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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玉投珠读后感1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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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玉投珠读后感1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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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碎玉投珠》,感受到主人公在困境中不放弃追求真理与正义的坚定信念。故事通过描写主人公与邪恶势力的斗争,表现出勇敢、智慧和决心的重要性。小说深刻探讨了人性的善恶、正邪、真假等问题,引发读者对人生意义的思考。

《碎玉投珠》读后感(篇一)

汉白玉配珍珠扣,朝夕与共到白头。一句话入坑,看了前几章的故事背景设定后本来有点慌,害怕古玩玉器的题材不吸引我,但后来证明我多虑了。丁汉白用三个字形容就是“真男人”——满口骚话的是他,家族分裂一盘散沙时主持大局的是他,被逐出家门白手起家闯事业的也是他。既会做生意又会搞艺术,有头脑又会浪漫。这个用一地玫瑰换一个印章的男人真的很难让人不爱

《碎玉投珠》读后感(篇二)

汉白玉佩珍珠扣,只等朝夕与共到白头。

小说情节别出心裁,送一盏月亮,种满院落玫瑰,赠珍珠袖扣,别珊瑚胸针……够风雅,够浪漫。

丁汉白与纪慎语,比起爱人更像是知己。目标一致,心意相通,势均力敌的爱情是最打动人的。

故事行文流畅,两人先是相知,互相仰慕,再到相爱,难舍难分,最后相许,把庆功宴当婚宴,一气呵成,不拖沓也仓促,节奏恰到好处。

故事以北京古玩市场为背景,有雅有俗,很有韵味。虽然细节上仍然不够写实,但氛围上到位了,对外行人管窥古董世界来说,足够了。

《碎玉投珠》读后感(篇三)

专门找来《两小无嫌猜》番外二,想看看汉白与珍珠如何相伴走过人生中最后一段路,一早就知道会被虐,但还是低估了被虐的程度。

特意一字一句极其缓慢地看完这篇番外, 极致虐心的同时,也感受到极致的浪漫。二人每次的对话,每一个动作,都透露着深深的不舍,一个不舍离开,一个尽力挽留,尽管他们其实已经做到了朝夕与共到白头。

这篇番外的后劲太大,以致看完一段时间后偶尔回想起那段文字还是觉得鼻子酸。它就像一把温柔却又致命的刀,虽没让你瞬间一命呜呼,但它一刀一刀、由浅至深,慢慢地让你感受那疼痛,当你回过神来,才发现伤口怪深的。

《碎玉投珠》读后感(篇四)

为着看齐四大骚攻,把这篇看了,很浓的古风,很喜欢这种感觉。

这篇是丁汉白和纪慎语的故事。我觉得丁汉白不能用骚来形容,用恃才傲物更贴切,即狂又傲的人设,很少见,很新奇。我觉得这四人里,最骚的是严峫,其次是祁醉,然后是丁汉白,贺朝我实在印象不深刻了。

文里面的古董,玉雕,让我想起上班必经的古玩街,想起那密密麻麻的古玩地摊,想起每每走过时腹诽这些玩意儿到底谁会去买,根本卖不出去吧?又一想,我这小县城出来的打工人,压根不可能是这些古玩的受众,祖上哪见过这些玩意。这些自然有喜欢这些东西的人欣赏。这篇文的背景就是真正能欣赏真正懂这些的人。从小其实是看着老戏、戏曲、古装剧长大的,看着这种古风的东西,也很得趣。可惜这些艺术,注定不是我们这种普通人能够得上的,能欣赏一二文艺作品,逛逛博物馆惊叹一下,足矣。看完全文,估计又有一阵子会去逛逛网上的古风饰品店,买点便宜的玉首饰来戴着玩一下了。

《碎玉投珠》读后感(篇五)

