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醉》读后感:这篇文章通过真实而深刻的描写,展现了酒精对人们生活的侵蚀和伤害。酒后的痛苦和后悔,让人深思自己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作者以独特的视角和细腻的笔触,引人深思,唤起读者对自我反省和追求真实幸福的思考。
宿醉读后感第一篇
有时候我真怀疑没有谁比喝醉的人更有想象力的了。
比如,我爸喝醉了把停车标志直接拔回家,给它起了个名叫史蒂芬,还把我的衣服给它穿上,让它借宿沙发
宿醉读后感第二篇
宿醉:指的是酒后的状态,因为过量摄入了酒精类饮品,导致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紊乱,引起行为和意识异常。其表现为隔夜之后头痛、乏力、恶心呕吐等,属于饮酒后的副作用。即便如此,再饮酒欲的驱使下,人们还是义无反顾地喝醉、宿醉。
早在西方希腊神话中就可以追溯到宿醉的例子:酒神狄俄尼索斯偶然间结识伊卡里俄斯和他的女儿厄里戈涅,并且与他们把酒言欢。由于身份的悬殊人类只能喝掺了水的酒,狄俄尼索斯离开前为他们留下了自己不掺水的烈酒,还教他们如何酿酒。伊卡里俄斯的邻居们喝了不掺水的酒,晕了过去,醒来觉得不舒服,以为被下毒了,于是他们打死了伊卡里俄斯,还将他切成肉块丢进井里。他家狗随主人跳井,厄里戈涅也在树上自缢而死。后来狄俄尼索斯将父女二人幻化成天上的星尘,小狗马尔拉也变成了天狼星。
人类历史上酒从未缺席过,到处可见它的影子。在战争中,酒更是必需品。古今中外的所有资料都有显示:酒是战争中必不可少的东西,战争是对生命的亵渎。所以很多人都会用酒精麻痹自己,也有一部分是出自“酒壮怂人胆”的目的。霍去病作战期间专门用车拉着美酒,边打边喝。西方的亚历山大也带领军队的战士们每晚都喝的昏天黑地,忍着头疼冲锋陷阵,且屡战屡胜。
面对宿醉,人们也进行了预防或者治疗。蒙古国的酒徒会用腌制绵羊的眼球,美国西部荒野的牧马人会用兔子屎沏茶,普林尼他还认为宿醉产生的轻微头痛可以吃煮过的猫头鹰蛋,仍然存在就吃一盘炖鳗鱼。他的“厌恶疗法”则是在酒里放死掉的海洋生物。再么就是“以毒攻毒”。但无论如何,人们终究摆脱不了宿醉。
在20世纪的美国,妇女运动和清教徒的推动促使了《禁酒法案》的成立。该法案规定,凡是制造、售卖乃至于运输酒精含量超过0.5%以上的饮料皆属违法。面对这一法案,人民的弹性势能发挥的淋漓尽致,替代酒精的饮料、私下的贩卖越来越多。禁酒运动将美国分成了“湿的”和“干的”,甚至差点改变了美国的两党制。最终该法案于1933年被废止。人们貌似又一次败给了酒精。
作者在书中列举了一些文学作品中的例子,读起来非常有趣,也算是另一种思考角度了。
相比于宿醉,为何人们选择喝的伶仃大醉貌似更重要。
宿醉读后感第三篇
“这本书花了近十年时间才写成。不过在写这条说明时,我还活着。这就是剧透。”这句来自作者开篇的剧透,一下子吸引了我。这是本关于什么内容的?为什么作者要花十年的时间才能完成?为什么他还活着,成为了剧透?带着疑问和好奇,我翻开了这本来自加拿大作者肖内西·毕晓普-斯托尔的《宿醉》。
宿醉,是个形容词,与醉酒不同。百度百科是这样定义的:宿醉,属于轻型急性酒精中毒,指由于短时间摄入大量酒精或含酒精饮料后出现的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紊乱状态,多表现行为和意识异常。简单讲就是因饮酒过量,隔夜休息后,体内的酒精即已经完全排净,但仍有头痛、眩晕、疲劳、恶心、胃部不适、困倦、发汗、或极度口渴和认知模糊等症状。
作者关注于人类醉酒的历史,以宿醉状态为起点,通过亲自尝试的各种醉酒实验来研究人们买醉的心理和身体感受,并试图找到宿醉解药的过程。
千万不要误会,这绝不是一本严谨、枯燥的学术研究书籍,它更像是一部作者本人荒诞、幽默的环球冒险游记,看这本书有种看Discover探索频道纪录片的感觉。作者为了醉酒实验和寻求治疗醉酒的良方,足迹遍布加拿大、美国、英国、荷兰等等国家,记录了与当地酒徒或解醉专家相遇的故事,各国独特的饮酒文化、思维方式让人大开眼界,而作者的奇葩操作也屡创新高,为这本书也增添了很多看点。
20世纪初,宿醉一词还不存在。但人类的醉酒历史却源远流长,从远古时代到封建王朝再到现代社会,古今中外的历史上饮酒文化从未缺席。尽管宿醉是人类已知的最常见也最复杂的疾病之一,但从来没有什么国家资助机构把这当成一种真正的疾病——理由是这正兵怪不得别人,只能怪自己。
时至今日,寻找治疗宿醉方法的企业远比医生多得多,他们洞悉到这块价值洼地,也深蕴嗜酒者的心理。他们提取葡萄籽,剥开番石榴,给梨果仙人掌覆膜然后将其全部装瓶,或试图从某种动物的体内找到特效远足,总之各种声称具有显著疗效的产品铺天盖地的广告推送到你的面前。
既然大家都知道宿醉的严重后果,但为什么还不能自治,甚至花钱找罪受。作者在书中从远古神话、历史典籍、文化传统、名人轶事、现代社交等多层面、多角度解读了饮酒的文化发展过程和寻求宿醉解药的历史。
总之,这是一本好玩、新奇、角度独特的醉酒文化探索记录。
宿醉读后感第四篇
这本书如随波飘摇的海草一般的封面,似乎在问我:“嘿哥们儿,喝了吗您内?”
