笑哈哈,可也有我的烦心事。

小主人经常把书本压在我的头上烦,又烦又恼。我可不是石头啊。有一次,小主人又“送”我了几本书,我一气之下,罢工!我闭上双眼,气冲冲地一动不动,小主人急了,热不了食物了,他找来我的医生。医生把我弄得粉身碎骨,用螺丝刀修理我。我的五脏六腑又换上了新的。修理后的我又开心了起来。小主人走过来,向我道歉。我想我还是大方点的好,于是我豪爽地接受了道歉。哎哎哎,我的主人!可别走呀!小主人!你还没有给我开个“身体康复庆祝会”呢!小主人!从此,小主人再也不敢在我头上放东西了,他对我更好了。

我太开心了!我又受到了主人的赞扬,看来,当微波炉还真是幸福呢!

第四篇

大家好!我是一支钢笔。我可是小主人的好帮手哦!

我身上的“衣服”是蓝色的,我挺重的,小主人非常喜欢我。他时不时把我拿出来放到手里把玩把玩,所以我显得格外闪亮。

当小主人要写字时,我就派上用场了。我只要一碰到纸,就会吐出墨水来,这样就写出字了。每次写完后,小主人总会小心翼翼地把我放回文具盒,让我好好休息。即使偶尔摔了一次,他也会心疼不已。

我的“饭量”很大,打过一次墨水后没过几天就“饿”了。但小主人为了不让我“饿”着,每次打墨水时,总会打得满满的。而且每次写完后,他都会看一看有没有墨水了。

看了我的介绍,你们是不是了解我了呢?

第五篇

Hi,大家好!我的名字叫钢笔,是笔这个大家族中不可缺少的一个成员。我的兄弟姐妹众多,有圆珠笔、毛笔、铅笔、中性笔、水彩笔等等,真可谓家族兴旺。而我则是这个大家族中与你们人类交往最密的一员,所以你们常把我比作你们的朋友和伙伴。

我长相特威风。头戴钢盔,身穿华丽的盔甲,还披着长披风呢,你们说我帅不帅?在这身装扮里面,藏着一个亮晶晶的笔头和一个忠于职守的内脏——笔芯,一个永远需要保持丰满的肚子——笔管。这些是我身体上最重要的器官,损坏任何一件儿都将使我命归黄泉。

我对你们人类的要求并不高,给我喝点儿墨水,我就会为你们吐出一行行工整美观的文字、一篇篇优美的文章、许许多多宝贵的知识和做人的道理;我就会忠诚地为你们服务,帮你们上理的大学;考出优异的成绩;签订合理的合同等等。我对你们人类的用处真得好大哦!

别看我穿得这么坚固,但是也需要主人的小心呵护。有一次下课了,小主人自顾自地跑出去玩了,忘了给我带头盔,就把我放进我的家——文具盒里。我被小主人的伙伴们碰了一下,就从桌子上往地下滚。我竭力地喊救命,就是没人听见,结果摔坏了笔头,差点连小命都没了,幸亏有一位漂亮的小姐姐捡起了我,才使我幸免被调皮的小朋友们踩得粉身碎骨。多悬呀!从这以后,小主人可珍惜我啦!

我希望人类能够好好珍惜我,好让我为人类多做贡献。

第六篇

这钢笔瘦瘦的,高高的,它的头上戴着圆圆的笔帽,笔帽边有一个锃亮的笔钩,用这笔钩可以将笔挂在笔袋上,或者夹在书页上呢!它穿着黑色的长裤,带着银光闪闪的笔盖,还写了一行小字:英雄 HERO

打开笔盖,就露出银色的笔尖,显出华贵的气势。那笔尖很细,中间似乎还有一条细缝,墨水就是从这条细细的溪流流下来的,旋开一半部,可以看见塑料管做的吸墨器,只要轻轻一捏,墨水就会咕噜咕噜地喝下去。当我写作业时,它会毫不犹豫地来到我手中,为我劳动。它默默无闻的工作着,帮我写出一行行工整而流畅的好字。

有时,它陪伴我太久,肚子实在空了,就会停止工作,于是我马上让它吃饱。

我知道这支笔寄托着妈妈对我的期望,于是我更加努力学习,而且很珍惜它,一用完我就盖上笔盖,把它放进笔袋里,不让它受到伤害。

啊!我爱我的钢笔。

第七篇

我是一只漂亮的天蓝色钢笔,好多小朋友看见我都会摸一摸我光滑的身子。自从主人把我从我的故乡——文具店里买回来的时候,我就一直很期待:会遇到哪些新朋友呢?会不会遇到我的同伴呢?