十分精彩,一天的功夫一口气读完了,从小在四九城里长,后来去了南方,初读这本书就觉得亲切,越读越喜欢,莫名想到了红楼梦、张爱玲,甚至四世同堂、龙须沟,想到王府井陶然亭,读书读得喜不自胜,脍炙我口,甚至击节感概。南方不兴大澡堂子,涮羊肉不用铜锅,书里的描写真实极了,读书的时候感觉后背生疼。前后红白玫瑰的照应很好,妙不可言的缘分丝丝入扣,最后竟有一番敢叫日月换新天的架势。瞎眼张描写的太好了,摔瓷器送葬只为听个响那一段把老一辈人的傲气全写出来了,没有惺惺相惜忸怩送别,瓷器碎得真利落!之后藏古董那一段又写的让人心堵难受,然而一切胜在真实;描写两个主人公好的时候也不过分,丁汉白之后会做生意,是有大学时候学的工商管理照应,从开头的偷学工商管理,到文末开古董城,中间一路性格家世眼界描写、想法逐渐成型的描写,形成闭环,并没有什么玛丽苏的感觉,反而让人读了身心舒畅,绝对是一部洗眼睛的好作品

《碎玉投珠》读后感(篇六)

一个古旧的北京四合院,夏天的阳光斜斜的穿过院子里的大树留下了几片阴影,有几个穿着白色背心的少年郎坐在台阶上大汉淋漓的啃着西瓜,他们背后是杂乱的机器房,地上洒满了加工后还没来得及收拾的玉屑和加工到一半的玉件,机器老旧粗犷,玉件莹润温凉,在这一间机器房内,沟渠纵横的石头在他们的妙手下蜕变重生。少年们对面的那间屋里有饭菜的香气飘来,洗菜切菜的砧板声和刷锅刷碗的刮擦声从大圆桌前坐着喝茶的白胡子老头耳边悄悄溜走,而穿围裙的女人的脚步声在这些底噪下穿过影影烁烁的树荫来到了少年们的前面,“汉白,吃饭了。”

看了那么久的碎玉投珠,吸引我的不再是主角们的爱情,而是全书营造的那个上世纪八十年代四合院的氛围。

我想念那丁汉白骑着穿过柳树的自行车,那个寂静小院里投射在清凉石板上的月色,那三口老旧的搬也搬不动的木头箱子。

我在互联网中不断的搜寻玉销记的踪迹,在各种玉器大师的资料里寻找纪姓或丁姓的人,在北京寻找哪家古玩城对面有一间小小的茶楼。这一切,无非是希望那个夏天四合院的美梦可以存留的更久一点。

烟销云散,作者何止是没有根据事实改编,那样的八十年代,也只存在于作者的想象中。

《碎玉投珠》读后感(篇七)

自从入了耽美圈,各行各业都快接触一遍,奇奇怪怪的知识倒是了解了不少

商业圈,娱乐圈,京剧的,画画的当兵的刺身的上学的 等等等等,这两天让我刷到这个雕玉古玩的,先不说感情线,光这些不熟悉的圈子,就像是给现实生活中开了一道窥觊另一个天地的小口子,新鲜极了。再加上感情线,看的津津有味,耽美恋看的更是牵扯心弦。加上作者的文笔,真是欲罢不能。

自从开始读耽美,太投入,突然多了白发。。因为心心念念 睡前睡醒都在惦记刷文,太耗神了。这就是上瘾吧。。很喜欢 吞海 里对上瘾的描述,这会使人沉迷,但也会让人充满虔诚,充满勇气。于是我还是精力满满的刷文。

我很喜欢这两位,因为这俩位的性格,才气等等都太合适了,当然这么多强强耽美文,每一对都看起来是深情满满非你不可,但是这两位我是由衷的觉得太配了。。大少爷不是每个人都能当的,真的是家里老大,又宠却又背责任的成长起来的,所以只有大家庭才能培养丁汉白这样的性格。纪慎语会被他不知不觉的吸引,很正常。

