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800字的作文《白狼》讲述了一只与众不同的白色狼的故事。这只白狼在丛林中孤独生存,但却始终保持着纯洁和善良的心灵。它与其他动物建立起了深厚的友谊,并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保护了丛林的生态平衡。这篇作文以动人的笔触展现了白狼的坚强和美丽,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第一篇
今天,我看完了《第七条狼狗》里面的《白狼》这个故事。
寨子里接二连三地发生了羊羔神秘失踪的事情,猎人就断定有狼。几天后,猎狗和猎人们发现了一只黄毛狼崽。波农丁提议把狼崽带回去做“人质”,让母狼来送死。到沈石溪和波农丁值班了,前面值班的猎人说,那只母狼来过就狼崽,但被枪声吓跑了。沈石溪和波农丁值班的时候,出现了一条白狗,那一条白狗跑到木桩下,背对着沈石溪和波农丁,他们不知道白狗在干嘛,但狼崽却停止了叫,波农丁去看,却发现那只狗在咬麻绳,就知道那是狼,不是狗,他们开枪,但迟了。他们拧亮手电筒,原来那狼身上有石灰,所以变白了。
真是聪明绝顶的一条狼呀!它居然想到用石灰把自己变白,装作一条白狗就它的儿子。我想有些狼的智商比人还高。不过这只狼也很勇敢,它把自己变白狗去就自己的儿子,是很危险的,万一被发现了,还很可能就不了自己的儿子,反而被猎人打死了。可这只狼并不怕,它很冷静地走进去,没有一丝慌张、一丝破绽,也许这是它能就回孩子的其中原因吧!
人类有母爱,那狼也有母爱。那只狼也是因为有母爱,才会想尽办法,不顾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去就自己的儿子。它之所以可以冒险走入人类的视线,不怕危险把孩子救走,这是伟大的母爱呀!
是人类也好,动物也好,他们都有母爱,都有伟大的母爱,没有母亲是不爱自己的孩子的。
第二篇
冷如冰鉴的眼眸透出无情的杀机,好似一丝余光便可破灭一颗流淌着热血的心。告别了混凝土般灰黑的毛发,换上貌似柔情的白装其实不然。修长而尖锐的獠牙,泛着丝丝血光,贪食了狮子的肉,老虎的魂,飞鹰的血,我来告诉你谁才是真正的霸主,当然我不削于与人对峙,因为他们极为丑恶,堪称公敌。粗壮的四肢带给我敏捷,结实的身躯保护着连我都瞧不起的热血之心,我是王,我来自遥远的北方,他们都称我为“白狼”。
我在春意盎然之际崛起,带领我的种族征服我的每一寸土地,因此我变成了嗜血狂魔,我爱喝血,我喜吃肉,这是本性,每一匹狼的尊严。就这样,无数的嗜血狂魔给脆弱的生灵带来了噩耗,我也因此得到了我梦寐已久的家园,失而复得的“家园”。
我在夏天开始尝试巩固我的家族,我因我的毛发而自豪,因此我不屑于所有灰黑色的垃圾,当然我尊重他们扔给他们自由与温暖,我仍嗜血,渐渐发觉它变成了习惯。
秋天噩耗如期来临,第一次察觉到我是如此的渺小,渺小到不堪一击——人类将我们包围。我再次唤起狼的本性,大家厮杀,眼睛泛着血光,好似回到了那年春天,可惜面对猎枪我毫无办法,就这样眼睁睁葬送了我的整个家族。而我也正是因为这身毛发别囚禁。
冬天我遇到了我自认为人生中的公主,一匹配得上我毛发的母狼,我们被共同囚禁着,可我终究打不起任何精神,冰冷的牢笼早已将我眼中的狂热洗涤,剩下的只有透骨的冷意,我想要突破牢笼,我想要将他们斩杀殆尽,我甚至想抛弃高傲姿态下认定的终身伴侣。呵呵,太荒谬了。我依旧无能。
又是一个春天,我被一个好心的人家收买了出去,当然还有我貌似的妻子。他们将我放归山林,蹲踞一年的身躯早已失去了活力,我凭直觉回到了战争的地方,仍旧尸骨骸骸,我仰天长啸,我卧在一具早已面目全非的骸骨边长啸,我赶走了那匹白狼,带着我的孤傲回到我初始的地方将她埋葬,获得重生。
第三篇
咦,怎么有一团棉花向我跑来?不,这是条白色的小狗,是妈妈给我的礼物。
这是一条白色的萨摩耶,才两个月不到,我给它取名“白狼”。白狼的毛洁白无瑕,仿佛初冬的第一场雪,一双黑玛瑙般的眼睛,上面还有白色的睫毛,尖尖的小嘴上方是湿漉漉的鼻子,长长的舌头不停地伸着、摇晃着,仿佛在跳舞。它雪白的身体呈流线型,奔跑起来仿佛一道白线,四只爪子强壮有力,还能直立行走呢,爪子下的肉软软的、厚厚的,走起路来压根没声,白狼有一条蓬松的大尾巴,总是甩来甩去,就像在向我问好。这样漂亮可爱的小家伙,有谁会不喜欢它呢?
白狼十分聪明,任何指令只要说几遍就能听懂,这让我很有成就感。最令我欣慰的是白狼坚持不懈的意志力,记得白狼两个半月刚刚断奶的时候,我训练它上下楼梯。毕竟白狼还小,走了几层就滚了下来,我条件反射地喊了一声:“白狼!”我以为这会把白狼的信心打垮。出乎我的意料,这反倒激起白狼的好胜心,在我没有做要求的情况下,它主动练习上下楼梯,这聪明的小家伙居然两分钟就学会了。
时间转瞬即逝,现在白狼已经长成一条威风凛凛的大狗。暑假后,白狼被送回老家了,不知道再见到它时,它还会不会摇着尾巴向我扑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