不出我所料,我的新家有很多忠厚老实的小伙伴,他们都热情地招待了我,我也和他们成了要好的朋友。小主人给我起名叫“斯博坦”,这个名字听起来太洋气,但我还是很喜欢,因为我总算有一个名字啦。刚开始我和小主人相处得很和睦,可是后来就不一样了。

有一天橡皮阿德不见了,大家都很着急,我问铅笔比乐,比乐说上午第四节课打铃的时候他还看见过阿德,当时他阿德正被小主人从笔袋里拿出来,然后就再也没见他回来过。我不禁打了个寒颤:阿哥莫不是出什么意外了吧?那一整天,我都心神不宁,我会不会也像阿德那样离奇消失,然后不知所踪呢?我不敢多想。

第二天,我又被小主人拿出来,铅笔比乐也正在外面“放风”。我俩一相见,都很开心,我正准备继续打听橡皮阿德的下落时,却万万没想到,小主人用我的头刺中了比乐的身体!我想哭却哭不出来,我知道在那种情况下要冷静,不能放声大哭的,我问比乐疼不疼,虽然他轻轻地摇了摇头,但他的眼睛里已经迸出了泪花,几天后。比乐的伤好了。可是,我知道他的心里已经留下了难以愈合的疤痕。

然后,我们这群难兄难弟的悲惨命运还没结束。有一天中午,主人把我随意地放在桌子上,可是我一不小心从桌上掉了下去,原来是小主人拉动桌子时,我禁不住晃动,狠狠地摔了下来。我被摔得头昏脑胀,甚至疼得昏了过去。等我醒来的时候,我发现四周漆黑一片——已经很晚了,我本想睡觉,可怎么也睡不着。

我能怎么办呢?我只是一支小小的钢笔,只能面对现实,因为这个世界总是那么残酷。

第八篇

我愿意看见一支支黑色的钢笔。

在钢笔的下面,有着一张木制的书桌;在钢笔的里面,汇集了无数的墨水,时时刻刻支援着它;在家里,笔筒中随时也都有它的身影,他不是坏掉的,也不是破了的,而是整洁又干净的,看见就使人感到舒服,感到温馨。

我愿意看见一支支黑色的钢笔。

无论在学校,在家中学习,还是去工作,他都在前进,在为将来的幸福拼搏。在每一支钢笔里,都藏着一篇美丽的文章。

我愿意看一支支黑色的钢笔。我愿我的生活像一支支钢笔,一生都伴随着永远不会消失的文章。

第九篇

我叫邵博轩,今年九岁。

我是个健康开朗的男孩,我其貌不扬,却引人注目,因为我比同龄人都高。我的头发很短,皮肤白皙,我的眼睛虽然很小,但是明亮有神。

我是个爱动脑筋男孩,平常喜欢玩拼装玩具,爱看百科类图书,我的好奇心特别强,总是喜欢问为什么。

我还是个喜欢运动的男孩,今年暑假我学会了蛙泳,我非常喜欢在水里自由自在的感觉,就像鱼儿一样。

我还是个懂事的男孩,在会帮妈妈分担一些家务。在学习希望成为老师的助手。

你喜欢这样我吗?喜欢的话就和我交朋友吧!

第十篇

有一个男孩,活泼开朗,爱玩电脑,他一身正气,爱交朋友。一张嘴巴大大的爱说话又经常哈哈大笑。最有趣的,就是他大大的眼睛,他时常站在镜子前,眼睛瞪得圆圆的,像要吞噬世间所有东西似的,连他自己都害怕。而且他还可以长时间保持睁开眼睛呢!

电脑课上,老师提出好几个问题,他都积极举手,老师让一个组问,一个组答,可到最后,没一个组敢问他所在的组,因为上几节电脑课,其他同学都领略到他的厉害,问不出能难倒他们的问题了。

开始练习打字了,他们继续上节课的游戏——拯救苹果。“咳,太没挑战性了!”他信心满满,接着就开始操作。“老师,过关了!”他第一个举起了手。“哇!这么快?”同学们用羡慕的眼光看着他。老师说:“我要亲自看看D06同学玩,看看他是不是用的正确的指法。”一局游戏下来,老师宣布:“嗯,D06同学用的确实是正确的指法,给他们组加10分!”“哇!”同学们再一次用羡慕的眼光看着他。

嘿嘿,猜到这是谁啦吗?没错,这就是我徐霖朗!一个全班公认的电脑大王。

第十一篇

大家好,我是刘金淏。在育瑞实验小学三(1)班上学。我是一个活泼开朗的男孩,身高1米四五左右,长着一头乌黑的头发,长长的睫毛,大大的耳朵,圆圆的眼睛,加上大大的嘴巴,就组成了我。

我最喜欢下围棋。每当我看见两盒围棋放在那里时,我的眼里就不禁射出闪亮的光芒。记得有一次,爸爸妈妈出门,把我单独一个人留在家里,原因是我弹钢琴作品时弹错了一个音,被罚抄了琴谱,还没有抄写完成。我抄了一半,神早就不在抄谱上了。于是我到客厅把围棋盘和围棋子拿出来,在地上摆开,慢慢研究起来。但是本该完成的任务没有完成,回来又被爸爸妈妈批评了,但我觉得很值得,因为我的确也研究懂了许多东西,收获不少。