北南的书,我之前看过一半 心眼 ,没看下去,但这个文应该是她比较出名的作品,之前有刷到过,所以这篇文是开头就被吸引,一口气读完了。写个感想纪念下。。。开始刷下一篇。

《碎玉投珠》读后感(篇八)

屋外太阳已落,黑沉沉的,纪慎语被骂得扭着脸,脸颊愧成红色。骂声停止,他要想安生就该不发一言,可怎么忍都忍不住,压着舌根问:“你是不是烦我?” 他有些颤抖:“因为没好好上学所以烦我,我会改正。如果因为遇见了不起的人,对比之后烦我,我应该怎么办?” 不讨厌……丁汉白心思百转,不讨厌不就是喜欢?喜欢不就是爱?爱不就是爱得死去活来?爱得死去活来不就是非他不可? 我,丁汉白,生长于和平年代,有幸见时代变迁。今年二十一岁,喜吃喝玩乐,爱一掷千金,才学未满八斗五车,脾气却是出名的坏。年少时勤学苦练,至今不敢有丝毫懈怠,但妄为任性,注定有愧父母。不过,拜翘楚大师,辞厚薪之职,入向往行业,成理想之事,人生尚未过半,我已没有任何遗憾。 感恩上天偏爱,最感激不尽处,当属结识师弟慎语。我自认混账轻狂,但情意真诚,定竭力爱护宝贝珍珠。一生长短未知,可看此后经年。 夜深胡言,句句肺腑。——丁汉白书。

在现实生活中,我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别人,觉得人大多数时候都是自私的,但也一直相信,在遇到真正喜欢的人的时候,在父母对儿女或者儿女对父母的时候,就属于那种可以把自己放在后面的少数时候了。这文美好得我想哭。

初见 盛夏 金秋 大雪 少年

这些美好的事物让我觉得没白来人间一趟,我自己想过也被问过好多次的一个问题,人是为什么活着的,我总是回答,我不知道别人为什么活着的,也不必知道,我只知道我是为了我爱的人活着的,但是现在我想加上一句,我也是为了感受世间的美好活着的。

《碎玉投珠》读后感(篇九)

这是一个写尽缘分的故事。从扬州到北京,从偷摸拜师,到青瓷瓶、香薰炉的修复,等等事件的串联是丁汉白和纪慎语的人世缘深。挨了家法,被逼分开,他们也没有改口认错,对这段感情的坚守,也没有辜负这份缘。

丁汉白和纪珍珠之间的感情的发展,没有生拉硬拽、空穴来风,是从对彼此手艺的佩服开始一点点积攒起来的。当这层情愫越来越浓烈之时,丁汉白也惶惑过,反复自问和揣度后,才正视和确认了自己的心意。纪珍珠开始时逃避,在师父的恩和师哥的情之间挣扎,最后选择了后者。关于这段,他们的选择,不同读者可能有不同的看法,忠孝不能两全,恩情不能都报,如来和卿岂能都不负?

虽说是本耽美小说,但作者笔记不浅,文中描写的很多画面都极具美感,也用景态烘托当事人的情感,赠一盏月光,百朵玫瑰换玉章,火车车厢尾环抱一起看日落,草原上策马驰骋,雪地里的相吻,等等。半古风的落笔,对我这样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熏陶出来的落拓青年,还是很受用的。

关于雕刻的手法讲究、古玩的鉴赏艺术,还有瓷器的烧制精髓,这些行话对我这样的门外汉,虽是一点不懂,但作者在这方面不糊弄观众的认真态度,着实令人叫好。

文中还有很多丁汉白和纪慎语之间一些互动的情节,诸如借小姨送手套、炸酱面拭嘴角、地震中破门救人、汤中多乘瑶柱等,还有很多有关地域美食和北京胡同院落的描述,让整个故事更加饱满生动起来。

《碎玉投珠》读后感(篇十)