明显刚喝高兴的作者
请注意,这本书不能给广大戒酒人士以任何益处,反而很可能勾起他们从头顶刺挠到脚尖的馋虫。你抬头看看这位哥的尊容,这深邃的超级加倍双眼皮,这酒糟般的大脸瓜子,这半敞着衣领的红润脖颈,俨然一副即将唱起一首《鸿雁》的架势。我只能说,他写的内容太符合他的人设了。
如果你没喝酒,很好,这本书可以让你微醺,所谓酒不醉人人自醉也不过如此了。
如果你喝了,也好,这本书可以让你大脑运转加速,血液开足马力往前冲,带着一颗颗鲜活的文字驰骋在你的身体里,颇有一种神功大成的错觉。
如果你觉得我前面说的话怎么透露着一股子没脸没皮的草莽气息,那就说明我看这书看醉了。(醉度30%)
事实证明,如果你想快速穿越,不必选择风险颇高的大马路上撞汽车,翻开这本《宿醉》即可。
你会首先被带去拉斯维加斯,驾驶一架战斗机飞上蔚蓝的高空(是宿醉状态),从一千英尺高的建筑上一跃而下(宿醉状态),使用机关枪射击并且驾驶赛车(宿醉……)。
很抱歉一直带着宿醉这个buff,我们超级加倍唱《鸿雁》的作者也感到不太合适了。于是他带着你开始找宿醉的解药。
喔,我的老伙计!看看你们找到了什么!这颗圆圆的东西是腌制过的绵羊眼珠,你放心,它不会突然滴溜溜转的!这杯茶可是好东西,我保证它味道好极了,当然我不会告诉你里面那还没完全化开的玩意儿是兔子屎的。这个……如你所见,它是一根动物的毛,等等,你刚才被狗咬了吗?
好吧,我们可爱的大脸瓜子作者拿出了他所知道的各种稀奇古怪的解酒用品,甚至,他还堂堂正正地摆出了一堆酒!这是要以毒攻毒、解铃还须系铃人吗?!
这还只是这本书的第一幕。
拜托,这可是一出足足有十一幕的长剧!
他在这出大戏里到处飞、随地喝,从拉斯维加斯喝到中世纪,再从伦敦喝到火山,又从火车里喝到新奥尔良。他前脚跟狼人划拳,后脚就跟僵尸干杯。当然,他不是超人,他总是宿醉。
所以他其实始终是在自救,踩着酒与醉的历史阶梯,不断寻找各种宿醉的解药(以期能更好地喝酒,小朋友不要学奥),仿若乘风破浪去取金羊毛的英雄,又如披荆斩棘遍寻真理的先哲。(醉度70%)
当然,他依然记着叮嘱大家:“凡事皆要适度!”
这句话在理,正所谓“有多大的量,喝多大的酒”。有些人,天生体内两种酶(乙醇脱氢酶、乙醛脱氢酶)量多,那确实能喝,对身体负担还小(好比委屈的常威:“我天生神力啊!”)。所以,人和人的体质不能一概而论。
当然这些书里也有说啦,只不过我更乐于关注那些乱七八糟的解酒药(都是天才们想出来的):
像吃苹果那样吃下一个白色百慕大洋葱;
打两个鸡蛋在啤酒里,不要吃下鸡蛋;
取高汤冻,与伍斯特辣酱、芹籽盐、大蒜粉和大概四盎司伏特加混合,服用;
在葡萄酒中混合肉桂喝下,任何甜味葡萄酒都可以;
买一个牛油果,要挑一个正好的——摸起来软,但又不容易捏坏,剥下果皮,撒一点盐,吃掉……
以及那些精彩纷呈的醉后醒来方式(各个都是人才):
在柏林的公交车站顶上;
在坦帕市一间空的化学实验室里;
在我房间的地板上,周围都是在全力救援的消防员;
在我床上……醒来时还有半盒融化的哈根达斯冰激凌;
尼加拉瓜酿酒厂之旅中途,在酒桶架后面;
在厨房地板上,脸埋在一罐腌茴香里……
(还好最后那位大哥表示他一直很喜欢腌菜。)
当然,还有历史上的那些令人为之一醉的荒诞现实。比如在颁布禁酒法案之后,伦敦的人民不能用麦芽制酒,便改用用烂水果、尿液、石灰、人体排泄物,以及其他任何能产生发酵作用的脏东西。松节油是当时最受欢迎的风味。添加硫酸是为了增加刺激。
我只想说,那味儿能对喽?!
到这就差不多了,我估计我和作者大哥的笑容得有个九五成相似了。
总之,有书的,你得看页酒;有酒的,你得喝口书啊……(醉度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