我还喜欢踢足球。基本上每天放学完成作业,只要有时间的话,我就抱着足球下楼在草坪上踢一踢,练一练。就这样,功夫不负有心人,我渐渐地越踢越好。

这就是我,一个普普通通又与众不同的我。

第十二篇

五(1)中队是个和谐、团结且奋发向上的集体,这个集体是由36名成员组成的一个超级大家庭,班里有男生20人,女生16人。我们的队名“小蜜蜂中队”,朋友们,你们知道为什么会取这个名字吗?

因为老师想让我们36个同学,每天都能像小蜜蜂一样辛勤地劳作,孜孜不倦地学习。我班的36位同学都像一名名战士一样,每天都坚守在自己的学习岗位上,学好每一天的本领,不辜负老师对我们的期望。因为我们班表现好,在今年的2月25日和2月27日的英语课和科学课上,我班上课的出色表现被拍成了录像,日后将展示给各位观看。我们班有许多优点,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只要有一个同学拖欠了作业成绩,或有不会做的题目,就会有另一位同学默默地帮助,直到这位同学搞懂为止;当然我们班也有不足之处,那就是太过兴奋,有时整个班都会沉浸在兴奋的“海洋”中,停也停不下来,现在老师跟我们全班“签约”了,我们在三秒钟内,大家一定都会安静下来听课,这就是我们的大家庭,希望你有空也来这个大家庭做客,并期待着你的光临!

第十三篇

我叫大苹果。你一定奇怪,为什么我一个男生会叫这个名字?其实那是因为我的脸啊,一年四季无论春夏秋冬都是红红的。所以同学们就给我起了个这样的外号。我出生那年,爷爷在家门前种了一棵杨树,希望我能像杨树一样高大挺拔,转眼间这棵杨树已经十三岁了。

说起我的家乡啊,那可真是“鹤鹤”有名。这里是丹顶鹤的故乡,有着世界上十分珍稀和少有的丹顶鹤品种。这里是粮食的故乡,肥沃的黑土地上种着各种各样的粮食,大豆、高粱、玉米可都是我们家乡的特产呢。这里还有一条宽广的河流,嫩江养育着黑土地的人们。这就是我的家乡黑龙江。

提到运动,我就会滔滔不绝的说起我的爱好——游泳。夏天可是个游泳的好季节,当别的小朋友在家里吹着空调上着网的时候,而你要想找我可不难,因为我不在别的地方,肯定在嫩江边上扎猛子呢!扎猛子是我们这的土话,也就是游泳。每次游完,我的脸肯定会变的更红,像被水洗了的红苹果。

除了游泳这个最大的爱好外,我还有一件喜欢做的事,那就是玩电脑。每次都玩的是全神贯注,一心一意的。有一天,我正在打一个电脑游戏,我两只眼睛盯着电脑屏幕,手紧紧的握着鼠标,连眨眼都不敢眨,生怕会有敌人从哪个角落跑出来将我“击毙了”。渐渐的,我的脑门渗出了汗珠,可是我还是不敢有一点松懈,胜利一定要保持到最后。忽然,有人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一看是妈妈。妈妈生气的说:“就知道玩,喊你吃放了,你都听不见了。”啊!一看时间,果然是吃饭时间,我尴尬的挠了挠头。只要悻悻的跟妈妈去吃饭,后来妈妈把这件事和爸爸说了,爸爸还给我上了好长时间的思想教育课呢。

这就是我,一个脸蛋红红,爱游泳,爱打电脑的大苹果。

第十四篇

我所处的五(1)班我感觉不错,可有一点小缺点。先说优点吧!我们曾经获得“上城区和谐班集体的好称号”又有许多奖项我们也都有,例“科技节团体总分第二名”的光荣称号,个人奖项也有,例绿洲杯第一第二第三名。再说缺点吧,那就是有些同学常常因作业质量太差而被老师批评。卫生有时也不大干净,不过正在改进当中。

第十五篇

在我家的玩具橱窗里,有一个布娃娃,它拥有着金黄色的头发,粉红色的蓬蓬裙,还有一双漂亮的小皮鞋。它就是我最心爱的玩具。

有一次,我正在写奥数题,写着写着,忽然,一道题像拦路虎似的“跳”了出来。我怎么想也做不出来,着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抬头看看布娃娃,它正微笑地看着我。好像在说:“别着急,别着急。你仔细想想才能做出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我仿佛听到了这段话,静下心来想了想,果然做了出来。

啊,布娃娃,你既像我的朋友,又像我的老师。你在我胜利的时候提醒我,在我失败的时候鼓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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