古玩领域的《撒野》?哈哈,有点类似的文吧。看着特别专业,感觉看完最大的收货是一生绝不入古玩。丁汉白的人设……论蒋丞要是做了小攻是个什么样。小师弟纪慎语有点绵软,技术过硬,人有点绵里藏针。老实说这两个人的性格都不喜欢。一个咋咋呼呼过于强势了,一个绵软无力半推半就。星星全部献给给力的古玩背景。日常:

铺上一张新纸,正午最晴的时刻到了,那块芙蓉石明艳不可方物,折射出斑斓彩光落在白纸上。纪慎语不忍下笔,趴上去接受洗礼一般,再伸手触摸芙蓉石,五指都沾染了晶彩“师哥,温里透凉,特别细腻。”丁汉白抬头怔住,被趴在纸上的纪慎语扰乱思绪。“师哥。”纪慎语又叫他,“你不是把它比作老婆吗?”丁汉白点头。纪慎语摸着芙蓉石:“怪不得说好玩不过嫂子。”“……”

“师哥,你真的也要鸡血石?”“就要鸡血石。”她姜采薇用哪个,丁汉白也要用。纪慎语想了想:“那我不给你做手链了。”丁汉白无名火起:“本来我就不想要,爱做不做!鸡血石?凤凰血我也不稀罕戴。”这一串连珠炮把纪慎语轰晕了“我、我怎么你了?”他相当委屈,“我觉得鸡血石太红,你戴手链不合适,想改成刻章……不行就不行,你生什么气?”丁汉白话太急,将对方误会透,百年难得一见地红了脸。他意图花钱买尊严:“老板,结账。”纪慎语不饶他:“我有钱,你这样的,在扬州得被扔瘦西湖里喝水。”

姜采薇相亲归来,约会两个小时,回家的拷问估计要半宿。二环别墅区,餐厅亮着,桌上一壶凉茶,正二堂会审。丁延寿木头似的,只听,姜漱柳妈似的,问:“吃顿饭觉得怎么样?他吧唧嘴吗?吃姜吗?”丁延寿挑眉:“怎么?你们姓姜的不能嫁给吃姜的?”

《碎玉投珠》读后感(篇十一)

是我今年为止 最喜欢的故事。

最后两天看到进度条一点一点拉满,好像还没到最高潮,就已经开始舍不得告别了。虽然如此,我还是没有打开番外。大约了解番外的内容,那就让故事停在这一刻吧,定格在还有无限未来的现在时。毕竟,老病死 大概是我看故事都不敢碰的课题。

很多时候喜欢一个小说,也是被主角吸引,仿佛真的有这么一个人,他意气风发,心高气傲,在北京四合院长大,一身混不吝的纨绔子弟气,毒舌又犀利,被娇纵着长大,从小吃穿用度都是最好的,却也挨了不少揍,学艺也吃了不少苦,为人狂妄 但磊落,行事乖张 而有度,既君子 又流氓,眼界开阔 思想超前,平时吊儿郎当 遇事冷静果决。对,毫不吝惜所有的赞美,丁汉白是我最喜欢的那种人。

我喜欢有本事 有资本骄傲的人,我喜欢脊背永远挺直的人,我喜欢冷静自持 却又拽又狂的人,人中龙凤有足够的资本和能力,就不需要蛰伏,这样偏偏谁都看不上的人物,他还是个情种。大哥,你可太酷了。

看聪明人谈恋爱真的太棒了,互相欣赏,互相成就,你来我往间,有交锋,有火花。故事发生在30年前。其实那是一个好时候。时代开始变革,又没有无孔不入的信息,颇有「从前慢」的感觉,却又日新月异,有电话,没手机,有电视,没电脑,人们仍执钢笔,写一封书信互诉衷肠,信封里装一朵干花,或是偷偷在角落里写上一句「玫瑰到了花期,我很想你。」那个时候的人没那么浮躁,喜欢手艺精绝的工艺品,很想搬个小板凳,坐在珍珠或师兄身边,看他们雕一天的白玉摆件,从画图,到勾线,到雕刻,直至最后打磨。也许整整一天,我就想安安静静的坐在旁边瞧,闷了喝一杯热茶,吃几口点心,看看院子里的富贵竹,或是喂一喂池塘里的锦鲤。院子里的丁香跟师兄姓,玫瑰开的灿烂热烈,白头翁茂盛,师兄弟亦要相携到白头。那个时代真的很迷人。

