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是一部充满冒险与自然之美的小说。故事讲述了一只被迫参加雪橇狗比赛的狗狗巴克,他在残酷的环境下逐渐觉醒原始野性,最终找到了自己真正的归属。通过巴克的成长历程,作者揭示了人与自然之间的联系与和谐,引人深思。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一)
很短的一个故事,很好读。看完后一直在想巴克到底是狼还是狗,还是狼和狗的杂交?一开始巴克在狗队里争领头,争赢了,后来因为拉橇太累它差点累死,是艾顿救了它,从此他开始报答艾顿。这里有点像忠犬八公,巴克有狗的忠诚。后来艾顿一行被印第安人杀死在野外,巴克报复了印第安人之后,孤孤单单地和一只老狼走进了狼群,成了不一样的“狼”。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二)
巴克是一只能够迅速适应环境,安顿好自己,知道什么情况下遵守哪套法则对自己有利。充满生命力与野性,同时也兼具敏锐的洞察力,他是一只时常保持着小心与谨慎的狗,它在观察与亲身体会中总结经验,它热爱劳动坚韧且充满动力,当它拉着雪橇奔跑时,它忘乎所以地带着一股莽劲向目的地冲去。它天生富有感情,无论在温暖的南方与主人们深厚的友谊,还是在无数个寒冷又黑暗的夜里,深深与自己的先辈产生共情。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三)
前几天在博客中听到法拉奇这位“世界第一女记者”称自己为“自由的野狗”,就来看了这本《野性的呼唤》。作者杰克伦敦是老熟人了,我现在还记得中学时学过的那篇《热爱生命》选段。
这本小书不长,讲的是生活优渥的家狗巴克一步步或主动或被动地唤醒原始本能,最终回归荒野的故事:“在旷野里自由奔跑,脚下的土地十分松软,头上的天空广阔无边”。
看着巴克的转变,我自然地联想到年轻人从象牙塔迈入社会的过程。就像《沧浪之水》中的池大为,正直守信是他从小的信条,可他后来发现机关单位的潜规则和他的原则格格不入。这痛苦的适应过程,何尝不是“文明”的退场?何尝不是“野性”的回归?一种自私自利,为了生存不择手段。区别在于,动物要的只是生存,而人的欲望没有尽头。
说回这本书吧。我能从字里行间感觉到杰克伦敦相对于中国、相对于印第安人的优越感。这也是那个时代美国人的通病吧,他们还不敢蔑视欧洲人,只能向更弱者露出獠牙。这不也是一种“野性”吗(笑)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四)
曾经养尊处优的圣伯纳德犬巴克,终究归于荒原狼的阵队,成为北方森林里真正的统率者。五万字的中篇,一气读完,顿感酣畅。原始的生命力跃然纸于上,不得不说,《野性的呼唤》阅读过程,极为过瘾。作者将野性与奴性的抗争,爱与自由的羁绊,通过动物的视角,来看待世界。原本在温暖的南方富人官邸安适生活的巴克,被辗转贩卖至冰天雪地的北方,倘若缺乏适应环境的能力,便意味着快速、可怕的毁灭。且对于温顺醇厚的家养动物,还面临着道德品行的衰退和崩溃——在为生存而进行的无情斗争中,道德品性便成为一种徒劳无益的负担和障碍。在慈爱与友谊的法则下,南方的一切是美妙的,人们尊重私有财产和个人情感;而在北方,在棍棒与犬牙的法则下,无法适应必将消亡。巴克目睹了弱肉强食间冷酷的殊死斗争,逐渐变得凶悍与狡诈,最终,在森林野狼的呼唤下,回归荒野,完成了自我的阶级跨越。
末了,虎妞入镜的一瞬,与书名,倒也契合。
——辛丑年十月初十,精读《野性的呼唤》简记,2021.11.14,江南暖阳,黑夜不再来。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五)
我在高中时便接触了《野性的呼唤》这一本书,书中北国的雪野和丛林中的狼嚎给我很大的震撼。尤其是主角巴克,它身上那磅礴的生命力也极具感染力。
这本书讲述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该作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
小说中的狗是有着生命自主赏识的。狗,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简单的工具和附庸,而是具有自身价值和意义的生命强者。作者在写巴克时多次强调了自尊,当巴克发现自己被贩卖时,感到的是受伤的自尊,它认为自己的尊严受到了侵犯。在这里,狗充分展现了它的主体意识,它也拥有自己的尊严和骄傲,并不是任由人类主宰命运的傀儡。在它击败了领头狗斯匹茨后,主人公弗朗索瓦却让别的狗当领头狗。巴克坚持不妥协,弗朗索瓦用大棒来教训它,它仍然与其较量了一个多小时,最后微笑着站在自己争取到的位置上。巴克身上充满了炽热的生命力量,散发出了汹涌澎湃的生命气息。
经过了大棒的打压以及狗群中独牙现实的历练,巴克身体中的野性不断被激发,。一方面他从经验中学习,一方面他早已消失的本能也复活了。多少代的驯养从他身上消失了。他渐渐地记起了自己种族的青年时代。那时成群结队的野狗在原始森林里游荡,猎杀着猎物充饥。祖先们使他身上古老的生命活跃起来,他们记录在种族遗传中的古老技巧便是他的技巧。在与斯匹茨争霸成功后,巴克成为了狗的领袖,他整日辛劳,唯一的乐趣就是坐在篝火边,回忆过往的时光。人类社会的文明渐渐远去,遥远的荒野的呼唤却越来越清晰。阳光的国土已经很模糊、很遥远,回忆它对他已没有什么吸引力。有吸引力得多的倒是他遗传中的记忆,这种记忆给了许多他未从见过的东西以一种时曾相识之感,本能(其实就是祖先的回忆转化而成的习惯),那后来已经泯灭的本能在他身上苏醒过来,活跃了起来。最终,在恩主索恩顿遇害后,巴克断绝了与人类社会的最后一丝联系,他毅然跟随内心深处的召唤,回归到了那个属于他的原始荒野。
整本书讲的不仅是一只狗的故事,更是一个追求自由的灵魂。