故事里的人物形象都很立体,北京少爷丁汉白,仿佛能透过书,听到他一口犀利的京片子,凡事要尖儿,一张嘴指桑骂槐拐着弯骂人,端的是行不更名坐不改姓的张狂;扬州少年纪慎语,既有江南特有的钟灵毓秀,眉目如画,又有一身傲骨,和令人只能望其项背的天赋和手艺,心肠柔软 却不软弱,只有他才能和丁汉白互相成就;还有一身硬骨头 和徒弟一样谁都瞧不起的好师傅张斯年;还有疼爱徒弟的梁鹤乘,古板但爱子的丁延寿,善良温柔的小姨姜采薇,头脑简单 但心地也纯澈的姜廷恩。

故事里的感情,都独特而真实。丁汉白对纪慎语是狂放热烈的爱情;丁延寿对丁汉白是宠溺而不娇纵的亲情,丁家家规甚严 是非分明,有对于出柜 在那个不甚开明的年代里的不理解不接受,却也无可奈何的疼爱自己的儿子;梁鹤乘和张斯年是斗了半辈子 见面就吵架的怪味友谊,生离死别之际 张斯年一掷千金 为他砸了宝贝,只因从此世上再无知己。每一种情感,都令人动容,不过分华丽,不过分矫饰,朴实又真诚。

故事里丁汉白教纪慎语学车,结果撞在树上,丁汉白逗他 说以后丁延寿夸他聪明 他要站起来说自己是笨蛋,结果回家丁延寿真的夸纪慎语聪明,于是纪珍珠真的在饭桌上众目睽睽之下站起来 说自己是笨蛋,这段真真把我可爱到了,好像能看到他脸红红的样子,丁汉白在一旁大笑,真好。

我真的好喜欢这个故事。

汉白玉佩珍珠扣,我用不上珍珠袖扣,那我就买一对珍珠耳环吧。

《碎玉投珠》读后感(篇十二)

我是一名摄影爱好者,一直梦想着

能够通过我的相机捕捉到生活中的美好瞬间,并将它们分享给世界。

起初,我并没有接触过摄影,只是抱着一颗对艺术的热爱,我开始学习摄影的基础知识。我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夜晚的黑暗中努力摆弄着自己的相机,追逐着那些光影交错的美丽瞬间。然而,初期的作品并没有获得太多的认可和赞赏。我常常坐在黑暗的房间里,审视自己的作品,思考着摄影对我而言是否只是一场理想主义的追求。但是,每当我看到那些悲伤、欢乐、温暖、感动的瞬间重新在我的相纸上展现出来时,我便知道,摄影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但是,不是所有事都如意顺遂。那时,我得知一个偏远山区的乡村仍处于贫困之中。我决定定用我的镜头记录下这个村落的真实生活,希望能够唤起社会对他们的关注和帮助。

我带着激动与兴奋来到乡村,大包小包背着相机和其他器材走到村口的时候。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那里的人们,他们的神情透着劳累但是也充满着希望,在那段和他们一起相处的日子里,他们始终保持着朴实的笑容。看着他们的澄澈的双眼,我深深感受到他们的坚韧和温暖。

然而,就在我准备开始记录这一切的时候,我的相机却突然出现故障,屏幕变得一片漆黑。我尝试修复,但仍是无计于补。我抬起头面对着村民充满希望的目光时,沮丧和无助击中了我,我猛地意识到,这一次我无法完成我所希望传达的重要信息。这个乡村的美好瞬间和艰辛生活,无法通过我的镜头记录下被更多人所了解到。

《碎玉投珠》读后感(篇十三)

师哥,玫瑰到了花期,我很想你。

无论是网络小说。还是经典文学,读者都很在意文笔。

那“文笔”究竟又是指什么?

文笔是个很概括的说法,大体上就是“写得好”,但是细究还有词藻、剧情、节奏、结构、铺垫、语言等等等等。有人以语言制胜,有人擅讲故事,有人逻辑结构严明。

文笔需要各个方面逐个分析,再精准定位。然而对于读者而言,文笔就更具有主观性了,毕竟一千个读者眼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所以今天就来聊聊我眼中的这本书文笔究竟如何。 这本书是2017年完结的,随后小有名气,但是就在2019年遭遇抄袭风波。

当然,这本书是被抄袭,是受害者。

有人抄袭《碎玉投珠》,设定雷同,文风相近,甚至只改了姓名,大段的原封不动的照抄。抄完了还拿去参赛,还得了新概念作文大赛的二等奖,最终入选并且刊登出书后才被有心读者发现,而原作者北南所受损失并未得到弥补。

原作者北南微博

讽刺的是,不少人还是因为这一风波才知道有这么本好书。对于抄袭,我完全抵制,这是底线。

今天不聊抄袭,但半吊子的抄袭品都能获得官方认可且得奖,那么原作质量更是甩不少小说几条街。

两个男主,丁汉白是北方北京人,纪慎语是南方扬州人。作者花了不少笔墨表现南北方,这点在二人性格、习惯,以及雕刻传统都有区分。

但大体是北京,所以不少都有京味色彩,又因为是发生在七八十年代围绕雕刻、文玩展开的故事,因而语言又极富美感与艺术。

京味色彩赋予了小说诙谐幽默的特点,并且北南语言风格俏皮生动,一句一个包袱。

北南有些语言不乏幽默,又很有镜头感:

作者深谙散文之道,形散神不散。又惯会用诗句,长短结合,文字精短,半文半白,语言很美。但也并非刻意拗美感,一切都是应运而生、有感而发,又和雕刻、文玩工艺相合,更显古韵。

诸如此类:

作者以境写人。丁汉白出生于北京雕刻世家,还不会走道就开始摸刻刀了,天分极高,手艺甚至盖过他爸。这人本事越高,脾气也越大,又是家里的独子,更是行事张狂、性格张扬。

而且这纨绔讲究起来是“六亲不认”。他爹丁延寿把他珍藏的料拿去给徒弟分了,他破口大骂:

谦谦公子看多了,偶尔来个纨绔子弟也分外有意思。就像看《西游记》,师徒四人都是唐憎那种的还得了,还真得需要这种真性情、不好惹的主。

但丁汉白并不是只有脾气大,他本身也不小,会雕刻、鉴真假,还很有经商头脑,白手起家建出古玩城。与人合作时,他真诚又直白,慷慨且意气。见着真有两把刷子的人,他恭恭敬敬地拜师学艺。面对所爱之人,他掏心掏肺地对人好。

丁汉白自白书

再说纪慎语,是私生子,父亲死了就被其好友丁延寿带回北京,收作徒弟,成了丁汉白的师弟。

初次相遇,丁汉白看着扬州来的男生生着一张细白嫩肉的芙蓉面。于是使坏给他起名为“珍珠”。这场初遇倒有几分宝黛的意味,宝玉见黛玉眉尖若蹙,为她取表字“颦颦”。

都是非常戏剧化的初遇场面,都是因名结缘,最终定情。这名字早就注定了结果,丁汉白和慎语并没有产生宝黛那样的爱情悲剧。

这珍珠看着柔,可内里刚着呢。年岁最小,但是技艺高超,雕刻极有灵性,又很会仿古物。别人或许是学艺傍身,他是一颗纯粹赤子心,眼里只有雕刻。

所有师兄弟们都不敢惹丁汉白这个大少爷,他却不管不顾,高兴了师哥长师哥短,不高兴了怼得丁汉白都无法还嘴。后面与丁汉白的事被知道了,被刁难、被游说,气场坚定,心性坚硬。

当真是人如其名,汉白玉,名贵材料,洁白无瑕,质地坚硬又细腻。

珍珠,纯真美好,受珍爱,富贵命。

汉白玉佩珍珠扣,只等朝夕与共到白头。

这一珠一玉就此开启了别样人生。

丁汉白给珍珠做的结婚证

作者群像描写很优秀。有两个配角很有意思,分别是丁汉白和纪慎语的师傅。一个是瞎眼张,一个是六指梁,一个会鉴真假,一个会仿古物,俩人成了一辈子的知己和死对头。但是技艺高超的两位并没有家财万贯,位高权重,相反是两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老头儿。

让人联想到冯骥才所写的《俗世奇人》中的刷子李、泥人张狗不理等。都是各个行当里的佼佼者,具有工匠精神,对手艺讲究,对事业执着。但都大隐隐于市,是俗世里渺小的存在。

看网文也并非全然打发时间、无所收获。

这本小说信息量密集,揉杂工艺、雕刻、文玩等专业知识,专业描写并不突兀,雕刻文玩有种半民国的味道,再加上幽默轻松的文风又没有民国的悲戚,整体描写倒有种不知何年何间何地何处的美好的故事。

又有地域、习俗等文化,还有鲜活有趣的各式人物角色。作者用词细致考究,前有铺垫,后有照应,细节显著,逻辑严谨。语言风趣幽默,富有生活气息,笑点密集,情感直接通透。看下来一气呵成,沁人心脾。

一本小说,尤其是网络小说,节奏相当重要。在抖音、微博等碎片化的时代,读者们不会字字斟酌,也等不及百万字的细水长流。

小说约30万字,比起绝大多数网文来说不长。从慎语从扬州来到北京写起,师兄弟二人相识、相知、相恋、相守,中间各自拜师学艺又最终互掉马甲,然后二人出柜,丁汉白离家白手起家,最后清理门户建成古玩城结束。

前期节奏把握适当,将二人相处日常写得温馨幽默、妙趣横生。两人之间是实打实地从互相看不惯到互相欣赏,从单纯兄友弟恭到举案齐眉,这之间的暧昧与张力都是层层递进的,大有看几百章的想法。

两个人的感情真挚,让人感动。初遇,便为对方埋下了种子,在日日的雕刻切磋、互赠礼物中暗暗发芽,什么金书签、琥珀链、玫瑰印章、珍珠袖扣……两人的情丝更是缠绕虬结。

没有什么爱恨离别,只有细水流长、又让人牵肠挂肚,整个情感线平缓但动人。作者笔力较强,没有故弄玄虚的生僻字,但字字都化在了心上。

北南没有愧对“晋江车王”的称号。文中没有直接的性描写,仅仅只是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只言片语,尤其擅以景语抒情语,直白与暧昧、纯真与情欲的碰撞,火花实在盛大。丁汉白以其张狂作派、以及骚话连篇更是荣获“四大骚攻”之一的名号。

三十万字写出这么多的故事来,节奏明快,这是优点,亦是缺点。

后期出柜后,作者便摧枯拉朽般赶进度,这边负隅顽抗坚持不懈,那边白手起家搞大动作,双线并行,像鞭炮一样噼里啪啦一阵响完。节奏过于快,时间线把握不够好。

结尾才发现仅仅是一年的故事,几十万字竟然才写了一年的故事,却有种相伴了一生的情。委实是看不够。

珍珠又纯又欲

他看着他,他看着他。

去年今日,恍如昨日,却盼明日。

谁都没有开口,只承了满身阳光。

故事到此结束,看不够那就再看一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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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公众号杂说舍

图片源自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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